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4月2日 09:57
法扶成立「法律諮詢中心」即日起提供免費法律諮詢
經濟不景氣 法律問題激增!
法扶成立「法律諮詢中心」即日起提供免費法律諮詢
全球金融海嘯與經濟低迷造成各類糾紛四起,許多民眾遇到法律問題時,卻往往不知道該如何尋求專業律師的協助諮詢!為此,長期致力於爭取弱勢民眾法律權益的法律扶助基金會,繼今年3月與勞委會合作勞工權益法律扶助後,於4月1日起於全國二十三縣市設立65處「法律諮詢中心」,每週開放84個不同時段,提供民眾免費的法律諮詢!民眾可透過「全國預約專線:(02)3322-6666」,或至網站(www.laf.org.tw)預約,即可選擇自已方便的地點和時段,和律師面對面詢問法律問題,並無需負擔任何費用;若諮詢後有進一步的法律需求,如撰狀、調解或訴訟代理等,只要符合法律扶助的標準,就能申請法扶律師免費服務!
法律扶助基金會秘書長郭吉仁表示:「法律扶助基金會過去只有偏遠地區及部份分會辦理法律諮詢服務,隨著經濟不景氣影響,生活上的法律問題也隨之增多,每天都有民眾詢問法律相關問題,因此,自98年4月起,法扶全國20分會同步擴增法律諮詢中心,現已有65處服務據點、每週84個時段,以及2千多位專業律師待命,目的就是要提供民眾更方便的專業法律諮詢。」法扶會即日起與縣市政府民政單位、法院、鄉鎮市公所調解委員會與各地社福團體等機關合作成立「法律諮詢中心」,讓民眾自行選擇就近地點,由專業律師面對面親自為民眾解答心中疑惑。
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自2月份已先試行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根據案件類型統計,民眾諮詢問題不乏多為交通糾紛、家暴問題、買賣糾紛等,然隨著經濟不景氣影響,近來申請諮詢民眾明顯增多,每到了諮詢時段,便會出現民眾大排長龍的擁擠景象,諮詢問題也多了勞資糾紛、詐騙糾紛、網路使用買賣等,顯示民眾對於法律諮詢的需求日益增加。法律扶助基金會呼籲民眾,有法律問題,請立刻預約免費法律諮詢!引用URL
[版主回覆]
Nico您好:
由於法律並無規定證人有選任辯護人之權利,且證人須親自到場證述,因此應不需有律
師陪同。但如之後檢調機關或法院對您先生改以被告身分訊問,您先生即有權選任辯護人。
但是如果您對於您本身的案情仍有許多疑問,建議您可以透過法律諮詢或申請本會扶助的方式解決,請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6632-8282向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並詢問分會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諮詢,本專線為預約專線)。
如您的資力(即經濟狀況)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版主回覆]
連秀玲您好:
依法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由父母共同行使或負擔,父母之一方如不能行使親權時,即由他方行使。您弟弟因已成為植物人,無法行使親權,則依法孩子之母親即有親權。而依法若父母均不能行使、負擔對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或父母死亡而無遺囑指定監護人時,才依法定順序定其監護人。
如您需要法律諮詢或申請本會扶助,可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6632-8282向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並詢問分會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諮詢,本專線為預約專線)。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我想請問男方自己說分居半年不肯離婚?
以下狀況算是語言報力嗎?
本人因長期三年飽受我先生的語言暴力及
遭受在南部家總總的語言壓力和人為壓力刁難.
本人精神已出問題,現在發作次數頻繁
我現在沒辦法控制我自己
2/26我去看精神科
醫生說我焦慮症和憂鬱症
我媽拜託醫生開診斷書內容是:環境適應障礙以情緒及行為混合型障礙
我夫家說我今天變這樣精神出問題和他們沒關
我先生王智能每天都喊沒錢,說一睜開眼就要花錢
罵我就像罵狗一樣,,廢人廢物,賤,破格
不然就說我死阿死
有工作時我每個月3-5千不是沒有貼補他
他還是把我嫌得一無是處
嫌我沒有幫他賺沙米錢
動不動就趕我回家,要我滾回去給我哥養
一直說要指望我賺錢買房子粉難ㄌ
搬來南部也是依樣三步五時罵我在南部家吃飽等死
夫妻之間撇開有錢沒錢的問題,和他一起苦沒關係
夫妻做到老婆都向他跪下磕頭,
我真的沒辦法和夫婿王智能一起生活下去
本人是2/7回來的, 在2/6我突然接到我先生的小弟寫信
指責我.並罵我說我是有及格的老婆及媳婦嗎?
難道我婆婆沒有資格教媳婦嗎?
我先生還和他小弟到贊聲責罵我,
因我被我先生及小弟罵到我精神崩潰,
還向我先生下跪磕頭及
自殘的舉動所以就回來台北.
[版主回覆]
Sabrina您好:
請您務必保重身體,若能多方尋求協助管道,問題都可以解決。
依家庭暴力防治法之規定,所謂家庭暴力,指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行為,因此如您先生有對您造成精神上不法侵害之行為,即屬家庭暴力。
如有上述情形,建議您盡速向您所在地較近之警局報案,請警員協助您處理。如您需要法律諮詢或申請本會扶助,可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6632-8282向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並詢問分會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諮詢,本專線為預約專線)。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抱歉 有個問題請教 母親近來已屆可領勞退之年限 當然領取月退對當事人是比較有利的 但是母親數年前因一時不察 受到詐騙積欠卡債 因數額龐大小弟也無能代她償還 故一直不做處理 如今如果申請月退 銀行是否有可能連他的月退俸也有權利扣住呢??感謝解答
[版主回覆]
Alex您好:
依法規定,債權人有權對於債務人名下之財產為強制執行,因此如您母親領取月退俸後,銀行的確有可能對其聲請強制執行。如您需要法律諮詢或申請本會扶助,亦可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6632-8282向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並詢問分會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諮詢,本專線為預約專線)。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版主回覆]
許憶玲您好:
如您僅為單純法律諮詢,本會並不會向您收取費用。而如您來會申請法律扶助,經審查准予部分扶助,依本會規定,得向您收取應分擔之酬金及必要費用。且如之後您因本會提供之法律扶助,取得財產價值超過酬金及必要費用達新台幣50萬元以上,依本會規定,您可能需要向本會繳納回饋金。關於分擔金及回饋金之詳細事宜,建議您可直接向您所在地較近之分會詢問,較有詳細答覆。
[版主回覆]
吳先生您好:
依刑法規定,未受懷胎婦女之囑託或未得其承諾,而使之墮胎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如您太太之家人未得到您太太之同意,卻使其墮胎,即有可能觸法。
如您需要法律諮詢或申請本會扶助,亦可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6632-8282向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並詢問分會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諮詢,本專線為預約專線)。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勞資糾紛,已收到法院和解書被告未於期限
給付金額怎麼辦
謝謝!
[版主回覆]
吳小姐您好:
如您和對方和解後,對方遲未給付和解金,依強制執行法規定,對於對方名下之財產,您可持法院之和解筆錄,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如您需要法律諮詢或申請本會扶助,可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6632-8282向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並詢問分會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諮詢,本專線為預約專線)。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版主回覆]
無奈您好:
您若欲訴請裁判離婚,須有法定之離婚事由,由於您的案件涉及個案判斷,在網路上無法看到您全部資料,為避免給予錯誤答覆,如您需要法律諮詢或申請本會扶助,可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6632-8282向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並詢問分會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諮詢,本專線為預約專線)。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媽媽刑事不能告了嗎? 民事可以告嗎?
[版主回覆]
曾先生您好:
由於您的案件涉及個案判斷,在網路上無法看到您全部資料,為避免給予錯誤答覆,如您需要法律諮詢或申請本會扶助,請您盡速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6632-8282向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並詢問分會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諮詢,本專線為預約專線)。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我想請教一下,小弟新店面的前面有9坪半的路地,到我開幕的前三天,才來說要我們付超高額的租金,否則不給我們新店開幕,說要把路封起來。之前一直被大地主矇在鼓裡,後來去調查才知道店前面的路地有9坪半不是大地主的,而是另有他人,最扯的是9坪半大的土地,竟然有60個人持有,而這個要超高額租金的地主他佔有3坪半的土地,如果他要把這塊9坪半的過路地租給我們店家的話,那需要地主需要附上什麼東西???如果付租金給這個黑心的地主的話,那其他的地主哪天知道,也來收租金的話,那需要請這個持有3坪半大的地主附些什麼東西,以保障我們店家的權益呢???
[版主回覆]
A先生您好:
由於您的案件涉及個案判斷,在網路上無法看到您全部資料,為避免給予錯誤答覆,如您需要法律諮詢或申請本會扶助,請您盡速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6632-8282向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並詢問分會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諮詢,本專線為預約專線)。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因為在法律上有疑問無處可解,想麻煩版主幫我解開心中的疑問,我的問題是這樣的,我姐的父親因為生病生活無法自理,而在他的名下有一台車子,但被鄰居佔用不肯歸還,只說是我姐父親給他使用的,要他要出證明時也沒有,只說有人可以證明,但我姐她父親現在神志不清也就無法證明真偽,難到這樣他就可以佔用車子
不還?難道法律上我姐沒資格可以拿回這車子嗎?現在車子的規費也要到期了難道我姐只能乖乖去繳稅而車子還是讓他來開來用,紅單我們來交,萬一出了意外由我們來負責嗎?如果真的車子無法拿回來,有什麼方法可以釐清責任嗎?沒有任何證明,一個毫無關係的人就可以佔用車子不還嗎?心中的疑問真的很多,麻煩版主幫我釐清,在此萬分感謝。
無助的人敬上
請問如果申請法扶通過後,請辯護律師調閱影印相關卷宗,是否需支付影印費用?若二審判決後要非常上訴,是否能扶助撰寫狀紙。謝謝您。
[版主回覆]
蕙您好:
如您的案件經本會准予扶助,指派律師給您之後,扶助律師就您的案件所支出之必要費用(包含閱卷影印費等),依本會規定,扶助律師不得向您再收取費用,因此如您的扶助律師有私下向您收取費用之情形,請您務必向本會或您申請案件之分會反映。
而如您二審判決後仍欲向本會申請扶助,請您直接向原申請之分會詢問即可。
版主您好:
因為在法律上有疑問無處可解,想麻煩版主幫我解開心中的疑問,我的問題是這樣的,我姐的父親因為生病生活無法自理,而在他的名下有一台車子,但被鄰居佔用不肯歸還,只說是我姐父親給他使用的,要他要出證明時也沒有,只說有人可以證明,但我姐她父親現在神志不清也就無法證明真偽,難到這樣他就可以佔用車子不還?難道法律上我姐沒資格可以拿回這車子嗎?現在車子的規費也要到期了難道我姐只能乖乖去繳稅而車子還是讓他來開來用,紅單我們來交,萬一出了意外由我們來負責嗎?如果真的車子無法拿回來,有什麼方法可以釐清責任嗎?沒有任何證明,一個毫無關係的人就可以佔用車子不還嗎?心中的疑問真的很多,麻煩版主幫我釐清,在此萬分感謝。
無助的人敬上
可以麻煩板主改用公開回應的嗎?真的很抱歉
[版主回覆]
李先生您好:
依民法規定,所有人對於無權占有或侵奪其所有物者,得請求返還之。對於妨害其所有權者,得請求除去之。有妨害其所有權之虞者,得請求防止之。因此如鄰居無權占有您父親名下之車子,您父親即可向其請求返還。
如您需要法律諮詢或申請本會扶助,請您盡速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6632-8282向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並詢問分會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諮詢,本專線為預約專線)。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版主回覆]
A先生您好:
由於您的案件涉及個案判斷,在網路上無法看到您全部資料,為避免給予錯誤答覆,如您需要法律諮詢或申請本會扶助,請您盡速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6632-8282向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並詢問分會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諮詢,本專線為預約專線)。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我想要請問一個有關遲繳健保費在法律上的問題:
今年(98)收到健保費遲繳通知單,通知我繳去年(97)4.5.6月的保費,而且保費高達3千多元,足足多了一倍。可是,在這一段期間中,健保費沒有寄任何催繳單來(我也可以正常使用健保卡),卻要我多付一倍的錢,我認為非常不合理。法律應該是保護人民的,可是現在政府機關卻將人民當成冤大頭,真的很令人生氣。
請問我該怎麼做才可以只繳3個月的保費就好呢?該如何申訴呢?該向誰反映健保局的作業疏失呢?
健保局一直以來狀況百出,我也不是第一次面對健保局這種問題,請問要怎麼做才可以解決健保局這種不負責任的態度?要向哪一處政府機關提出申訴呢?
[版主回覆]
築你好,
健保局的問題,建議您還是尋求健保局的申訴管道,但是健保局若無法給您滿意的回覆,建議您可以向本會申請法律諮詢,你可以撥打預約專線,02-3322-6666,預約專業律師為您解答,相信對您會更有幫助。
因多年前一次生意失敗,欠下信用卡債約60萬,一直都無法處理至今已13年了,加上銀行自算的利息早已超過100萬,且債權也已賣給民間顧問公司,而本人及太太均無不動產(租房子住)也無銀行存款,又面臨中年失業(54歲)生活困苦。請問:
一、民法125條請求權,因十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何謂十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我的問題適用嗎?
二、一直到以後我銀行帳戶都不能有錢嗎?民間顧問公司可以查扣嗎?
三、我太太不是副卡持有人也不是保證人,銀行帳戶如果有錢會被民間顧問公司查扣嗎?
四、二年後已屆勞退年限,月領或一次領會被民間顧問公司查扣嗎?
[版主回覆]
羅先生您好:
所謂「請求權,因十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是指有請求權之人若於十五年間均未行使其
權利,則十五年之期間經過後,債務人即得拒絕履行。而依法規定,債權人有權對於債
務人名下之財產為強制執行,因此如您領取退休金後,債權人的確有可能對其聲請強制
執行。由於依法夫妻各自對其債務負清償之責,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您之債務原則上並
不會及於您配偶,且您配偶亦非附卡人或保證人,因此債權人即不得對您太太之財產強
制執行。
如您需要法律諮詢或申請本會扶助,亦可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6632-8282向離您較近
之分會預約,並詢問分會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諮詢,本專線為預約專
線)。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我今年一到四月先後透過台北的盤谷銀行
匯4次共50多萬的款項到泰國
都是同一個泰國人的帳戶
我有保留匯款單
請問我可以把匯款單當作借據
要求對方還款嗎??
謝謝。
[版主回覆]
困在愛裡逃不開的人您好:
由於您的案件涉及個案判斷,在網路上無法看到您全部資料,為避免給予錯誤答覆,如您需要法律諮詢或申請本會扶助,請您盡速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6632-8282向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並詢問分會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諮詢,本專線為預約專線)。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版主回覆]
被炮烙者您好:
由於在網路上無法看到您案件之資料,如您須申請本會扶助,建議您撥打本會卡債專線:02-33226666,預約與律師面談的時間。律師與您面談後,會詢問您所有的債務狀況後,給予您較完整的建議。
因為友人與他外籍新娘(印尼)國外辦好結婚手續並回到台灣辦理入籍手續,結果出入境面談未過,導致護照有效時間過期,被遣返回國!至今快5年了
現在友人需要離婚再娶,之前有申請民事起訴狀(離婚),結果因為沒有印尼新娘的印尼地址!被法院駁回,現在想再處理卻不知道怎麼做?
可以提供辦理程序嗎?或是可以向哪各單位提出協助?
[版主回覆]
小佩您好:
如您朋友需要法律諮詢或申請本會扶助,可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6632-8282向離您朋友較近之分會預約,並詢問分會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諮詢,本專線為預約專線)。如您朋友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版主回覆]
被炮烙者您好:
只要您有債務相關之問題,均可撥打本會卡債專線:02-33226666,預約與律師面談的時間。律師與您面談後,會詢問您所有的債務狀況後,給予您較完整的建議。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經本會審查通過後,本會將指派律師提供免費協助。
如銀行有不當催收之情事,您可撥打金管會銀行局申訴專線:02-25360431,向銀行局反應。如有任何暴力催收行為,您均可撥打110報案。
我哥與越南外籍新娘結婚,已近8年(尚未取得身份證),之前她一直吵要以要幫家裡賺點貼補家用為由,透過其他越南朋友介紹去工作,結果賺了錢不但沒用來貼補家用反而把錢寄回越南,現在連2位小孩也都疏於照顧,常常下班回來累了就睡覺,也不煮飯給先生及小孩子吃,甚至有時下了班也不知到那很晚回來,在最近一次爭執中,因雙方的口角動作較大造成非故意的碰撞,結果她報警提出告訴,面對這樣的只很無耐,也須要幫忙該如何處置
[版主回覆]
小洪您好:
由於您的案件涉及個案判斷,在網路上無法看到您全部資料,為避免給予錯誤答覆,如您需要法律諮詢或申請本會扶助,請您盡速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6632-8282向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並詢問分會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諮詢,本專線為預約專線)。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法檢一字第0972003887號
正本收受者: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
副本收受者:
aaa119aaa119@yahoo.com.tw;行政院院長電子信箱
敬啟者:
檢送行政院院長電子信箱小組 97年10月31日轉來匿名者電子郵件乙封,請就檢察業務部分參處。
法務部檢察司敬啟
----- Original Message -----
From: 行政院院長電子信箱小組
To: hotline@mail.moj.gov.tw
Sent: Friday, October 31, 2008 10:25 AM
Subject: [040-97024471]
敬啟者:
行政院院長電子信箱接獲民眾來函,事屬貴管部分,敬請酌處逕覆,並請副知本小 組結案,至紉公誼。
請確實遵照「行政院暨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人民陳情案件,並 對陳情人之身分資料嚴加保密。
敬祝
平安如意
行政院院長電子信箱小組 敬啟
【文號】 [040-97024471]
【受文者】 040法務部,440桃園縣政府
※回傳「院長電子信箱小組」應注意事項:
欄位請填入:aaa119aaa119@yahoo.com.tw
欄位請填入:eypo@eyemail.gio.gov.tw
欄位請填入:[040-97024471]
(註):如係總統府總統(副總統)信箱轉來信件,「收件者」欄位請填入:
1.work2@mail.oop.gov.tw及2.民眾E-MAIL位址(如信件內容所附)
【民眾姓名】內政(FW: 侵害人權,莫此為甚(曾參殺人.3警成事不足.公親變事主) 2008/10/30 (星期四)
【民眾電子信箱位址】aaa119aaa119@yahoo.com.tw
【民眾來信內容】
FW: 侵害人權,莫此為甚(曾參殺人.3警成事不足.公親變事主) 2008/10/30 (星
期四) 下午11:37 寄件者: 此寄件者已經過
DomainKeys 核查 "well" 檢視聯絡人詳細資料
收件者: "行政院院長電子信
箱" 副本: "中國國民黨主席信箱" g.tw>, "國民黨"
, "總統府"
, "內政部部長電子信箱"
, "熱線信箱" , "
呂淑真"
2008/10/30 (星期四),
郁力寫道: 寄件者: 郁力 >
主旨: 侵害人權,莫此為甚
收件者: aaa119aaa119@yahoo.com.tw
日期: 2008 10 30 星期四 下午 10:15
侵害人權,莫此為甚
(曾參殺人.3警成事不足.公親變事主)
警察是人民保母還是財團養的(?)
2008/10/17 .07:50南投人 林憲慶先生在元智大學停車場巧遇前中科院同事劉英傑博士,在暢談經過警衛室到遠東紡織廠時,問遠紡警衛如何辦會客拜訪、被告知要到元智大學換證,以國民黨黨員證(m120005146.).換元智汽車臨時通行證0006號,開車到燃料電池中心旁,因停在執行長車位,竟被遠紡警衛汙指為非法入侵,而自強派所員警(2267..2373)在未問清緣由、未查看身分證即蠻橫動粗,以襲警現行犯之由打倒在地(員警2267.2092.2373),再拳打腳踢.才上緊手銬..自08:30起在自強派出所,直到中午12點警才打一通電話給讀開南大學大三的兒子,期間更不給水。直到下午1點才問訊作筆錄,8:30-16:00間,手痛數次請求將手銬放鬆,作筆錄警竟更加緊手銬還打頭踢背,直到手腫脹,變形,人昏倒,也不給水喝。16:00送中壢分局做手續時,在拘留室才有機會請分局代購便當.喝水;18:00才送地檢署,到20:00請求檢查官要公設律師,檢查官雖给4小時律師,也只是應付,竟以限制居住、不准出國偵辦.........要求道歉.賠償竟還要另外具狀.天阿.這就是中華民國.?
1008/10/18凌晨請桃園醫院驗傷.
當初是離婚是我提的
所以就直接到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
但協議書上未填寫付扶養費
但是我爬了文
父母親有義務要扶養小孩到18歲
之前曾經向他提過
他確不肯付 他說因為他又再婚了 有家庭要養
而我就這樣獨自扶養小孩至今已10年了
到現在負債越來越大
真的已經承受不了
我想請問專業人士
我要如何去爭取扶養費?
是否可以追這10年來他該付的?
現在我也不知他住哪
請一步一步教我
ps:我沒多餘的錢請律師
[版主回覆]
燕子您好:
依法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扶養義務,不因結婚經撤銷或離婚而受影響,因此縱使您已與配偶離婚,雙方對子女均仍有扶養義務。但是否能請求給付及如何請求給付扶養費,均涉及個案判斷,在網路上無法看到您全部資料,為避免給予錯誤答覆,如您需要法律諮詢或申請本會扶助,可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6632-8282向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並詢問分會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諮詢,本專線為預約專線)。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將免費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我去年10月已跟先生簽好離婚協議書,並於10月中搬出,分居已逾半年,但因為不想再與他見面,也未再聯絡,所以遲遲未至戶政辦理,離婚協議書在我這邊,我們跟證人都簽好了,想請問是否能在不再跟他見面、不聯絡的情況下,儘早辦理好離婚登記?謝謝!
[版主回覆]
Joan您好:
依法您和配偶均須本人至戶政機關為離婚登記才行。
如您需要法律諮詢或申請本會扶助,可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6632-8282向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並詢問分會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諮詢,本專線為預約專線)。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將免費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賣方卻說除了來回郵資,還要付100元處理費
(賣方解釋是退貨回廠商也要”國際”運費)
但拍賣頁上的物品所在地是在台灣台北縣,
況且在關於我裡面全完沒有提到如果換貨要付100元處理費
所以買方不接受這樣的方式(只願意付擔來回郵資),賣方卻口口聲聲說,給買方住址,是買方自己不寄回的….
而且賣方將與買方的問與答刪除(把一來一往的留言證據刪除。還好買方事前有將之複製),賣方開始用說謊的方式誣衊買方
說買方佔她便宜,還殺運費。
買方也解釋,因買方不清楚郵資如何計算,原購買四件,換貨二件,因重量不同,郵資是否會比較便宜。如果而已就說買方向她殺運費
因賣方現已商品尺寸沒有寄錯為由,堅持不肯換貨(賣方的規則內並沒有說不能換貨)
雙方無法達成共識,買方只好將商品寄回(已於昨日寄出),並要求退款(七天鑑賞期內)
賣方卻留言說她不會去郵局領回。
我想請問
1.請問照賣方這種不肯換貨,又要變相加收100元處理費,這樣有法律可追究嗎?
2.因賣方不肯換貨,買方只好以消保法第九條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請問這樣賣方還能不退款嗎?
3.針對賣方的不實留言惡意中傷、誣衊買方,混淆他人視聽判斷之留言
賣方之不實留言有以下
1.買方佔她便宜
(解釋:無憑無據說買方佔他便宜,要求她提出證據又拿不出來)
2.殺郵資
(解釋:只因買方對郵資無概念,事先詢問當初購買四件,但換貨二件,因重量不同,郵資是否便較便宜。)
3.用年紀挑衣服
(解釋:買方當初購買是以賣方在網頁上提供之"適合之身型尺寸 參考表"找出參考表之身高體重範圍內之尺寸購買,並非用年紀去挑衣服)
4.給買方住址,是買方不願寄回的
(解釋:買方有誠意換貨,也願自行負擔來回郵資,賣方卻變相要求加收100元處理費,買方不肯接受,賣方即辨稱是買方不願寄回)
針對上述賣方的不實留言,買方均留有一來一往之文字證據
買方要求賣方公開道歉,不知民法或行法有哪一條是可以要求賣方登報道歉或公開道歉呢?
另,拍賣頁上的物品所在地是在台灣台北縣,賣方卻辯稱東西在國外,並要求加收100元處理費,那買方是否可以告賣方"刊登資訊與事實不符"???
謝謝您的解答喔!感恩~
[版主回覆]
maggie0107您好:
由於您的案件涉及個案判斷,在網路上無法看到您全部資料,為避免給予錯誤答覆,如您需要法律諮詢或申請本會扶助,請您盡速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6632-8282向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並詢問分會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諮詢,本專線為預約專線)。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我今天晚上發生小車禍.對方在單行道逆轉.沒打方向燈的\'狀態下撞到我.當下我請警察來勘驗了.對方也有誠意帶我去醫院也付了醫藥費..想跟我和解..他們說最快1~2天會請他們車子理賠保險員跟我接洽..那我應該注意什麼事項.才不會吃虧?
謝謝!
[版主回覆]
張玉玲您好:
由於您的案件涉及個案判斷,在網路上無法看到您全部資料,為避免給予錯誤答覆,如您需要法律諮詢或申請本會扶助,請您盡速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6632-8282向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並詢問分會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諮詢,本專線為預約專線)。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就是前幾天,我在我家外面用水泥鋪地面。結果鄰居既然在我還沒有乾的水泥亂丟東西,而我跟他理論,也叫警察來拍照存證,而對方說土地所有權是它們的,他要怎樣丟都好,而我們也有土地所有權,因為那塊土地是持分土地。請問如果我們要告他損壞,是否成立,而如何提告?
[版主回覆]
阿盛您好:
依刑法規定,毀棄、損壞他人文書、建築物、礦坑、船艦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但您鄰居之行為是否構成刑法上之毀損罪,由於已涉及個案判斷,在網路上無法看到您全部資料,為避免給予錯誤答覆,如您需要法律諮詢或申請本會扶助,請您盡速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6632-8282向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並詢問分會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諮詢,本專線為預約專線)。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我為房東,跟房客有訂立租賃契約(98.01-98.12),也有約定每月5日為租金交付日,本(4)月至今19日仍未收到租金,去電也不接電話,找不到人,因房客繳交租金的狀況不斷,我想解除租賃契約,請他們搬離,我可以採取什麼方式呢?
[版主回覆]
Doria您好:
依民法規定,承租人租金支付有遲延者,出租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承租人支付租金,如承租人於其期限內不為支付,出租人得終止契約。租賃物為房屋者,遲付租金之總額,非達二個月之租額,不得依前項之規定,終止契約。其租金約定於每期開始時支付者,並應於遲延給付逾二個月時,始得終止契約。
關於您的權利應如何主張,如您需要法律諮詢或申請本會扶助,請您盡速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6632-8282向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並詢問分會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諮詢,本專線為預約專線)。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保險要保人及受益人是我媽及姐姐,被保人是跟我媽在一起十幾年我們皆稱之為叔叔,去年叔叔開刀意外走了...然後叔叔鮮少聯繫的親屬也意外的都出現了~~就像電視劇演的一樣【爭】...無言..
叔叔的保險是國泰的人壽險以及郵局的儲蓄險+意外險,但對方不肯給我們家死亡證明,非親屬可以向法院地檢署聲請相驗報告書或死亡證明嗎?想請教這該如何是好!!
~銘感腑內~
我想請問
1.因我是做旅館業的是一個小小的員工 因老闆在我們所上班的櫃檯下裝了收音的機器 而在我們不知情的情況下收因那是否我們可對他身訴還是不行
[版主回覆]
張玟娟您好:
依刑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一、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二、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您的老闆私自裝設收音之機器,是否成立刑法上之妨害秘密罪,已涉及個案之判斷,為避免給予錯誤答覆,如您需要法律諮詢或申請本會扶助,請您盡速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6632-8282向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並詢問分會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諮詢,本專線為預約專線)。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我收到法院民事裁定
主文:裁定開始清算程序.並同時終止清算程序.請問:
1這是什麼意思?駁回?還是...?
2收到後沒幾天.最大債權打來催款.並告知已有扣薪動作
連續好幾天.一直來電要我一致性協商(個別協商機制)
3我有打電話詢問其他家銀行.但他們並沒有催收動作
抱歉.我真不懂現在情況是怎樣?也不知該如何處理?
[版主回覆]
小芸您好:
依消債條例規定,法院為終止或終結清算程序之裁定確定後,除別有規定外,應以裁定免除債務人之債務。因此法院終止清算程序後,除非您有不免責之事由,否則原則上法院會以裁定免除您的債務,而當您收到免責裁定後,您即得依法向法院聲請復權。
如您收到免責裁定後,依法即不用再償還債務,如銀行仍有不當催收之情事,建議您可向金管會銀行局申訴。申訴電話為:02-25360431
您如需詳細諮詢,可撥打本會卡債專線:02-33226666,預約與律師面談的時間。律師與您面談後,會詢問您所有的債務狀況後,給予您較完整的建議。
我兩年前離婚了,有2個小孩,離婚當時,一個都不給我扶養,兩年後的今天,突然打電話來說要告我....
但是我是家中老大,兩個妹妹目前都沒工作,媽媽是家庭主婦,爸爸年紀又大了,隨時有可能不能賺錢...我的公司也有可能持續放無薪假...
而且當初,對方家人曾說不給我看小孩...加上對方爸爸又會喝酒,之前還曾經發酒瘋,擾得我無法正常上班...
那心理壓力之大...
離婚後,曾經有機會去他們家看小孩,還沒進他們家門就一直哭...
我知道要扶養及教養小孩,目前,我想做的是,可以接一個小孩來養,因為我必須要把錢用在該用的地方!!
請問我必須準備什麼來面對呢??
與律師面談後,會詢問所有的狀況後,給予較完整的建議。
請問上述事件需要多少花費呢??
[版主回覆]
不知所措的媽媽您好:
您來本會預約與律師面談,是不須收費的,而您的案件如經過本會審查通過准予扶助,本會亦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詳細申請事宜,您可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6632-8282,或至您所在地較近之分會詢問。
我弟弟在二月份SIM卡遺失時沒有及時辦掛失,一、二天後才向電信業者申請停話,當月底帳單出來時才發現多了1萬8千多的帳款(被人盜打),也許怕家人罵,他聽了電信業者的建議,自已去負擔了一萬沒有讓家人知道,現在弟弟人在當兵(新訓中心),所以沒有辦法負擔剩下的錢,電信業者打到家裡來要錢,整件事情才被發現。
請問,事到知今報案對我們還有利嗎?會不會對正在當兵的弟弟帶來不好的影響?或者還有什麼方法,可以不用負擔盜打的錢呢?
[版主回覆]
頭很痛的姊姊您好:
建議您可向內政部警政署電信警察隊報案,警察隊本部之電話為:02-23433983,由警方協助您處理。
若之後您需要法律諮詢或申請本會扶助,可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6632-8282向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並詢問分會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諮詢,本專線為預約專線)。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版主回覆]
小楨您好:
報稅為國民應盡之義務,租金報稅是房客應有之權利,房東不得限制房客行使其權利及義務。
如您需要法律諮詢或申請本會扶助,可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6632-8282向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並詢問分會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諮詢,本專線為預約專線)。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版主回覆]
好不爽的大姊你好:
先來討論費用的部分,如果您們覺得違約金過高的話,可以請求法院酌減。
另因您的弟弟是保證人,在法律上對於電信業者(即債權人)是要負保證人的責任,
但如果您弟弟已經先向電信業者清償這條錢的話,那可以轉向債務人,也就是真正打電話的人要回來,所以在法律上不是沒有救濟方式。
再者,如果您弟弟的債權人是銀行業者的話,可能會有信用註記的問題,如果不是就不會產生信用註記!
[版主回覆]
tina你好:
建議您可以到金管會去申訴!申訴電話為:0800869899
[版主回覆]
Yan你好,
依民法第1138條規定,繼承的順位是配偶(配偶一定是繼承人) 與(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二)父母、(三)兄弟姐妹、(四)祖父母,
所以依您所述的內容其繼承人應該是您兄長的配偶及其子女。若配偶及子女均拋棄繼承的話,才會輪到父母 ,依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
又確定前順位都要拋棄了,不妨也可以一起辦!
拋棄繼承的時間是知悉為自繼承人時起開始3個月內要向法院辦理,在時間上一定要注意!
[版主回覆]
Sara
當債務人未清償債務時,銀行找上保證人是很正常的事,依您所述的情形比較像銀行為確保將來債權得以受償,而在告保證人之前,先行進行保全程序,也就是一般所稱的「假扣押」,其程序是可以做到「查封」的階段。但所「查封」的財產數額不遠與債務金額相差太遠,否則會構成「超額查封」的情形。如果依您所提及的內容,所查封的資產任何一筆就遠大於債務的話,是可以向法院主張超額查封 ,就超過 的部分應不予查封。若有任何其他債務問題,也可以撥打債務諮詢專線02-33226666申請債務諮詢服務。
問題在此 : 我不知被告.但我也親自報到求證說明,但為何要上我手銬與拍通輯照片與按指文與掌印,並將我拘留在警察拘留所,3-4小時後將我送法院後在拘我6小時 , 我認為我沒犯法,現法院也開過偵查庭,判是誤會一場,但我當時被如此羞辱無人理我,我人權已被踐踏,能否申訴,請幫我一下,現今已過2週想起來就很嘔,自尊被辱,還有如此會留下有前科嗎? 請幫我說明一下, 感謝您們.我聯繫電話02-28xxxxxx 09xxxx8282 李先生
[版主回覆]
李先生您好:
由於您的案件涉及個案判斷,在網路上無法看到您全部資料,為避免給予錯誤答覆,如您需要法律諮詢或申請本會扶助,請您盡速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6632-8282向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並詢問分會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諮詢,本專線為預約專線)。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另外,建議您盡量不要將個人通訊資料公開於網路上,避免有心人士利用,如您需要提供其他個人相關資料,建議您將透本會信箱legalaid@laf.org.tw與本會聯繫。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09051105540
希望可以趕快得到答覆,謝謝!!
[版主回覆]
何小姐您好:
建議您協助姊姊向本會申請扶助,比較可以完整的解決問題。
您可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6632-8282向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並詢問分會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諮詢,本專線為預約專線)。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版主回覆]
何秋誼你好,
由於手機電話號碼屬於個人隱私,請盡量不要在網路上公開,若需要提供其他個人資料,請寄到本會信箱legalaid@laf.org.tw,謝謝!
我們跟地主承租土地已經將近20年,沒有打過書面契約,只有口頭契約,並都準時繳交租金,是否已經視為長期契約,那地主有權力現在馬上叫我們搬走嗎?因為他想用原本的地經營ㄧ樣的公司。
[版主回覆]
小可您好:
由於您的問題涉及個案判斷,在網路上無法看到您全部的資料,為避免給予錯誤答覆,如您需要法律諮詢或申請本會扶助,請您盡速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6632-8282向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並詢問分會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諮詢,本專線為預約專線)。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其實已經超過十天鑑賞期了,該怎麼正式解契,並且把北扣的2000多拿回來?
[版主回覆]
蘭您好:
由於您的問題涉及個案判斷,在網路上無法看到您全部的資料,為避免給予錯誤答覆,如您需要法律諮詢或申請本會扶助,請您盡速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6632-8282向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並詢問分會相關應攜帶之文件,包括您的保險契約書等相關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諮詢,本專線為預約專線)。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這是我第三次(這半年)來收到資產公司說我欠他們錢(之前並不知借錢的事),要來我家實地訪查,我要找誰問清楚房子被拍賣的理由,及到底向銀行借了什麼錢,我可以直接找法院問嗎?怎麼問?或問資產公司?會不會惹來更多麻煩或危險?(曾居住國外七年)回國已四年.謝謝
[版主回覆]
人頭戶您好:
請參考您前次留言後的相關建議。
這是我第三次(這半年)來收到資產公司說我欠他們錢(之前並不知借錢的事),要來我家實地訪查,我要找誰問清楚房子被拍賣的理由,及到底向銀行借了什麼錢,我可以直接找法院問嗎?怎麼問?或問資產公司?會不會惹來更多麻煩或危險?(曾居住國外七年)回國已四年.謝謝
[版主回覆]
人頭戶您好:
您可以到法院服務台查詢是否有以您為被告的相關案件,例如清償借款、支付命令等等,若有,可以再向各該承辦股聲請閱卷,將所有資料都影印之後,比較能夠瞭解全貌。
若您需要法律諮詢或申請本會扶助,可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6632-8282向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並詢問分會相關應攜帶之文件,包括您向法院聲請閱卷後的卷宗資料(本會未提供電話諮詢,本專線為預約專線)。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版主回覆]
人頭戶您好:
請您盡快向法院查詢是否有相關案件,應該有助於釐清您的困惑。
[版主回覆]
人頭戶您好:
請盡快向法院查詢有無相關案件。
[版主回覆]
人頭戶您好:
請加油!如果您真是人頭戶,相信有水落石出弄清楚的一天。
沒想到他又到地檢告我詐欺,他自己的律師當庭都說他不應該這樣告我,一直想和解的樣子,但我因他這樣一年來從為了趕出庭回去發生大車禍,抱傷搭7小時車回去出庭,因此還在家休養數個月無法工作,一切一切的損失及氣憤,想請教若這個停後我可以告他烏告並要求他賠償嗎?事實上他當初有違反我們的合約,我有告訴他要保留追訴權。
[版主回覆]
無奈的濫好人您好:
由於您的問題涉及個案判斷,在網路上無法看到您全部的資料,為避免給予錯誤答覆,如您需要法律諮詢或申請本會扶助,請您盡速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6632-8282向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並詢問分會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諮詢,本專線為預約專線)。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因不懂法律不希望沒禮貌!
