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7月6日

與弱勢同在 邁向新里程

法律扶助基金會為弱勢發聲 五年服務超過十二萬名弱勢民眾

*法律扶助基金會每天扶助40個家庭(案件)!
*法律扶助基金會每36分鐘扶助一個家庭(案件)!
*法律扶助基金會掛保證七億零一百四十九萬多元,幫助假扣押二十六億八千三百多萬元!


在越困難的環境中,弱勢的法律需求越是殷切!自去年以來,台灣因金融風暴衍生前所未有的經濟不景氣,失業率升高,社福資源則更加短缺。為喚醒社會各界對弱勢民眾的重視,法律扶助基金會於7月3日下午2點假政大公企中心,舉辦「法律扶助基金會成立五週年茶會」,會中除公佈弱勢族群的法律需求態樣,公佈優良扶助律師,並邀請到曾遭受前夫家暴砍傷的越南籍受扶助人小夏,以及背負超過1500萬的背債兒阿民共同現身,透過經驗分享,讓更多的弱勢族群了解自己並非無助!茶會最後由法律扶助基金會古登美董事長、司法院賴英照院長帶領,與來自勞工、婦女、身心障礙、原住民、背債兒、人口販運被害人以及新移民等七大弱勢社福團體代表共同站出來,期許法扶將公平正義帶給弱勢民眾,更同步呼籲政府重視不景氣下弱勢族群的法律需求。

法律扶助基金會古登美董事長於茶會致詞時表示:「基金會現階段的工作重點在擴大法律諮詢服務,法律諮詢能讓民眾的法律疑惑或爭執能快速得到紓解,免去下一步的法律爭訟並減少司法訟累,現全國分會皆安排現場法律諮詢、開發下鄉定點諮詢處所,未來也將進一步評估開放電話法律諮詢的可能性,讓更多的民眾可以運用基金會的法律資源。」法律扶助基金會自今年4月起提供法律諮詢之服務,並設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及預約網站www.laf.org.tw,提供有需要的民眾便利的申請服務。

債務繼承撼人生 鋸齒砍傷婚姻夢
阿民(化民)的父親在他過世19歲那年過世,完全不知父親有替人作保背負債務的他,直至26歲才收到法院判決,進而得知要背負父親1500多萬的債務的惡耗,這對低收入戶的阿民一家人而言,真是天上掉下來的債務。幸好《民法》繼承編於2007年年底修正,改變傳統的「父債子還」複製貧窮的觀念。民法修法於2008年實施後,阿民也是適用新法保障的背債兒之一,在法律扶助基金會專職律師的協助下,終於在今年六月獲判不需負擔債務責任的結果,走出債務迷宮及人生困境。


來自越南的小夏(化名),則經歷過一段“生死相隨”的婚姻。隨著跨國婚姻的增加以及勞工市場的開放,許多新移民女性來到台灣建立家庭,在台灣親友少、語言不通,又有文化上的差異,此時丈夫成了唯一依靠,然小夏的前夫因為酗酒而時常對她暴力相向,平時都癮忍不語的小夏,雖已經生了二個可愛的小女兒,然丈夫的拳打腳踢卻未減少,在一次酒醉後,小夏的先生拿起鋸木頭的鋸齒發了瘋似的朝小夏亂砍,而滿身是血的她,在警員協助下送醫急救。後來在法扶律師的協助下,順利的離婚也取得一對女兒的監護權,然鋸齒的傷痕卻伴隨著小夏的餘生。

法律諮詢:借貸案件最多 訴訟代理:車禍、婚姻排第一
身為國家第一線保護弱勢民眾法律權益的法律扶助基金會於2004年7月成立,五年來提供勞工、婦女、兒童、老人、身心障礙者、原住民、移工移民、卡債族、犯罪被害人等弱勢族群法律協助及服務,總計接受16萬多位個案件申請,其中有超過7萬4千餘件獲得扶助,以及提供4萬8千多件免費法律諮詢,累計服務超過12萬位受扶助人,平均每天有93人前來基金會申請、有40人接受本會扶助,有26人接受本會法律諮詢;其中,申請人數仍以都會型縣市居冠,如台北、板橋、桃園、台中、台南、高雄等;弱勢民眾向法扶申請扶助的案件中,民事案件以車禍等侵權行為為最大宗,其次則為婚姻、傷害、親子、交通事故及工作權,顯示婦女、兒童及勞工等弱勢族群確實有受法律扶助的需求。而法律諮詢的案件則以借貸相關問題為最大宗,顯見債務問題仍是弱勢民眾的最大困擾。

越不景氣,民眾越需要法律服務!
為讓更多弱勢民眾能了解、使用法律扶助的資源,法律扶助基金會自今日起推出五週年系列活動,包括7月11、12日於台北捷運東區地下街,8月1、2日於高雄捷運美麗島穹頂廣場舉辦「法扶5所不在巡迴特展」,另全國分會於7月12日起至9月6日舉辦26場「法律走進生活裡~2009全國法扶日諮詢活動」,提供不景氣下的弱勢族群更多元化解決法律問題的管道。


Posted by legalaid at 樂多Roodo! │18:01 │回應(0)引用(0)法扶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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