2006年12月7日
古老的微風部落
文/鄭妙音
在三、四月去閉關唸書的這段時間,我到了在花蓮跟台東交界處,一座山裡的一個布農族部落,整個部落有四十幾戶,總共七十多個人。很不習慣做一個”少數人”(整個部落只有我一個”非布農族人”),部落族人之間用族語聊天的時候,我只能當個”優雅又美麗的花瓶”在旁邊微笑,還有小朋友用很大又圓滾滾的眼睛看著我,然後問:「姐姐,妳們家那邊沒有太陽嗎?不然妳怎麼跟其他人的顏色都不一樣?」
我住在一個教會牧師家裡,牧師向每個人介紹我總是說:「她是之前在法律扶助基金會工作的…」,大部分人多是「哦~」了一聲,或是問「是法律事務所嗎?」,沒做好宣傳的我,以最”溫柔”的微笑回覆,也有一些人會說「真的嗎!那個有免費律師的,他們幫助很多人耶,很好很好…」,然後以一對發光的眼睛看著我,沒做好法務的我,仍然以最”溫柔”的微笑回覆。
...繼續閱讀2006年10月11日
花蓮法扶行記
文/臺灣大學法律系司法組二年級許仁碩
2006年的夏天,因為課堂上的因緣際會,台大法律系一群不知天高地厚的初生之犢,在花蓮法律扶助基金會蔡雲卿律師的安排之下,到了這美麗的後山。希望能為7/5艷陽下的法扶日下鄉活動,出些綿力。
在出發前一天,法扶的「道長」和前輩們,就用會議的見習以及親切的講解,讓我們這些懵懵懂懂的菜鳥們,初步了解了法扶的運作以及面對的對象。我們赫然發現,現實中案件的困難和複雜度,遠遠超過了教科書或是試卷上的題目,原來這就是實務!另外也得知了,隔天同行的還有東部軍事地方法院的司法人員,不禁心中惴惴。
2006年09月13日
大三日記本
文/雲林分會志工 邱怡芳
能加入法扶這個團隊,是我現在大三的奇妙的際遇;當時我正發愁我有太多的課外時間,需要好好充實一下生活經驗,於是在無意識下上了學校的bbs,隨性點選了法律扶助基金會徵人,剎那間我突然有種小試一下的心態,挑戰能不能勝任這個工讀,且要求的時間也沒有很長。之後我被通知明天開始當志工時,開心的每個細胞都在跳躍。要睡前滿腦幻想那是一個什麼樣的地方呀?會遇到什麼樣的大律師呢?會遇到那些突發狀況?在宿舍時就找了許多學長模擬許多情境,大家都對法律這兩個字充滿許多天馬行空的幻想,我也不例外。
...繼續閱讀2006年08月31日
2006年08月23日
讓從事公共服務像呼吸一樣自然
「一小時的法律服務能洗掉多少罪孽?」 、 「考上律師的對價等於十二個月的法律服務!」這種想法(或玩笑話),也許曾輾轉流傳在各審查室、志工休息區間,甚至存在不曾向旁人提起的心中。 雖然現階段,法律扶助基金會還沒有擴張業務至販賣贖罪?、許願池的念頭(相信將來也不會有此打算),但是以這兩種心態來從事法律扶助工作,無疑是一種傷害。 或許受傳統宗教道德的囿束,一般人總認為在基金會擔任志工(無報酬)、審查委員,或扶助律師(少於市價的酬金)和鋪路造橋那些傢伙是同等級的 - 一群做功德的好人! 這群志工、審查委員,或扶助律師也的確不負眾望地在主觀上認為自己是在做善事。 「如果法律扶助制度的柱子是建築在贖罪、還願這種虛幻的心態上,它的崩毀將不令人意外,至少我不會訝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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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8月17日
法律心 扶助情-我在法律扶助基金會的日子
一個法律系學生在學期間能做什麼?除了聽老師在課堂上口沫橫飛的講解羅爾斯的正義論,及法學大家關於正義的探討,還有呢?法律這個名詞,在大家的心目中,不再像以往一樣崇高,反而頻頻受到挑戰與質疑,當人民對於法律的信心不再,法律人更應該自我反省,向內檢視,什麼才是法律的內涵?實踐正義不應該只是理論的闡述而已,憲法中關於人民的訴訟權國家該如何確實保障,才是最重要的課題吧!也就是在這樣本著對法律的執著與熱忱,因此我加入了法律扶助基金會,想更深入了解法扶的運作,希望能夠透過自己小小的力量,大大改善人民對於法律的觀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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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8月11日
瑟米絲人權志工隊志工感言
為了激勵自我成長及將來退休生涯規劃,期許自己在公務生涯結束以後,能將所學,對社會貢獻一絲力量。很偶然的機會下,在報上看到,法律扶助基金會花蓮分會刊登志工培訓招募新聞;由於基金會強調,藉由看電影學法律,在輕鬆愉快的氣氛下學習。所以,本人在第一時間,即毅然報名,其實也是經過再三考慮,才作成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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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8月8日
分享園地
當志工是另一個人生學習的路程,可以放下自我的身段,服務一些陌生人,沒有血緣的親情,卻可以讓自己試著去把對方當作自己的家人對待,應該是當志工的一項快樂福份吧!苗栗法扶有著對事保持著一份執著的「智宏」會長、笑容很甜且打起字來快如雨下的「惠如」主任、很有專業氣勢且伴著古典美的「雪如」執秘,做事認真又帶點嬌柔的「育如」專員,還有慈眉善目的「思瑜」專員,五個人都是苗栗法扶的重要元素,對了!還有另一位志工,就是我們熱忱又亮麗的「玉蘭」姐,所以苗栗人也因為這些元素,不知不覺中多了一雙幸福的翅膀,可以飛去看到真、善、美的心田。人是因為緣份而在一起共事,雖是志工,到也滿珍惜這一份情誼的,在這兒可以看到社會的小縮影,又可以了解一些法律常識,其實受益滿多的,感覺生命不一定是用來尋求答案的,而是要愉快的過生活,自已撥出一點時間奉獻給社會,有捨也有得,內心卻也充實許多,就像失去了燈火指點明路之後,也不必心慌意亂,因為我們可以發現,原來還有滿天閃亮的星星在點燈呢!凡事看著光明面,心也會踏實許多。
...繼續閱讀2006年0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