謝謝!
[版主回覆]
無奈的濫好人 您好:
建議您撥打本會預約電話02-66328282,由律師更瞭解您的案件之後,當面提供意見。
問題一:聽說自購買日兩年後就無法申訴建商?還是另有期限?因為七月就滿兩年了
問題二:土地使用同意書好像是指可以使用但並不是指可以建築在上面,而且同意書並不無向法院公告,有其效用嗎?
問題三:有任何我可以自保的方式嗎?
[版主回覆]
林淮智您好:
由於您的案件涉及具體個案判斷,在網路上無法看到您全部的資料,為避免給予錯誤答覆,如您需要法律諮詢或申請本會扶助,請您盡速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6632-8282向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並詢問分會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諮詢,本專線為預約專線)。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2.失業給付這部分我該怎麼辦?有其他方法可以辦嘛?可以在開庭時在向老闆要求賠償嗎?畢竟還要支付國民年金,也還沒工作,對我很困擾!!
不好意思~問題很多~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
[版主回覆]
許小榆您好:
依法律規定,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未於法定期間合法提出異議者,支付命令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因此如公司收到支付命令後未合法提出異議,縱使其拒絕收受該支付命令,亦不影響支付命令之效力。
由於您的案件涉及個案判斷,在網路上無法看到全部案件資料,為避免給予錯誤答覆,建議您可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6632-8282向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法律諮詢或法律扶助,並詢問分會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諮詢,本專線為預約專線)。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1案件還在法院嗎?
2因受不了最大債權連續好幾天來電.並告知案件已被法院駁回且有扣薪動作.無奈已與最大債權一致性協商(個別協商機制)了
3債清條例.還款2成以上可向法院提出免責.但現在我已和銀行協商了.如在還款總負債2成以上後.向法院申請免責.法院會不會因債務人已與銀行協商而免責不通過?
4若申請免責.協議的效力會不會產生違約金問題?或銀行會不會以協議書主張免責不通過?
不好意思~問題很多~謝謝~
[版主回覆]
阿龐您好:
依消債條例規定,法院為終止或終結清算程序之裁定確定後,除別有規定外,應以裁定免除債務人之債務。因此法院終止清算程序後,除非您有不免責之事由,否則原則上法院會以裁定免除您的債務,而當您收到免責裁定後,您即得依法向法院聲請復權。
如您收到免責裁定後,依法即不用再償還債務,如銀行仍有不當催收之情事,建議您可向金管會銀行局申訴。申訴電話為:02-25360431
您如需詳細諮詢,可撥打本會卡債專線:02-33226666,預約與律師面談的時間。律師與您面談後,會詢問您所有的債務狀況後,給予您較完整的建議。
去年11/30國小一年級的家女因被同年級的姪女推倒~!
致撞及行動不便亦住在家旁的遠房親戚-伯母婆~!
事發當時~!有詢問母婆狀況~!回無恙~!亦不至院治療~!
於12/29因血尿住院~!
母婆女兒~!後提出傷害調解~!要價60萬~!後降為40~!
姪女有在我們家人面前承認是她推擠造成~!
但其父母事後矢口否認~!全不認帳~!
母婆對方亦只向我們屢屢索價~!
但實因價太高無法負擔~!
多次恐嚇~!再不處理~!要送法院~!
請問~!我方應如何應對~~~!?
[版主回覆]
emily你好,
看起來雙方都是親戚,是否可以再申請調解看看,由調解委員來協助處理。
另果真無法協議且對方執意告上法院,
我們可主張是否血尿住院是否與跌倒有關~~
[版主回覆]
陳
是否有成立和解書應依當事人的真意而定,如無法判別,在法律實務上判斷可能會比較傾向和解不成立,因為沒有具體的和解內容,即「和解金額」。
因為,如果我不同意這條,我前夫就不肯跟我離婚,
現在小孩三歲了,我想爭取小孩的一些教育費用,不知道能不能? 小孩也已改跟我姓,
而我去年又再婚了,這三年來,我前夫對小孩不聞不問,
但因有看過有人沒有扶養小孩,而老了以後又要小孩去扶養他,
所以,我想詢問,離婚協議書上寫的那條,是否表示我現在不能去爭取小孩的扶養費用呢?
而我的小孩長大後一樣要扶養他的親生父親嗎?
[版主回覆]
煩惱的媽媽你好,
如果是不足應付小孩的日常必要開銷,還是可以「小孩」的名義請求給付扶養費。
畢竟父母對於小孩的扶養義務不會因為離婚就不需履行。
目前房屋被法拍 !!
請問這樣情形: 可以聲請~債務更生嗎? 銀行跟我說不行!(只限卡債)
我只想要保留住~~這個家讓家人有個地方可以居住!
拍賣金額根本無法清償掉所有的負債(250萬左右)
(請問這樣問題...可以適用於*債務更生嗎?*
[版主回覆]
邱先生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不限於卡債才可以申請,
至於您是否有符合更生聲請人的資格與要件,必需由律師詳細了解您的情形後,才能作正確的建議。
因此,您可以至法扶網站預約卡債諮詢或打電話至02-33226666預約。
我先生是房子的所有權人,權狀上也是我先生的名字,房貸也是我先生在償還,唯有房子的頭期款是我婆婆支付的,現在我們想變賣房子,
1.請問我先生的其他兄弟姐妹在法律層面有權利來刮分變賣房子的現金嗎?
2.如果婆婆提不出相關單據,證明房子頭期款是她支付,在法律層面是不是只有我先生有權利支配這賣房子的現金呢?是不是連婆婆也沒有權利支配呢?
3.如果我們賣完房子的現金,想歸還婆婆她的頭期款當她的養老金,但我們想簽切結書,證明我們有支付她一筆養老金,往後我先生就不用再擔負我婆婆養老的責任了,這樣我們在法律上站的住腳嗎?又如何公證這份切結書呢?
[版主回覆]
AMANDA你好,
您先生既為房屋的所有權人,當當就只有他才有處分權去賣房子,所得的賣價也不用與婆婆或其他兄弟姐妹平分。
只是婆婆有付了一期頭期款,在法律上會看成是您向婆婆借貸,當然是要還給婆婆,不過還的時間既得取得還款證明,以免日後紛爭。
但我住頂樓五樓此樓人都不繳電焍費 每月電焍維修由我及隔壁支出我該如何是好家中有行動不便之人房屋乙十一年鄰居是近兩年不繳這是圖書館電腦我沒電腦有機會看到回覆嗎
[版主回覆]
林維真你好,
因為電梯是屬於公共設備,所有的住戶都要分擔保養及維修的費用,所以您與隔壁的住戶是可以向其他住戶請求給付您已支出的部分 !
在法律上是不成立的嗎? 不過,小孩已經改成跟我姓了,
那我這樣子還能上法院爭取小孩的費用嗎?
因為,我只想爭取小孩的教育費用,小孩子也差不多要唸幼稚園了,
幼稚園的費用我真的不太能負擔,但是,我又怕到時候我前夫又要跟我爭取小孩子,
因為我現在再婚,而我的小孩只認定我現在的先生是他的爸爸,
這樣子法院會不會改判監護權給我前夫呢?
若有必要申請法扶的幫助,該怎麼申請呢?
[版主回覆]
煩惱的媽媽你好,
如果您確實無力負擔全部的教養費用,不足的部分仍可以小孩的名義向父親請求。
至於,如果前夫反過來要爭取監護權的情形,不是沒可能發生,但監護權是否改定法院會依子女的最佳利益去考量,只能說經濟條件不是唯一的考量。
若還是不清楚的話,可以至法扶各地分會申請扶助或法律諮詢。
1.頭期款部份是用婆婆的錢支付,但交屋買的名字一開始是大伯,房屋權狀和頭期款付款人當然也是我大伯的名字,後來用贈與方式變更成我先生的名字,由我先生支付房子的後續的銀行貸款,現在房子貸款我先生已全部償還了,也就是說房子只有我先生和我婆婆有出到錢,那請問大伯只是掛名買而已,在法律層面有處分這房子的權利呢? (因為大伯覺得房子當初是用他的名義買的,雖然後來贈與方式變更成我先生,他也還有這房子的處分權)
[版主回覆]
AMANDA你好,
不動產是以登記作為判斷其所有權人為何人的依據~~
依信中所提的內容判斷,該房屋的所有權人及處分權人均是您的先生,
大伯是贈與人,除非其主張贈與無效,但那也是需要提另外的訴訟解決,在提起之前,形式您的先生是有處分權利的。
我前夫在二年前跟我提告償還我們他給我的錢,但是他都敗訴,但是在去年年底,他又以不同案由提告,我向桃園地方法院主張一事不再厘,遭駁回,如今他反敗為勝,這個官司已造成我很大的精神上的傷害,我怎麼辦,請幫幫我!
[版主回覆]
不知所措!你好,
您可以至您所在地的法扶分會預約法律諮詢,
將詳細的過程述說給律師了解後,再為建議!請撥打預約專線02-33226666。
問題1:請問這個摩托車是要大學生還是酒駕賠?
[版主回覆]
佳玲你好,
酒駕者如果有過失的話當然是要賠償機車的損害,至於,該名大學生如果沒有依現場指揮騎乘或未注意您所立的警告的話,經判斷其有過失者,亦需賠償。
[版主回覆]
筱晴你好,
因不清楚對方如何取得您的基本資料,所以無法判斷是否有違反個人資料處理法或洩密的問題 !
至於,對方如有散佈不實的言論,足以妨害您的名譽的話,可能有誹謗罪的問題。
夫(甲方)妻(乙方)已離婚約二年,當初協議書內容有簽訂甲方可每二星期之週六探視小孩(但至今乙方只給探視一次),甲方每月給付小孩養育費9.000元,自99.1起需給付15,000元。甲方從未延誤給付時間,但據甲方從旁了解,乙方並未盡照顧小孩之則,導致小孩每日衣衫不整、便當食具也極不清潔。
因此,甲方覺得每月給付小孩養育費乙方並未使用到小孩身上,故甲方目前不太想繼續給付此費用(或減少給付),不知甲方該如何做比較好??請指點迷津,謝謝。
[版主回覆]
陳小姐您好:
若監護人即乙方有未善盡監護人照顧教養保護責任,或對於未成年子女有不利之情事者,他方有權利可以向法院請求改定監護人。
另建議如果有公正的親友可以居間折衝的話,是否也可以先試著協調溝通雙方的意見,或許狀況會有所改善。
[版主回覆]
AMANDA您好:
民法第416條規定某些狀況下可以撤銷贈與,例如對於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可以在知道有這種撤銷原因的一年之內撤銷贈與。
這與是否曾在代書處辦理程序或使否完成贈與稅繳納等等並沒有必然關連。
想請教一下~我與一個越南女子於98/5/21生一個小孩,但是越南女子於98/5/26才與前夫辦妥離婚,原因是他們於96年當時有簽下離婚協議書~不知道還要去戶政所登記才能生效~
問題一:我要如何將小孩歸我姓?是要打否認之訴嗎?還是要由母親提出否認之訴嗎?那提出後關係到可能被對方告通姦罪,由於是女子是外籍部分~一旦成立會被馬上要求遣返回越南嗎?那我也會涉及到通姦罪嗎?如何避免與解決呢?
問題二:我要如何小孩入到我這邊的戶籍?可以用寄居方式先將小朋友入戶籍才能辦健保與護照嗎?用寄居方式他前夫方會知道他有跟別人生一個小孩且是在簽離婚前所生的嗎?要如何解決呢?
[版主回覆]
gary您好:
您的小孩是在生母前婚姻關係存續中受胎的,原則上推定為生母與其配偶所生,生母、法律上推定之生父及子女都可以有權利提起否認之訴。
否認生父之訴確定勝訴後,孩子將會成為非婚生子女,您可以透過認領的方式成為小孩名實相符的父親。
提起否認之訴,確實是有可能面臨通姦的追訴,不過如果可以舉證證明不知道要辦登記才算完成離婚程序,也就是在主觀上沒有犯罪故意的話,是有可能不成立犯罪,但必須要視具體個案而定。
建議您可向本會預約法律諮詢,由律師當面深入瞭解您的案情後給予意見。請您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6632-8282向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法律諮詢,並詢問分會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諮詢,本專線為預約專線)。
你們可以幫我忙嗎
謝謝
[版主回覆]
李奕您好:
本會目前尚未提供電話上的法律諮詢,但是您可以預約現場法律諮詢,屆時請您攜帶相關文件到場,有律師會與您面談,解決您的疑問,如果需要進一步申請扶助,本會也可以協助。
您可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6632-8282向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法律諮詢或者法律扶助,並詢問分會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諮詢,本專線為預約專線)。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版主回覆]
不知所措的喵您好:
終止收養後回復本姓,是因為民法有這樣的規定。
民法同時也規定,子女經出生登記後,於未成年前,得由父母以書面約定變更為父姓或母姓;如以成年者,經父母之書面同意亦得變更為父姓或母姓。
另外民法1059條第5項也規定某些狀況下,例如父母離婚、父母之一方曾有或現有未盡扶養義務滿二年等情形,且有事實足認為子女之姓氏對其有不利影響時,可以向法院請求宣告變更姓氏。
[版主回覆]
林維真您好:
建議您可以向住家所在的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這樣或許有助於改善其他人不願意分擔公共支出的狀況。
條,但我無法說服他们.
[版主回覆]
林維真您好:
請參考前回應,謝謝。
[版主回覆]
張先生您好:
為了給您較為完整的回覆,建議您向本會預約現場法律諮詢,由律師當面瞭解您的案件後提供意見,如您有疑問,也可以當面向律師請教討論。謝謝您。
本會預約電話02-33226666
[版主回覆]
林維真您好:
若是調解委員會也無法處理,或許您可以進行相關訴訟。
建議您可以向本會申請法律扶助,請撥打預約專線02-66328282,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標準,本會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非大樓公寓或社區型
請問:建商有權要求住戶簽約不能加裝鐵窗嗎?
如果建商有權,那住戶可以相對提出哪些要求?
[版主回覆]
林先生您好:
不確定您所說的建商是不是指社區的管理委員會?管委會可以針對住戶的相關行為制訂一些應該共同遵守的規範(因為這些規範也是要經過住戶會議決定後大家共同遵守)。
另外在知道有這種不扶養的撤銷原因的一年之內可撤銷贈與,那我先生當然不曾有扶養我大伯過,
知道不扶養的時間,應該也超過N年了吧,那他還可以撤銷贈與啊! 好像不太合理,還是我搞錯
版主的意思了嗎?
[版主回覆]
AMANDA您好:
為了提供完整回覆,建議您向本會預約法律諮詢或者申請法律扶助,本會預約電話02-33226666。屆時由律師當面瞭解您的案件後,給您意見,如您有其他疑問,也可以當面向律師請教,這樣可能對您的權益較有保障。謝謝您。
[版主回覆]
Annie您好:
同父異母的妹妹既拋棄繼承,應無需負責。您的部分或許可以適用98.05.22新修正的繼承法,但目前尚有待總統公布後才能施行。
新法1-3條第3項規定:繼承在民法繼承編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五月二十二日修正施行前開始,繼承 人因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或未同居共財者,於繼承開始時無法知悉繼承債 務之存 在,致未能於修正施行前之法定期間為限定或拋棄繼承,且由其繼 續履行繼承債務顯失公平者,於修正施行後,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條文尚未公布,內容僅先供參考)
建議您預約本會法律諮詢,由律師當面瞭解案情後提供意見,本會預約電話02-3322666
煩請版主再次答覆~謝謝!
[版主回覆]
不知所措的喵您好:
不清楚您所謂爭取某些權益的意思是什麼?如果您指的是他未盡扶養你的義務,因為你已經出養,所以法律上他跟你的關係是暫時停止的,似乎沒有所謂扶養義務。另外他跟您母親也已經離婚,原則上也無扶養的問題。
非大樓公寓或社區型
請問:建商有權要求住戶簽約不能加裝鐵窗嗎?
如果建商有權,那住戶可以相對提出哪些要求?
[版主回覆]
林先生您好:
不確定您所說的建商是不是指社區的管理委員會?管委會可以針對住戶的相關行為制訂一些應該共同遵守的規範(因為這些規範也是要經過住戶會議決定後大家共同遵守)。
============================================
是建商新蓋好的成屋 臨公設15米道路
無社區管委會也未經過住戶會議決定
是建商在交屋時個別要求"不得加裝鐵窗"
[版主回覆]
林先生您好:
建議您再跟建商瞭解,也可以請建商說明為什麼特別有此要求。
如果您還有其他疑問,建議您預約本會法律諮詢,由律師當面瞭解您的案件後給予意見,如您有不清楚之處,也可以當場跟律師討論,這樣或許比較有助於解決您的疑問。
本會預約電話:02-3322666
小女子因求助無門,經無意間發現有此法律咨詢中心,特予求助。
小女子結婚二年餘,先生平時好吃懶做,晚上更是電腦遊戲的遊民整晚耗在遊戲中,家中生活開支及房貸均由小女子負擔,除花盡婚前積蓄還增加不少借貸,除無美滿夫妻生活更是終日憂煩。
日前經與先生長談取得其同意而決定『協議離婚』,雖已談妥離婚條件,但遍尋親朋好友確無人願意擔任我們的『見證人』,如找專業證人一方面需要費用另方面又擔心有其他副作用,為了尋覓『見證人』而傷透腦筋而遲遲無法辦理離婚手續,故特函請教,小女子之父母或兄嫂及叔父〈屬善良人士〉可否擔任我夫妻協議離婚之二位見證人〈因先生放手不管,二位見證人必需都是小女子的親屬〉,不知如此的『見證人』是否可以符合法律的要求,請版主給我一個指示好讓小女子遵循並能早日脫離苦海,不請之請非常不好意思。謝謝您!
[版主回覆]
bailie您好:
協議離婚之證人主要是見證雙方確有離婚真意,並願意以協議書上所載條件與他方離婚,至於證人為哪一方的親戚或者是否您所指『善良人士』並沒有關係。
[版主回覆]
不知所措的喵您好:
由於您母親與父親已經離婚,父親亡故後,您母親不會是他的繼承人;至於您的部分,如果收養關係業已終止,您與生父的關係會回復,之後若父親過世,您與父親的現任配偶及後婚姻所生同父異母其他子女同為繼承人。
[版主回覆]
尋求解惑之天使您好:
大致而言,行政救濟分成訴願、行政訴訟二大程序,如您有具體個案的問題,建議您可以向本會預約法律諮詢,由律師當場瞭解您的具體問題後給予意見。
本會預約電話02-33226666
[版主回覆]
不知所措的喵您好:
依照法律規定,遺囑人於不違反關於特留分規定之範圍內,得以遺囑自由處分遺產,而直系血親卑親屬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的二分之一。
由於在網路上比較不容易完整瞭解您的全部案情,且您似乎還有很多疑惑,為了提供您完整回覆,建議您向本會預約法律諮詢,這樣您可當面跟律師請教討論,比較有助於解決您的疑問。謝謝您。
本會預約電話:02-33226666
(告訴理由中已敘明某甲意圖到本人任職學校毆打本人 並有錄音為証)
某甲於出庭後 當日即闖入本人任職學校 並進入本人辦公處所
警察即刻到場處理 並勸誘某甲離開校園(為預防本人及他人受到傷害 當時曾告知警察某甲有暴力傾向)
請問 以上情況是否提告某甲私闖辦公處所 依據那一法條
另某甲以本人當眾宣稱他甲有暴力傾向為由 向地檢署提告本人妨害名譽
以上疑惑請您解答 請問應如何對應 是否可反控污告
不甚感激
[版主回覆]
鍾貫禮您好:
由於在網路上無法全面完整瞭解您的案件,為了避免提供不正確的訊息,建議您向本會預約法律諮詢,屆時由律師當面瞭解您的案件狀況後,提供意見,如您仍有疑問,也可當場向律師請教討論,這樣較有助於解決您的疑問。謝謝您。
本會預約電話;02-33226666(僅提供預約服務)
[版主回覆]
周信能您好:
依您所述內容,您涉嫌的應該是幫助詐欺罪。至於檢察官會依照偵查此案的結果,依規定為起訴、不起訴、緩起訴、或者聲請簡易處刑等不同決定。
由於涉及具體個案的實際狀況,為了提供較為完整翔實的回覆,建議您向本會預約法律諮詢,屆時由律師當面瞭解案情後提供意見,而您也可以當場向律師就此案件提問討論,這樣比較有助於解決您的問題。
本會預約電話:02-3322666
在今年二月初我在華中橋與人發生車禍
當下有請警察與救護車來
警察當下有問要不要私下和解
對方說好,只是沒當下談和當下簽
警察也沒做筆錄與拍照等等的
之後我們私下談得很不融洽
就在也沒有彼此聯絡與洽談了
直到前幾天我收到警察局的通知書
上面的案由是寫說調查傷害罪
我想現在是給警察或檢察官問話和調查對吧
那如果對方真的告上法院,我是否也要與他互告
這樣我比較不會因是被告者而吃虧或輸嗎?
如果檢察官或警察簽結,還需要簽和解書嗎?
如果不用,我可以要求說我要簽嗎?
只是若真要簽,也要對方願意才行對吧?
若此車禍事發超過半年,民事與刑事還能有提告效力嗎?
超過半年,如果他依然要我民事賠償
我有拒絕的權利嗎?
[版主回覆]
Monkey您好:
為了提供給您完整翔實的回覆,建議您向本會預約法律諮詢,屆時由律師當面瞭解您的案件後提供意見,如您仍有疑問,也可以當面提出直接向律師請教討論,這樣或許比較有助於您的具體個案的解決。謝謝您。
本會預約電話02-33226666
問1我該如何自我保護?
問2警方光憑二個未成年小孩所說就能將我以竊盜案依送地檢署嗎?
問3為什同時都為犯罪關係人但只有我被警方依竊盜案的方式處理?
問4現在四個人都未收押是否會有串供的疑問?
[版主回覆]
劉韋垣您好:
依法警察若認有犯罪嫌疑者,應即開始調查,並將調查之情形報告檢察官。檢察官知有犯罪嫌疑者,亦應開始偵查。
由於您的案件已涉及個案之判斷,在網路上無法看到您全部資料,為避免給予錯誤答覆,如您需要法律諮詢或申請本會扶助,請您盡速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6632-8282向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與律師面談之時間,並詢問分會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諮詢,本專線為預約專線)。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訴訟上之協助。
我們因為與人有倒會的債務問題(大約六年前發生),和銀行之間也有卡債未解決,今天我太太收到警察局分局寄來案由為「侵占」的通知書,應到案時日為本月十八日下午。我們因為初次接到警察局的通知書,不免惶恐難安。我們打電話給分局的聯絡人,接電話的人一下子說該員還沒上班,一下子說請了幾天假,一下子又說出國去了,分明是在推託不想接電話,這使我們對此事更感撲朔迷離。我們只想先跟警局問清楚告方究竟是銀行還是民間私人,以備當日的詢問,但是警局好像都在迴避這些問題。
我們對於到警局報到、作筆錄的作用為何,完全不清楚,因為印象中「侵占」這種金錢糾紛應屬民事的範圍,為何交由警局處理?以往我們曾經收過法院寄來的各種書狀,但是從未收過這種警局的通知書,不知屆時應該如何應對。
另外想請問:銀行跟我們的卡債糾紛是否也可以用「侵占」來告?它能成立嗎?我們的收入極不穩定,連健保費都在分期繳,名下沒有任何不動產,帳戶裡的往來紀錄捉襟見肘,生活費常常發生困難,銀行或債主告這種官司有意義嗎?倒會的「侵占」官司會導致坐牢嗎?這是我們最擔心的。
可否煩請回覆,謝謝。
我想詢問:祖母6月剛往生、名下有一份房契要變更是多久期限內?當初祖母有拿房契跟姑姑借錢有設定要怎處理?
父親兄弟當中有2位已往生其中一位未有小孩另一位有4位小孩、那可以繼承房契嗎?謝謝
父親當中兄弟有位有銀行債務、若繼承房契銀行會追討嗎?謝謝
[版主回覆]
Vivi您好,
這必須看他當初繼承的型態為何才知道喔。您需要法律諮詢或申請本會扶助,可直接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6632-8282向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並詢問分會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諮詢,本專線為預約專線)。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請問我任職於金融公司,目前是主管,轄下同仁A是B的保證人,我是A的保證人,現在B挪用公款,且已離職,依公司規定,A須承擔B造成的債務,假若A也離職,那麼我就必須承擔B的債務。因公司即將在本月中旬左右資遣我們所有員工(全數同仁會轉任另一家公司),故會給在職同仁結清的離職金,我擔心A領走離職金後就離職,那麼B的債務就移轉到我身上,所以我以E MAIL及公司內部申請函(並非存證信函)提醒公司注意保護我的權益,請問若A真的領完離職金就離職,我可以循法律途徑控告公司未保護我的權益,要求不承擔B的債務?或是我應該用存證信函方式提醒公司,將來提告時才具效力?因過幾天就要發放離職金了,可否請幫忙儘速回答
[版主回覆]
擔心的人您好,
實際上要如何主張以免負連帶責任可能要看您具體契約怎麼簽的。
如您需要法律諮詢或申請本會扶助,可直接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6632-8282向離您較
近之分會預約,並詢問分會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諮詢,本專線為預約專
線)。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約一年前向檢方提告保險業務員詐騙及背信.若有起訴.又符合弱勢.經濟困難規定能請求法律扶助向業務員及保險公司民事求償嗎
約一年前向檢方提告保險業務員詐騙及背信.若有起訴.又符合弱勢.經濟困難規定能請求法律扶助向業務員及保險公司民事求償嗎.謝謝回答
[版主回覆]
黃先生您好,
相關民事訴訟的問題可以來本會諮詢。
如您需要法律諮詢或申請本會扶助,可直接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6632-8282向離您較
近之分會預約,並詢問分會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諮詢,本專線為預約專
線)。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我一位表姊是大陸配偶(團聚來台),於5月30日到洗衣店打工 ,她有先問老闆娘沒工作證是否可以,老闆娘說可以,未料做了3天,老闆娘才說沒工作證不能打工,且表示其店7日內都不給工資,我得知之後認為此店存心欺負人就前去理論,未料一番爭執後,老闆娘報警來處理,結果6月2日當晚表姊就被帶到警局問訊並且於半夜押送到移民署,6月5日被移送到宜蘭看守所>
問1.因為洗衣店亦被警方以非法收留打工法辦中,目前我表姊不知何時才能釋放或遣返?問2.聽說日昨法令已修改為大陸配偶可不必有工作證即可工作,本案僅為不合宜法令下之工作權糾紛,卻讓我表姊變成囚犯,而且聽說還要等洗衣店官司結了才能遣返,實在太不合理,請問是否有救濟途徑?
問3.我表姊夫年歲已大且經濟狀況不佳,請問要如何尋求幫助?
[版主回覆]
盧先生您好,
您表姐夫如果資力符合規定有可能可以獲准扶助。
如您需要法律諮詢或申請本會扶助,可直接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6632-8282向離您較
近之分會預約,並詢問分會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諮詢,本專線為預約專
線)。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那想請問一下預約電話02-33226666
打過去預約律師後見面
那請問有需要費用嗎?
還是說能夠免費請教一下??
[版主回覆]
Monkey您好,
我們的服務都是不收費的。歡迎使用。
想請教一個問題
父親生前有被A君詐欺1百多萬,A君有被其他被害人告上法院,但父親巳身故,之前我有以證人身份上過A君的詐欺法庭,法院法官請我跟A君上調解委員會調解,但我在父親身故後巳跟法院申請抛棄繼承成功,請問這樣我還需要上調解委員會跟A君調解嗎?若有調解成功,我還可以繼承A君償還父親被詐欺的金錢嗎?
[版主回覆]
h您好,
以拋棄繼承則您非居於債務人地位自不必參加調解,但是拋棄繼承係不可回復。
我想急切解決債務問題請幫我個忙好嗎
目前債務累計340萬左右,與最大債權銀行協商過,但未能有所共識而放棄(ps:每月應付19000元以上共180期)
之後進入法院的更生但遭駁回
我現行該如何走下一步才可以解決問題
目前我在國營單位上班月薪34000元左右,年收約56萬元
除了基本生活開銷之外,還必需支付房租與父親的房貸部份,每月所剩有限,希望這些問題能給我一點方向,謝謝!
[版主回覆]
吳俊明您好,
一般而言更生第一次未獲准,短期之內再獲准的機率偏低。您的債務問題如需本會協助,可撥打本會卡債專線:02-33226666,預約與律師面談的時間。律師與您面談後,會詢問您所有的債務狀況後,給予您較完整的建議。
以下疑惑請您解答並請問應如何處理,謝謝!!
RE:交通事故糾紛
1.本人的弟弟(以下簡稱甲方)及弟媳(以下簡稱乙方)上
月共乘一部機車,在巷子裡被後方汽車追撞,導致弟弟左
手骨折,弟媳牙齒斷4、5顆,二人現都在家休養,無法工
作,二人育有一子,處於分居狀態,小孩由本人父母幫忙
照顧
2.甲方與乙方現分居,可以各別與肇事者協商賠償問題?
3.若乙方私下與汽車肇事者(以下簡稱丙方)聯繫,要求其
個人部份(不含甲方)之賠償問題,當乙丙雙方順利達成
和解時,會影響甲方向丙方求償之權利?
4.若甲方與丙方私下無法達成和解,由甲方向丙方所在地
之調解委員會提出調解申請,甲方須通知乙方調解會之
日期時間地點,並請乙方出席嗎?
[版主回覆]
王靜敏您好,
兩位受傷者各自有自己的權利,當然可以為分別的處分,但是基於紛爭解決一次性的原理,建議一次一起談較能避免舟車勞頓。
如您需要法律諮詢或申請本會扶助,可直接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6632-8282向離您較
近之分會預約,並詢問分會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諮詢,本專線為預約專
線)。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我很急需要幫忙 因為我真的覺得我自己很冤枉 可是家人也都不關心 我一個人不知道該怎麼辦? 上個月有一天中午我接我孩子 放學 因為那邊是雙向車道中間有雙黃線(我非常確定自己沒有逆向更沒有壓到雙黃線) 當時我摩托車後座是載著小孩的 前面路口燈號已經轉紅燈了 我準備要到路口停等區跟著停等紅燈 當時最右邊被轎車佔住車道而雙黃線之內有大約1公尺的距離 我就只能選擇走內側(還在車道裡) 事發大概距離停等區15-20公尺 因為我本來就是要準備到停等區等紅燈而且車上又載孩子 所以我當時車速很慢 不到30車速 那時候我和孩子在離快2台轎車距離就看見這個老婦人(39年次) 她橫越馬路從大家等紅燈的車陣中鑽出來 她頭只有看右邊始終沒轉過來看左邊 而且她也沒有走斑馬線 我和孩子發現她的時候我已經按了煞車 就在我車子剛停下 她從我右手邊撞上來 她往後跌坐在地上 我往左邊傾斜 因為當時車子 是靜止的所以我和孩子 和車子 都沒事 我人沒有離開前座的位置 車身很傾斜我擔心孩子掉下來所以當時我是撐住車子的 孩子因為車子傾斜又坐後座抱不住還是有掉下來但是完全都沒有受傷 然後這個老婦人是跌坐在我車子右邊的地上 她一直咬定我撞到她 我看她無法溝通我只有跟她說我沒有撞她是她來撞我 她很激動說沒有行人會自己去撞車子 的道理 所以她咬定是我撞上她 當時有一個也是等紅燈的騎士有先下來幫忙扶她 我把車子扶正放在原來馬路中間 就也過去扶她 我摩托車當時還在馬路車道裡面 那時候身上沒帶手機 婦人身上也沒有 燈號轉成綠燈騎士看婦人還能走也沒有報警 所以當時是完全沒有人報警處理 我看燈號轉成綠燈 我怕車子 放在馬路中引起事故所以我把車子牽到路旁邊 這婦人當時都還能走 只是一直喊痛
後來她要求我帶她去診所擦藥 我跟她說我是一個未婚媽媽我身上沒有錢 我必須先送孩子回家再想辦法找人借錢才能帶她看醫生 她一直咬定說我撞她不管怎樣我都要付全部醫療費用 我怎麼跟她說也都不能溝通 於是我送孩子 回家後跟我爸爸借了1000元又回去找這個婦人 用摩托車載她去找診所 她當時除了走路要扶 上下摩托車兩三次她也都是自己上下的 找好幾家都沒看(她堅持要看骨科) 等找到已經是過了快3小時 我陪著她在診所看完診 照X光 到打了止痛針之後 因為不是我撞到她的 當時醫生說要轉院要開刀 說她右邊大腿關節骨折 說要家屬來才能決定 我身上也沒有手機我就跟婦人說我回家打電話聯絡她女兒 婦人一直堅持硬是說我撞她要付全部醫療費 可是事實就真的不是我撞上她的 是她撞上我的 警察說沒現場了 但是只要交通事故有人受傷不管是不是我造成的我都應該賠償
可是 我真的覺得我很冤枉 如果我有撞到她 她怎麼可能是在我車身右邊? 而且如果我撞到她 依照我行車方向她應該是左邊受傷 可是她左邊沒有傷是右大腿關節骨折 而且我如果撞到她我人怎麼能在原地撐住摩托車 我沒靜止的話我孩子 就不是掉下去而是飛出去 我也去過醫院看她 可是她還是堅持我撞的還是一樣要我付她全部醫藥費 我該怎麼辦?後來我知道她在她的筆錄上說我逆向 我根本沒有
現在變成她說她對我說我對的狀況 因為現場都沒有了 我很無助 6月26日要開庭 我收到刑事傳票 我一個人不知道該怎麼辦? 要線上預約諮詢也都沒有位置了(來不及) 可以幫幫我嗎?我非常急需要幫忙 我一定得給她錢嗎?我失業又沒有收入 連健保都是一直在欠費一直再分期 幾年前曾經為了孩子監護權求助法扶會 可是法扶會不能完全幫我(因為我寄住在我父母的房子) 那時候法扶會有幫忙提供一位律師告訴我怎麼做 現在我好擔心 我不知道該如何請您們幫忙? 我怕26日來不及 可以幫幫我嗎?
[版主回覆]
Selena您好,
目前看來雙方都沒有很多的證據可以引用,到時要看檢察官與法官的心證為何。通常在雙方各執一辭的狀況下是比較難判斷的。
如您需要法律諮詢或申請本會扶助,可直接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6632-8282向離您較
近之分會預約,並詢問分會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諮詢,本專線為預約專
線)。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有句成語說「父債子還」,法律只要拋棄繼承權就不需要背負債權問題了
但如子債需要父母還嗎???
感謝回答我問題人
[版主回覆]
深藍的海您好,
父母也是子女的繼承人,如果子女沒有子女,則父母也必須拋棄繼承。
6/17晚上警察根據我向銀行調的消費記錄中的第二筆,是在我家附近的加油站,調閱監視器之後追蹤嫌犯的車牌號碼循線抓到嫌犯,對方是跟我住同一條巷子的鄰居(但我不認識是新搬來的),刑事部份警察說當天已結案,目前送法院等候通知,民事求償部分警方是說等上刑事法庭再說。
6/17日在警局嫌犯交出我的錢包時,我重要的身分證件都不見了,包跨身分證.健保卡.行照.駕照。她當時說她"撿"到的時候裡面就沒有證件。(但她確實是從前置物箱拿走了)但警察也只是當作她拿去丟掉了,並沒有再多做查證。
但是6/18日銀行人員逐筆去調查她的消費紀錄時,發現她到好樂迪唱歌時除了拿我的信用卡消費還有出示我的身分證件,好樂迪那裡都有紀錄。6/22日銀行處理盜刷的人有幫我聯繫對方說對方願意還我盜刷的部份,我們自己跟對方聯絡之後,對方的態度很囂張,且只願意還我盜刷的金額,其他我損失的部份她竟說等上法院再說,她認為她願意還錢已經很有誠意,我們必須好聲好氣跟她談,否則當時警察去抓她時她也可以逃的掉!然後我們再問證件她拿去哪裡?她還是堅稱她沒有拿,並且還說我們沒有權力質疑她!!隨後她便不再出聲,我們在電話這頭空等了5分鐘她都沒有發出任何聲音,也沒有再撥電話過來。
這女孩只有20歲但是經驗很老到的樣子,本來怕他年紀輕輕會留下紀錄,私下和解對他也比較好,但是他完全沒有覺得自己有錯,甚至認為了不起把刷的錢還你就好,其它我個人的損失她不認為她該負責!
原本我們只要跟她求償兩萬,包括她盜刷的5千,還有我請假的費用4千(包括可能會出庭),及所有證件重新辦理、信用卡止付..等費用4千,還有名譽受損及精神賠償部份7千。
我們沒有想要獅子大開口,但是對方態度理直氣壯及惡劣,讓我們非常錯愕及不愉快,到時會將民事求償提高。
今天6/23日,原本以為事件應該告一個段落了只需等開庭,但是我又收到遠傳電信說我申辦了一隻手機要和我做確認,原來是嫌犯在6/17日拿著我的證件-包跨身分證健保卡和駕照去申辦了這隻手機,雖然我已申請證件遺失以及補發,但是這樣的情況令我非常困擾也很不安,我不知道她還拿去做什麼樣的用途?去跟警察說警察其實也不想管,甚至當初她供稱一開始就沒有看到我證件時,警察也只說她可能拿去丟掉了,她說沒有我們也沒辦法。但是後續的問題漸漸出現,現在有證據,好樂迪及遠傳電信的監視錄影器都有拍下來,嫌犯確實有盜用我的證件,現在警察不想管難道我只能自己承擔?
對方偷了我的錢包、刷了我的卡、盜用我的身分,還態度囂張氣燄高漲,她似乎認為了不起是罰錢或頂多做幾個月牢,她不在乎。犯法的人可以這樣逍遙,我卻為了辦證件報案做筆錄這樣奔波,一直上網收尋資料希望能找到一些答案,情緒很遭工作也無法專心做,除了受一肚子氣之外還要飽受身份隨時被盜用的折磨,我只是個奉公守法的善良老百姓,法律問題也不太了解,我的權益誰來替我捍衛呢???
另外我想請問--
1.他犯的是竊盜罪跟偽造文書(偽造我的簽名)這樣他會被判什麼刑?還是頂多易刻罰金呢?
2.民事求償部分我可以怎麼樣去要求才站的住腳呢?
3.這樣的案件多久才會通知開庭?一般要出庭幾次呢?
4.已經結案的案子可能再繼續調查嗎?或者我可以有什麼管道申訴呢?
5.還有報案當時,警察沒有給我報案三聯單,我可以要求他補給我嗎?
只希望事情能圓滿獲得解決,謝謝。
[版主回覆]
請幫幫我你好,
首先這位行為人可能涉犯竊盜、偽造文書、詐欺等罪,這些罪名依法條規定最重可以處五年以下,但這是「法定刑」,將來法官會依具體情況量處刑度,不過判不會只有罰金。
另您們先前在警察所做的筆錄只是案件偵查的程序開端,將來還需經過檢察官偵辦起訴、地方法院刑事庭審理等過程。所以,只是在警局的程序完成而已,如果您還有事證提出仍可在檢察官或法官調查時提出來。
再者,您的情況屬於侵害您的財產權,所以精神慰撫金或將來出庭的費用部分,求償恐無理由。
至於,報案三聯單部分可以請求警察提供,但重要的是警局有將您的案件移送至地檢署偵查這才是重點。
專線我詢問了 他是告訴我26日我先出庭 他說那是檢察官偵訊 還沒有到起訴部分 而且時間上來不及26日
他是說如果收到起訴書再請協會幫忙會比較有幫助 我幾年前有申請過法扶 我現在的資力是因為我寄住在我弟弟的房子 所以很難通過 我不知道該怎麼辦?很慌
幾年前雖然協會沒有律師幫我出庭 可是協會有請我住處附近的律師協助讓我可以諮詢 請告訴我我現在怎麼處理比較好?謝謝您!
[版主回覆]
selena你好
時間上是有比較趕!
但您也以先預約律師諮詢,至少有個方向比較不會那麼慌。
如果分會的諮詢時段都沒有您適合的時間,您也可以至各地公所或縣市政府的平民法律扶務中心請教,那裡也有免費的諮詢律師可以提供法律意見。
[版主回覆]
陳怡萍你好,
如有法律扶助之需求請直接與您所在地的法扶分會預約申請!
我是幫我爸問的
我爸是開貨運公司 在中部
因為有客戶打來要載貨 叫一個北部的司機去載
結果那個司機 翻車了
客戶 要求 賠快20萬 ( 已經打折很多了 不然更貴)
北部的那個司機是另一個貨運公司的
他們跟我爸談好 他們要賠15萬 剩下由我爸出
結果我爸 去北部3次了 都拿不到錢
而且那個翻車的司機 還故意不接電話
去都找不到人 避不見面
那個司機的老闆 拿錢出來 可是要給那個司機簽名
不然錢就不能拿給我爸
可是那個司機 都故意不出面
然後那個司機的老闆 也好像不是很願意解決
很像背後有人交他們怎麼處理的樣子
然後事情一直拖
我爸就想走法律途徑 只是沒經驗
不知該怎麼解決 打官司一場 不知要花多少錢呢 ...
希望版主盡快幫我答覆 ... 很急
[版主回覆]
洪文斌你好,
您可以請您的父親先至所在地的法扶分會預約諮詢,
相關案情由律師當面了解後再為建議。
如有符合本會扶助之要件者,律師酬金部分不需當事人支付,
若不符合者那必需去找信任的律師,至於律師費用怎麼算,每位律師收費標準不一,故無法提供建議。
請問我已去世的阿姨留下眾多事務交給我媽處理...其中包括她的三個小孩...
有兩個小孩都還讀國中所以住在我家由我媽照顧...但是大兒子已21成年但繼續跟我媽要錢...他目前跟外公外婆住一起...平常開車出去溜達(車子在我媽名下)但有事沒事就闖禍>
[版主回覆]
您好:
請參考前回應,並向本會預約,屆時由律師當面提供協助。
幾個月前外公外婆家值錢的東西好像都被他朋友拿去...整個家弄得亂七八糟! 我媽現在要照顧外公外婆跟他的弟妹...還要定時給他錢...我看不下想跟他說清楚...但因為他交的朋友有些會吸毒之類的...而且長期生活環境複雜...所以我爸媽怕他以後可能會對我們不利...
有什麼辦法可以遠離他又可以不怕他的威脅呢?
真的很心疼身心俱疲的媽媽...
還有...法扶諮詢要通過申請資格嗎?還是只要先打去預約就可以了? 有些地方分會有xx議員之類的...是議員幫我們諮詢?還是律師在那個地點幫我們做諮詢壓?謝謝
[版主回覆]
煩心您好:
由於您的問題涉及具體個案判斷,為提供完整意見,請您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6632-8282向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法律諮詢或申請本會扶助,並詢問分會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諮詢,本專線為預約專線)。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版主回覆]
陳小玲您好:
建議您向本會預約卡債服務,屆時由律師當面瞭解您的問題後,提供解決方式的意見,如您有問題,也可以當面向律師請教討論。
本會卡債預約電話02-33226666,您可以請問工作同仁應攜帶的文件,並可預約最近的服務據點。
加油!
由於父親外遇,造成母親心情上十分的難受,做兒子的想請問以下問題:
1.在公共場合之下(在場有許多人可做見証),與外遇的第三者溝通中,錄下外遇第三者承認與父親搞外遇的錄音內容,並在此公共場合中,委請律師做為旁聽者(當然委請之律師的身份不先誏第三者知曉),用意為補強錄音之証據力,証明所錄之內容確有其事。請問用此錄音檔做為告發第三者妨害家庭,罪名成立的機率高嗎?(因為捉姦在床的難度,對我們小老百姓的難度過高。)
2.順道一提,父親有時會在第三者家過夜。
如蒙回覆!感謝再感謝
[版主回覆]
eighteen您好:
由於您的疑問涉及具體個案判斷,為避免在網路上無法完全瞭解您的案情,而未能提供完整建議起見,請您撥打全國服務專線02-66328282向離您最近的分會預約法律諮詢(本專線是預約專線,尚未提供線上法律諮詢),屆時由律師當面瞭解您的案件後提供意見。如您有其他疑問,也可以當面向律師請教,較能有助於解決您的疑問。謝謝。
當初我姐姐離婚時所簽訂的協議書,明訂監護權歸男方,女方則有探視權.每年的寒暑假都可以各帶回來一個月.
但每次去帶小孩總是被百般刁難.理由是小孩回來時變得不聽話.男方說可以去看,但只限在他們家,小孩不能帶回去.(男方住新竹,我們住高雄).
請問,當初的協議該怎麼讓男方履行?
謝謝您.
[版主回覆]
尤小姐您好:
探視權的履行牽涉到小孩的主體性,父母及雙方家人有時恐有些情緒,如果能有雙方都能信任的人居間協調,或許較能有助於問題的解決。
在法律上,您也可以向鄉鎮市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也可以向法院請求對方履行離婚協議。
我現在才看到回覆~!
沒錯~!
我們也經過無數次的調解~!
我們願意付醫藥費的一半~!(因為我們是被推~!對方又不對另一方提告~!只對我們~實在很不公平~!但願付一半-8萬~!但對方法院要求76~!破局~!)
前天到基金回尋求協助~!但因條件在邊緣~!
沒能得到協助~!
但律師反應~!對方怎麼這麼"沒量"~!
一個9歲小孩會有多大的力量造成傷害~!
何況30天後才發病去住院~!
情況稍離譜~!由法官去判就好~!
聽到這~!覺得這麼長久的委屈~!總算有人能了解~!
其實很希望能得到基金會的協助~!很清楚訴訟還是有風險~!雖然事實~!我們很無辜~~~!
請問房子跟自家大哥的借款可以扣除資產超過的問題嗎?
[版主回覆]
emily您好:
本會對於無資力者如何認定有一個參考標準,同時哪些項目可以扣除也都有所規定,例如公告現值在400萬元以下的自用住宅。
如果您對審查結果不服,依規定也可以覆議。您可於收到駁回通知後,參考該通知所述提出覆議。
今年初我被我好友下藥迷昏後猥褻
我ㄧ直很猶豫是否該提出告訴,心情也很亂
因為對法律這塊真的很陌生
請問新竹分會有無提供平日晚上..或假日的法律諮詢
謝謝!
[版主回覆]
none您好:
本會新竹分會相關資訊如下:
地址:新竹市北大路180號3樓A室
電話:(03)525-9882
傳真:(03)525-9897
Email:hsinchu@laf.org.tw
服務時間:
週一至週五上午08:30~12:30 下午01:30~05:30
週三晚間6:00~9:00開放夜間服務
另外有關您的問題,也可以詢問家暴及性侵害防治中心,或許可以提供您心理及情緒支持。新竹市家暴中心相關資訊如下,供您參考:
最近因為不景氣..公司常常藉口用無薪休假來逼迫員工自動離職...我想請問我想要提出資遣..在ㄑ找工作
我應該要如何做ㄋ?假使公司顧意不理會我該怎麼辦ㄋ?
真ㄉ替公司工作ㄌ10幾年被這樣對待真ㄉ很不甘心...
麻煩能幫幫我..謝謝你
[版主回覆]
黃龍求您好:
依勞動基準法第14條,若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勞工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而勞工依第14條終止契約後,可準用勞動基準法第17條請求雇主給付資遣費。
您的案件是否可向雇主請求資遣費,已涉及個案之判斷,在網路上無法看到您全部資料,為避免給予錯誤答覆,如您需要法律諮詢或申請本會扶助,請您盡速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6632-8282向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與律師面談之時間,並詢問分會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諮詢,本專線為預約專線)。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訴訟上之協助。
[版主回覆]
許世昌您好:
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應定期將公共基金或區分所有權人、住戶應分擔或其他應負擔費用之收支、保管及運用情形公告,並於解職、離職或管理委員會改組時,將公共基金收支情形、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報表、印鑑及餘額移交新管理負責人或新管理委員會。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拒絕前項公告或移交,經催告於七日內仍不公告或移交時,得報請主管機關或訴請法院命其公告或移交。
因此若前管委會主委拒絕移交,您可報請主管機關或訴請法院命其移交。
如您需要法律諮詢或申請本會扶助,請您盡速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6632-8282向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與律師面談之時間,並詢問分會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諮詢,本專線為預約專線)。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訴訟上之協助。
他的意願想跟我同住,請問我是否可以要求把監護權換人!
而我的勝贏機率大嗎?
PS:小孩爸爸有交女友而且還帶2個小孩,而我目前依然單身!
[版主回覆]
Ling您好:
建議您可先和前夫協議,是否可改將孩子的監護權歸您。如協議不成,且您前夫有未盡保護教養之義務或對未成年子女有不利之情事,您得為子女之利益,請求法院改定監護權。
如您需要法律諮詢或申請本會扶助,請您盡速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6632-8282向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與律師面談之時間,並詢問分會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諮詢,本專線為預約專線)。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訴訟上之協助。
[版主回覆]
怡您好:
聲請易科罰金所需之相關書狀範本,建議您可至地方法院訴訟輔導科詢問,較有完整答覆。
如您需要法律諮詢或申請本會扶助,請您盡速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6632-8282向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與律師面談之時間,並詢問分會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諮詢,本專線為預約專線)。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訴訟上之協助。
[版主回覆]
鍾小光您好:
如您需要法律諮詢或申請本會扶助,請您盡速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6632-8282向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與律師面談之時間,並詢問分會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諮詢,本專線為預約專線)。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訴訟上之協助。
我本身已債務協商繳了快3年,但去年11月公司因金融風暴我被裁員了,期間有申請失業補助生活才得以維持
,2月時有找到工作但在4月公司因年紀大工作能力較差
又遭解雇,期間也是有失業補助,但問題來了,這段時間裡因為工作不穩定而協商和沒有參加協商的銀行所要繳的款項斷斷續續無法繳齊,而目前只找到一個一天只能做4小時晚班時薪工作,我也已告知銀行目前經濟狀況很差,但銀行很冷血的不理會我叫我自己想辦法,不然就法院見!真的有點撐不下去了!真想
死死算了!我只不過想再延長期數和降低償還金額,但銀行告訴我說還要再等1年才能再協商(我1個月也撐不下了),家中狀況也不好無法幫我,請問版大有何條例?辦法?或是程序可以走?
要準備哪些文件?拜託了,你們是我的最後一條生命線了!或mail給我也可以!因為銀行只給我5天的期限了!我不想脫累家人!
[版主回覆]
季先生您好:
若您曾於95年協商成功,之後因不可歸責於您之因素導致無法繼續還款,您可直接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
您的債務問題如需本會協助,可撥打本會卡債專線:02-33226666,預約與律師面談的時間。律師與您面談後,會詢問您所有的債務狀況後,給予您較完整的建議。
我有個朋友的小孩被5個朋友利用當人頭戶辦了7支電話及1支網卡,可是他完全沒有任何手機在身上,對於所申請之電話號碼也完全不清楚,且這些朋友也都避不見面,但電話費卻要由他來支付,小孩的家人向電信公司查證,這些號碼全是綁約的門號,至今門號辦理未滿一個月,想向電信公司辦理解約,電信公司卻要求每支要高達7-8仟的違約費用,對於小老百姓來說,實在是一個很重的負擔,所以想請問一下,像這種情形下,這個人頭戶可以要求電信公司解約而不要收違約金嗎?麻煩您了,謝謝~
[版主回覆]
Emily您好:
您可能須證明當初申辦手機時並不知情被當成人頭戶,若申辦當時已知悉或已同意出借身分證件,人頭戶於法律上很難免去其責任。
如您需要法律諮詢或申請本會扶助,請您盡速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6632-8282向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與律師面談之時間,並詢問分會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諮詢,本專線為預約專線)。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訴訟上之協助。
問題1:
按照一般路權我方是否有疏失? 但我方已經善盡停讓規定行駛自己的線道,對方未開車頭燈誤導我方判斷 依經驗法則與信賴原則通過路口卻肇禍,這樣我方還要承擔未讓幹道先行的責任嗎?
更正問題2:
對方雖然是閃光黃燈但他疑似逆向超速,或逆向搶先欲左轉,才會由我方右前燈衝撞他的左側車門,我方車輛因低速前進撞擊後車輛停在原地,實在不知道他是喝多了...還是不把我方直行車當一回事?!還是他所謂的:{酒駕也是有路權的,我未讓他先行就是我不對}
問題3:
因為這件車禍,我朋友已經被公司扣薪3萬3千元,可能被記過後還要協調離職,心中感覺很嘩然~心中萌生輕生的念頭~不知該如何是好 有經驗的大大們 ~~希望能為我朋友指點迷津~
我的權益我的性命安全我的損失 爭不過他口中的路權? 他酒駕本來不就應該不得駕駛嗎?! 經過閃黃燈光路口他也應當減速而未減速?!夜間行駛公路應開車燈而不開?!
(有肇事現場照片為證,對方的車色還是鐵灰色的)所以有路權是老大?!我方遵守交通安全規定卻有可以身家性命財產斷送在他的手上?! 真的有夠悶 我朋友該怎麼辦?
[版主回覆]
陳靜怡您好:
交通事故之責任歸屬需要關於事故現場之資料才能判斷,由於在網路上無法看到您全部資料,為避免給予錯誤答覆,如您需要法律諮詢或申請本會扶助,請您盡速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6632-8282向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與律師面談之時間,並詢問分會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諮詢,本專線為預約專線)。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訴訟上之協助。
,故「每日輪值12小時,每月輪休4天」規定是否合法。且與本人當初簽訂勞動契約每月總工時為219小時不符有關本人權益相關問題,現可以要求公司資遣嗎?
2、有關超時加班費部份,依勞基法第24條規定,加班工資之計算標準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經計算本人超時加班費
僅有101元,不足部份能否追討
[版主回覆]
林建福您好:
依勞動基準法第14條,若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勞工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而勞工依第14條終止契約後,可準用勞動基準法第17條請求雇主給付資遣費。
您的案件是否可向雇主請求資遣費及是否可請領加班費,已涉及個案之判斷,在網路上無法看到您全部資料,為避免給予錯誤答覆,如您需要法律諮詢或申請本會扶助,請您盡速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6632-8282向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與律師面談之時間,並詢問分會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諮詢,本專線為預約專線)。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訴訟上之協助。
我想請問一下,我父親向法院聲請更生已經裁定可以開始更生了(他已經55歲了),更生方案也已經送上去了~但是法院遲遲不認可,我想法院也知道我們可能繳不出來,所以有來函問我們說更生方案履行可能之理由之類的,其實我們根本繳不出來,因為我們目前在外租房子(每月加管理費11000元),我父親只是送報紙加上送便當,ㄧ個月最多2萬3000元左右薪資,雖說子女都成年,但我目前失業中領失業補助加打工勉強可以像以前一樣給家裡約9000元,但我弟現今當兵中,所以我家的收入跟支出其實是不夠的或是勉強打平,我們其實真的已經很節省了。。。我父親名下無任何資產(本來有房子被拍賣掉了)他只有機車三部(機車我們平常上班使用一人一部),目前我們有想說能不能改為申請清算。。。。
但我想問說:
1。我父親名下並無任何資產,這樣可以聲請嗎?
2。機車會不會被拍賣?那是我們上班用的。。
3。清算對父親情況有利嗎?如果清算過了他大概要還多
少?
麻煩您,謝謝
[版主回覆]
51您好:
若您父親已為本會之受扶助人,有關您父親案件的細節,您可以請父親直接詢問他的律
師,他會比較清楚案件的情形。
若您父親尚非本會之受扶助人,而債務問題也需要本會協助時,您可撥打本會卡債專
線:02-33226666,預約與律師面談的時間。律師與您父親面談後,會依據您父親的情
形,給予較完整的說明及建議。
出或在開庭嗎
[版主回覆]
更生您好:
若您已為本會之受扶助人,有關您案件的進度,您可以直接詢問您的律師,他會比較清
楚您案件進行的情形。
若您尚非本會之受扶助人,您的債務問題也需要本會協助時,您可撥打本會卡債專線:
02-33226666,預約與律師面談的時間。律師與您面談後,會依據您的情形,給予您較
完整的說明及建議。
家父於前年(2007)12月過世,去年(2008)二月辦完喪禮。家母則已過世多年。我們有十一個兄弟姊妹,我屬最小。最大的哥哥目前已近八十歲。十一個兄弟姊妹中,有四個姊姊小時候給人當養女,其中三位冠了養父家的姓,只有一位還冠著本家的姓。但是有一位姊姊在三十年前因病過世,所以實際上目前維持著「十個」兄弟姊妹的狀態。家父為公務員退休,所以資產有限,過世之後,只留下郵局定存一百八十萬左右,另有一棟時價約在六、七百萬左右的房子。但是定存後來用來辦喪事,目前僅餘不到一百萬。
這些遺產已經按照法律規定指定其中一位哥哥擔任「管理人」,但是迄今過了一年半,仍未辦理任何定存的過戶和房子的買賣事宜,整件事情懸而未決。我們家因為多數成員年事已高,對遺產的觀念仍堅持傳統男尊女卑的想法,也由於父母在世期間的照料多由男方負擔,更是對此堅信不移。我個人雖為男方成員之一,其實並不認同此種處置方式,還是覺得依法律上男女平等行之比較妥當。但是傳統家庭的長幼有序觀念令我難以啟齒,去挑戰幾位哥哥的意見。而兩位冠有父性的姊姊和從小給人當養女的姊姊對此都相當不滿(前者有權益上的堅持,後者則有當初被送走的舊怨),只是礙於我們日式家庭的作風,止於葫蘆裡的風暴,沒有真正鬧開,但是實際上彼此僵持著,私下各有盤算。哥哥們因為打定主意不給女方,所以想出把房子變成「公廳」的點子,最後即使兩邊都分不到也無妨,僅餘的定存也打算藉歷次的法事等等活動花掉,不想流給「外人」,這種算計使我很氣憤。因為相較於他們比較優渥的條件環境,我的狀況是拮据的,我需要盡快得到這些遺產以解燃眉之急。請問我應該透過何種方式來救濟比較妥當?
[版主回覆]
秋霖,您好
您可以以其他繼承人為被告,提起分割遺產之民事訴訟。
有件事請教,最近妹妹前公司8/3直接找家母說妹妹任職期間幫會計領錢沒有給會計,公司要告他侵占,要妹妹直接歸還,後來詢問妹妹得知該款項約3萬多,當時是5/17會計要妹妹去銀行領錢並匯款,拿了蓋好且寫好金額的領錢單及本子,後來妹妹確實有將公司本子及金額給會計,但會計最近說忘了有拿這筆錢,(妹妹很笨每次幫會計領錢都沒有簽收只是本子跟現金給他,他也有點,妹才離開作其他事),後來5/27臨時跟妹說他試用期不適任,要他離職,他也辦好離職手續,(在這10天會計也沒說錢有問題,)該公司離職清冊有一條,公司款項已結清,該公司出納會計也以查詢並蓋章,現在還要應賴給妹妹,這樣合理嗎?而且很過分的事今天騙妹妹去公司說總經理要釐清,要妹妹去對質,妹妹也去了,結果總經理沒來,只有會計跟人事室的人,硬要妹妹承認拿了這筆錢,妹妹確實沒有拿,後來該公司2個人竟跟妹妹說該公司會計不經手錢,會不會太誇張,妹妹說他沒有拿就是沒有拿,該公司要告妹妹侵占,後來妹妹一離開,該公司人事室的人就打電話給媽媽說,妹妹不承認拿錢
要告他,媽媽回應他沒拿就是沒拿要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對方掛我媽電話,害我媽60幾歲的人氣到發抖.
請問版主
這樣我妹妹會不會有是阿,公司可以這樣欺負人嗎
請問我妹妹該如何處理
謝謝
[版主回覆]
Sammi你好,
依你所述案情,公司要主張你妹妹侵占,是要提出相關的證明。一般來說公司在同意員工辦理離職手續前,都會確認員工在財物方面交接清楚。如果之後還有糾紛,你可以向勞委會申請勞資爭議處理。
如您需要法律諮詢或申請本會扶助,可直接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6632-8282選擇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並詢問分會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諮詢,本專線為預約專線)。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您也可以在本會網站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tw/index.php
或是也可至法務部的網站查詢全國免費提供法律諮詢的地點,網站如下:
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23538&CtNode=11862&mp=202
我方是直行車道,對方突然從我右前方的汽車停車格車竄出來,我當下煞車不及碰上對方。當下先碰上對方的機車車牌偏左方向的位置後,又碰上對方左側邊的側板,這時對方在原地往左邊人車倒地。當時立即詢問對方是否受傷及需不需要打119,對方說:『沒關係,先讓我休息一下就好』,並一再強調:『沒關係,是自己疏忽,只顧著跟對面的同事說再見,沒注意左右方的來車才會這樣』。所以整件案件最後已經沒有現場的筆錄了,對方事後一小時叫我去醫院做筆錄。
至今已經事發一個月了,調解已經完成三次了,但第二次雙方沒收到通知單,對方卻在第三次調解中,說明不要調解,直接上法院。但初步研判表今天才出來,對方一直不肯去申請,還是我方去申請的,就直說要上法院告我,金額上對方覺得我方沒誠意。
但初步研判表很明顯是對方的責任比較重,而我方是,現在對方已經向警方申請第二次筆錄,要向法院提告
想請問您:
1.目前對方要提告我過失傷害能成立嗎?
2.我方涉嫌未注意車前狀況,加上我方沒有受傷,難道受傷者就應該向對方提告過失嗎?
[版主回覆]
小媗你好,
基本上肇事責任的歸屬,您可以請求鑑定,來確定雙方的責任。如您需要法律
諮詢或申請本會扶助,可直接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6632-8282向離您較近之分會預
約,並詢問分會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諮詢,本專線為預約專線)。如您的
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您也可以在本會網站查詢本
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tw/index.php
或者您也可以至法務部的網站查詢全國免費提供法律諮詢的地點,網站如下:
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23538&CtNode=11862&mp=202
有件事請教,我是一位單親又失業的媽媽,目前已經在計畫上職訓的課程準備要重新出發,但因為小孩是我這邊在撫養,孩子的父親大約會每月月初拿5000元來順道看孩子每次都不會待太久(約30~60分中),造成孩子過度的期望也過度傷害到我女兒,現在我想請教是因每月拿五千元根本不夠小孩每月支出(安親班、英語、珠算、游泳課等費用,還未包含其他生活支出,而他爸爸是一位台塑正職人員一個月薪水5~6萬,每個月只願付5000元比養一隻狗還便宜,之前有要求要提高金額但還是不理會,請問我該如何爭取孩子撫養費
[版主回覆]
施小姐您好,
原則上您還是可以跟小孩的父親協調合理的扶養費用,相關民法條文
供您參考:
第 1116-2 條 (結婚經撤銷或離婚子女之扶養義務)
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扶養義務,不因結婚經撤銷或離婚而受影響。
第 1119 條 (扶養程度)
扶養之程度,應按受扶養權利者之需要與負扶養義務者之經濟能力及身分
定之。
如您需要法律諮詢或申請本會扶助,可直接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6632-8282向離您較
近之分會預約,並詢問分會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諮詢,本專線為預約專
線)。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經本會審查准
予扶助後,本會將會派律師協助您
家父於數年前被換帖兄弟偷取他的印鑑章,在外面開了一張80萬的本票跟別人借貸,之後人就消失無蹤,之後債權人來討債討不到,就去
法院申請本票裁定而且有支付命令下來,但家父覺得自己無任何財產及存款,而且為了不想自己換帖兄弟背負違造文書的罪名,所以就沒有向法院提出異議.
但就在這兩天法院竟然來家父的老厝貼查封公告,原來是家父所住老家是祭祀公業其房屋在40幾年前我爺爺把它登記在家父名下(家父不知情),原本以為身無恆產所以債權人作什麼動作都不予理會的家父這兩天以淚洗面懊悔不已深覺對不起祖先.我們做子女的在旁邊看了也覺得家父怎會為朋友做如此傻事害了自己而抱屈.
想請問像家父這種情形:1.現在可以再對那張本票提出是偽造的訴訟嗎? 2.如果在無財源可以標下法拍屋的情況下是否還有何其他方法保住老家?
謝謝版主回答感激不盡!
[版主回覆]
陳小姐您好,
因為您的案件比較緊急,因案件已進入查封程序,建議您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親自詢問
律師。相關的法律問題如您需要法律諮詢或申請本會扶助,可直接撥打全國法扶專
線:(02)6632-8282向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並詢問分會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
電話諮詢,本專線為預約專線)。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將指派律師提
供相關協助。經本會審查准予扶助後,本會將會派律師協助您。您也可以在本會網站查
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tw/index.php
或者您也可以至法務部的網站查詢全國免費提供法律諮詢的地點,網站如下:
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23538&CtNode=11862&mp=202
我是12歲國小六年級,前陣子
在網路,購買日劇,以為是正版的,看完後用二手的方式賣出,賣出後還是不知道那是盜版的。因為畫質清晰,包裝也很漂亮。
賣出之後,接到大甲分局的電話,說對方要告我販賣盜版光碟,要求賠償,這樣要怎麼辦?
我真的不知道那是盜版光碟 - -+ 也不是為了賺錢 - - + 買那部片 530 賣出是 400
純粹看完不想留著,用二手方式賣出,想買別的東西,這樣要怎麼辦?>"<
麻煩幫忙一下哦>"< 謝謝
[版主回覆]
洪宇林您好:
因為您尚未成年,建議您將此事告知父母協助處理,並請將下面資訊一併告知您的父母
親。如您需要法律諮詢或申請本會扶助,可直接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6632-8282選擇
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並詢問分會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諮詢,本專線為
預約專線)。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您也可
以在本會網站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網站:
http://www.laf.org.tw/tw/index.php
或者您也可以至法務部的網站查詢全國免費提供法律諮詢的地點,網站如下:
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23538&CtNode=11862&mp=202
(1)問題:父親兄弟姐妹間的拋棄繼承
(2)狀況:父親的弟弟(我的叔叔)於好幾年前就過逝,其配偶+子女於92年辦理拋棄繼承,但未通知我的父親或是其他兄弟姊妹(姑姑/伯父等)
(3)現況:待今年民國98年年初,銀行陸續找上門才知道,並在三個月內所有父執之兄弟姐妹等完成拋棄繼承之動作
(4)債權人(銀行):其中債權人之一:中國信託應收帳款委外人員,在現場討論後並未做後續追討之動作,但現有大眾銀行因敗訴不服敗訴,準備再上訴
請問:
針對大眾銀行個案如何快速做進一步有利的處理呢?在父執之兄弟姐妹等完成拋棄繼承之動作+我方勝訴一次後,對方是否有權再上訴呢?
謝謝
PS:父親已70好幾高齡,實在不忍他為此奔波
補述一下上一個問:我姑姑她固定政府撥款的銀行帳戶已被大眾銀行凍結,但我父親名下無資產
[版主回覆]
蛋餅您好:
若您父親確以完成拋棄繼承的手續,銀行不應該可以再向您的父親請求繼承債務,但若大眾銀行要繼續上訴,因為上訴是權利,若大眾銀行沒有理由,一樣會敗訴。若您父親名下並無財產,至少目前不會有任何被凍結財產或受損的情形,但是日後您和家人也一樣要注意繼承的問題。
如您父親需要法律諮詢或申請本會扶助,可直接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6632-8282選擇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並詢問分會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諮詢,本專線為預約專線)。如您父親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您也可以在本會網站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網站:
http://www.laf.org.tw/tw/index.php
或者您也可以至法務部的網站查詢全國免費提供法律諮詢的地點,網站如下:
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23538&CtNode=11862&mp=202
支付命令的債權憑證已經拿到了!查封債務人的薪水,從95年2月至97年5月,債務人於97年5月15日退休,債權人97年7月30日查扣優惠存款,債務人申請異議,請問民事訴訟法第508條~521條所規定,支付命令的聲請程序(一、提出聲請,二、法院裁定,三、有無異議(1)有→視為起訴 (2)無→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免於漫長的訴訟程序,同一案件可否二次判決?
債務人起訴至97年8月起訴至今出庭多次,如今98年8月案子至今沒有答案,影響債權人的權利,請問律師除了民事訴訟法第508條~521條所規定,為何法官至今沒有判決?
[版主回覆]
關麗芳您好:
有關法院判決的進度恐要問法院才知道,若您需要法律諮詢或申請本會扶助,可直接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6632-8282選擇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並詢問分會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諮詢,本專線為預約專線)。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您也可以在本會網站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tw/index.php
或者您也可以至法務部的網站查詢全國免費提供法律諮詢的地點,網站如下:
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23538&CtNode=11862&mp=202
我想問關於:夫妻協議書中小孩監護權及姓名的問題
是這樣的,因為我哥哥及嫂子離婚,而小孩目前7歲,已歸女方而小孩的姓及名也已讓女方更改完畢。但是,雖已離婚,但女方目前還常晚上回到男方家住(因為小孩目前放暑假,準備上小學),且若小孩無法帶在身邊照顧,都丟著給長輩帶,且還有意叫男方出來一起住,不跟長輩住一起。因女方作風一向強勢,無論對錯,都硬拗是她對,又靠著娘家有個混流莽的兄弟來威脅。為此,她曾說小孩已改為她姓,為她家之人,她愛怎樣就怎樣,為防小孩以後任她帶來丟著又帶去的且環境問題,…等等因素,而且小孩比較想在男方的環境生活及讀書,因此想擬一張關於小孩的協議書,想請律師看一下,內容如下:
協議書
目前xxx(以下簡稱:男方)與xxx(以下簡稱:女方)已經為離婚狀態,其子xxx(原本性名為:xxx)已歸為女方所有,日後女方若有不想扶養還回給男方扶養或者男方復合,其子xxx則需無條件及無異議須改回原本的姓氏及名字且監護權歸給男方,而且爾後若再次離異及其他等因素皆不能變更。
以上是我目前所擬的內容,請律師核示一下
另外,有件事想問,若小孩透露比起父親及母親,他比較想跟姑姑生活,也就是男方的妹妹,但妹妹已嫁,這樣的話,姑姑能出來爭取監護權嗎?
非常感謝您
[版主回覆]
Yi-Hui Chang您好:
有關您詢問小孩的姑姑是否可以爭取監護權,原則上若小孩的父母親尚未過世,且亦無法擔任監護權的情形,原則上法院並不會將監護權判給姑姑,畢竟小孩監護權屬於父母親比較合理,但若私下雙方都同意小孩住在姑姑家,小孩的姑姑也願意,在法律是並不會限制。另外一般協議書的內容,只要不違反公序良俗,雙方簽訂就有效。
另外您可以至法務部的網站查詢全國免費提供法律諮詢的地點,網站如下:
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23538&CtNode=11862&mp=202
我想請問一下關於協議離婚附加條件的問題,
因為姊姊與姊夫兩人想要協議離婚,但是姊夫不想讓其父母得知這件事且不太想要照顧兒子,故提出讓姊姊能住在現在的居所(但此房子為男方母親所有)來照顧孩子及若被發現則由男方負責的條件,並可順便做為掩護。
而姊姊將其歸納成為一協議書,如下:
(xxx為男方名字ooo為女方名字***為兒子名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離婚協議條件如下:
1.現xxx與ooo兩人共同育有一子***,離婚後其子***之監護歸ooo之責任,若ooo因私人原因而離開***,而***監護權責歸xxx所有。
2.現居所(+++縣+++路+++號+++樓)供ooo與***母子居住,xxx及其親屬不得因任何原因剝奪ooo之監護權而將ooo趕出此居所。
3.離婚後至***就學前xxx須支付***所有日常所需費用,開始就學起xxx還須支付***每次學費及相關費用(如:制服、參考書、營養午餐、校外旅行…等)的一半。
4.xxx因個人因素不願讓其父母得知已離婚事實,事後若xxx其父母得知實情,其責任將由xxx一人承擔後果與善後,其ooo不須付起任何連帶責任。
以上各項由xxx與ooo雙方共同協議遵守,如有違者將可追究其法律責任。
男方: (簽名蓋章)
女方: (簽名蓋章)
民國 年 月 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請問若雙方皆同意簽名蓋章後,這樣寫有其法律效果嗎?如果一方未履行可以提告之類的嗎?
還是有哪些地方可能會有問題?
希望您能幫忙解答,謝謝你!!
[版主回覆]
葳葳您好:
通常離婚協議書只要雙方簽名就會有法律效果,如果一方未履行可以依照當初的離婚協議書內容提出訴訟請求履行,這份協助書中比較有問題的是房子並非屬於您姊夫所有,而是屬於他的媽媽,所以這樣的約定對於他媽媽並不會有效,因為他媽媽同意,也沒有簽名蓋章,如果他媽媽要收回房子,這樣的約定對他媽媽並沒有效力,所以不建議以這樣的方式約定。
如您的姊姊需要法律諮詢或申請本會扶助,可直接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6632-8282選擇離他較近之分會預約,並詢問分會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諮詢,本專線為預約專線)。如他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他也可以在本會網站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網站:
http://www.laf.org.tw/tw/index.php
或者他也可以至法務部的網站查詢全國免費提供法律諮詢的地點,網站如下:
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23538&CtNode=11862&mp=202
我想請問一下,前陣子我被詐騙集團所騙,警方已抓到人頭帳戶,近來我收到法院寄來的起訴書,內容指出因被告人出庭說辭不一,因此不予採信,但因是將帳戶借給詐騙集團所用,單純是個幫助犯,因此內容最後有寫判七個月的有期徒刑。我想請是否代表被告人的審判已經確定了?假若是這樣,那是否代表我的損失也拿不回來了?且我均未收到法院要我出庭作證的通知,為何法官已判他七個月的有期徒刑,我若不服,如何申請上訴?上訴是否需要費用?因我朋友曾發生類似的例子,我朋友第一次就有出庭,最後雖是合解,但被告人有把損失賠償給我朋友,我請問,為何同樣的案件,我的結果是法官已審判了?
[版主回覆]
婷婷你好,
因為沒有看到您所說的「起訴書」或其他的訴訟文件,
無法提供您完整的建議。
因此請您直接與您所在地的法扶分會預約諮詢,由律師看過文件後再為說明。
另如果您收到的是「判決書」,而您是被害人(告訴人)如有不服時應向檢察官聲請請求檢察官提出上訴!
我目前問題是我等不到律師來幫我辯護!
我明天早上九點前調去詢問!
請問我怎麼做?
[版主回覆]
林亞婷你好
建議您應該要打電話至原申請的分會詢問,或分會所指派的扶助律師了解情況會比較清楚。
我是個工讀生,今天是這個月工作第六天( 是這個工作的第二個月 )今天口頭提出辭職,但是老闆要求多做一個禮拜,給他們找新人。
那我想請問,一定要多做那一個禮拜嘛?如果可以不用多做一個禮拜,那我這六天可以領薪嘛?
謝謝
[版主回覆]
小晨你好
是沒有一定要多做 一的星期的法律規定。如果不多做這六天薪資還是可以領取。
想請問您,我妹於二年前車禍死亡,死亡前離婚監護2名子女,但死亡妹妹與二名子女皆與父母及我們兄弟姐妹同住,93年3月離婚至死亡孩子的父親皆未前來探視子女亦未盡到扶養義務,我們向法院提出改定監護敗訴,二名外甥子女已6年多未曾與父親同住互動,且二名子女均向法官表示不願回父親身邊,但其父親已強制要帶回子女,當然還有強制責任險的保險金,但從母親死亡至今二名子女皆由外祖父母及阿姨、舅舅們共同扶養,問:
1.扶養費我們該如何向其生父追討?
2.是否要以二名子女的名義向法院提出支付扶養費?
我們了解孩子5-6年未來探視,突然要帶回孩子的目的是錢,還幾次找人上門來要錢,並非有心要扶養二名子女,且孩子的父親現還在大陸工作,並沒有做好安排二名子女的居住與就學,經法院事務官與書記官的規勸讓二名子女暫留外祖父母繼續照顧,對方亦堅持帶回,並強調錢也要拿走,但經這段期間對二名子女的生活費照顧、教育費等,我們亦向事務官表示,錢均花在二名子女身上,且我們均有所有花費之憑據,問:
1.強制險的費用我們均已花費在二名子女身上,是否還得將錢給孩子的父親呢?
2.已花費在孩子身上的錢可否與我們向孩子父親請求給付扶養費中相抵?
感謝您!祝平安
[版主回覆]
徐湘晴你好
從你妹妹死亡時起至生父帶回這段扶養費的部分當然可以向生父請求,但如果你們是從小孩所領得的強制保險金中去支付生活費的話就沒有請求的問題,當然對方也不可能要到全額的保險金額!
想請問;
事由:
甲乙互毆,甲提告傳乙至警局作筆錄,乙照實回答有動手並陳述甲亦有動手毆打本人,並提供診斷證明皆有紀錄於筆錄中,基於雙方當時為男女友告知警方希望和解,願息事寧人 故於警察問:是否提告,答:不提告。
已進入簡易審判庭第一次開庭調查,雙方皆對金額協商中故庭上准予延後30日 至9/3
問題來了:
偵查庭中雙方希望私下和解,後甲開5萬乙願意協商金額後就甲消失聯絡不上,直到簡易審判庭前1~2天 才經甲委任律師之存證信函聯絡上,方之原告因個人因素出國故委任律師,目前對方要求15萬元欲將律師費用轉嫁被告,被告無力賠償且絕不合理
問:
A:筆錄至簡易審判書上事發日期皆非當日且錯誤(應3/7非3/8),乙是否可主張全案日期錯誤被告皆不在場以保障被告權利之類主張?
B:乙可否對原告提出傷害告訴?
C:因筆錄原因(乙不提告),該如何處理?
[版主回覆]
JP你好
一、雖筆錄記載犯罪時間有誤,但依您的陳述似乎是也承認有這回事,筆錄僅是誤載的問題,事後再翻盤主張沒有傷害行為,有不在場證明,恐法官難以做有利於被告的認定。
二、而乙在警局若有表明不願提告,自是不能再追究刑事責任,但若乙確有受害亦可提民事損害賠償。
小弟的堂弟目前因小孩生病向公司請事假但老闆卻回他是他的事業重要還是我堂弟的小孩生病重要,在請假過程中老闆還跟我堂弟說他有的是錢如果不想做還可以多雇兩個人負責我堂弟目前的職位,再加上老闆平時非常喜歡辱罵員工尤其是在開會時候,現在我堂弟想搜集一些老闆的平時的惡行惡狀但如果在開會中錄下開會過程或在上班時錄下與老闆的對話這樣會觸法嗎???
[版主回覆]
振宏你好
錄音錄影若是有經過對方同意固然是沒有問題,
若是在對方不知情的情況下,如果是錄自己與老板的對話,因自己與老板之間沒有祕密性的問題,就不會有涉及妨害祕密的問題,
但如果是錄老板與他人的對話,對錄的人有祕密的問題,可能會觸法!
我有欠國泰是華銀行ㄉ卡債因之前有協商過協商不呈我就沒有繼續協商日前收到法院ㄉ通知才知道國泰世華已經把我ㄉ案件送法院我應該如何處理9月份就要開庭ㄌ目前我好煩惱請幫我解答謝謝
[版主回覆]
yoyo你好
國泰銀行將案件移至法院處理在法律上是允許的,但你必需注意國泰所請求您要支付的金額與項目是否合法、正確,所以在開庭時要表達這方面的意見。若您尚有一點還款的能力與意願,亦可向法官表明,是否再給雙方一次協商的機會。
不好意思有事想請問,因為借一筆金額給前女友,但事後就換電話號碼也避不見面,完全聯洛不到人也沒有拿到半毛錢,我想請問假如我要訴訟,但因為當初沒有寫借據本票之類,且借他錢的方式是拿提款卡給他叫他自已領也有一小部分的金額是轉帳到他的戶頭,但是他當初也有寫一張紙給我,上面有寫清楚跟我借多少錢以及還款方式,但卻沒有屬名誰寫給誰也沒有簽名,但事後我有找他父親談,他有打電話給我幾次,但每次對話我都有錄音且都是在講這件事,以我現在所擁有的証據可以提出訴訟嗎,會不會証據不足,因為原本的証明就只有這些勝訴的機會大不大,我想說在跟對方週旋製造一些對我有利的証據,請問要製造些什麼的証明才可以對我有利,例如錄音等,因為提出告訴請律師花費都不小,不想最後賠了夫人又折兵,謝謝指教
[版主回覆]
don
因無法確切看到您所謂女友寫的書面內容及錄音內容,
因此無法判別證據是否足夠。
故建議您至您所在地的法扶分會預約諮詢,並提供您所說的事證給律師參考後再提供您適當的建議。
我想請問一下,欠健保局錢,是不是不能申請驗傷單?!
但是有緊急狀況下,警察是不是可以讓我們備案?!
這件事..有點嚴重,想了解一些法律問題
是否可以打哪支電話來求問?!
希望可以回覆~
謝謝你囉!!!
不好意思~
[版主回覆]
FN你好
欠健保費與申請驗傷單是二回事,不會影響的。
若您有法律問題要諮詢可以至您所在地的法扶分會預約法律詢,
有律師為您服務!
情形是這樣的,我有一間自已的房子讓親戚住了很久,訴訟爭訟到今年才請他遷讓土地確定,判決確定後對方還是不走,因此聲請了兩次的強制執行,第二次才正式把對方移駕出去。接下來問題來了,對方又寫了一個起訴狀預備又要告我們強制執行移出的傢具、家電、鎖頭等財損要我們支付損害賠償費用。讓我們苦腦不已…
我想請問的是:對方這樣的起訴合法嗎,是否會被駁回??
註一、當時強制執行的現場情形是各路人馬(民事執行處、書記官、強制執行聲請人、被強制執行人、合法立案搬家公司、警察)皆在現場。被強制執行人完全知情且全程在場。
註二、我方換好鎖頭、搬遷對方物品出來之後民事執行處有「告知」對方請自行清理搬運個人財物(言下之意民執處即指定被執行人自行保管)、雙方並在執行筆錄中確認無訛。
註三、執行完畢後我們有拍到對方自行清理財物的相片。
註四、執行終結後對方未對強制執行提出聲明異議。
註五、第一次強制執行未果、期間民執處也善盡委婉間接等方式,對方仍未聽從;第二次強制執行對方也不聽從,因此採強硬手段搬遷。每次都有善盡柔順手段、但都無法順利執行欲執行標的物。
謝謝 不吝指導。
[版主回覆]
小冰你好
對方現所提出的訴訟是請求執行過程中移除的財物損害,
那也必需是有損害的證明,若無法提出訴訟被無理由駁回的機會當然就很高。
我有法律上的問題想詢問因為我最近應徵一家幼稚園他只給我一天見習就要我當天下午簽合約我因為不好意思推託所以簽了還是3年的合約但是工作後我無法適應提出辭職園方卻要我負責到底還說這些合約都符合勞基法條例規定還有律師審核過的...請問我這樣有觸犯勞基法貴定嗎需要負則法律責任...還有請您幫我我要怎麼樣才能順利離職..感恩因為這家園所工作量超大我身體負荷不了但園長又不讓我辭職還說要等到請到人才可以走但沒給我一個期限...我真的沒辦法解決請您幫我謝謝
[版主回覆]
布丁麻麻你好
因沒有看到您所簽立的合約內容所以無法提供具體的建議,
但勞工本來就可以有辭職的權利,
但就怕原來的勞動契約規定有違約賠償的條款,這就是您必需小心的地方!
再95年ㄉ時候我有陸續還國泰世華銀行錢每月3000元旦繳沒幾個月他國泰世華委外催收ㄉ就跟我說國泰世華要求我繳5000元我跟她們說我ㄉ經濟能力無法每個月還5000元只有能還3000元催收人員說國泰世華ㄉ要求就是要5000元而且還一直加利息後來我有問催收人員我還ㄌ幾個月ㄉ錢還勝多少沒還他說12萬多但這次法院寄來ㄉ信上是寫17萬多那國泰世華還是一直加利息就算我很想還但目前我是失業我也沒有辦法跟她協商阿還有如果我沒有出庭ㄉ話是否對我自己很不利ㄋ我應該如何才好ㄋ
[版主回覆]
yoyo你好
對於欠款金額有問題時建議當事人應該要出庭向法官說清楚會比較好!
另如果有需要做債務協商或更生時,亦可向本會預約債清諮詢,專線02-33226666。
[版主回覆]
潘忠政你好
我國目前沒有檢舉非法打工的業務!
但您可以訴請履行同居來解決。
我於今年3月底時由一家修配廠賣了代步車,當初修配廠拿走我的證件表示會負責過戶車輛,4月底發現牌照稅單依舊是我的資料,一直要求他要聯絡買主處理至今仍無回應,請問我可以報失嗎?或者有甚麼途徑可以解決嗎?(無買賣契約),請版大幫幫忙,謝謝
[版主回覆]
昏頭你好
不可以報失,否則可能會觸犯誣告罪。
您可依買賣契約的內容請求買方協助辦理過戶事宜。
日前因車禍事故,我是肇事方,與對方因賠償金額談不攏上偵查庭,上ㄌ偵查庭還是因金額談不攏的問題沒達成和解
想請問接下來我會遇到得法律程序為和..會收到起訴書嗎起訴書上面會有判決後我該賠償的金額嗎
[版主回覆]
小幽你好
如果您有過失的話,檢察官可能會起訴或者為「緩起訴」的處分。
如果真起訴了也是刑事的部分 ,來到刑事法庭,法官只就有罪、無罪做考量,判決書上不會有「賠償的金額」,
依法律規定,民事賠償的部分對方可提另提民事訴訟或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方式來做。
在此,仍要提醒您一點,如果有與對方達成和解賠償,會有利於刑事的進行。
我跟大弟ㄉ監護權在我爸這邊
小弟ㄉ監護權在媽媽那邊
由於爺爺奶奶都希望小弟跟我們一起住
就跟媽媽商量
媽媽ㄝ同意
但自從我爸媽離婚以後
爸爸就離家到處騙吃騙住不願回家
不會理我們3姐弟生活
把我們3姐弟丟給年邁ㄉ爺爺奶奶照顧
生活與就學費用都是爺爺奶奶一手包辦
爸爸久久回來就給我們3姐弟100(共有)
爸爸回家ㄉ目的就是身上沒錢
回來跟爺爺奶奶伸手要錢
拿到錢人又不見了
變成債主到家要錢
前後爺爺奶奶不知替爸爸還了多少
爸爸從來沒有改變他自己ㄉ行為
關ㄝ關了好幾次
反而讓爸爸更變本加厲
ㄝ因此奶奶生病了
奶奶生病期間爸爸從來沒有回來探望奶奶ㄉ病情
反而得知奶奶臨終前一天跑回來
讓我很生氣
爸爸回來ㄉ目的就是為了財產
沒有想到奶奶圓七做完
拿到奶奶身前留下ㄉ遺物和現金就跑了
完全不顧慮我們3姐弟沒人照顧
因此奶奶ㄉ過世讓爺爺傷心了好一段期間ㄝ跟著生病
但這一次爺爺在93年年底過世
爸爸坐牢被關出來時
已經做完圓七
得知爺爺過世ㄉ爸爸這次變ㄉ不在離家
整個心都放在爺爺身前留下來ㄉ財產身上
加上住家被政府徵收
小弟被爸爸說服買房子常常搞到貸款差一點繳不出
大弟ㄝ因為住家被徵收跟小弟暫時住在一起
現在財產住家徵收到手ㄉ錢
爸爸自顧自己
替自己買房子買高檔車
完成不顧慮我們3姐弟生活經濟困難
我跟大弟已經結婚了
我們結婚都是可以說自己揹負貸款結婚
親戚和我跟爸爸說到死
就是不願提早分家產
問題是我們3姐弟都很怕爸爸不留財產給我們就算了
就怕爸爸老ㄉ時候財產揮霍光
反倒留一推債務給我們
我們該如何是好
在爸爸生病期間脫離關係嗎?
還是現在強制分配家產保障我們日後ㄉ生活
我有請教過人
人家都叫我上法院爭取
我到底該如何做
請提供一些意見
謝謝!
[版主回覆]
惠茹你好
爺爺奶奶們的財產依法本是由您的父親等一同繼承,您與您的弟弟是沒有繼承權的,而您的父親要如何使用財產法律上也無從拘束,現您的父親尚在沒有一定要分家產的問題,只有將來您父親百年之後才是您們姐弟繼承的問題。
而您所擔心屆時是否會留下一些債務拖垮您們姐弟.....
這點您倒是不用擔心,因為屆時您可以選擇拋棄繼承,抑或是採法定有限責任的繼承,法律都已有完善的保障。
我在YAHOO拍賣場拍賣公司的商品,拍賣一台46吋液晶電視 KDL-46XBR6 ,因標錯價格,$91000標成 $9100少了一個0,在 98年7月29日AM 6:29分,YAHOO拍賣系統”自動結標”被客人得標.-
在98年7月29日PM 1:31收到YAHOO結標通知信,方才得知標錯了價格,馬上寫了封郵件給客人,承認標錯價格並慎重的道歉,並將標錯價無法出貨以及願意以成本賣給客人作為處理的方式告知.
客人繼而在98年7月29日 PM:19:26結標拍賣產品的留言版留言~我沒有注意到(因結標商品的留言版不會寄件通知有人留言)~又因我2歲兒子在98年7月29晚上發高燒(扁桃腺發炎)忙的焦頭爛額,所以沒有多餘的心力去注意留言版,而被客人誤認為我蓄意不理會.
98年8月2日晚上 PM:17:33 曾先生在留言版留言“說他收到標錯價格郵件通知無法出貨”但仍執意要以 $9100購買 $91000 的電視“同日晚上PM 21:55自行匯款至YAHOO的輕鬆付帳戶.
YAHOO在98年8月3日下午 PM 15:36 收到郵件通知有人匯款到輕鬆付帳戶,我因小孩生病請假,晚上有時間再到郵件信箱看看發現了這封信,再到YAHOO結標商品留言版看一下才知曾先生有在那留言,馬上在 98年8月4日凌晨AM:00:43,於留言版緊急處理.
98年8月4日有打電話給客人,問他要如何處理~他有問了二台電視價格,我二台電視都報成本給他,之後他是選比較便宜的 $54000.(公司成本)為了讓客人了解我們公司的誠意~本人商請公司以 $50000賣給曾先生,其中差價 $4000由公司支付賠償~但是客人沒有立即回應,並在YAHOO拍賣給我們壞評價說我們不處理這件事還一直說要告我詐欺.我也有回他,如果這樣你還不滿意~請給我你的銀行帳號,我把你的錢全額匯還給您,但是完全不予理會.
後來接到客人的存證信函,我們也有回他存證信函表達公司願意跟他處理.但是客人都不願意.後來又收到台北縣政府函來.我們也不知該如何處理,雖然客人之前說只願出 $20000元買成本 $54000的液晶電視(在電話說的),超出公司給予處理的權限.
請問我要如何處理比較好~
[版主回覆]
美瑤你好
標錯價格在民法上屬於「意思表示錯誤」,依法是可以撤銷的,但因您在標示的過程中有過失,所以不能撤銷。
如果客戶願意與公司方面和解那是最好,如果仍無法善了也只好請消保官出面協調看看!
前幾天我的爸爸在路上開車,為了要拿副駕駛座底下的礦泉水,過失撞傷了一位老阿公(70幾歲),因為老阿公左腳粉碎性骨折,必須切除,但切除後...老阿公因大量失血身亡(醫院證明是大腿大動脈失血過多身亡),這幾天,我爸和我媽都常常跑去受害者家屬那邊,和她們致歉和協商賠償的問題,一開始,爸爸媽媽因為這件事情感到非常愧疚,所以至親戚朋友家借錢借了15萬,然後到對方家裡拿15萬給對方(爸媽的理由是說要幫他們家先處理後事),但是對方不接受,開口說要30萬元才接受,所以當下並沒有給對方家屬,因為強制保險另外還有250萬賠對方,因為我爸的車子有加重保險,但是對方聽到這個15萬時,相當氣憤也不接受我們家的賠償,表明了一定要拿到30萬,保險理賠的錢額外再加30萬元。
小妹是想要了解說,對方家屬也已經是70歲老阿公了,並無賺錢的能力,已是退休狀態,若是上了民事法庭,我門家大約會被判賠多少金額?
另外還有,對方可以隨意開口他們要的金額,而我家就一定要配合他們嗎?因為我爸媽也不想把事情托的很久,也不想鬧大。
要是上了民事法庭,所判的金額,會是和保險的金額一起的嗎?還是還得要加上他們求償的金額?
文字有點多,謝謝版大認真看完!
以上的問題,是否可麻煩版大給我的明確的指示或是回答!麻煩版大,謝謝!
[版主回覆]
潘小姐你好
本件除了有民事的問題還有刑事責任的問題!
在刑事上有犯過失致人於死的罪責,在民事上則有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問題。
當然民事上有達成和解對於刑事責任的判決是比較有利的。民事賠償一般可以請求的項目:醫療費用、殯葬費用、第三人對死者的扶養費以及死者的父母子女及配偶的精神慰撫金。
所以,賠償的金額會隨著實際支出費用及慰撫金的多少而有不同。
不過,還是建議儘量和解,若是一時間無法達成和解至少在前往致意或解時帶個證人前去,可以在事後證明肇事者這一方並不是沒有誠意!
(我是被撞的人,也有受傷,當時載他到醫院急診檢查之後,他還能自行走出大門,醫生也說無大礙,我還先幫他付了急診掛號費,真是得寸進尺)
[版主回覆]
ivy
對方的行為是不致於構成恐嚇行為,
如果對方真有因車禍受傷,他到地檢署提出過失傷害的告訴也不是沒有依據。
唯一比較有問題的是,當時您們並沒有通知警方到場處理,可能沒有肇事的現場圖,
將來如果有訴訟時,肇事責任可能無法釐清,是比較麻煩的部分。
[版主回覆]
布丁麻麻你好
您可以向本會台南分會預約法律諮詢,或打02-33226666預約,由律師直接提供更深入的建議。
常有住戶抽走管委會的公告
請問這構成刑法上的毀棄他人文書罪嗎?
謝謝
另:房子買賣成交後;跟前屋主還有些金額不足須他清償的部份;這部份我們想到調解委員會那邊去協調及訂立合約;這樣可以嗎?有沒有法律保障?
[版主回覆]
Annie你好
依法律規定解除買賣契約的效力除賣方應該返還價金外,買方也應該將房屋返還給賣方,
所以您現在若直接將登記在您名下的房屋出賣給第三人時,恐怕會有爭議,所以最好要把判決後與原賣方的協議寫清楚,並且註明後賣得的價金由您收取,以償應返還的價金。再者,因您是經由訴訟取得確定判決已是「執行名義」了,所以可以不需再到調委會訂約,就可以針對不足部分聲請強制執行。若再到調委會去調解,也是可以。但調解成立了就不是原來的訴訟判決,而是判決後新發生的情事,日後有爭議是依後來的調委會協議內容而定。
1:有給我拍照及口沫取樣本,是否筆錄有效及合法性為何??(敝人不是現行犯)??
2:沒被告知詢問我是否要拍照及取樣本DNA,讓敝人有不公平;不知道可以拒絕權力,取樣口沫DNA及拍照是否有效被警方使用???
(請有??號的問題回覆,很急今天去製作筆錄都沒懂法律的陪同)
3:通知書警察沒收回去筆錄及合法性為何??(敝人不是現行犯)??
???
4:還有對自己有利益的証據,作完筆錄之後是否要交給製作筆錄的原來警察處理???還是開庭之後在給律師???
我上網看到http://member.giga.net.tw/tbemwcom/06/6-3/6-3-2/6-3-2p2/tbemw6-3-2p2-220.htm
司法院刑事訴訟法研究修正委員會為提高筆錄公信力,力求其真實可信,昨天特別通過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第四十三條之一,規定司法機關調查犯罪過程中,對嫌犯做「詢問」、「筆錄」的兩個階段時,應由不同司法警察進行。
此外,草案也規定「執行搜索」和「扣押」任務時,若需製作筆錄,也應由不同的司法警察處理。
實務上,不少司法機關詢問犯罪嫌疑人口供及製作筆錄,皆由同一人「獨任為之」,這種「自問自錄」的方式,常被部分人士質疑不夠公正客觀,進而懷疑筆錄的公信力,甚至因而對審判機關認事用法的標準,持保留態度;因此刑事訴訟法研修委員會特別在草案中明文規定,「不准」司法警察「身兼數職」、「一心多用」,藉以確保筆錄的公正性和客觀性。
根據現行法令規定,協助檢察官製作偵訊筆錄的司法警察官和司法警察,以調查員和警察最為頻繁,其中調查局幹員目前製作筆錄時,多採「一問一錄」方式,與草案規定相同。
至於警察方面,或許礙於人力因素,往往只能「自問自錄」,未來草案獲立法院通過後,警方行之有年傳統上偵訊和製作筆錄方式,勢須有「革命性」改變。
另外,司法警察在詢問被害人和證人,或執行搜索和扣押任務時,如有製作筆錄之必要,亦應按上述規定辦理;至於法院組織法增設的檢察事務官,在偵查犯罪時,亦適用草案規定。(89.12.13)
======================
5:跟我製作筆錄的人一個對我做「詢問」、「筆錄」的兩個階段時,應由不同司法警察進行。 可是他是一個人製作完簽名蓋手印的!
請問筆錄是否合法完整及是否能開庭是否法官會採信??
6:宣讀我應該知道權利如有3條文其中一條告訴我,得選任辯護人,偕同到場。可是製作筆錄的警察,沒有在製作筆錄事前告知宣讀我應該知道權力,製作一半說差點忘記了,才告知我請問筆錄筆錄是否合法有效???及警察有怎麼過失???
7:筆錄說了好幾次有關製作筆錄的話,製作筆錄警察沒寫,以製作筆錄警察身份不是我這當事人,告訴我這樣沒錯,有點以警察身份個人主觀,影響我權力是否筆錄合法正當????及警察有怎麼過失???
8:製作筆錄時詢問我是我看別人有問精神狀態,沒問我,我大夜班很累失眠幾乎每天睡不到6小時,筆錄恍惚失神頭腦混沌想睡已打瞌睡了,筆錄是否合法正當有效???及警察有怎麼過失???
9:同第3:(製作筆錄有問別人,我沒被問)製作筆錄時時沒問精神狀態權力是否損害及警察是否有怎麼過失??
10:稱女方當事人以男性稱述女方,不是以女性的來製作筆錄內容,筆錄製作寫錯不實是否合法正當及警察有怎麼過失???
11:製作完筆錄蓋手印及簽名,準備回家了上廁所出來,警察在沒有告知問我情形下,馬上叫住我要DNA口沫取樣及拍照,因為不知道自己權力及沒律師陪同下,製作筆錄時警察說要配合,我乖乖不知情自身權力,可以拒絕情形下配合取樣及拍照,請問DNA口沫取樣及拍照是否合法????損害我權力及警察有怎麼過失???
12:製作筆錄明文規定要一個人問,另一個製作筆錄,不是自問自錄的,我問過了,檢察官會說人手不足說法,是否合法正當,及警察有怎麼過失???
13:製作筆錄時,對自己有利恍惚忘記說,開庭時是否可以增加補充筆錄內容????,如可以是否也能刪減內容???? 如不行是否以口說明增加刪減筆錄內容?????
14:開庭日是否可以延長或提前?????公訴罪製作筆錄完到檢察官要我開庭日規定期限是多久????? 如不是公訴罪製作筆錄完到開庭日期期限是多少????
15:同第4公訴罪.告訴乃論之罪分為以上兩不同項,(分公訴罪;告訴乃論之罪)如檢察官超過規定開庭期限,(如是公訴罪.告訴乃論之罪)應要我出庭日期時間,是否會延長我要開庭日期時間???,(如是公訴罪;告訴乃論之罪)及是否不用開庭了???(我權力如何???)
16:我看過法律新聞知識,法官或檢察官不可以沒證據,或證據不足,自行為案件為有罪,很久忘記了正確的!(請告訴我正確的??),請問如果法官律師在聽信單一方面,為案件判刑怎麼辦??
謝謝
[版主回覆]
路人你好
您的問題只在於筆錄的合法性,如未告知您得保持緘默或請律師、調查有利證據等語,該訊問的過程是違法的,當然筆錄也就有問題。但是筆錄可能已被補正,所以對於筆錄的內容有問題時可於檢察官偵查或法院審理時提出,屆時可能有勘驗訊問的錄音內容是否與筆錄記載相同。另訊問時應採一問一答方式,如果沒有也有違法之虞,也是可以主張該筆錄有瑕疪。
至於提到在警局做DNA鑑定採樣的部分當然是要當事人同意,但看您的敘述似乎也配合採樣,這樣要主張未經同意有些困難。
因您的問題太多無法一一詳述,建議您可至所在地的法扶分會預約諮詢,您可以有較完整的時段與律師詳談過程,律師了解後再提供妥適的建議。
我媽媽日前去市場買菜因為手上提的東西已結跟未結帳物品搞混後來對方說我媽未結帳為偷竊叫我媽要賠三萬元(物品為洋蔥,小黃瓜)我媽跟對方說沒有那麼多錢~對方直接報警~目前變成法律訴訟程序(要開庭)~我們家從沒遇過這種事不知該如何處理跟面對~媽媽也很慌亂(因為她本身有憂鬱症一直在看醫生跟吃藥~記性常忘東忘西的)我想請問版大我們該怎麼辦?很擔心我媽媽會因為這樣病情會復發~
[版主回覆]
janice你好
建議仍與對方儘量達成和解,
若一定要訴訟時,建議您至所在地的法扶分會申請法律扶助或諮詢,由律師來協助處理。
我於今年4/28被一輛機車從右後方追撞導致受傷及車損,當日有請交通大隊前來協助處理,肇事者於筆錄亦有承認此事,並承諾賠償車損、生活津貼及醫藥費等。當日對方有先行賠償醫藥費及當日薪資,但十日後因傷口持續發炎,至另一家醫院求診才知膝關結內有出血,後來我聯絡肇事者,他不願意做後續賠償,我申請調解對方也未出席,因調解未成立,所以我到事發當地管暇派出所備案表示要提傷害告訴。直到今日8/24,一位自稱是肇事者家屬的先生打電話來表示要談和解的事,請問我應該出面嗎?如果不出面,也不接電話,到出庭再談會有影響嗎?
[版主回覆]
sakura你好
如果有和解的機會當然建議出面聽聽看,
但和解的場合仍建議在調解委員會進行會比較好!
如果都不出面可能會造成檢察官或法官認為您有故意為難對方的不好印象,
但出面協談成不成就是雙方不能達成協議的結果,就不是您沒有誠意的問題。
想請教你何種身份的人員需做人事保證?
賣場門市員這類基層服務人員也需要嗎?
需準備何種對保資料?
[版主回覆]
張美虹你好
法律上並無限制哪些職業才需事人事保證,所以雇主認為有必要時也可以要求。依法律規定人事保證必需有「書面」也就是契約書,保證期間是最長三年,當然對保時最重要的是保證人要親自出面簽立契約。
車禍案件因賠償金ㄉ金額談不攏所以一直無法結案
想請問站在法律立場我該負責ㄉ賠償金有哪些....1.機車修理估價單,2.中藥調理(無收據),3醫院開ㄉ診斷書上面記載需修養1.5個月.4.精神賠償費5萬(無單據)...無單據得部分我是不是可以不用賠償
[版主回覆]
小幽你好
像機車修理費用、有單據的醫療費用(註:此部分強制險可支付),不能工作的損失(要有醫生的證明)以及精神慰撫金都是法律上規定應賠償的部分。但您有提到中藥調理(無收據)的部分,在法律上是不會被接受的。
PS:是否有省錢方法.不用寫訴狀還是...訴訟費是一定要花的.(因為錢能賺能省則省)感恩
[版主回覆]
童義勝你好
有可能您的帳戶可能被詐騙集團拿去使用,比較有可能的是涉及詐欺的問題!至於二年前的酒駕犯罪部分不會受影響,但如果此次不幸成立詐欺罪時則有五年內再犯罪的「累犯」問題,有加重刑度的適用。此時應先澄清證明無刑事犯罪的問題。
我哥中風,他的配偶二個月前丟下二個幼子離家出走回娘家,言明不回來要談離婚,二個幼子均稱說不要。
我哥同意離婚,但要其出錢幫忙養育二個小朋友,但她不願意,要求我哥要無條件離婚。
我想請問:
1.是不是她離家一段的日子,她可以要求申請離婚?
2.如果我們要函寄履行同居義務的存證信函,內容是要以我哥名意下去寫還是可以以我的名義?
3.如果需要上法院判決,我想請問基金會中免律師費的條件,財產是指我哥他們那一戶,還是同一戶籍的人所有財產都列入?
4.離婚事件拖越久沒處理是不是對我哥比較不利?
謝謝
[版主回覆]
林小姐
依來文所述的情況您大嫂離家在法律上是沒有正當理由的,如果她提出離婚訴訟,法律上是不會准予的,除非有其他的法定事由存在。
再則您大哥(不是您)可以請求她履行同居,如再不回來則可請求離婚。
至於小孩扶費費的部分,不會因為離了婚就可以免除,所以她日後還得付扶養費用。
請問利用中華電信線路私下接聽他人通話內容 被調查局當場逮捕 則偷聽行為或是私設偷聽裝置行為 是否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之規定 是否須中華電信或被偷聽人之提出告訴 才構成犯罪 亦或本罪為公訴罪 謝謝
[版主回覆]
楊棟樑你好
應該沒有通訊監察法的問題,但可能涉及刑法第315條之1的妨害祕密罪,若是此非則屬於告訴乃論之罪,必需是被害人提出告訴始有訴追。
[版主回覆]
童義勝你好
是否可以再找出有人證可以證明您的存摺曾遺失....
如果無法找出適當的證據時,只能看到時詐騙集團的其他人員到案後如何陳述囉!
首先感恩您給予機會,我有一問題懇請協助,就是我欠銀行前後共200萬左右,無法償還,現在找工作,所得薪資家裡吃飯都不夠,聽說被銀行查到會被凍結薪資,請問版主我該如何呢?
[版主回覆]
謝先生你好
如果可以跟銀行協商是比較好,
若無法協商您可以考慮聲請債務更生,
您也可以打02-33226666卡債諮詢電話預約卡債諮詢。
不能工作的損失(要有醫生的證明)
[版主回覆]
小幽你好
診斷證明書上需表示不能從事現有的工作才可以,若有疑義可以請法官向醫院函詢。至於精神慰撫金的部分,法官會審酌雙方的經濟地位、收入、傷害的大小等,不是對方說多少法院就會判多少。
關於社區停車管理辦法一問
本人社區之地下室停車格屬有獨立土地權狀之車位,請問以下問題:
1.地下室是否就屬區分所有人所共同持有?
2.權狀上的持分面積是包含了公共區域面積,那在公共區域上劃分的機車格位是不是也是屬於所有區分所有人所有?如果
是,那機車格位的收費是不是該交給所有區分所有人?
3.社區管委會可以任意制訂停車收費標準嗎?是否只要靠管委會中委員決議後就可以實施?還是應該由全體汽車格位所有
人多數同意後才可以實施?同理,各項收費標準也是管委會說了算嗎?
4.管委會應該由誰來監督?如果沒有是不是會造成濫權!
5.在沒有安全危害及妨礙他人的情況下,管委會可以干涉私人車位內的停放物件嗎?
之所以會有此一問,是因為管委會制定的停車管理辦法中,個人認為有不合理的地方。內容大致如下:
1.限制腳踏車與汽車不得同時停於同ㄧ車格,違規者要罰款(有法律效用嗎?且無任何正當理由)。
2.機車與汽車可以同停於一車格內,但要加收每部機車的停車費。
3.汽車格如果不停放汽車只停放機車的話,需切結聲明,並限制只能停三輛機車。期間內如果停放汽車或者超過三輛機車
要罰款。
車位是住戶花錢承購並非承租,為何管委會可以任意制定條款向住戶索費?又汽車格位已經每月繳了管理清潔費,而在同ㄧ車格內多停一部機車也沒有使用到多出的面積,這樣要額外收費是否合法理?
以上問題已向管委會反應過,但其仍置之不理,擺明就是要硬幹。如果管委會對此開立罰單而我拒繳會有何後果?
請版主解惑。
[版主回覆]
還是透天好你好
您所提及的停車位如果是有獨立的所有權那就是您自己所有,他人無法決定收取停車費的問題。
但一般大要有獨立產權的停車位機會很少,大多都是只有「使用權」而沒有地政事務所核發的權狀。
所以您的是哪一種看有沒有獨立權狀就可以了解,如果只是使用權那就是大樓住戶所共有,但您仍有使用權,
依一般情況而言,是不需要再繳納停車費用。但有些管委會有制訂規約或社區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有決議需收取清潔費等是普遍常見的,也有法律上的依據。
另管委會是管理執行的機關,所有的執行內容還是要依據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內容才可以,如果有違法的情況可能會構成背信或其他的責任。
因妻子離家回娘家住以8個月,是可發請妻子履行夫婦義務呢?如要發此信函須要如何寫,如她不理那該要怎麼處理,
請版主解惑
[版主回覆]
林先生你好
不知您的妻子為何離家是有正當理由嗎?
如沒有正當理由而離家者自可請求「履行同居之義務」,妻子再不回來,則可到法院訴請妻子「履行同居」
我因之前有向銀行辦信用貸款
前後繳了近四年的時間了
但今年初因無力償還,銀行要向法院提出刑事詐欺
跟查封我的不動產跟動產,可是我沒有
我目前是跟公婆同住,銀行是否會查封我公婆家的動產
若是真的要查封,我要如何證明那些都不是我的
[版主回覆]
阿琳你好
您若不是戶長原則上比較不會去查封家中的動產,若真有前去查封也會先詢問一下是否屬於您的財產,所以不要太擔心。
剛剛忘了寫,我在96年時有協商過,也都有正常繳納
直到今年實在繳不出,我應該要怎麼做
謝謝
[版主回覆]
阿琳你好
如果是屬於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而毀諾者,可以向法院聲請更生來解決。
不好意思內容有點長,麻煩你了...
我想請問一下,在上禮拜二有一名男子拿著手機在外面對著我們小姐拍照,後來我出去問為什麼要這麼做,他說沒有我當下也沒多想便相信了它的說詞,也沒要求要看它的手機,但隔沒幾天突然有一名男子打電話來,說要寫信給我們小姐,還一直東問西問追問小姐的私事,我們小姐一直拒絶或不回應,但該名男子卻像個無賴一直追問,我們小姐不堪其擾把一樓的電話線拔了由二樓其它小姐接,後來查看來電記錄發現該支電話撥了不下十通...
前天開店時,地上就出現了第一封信,不久後就接到此男子的電話,我請它不要再打來了,小姐己經有男朋友且不久就要結婚了,而且一個晚上不下十通的電話,人家是不用上班嗎,你己經造成人家的困擾了..
但此男子卻一直強調他又沒有想做什麼只是想交個朋友,寫個信又沒怎麼樣..
連著三天都會有一封信,但我們小姐很害怕又噁心連看都不想看,而在今天該名男子一早又打來,說要找當事小姐,剛好今天她休息,我告訴它如果他要不停的騷擾我們小姐的話,我們不排除去警局備案,結果它回我"要講法律大家來講呀,我懂的又不少,我都又沒做什麼,才寫信而已,你們去備案他們根本不會理你.....之類的
接著又像沒事一樣~一直追問小姐的事,像幾年次,幾歲,是不是工作很累,善不善良....我就把電話掛了
今天下午上次偷拍小姐的男子突然出現在櫥窗前,一直往裡面張望,確定了小姐不在後就離去了
到了晚上,電話生先打來說小姐休息,我們是不是把它的信丟了,還說要它不打電話跟寫信也不是不行,只要我們告訴它小姐幾年次的就可以了...
我說你憑什麼跟我談交換條件,他卻告訴我這是它的籌碼...
其實我們小姐一直希望他可以出來面對面把話說清楚,所以在今天二次的電話中我也有說請來直接過來我們小姐要跟他說清楚,而且信中描述所做過行為跟口氣語調跟偷拍男子幾乎一模一樣
所以在談話的過程中,我試探性的說你是誰其實我們心裡都有底,今天下午來我們店外面探頭探腦的,以為我們騙你小姐休息.....一開始他裝傻說聽不懂,後來又說即然你們知道我是誰,還要我過去做什麼,是想當面羞辱我對不對,你故意叫我過去要羞辱我....
所以我們確定了二個確實為同一個人,原來有請隔壁調監視器(便利商店)看是誰放的信,但到目前還沒調到
我想請問一下,我們有什麼方法或證據可以讓警方接受備案給他一個警惕,我們並沒有一定要對此男子做什麼,只是受到危險不得不反擊保護自己,我們也不想一直被騷擾,尤其是精神方面好像有疾病的人(因為你拒絶的他都沒聽到,你恩一聲他當你答應了,動不動說說小姐很像它的偶像,字裡行間就一副小姐男友的姿態)
如果它真的只寫信其實沒關係,因為它寫是他的自由,但我們看不看怎麼處理就是我們的自由,但它三不五時的打電話來騷擾,動不動就在門口晃呀晃的,就購成我們很大的困擾了.....
有想過要去申請通聯記錄,三封信除了第一封被丟了,另外二封都留著,也有他偷拍我們小姐的監視畫面,知道對方的車號跟電話號碼,除此之外還需要什麼嗎??因為他說他也懂法律,我們不想因為不懂法律被騷擾還要自認倒楣..
麻煩你了,謝謝~~
結果被警察釣魚釣到~
因包包是我再換物網站換來ㄉ~
後來鋪上網在進行換物和買賣~
不知這樣會觸法~
結果被判緩刑2年和勞動服務40小時和上一堂法治課~
我現在還在勞動服務~
昨天晚上下班後收到
法律事務所寄送來的類似LV委託要求賠償信~
我想請問一下~
他ㄇ大約會要求多少賠償價格??
如果太高我無法支付時~
他們會採取那些行動??
如果告我ㄉ話~
法官會怎ㄇ判??
如果法官判我賠ㄉ價錢我ㄝ付不起時
我會有何後果??
我要怎ㄇ做才會把傷害降到最低??
我現在經濟真ㄉ很貧困~
要養家跟小孩子~一家5口
小孩才剛要滿2 歲
我每各月賺ㄉ錢都沒辦法存錢~
一各月賺28000~真ㄉ好困苦~
希望你ㄇ能幫幫我
[版主回覆]
李葳琦你好
有關民事侵權的部分,您可以向所在地的法扶分會申請法律扶助,如經審查通過,則會指派免費的律師給您,協助您訴訟程序。
最近因租屋問題被惡質房東氣死了!!!!請問房東是否可因還有部分帳單未到的理由扣押押金??我想到各單位先去付清下月帳單,如果惡質房東還是不理會請問我該拿他如何??
[版主回覆]
夏小姐你好
押金的目的是在於賠償因租賃契約所生之損害,因現在搬遷尚有部分費用無法付清,房東扣住押金是有道理的。當然您也可以先行至各單位繳納費用,那麼房東就沒有再扣住押金的道理了。
我一個好朋友他沒錢為了現金,去跟某些手機通訊行交易,手機通訊行把我朋友帶去遠傳台哥大亞太等等電信行辦手機跟門號,再把手機跟門號交給手機通訊行換成僅僅一萬元的現金,通訊行還交代說事後不需要繳電話費違約金等等的!!結果現在遠傳等等電信行一直催繳,並且寄了法律通知書來,這幾個門號的違約金加一加就有六萬多,根本不划算!!!!
請問,現在他該怎麼辦??有沒有辦法把門號停掉,或是把錯怪給手機通訊行,如果沒辦法,他沒那麼多錢一次付清這麼龐大的違約金,有什麼辦法可以將違約金分期付掉??
麻煩您回答了!!!!
謝謝!!!!!!!!!!!!!!!!!!!!!!!!!!
我一個好朋友他沒錢為了現金,去跟某些手機通訊行交易,手機通訊行把我朋友帶去遠傳台哥大亞太等等電信行辦手機跟門號,再把手機跟門號交給手機通訊行換成僅僅一萬元的現金,通訊行還交代說事後不需要繳電話費違約金等等的!!結果現在遠傳等等電信行一直催繳,並且寄了法律通知書來,這幾個門號的違約金加一加就有六萬多,根本不划算!!!!
請問,現在他該怎麼辦??有沒有辦法把門號停掉,或是把錯怪給手機通訊行,如果沒辦法,他沒那麼多錢一次付清這麼龐大的違約金,有什麼辦法可以將違約金分期付掉??
麻煩您回答了!!!!
謝謝!!!!!!!!!!!!!!!!!!!!!!!!!!
[版主回覆]
Lynn你好
看起來該通訊行的人有詐欺的嫌疑,
但您的好朋友難免會被認為是詐欺的共犯。
此部分仍建議可以至法扶分會預約法律諮詢。
2:檢察官使用傳票來是否可以在開庭申請被告的筆錄??
3:請問性自主刑事案件,要取樣採集是否是採集陰道裡面的??
4:如檢察官說有被告檢體,是否可以問檢察官是否採集陰道的???
5:如被告作牢進監獄期間,戶長家人是否可以在被告不同意情形下,戶長自行遷移出戶籍???(如可以是作牢幾年可以戶長不需要被告同意自行遷移出戶籍???)
謝謝
最近我買了一部中古機車,原辦分期(分9期一個月6千元)繳款,機車行老闆說明辦分期還須收2千(所謂代辦費用)以及預繳的費用4千,當下有問他辦分期的利率如何?是含在4萬5千裡嗎?(他說一台要4萬5千元),他有算給我們看,他也確定說那些利息都含在裡面,我第一次買中古車也沒想太多,信任機車行就簽合約了,但事後自己算價錢時,才發現分9期一個月6千再加上代辦費2千,我總共要繳5萬6千買那台中古機車,但當初他說利息是含在4萬5千裡的,於是我跟幫我代辦的先生(機車行老闆當初請他來簽合約)說要一次付清不辦分期了,他說除要繳剩餘的4萬3千以外還要再跟我收1千五,還有當初請機車行老闆把一些零件都換成原廠的,他也答應了,但我哥幫我看車之後才發現零件根本沒有換.
因為都不懂機車的事情就簽合約,我知道自己沒注意導致最後是自己吃虧,因為當初機車行老闆說就只要繳4萬5千就可以了,所以才決定買那中古車,這樣是否變成口說無憑,機車行老闆也應該會說我自己不注意的,現在不想那台機車,不知有什麼辦法退掉,我有打去消基會詢問這件事,但消基會的人員說是我自己要給他那代辦費的,我自己也不白紙黑字寫明證件要用在哪,於是說這件事他沒辦法處理,因為沒有足夠的證明.說我們自己跟機車行的談,但因為跟機車行老闆談不好,想詢問看看我該如何處理.
[版主回覆]
陳小姐你好
如果沒有證據可以證明45000元含利息,零件要換新的等等,可能就會依照白紙黑字的契約來走。
[版主回覆]
林達霖你好
是否已有免訴的判決,如有即可向查扣機關聲請發還。
我昨天照他們公司的意思辦了2000左右話費*2隻+750左右網卡*2隻,而且每隻都36個月,可是他們卻不給我SIM卡,我該報警嗎?謝謝(昨天因為太害怕他們所以只好乖乖聽他們的,他們好像會打人)
他們公司有跟XX電信的某間分店勾結,他們自己說的
他們有幫我繳了11325左右,然後把收據拿走了,也拿我的身分證跟健保卡不知道印了幾次,我不怕違約金,我怕他們拿去做壞事,我應該報警嗎??可是很怕他們會找我麻煩....
((我沒想到XX電信居然會跟這種公司勾結))
[版主回覆]
鍾小姐你好
從您的敘述來看,的確是有些問題,
就像您說的就怕拿證件去做違法的事,建議您還是先報案吧!
[版主回覆]
童義勝你好
當然可以找出不在場證明是對您比較有利,如可以再比對其他集團成員的說詞那就更明確了。
[版主回覆]
宋志祁你好
因不了解您所「合夥」的內容是投資成立「公司」(指公司法上的公司)還是一般的民事合夥契約,在法律關係的處理上有很大的不同。
故建議您至所在地的法扶分會預約諮詢,再由律師做適當的建議。
我要如何才能申請更生
是否需要準備那些資料
謝謝
[版主回覆]
阿琳你好
無法清償債務時即可請求。至於詳細的流程可打02-33226666卡債預約諮詢電話,預約後由律師與您面談說明。
我想請教您一件事。上上個月我的朋友頂下一家店,可是現在我的朋友因為經營不善要關店,這個月他只做了兩天就收了,也沒在使用這家店。那麼依契約書上寫"租金應於每月10日以前繳納"這點來說,她應該要繳納這個月的房租嗎?還是只要付兩天的房租呢?
[版主回覆]
汪小姐你好
在租賃契約依法終止之前都是要依契約內容給付租金。
我隔壁住一個怪怪的鄰局,從今年3月份開始,她就陸續在我家大門噴漆及潑糞,次數多達10次!因為一開始每層樓間並未裝設監視器,所以就算確定是誰也不能拿她怎麼樣!之後次數太多,就要求管委會只加裝在我這層樓的監視器,終於拍到她噴漆及潑糞的影片,她會有這種形為應該是認為我晚上製造噪音讓她睡不著,但她每次說有噪音的時間點家裡剛好都沒有人啊!而且我也真的沒有製造噪音,我住隔壁,如果半夜真的有什麼聲音她聽的到我應該也會聽到,但我住了那麼久就是沒聽過有什麼噪音!我有去報案,想告她恐嚇,因為這半年來她的這種形為已造成我極大的心理壓力,每晚都睡不好,只要外面有一點聲音就會被驚醒,但警察說這種事情恐嚇罪要成立可能有一點困難,他說毀損比較容易成立,但毀損頂多是她罰一些錢而已,我覺得太輕了!但我做筆錄時,警察還是有將我的案件依恐嚇、毀損罪送出去。
我想請問,這樣我告她的恐嚇罪會成立嗎??我可以求償多少錢呢?警察要我自已想一想,但我真的不知道可以求償多少錢?她是我們社區的頭痛人物,請問可以經由這次的事情請她搬離這個社區嗎?
[版主回覆]
陳小姐你好
「恐嚇罪」依刑法第305條規定,要以加害他人生命、身體、財產等事恐嚇他人,使他人心生畏佈而致生危害安全者才會構成。
所以依您的描述,似乎比較難構成恐嚇罪。
在民事上是可以構成侵權行為,有關回復清洗的費用都可以請求。
[版主回覆]
李小姐你好
可以。
申請支付命令,萬一債務人沒領該怎麼辦?
沒財產能假扣押嗎?
他們早出國去了,能限制出境嗎?
我可以直接申請本票裁定嗎?
先生與我結褵10年,三個月前突然提出離婚要求,理由是我近五年沒有工作是全職家庭主婦,無法再為這個家分擔經濟,他不再愛我了!目前居住的房屋是訂婚後結婚前買的,是先生的名字。因之前對他說暫時無法答應離婚,這兩個月先生便不回家,只有在星期六半夜會回家留宿洗衣。
請問李小姐:他可以要求我只是收拾自己的包袱答應離婚,然後離開嗎?那我的權利以及精神、金錢和勞力的付出呢?請問法律保護我嗎?
有個難以啟齒ㄉ問題請您盡快回答我謝謝那是多年前犯ㄉ錯(外遇)我老公不知情在4年前一直要求分手對方不肯這其中很少見面都是他打電話給我可是在今年他老婆找到我以前寫ㄉ字條就打電話要告我通姦妨害家庭請問這成立嗎?後來要求她老公給我ㄉ錢跟賠償精神損失共24萬9仟還有不准跟她老公連絡而且她都說只要錢還她就不要跟我糾纏不清但是只要他不爽或着想到就傳個簡訊來威脅說如果還跟她老連絡就要告我關我6個月還要賠償他200萬就是因為我老公不知情她才會壹直罵我我也想要告訴我老公實情但是又害怕後果最後請問您只憑那2張字條(我記得沒屬名沒寫ㄖ期而且也好幾前我都忘記)這樣他能告我嗎?簡訊及匯款單我都有留著請您告訴我該如何是好呢?
謝謝
請問合法的限制級出版品不是應適用於新聞局的出版分級管理辦法嗎?為何警察還用刑法235條的猥褻品在移送呢?
請問這樣合法嗎?合法限制級出版品不是歸新聞局管,為何警方單獨可以來執法移送呢?
難道限制級出版品=猥褻品嗎?那新聞局管理辦法可以租售陳列,不就和刑法235條-不得販賣出版陳列相牴觸?這樣新聞局豈不觸犯刑法,
實在不懂這些法律,懇請各位法律專長的大大解惑一下,非常感恩
我因為跟錢莊借錢.後來被錢莊騙去當詐欺的車手.
總共拿了2次.地2次就被抓了..
法官判了我2年半.我想上訴.可是我10天過了..
著樣還可以上訴嗎??上訴要請律師嗎?
我已經離婚了,前夫(外國人)在未離婚前刷爆了附卡,當初承諾會還清卡債,事實上卻沒繳卡債費.我目前也沒工作,根本還不出這筆錢.他有經營餐廳是股東之一,請問我有方法可以告他嗎?
[版主回覆]
Jenny你好
如果確定是代償卡債是可以向前夫請求,或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或提起訴訟,待確定後再強制執行前夫的財產。
[版主回覆]
淑玲你好
如果有涉及侮辱或誹謗是可以提出相關的訴追或求償。但相對的也要考慮如此一來,在這工作單位是否還待的下去~~~
受口述遺囑付託以保單受益人照顧遺眷,但因遺眷長大成人與託付人配偶均未工作且為受刑人之身分,試問
1.以何種方式將遺囑之金額返還家眷才不會造成糾紛-
公證或訴訟
2.當初以保單受益人承接,如今返還是否成為贈與
3.保單受益人承接保險金是否受債務債權之約束
4.如上述之問題,透過貴單位律師之服務,所需之費用為
何(非低收入戶)?
5.口述遺囑無見證人,且似乎之前又有兩份筆述遺囑,不
知其效力為何?
因對法律茫然,又從未有接觸,遂透過此管道尋求幫助,造成困擾在此致上十二萬分之歉意,感恩鈞座熱心解惑,如若方便是否以不公開之方式回應,隆情盛意,銘感五內
此致
版主
[版主回覆]
JOU你好
看來您的問題首先要搞清楚所謂的「遺囑」到底有沒有效?因此建議您可提供系爭遺囑及保險契約等資料預約法律諮詢(免費的),預約電話02-33226666。
如何得知大樓地下室哪些停車格是屬於法定、增設、獎勵的車位?又要如何得知自己的停車位是屬於共有、專有、或約定專有?
本人有一停車格位於大樓地下室,有地政機關發給的獨立土地權狀且上面有註明持分比例、權利範圍。請問我的車位是屬於專有、約定專有還是共有的類別?如果不是專有,那我是不是被建商騙了?因為建商當初說可以獨立買賣。
[版主回覆]
還是透天好
因沒看到您的土地登記資料,也無從回答。是否建議您至地政事務所請領相關的土地、建物登記謄本後,預約法律諮詢(電話:02-33226666)
您好!我的問題是:車禍擦傷小案件,未申請鑑定,我亦不認為是我的過失,惟為了息事寧人,已付錢給對方八千元,但對方仍不肯撤回告訴,我該怎麼辦?
謝謝您的回答!隆情盛意,銘感五內。
fran
[版主回覆]
fran你好
如對方執意不肯撤回告訴,那也只能到檢察官那裡說清楚,如有爭議時仍應申請鑑定為妥。
本人的問題是有關於土地糾紛,由於事情源自於曾祖父或曾曾祖父亦或曾曾祖父輩,他們族內兄弟購地興建公堂,成立祭祀公業,父親也從小在這裏長大!最近有建商來
要拆除我們從小長大的老房子,我們才知道,這廣大的土地
早己經被賣掉了,我們卻分不到半毛錢!由於世代久遠,老一輩的人也都凋零的差不多了,這土地一賣的利益高達好幾億,卻只淪落四個人的口袋!父母親這一輩的人都非常憤慨,他們從年輕都按時繳土價稅給政府,而且父親也是祭祀公業的管理人,從未解散祭祀共業,卻被在汐止市曾擔任市民代表的周文利用職權之便解散祭祀共業,我們很多長輩都不知道這件事,更未同意蓋章解散祭祀共業,他可能偽造文書印章,進而強行將大部份共有的土地登記於少數人名下,政府徵收土地開路的補償金很多人也都沒拿到半毛錢,現在他們把土地賣了,建商也坦言他的手法手腕很厲害,但是建商也無法幫我們,因為現行台灣土地制度採登記.這種不公不義的事發生了,我們卻束手無策,敬請我們法律扶助基金會可以幫助我們這些不懂法律的古意人,替我們討回我們的權益.如蒙 貴會願意協助,可以先用電子信箱與我連絡,我將通知所有受害人和貴會律師說明事情的始末,謝謝!我相信正義終將伸張......
[版主回覆]
周金龍你好
建議您可以由幾位比較了解事實情況的人代表先至您所在地的分會進行法律諮詢,由律師了解事件的輪廓後再為適當的法律建議!
侄子因莫名被牽扯入一件性侵案當證人,但因無在場且不知情,可否用文件告知法官,另尋證人.
[版主回覆]
王先生你好
建議仍應出庭向法官說清楚會比較好。
父母生前土地租給他人,如今過世多年未曾找到租約,繼承人向承租人表明欲討回土地,但承租人不願意退租,硬塞微薄租金了事,如果提起法律訴頌可以勝訴嗎? 還有,像此種訴頌請律師的費用大約需多少金額? 謝謝!
[版主回覆]
高宏祥你好
因不了解原租賃契約的內容,
故無法提供具體的建議。
您可以打02-33226666電話預約法扶律師諮詢,把詳細的情形告訴律師,再由律師提供建議給您。
父親日前過世,但不知是否有債務,我應該辦拋棄繼承還是限定繼承?辦了之後日後若有債主出現,是否還需要跑法院打官司?謝謝
[版主回覆]
CC你好
依繼承新法的規定,您要到法院辦理陳報程序,並開具遺產清冊。如果未辦理也不影響繼承的有限責任,但日後債權人請求時如有爭議仍需提出訴訟解決。
我打電話去問 才知道
對方說他依據法令(契約的勞基法)
把我之前所請的事假
在這次離職的薪水中一併扣除
但之前,若請事假不超過3天,是不會影響到這個月的薪水
現在卻說依勞基法,事假不給薪
但都前3個月都不是這樣
第4個月離職,
對方卻自行一併結算扣回
對方是一所學校
想教您
他們真的有權利這樣做嗎?
是否有法律的依據?
我們勞工是否該去申訴?
漏寫了~~
版主您好 ^^
[版主回覆]
Grace你好
依法事假本是要扣薪的,但依您的敘述似乎過去的事假資方是不扣薪,這可能是在您與資方的勞雇契約內特別約定,或工作規則中的規定,因無看到您的工作規則或契約,故無法確切提供意見,在此建議您可打02-33226666電話預約法扶的法律諮詢,由律師了解後再提出具體建議!
問題二:兆豐銀行我前年才辦理拒絕往來(先前是兆豐的客戶),因為我那時有改名字辦理更改名字要手續費,所以我就辦理拒往,因該有之前的資料,所以兆豐銀行有我原本的身份證影本及手簽,還讓歹徒開戶,趙成我生活上的不便利!無法辦學生貸款,公司轉薪無法領~
這些我應該要怎嚜求償呢?
因為這些事情讓我的學生貸款及新轉都無法使用~很困擾~請幫幫忙謝謝
[版主回覆]
詹小姐你好
首先想了解您的身份證件有遺失嗎?
另依您的陳述,銀行開戶的對保的程序出了問題,因此您可以向銀行反應,若銀行不接受另向金管會提出申訴。
因為隔壁化學工廠發生氣爆,波及到我的轎車,我想申請理賠,警局方面已經有備案了,但我不知從何辦理起,不知需要準備什麼文件才能請對方賠償,也沒什麼錢,所以車子現在還沒修理,造成現在上班也無交通工具,非常麻煩,能否提供一些意見參考,謝謝
[版主回覆]
michelle你好
如果可以的話先檢具汽車損害的證明及造成通行不便所造成的損害,再 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我先生經常酗酒.日前酒駕被判刑6個月.請問我可依此判決.向法院申請離婚嗎?
[版主回覆]
琇琇你好
應該不行喔,依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10款規定,需「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才可以!
想請問一下,我家在民國57年左右蓋的,因為當時沒申請建照在地政事務所並作登記,但有繳納房屋稅、水電等,房屋的土地有一部份為廟地(當時大部分的人都是蓋在廟地上的),最近廟方管委會將土地出售予隔壁鄰居,並未告知我們,而隔壁鄰居購買土地後,一再滋擾要求歸還土地,土地是否可以作分割讓我們有優先購買權嗎?請問我們是否有何管道可以解決嗎?
想請問您,我媽被詐騙集團騙了105萬,拿錢的人也抓到了,車手也有抓到,可是他們重點都擺在車手不承認他是共犯,但拿錢的人堅稱是,我媽被騙的錢都沒提及到,對方的律師只說願意和解,可是都沒有行動,他說因為他把電話弄丟了,一直跟我媽說對方家裡有小孩,有生病的父親,所以要我媽不要全數討回,要我們體諒他們家,可是我們家只有我爸媽賺取微薄的薪水,我是家中唯一的小孩,也已經嫁了,那是他們準備養老的,我媽還因這件事情差點自殺,可是我卻看不到對方的誠意,請問我該怎麼做?
[版主回覆]
雅君
如果可以和解是最好了,但也要考量和解金額是多少,您的母親是否能夠接受。
若談不成就只能依法定的程序處理。
或是在開庭時向法官表明對方只是頭口說說沒有誠意,看法官是否會再勸和解。
但在此仍要提醒您,記得在判決前和解,而且一定要拿到錢,因為有時被告會為了減刑而和解,但判決減刑之後就不理被害人了,
所以一定要注意。
以申請社會勞動制…而該怎麼去申請呢???
[版主回覆]
小勛你好
可向地檢署提出,相關程序可至地檢署服務台詢問。
原由:
老闆的朋友借用我們公司大貨車去清運事業廢棄物(據說是一些垃圾及樹葉、樹枝廢土還有一些廢鐵)但是為了多賺處理費,竟把全車廢棄物傾倒於有圍籬大門及人員看守的重劃區工地。造成委託他處理的營造廠及另一家清除公司及他本人均被相關單位(鎮公所清潔隊及警察單位約談,並做成筆錄函送地檢署)。
請問:1.該行為會對我司需面對司法上的責任嗎?
2.據說有付車資給老闆,事情前後我司均不知情但是卻有相關受益這樣需負刑責嗎?
3.前訴之清除公司也與我司認識很怕造成相關聯帶責任?
4.對方雖有付相關處理費用給該員,但是卻因有經手過我司轉交是否亦有相關責任
5.該員雖承認是其個人行為於執法單位的口供上亦註明,但怕於地檢署又更改口供造成困擾?
6.請他說明為何要傾倒於該地點卻避重就輕?(如肯說明是否會就案情有所幫助)
以上
(如有未明之處請告知)
(心急如焚,懇請協助。拜託了)
[版主回覆]
jeff你好
就您的陳述該行為人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相關法令部分與您們無關,但是否查緝單位另查到其他不利的事證就不得而知。
建議您可打02-33226666免付費電話預約免費的法律諮詢,以解決您的疑惑。
承上述環保案件續請教,對於該案件中之關係人
即該清除公司需負何刑責嗎?
再次感謝 請不吝賜教
[版主回覆]
jeff你好
您可以上網查詢一下「廢棄物清理法」的罰則處罰。
而我們所申請的特別補償基金有下來
想請問的是這個賠償金算是我父親的財產所得嗎
就是因為這個補償金而沒有符合資格
難道是因為這樣才沒有符合嗎!
[版主回覆]
小彥你好
補償金算是父親的所得,看您的問題以乎是有到本會提出法律扶助的申請~~~
若是分會為駁回的決定者,您可以提出覆議,並敘明雖有領得補償金但因父親的情況所需醫療費用龐大故應扣除,提出給覆議委員審酌看看!
[版主回覆]
旋你好
您應該準備與YAHOO客服聯絡確定帳號被盗用的證據提供給承辦人員。
如果來不及準備的話,也應該在應訊時提出說明。
[版主回覆]
謝小姐你好
因犯罪行為是在婚姻關係存續中,所以是可以提起。
但告訴期間是從您知道後開始算六個月。
提出告訴的方法可以是寫告訴狀,最快的方法是按鈴申告也是可以。
[版主回覆]
May你好
依您的來文似乎B女士有詐欺的行為,
但誠如您提到的問題「證據」,
若沒有任何的單據,在訴訟上可能會有問題。
因此,建議您可以打02-33226666預約免費的法律諮詢,由律師了解事件發生過程後再討論如何蒐集證據,會比較妥當。
為訴請確認抵押權不存在及塗銷抵押權登記,依法起訴事:
訴之聲明
一、被告應將原告坐落○○○地號,面積○○○平
方公尺,權利範圍全部之土地,以○○年○○字第○○○號收件,
民國○○年○○月○○日所為擔保債權總金額新台幣三十五萬元抵押
權設定登記,予以塗銷。
二、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緣訴外人陳○○以分割前○○地號土地,應有
持分為60分之2為擔保,設定抵押權予李○○,擔保債權總金額
新台幣三十五萬元,存續期間:自民國○○年○○月○○日至○○年○○
月○○日,經歸仁地政事務所以民國○○年○○字第○○○號收件,
並於民國○○年○○月○○日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完畢(下稱系爭抵押權
)。抵押權人李○○已於民國○○年○○月○○日死亡。
二、前揭土地於民國○○年○○月○○日辦理土地分割及共有物分割登記
完畢,系爭抵押權依民法第868條暨土地登記規則第107條規定
轉載於分割後各筆土地(計分割出○、○-1..○-26等27筆
)上;因原告不諳法律,分割當時也未向訴外人及被告請求抵押
權變更登記及塗銷,致所分得坐落於○○○
地號土地,存有抵押權設定登記,此為案發原因。
三、綜上所陳,原告與訴外人陳○○及被告間並無實際債權債務發生,
該系爭抵押權係屬訴外人陳○○與被告間之債權債務關係,與原告所
有坐落○○○地號土地無涉,若不為塗銷抵押
權登記將使原告權利受損,謹請 鈞院賜判決如訴之聲明,以符法治
,實為德便。
[版主回覆]
林先生你好
因不了解您的糾紛事實,無從提供起訴狀的內容。
建議您可預約諮詢(02-33226666),與律師面對面談過了解案情後再提供適當的建議。
(1).提供屏東土地讓債權人共同持有,70坪,公告地價共約270萬
(2).若債權人接受(1),且支持母親回鄉繼續原有之旅遊工作,每月收入的70~80%分配給債權人
想請問
1. 此協議構想是否可行??
2. 若可行,因子女不願出面,可否委託律師代為出席協商會,及負責協商、說明之事項(不含訴訟)
3. 律師費用粗估
非常感謝您的幫忙答覆
(1).提供屏東土地讓債權人共同持有,70坪,公告地價共約270萬
(2).若債權人接受(1),且支持母親回鄉繼續原有之旅遊工作,每月收入的70~80%分配給債權人
想請問
1. 此協議構想是否可行??
2. 若可行,因子女不願出面,可否委託律師代為出席協商會,及負責協商、說明之事項(不含訴訟)
3. 律師費用粗估
非常感謝您的幫忙答覆
(1).提供屏東土地讓債權人共同持有,70坪,公告地價共約270萬
(2).若債權人接受(1),且支持母親回鄉繼續原有之旅遊工作,每月收入的70~80%分配給債權人
想請問
1. 此協議構想是否可行??
2. 若可行,因子女不願出面,可否委託律師代為出席協商會,及負責協商、說明之事項(不含訴訟)
3. 律師費用粗估
非常感謝您的幫忙答覆
[版主回覆]
孫先生你好
您提的方案最主要是看各債權人的看法如何?是否可行也是要看債權人的意思。
另可考慮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的更生或清算程序,或許比較有用。
您可撥打02-33226666預約律師諮詢債務清理的相關問題。
想請問
如果已跟債權人簽訂協議書,是否需要取回本票或支票,如協議金額與債權人所擁有本票或支票之金額不一致,但債權人已簽訂協議書,是否以協議書之金額為主
非常感謝您的回覆
[版主回覆]
孫先生你好
您的問題首先是要確立簽立協議書的目的是在解決什麼事情.......
因不清楚您們簽協議書的目的及內容,故無法提供具體的建議,
因此請您打02-33226666預約免費的律師諮詢,讓律師了解後再為建議!
我是一名外籍配偶,结婚多年来感情一直不是很好,他也是一个及没有责任的人。可是为了孩子就一直忍耐下来,直到最近这两年婆婆还有小叔的介入,就同住在一个屋檐下分成两个家庭,他们三母子一起过,让我跟儿子两母子过也不给生活费,还有不堪同居人的虐待{婆婆}今年5月份我跟儿子搬出来外面租房子住。可是现在还没离婚我老公又不扶养孩子,这样子的情形该这么办呢?如何寻求帮助呢?请问一下可以帮个忙吗?谢谢
[版主回覆]
玲儿你好
建議您可打0233226666預約免費的律師諮詢。
前一陣子與朋友外出遊玩,被當地鏢客詐騙金錢,目前已向他們提出告訴,進入法律流程。但是昨天有接到詐騙我們錢財的人的表弟,打電話給我,請我們不要太追究,放她們一馬。
想請教您,因為我們除了有在警局備案,做筆錄外,並沒有向其他人透露聯絡電話或其他資料,
1.被告(詐騙我們的人)在正常程序下會得到我們的資料嗎?
2.假設是警方提供他們我的聯絡電話,警方是否觸法?
麻煩您回覆,感謝您!
前一陣子與朋友外出遊玩,被當地鏢客詐騙金錢,目前已向他們提出告訴,進入法律流程。但是昨天有接到詐騙我們錢財的人的表弟,打電話給我,請我們不要太追究,放她們一馬。
想請教您,因為我們除了有在警局備案,做筆錄外,並沒有向其他人透露聯絡電話或其他資料,
1.被告(詐騙我們的人)在正常程序下會得到我們的資料嗎?
2.假設是警方提供他們我的聯絡電話,警方是否觸法?
麻煩您回覆,感謝您!
[版主回覆]
Shan你好
因不了解您被詐騙的過程所以無法判斷對方如何取得您的資料。
若是警方提供的,那警方可能有洩露祕密的問題。
最近一個朋友罹患癌症末期.他有一份癌症保險.保險受益人本來是他的親姊姊.因為家裡的人沒人要幫他處理後事.在他意識清楚時.把受益人變更為他的三個好朋友.請他們代為處理.如果他往生ㄌ.直系親屬有權可以爭取他遺留的保險金嗎?這三個朋友會不會因此.反被他的家人提出告訴.煩請盡快回覆.非常感謝!!謝謝!!
[版主回覆]
賴小姐你好
如果意識清楚,合法變更受益人,將來保險金就是受益人所取得,不列入遺產,其家人無權爭執。
另一種方法也可不指定受益人預立遺囑,定指遺執行人來執行身後事也可以!
[版主回覆]
昀昀你好
如果父親有不適宜監護的情況,您的姐姐也可以到法院聲請改定監護,
若有需要律師協助者,可向本會提出法律扶助的申請。
時他爸爸居然跟我說那是你們的事情,根本就沒有要還我錢的意思,我現在懷孕經濟也出問題,怎麼辦?你們可以幫我嗎?
[版主回覆]
廷廷你好
如果對方還是不肯還錢,可檢具證據向法院提出訴訟。
若您需要律師的協助可向您所在地的法扶分會提出法律扶助之申請。
祖父與她的兒子也均已過世
現剩2個女兒與兒子與女兒的小孩
約2年前其中1個孫子收到遺產稅單後
才得知祖母的名下還有10餘筆零星土地
因為法律常識不足便把稅單繳訖
請問
現在還有方法可以辦拋棄繼承嗎?
相關問題的主管機關可以問誰?
[版主回覆]
ling你好
恐是無法辦理拋棄繼承,因三個月的期間已過。
若是有關稅務的問題,您可以向國稅局查詢。
[版主回覆]
pink你好
不需要經過調解。
母親與債權人協議支付每月工作收入70%給債權人,母親的之前工作為旅遊業,但因現已有跳票紀錄及信用卡欠債,是否還可出國???
非常謝謝您的答覆
[版主回覆]
孫先生你好
沒有被限制出境之前都可以出國。
[版主回覆]
蘇先生你好
應該不會發生銀行拒絕債務人還錢,是否有可能是債務人根本已經很多期沒有繳錢了~~
建議您再向銀行詳細了解看看!
請問若繼承人(已成年)於國外出生,持有外國護照(雖亦有中華民國國籍,但從未申請辦理中華民國護照), 如要辦理拋棄繼承,須要甚麼文件嗎?(ex.無戶籍謄本,如何辦理?)謝謝您的答覆
[版主回覆]
藍小姐你好
那至少也要提供該繼承人與被繼承人是何關係的文件才可以。
[版主回覆]
陳先生你好
法扶基金會是全國各縣市皆有分會。
但必需說明的是,若申請扶助的案件通過的話,
基金會會指派律師,但如果是民事案件,涉及財產糾紛者,因基金會律師的協助,受扶助人取得超過新台幣五十萬元者,應該要回饋基金會「原律師酬金」的一半,如果是取得超過一百萬元者,就要回饋「律師費的全部」。
[版主回覆]
廷廷你好
豐原沒有分會,要到台中分會申請(台中市西區三路一段159號4樓,04-23720091)
對於土地出租,合理租金的估價要找那個機關鑑定(具有公信力得到法院認可的機關或機構)作為訴訟時向法院請求之依據? 謝謝!
[版主回覆]
高宏祥你好
租賃是個民事契約,基本上租金是多少可由雙方協議,無需鑑定。
再者,如果租賃標的為基地者(也就是建地,租土地來蓋房屋的那一種),依土地法的規定,城市地方的租金,以不超過土地申報總價年息百分之十為限(土地法第105、97條規定)。
雇主於是打去跟承辦人員溝通諮詢
我並不了解溝通過程 雇主說詞隱約只讓我覺得好像只差1.2個月勞退金有問題
雇主說對方態度不好 所以他直接流程辦理勞退金提報表
並在到職日期寫上本月月底
----------
我很單純的覺得應該是勞保局疏失
是不是最近因8.9.10月都有人離職轉出 導致系統誤植
公司既然要幫我處理 不想計較
後來想想越來越不對 天曉得 是不是都挑話跟我說
也不知道到底從多久以前就這樣子了
今天去了勞保局查勞保及勞退金狀況
公司是於94年7月28日投保的 依照政府法規應自動納入新制
並強制執行6%勞退制度 勞保 健保三種系統 無新舊制的疑慮
但是卻查不到我勞退金的帳戶 導致我4年多無勞退金帳戶
當然也不會有所謂的6%在我的戶頭 並且我也不屬於委任經理人或雇主的身分
當然我也是本國人 連臨櫃小姐也感到奇怪 怎麼會沒有同時成立帳戶
隔日詢問承辦人員後確認自己必定是強制執行的勞保新制
我要求勞保局向雇主追繳 因我仍在原單位工作 不想跟雇主起衝突 所以請勞保局以查帳後已確認需追繳直接跟雇主溝通 而雇主也認為我尚未知情自身的狀況
厚來我跟承辦人員聯絡 他告訴我令人震驚的事
雇主的態度是一昧卸責給勞保局 擺明不想繳這5萬多
因為我不是明書提出投訴 所以勞保局跟他談法規
沒想到 雇主就抬出自己認識很多高官的身分
說要叫人去追責勞保局的疏失 到最後還要求勞保局的人員裝做不知道 雇主說他會再跟我談 讓我聽了都傻了
勞保承辦人員說要再請示主管在告知我
---------
1.這讓我更相信 不可能四年多以來 勞保局都會每個月給勞褪金計算名冊 而他卻都不知情從頭到尾都沒有我的帳戶?!!
2.那按照這狀況 我應該怎麼做會對自己比較好?
3.勞退申報單的日期,對我的追繳狀況有沒有問題?
4.如果往後他以刁難或是因此懷很解雇,那我可以要求他開立非自願離職書嗎?或者應爭取更高的權益?!
5.還是我得收集什麼證據,以明哲保身?!
-----------
我家11月要被法拍 弟弟在當兵 雙親又高齡60
要處理那麼多事 我真的快瘋了
再以不撕破臉的狀況之下 能怎麼找到自己的權益
辛苦各位費心觀閱我的狀況,煩請協助,謝謝您!
謝謝能儘快收到您的回覆指導. 981031
要怎麼說嘿?~
前老闆告我詐欺.竊盜...
詐欺部分前公司每月20~25日可以先借支一部份薪水
我一共借ㄋ3次 20日第一次5000元 22日3000元
23日清晨五點多借ㄋ8000元(原因是不爽做ㄋ)
我都有寫借支單 (內容是借支金額從本月薪水扣)前老闆就拿第三次的借支單 告我詐欺(原因說不是我簽名)
實際上那張切實是我簽名 只是我本人有時簽名會簽到連自己都看不懂 簽那張時 除ㄋ當時大夜的弟弟在櫃內 還有我朋友在旁邊看我簽名
我的問題是 我可不可以要求調公司之前近幾的月的進貨單 上面我的簽名都不一樣
那弟弟也有做筆錄 但是他卻說我是在半夜2點多一個人去公司借支 (明顯不符合事實)
兩點多 我確實有去 但是沒有借支 只有去倉庫思考事情
後來就跑去同學家 到五點多吧 才去公司 跟朋友一起
這時間有網友可以做證 (他也有去我同學家)
再來就是 竊盜方面 前老闆說我私自拿ㄋ人事資料表
說辦公室的錢損失幾千塊 (辦公室鑰匙 都固定放在櫃台那 當時我是組長)
我承認我有拿我個人的資料表( 那是工作契約書.新人試用書.三個月試用期.三張)
契約書方面 是算是離職就可以拿走的 因為我不做ㄋ拿走 他的內容是工作期間如有私自跟廠商叫貨.不法所得就要賠償公司多少金額 (那個一開始做 就要簽名跟蓋手印) 我當天23日就撕毀丟掉ㄋ
文件不是重點 重點是老闆不堪損失 就誣賴我偷錢
那個偵查隊的還跟我說 老闆願意跟我私下和解 只要我還辦公室損失的金額 還叫我文件還回去 但是我丟ㄋ我也沒做ㄋ
還沒開庭 還在偵辦 這禮拜三要去法警室再做一次筆錄
我該怎麼提出 證據
我有的證據只有朋友.網友= ="
但是前老闆 也好像沒實際證據(拿錢)
之前第一次做筆錄 那個偵查隊還說 法官不會採信我朋友的
我如果要提出誣告跟偽證 要怎麼提
那個大夜應該是證人
主要是這禮拜要法院做筆錄. 我沒錢請律師..我可以主張哪些權利? 不會被挖坑跳
我有問其他人 他說和解機率應該很大 不和解就是互告
和解~打死我都不
之前一個員工因為利用職務 竊取財物 被錢老闆要求50萬 還簽本票 累計偷ㄋ一萬多 最後賠20萬
去年4月進去到今年9月在那裏做ㄋ一年五個月 沒有任何勞健保
還可以申訴嗎?
有預約ㄋ-.-但是我怕我跟律師說不清楚
以下疑惑請您解答並請問應如何處理,謝謝!!
為幫好友卻為自己招來無法解決之事 請幫忙指導能如何處理 萬分拜託
很不好意思 已拖了好幾年了 我一直在等對方解決
但希望卻越來越小 很無奈
懇請各位幫幫忙 告知能如何處理 會較有完善結果 非常謝謝!
88年好友匆促跑來託請我借她十幾萬元因孩子經商告即
並開口她名下之車子要過戶給我保障
因她沒把握何時能還回這筆錢
但還拜託我車子還是要給他在外地上班的孩子開去上班
要不然她們日子也很悽慘
基於不懂車規又軟心之下幫了她
而後921大地震大家日子過得更苦我們的房子也慘遭震倒
只好寄居在朋友處捱日子 陸續好友也有先把所借去那十幾萬還給我過日子
地震是88年於95年八年後我竟遭執行處追討那輛車子的所有稅金 及違規罰款
好友從過戶給我後也一直沒收到繳納稅金通知單所以也沒去處理繳稅之事
而我戶口也遷居它處寄居友人戶內
所以也從不知道那輛我從來沒看過的車子竟要被罰十幾萬
直到95年我才收到執行處追討那輛車子的所有稅金 及違規罰款
更有被註銷了還再開車記錄 所以加總要追討約十五萬之多
執行處還把我郵局裡六百多元也提光了
好友一直也拿不出那筆龐大罰款
所以我要求 要她在外地的孩子不要再開那輛車子
95年五月也拜託她們把車牌拆下先繳回監理站 也把車子先交回環保局回收
而環保局95年七月回收有補貼參千元 我收到之後也把那筆錢拿還好友
只是我希望她們要開一紙證明
車子從過戶我名下後 而使用者仍系由原車主使用
所有稅金及違規罰金由原車主自行負責處理
但簽名是由她先生代簽她名字 連環保局回收款也是她先生代簽及收款
一直祈望大家能有平安日子能好好過 都是五六十歲數的人了還能計較什麼
但執行處的追繳單常常的來 連我自己健保費都已欠好幾萬未繳
自己有一點小生意在做以渡日 但偶而連房租都要拖欠房東唉 也被請過走路的
日子總是要熬吧 比我們難過的還大有人在呢
最嚴重是與朋友合租的店(她情況不比我好過) 偶而會收到客票 須要入帳才能使用
每次入帳後就膽戰心驚怕幾萬塊會被執行處強制提走
到時候連廠商的本錢也沒有著落 真不知道要去拜託誰 幫忙
又老朋友都說要去處理拖來拖去又好幾年沒動作至今卻換成我在到處躲交通警察 天理何在!!
更況我駕照快到期了、如不處理罰款就不能換新證 屆時就是我出不了門了
所以在此 千萬拜託 請給我指導 千萬拜託!
[版主回覆]
孤姑你好
有關追繳罰款部分如果有爭議應立即提出異議,並舉證該違規並非您所為。
但依您的來文顯然救濟的期間已過,故本件要再為救濟就有些困難。
我想請問一下有關公務人員在選舉期間對於特定候選人如果想捐贈政治獻金是算合法的嗎?那如果合法,有金額上的限制嗎?
請幫我解解惑!謝謝你
我的哥哥在一年多前去世,生前可能有積欠一些債,詳細情形我也不清楚;11/2突然接到銀行來電詢問死者的兄弟姊妹有沒有辦理財產拋棄繼承權;這讓我感到很擔心,因為我媽媽已80歲目前中風,但銀行裡確實還有一筆存款是用來當作請外勞的費用,所以想藉由您的專業請問您我該怎麼做才能保住我媽媽的錢;另外我是他的妹妹該在何時辦理財產拋棄繼承權才適合,我該攜帶哪些證件,有居住地區的限制嗎?請幫幫我好嗎?感激不盡!也先在此謝謝您的答覆!
[版主回覆]
傅維君你好
所謂辦理拋棄繼承是指知悉為繼承人時起三個月內向法院辦理,所以您所敘述的內容來看已過了辦理拋棄繼承或限定繼承的期限了。
因此,如果哥哥沒有配偶、子女時,您的母親可能已繼承到哥哥的債務。
但詳細可否請打02-33226666預約免費法律諮詢,律師全盤了解後再為判斷。
縣府寄來的紙上寫:
復如說明 請查照
我想請問是什麼意思
[版主回覆]
Chen你好
這是指公文主旨的內容如同公文的說明項下的內容。
有人利用人家的同情心,要他的好朋友幫他辦信用卡,將信用卡刷爆後又沒去繳錢,卻欺騙朋友說卡費有去繳,當朋友接到銀行的存證信函時,質問他說為什麼有這麼多卡費未繳,卻謊稱是被盜刷,還說會去做處理,後來非但沒做處理還讓朋友信用破產,又偽造兩張銀行的清償證明。
從事情發生之後,他一再的說謊表面上很願意負責一切,後來又偽造一張匯款證明~想證明他有依照約定去匯錢,但經過查證並沒有這筆款項~
現在我想尋求法律途徑要如何下手
1.我有讓他簽本票(有身分證字號和手印)
2.我手上有三張她偽造的公文
3.他當初有簽一份信用卡借貸的公文~但不知是否有法律效益
Thanks!
[版主回覆]
被騙ㄉ笨蛋你好
依您敘述的內容對方似乎有偽造文書的情形,因此如果有確切的證據建議您可以提出偽造文書、詐欺的申告。
---------------------------------------------
達達你好
您可以至法扶分會申請強制執行的扶助,
若經審查通過有關執行費用的部分可請律師協助聲請訴訟救助。
以為您不會回覆了
沒想到會這麼快
無法親自表達我的謝意
只能藉由再寫這封信表示我最深的謝意
藉由您的專業
我也預約11/6在士林區的法扶基金會
不管最後諮詢的結果是否能幫我解決問題
我都要感謝有這樣的一個基金會成立
可以幫助社會上不幸遭遇困難的人
再次用我最誠摯的心
在此說聲“您辛苦了”
有關於''車禍事件'',尋求法律諮詢與協助:
前兩天,同事開車開始進入對向車道旁的加油站(此時為綠燈),但由於同向車道的前車驅車速度緩慢,而對向車道已為綠燈可行駛,但此時同事的車身已進入對向車道駛向加油站方向,並打方向燈警示,但對向車道的汽車卻未減速,衝撞同事的右後方車門(以駕駛座位置而言)。
我想請問,這樣的肇事歸屬如何?(無證人)
以及桃園地區是否有哪些單位可提供相關的法律協助?
感謝您的解答
---------------------------------------------
小小技術員你好
您可以提供現場圖與照片至桃園分會預約免費法律諮詢。
桃園分會電話03-3346500,地址:桃園市縣府路332號12樓。
本來當場我都哭了, 但我搶忍不讓眼淚掉下來, 然後大概只花十分鐘, 該諮詢律師就把我的案子結案. 我們民眾感謝政府讓我們免費諮詢, 可是律師應該不是"免費服務", 不知為何態度會如此. 如果我懂法律, 我就不會來諮詢了, 回家一整天心情都很難過
[版主回覆]
有跟沒有一樣你好
非常抱歉,我們的服務無法令您滿意,
您可以打02-33226666電話提出申訴,
或直接向新竹分會提出也可以。
我們會儘快處理您的申訴,
藉以改善我們的缺失!
[版主回覆]
daisy你好
可以提離婚訴訟。
小弟今年4月份與女友分手,10月的時候她跟我說他需要錢植牙,需要20萬,希望我能給她,因為她認為她跟我交往期間付出了近25萬元,與小弟認知上有所差異,畢竟交往時如何算的清楚(她說她有記帳),她又說以前為了我把錢都一起投資想共創未來,自己都沒存錢,後來我於心不忍,匯了15萬給她,她認為不夠,事後更是傳簡訊罵我及家人,打電話來公司騷擾我,說我還欠她錢,影響我情緒.
更過分的是,11/6日我回家隱約與她擦身而過,我進門發現門沒鎖,當下打開抽屜發現存摺,印鑑,提款卡都不見了,調出大樓錄影帶發現她帶一個男的進入我所屬大樓樓層,馬上打電話給她並錄音,我問她是否拿了存摺,印章,提款卡,那對妳又沒用,她回答:是沒用阿!你來拿呀!也把錢拿來.我給他機會,但至今仍否認,並說大門鑰匙是當初我沒有要回來的,也沒有說過不讓她進來,她進來是拿她的東西,可是當初她的東西早就全部開車來打包走了,這樣強辯的態度,念在舊情我也想請她還我東西就私了了,可是她現在卻改口說她不懂我說的存摺是甚麼?
請問版大:我有大樓錄影及跟她對話錄音,這樣我能告她跟她那男的朋友私闖民宅及竊盜嗎?這樣的證據充分嗎?警察跟我說,我沒損失不太能告的贏?是這樣嗎?而她知道我晚上有上課,故意趁我不在跑進來的.
其實我也不是很想告她,可是我受不了我給她錢,他還繼續騷擾我生活及工作了,甚至罵我家人,入侵我家,我家人希望我告她,一來覺得我處處退讓,他還對我這樣,二來是怕這次沒告她,等追溯期過後,她又會來找我麻煩了.
希望版大能提供小弟個專業,正確的方向
---------------------------------------------
Makoto你好
以法論法,您的前女友可以已經涉及無故侵入住宅及竊盗等的行為,
那就看您要訴追了。
這樣嚴重的影響我的身體及心理 如果我直接去找那個醫師 他會把我的醫療紀錄刪除嗎??
我該如何做才能索取我該有的賠償?
又該索賠多少?
法律追朔期是多久呢??
麻煩您抽空幫忙解答 謝謝
---------------------------------------------
杜小姐你好
您可以先至該診所印病歷報告,
依照醫療法令醫生不得拒絕,且一定要在現場立即影印取得,不要隔幾天再去拿,因怕會修改病歷。
依您所述的事實,醫生可能會構成業務過失的問題,刑事的訴追期間為6個月,至於民事求償則有二年的期間。
不論如何先請您保全證據,否則將來訴訟會很麻煩。
我方係網路商品代購業者,因無實體店面,目前都是幫客人進口電子零件販售,日前有客戶向我方洽詢代尋電子零件一批(數量1000顆,總計3萬3千元整),首批代購電子零件數量為500顆於9/10寄出,故買方於9/12收貨時並無在第一時間反應該批零件有問題,而於9/18又另購一批500顆電子零件商品,事隔將近半個月左右(10/01)的時間後才主動打電話給賣方反應該批1000顆電子零件全數無法燒寫程式之故障問題,所以我方10/6至買方家中取回商品檢查時,發現該批零件己全部有上機測試過痕跡,和買家說的只做商品抽樣檢測口述完全不符,物品代購前己事先向買方表明該批電子零件為原裝現貨(大陸代理商敘述)並於10/9後送回大陸代理商檢查後,代理商回覆指出該批1000顆電子零件己全部有燒寫過程式無法退貨,因買方事先無照消費者保護法收到商品內七天內做出退貨動作,而我方只屬個人工作室並無專業儀器可對該批零件做精密檢測,目前寄回大陸代理商判斷是人為因素,故買方現今己寄存證信函並要求我方立即對該批零件做處理,否則將對該批零件報警處理,請問這樣我方代理商要負什麼責任嗎?因我方也無法在短時間內幫買方做出退款動作,請問這樣我方是否要賠償買方或是只需做代客協助退貨之動作即可大陸方面有和買方和解要求賠償1萬5千元整,不過買方不願意接受要求兩萬才和解
---------------------------------------------
小鐘你好
您所敘述的情況沒有消保法七日退貨的問題。
且依買賣的法律規定,賣方是要負物的擔保瑕疪責任,所以本件應先弄清楚造成瑕疪的原因是什麼,以清楚買賣雙方的責任。
---------------------------------------------
小黑你好
您問的是法院昀訴訟費用嗎?
如果是法院訴訟費用的話那就是請求標的金額約1.1%左右。
詳細可至司法院網站查詢。
請問一下~我現在決定要提告了~那該如何著手?
需要準備哪些東西~存證信函跟狀紙哪一樣要先?可以告知我步驟要如何做嗎?Thanks
---------------------------------------------
TOMMY你好
繼承是指繼承財產及債務,不能說只繼承房子不繼承貸款。
想請問前女友瞞著我懷著我的孩子嫁給了別人,但是後來她因為事故走了,我能跟孩子現在的父親要回孩子的撫養權嗎?我有跟對方談過並願意支付這幾年的扶養費用,但是對方不願意,我該怎麼辦呢?
[版主回覆]
Lou你好
若能證明小孩受胎時非在婚姻關係中者,那在法律上就不能推定小孩的法律上父親就是現在這位~~
所以您必需先取得這方面的證據才能提起相關的訴訟。
我3ㄍ可憐ㄉ孩子過生日也在育幼院?
爸爸驟逝是小兒子ㄉ週歲生日= = 結果社工利用他的職務之便害的我們家支離破碎?
請問有人愛到酒店陪酒嗎?我ㄉ孩子未斷奶就被壞心腸不知人間疾苦ㄉ社工緊急安置後再告我虐待兒童= = 他還口帶威脅老師孩子有傷要收証存底一次讓我˙˙孩子打架難免受傷身上跌倒也會有傷口吧?
一ㄍ護士不會懂嗎?太過分囉?我該怎ㄇ辦?我想孩子回我身邊=我是ㄍ可憐ㄉ女人請律師幫幫我=社工對我很過分行徑我倒哪能讓他下台一鞠躬?>哪能在服務我們這般ㄉ弱勢族群= =害人不淺勒=請問哪ㄍ孤兒會願意樂見和自己ㄉ孩子分離阿?甚至求助縣議員也遭閉ㄇ羹推我們上黃泉孩子和我分離?此情此景已讓我痛不欲生?拜託幫幫我=想想辦法?感激不盡?好心有好報?
[版主回覆]
曉甄你好
請您打02-33226666預約法律諮詢,讓律師了解您所遭受的委曲及事件的經過後,
再為適當的建議。
我目前經營一家小店鋪‧
約一年前,員工向我的客戶收取支票後就離職了,最近支票要到期了,客戶要求我負責,請問我要如何向我的員工索取這張票‧
如果要採取法律途徑,我應該要找警察局或是法院?
需要找律師嗎?
謝謝
[版主回覆]
chen你好
因不清楚為可員工可以向客戶收取支票?是支付貨款,或是其他私人間的行為.......故無法具體提供建議。
您可打02-33226666預約法律諮詢,律師了解後再行建議。
我是一個今年剛畢業的學生~因為要還助貸今年景氣又不好~所以上班之餘在網路上有販賣日本的染髮劑想說賺一點點錢~趕快把助貸還清~但前幾天接到衛生局來函說我違反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第七條~要求我去說明~不過因為我是之前去日本旅遊自己帶回來的~所以沒有進口報關憑證~因此我也不可能合法的輸入證~因為他說染髮劑是含藥化妝品~下面處罰的條文好可怕~依27條規定若違反第七條規定~會處以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5萬以下罰金~我不曉得該怎麼處理~
若要坐牢是不是就會留下前科!若是還要處罰金15萬~那我根本沒辦法負擔!!請問我該怎麼處裡比較好呢?因為我真的沒有能力去這個錢~好煩惱唷!可以給我一些處理的方向嗎?
---------------------------------------------
Star你好
若是您沒有前科的話,且情節輕微,法官有可能會判緩刑。
另法條雖然是規定可處罰金15萬元以下,但不一定是15萬元,必需由法官判決決定。
十分急!!請幫忙給予詳細解釋~~
根據宜蘭縣內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規則第二條提到: 本規則所稱補習班係指以補充國民生活知識,傳授實用技藝或輔導升學為目的,對外公開招生、收費、授課、有固定班址之短期補習教育機構。
想請問,若無資金做立案,雖有固定班址(非自己戶籍住所)但不公開招生,只是想低調的教書維持基本生活,是否確定屬於違規,會被教育處找麻煩呢?
謝謝您
十分急!!請幫忙給予詳細解釋~~
我想請問因孩子的爸現在在服刑,我一個人還要工作還要帶小孩,實在抽不出時間能辦離婚,不知是否能請你們幫我辦訴請離婚呢??
[版主回覆]
何你好
那請您打02-33226666電話預約申請法律扶助。經審查通過後我們將會指派律師協助。
[版主回覆]
liou你好
可以持該債權憑證至國稅局查前夫的所得清單、財產清單,以了解前夫在何處有財產後再聲請強制執行。
---------------------------------------------
周你好
因為不確知究竟發生什麼事,還是得請求警方協助尋找下落!
我想請問警察守則第四條是什麼?
請問我只因未帶證件出門警員可以盤查我那麼多嗎?
警員未經我同意強行開走我的車.翻閱我的手機我可以申訴嗎?向何機關申訴?
警局大門有安裝攝影機我可以要求調閱嗎?(有拍攝到開我轎車的員警)
當天在場除了我還有另3名友人是否可以作證?
&因該四名員警皆身穿便衣無法得知員警大名與編號&
---------------------------------------------
不甘心的人你好
您的情形警員可能有涉及不當的行為,您以向該警局提出申訴。
因我母親於92年2月往生,當時我們都不知可以去辦理拋棄繼承及限定繼承等相關自保程序,後來房子的債權銀行幫我們辦理了代位繼承的登記,我們4名子女自然變成繼承人並共有那間房屋 且當時我們皆已成年,現房子也淪為法拍 是因為當時我媽和銀行有辦貸款 仍欠200萬尚未繳清故被迫要法拍 (但時機歹歹故一直流標,4拍完後撤回現又重拍,但還是拍不掉 ) 當時房子的保證人為我二姐 (但她現在也已經失蹤,之前法院的公文上寫的登記地現在早已淪為平地,我有去戶政調她最新的戶籍資料,但登記地為她已離婚的前夫家,我會想辦法去把我二姐找出來,商量事情要如何解決….)
1.請問我二姐為房子的保證人也是繼承人之一,雖她名下無任何財產但若房子法拍後不足部份是否為優先找保證人清償? 還是會直接找我們繼承人之一較有清償能力的人處理? 那我二姐不就什麼責任都不用負了嗎?
2.請問我國民法繼承編施行法於98年6月10日增訂修正1-3條,將原本概括繼承更改惟限定繼承為法定原則,也就是說,日後凡繼承原因發生時,不管是否為限制行為能力人或成年人,都得以主張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債務之責任.我也可以因這個修法而解套嗎?? 要怎麼做才好哩?? 但我母親往生時 我已成年,雖大概知道我媽有買房子 但卻不清楚她的債務問題,事實上我從高一後就未與家人同住,幾乎都和男友住一起;有一陣子我媽有幫我的戶籍地址遷入這間房子過,直到我媽往生後我才將戶口遷出 雖只有戶籍地寄放在我媽那而已但我還是很難提出未同財共居的事證……
請問房子法拍後我還要繼續履行欠房貸銀行不足的債務嗎? 我媽往生後我不但一毛都未拿到,現在還要幫其他人一同背債,若只還我繼承的1/4就算了 怕就怕都只找我一個人討,那我不就真的很倒楣!!! 我可以向法院提出哪些申請或主張嗎?? 若我能向法院提出申請是要去向對我執行的基隆地方法院提出 或是任何一個地方法院申請都可以?
2. 請問之後衍生的債務如房屋稅.管理費.地價稅...... 我可以不繳嗎?? 若真要我負擔 我可以要求只負擔欠費的1/4嗎??(因是4名子女共有 我只負擔我應付的部份應該很合理吧????) 但之前我又收到欠繳房屋稅的通知單 要求我要繳清欠費 我和欠繳的稅捐處談我能否只付我欠繳的1/4 就好 但對方說不行 因房子是共有的 所以須負連帶清償責任 而4名繼承人中也只有我名下有財產 加上其中2人現在連法院也找不到人 更別說有能力清償了~~~~我可以用什麼方法找到其中的2位?若找到人了,我們4人能否協商財產分割或去主張各別所有 ? 要做哪些動作會對我較有利 ?我還可以用什麼方法要求不支付這些款項或如何解套 好讓我少繳一些費用哩?(我可以像其他人一樣擺爛不管嗎?)
3. 目前法拍是要處理房貸的欠款 其房屋法拍現值可能只有80-100萬左右在房子完成法拍前 這些債務我是否可不履行義務哩?????等法拍完成後請所有的債權人一同參與分配 不足的部份我到時再來和對方談要如何清償??或是請債權銀行暫時撤銷法拍,我們4人公推一位財產代理人幫忙請仲介公司代為轉售,所賣的所得再還給債權公司,若還是不足以清償債務到時再來協商;請問是等法拍賣出好還是請仲介代售對我們較有利?
4.未完成法拍前 請問這些債權人是否可以對我私人的房子查封或凍結我私人的帳戶還是強制扣薪逼我一定要處理這些債務哩??? 我要如何自保自己的財產不受此債務的牽連???(房子可過給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嗎??可是辦理過戶相關費用好像也不便宜耶 夫妻之間用贈與的方式過戶雖免課稅 但夫妻財產共有制的情況下 債權人好像也是可以找我先生摧討這筆債務的 那我們自己買的房子不就又要淪為法拍的命運了嗎?? 而我自己名下的這間房子 也尚有房貸650萬 似乎也不行過戶給未成年子女 請問我沒有別的方式可想辦法脫產嗎??) 還有4人中因只有我有正當工作並確實申報所得 故國稅局都查的到我的相關資產明細,為何其他人不報稅 名下沒財產的就可順利逃過一劫?那是不是叫我也都不要申報就沒事了?? 若真要付連帶清償責任 對我真的很不公平 畢竟我先幫忙暫還的所有債務 日後也找不到其他人償還,那我又何必辛苦工作賺錢?
請您幫幫忙 我不想再一天到晚為了這間房子的債務在那邊傷腦筋了 一下這個欠錢沒繳 一下又換那個欠稅 我真的很煩 加上只有我一個人有能力承擔 我很怕不會都只找我一個人要錢吧 那其他人不是太爽了嗎?? 對我真的很不公平 難道一定要逼我把自己名下私人的房子或財產過戶給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才行嗎??我也真的都不能有任何的私人帳戶嗎? 也都不要報稅了嗎? 為此我還和我先生吵過很多次架 也嚴重影響到我們的婚姻關係請您教我好嗎?? 謝謝~~~~
若您方便請回E-MAIL給我 也請多教我一些撇步好嗎??
eg.5417@yahoo.com.tw eg.5417@hotmail.com
謝謝~~~
想知道這些債務我應該如何處理 對我較有保障?? ??? 也較可永絕後患~~~
---------------------------------------------
咖啡因你好
押金是在保障租賃契約債務的履行或損害賠償,如契約裡有明文得以押金扣抵的情形,如出租人主張是依法有據!
本人 於93.04.15到職.服務於精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十廠包裝課 主任一職 班別為正常班,職務為管理職,工作內容為生產線人員及生產管理。因十廠組織調整於94.08轉任十廠印刷課 主任一職 班別為正常班,職務為管理職。 95.04 在MTD主管同意下,自請轉調到MTD(製造技術部)擔任包裝工程師ㄧ職(非管理職) 班別為正常班,工作內容為包裝製程改善/LED/DSP/MED包裝設計及測試、包裝成本評估計算、包裝物料驗證測試、包裝樣品製作及標準制定、協助包裝客訴分析及驗證。新產品開發及製程SOP/SOC撰寫及導入、印刷包裝ISO文件修訂及管制、棧板堆疊圖製作及計算。因組織異動先後異動到儲存媒體研發部 研發八課 均屬於正常班,負責MTD工作內容。公司組織縮編的影響下,異動到生產線9廠包裝課 工程師一職 班別為正常班,負責MTD工作內容、支援包裝課。97.11因精碟科技發生財務問題,發生第一次裁員潮。配合公司政策下同意轉調 常日班五二輪班別,負責工作MTD工作內容、支援印刷課行政業務。
但於98.11.02 廠經理要求我將負責業務移交出,需轉調到包裝課擔任包裝人員。詢問總經理的答覆理由為限縮人力的政策,對於突然調職一事本人無法接受。顯然違背個人意願及當初合意定之的勞動契約法及勞動基準法規之定義。經與廠經理協商後,業務須確實移交並同意我98.12.01轉回原本正常班班別,但需轉調包裝課擔任調機及支援包裝產線工作。而於98.11.10 交接會議中完成交接事項。但與98.11.19廠經理再度約談,這次卻以總經理不同意為由,不讓我轉正常班。讓我無法接受。
依臺內勞字第三二八四三三號函:「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七條第一款規定,”工作場所及應從事之工作有關事項應於勞動契約中由勞資雙方自行約定,故其變更亦應由雙方自行商議決定”。 雇主確有調動勞工工作必要原則中已違反 (二) 不得違反勞動契約; (三) 對勞工薪資及其他勞動條件,未作不利之變更 兩原則。
公司經與本人協商後協議之事項未能允諾,有違誠信。未依協議內容調動工作,漠視勞工工作權益,公司明顯已違反商議協定及誠信原則。
我是否可拒絕調職,有法可循嗎? 與主管協商時我都有錄音.
---------------------------------------------
steven你好
調職應符合勞委會的調職五原則,因此,建議您提供相關文件及錄音內容預約法律諮詢,由律師了解後再行適當建議及後續處理方式。
預約電話02-33226666
對方因有多次自殺紀錄~憂鬱症紀錄~吸食毒品~要求和解金額200萬~
因目前經濟不佳~況且因救人而導致被告訴~我位於台中多次下南部開偵查庭已無法再負擔~請版主回覆我該怎ㄇ做
---------------------------------------------
李你好
請您打02-33226666預約法律扶助申請,若經審查通過者,基金會會指派免費的律師協助訴訟程序。
是否可請法扶會代為找律師呢?但我不是低收入戶
---------------------------------------------
被騙ㄉ笨蛋你好
基金會沒有代尋律師的服務,
您雖不是低收入戶也可以來申請扶助看看!
我想詢問關於租賃糾紛...我在95年時和家人一起向人租屋..當時合約是我簽的...但是期滿後我就搬出了..而後家人也未再與屋主簽約...直到這陣子屋主才告訴我...家人積欠租金要我償還...我有告訴他我並沒有住在那...但他說誰知道是不是真的...他說反正之前是我簽的約我就有義務要和他處理...真的是這樣嗎??
---------------------------------------------
小沛你好
您要搬離開該處所時有無通知房東?
若沒有,且家人也繼續住,租金照常付時,在法律上很可能租賃關係仍存在於您與房東之間,那就要承擔這段時間的租金。所以,您還是要把這些細節交代清楚才能判斷。另您可以提供租賃契約預約免費法律諮詢(02-33226666)。
---------------------------------------------
athen你好
您姐姐的問題比較是有關蒐證的部分,建議您是否可預約免費諮詢(02-33226666),讓律師了解作業的流程以找出相關自保的證據。
我的小孩在菲國出生,母親為菲籍,目前母親及小孩皆拿居留簽證且已接回台灣居住.但是牽涉到小孩出生時,母親與前夫的婚姻關係存續中,依我國法令規定需要提否認之訴的證明文件之後,才可以替小孩申請我國國籍.問題來了,據我國法令規定否認之訴的訴訟須在小孩的出生所在地法院提出,若是在國外出生的小孩,是否也必須依照此規定辦理?等於我的小孩必須回到菲國提出否認之訴的訴訟,但是,我懷疑菲國有此相同的法律規定及此訴訟?因為小孩出生之後,就已經在當地的市政府辦理出生證明書,父親欄名字是我本人,只是父母親關係備註欄為未婚生子,而且此還有當地市政府所發出的認養證明書,此為我國法律規定是有不同之處.今日我倆夫妻之所以可以結婚,是經過菲國法院判斷妻子的前夫已亡而其婚姻關係失效,且經過我駐外辦事處認證之後,才同意結婚的.而且我駐外辦事處的顧問告知,我可以在台的地方法院提出小孩的否認之訴的訴訟,對此不知是否可以?忠心盼望貴法律扶助會幫忙尋找在台訴訟的可能性方案.如果還是需要回到小孩子的出生所在地辦理的話?對我們可是一種相當大的負擔.惶論兩個小孩的律師費用,還需要母子三人台菲來回的機票及住宿費用,而且還不知道要經過多久時間及次數.小孩目前也已經就讀國小.
文字敘述有點多,誠懇感謝您耐心看完,並期待獲得版主或法律專業人士的回覆.謝謝!
---------------------------------------------
Denny你好
依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的規定,父母與子女的法律關係應依父之本國法規定處理,即應依菲律賓國法律規定辦理。所以本件您是否應先查明菲律賓國的相關法律,再進行程序。
我的朋友在加油站工作,在10月初時,主管以服務態度不佳為由將他開除,朋友有去勞工局申訴協調,要求給遣散費預告工資.非自願離職單..等,但協調不成立,公司以員工服務態度不佳拒絶給遣散費.預告工資.非自願離職單,而勞工局回函,竟是不知申訴人所求為何,請申訴人尋求訴訟途徑解決,我的朋友於98年1月才在加油站打工,遣散費應該不多,如果尋求訴訟途徑解決,高額的訴訟費用,也負擔不起,而請求的金額並不高,不知道是否可請求扶助
勞工的權益保障為何?
---------------------------------------------
將將妳好
現在法扶會與勞委會有合作推出「勞工專案」,您朋友的問題可至各地法扶分會申請扶助,若有審查通過律師費用部分申請人是不需要負擔。
預約電話02-33226666
我的哥哥欠銀行一堆卡債及信貸,目前家人知道的大概有五六拾萬,已經有類似法律事務所在催帳了,而我哥哥卻不知如何面對債務及高額利息,他有正常工作,欠錢還錢是天經地義的,不知如何尋求協助.
---------------------------------------------
將將你好
如有債務清理相關的問題,建議您可打02-33226666預約免費的債清法律諮詢。
---------------------------------------------
蘇煜宸
緩刑的意思是暫緩執行,如緩刑期滿未有再犯罪,也就是說緩刑沒有被撤銷的話,那就算沒有前科。
另現在通知您有販賣仿冒品而而前去做筆錄的部分,您需確認是否屬原來刑決所列的行為,若是基於一罪不兩罰就沒有再偵辦的問題。
所以您還是先弄清楚才是。
建議您可打02-33226666預約免費法律諮詢,並提供您原判決書予律師參考,由律師了解後再行建議。
我想請問有關袋地通行的問題,為使事由更清楚,我儘量條理如下,請版主協助解惑。我非壞人,亦無意做任何損人之事,只是因他人之利而損我,心有不甘。
◆現況概述:
我家有一塊祖產的農地與隔壁二伯父家的農地相鄰,此二塊地原是同一地號,約四十年前因父輩兄地分家後分割。二伯父的農地因此變成袋地。日前二伯父家的農地因債務關係被法拍,新購地主告我們要求袋地通行權路寬250公分,並要求我拆除棚架,己於簡易庭勝訴。
原本二伯父家進出袋地均經由我家因農忙需要而自行開闢之小路上,其寬度及地形足供搬運機行駛(150公分),卻不足以供汽車行駛。二伯父為上一輩人,四十年來農忙均以行走,並無任何車輛行駛此路,且因此路為自行鏟梯田堆土而成,自我家果園中間穿越,地籍圖上亦無此路。約五年前,家母因年事已高,為使農作方便,另花錢搭設棚架,棚架高度約145~170公分,涵蓋我整片果園,包括該農用小路。
新購地主購得土地中,包含一汽車可達之地,但有二伯父子女己過戶之房屋位於其上。
◆簡易庭判決:
我棚架影響原告使用,路寬不足原告通行,應拆除棚架且原告得開路250公分。
◆聲明:
1.由於原路雖為我所開闢,但並未禁止新購地主通行。
2.40年前,袋地通行150公分已足夠且相當寬,40年來並無爭議。現因土地法拍,新地主即可要求250公分方才能通行汽車,若干時日後,是否又要開到多寬才足夠袋地使用?
3.新購地主要求自我果園中間開路,若開此路,新購地主之地價雖可提昇,但我果園則遭切割成崎零地,利他損我。
4.鄰地願售地,原告不願買,而向我要路,不是捨近求遠嗎?
◆問題:
1.為使爭端一勞永逸,我可否要求新購地主向我買地,從我果園邊緣自闢一路,他日後保有通行私路,亦維我果園土地完整性?
2.新購地主土地相鄰三塊地,其中有更適宜開闙汽車通行道路之地形,但法院裁決我地號與新購地主之土地原為同一地號,故應由我地經過。但40年前,此相鄰土地雖地號不同,卻屬同一人(祖產),以地號所判,是否不合理?
3.新購地主購得土地中,包含一汽車可達之地,雖有他人地上物,但他不思如何取回利用,而採取此一利他損我之做法,我是否可提出抗議?
4.法院判決我若上訴需20天內提出,不知是他領取通知到我家信箱起算,或是我母親到警察局領到判決問開始起算呢?
4.綜合以上,我是否有上訴空間?
懇請版主解惑,謝謝!
---------------------------------------------
不懂法律的老莫你好
因您所有之土地是早年分割成二筆,對方所有的土地形成袋地,依民法的規定是可以無償通行您所有的土地。
至於開路的面寬是多少那要看土地實際利用的情形,法院依狀況定之。
因不能全盤了解您的訴訟內容,故建議您可打02-33226666預約免費法律諮詢,並提供相關訴訟文件予律師參考後再行妥適建議。
我想請問我在離婚協議書特約條件中提到不負擔對方膳養費及教育補助費.並要求給予永久的探視權.有載明探視週六時間.另外在條文中註名雙方經離婚後,乙方願意放棄與拋棄;所有有關國家兒童福利法及相關民、刑法律之規定,向甲方要求索取和獲得任
何責任與金額費用,甲方亦不受法律規定履行,並可依本書內容拒絕之權利。因此請問
1.對方至今無法履行給予探視權是否處法
2.對於離婚協議書特約內容.雖然與法律有所抵處外.而對方在同意下簽署文件.此文件算是一種契約書.對方用法律條例壓制我文件中的內容(就是婚生子女無法夫妻婚姻是否存在.對於婚生子女之教養不可免除).那這份離婚協議書是否無效呢?若是無效文件.又是在彼此協議條件下.那我們到戶政辦理登記是否也因此無效呢?
有一事想請問,就是我在我的部落格設定部落格廣告,過了四、五個月,累積廣告金為1043元,於是我申請請領,11/25發放,不料此廣告公司在11/24將我停權且不發放廣告金,惡意停權,廣告公司給予的理由是大部份由同一個IP點擊,我不是有名的部落客,所以廣告大由我的親朋好友或我自已所點,但同一廣告我只點一次,並非惡意點擊且我也有在看廣告,進而買產品或其他活動,廣告也有產生效益,這樣惡意停權且給予這樣的理由,我不知這樣在法律上是否站的住腳?若我這樣不行的話,為何該廣告公司的檢測小組不立即告知不可這樣做,過了好幾個月,要給廣告金的前一天才發MAIL告知我,惡意將我停權,請問我該怎麼做呢?麻煩了,謝謝!
---------------------------------------------
橘子你好
您可以先釐清與廣告商的契約內容規定,
內容是否有停權及給付廣告金的相關規定。
我想詢問一下關於債務協商的問題...之前我已有和最大債權銀行談好前置協商...但是由於薪水的短少導致快要無法負擔...是否可以再和銀行協商或是有什麼方法??前置協商是在今年5月時開始繳款
---------------------------------------------
小沛你好
如果有不可責於己之事由的話,可先向銀行談看看,
若最後還是無力負擔而毀諾者,進行法院更生時,法官仍會審查是否有「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所致。
我的房子已於今年六月底被法拍還欠銀行200多萬.不知現在該如何處理?是要主動找銀行協商或是等銀行找上門
?不知銀行何時會有強制扣薪的動作?我還有兩筆信貸共20多萬已協商繳款中.但萬一協商後金額不是我能力所能負擔時又該如何呢?這種情形可否申請更生?
---------------------------------------------
王俞淇你好
您可以先與銀行協商看看,若協商不成者可向法院聲請更生。如您想進一步了解如何處理進行,您可打02-33226666電話預約免費法律諮詢。
有個問題想請教:
我們公司最近宣布,員工下班後在外兼職必須向公司申請,公司不同意就不能兼職;如果公司不同意而仍兼職者就予以懲處。請問公司是否可以這樣做?依據的是哪一項法條?員工有沒有法源依據可以不同意公司這樣的措施?
謝謝您的回答.
---------------------------------------------
小貓你好
依民法僱傭契約的規定及勞基法的規定似沒有禁止員工兼職的明文。但為顧及員工的體力及健康,雇主要求禁止兼職,且勞僱雙方同意者,而列為勞雇契約的一部分或工作規則的獎懲,那當然是有拘束力的。
---------------------------------------------
鍾典翰你好
如果對方所指摘者非事實且是涉及私德的情形,可能會構成刑法的毀謗罪責。
因我的父親在半年前有接到一個承包商的鐵工工程,在台中的某個重劃區,此工程需先作拆除的工作,可是無任何的工地安全措施,有工人從上方摔下死亡(無勞保),當時我父親不在現場,此位工人是我父親找的臨時工。
因道義上的責任我父親也到處酬錢幫忙處理後事花了10幾萬,但因死者家屬只有一位80幾老母親及一位愛賭成性的姐姐想要求更多,但父親無正常穩定的收入又有負債,家中只有弟弟與父親有工作,無法負擔這們多的賠償金
現在死者家屬要求100萬的金額,也已出2次庭了,對方以業務過失致死罪控告我父親,父親無念什麼書又不懂什麼法律知識,12/3號又要出庭了請問我該如何幫我的父親。
---------------------------------------------
李曉琦你好
建議您可向本會分會申請法律扶助,若經審查通過者基金會會指派律師協助進行訴訟程序。
請問一下,派出所員警可以在被報案人面前公開報案人的資料嗎?
---------------------------------------------
elene你好
警方不可以公開報案人資料。
---------------------------------------------
無助的勞工-郭S你好
基金會現與勞委會有合作勞工訴訟扶助的專案,屆時如公司未有善意的回應時,您與其他的受害員工可以來基金會申請扶助,若經審查通過 者,我們會指派律師協助訴訟程序的進行。
---------------------------------------------
Joy你好
您必需先停止母親的親權後再為酌定監護人。
有關程序如您無法處理,可向本會申請法律扶助,經審查通過者本會將指派律師協助。
預約申請電話02-33226666
---------------------------------------------
陳姿瑜你好
如有涉及到台灣銀行債權的部分可能會影響信用。
至於在台灣的房產是您的名下,除非您有擔任先生債務的保證人否則不會影響到。
請問我母親名下的房子於81年12月被拍賣,拍賣後所得金額仍較貸款金額少120萬,母親目前尚有薪資收入,今日收到銀行要求公司扣押薪資之公文,17年間銀行以自算的利率年息12%計算目前需還500多萬,這根本是天文數字,請問銀行這樣的計算方式是否合理??另外,這樣的案件追訴期有多久??我們應該如何處理會較為妥當??謝謝您的回答。
---------------------------------------------
anthony你好
本金部分的時效消滅期間是15年,利息部分則為5年。因此依您所言本件是否有時效消滅的問題。
但需請您提供相關的事證及債務證明供參才能具體判斷,故可否麻煩您預約免費的法律諮詢(02-33226666),由律師親自了解您的資料及問題後再為適當的建議。
我是一單親爸爸獨立扶養一未滿4歲的男孩.之前因做生意失敗欠銀行幾百萬.這樣的欠款時間都已超過10年之久.今年本人找了一份工作.好多朋友說我很笨為什麼要找有勞健保的工作.因為銀行很快就會找上你要你還錢--但我很無耐要扶養兒子也只能晚上上班.早上照顧兒子--我想請教:
1.如果被銀行扣薪1/3可以因我是單親必須扶養兒子.可以少扣些嗎?例1/5 . 1/6
2.那扣薪是扣本薪嗎?還是連獎金.加給都會扣?
ps:我工作已快一年了--
感謝你--祝一切順利
---------------------------------------------
湯縉耀你好
原則上法院扣押債務人的薪津大約都是三分之一,如果要少一點可能要向法院異議,由法院來裁量。
另所謂扣押薪水的部分除本薪外尚包括獎金、津貼等部分。
若您有債務問題無法解決,您可以向本會申請債務清理法律扶助,經審查通過者,我們將指派免費律師協助進行協商或更生程序。預約電話02-33226666
---------------------------------------------
鍾典翰你好
如果有其他的證據亦可一併提出!
---------------------------------------------
evan你好
父母不需負刑事責任。
既然是與國防部的契約行為,是否可以賠償方式申請「合法」退伍,避免造成對國家資源及納稅人民血汗錢的浪費!
我想要針對公司主管對我散布不實謠言造成個人名譽損害採取法律途徑提起訴訟,但是卻不知道要進行何種程序,能否能提供我相關資訊,讓我可以對他尋求民事賠償,需要去法院按鈴嗎?還是去警局作筆錄呢?謝謝!
---------------------------------------------
小張你好
若有散佈不實的謠言毀損他人的名譽時,在刑法上可能涉有毀謗罪,在民事上也可能會構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刑事告訴的部分,您可以至警局申告或向地檢署提出告訴,待檢察官偵查起訴後,再提起刑事附帶民事損害賠償訴訟就可以了。
不知道要如何作,薪水3萬多,給銀行就要16415.小朋友上學的費用要 10000.
謝謝你..
---------------------------------------------
sabrina你好
如果已進行個別協商要再與銀行協商,依常理判斷銀行會同意的機會比較小,不過,如果個別協商後發生有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致履行條件有困難時,當然可以考慮再為協商或進行更生聲請。
---------------------------------------------
張添齡你好
那要看所犯的罪的追訴權時效是多久。
為何我在6日就留言.別人你都回覆了.為什麼我的部分你就沒有回覆ㄋ?我已經等很多天了.Posted by 無助的勞工-郭S at 2009年12月6日 22:07
最近收到法院寄來拍賣通知書
因為當初繼承父親遺產一塊地(民國88年當時未成年)
父親當時有拿地去做抵押私人借款
現在對方提出拍賣土地
可是那塊地還有其他人共同持有
所以也賣不掉
我想知道對方可以提出查封其他財產嗎?
還是一定要把地拍賣掉後才可以?
還是有其他解決方法?
---------------------------------------------
林小姐你好
如果所執行的土地金額不足清償債務時,債權人是可以執行其他的財產。
---------------------------------------------
盧 小 姐你好
依民法第179條規定,沒有法律上的原因而取得利益,卻導致他人受有損害時,就有不當得利的問題出現。那受有利益的人就要將利益返還予受損害的人。
兩年多前與前夫協議離婚時,協議書上載明了他每個月應付子女生活費及教養費,但對方以沒工作或收入不穩定為由,至今只支付不到十分之一的金額,想請問這樣能認定他未盡扶養義務,而取得全部的監護權嗎?(協議書上原本是約定監護權共有)。
另外當初協議書上約定子女假日與前夫同住,可否因他未盡義務(未依約支付子女生活費及教養費)而拒絕讓子女假日與他同住呢?先前因為他都不依照約定付款,所以我要求要看小孩時就約在付錢那一天見面。
最後他的email中提及「妳以為我忍氣吞聲是對你真的沒辦法?妳要做的絕,到時兩敗俱傷,妳看看誰的損失和傷害比較大」請問這樣構成法律上的恐嚇要件嗎?
煩請版主解惑,謝謝。
---------------------------------------------
Luna你好
您的問題有二個思考的方向,一是可以請求之前未給付的扶養費,另一個方向是聲請改定監護權為您所有。
---------------------------------------------
李曉琦你好
如果是在法官面前所做的和解,如同確定判決一般,無再起訴的問題,只有強制執行的問題。
但如果是一般訴訟外的和解,之後若未履行時,可以再訴訟請求履行和解契約的問題。
最近收到法院寄來拍賣通知書
因為當初繼承父親遺產一塊地(民國88年當時未成年)
父親當時有拿地去做抵押私人借款
現在對方提出拍賣土地
可是那塊地還有其他人共同持有
所以也賣不掉
我想知道對方可以提出查封其他財產嗎?
還是一定要把地拍賣掉後才可以?
還是有其他解決方法?
---------------------------------------------
版主回覆:
林小姐你好
如果所執行的土地金額不足清償債務時,債權人是可以執行其他的財產。
不好意思版主
所以我的問題是當時我未成年
那我可以提出抗告嗎?
因為現在法令不是已經改成沒有父債子還嗎?
---------------------------------------------
林小姐你好
如果執行的土地無法順利拍賣出去,債權人是可以再查扣債務人(即繼承人)的財產。
只是您繼承時是未成年人,依新修正的繼承法是可以主張由您來負全部的責任有顯失公平的情形,那就可以主張以所繼承到的財產來清償父親所留下的負債。
請問一下逃兵役8個月被抓到,現在關緊閉中,未來除了繼續服完義務兵之外,另外還要服多久的刑責?還是可以役科罰金還是服勞動服務?
很急!
無助的家屬留言
---------------------------------------------
無言的家屬你好
因不清楚是哪一種軍種及逃兵的情況,因此無法判斷所犯之罪的法定刑是多少.......
況且,要服多久的刑期是由軍事法院判決才會確定。
建議您可否預約免費法律諮詢,由律師了解後再為回答。預約電話02-33226666。
---------------------------------------------
無奈又無辜的人你好
既已查到可能竊盗的行為人,如有確切的證據可以提出刑事訴追。
另期間車輛所生的交通違規事件需提出異議證明非您所為,以免責任。
關於債務問題,債務人因住院三個月沒能力還款
跟銀行協商遭拒絕
該怎麼辦??還有其他解決辦法嗎?
---------------------------------------------
張小姐你好
因不了解您之前是否已與銀行協商,若已協商但毀諾者,需視住院是否屬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所致,若是則可向法院聲請更生。
若未曾與銀行協商過,則現銀行不同意協商者,可直接向法院聲請更生。
之前因為帳戶被盜用導致戶頭都被凍結,一直上法院開庭證明自己的清白,也導致薪水無法匯入戶頭,
該要繳的貸款帳戶也無法匯錢,那時生活很苦,又要還當舖的錢(之前幫人做保),我一個月薪水也才29000,還要支付其他債務(卡債),現在法院寄出公文給我,我要去申請易議嗎?還是跟銀行談?可是我現在身上只剩600塊,我該怎麼辦?家裡人不肯幫助我,我很急,因為我不想被扣薪,我又是在公家機關上班(非正式人員),可以教教我嗎?
---------------------------------------------
張小姐..很急你好
收到支付命令如對命令上所載之債權債務有意見的話,一定要在收到20日內提出異議,否則等到支付命令確定後就如同確定判決一般,有執行力是可以聲請法院查扣薪水的。
三年前以我的名義跟銀行借50萬貸款,當初因我與我表弟都急需用錢,該貸款剛好需保證人於是由我表弟擔認保證人,50萬貸款我們就各自拿25萬,原先說好我先繳款等繳完款他再慢慢一萬一萬的還我,但後來景氣不好薪水變領的少,所以再跟他談我先繳前三年貸款後三年由他繳,他也答應說好,如今我三年已繳完要換他繳他確不繳了,我們之間的通話我都有錄音,這樣能提出法律訴訟嗎?
---------------------------------------------
游小姐你好
您可以將蒐集到的證向對方提出返還借款的請求 。
問了..都說沒有其他的方案.都說這是最好,最低的條件了.先前有一張由銀行開立的,前置協商不成立的證明文件,我弄丟了,現在想要申請更生,沒有那個文件,也無法送件,請問.銀行有可能不寄給我那份文件嗎.
打電話問銀行,說.他們沒有在留備份,又說.好會請人處理,可是一個禮拜後也沒有接到任何人連絡我,今天又在打電話給銀行,又是相同的結果.
他們是擔心我要去作更生而故意不寄前置協商 不成立的文件嗎 ?
謝謝
---------------------------------------------
sabrina你好
協商不成立的文件在銀行內部一定有,所以如果對方銀行無故拒絕者,請向金管會提出申訴。
---------------------------------------------
林蔭你好
您可以向代辦公司查詢您的案件進度。但因代辦公司良莠不齊,建議您可以向法律扶助基金會預約債務諮詢服務。預約專線02-33226666。
當時我就把人家硬塞來賣我ㄉ安非他命帶到我家樓下路口處主動交給臨檢ㄉ警察 當天有做筆錄也說明是我自己主動交給警察報案的但是12月15日開第一次庭檢察官說我那時有驗出毒品ㄉ反應 我回答他說我就是不想在受那ㄍ東西ㄉ控制才主動自首ㄉ而後我也沒在碰ㄌ.可是檢察官說有驗出1及跟2及ㄉ反應 可是我當時只有使用2及ㄉ安非他命在我交給警察ㄉ前一天晚上她ㄇ拿來我家給我時有把她ㄇ吸食器拿給我試用幾口 當時我並不知道她ㄇ是否有加別ㄉ東西 結果檢察官就跟我說現在有個條文可以醫療戒治但是要花費5萬元 可是我又沒那ㄇ多錢也沒有毒癮需要用藥物戒毒那我去那裡要做什ㄇ我有小孩要照顧又獨自租房子住沒有跟親人住在一起
---------------------------------------------
張小姐(很急)你好
您若不會寫異議狀可以至法院服務台有例稿可以參考,或上司法院的網站也可以當下來。
如果對於債務債務沒有爭議,不提異議也可以,只是後果就是如同銀行取得了一個勝訴的確定判決,銀行就可能會執行您的財產。
若提出異議是進入訴訟程序,一方面拖延,另一方面可以利用訴訟期間與銀行談看看。
所以確實有欠款且金額您也沒有意見那異議只是在拖延,爭取協商而已。
所以您的問題根本解決方法是否應該要考慮聲請法院更生。
我先講述一下我的狀況
我跟我先生結婚六年多 有兩個小孩 一個五歲 一個四歲
前兩天我老公跟我坦承說他早在兩年多前就常跑去酒店和按摩店玩女人
我聽了我真的沒辦法接受在繼續跟他在一起
但是他家人堅決反對 不允許我們離婚
我很想要小孩 可是我沒有經濟能力 而且完全不想在跟我老公在一起也不想當他老婆了
男人這種一旦上癮就算告訴你他會改 只會一再累犯
請問我有什麼方法可以離婚又可以要小孩呢
我沒有證據 我老公掩飾得很好
如果我沒有跟他說我已經知道事情了 他根本就不會抖出來
唯一也只有他有承認
我能夠要回小孩 然後請他們資助一點小孩的生活費嗎
我問我能怎麼做呢 拜託您了
我沒有經濟能力因為六年多來 他們家都不要我去工作說幫忙帶小孩就好
---------------------------------------------
李小姐你好
如果要離婚的話可以透過協議離婚的方式,若對方不願意離婚者那就必需提供外遇等證據證明後由法官裁判離婚。
至於離婚後的子女監護權的部分法官會參量雙方的經濟、能力、品格等條件做最有利於子女的最佳決定。
---------------------------------------------
陳你好
您可以寫狀紙向檢察官或法官陳述您的處境及改過的誠意與決心,請法官從輕量刑。
我的情況如下.我想請問版主如何處理才好?(因為我的太太已經很害怕下列的情況.麻煩版主解答)
我們家是公寓的三樓.我有一個小孩子(1歲半.在學走路).
1.今年10月時樓下的鄰居女兒突然跑來很大聲的敲我家的門.我太太開門後.鄰居的女兒以神經質的態度抱怨我家小孩在家裡玩很吵.讓她常常睡午覺時被驚醒.還說我們家故意重擊地板.但查證之後.小孩子的確有不小心把音響喇吧弄倒在地上.但她所謂的重擊聲並不是我們家發出的(據我太太說那些重擊聲反倒聽起是鄰居女兒故意以類似鐵鎚的東西重擊天花板抗議被我家小孩子喇吧聲吵到的動作).事後我有私下跟她媽媽道歉並說明我以後會讓小孩盡量在客廳玩就好.並說明鐵鎚重擊聲並不是我家發出的(但我也沒說其實鐵鎚重擊聲好像是他女兒自己發出的).鄰居聽了我的說明之後也像我說是誤會一場
2.11月4號時.鄰居女兒有突然上來敲門.再次以神經質似的態度在樓梯口的公共空間辱罵我的小孩吵到她睡午覺.不要讓小孩在客廳玩.還罵我的家人不會教小孩.(小孩那時的確拿了雨傘在玩有敲了地板幾聲.但那時已是下午六點了而且是在客廳)
3.12月時又以A4纸已很多膠帶貼在我家門口(樓梯的公共空間).內容寫說我的小孩出生後讓她每天沒辦法睡午覺.是不是我們家都沒沙發沒床所以讓小孩在地上玩.還說房間事休息用的不是小孩玩的地方.還寫說我們是故意要吵她的
我想請問:
1.她11月時上來抗議小孩吵到她時在樓梯口的空共空間辱罵我們不會教小孩還有12月初用A4纸貼在我家門口.這樣算不算是公然侮辱(我是國小老師.教小孩是我的專業.而且就算我不會教小孩也是屬於私德.和公共利益無關.它應該不可以在樓梯口的公空空間辱罵我的家人和貼紙條)
2.我的小孩在家裡玩耍也是我的權利.再者玩耍的聲音也沒有超過環保法規裡噪音的規定.鄰居女兒的行為算不算侵權?因為她也妨害到我們對房屋使用的權力(以強烈抗議手段不准我們讓小孩在家裡玩)
(況且她每次上來抗議被我家小孩吵醒時.隔壁棟的鄰居也恰好都在正在進行一些工程.不知道是不是找我們家發洩?)(我的太太也因她每次上來抗議時的作為嚇到.只要小孩一不小心發出聲音.就直喊很怕鄰居女兒再上來抗議.)
---------------------------------------------
林先生你好
依法律的角度來看,鄰居的女兒張貼公告的行為及內容似有公然侮辱的行為。
且依民法相鄰關係的規定,適當的氣響侵入是允許的。
不過,鄰居相處以和為貴,可以請管委會來協助協調一下,或許可以解決目前的困擾。
---------------------------------------------
莊甘媚你好
當然如果有律師協助是比較好,
您可以來基金會申請法律扶助,若經審查有通過的話,基金會會指派免費的律師協助您小孩的訴訟。
預約電話2-33226666
---------------------------------------------
鄭小姐你好
這必須與銀行談了才知道。
我在去年找工作時被騙ㄌ兩張提款卡跟密碼.對方說在網路上看到我ㄉ履歷.問我有沒有興趣去他們公司上班.他說是接電話ㄉ.但好像是色情行業ㄉ那種接線生.因為那時急需工作,所以想說現做幾ㄍ月存點錢再換工作.但又因對這種行業不熟悉.對方說需要我ㄉ戶頭存入客人給ㄉ錢.他在轉帳到他ㄉ戶頭.因為這個關係我ㄉ戶頭都被凍結ㄌ.導致我現在找工作都沒有戶頭可以用ㄌ.請問一下~我ㄉ戶頭什麼時候才可以恢復正常~要怎麼才可以刷清我我罪名?因為對方以把我ㄉ帳戶拿去詐騙別人ㄌ.可是我真ㄉ是無辜ㄉ.我應該可以不需要幫他們背罪名ㄅ?有什麼方法可以讓法官相信,證明我是被騙ㄉ?
---------------------------------------------
小貞你好
要等到檢調單位調查清楚,或法院認定您是無辜之後,帳戶才有可能解凍。
近來在打遺產變價分割官司,岳母已至國稅局辦理剩餘財產請求權,國稅局亦核可。
但在遺產變價分割中,尚未宣判,岳母為被告法官意思似乎說雖然我們寄存證信函給各繼承人〈國稅局亦有副本〉給各繼承人,但是說程序不完備,據律師所言似乎僅能列入一般繼承,剩餘財產請求權要另行訴訟。
請問:生存的配偶可以檢附法院的確定判決書或全體繼承人的同意書向國稅局提出扣除該差額的請求。
若無全體繼承人的同意書,該如何主張剩餘財產請求權,要如何提起,以及時程多久呢?
一位對法律一知半解的疲憊小市民敬上
---------------------------------------------
吳先生你好
剩餘財產分配的部分是要另提訴訟主張,所以您所謂的法院確定判決書是指何項訴訟判決,您所述的內容無法確定,故無法為具體的建議,故仍請您預約免費的法律諮詢,預約電話02-33226666。
我是因為夫妻都失業,沒錢想說貼補家用,把家裡不用的點唱機上網賣,那個人說是法務的,我違反著作權…要告我,我只是賣點唱機,光碟片上面印著非賣品,因是無知的家庭主婦不知道這樣會違反著作權.我的認知是我跟電器行買得時候都附在一起.所以一起給買家....說以後要去地檢署講,我連警察叫什麼名字.對方是什麼地方的法務(是政府機關還是私人公司)我都不知道,..回家有找到保證書上有店章.
我真的只賣點唱機沒有單獨賣非賣品光碟片.只是把所有東西都附上而已.而且交易也沒成功,也沒收到現金。
想知道這是刑事會附帶民事嗎?如對方要和解金很多的話.如果談不下來.可以由民事法庭.判決賠償多少?這樣對我會比較好嗎?
對方是否有權查我名下財產.對我名下不動產.或存款做查封或扣押的動作?
真的是經濟拮居
我有購買時的保證書.89/5/10
母親高齡80幾歲、領有精神障礙手冊.
妹妹44歲,未婚、也領有精神障礙手冊.
小孩都在就學中。老師在我小孩聯絡簿上寫
「班上要繳講義費@1355. 我繳不出來.老師在聯絡簿上寫如繳費有困難請註明」
先生目前也失業中, 「失業給付」
12/16現在對方來電叫我打電話去常夏唱片公司跟負責人談賠償金.我真的沒錢.怎麼談?而且法院傳票.還沒收到.我可以等傳票跟檢察官表明我的困難.會被判刑嗎?對方有說到法院會提民事賠償.沒錢怎麼賠.而且在12/1警察局做筆錄時.還說他跟公司任何人都不會打電話給我.到時去跟檢察官講.現在又打電話來.麻煩律扶助基金會告知.謝謝
---------------------------------------------
陳小姐你好
您的問題可能會涉及違反著作權法的爭議,您可以來本會申請法律扶助,經審查通過的話,我們會指派免費的律師協助刑、民事的訴訟程序。
預約電話02-33226666
您好!
我的問題很多先向您抱歉。
問題1.強制令可以讓被告收押嗎?因為她有多次潛逃紀錄。
問題2.被告盜用她父親和兒子的名義跟會(她是會首)。犯何種罪行?
問題3.被告為脫產私下利用人頭簽立讓渡書,表示她名下無任何資產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問題4.被告自97年10月份自新竹潛逃輾轉到中和目前暫居板橋,戶籍也由土城遷出目前算幽靈人口。有何種方式可制止她在逃?
ps..受害者眾多由我代表發言
祝 安好
---------------------------------------------
鄭卉育你好
因不清楚您的「強制令」是指什麼?但要收押被告必需是法院法官裁定才可以。
如果有偽造他人名義起會,可能會涉及偽造文書的犯行。
如果有詐害債權的行為,您可以主張民法第244條撤銷該行為;若該二人係出於通謀虛偽意思表示者,那所謂讓渡的行為是無效的。
如果有提出刑事訴訟可以靠通緝的方式來找人,如果只是提出民事請求,人有無到庭原則上並不影響訴訟程序。
---------------------------------------------
想談協商不知從何談起你好
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的規定可向最大債權銀行提出協商的請求。
依借貸契約銀行都會將利息及違約金都算上,只是您也可以提出您的情償方案,那要看銀行是否接受。
友人十幾年前開公司因故倒閉,因是負責人且做公司保人,故其個人欠下多家銀行債務;今年年中友人找到工作開始上班,昨天收到一家銀行申請的法院支付命令要求其公司扣薪1/3以償還當年的4萬餘元卡債及1萬多元利息,友人與銀行法務通電,法務告知,若由薪資扣1/3,將要求十幾年來之利息共計16餘萬元,在此請教版主..
1.支付命令上之金額5萬多元與法務口中所說16萬多元落差甚大,法務人員所說的金額是有其依據還是恐嚇之詞?
2.友人傾向依支付命令之金額一次付清,但程序上如何保障友人?銀行一再要求立刻匯款付清,但我擔心匯出後,如何能確保此一權務已確認清償故阻止友人匯款,因為擔心銀行是否日後又再追討十餘年來之利息?想請教此一部份之法律程序該如何進行?是需先匯款再談,還是當面見面一日完成匯款並取得清償證明?清償後又該如何處理支付命令之公文?
我有先拜讀前面的留言,知道您大多建議來電預約,但友人心急今晚要討論,故仍然希望您給予專業建議,相信對眾人被扣薪的留言者,都有助益,謝謝!
---------------------------------------------
Atwood你好
債權銀行扣薪的依據是支付命令。
您朋的情形是否是支付命令的本金是5萬多元,但應該有利息支付的問題。
才會產生法務人員所說加計利息後達16萬元。
同樣的,因為沒有看到您的支付命令內容,所以也無法再有進一祭的建議了。
我弟98年4月開始在一家食品物流公司上班.6月份開始有陸續將廠商退回公司的貨品.以低價轉手賣給其他公司的客戶.收回的現金貨款沒交回公司.直到6月多公司開始懷疑.在98年10月要求我弟離職將薪水扣押.離職後查帳發現我弟許多款項已收走.公司開了一張清單近15.6間的廠商貨款私下已拿走跟未收回的帳和97年1月到98年12月的貨品虧損全算在我弟頭上.公司說收不回來的帳公司也不要了(有部分公司的帳本來就不好收)共開了29萬.但我弟說它實際拿的現金加變賣的貨品共8~9萬.有很多間廠商他都沒接觸到金錢這部份.公司卻說那些貨款他們也不要了.要我們把29萬拿出來賠.公司會把帳單交出來.我們要那些錢就自己去請款.那些帳款公司也不要了.請問是不是公司開多少錢我們都得全數賠償.公司也說他們已經備案了.問過偵查組我弟會被定四條罪.請問是哪四條.我問過法律系的朋友他說公司沒有證據卻要求我們賠償這麼多錢我們也可告她詐欺和強制罪.還說公司不能將收不回來的帳款全算在我弟身上.這是合理的嗎?這種案件刑事和民事都可提告嗎?我們想私下和解但真的沒法拿出那麼多錢.真的得賠償這麼多錢嗎?
最近這幾年一直收到執行處寄來的通知,說當初公司買的車自90年自97年被註銷這段時間,牌照稅、燃料稅、罰單、停車單未繳,一收到這張通知單就聯絡當時合夥的朋友,他說他會處理,但是至今年還是開著被註銷的車四處跑,以至於未繳稅金被罰了兩倍之多。現在將近快30萬...從開始買車到現在都是朋友在開,現在朋友一直說他會處理,但是還是一直開車四處跑,不然就編理由說他沒錢沒辦法處理。
現在知道的是他將車子賣給當舖,沒錢還當舖,讓當舖的人開著已被註銷的車到處跑,但是老公是公司合夥人,要將公司車跟當舖借錢,是否也是需要老公的同意呢?若是這樣,那老公是否可以向負責人提起侵佔公司車的告訴呢?這樣老公是否不用替負責人負擔未繳清的貸款及被註銷後的罰金呢?
想請問律師的是,當初寄的存證信函可否作為證據,這樣老公就不用替他朋友繳這筆錢,畢竟都是他朋友在使用車,若可行,要用什麼方法讓老公不用繳這筆錢呢?
還有就是公司之前的勞健保似乎也沒繳費,請問若沒繳費,會直接找公司負責人追討嗎?還是連合夥人都要?
請律師幫幫我們,因為我們真的想不到什麼辦法可以解決了....謝謝!
我想請問,家母因再嫁!但繼父已經超過三十年!未曾連絡!如今也不知在那裡!或是否還在世上!請問是否可辦理離婚!如何辦理呢? ~謝謝~感恩~
幾個月前,太太因奇摩帳號被盜用拍賣,之後收到宜蘭警方到案說明,因家住高雄不克前往說明,只將奇摩停權的資料寄給警方,如今收到宜蘭地檢署的詐欺被告傳票需到院說明,覺得很無辜,明明她也是受害人如今被當被告傳訊,在此想請教版主,因為也有一段時間沒有保存很多證據只有停權的資料,因為資料太少,是否對我們不利,這樣是否會被判刑嗎?還是我們還要準備哪些資料?~謝謝~感恩~
我有積欠信用卡以及現金卡的卡債,但已積欠9年多了吧!!
剛開始我開銀行來的人有協商過看可不可以1個月還1000元,因為我懷孕已一沒工作,所以只能還1000元,但是銀行的人說不行,但是後來就沒遇見過銀行的人再來協商過了,我也不知道卡債已經累計到多少錢了。
我目前是低收入戶生活扶助戶,有3個小孩,1個7歲的兒子就讀小一,1個6歲以及4歲的女兒,我目前是做半天班清潔員的工作,我的薪水1個月也只有10000元,考量到接送小孩上下學的問題,而且學歷只有國小也沒辦法有更多的工作機會,我未婚但我沒有能力還錢,我該怎麼辦呢!
因97年9月26日下午發生車禍,對方還在醫院昏迷,因家裡經濟狀況不好!請問一下我該怎麼辦?我會不會被判刑坐牢?因家裡還有父母需要我這份薪水支撐這家庭,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
我弟曾經擔任過我媽公司的負責人,後來負責人有改過來我媽,因為公司有欠A公司貨款,現在A公司告我弟跟我媽詐欺,我們跟這間a公司之前有交易過,貨款有給過錢,只不過現在還欠30幾萬,對方硬是要告詐欺,我弟現在還是學生,根本什麼事都不知道,請問這樣告的成嗎?
近日收到高雄地院的通知書,傳喚本人擔任民事準備程序庭的「證人」。後來得知是被告人提出的要求。該被告人並非深交同時有數年未曾聯繫,也不知道有何糾紛。請問版主,本人可以拒絕擔任「證人」嗎?因為事不關己,本人家住台北,平常事忙無暇又要得遠到高雄出庭。
我標得法院同ㄧ標的5筆共有土地,其中1筆我有持分,其他4筆沒有,法院通知繳清尾款時,曾詢是否需要通知其他共有人,承辦人說我是共有人,不必通知其他共有人,待其他共有人之ㄧ提出抗議,法院來文撤拍,祇是我已經辦理過戶完畢,經提出異議,法院於日前傳訊我,事務法官希望我能退出,因為當初未通知其他共有人,承辦人當時誤認我也是這5筆共有土地共有人,僅讓其中1筆我有持分完成購買,強調決不會因為當時的疏失,讓我購買其他4筆沒有持分的共有土地,他會按我的異議,撤銷法院對我的撤拍命令,但同時要收回移轉證書,我要如何因應?如果我力爭到底,我的勝算有多大?
我國2的姪女最近交到1名滿18歲的網友.現在只要週末就會瞞著家人自己跑到高雄找網友.並住在他家(我們住彰化).這幾天因為放寒假.所以又跑去網友家過夜住了幾天了.而我姐有跟那位男網有聯絡上.但那個男生感覺上說話很不實在.一直在推卸責任..
於是今天跟我姐去派出所要告他誘拐未成年少女.但警察說只知道對方的電話不知道姓名及住址的話是沒辦法告的.而且也要現場抓到人有具體的事實存在後才能打電話報警提告(可是真的是這樣嗎) 所以只能報失蹤協尋
他們之間有無發生關係這還不確定.但在我姪女手機上有發現他們的親密照(接吻)
難道不能先告他們誘拐未成年少女後.再由警察去找到他們(畢竟有他的手機及家裡的電話).如果非要我們自己去查到他的全名及住址.並且找到人後才能告誘拐未成年少女嗎?
麻煩給無助的人回答 謝謝
我是在去年年中擔任主持電玩活動的工作
但是對方經紀公司卻在領了廠商的錢之後
自行挪用到別的地方
已經催過非常多次
對方經紀公司卻一直拖欠款項
逼不得已時還會惡意的蓄意欺騙說
喔!已經匯款了!
但是查明根本沒有
目前積欠的款項有4萬5
現在不景氣大家錢都很難賺
但是他們卻利用職務之便
這樣是不是還可以告他們業務侵占之類的?
還有因為這筆錢說大不大說小不小
這樣如果花錢請律師處理可能還不夠
但是付出勞力辛苦工作的下場卻是這樣
不知道要怎麼辦
我和隔壁屋主(簡稱A2)協商頂樓一起增建
但A4屋主於前幾天主張說:因我兩一起增建頂樓,導致他家牆壁龜裂.
但是同時間A5也在增建和裝修
我想請教版主:
1.建築公司把責任推給我們屋主,有理嗎?
2.如果建築公司有理,我是A4隔壁的隔壁,請問我也要承擔責任嗎?
3.建築公司的態度讓我覺得很不滿,他有沒有責任要去負責呢?
4.去年下半年地震了好幾次,能否將A4的牆壁龜裂完全歸因於我和A2.A5屋主呢?
謝謝版主的回答
對方偷搬家二個月房租沒繳加上水電瓦斯電話
鑰匙已經還我了
但是我當初沒有讓他們報稅
這樣子寄存證信函會贏嗎
會被政府追討稅金嗎
說我可以清除屋內放置不拿的東西根據十七法
在整理的過程中我發現對方有欠別人錢被法院強執行還錢
又發現他們有辦清寒證明
也有戶籍地止資料
我也不好過我想要回錢該怎麼辦
' 當除我沒讓他們報稅
但我也害怕住屋處被登記商業用如何查沒被亂登記用
交通隊員警亦火速到達.檢查証件.詢問經過狀況.併量距劃圖 .大约20餘分鐘.交警工作結速.一同前往忠孝醫院進入急診室.見老婦正用冰敷右上額頭有一小塊擦傷.身上其他地方找不到有傷口.於是交通隊先為我作洒測及筆錄.其內容如上所述.10分後院方為老婦作電腦断層掃描.發現有一小塊廬內出血須住院觀察.老婦在急診室.人是清醒.且要求回家.警方在其身上找到健保卞得知其名為張鄭XX.併查知居所洽請其管區到府通告家屬.但其家中卻空無一人.員警為其作筆錄時.回答為不知道.且吵者說要回家.員警無奈說明日再來作筆錄.後其自動告訴負警其長子之行動電話號碼警万立即連系上家屬前來。
警方處理告一階段結朿.告訴我可以先回去休息.但老婦家屬未到.我不願回去.約17.30時老婦有頭暈及嘔吐現象.院方再為其作電腦掃描.约10分後其鄰居早餐店之女老板先到達探視.後發現血塊擴大.我陪伴者立刻急送三F加護病房.進入加護病房後其子才匆匆趕到.我和他致意併短暫交待.他善意的要我回家休息.累了一下午的18.00時我便先回去了。次日上午九時許.接其子電話謂:母親昨晚20.00時.血塊擴大.病情嚴重.由神經外科劉主任緊急手術.經六小時手術完成後人正處於昏迷中.我於上午11.00到達加護病房探視.時其昏迷指數為4.其後我兩天便探視一次。元月27日星期三下午14.30接獲五分埔派出所來電告知車禍當事人已死亡.此事件成為刑事寀件.要我冼完腎後前往五分埔派出所倣筆錄。
17.00時我依约前往制作筆錄.內容與前述相同.訊後員警告知明(28日)上午九時檢察官要進行驗屍及偵訊.要我準時前往忠孝醫院太平室等候.28日上午九時我和印傭準時到達.而對方家屬亦到達.我們一直等到上午十時四十分檢察官才到.這就是政府官員不把人民的時問當時間看的寫照.驗屍開始我被隔離不得於現揚.驗後為家屬制作筆錄.完畢換我做偵訊筆錄.又如同上述.這是第三次作相同筆錄(交通隊.派出所.檢察官)訊後檢察官告訴我.對方家屬向我提出告訴.事件成為過失致人於死的刑事案件必須依法栘送.要我聘請律師等等。天呀!!這是什麽和什麽.我成了殺人犯.我的心境立刻落到谷底.真是黃河之水天上來.我的橫禍來自天.下午傷感的沉思.事件發生時感覺老婦被一股強大的力量推撞到我機車的擋泥板.我的車未碰撞到他.所以他完全沒有外傷.就因倒地怎麽會這麽嚴重呢?連檢察官也問這句話。事件發生後我自責.我祈祝.我去恩主公廟請求神明保佑.我一直陪他到三小時後家屬趕來才離開.我誠心意的去探視.家屬對我的行為也表現出善意的回應.怎麽又不經溝通就對我提出告訴.真是有點迷惑了.在沉思中印傭叫我爹地.爹地.(他一向如此叫我)你看看你的車牌號碼.BTY116事件發生於99年1月16日下午.老婦31年生69歲.我41年生59歲.九是本省人這麽多的巧合。的大關.我真是心內吃一大驚!再算算事件發生於1月16日.老婦身故有者日為1月27日.正好第11天.怎麽又和我車牌116雷同.這時我冒出了泠汗.冥冥中這是不是上帝的旨意?。
但小弟並不曉得這項變更(銀行說在某時間點的帳單有付上變更),且帳單一向都不是掛號送達,要是持卡人沒收到帳單,如何能得知呢?(小弟長期在國外,透過網路繳費)這種變更算不算是欺負了持卡人.
謝謝回答!
請問你~ 我跟我的親戚合買房子 房子產權登記共有 有向銀行貸款400萬 之後向另一位親戚借錢還掉銀貸 那跟這位親戚的借據應該要怎樣寫?是我們雙方借的!
請問如果小孩扶養權當初離婚協議書寫好要給男方但現在男方在外國被關中 那ㄇ可以女方如果想申請扶養權歸屬他但目前小孩都是男方家長在照顧扶養 那麼如果他要搶迴扶養權是否勝算很大?拜託版主回答 非常感恩~
目前我懷有身孕,先生日前提出離婚要求
原因為外遇,他想跟外女在一起。並要脅要搬出家裡分居。
請教貴單位:
1.所謂"知悉"..外遇事實,指的是需捉姦在床後的六個月內提告才有效?還是知道先生外遇這件事開始算起?
2.若先生無故離家,不負擔任何家用,在法律上我可以做那些措施以保護小孩跟我的權益呢?
3.請問在自家(所有權人為我本人)以針孔攝影拍得先生與外遇女有親密之事實,是否可就錄影內容提告先生及第三者提出精神損害賠償呢?
我現在想辦離婚可是:
1.女方躲起來.(我已經報警協尋了)
2.房子又是她的名下,可是都是我在繳貸款的我想要回房子
3.還有她之前簽過通姦合解書(是她通姦)可是她沒照約定付款.
4.還有就是怕她拿第3項來抵房子(可是房屋幾乎都我在繳呢.耳且也還沒繳清)
5.依法我有沒有辦法拿回房屋又可以讓她履行合解書內容ㄋ?
煩請版大幫小弟解答 謝謝
是否會被盜用借錢?
---------------------------------------------
gery你好
有關您詢問的問題,跟犯罪發生機率比較有關,並非法律上的問題,所以沒辦法在這裡回答。如您需要法律諮詢,可在本會網站預約法律諮詢或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3322-6666向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法律諮詢。
找不到問問題的地方,所以在這裡提問!我想請問領時薪的工作能向老闆要遣散費嗎?老闆即將結束營業,但是沒有跟我們告知這方面的事情,包含他要收店和收店的正確日期,是我們自己觀察到的,然後我們店裡沒有正職的人員,全部都是時薪制的員工,如今老闆即將收店,我們員工即將面臨失業的問題,而且是非自願離職,這樣可以拿到遣散費嗎?
---------------------------------------------
范先生你好
本會辦理勞工訴訟立即扶助專案,如您在勞工相關問題上需要法律諮詢或申請本會扶助,可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6632-8282向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並詢問分會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諮詢,本專線為預約專線)。如您的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
小許你好
刑法規定,受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認以暫不執行為適當者,得宣告二年以上五年以下之緩刑......前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五年以內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如果符合要件,您可以上訴向上訴審法院提出主張。另本案網路上無法看到您全部資料,為避免給予錯誤答覆,如您需要法律諮詢,可在本會網站預約法律諮詢或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 3322-6666向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法律諮詢。
PS:是否有省錢方法.不用寫訴狀還是...訴訟費是一定要花的.(因為錢能賺能省則省)感恩
---------------------------------------------
單親媽媽你好
民法規定,子女經出生登記後,於未成年前,得由父母以書面約定變更為父姓或母姓。子女已成年者,經父母之書面同意得變更為父姓或母姓。又父母離婚,且有事實足認子女之姓氏對其有不利之影響時,父母之一方或子女得請求法院宣告變更子女之姓氏為父姓或母姓。如您需要法律諮詢或申請本會扶助,可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6632-8282向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並詢問分會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諮詢,本專線為預約專線)。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
李麗芳你好
依據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規定,債務人不能清償債務或有不能清償之虞者,得依本條例所定更生或清算程序,清理其債務。又本會辦理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法律扶助專案,受理債務人申請法律諮詢及代理之法律扶助。您所遭遇問題可在本會網站預約消債法律諮詢或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3322-6666向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消債法律諮詢。
---------------------------------------------
莊玉玲你好
刑法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為普通詐欺罪,必須是一開始就打算不付錢,如果只是週轉有問題或是一時疏忽,通常不會被認為是詐欺。又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為偽造私文書罪。錄音、錄影或電磁紀錄,藉機器或電腦之處理所顯示之聲音、影像或符號,足以為表示其用意之證明者,會被認為是文書的一種。由於在網路上無法看到您全部資料,為避免給予錯誤答覆,如您需要法律諮詢或申請本會扶助,可撥打全國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向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
目前我的偽造文書案已經開庭了~但被告沒有出庭~已經要拘提了~
但如果有拘提到被告是否案子就結束了嗎?
還是需要在一次出庭呢?
所謂拘提的定義是什麼意思?
拘提到後接下來法院會怎樣處理?
---------------------------------------------
被騙ㄉ笨蛋你好
刑事訴訟法規定,被告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得拘提之。拘提是將被告抓起來送到指定的地點,拘提到被告後還要開庭,不會抓到就結案。 另本案網路上無法看到您全部資料,為避免給予錯誤答覆,如您需要法律諮詢,可在本會網站預約法律諮詢或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 3322-6666向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法律諮詢。
自民國X年X月X日起正式離職,離職後之移交手續均已辦清,如發生未清事項,自願負起法律上之責任,且自願自離職起放棄勞基法及勞健保之各項保障
想請較一下
如發生未清事項,自願負起法律上之責任,
這一句我們要離職的為什麼要自願負起法律上之責任
這樣不是很奇怪
---------------------------------------------
sakula你好
本條文依據字義,僅限於如因移交不清而發生民事、刑事或行政上法律責任,其責任依法由離職員工負責時,才會發生效力。一般來說,責任發生並不因為該條文規定而發生,該條文只是心理上給予壓力而已,不見得有實質效果。但是由於本件個案,您跟公司僱傭契約上有無特別約定不明,所以無法進一步判斷。本案網路上無法看到您全部資料,為避免給予錯誤答覆,如您需要法律諮詢,可在本會網站預約法律諮詢或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 3322-6666向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法律諮詢。
我們現在碰到的狀況是我公公重度昏迷,昏迷後才發現有些欠債需要清償,且負債期限將屆,因為我公公昏迷中,無法辦理貸款續約,故必需要先由我們先清償負債,我們本來希望與我先生的後媽,先簽訂紙本合約,約定屆時我公公百年後,可以處理資產時,優先清償我們歷年來幫我公公清償的債務(我們都有留當時銀行的清償證明),但目前是我先生的後媽,只願口頭說,不願簽紙本證明,所以我們想請問
1.請問版主有其它建議作法嗎?
2.未來如果處理遺產的話,我們有將歷年的清償證明都留著的話,這部份可以列為優先清償嗎? 還是必需要先簽立紙本約定嗎?
3.目前我們幫我公公付出的醫療費用(因為我先生的後媽一毛錢都不願意出,但把我公公的印章及權狀都藏起來了)這些費用我們也需要將收據都留著嗎?還是需要用什麼方式來證明這些前是我們給付的?這些是否屆時也可以列為遺產處理時,需優先清償的項目嗎?
以上問題~ 麻煩協助解惑~ 感恩~
---------------------------------------------
潘志朗你好
您提供資訊不足,無法給您適度建議。如您需要法律諮詢,可在本會網站預約法律諮詢或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 3322-6666向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法律諮詢。
3個月前我們賣了一戶10幾年前的5F公寓 (我們是二手了,也住了將近12年了)
當初我們開價560萬(28坪,三重),買方實際看屋後對現況無異議,於是用510萬成交,所有交屋程序在1個月內完成了(完全是自售,沒有透過仲介)
接下來買方進而開始動工裝潢,但是進行到裝潢地板時,工人告訴買方,地板傾斜將近有10公分左右,而且是在房屋後面的部份
(原本有後陽台,但是第一手的屋主將陽台做外推),至於客廳的部份沒有.
由於上述的因素,現在買方要求我們賠償120萬做為損失~~~
1.當初買方來看房子的時候沒有提到屋子傾斜的部份,據買方說他也看不出來,是事後重整地板時發現的
2.買方認為我們事先就知道房屋傾斜的事,但是我們是真的不知情,如果當初我們就已經知道這樣的情況,為何還住了將近12年
之久,其間又歷經921大地震,若我們在知情的狀況下,為何我們將房價訂在560萬,而不乾脆賤價拋售更好賣
3.房子的結構目前無任何的損壞,包括牆壁也無任何匀裂的狀況,這顯示房子的架構仍然是完整的,如果是傾斜的,那就不只是我
這一戶了,而是整棟樓層都有連帶關係了
4.買方事後發現房子有問題,但是沒有因為這樣而停工,反而繼續完工,根據買方說詞
"因為房子是他的,律師告訴他沒有關係可以繼續將它完工,不影響"
5.我們詢問買方為何要求索賠120萬,據買方認為我們當初賺太多了,要我們不要賺這麼多,就比照這附近的房價賤價賣
(510-120=390)
6.試問,今天如果房子已經是嚴重傾斜了,他還敢住嗎??就算我們賠償這120萬可以解決的了嗎???就是因為買方認為不是嚴重的
情況下他才會繼續完工不是嗎???
7.我們初步認為買方是因為發現他買貴了,所以才想用這方法要求我們退還金額
8.其間,據買方說詞,他去詢問其他住戶,其他住戶也告訴他說這棟房子10年前就傾斜了
9.我們初步檢視外觀,確實整棟房子是有些斜的,如果請土木技師鑑定後確實房子是傾斜的,我們該如何???
根據以上的狀況,我們擔心是否一旦進入司法程序,我們會敗訴??? 屆時要賠償買方??但是我們真的是不知情,就算要追朔前屋主想必也過了追朔時效了吧???
目前我們很擔心,因為被小人陷害,目前仍然背負著龐大的債務中,再者又有父母小孩要養,一旦敗訴了要我們如何是好???
我們名下都沒有任何的財產,如何強制執行屆時會不會被強制扣薪???都快生活不下去了,連律師都請不起了,請幫幫忙,我們應該從何著手替自己爭取權益??
感恩
請問下香港金頂投資公司有兩位台灣人名叫江文斌+羅永嘉處長, 他們是否在公司裡面的上班族?而公司電話為︰+852-66316519 ; 852-67277318, 外匯銀行為︰ +852-66316505, 煩請跟我確認,特急, 謝謝
雪梅
---------------------------------------------
林雪梅你好
您所詢問的並不是法律問題,又本會並無提供查證或徵信服務,無從回覆您的提問。又海外投資務須謹慎小心,以避免遭受欺詐。
本人是在百貨公司做專櫃小姐~
之前10月份朋友要我幫她買一些我櫃上商品~員購比較便宜~所以我買了一堆剛好碰上周年慶湊滿五千送五百~之後才發現她們臨時不要了~害我買了一堆~基於自己也有小孩就留著用~但是有些用不到~也不想退貨[因為要找樓管蓋章~而且會一直問~!]很煩~所以就取櫃上的景及商品來拍照做為拍賣網站的圖片~也很便宜賣~想說至少換現金~怎麼知道才賣幾樣~公司查到我的拍賣網站~而3月17日要求盤點~[因為從十一月到三月都沒盤點過~並且也換了四個專櫃小姐~她們離職也沒交接盤點過~!今天老闆來告知我說盤點有誤差~[說有誤差確不給我明細]要扣押我二月份過年辛苦賺取的業績獎金~本來20日必須給發二月份業績獎金~現在不給我~反而說要告我侵佔且刑事責任~!!!!!!
但是真真切切是自己買的~我有告訴老闆~但是老闆一直咬定我偷竊~他還得意的拿出我拍賣網站的列印~說他們已經備案~且有請律師~叫我三天內列出數據及發票~!!!
我很心寒~在這裡做半年~每個月都拿底薪16500元勉強過活~業績每次都訂很高~我們根本沒辦法達成~好不容易因為過年業績達成~卻不發還給我~我就跟他說[獎金是二月份辛苦達成的~和這件事無關~應該還給我~並且我還有這個月的薪水啊~!]老闆卻回答說[我怕不夠扣~!!!!]我聽了十分傻眼~超級過份的~!還在我今天上班發現有人來應徵~讓我很受傷~!
請問一:可以拍賣自己買過的商品嗎?
請問二:我有告訴老闆可以給他數據~但是每個月的銷售日報表都是寄回公司~問他可以影印或傳真给我~讓我告訴他是哪一筆~因為是十月的買的~發票早就找不到了~我會比較吃虧~但是他卻不願給我那些資料~要我自己想辦法~而且叫我盤點他卻不對盤~要他拿出誤差資料~他也不給~怎麼辦?
請問三:我拍賣數量只都寫一件~有傷害著作權嗎?
請問四:他叫我三天給他數據~否則強制離職做到三月底~我是否該依照勞基法走嗎?
請問五:從我八月任職至今一直沒幫我加入勞健保~可以要求賠償嗎?
請問六:他們只有拍賣網的資料就可以告我及扣押我的薪水及獎金嗎?
請問七:十一月的時候有盤點~零誤差~那時候如果有少就該告知我們~如今是因為看到網路上我的拍賣~他才說貨有少~也沒給我們看證據~這樣我該怎麼反駁他呢?
請問八:一開始老闆貲問我網路上拍賣自家的商品?我告知他是[自己買來而且以員購買的~朋友之後不要了~我才低價上網賣掉~我不知道不能賣自己買來的商品~如果有傷害到公司名譽~我很報歉~!]老闆卻沉思一下~回答我[不是啊~妳也賣的太便宜了~]他這樣回答是甚麼意思?既然是我自己買來的東西~我就有權利怎麼賣吧~是不是?難道買了自家的商品~就不能轉賣嗎?
請問九:是不是因為我也是還在這家公司上班~上網賣這家公司的東西就比較會被懷疑??
請問十:十一月到現在也換了那麼多小姐~總不能把誤差全算在我身上~成了代罪羔羊~!我要怎麼解脫呢?
請問十一:老闆只有拍賣網的資料~就可以告我及扣押我的薪水及獎金嗎?
請問十二:老闆沒有跟我一起盤點~就說有誤差~可以預扣勞工工資做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嗎?
請問十三:老闆還有告訴另一個小姐說我偷竊~[他不知道我跟她很好~她告訴我的]我是否可以告他毀謗?或誣告?
急~~~~~~幫幫我~
謝謝~
不然我真的要跳樓了~
因為是十月的買的~發票早就找不到了~我會比較吃虧?怎麼辦??
---------------------------------------------
專櫃小姐你好
購入商品後再予轉售,並未違反法令規範,拍賣數量亦不涉及著作權違反與否,又您詢問問題較多,建議您可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3322-6666向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法律諮詢。諮詢後如發現案件有理由,且您的收入及資產符合本會扶助標準時,可另行檢具文件向本會申請法律扶助。
我外公有二子三女,三女皆已出嫁,另二子無固定工作。
外公現在中風需送養護中心,大兒子表明不出錢也不出力,他本身負債壘壘,卻還覬覦家中尚未被他敗掉的家產。
問題1、三個女兒與小兒子同意依比例分擔養護中心費用,想立協議書確保日後有人推托、不承認,請問如何做才有法律效用?? 要找律師公證嗎?
問題2、深怕大兒子的債主上門要債(黑社會的),且外公看見他會抓狂恐對病情不利,想叫大兒子簽放棄財產同意書、並不能回家(目前家中的房屋是小兒子所有,大兒子分得的部份已變賣了),請問如何做才有法律效用??要找律師公證嗎?
問題3、大兒子大逆不道如何能逞治?難道我們要一直忍受他這種人嗎?? 可否告他「遺棄」? (他從未奉養過父母,總是伸手借錢、要錢)
謝謝您撥冗回答!
發現老公外遇,但剛有小孩,老公也有悔意,所以想保有婚姻,如果要老公寫切結書,內容寫明再犯的話未來離婚小孩就歸我,請問怎麼樣才會讓這份切結書有效用?
除了雙方簽名,需要公證人嗎?幾位?
還需要去法院公證嗎?
這份切結書有時間的限制?
謝謝!
---------------------------------------------
婚姻裡的傻瓜你好
民法規定,兩願離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向戶政機關為離婚之登記。夫妻離婚者,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依協議由一方或雙方共同任之。子女監護的約定,通常是在離婚時約定,如未違反公序良俗,亦可預先約定。另本案網路上無法看到您全部資料,為避免給予錯誤答覆,如您需要法律諮詢,可在本會網站預約法律諮詢或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 3322-6666向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法律諮詢。
車子在台中等紅燈時被側撞,對方駛離現場,有驗傷證明,餘月,當初對方也同意全額賠償修車費,車廠才開始修車,但領車時要簽和解書,其中一條,是日後不得再有任何求償並放棄刑民事訴訟權,不簽不能領車,合理嗎?法律規定嗎?
怎麼辦?謝謝!
---------------------------------------------
MR.L你好
車禍造成車輛受損及人身傷害,除車輛受損可以請求回復原狀以外,人身傷害部份仍可就醫療費用、增加生活上必要費用、工作損失(以上以有現實損害為限)及精神慰撫金,單就車損部份達成協議,就人身傷害部份並未和解,車輛修復後,人身傷害部份可請求賠償,因此簽立和解書須明確載明限於車損部分和解,人身傷害部份仍保留請求權。另本案網路上無法看到您全部資料,為避免給予錯誤答覆,如您需要法律諮詢,可在本會網站預約法律諮詢或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 3322-6666向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法律諮詢。
但是買家不同意.雙方已無共識.互不信任情況下.賣家希望取消交易.但買家獅子大開口要求天價賠償.賣家認為不合理.
買家不願意給銀行帳號確也利用賣家沒買家銀行帳號無法退款給買家.並威脅賣家收錢不寄貨.要告詐欺
請問賣家要如果將錢退給對方.有買家住家地址.如果寄現金袋給買家可行嗎?請問要如果保障賣家證明已把錢退還給買家?謝謝
我是一位患有梅尼爾氏症及嚴重失眠障礙68歲的老人 必需長期服藥控制病情
我有二個女兒 目前住在小女兒家 由她照顧撫養
去年(98)9月13日 大女兒把未成年 就讀高三的外孫女趕出家門 讓她獨自(我住在小女兒家)住在我家 不提供生活費及學雜費 棄養她 並常威脅干擾她
大女兒個性好強 善猜忌 稍微不順其意 即威脅恐嚇 並散播不實言論攻擊我 使我痛苦不堪 身心更難以負荷
本人有一棟建地20坪 40多年的老舊房子 想繼承給小女兒 以便讓外孫女有棲身之處(大女兒擁有三棟房產)
請問該如何辦理繼承手續及費用 以及在何單位申請辦理
無奈的老人 99年3月29日
我是一位患有梅尼爾氏症及嚴重失眠障礙68歲的老人 必需長期服藥控制病情
我有二個女兒 目前住在小女兒家 由她照顧撫養
去年(98)9月13日 大女兒把未成年 就讀高三的外孫女趕出家門 讓她獨自(我住在小女兒家)住在我家 不提供生活費及學雜費 棄養她 並常威脅干擾她
大女兒個性好強 善猜忌 稍微不順其意 即威脅恐嚇 並散播不實言論攻擊我 使我痛苦不堪 身心更難以負荷
本人有一棟建地20坪 40多年的老舊房子 想繼承給小女兒 以便讓外孫女有棲身之處(大女兒擁有三棟房產)
請問該如何辦理繼承手續及費用 以及在何單位申請辦理
無奈的老人 99年3月29日
我先生在剛滿18歲時當她二姐買房子的保証人,結果在我們94年要買房子時才知道她二姐房子要法拍了,銀行最後只寄通知說房子已經賣出去了,但有不足款項.曾詢問二姐,她也表示有在繼續繳納不足的部份
結果,在今年三月中收到銀行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扣薪1/3,有打電話到銀行詢問,銀行表示94年4月時有77萬元
但至今已經有110萬,想請問,在我們(保証人)都不知道的狀況下,是不是可以堅持多出的30多萬不要付,謝謝!
ps:我二姐堅持不出面,我們還有其他方法嗎?
---------------------------------------------
李肖先你好
您所詢問的問題為移民相關問題,應可向欲移民國家移民相關機關查詢,因移民外國問題非屬本會扶助範圍,所以無法回答,敬請見諒。
想請教.父親因刑事傷害案件被以證人傳喚.但出庭日期因工作關係無法報到.想向書記官請假.但又沒有正式的書面文件.請問該怎麼辦??
:父親已68歲所作之工作並非正式的公司行號.而當天又有技術性及時間性的因素.而無法到法院出庭:
---------------------------------------------
CANDY你好
證人與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不同,並不會被羈押,如確因工作關係而無法於特定時間到庭,可向法院或地檢署以書面請假,如時間急迫亦可同時先行電話告知,但如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得處罰鍰及命拘提。本案網路上無法看到您全部資料,為避免給予錯誤答覆,如您需要法律諮詢,可在本會網站預約法律諮詢或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 3322-6666向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法律諮詢。
1.我當了朋友的連帶保證人,現在他惡意不想付貸款錢,也不理會銀行,現在銀行找到我身上,現在都是我幫他付,我能採取什麼行動要求他還錢?支付命令?假扣押?請告訴我該如何做。
2.當初因為保人需要是親戚關係,所以謊稱我們是表姊妹,這樣會不會有問題?
---------------------------------------------
倒楣的連帶保人
民法規定,保證人向債權人為清償後,於其清償之限度內,承受債權人對於主債務人之債權。換言之,可以依銀行相同債權條件在清償限度內以主債務人為對象,向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或是起訴請求還錢,也可以先聲請調解。本案網路上無法看到您全部資料,為避免給予錯誤答覆,如您需要法律諮詢,可在本會網站預約法律諮詢或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 3322-6666向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法律諮詢。
---------------------------------------------
阿彥你好
判決離婚的事由,您可以參考民法第1052條,惡意遺棄固然可以構成離婚事由,然仍須視其有無正當理由不履行同居義務而個案認定。本案網路上無法看到您全部資料,為避免給予錯誤答覆,如您需要法律諮詢,可在本會網站預約法律諮詢或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 3322-6666向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法律諮詢。
我爸於3月初早上外出晨跑,被摩托車撞.當天急救無效往生了.摩托車騎士撞到我爸後倒地又被後方計程車司機撞也往生了.摩托車騎士已成年.我方是不是僅能針對強制險部份要求理賠...民事上的賠償訴訟上是不是會很麻煩,對方已死亡,其家屬是不是可不理會我方的要求..........人生真是無常呀
---------------------------------------------
痛心你好
車禍被害人依據民法規定仍可向加害人請求損害賠償,加害人死亡後,他的繼承人如果沒有拋棄繼承,應當在繼承遺產的範圍內負擔損害賠償責任。本案網路上無法看到您全部資料,為避免給予錯誤答覆,如您需要法律諮詢,可在本會網站預約法律諮詢或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 3322-6666向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法律諮詢。
八八水災申請災難&土地補助的受益人在近期往生,
那受益人的監護人是否可以繼續申請災難補助&土地補助?
我和我先生結婚不到一年!他從事菸酒專賣店,他每天早出晚歸
每天喝酒,煙也抽很大,沒有財產,僅有一家公司,一台轎車!
前ㄧ陣子我發現他有在使用k它命!我勸告很多次~但他還是有在外使用!這樣能夠訴請離婚嗎?小孩監護權能夠歸我嗎?我有房子!也有媽媽幫忙照顧,我去工作!他只有一位年邁的父親!母親已過世~請版主解惑
---------------------------------------------
張家維你好
判決離婚的事由,您可以參考民法第1052條,子女監護應以子女最大利益定之,法院會參酌家庭訪視報告審慎訂定。本案網路上無法看到您全部資料,為避免給予錯誤答覆,如您需要法律諮詢,可在本會網站預約法律諮詢或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 3322-6666向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法律諮詢。
---------------------------------------------
無小姐你好
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或不能辨識其意思表示之效果者,得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而由法定代理人代為或代受意思表示;其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或辨識其意思表示效果之能力,顯有不足者,得向法院聲請輔助宣告。特定法定行為必須輔助人同意。本案網路上無法看到您全部資料,為避免給予錯誤答覆,如您需要法律諮詢,可在本會網站預約法律諮詢或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 3322-6666向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法律諮詢。
我朋友在讀國中時因父親往生.母親即改嫁.去年其母親(71歲)改嫁之丈夫往生所以現由三兄妹扶養~但因其母個性特殊異於常人.造成與其母共住者精神上和心理上極大的困擾.又因經濟因素(無法安置您好:
我朋友在讀國中時因父親往生.母親即改嫁.去年其母親(71歲)改嫁之丈夫往生所以現由三兄妹扶養~但因其母個性特殊異於常人.造成與其母共住者精神上和心理上極大的困擾.又礙於經濟因素(大兒子每月2萬多.小兒子是臨時工連勞健保都無法繳.女兒每月也2萬多))無法安置養老院(養老院2萬/月)請問
1可以讓71歲的母親自己住嗎?
2若可以三兄妹每人每月最少需給付其母多少生活費?
備註:女兒和小兒子的老婆都有患憂鬱症養老院
我朋友在讀國中時因父親往生.母親即改嫁.去年其母親(71歲)改嫁之丈夫往生所以現由三兄妹扶養~但因其母個性特殊異於常人.造成與其母共住者精神上和心理上極大的困擾.又因經濟因素(無法安置您好:
我朋友在讀國中時因父親往生.母親即改嫁.去年其母親(71歲)改嫁之丈夫往生所以現由三兄妹扶養~但因其母個性特殊異於常人.造成與其母共住者精神上和心理上極大的困擾.又礙於經濟因素(大兒子每月2萬多.小兒子是臨時工連勞健保都無法繳.女兒每月也2萬多))無法安置養老院(養老院2萬/月)請問
1可以讓71歲的母親自己住嗎?
2若可以三兄妹每人每月最少需給付其母多少生活費?
備註:女兒和小兒子的老婆都有患憂鬱症
我還有兩位小孩要養,前夫給的錢也斷斷續續的,我該怎辦,要怎麼要回借給前男友的錢呢,請您幫忙...謝謝您
請問-買車付了訂金可以退嗎?
謝謝!!
不好意思我忘了說謝謝
---------------------------------------------
楊先生你好
刑法偽證罪是指於執行審判職務之公署審判時或於檢察官偵查時,證人、鑑定人、通譯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供前或供後具結,而為虛偽陳述者。因此要件限於刑事案件。民事訴訟只有原告沒有告訴人,併予說明。本案網路上無法看到您全部資料,為避免給予錯誤答覆,如您需要法律諮詢,可在本會網站預約法律諮詢或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 3322-6666向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法律諮詢。
我目前是位剛懷孕ㄉ女生!!因目前我遇到ㄌ小孩ㄉ爸爸不結婚又要我拿掉小孩~[ 我們再一起1年半ㄌ~我如獨自堅持要生下小孩不拿掉而他又不婚我ㄎ已向法律聲請扶養金嗎??有什麼辦法ㄎ以聲請到扶養金??這樣對我何對寶寶都有保障!!
---------------------------------------------
may你好
民法規定,有事實足認其為非婚生子女之生父者,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得向生父提起認領之訴。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視為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經認領者,關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準用第一千零五十五條、第一千零五十五條之一及第一千零五十五條之二之規定。法院可以依聲請酌定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方法,包含扶養費在內。本案網路上無法看到您全部資料,為避免給予錯誤答覆,如您需要法律諮詢,可在本會網站預約法律諮詢或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 3322-6666向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法律諮詢。
想請問一下.因朋友請我幫忙讓他暫時入我家戶口.我基於朋友.也方便了他.但是他不與我家人住在一起.現在發生了他在外面積欠車子的貸款.現在對方來涵要對我們家執行"強制查封房子".而我也去了戶政單位辦理.將他移除我們家戶口.但是要四個月後才生效.這樣對方還可以來查封我家嗎?還是我們還要做什麼行政動作嗎?
---------------------------------------------
瓶子你好
一般而言,個人債務與其他人無關,除非有擔任他的保證人,並經過法院裁定或判決。法院執行查封房屋或其他財產,只能針對欠債債務人的名下財產查封,不能查封其他人名下的任何財產。本案網路上無法看到您全部資料,為避免給予錯誤答覆,如您需要法律諮詢,可在本會網站預約法律諮詢或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 3322-6666向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法律諮詢。
---------------------------------------------
Liv你好
建議您立即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6632-8282向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現場法律諮詢或申請法律扶助,並說明情況緊急,就相關法律扶助申請流程及標準,各地分會員工會給予必要的協助及解答。如您的朋友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因我曾在95年協商月繳1萬多,但去年失業,家中公公生病每月醫藥費也不少,所以今年繳不出來,我繼承婆婆留下來的房子,還有房貸,總共欠4家銀行共50多萬,我想申請一致協商,可以保留房子,我也想把欠銀行的錢還完,但我目前每月可以負擔的金額差不多4千元以內,不知是不是很困難,還有申請是不是要用銀行公會提供的表格,還是寫存證信函及清冊就可以?
每天都在煩惱房子會被假扣押或拍賣,日子都過得很辛苦,真的很想還銀行錢,只是不知銀行會不會給機會.....唉
---------------------------------------------
sammi你好
經過95年一致性協商成功的債務,如果有不可歸責於己的事由發生而無法繼續履行時,仍然可以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銀行也有提供變更還款條件的協商,但是要視個人狀況而定新的還款條件。又本會辦理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法律扶助專案,受理債務人申請法律諮詢及代理之法律扶助。依您所述,您的狀況應該可以獲得一定程度改善,強烈建議您就所遭遇問題在本會網站預約消債法律諮詢或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3322-6666向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消債法律諮詢。
我是國內某大學的一名碩班研究生,想要請問一下關於畢業論文指導教授的選擇方面,國內是否有明文法條規定相關事宜?(我有去翻一下大學法不過好像沒有)系上所內規的研究生手冊是否具有法律效用?在我就讀的這一屆若尚未制定研究生手冊,而下一屆的研究生手冊有規定指導教授需系上或曾在系上兼任過的教師,是否會涉及到可溯及既往之類的問題?而研究生手冊這樣的規定是否有違憲法的公平原則,或明顯圖利一方之類的?
另外,請問真的有發生校內老師執意阻止我找校外指導(並沒有在系上兼過課的)的情況,您會建議我尋求哪些法律途徑解決問題?教育部?人本教育?還是還有其他機構?程序為何?
先感謝您的回答~謝謝~功德無量~
5年前我借人家一筆錢他有簽借據給我但是後來我的辦公室遭竊借據不見 經過幾次協調對方媽媽有出面協調還錢但是不簽本票後來又避不見面只有叫他滿18歲的兒子簽本票我後來去裁定發生下列問題
1.兒子未滿20歲所以本票不算
2.借據遺失不算所以證據不足
那我想再2審時把當初協調的錄音拿去做驛文當中他媽媽有提到我如果沒有還我兒子也會還這樣有算嗎? 還有陸到他女兒打來跟他媽媽交代不要簽本票這樣我想告他們詐欺會成立嗎? 還有民事方面2審會成功嗎?
我的信箱是 jackchang224@hotmail.com 麻煩
我是個大陸新娘,新婚不久,但是老公趁我回大陸省親之際私自到法院去申請離婚訴訟,我完全被蒙在鼓裡,直至最近才經由朋友得知此消息....
我想請問,我該如何查知我老公的離婚訴訟的進行?例如何時提出離婚訴訟?開庭日期?開幾次庭了?判決日期?
請盡快給我答案好嗎?謝謝
因先前發生車禍,我可能為肇事主因,對方可能為次因,但對方攜帶毒品,疑似吸毒,可是因為當時他去醫院有打麻醉,警方說這樣的話就無法驗有無吸毒後駕駛,請問我還有什麼辦法可以做呢?可以申請對方驗毛髮嗎?如果吸毒駕駛算公共危險嗎?這會影響賠償的比例嗎?
問題1:我未軋票還有效嗎?
問題2:99年5月22ㄖ滿2年還可以告他詐欺罪與誣告罪嗎?我已寄過存證信函
---------------------------------------------
淑如你好
一般房貸都會用房地設定抵押權,因此就已設定抵押權的房屋拍賣時,房貸銀行在設定額度內有優先受償權利,如果房地拍賣價格不足清償房貸,連帶保證人就必須對於不足部分負擔清償責任,但如過符合銀行法第12-1條規定時,您可以要求銀行就主債務人的財產先行執行。本案網路上無法看到您全部資料,為避免給予錯誤答覆,如您需要法律諮詢,可在本會網站預約法律諮詢或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 3322-6666向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法律諮詢。
---------------------------------------------
靜宜您好,
針對您所詢問的問題,由於需要了解更多具體的事實,才能提供您正確的答覆,建議您請您姐姐先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法律諮詢服務後,再至離您姐姐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tw/index.php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您姐姐法律諮詢服務:
1. 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 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如您姐姐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您也可以請您姐姐至法務部的網站查詢全國免費提供法律諮詢的地點,網址如下: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23538
---------------------------------------------
黃麗芳您好,
若您方便的話,請您來信至本會信箱legalaid@laf.org.tw,留下您的姓名及聯絡方式,本會會儘快與您聯絡並提供協助。
您也可以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法律諮詢服務後,再至離您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tw/index.php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您法律諮詢服務:
1. 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 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您也可以至法務部的網站查詢全國免費提供法律諮詢的地點,網址如下: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23538
---------------------------------------------
麗芳您好,
若您方便的話,請您儘速來信至本會信箱legalaid@laf.org.tw,留下您的姓名及聯絡方式,本會會儘快與您聯絡並提供協助。
您也可以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法律諮詢服務後,再至離您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tw/index.php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您法律諮詢服務:
1. 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 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您也可以至法務部的網站查詢全國免費提供法律諮詢的地點,網址如下: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23538
我的鄰居有一位84歲孤獨中低收入戶老太太 有2男3女 其夫20年前給大兒子一棟別墅之後就從未與老太太來往或盡奉養責任 迄今仍不知生或死 小兒子自小重度殘障 目前在私人安養中心 市府補助一半 不足的費用負擔實在沉重 老太太目前由經濟能力小康的大女兒事奉 老太太名下有一棟房子是應該生前先立妥遺囑書向法院公證 還是選擇生前辦妥贈與 何者優劣呢?手續如何?需具備何種資料?
請您用電子郵件多指導再轉告老太太選擇處理方式
續懇您請協助 致萬分謝忱
---------------------------------------------
鄒全祐您好:
有關如何處理遺產事宜,建議仍須與老太太溝通後給予建議較佳,若他獨居,行動不便,您可以請他的大女兒協助處理。您可以請他直接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6632-8282選擇離他較近之分會預約,您也可以協助他在本會網站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網址如下:http://www.laf.org.tw/tw/index.php
---------------------------------------------
Matsu您好:
如果您認為警察執法有所不當,建議您可以跟警政署反應您的意見,並祝您一切安好。
最近內人遇到一件官司,內人之外公生前有口頭贈與一土地與一親戚,僅由內人之舅寫了一份贈與的證明(有內人之舅的簽章,但無外公之簽章),未辦理土地過戶,後來內人之舅又將土地過戶給外婆,而外公死後,在將土地過戶給內人之弟
事隔多年,內人之舅已亡,當時受蹭與土地的親戚,竟上門要土地,並具該證明與證人(也是親友)告上法院,內人與幾位繼承外公遺產的親戚都成被告,這幾天判決下來,敗訴,需賠償土地現值給該受贈土地之親戚
疑惑的是,土地贈與不是在未過戶前都可以撤銷,除非公證,而如前所述,該贈與證明,也沒有當事人(內人之外公)的簽章,更無土地契約、委託書,更無公證人(幾個親友算嗎?),照理說應該無效力不是嗎?
---------------------------------------------
ck_max您好:
對於您所描述贈與土地的細節,法院因已判決,建議您可以攜帶判決等相關資料,至本會進行法律諮詢,看是否有上訴空間。但提醒您因上訴有上訴期間,民事案件依民事訴訟法第440條之規定,必需自判決送達後二十天內為之,而且是將上訴狀送到法院,這點請您和家人務必注意。
您可直接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6632-8282選擇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並詢問分會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諮詢,本專線為預約專線)。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您也可以在本會網站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tw/index.php
我妹在今年1月被詐騙集團匯款詐騙,有報案,今天收到地方法院檢查署檢查官移送併案意旨書,內容為對被告詐欺案件起訴併案處理,請問是否表示被告已被起訴,我們是否需要再提民事告訴才能將錢要回來,還是只要等候法院判決,煩請您撥冗回答,謝謝^^
我妹在今年1月被詐騙集團匯款詐騙,有報案,今天收到地方法院檢查署檢查官移送併案意旨書,內容為對被告詐欺案件起訴併案處理,請問是否表示被告已被起訴,我們是否需要再提民事告訴才能將錢要回來,還是只要等候法院判決,煩請您撥冗回答,謝謝^^
---------------------------------------------
TINA您好:
依據您所描述,既然檢察官通知已起訴,應該就是起訴了,您可以法院一審審理中,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加害人賠償。若您有進一步的問題,您可以直接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6632-8282,選擇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法律諮詢,或者您也可以至法務部的網站查詢全國免費提供法律諮詢的地點,網站如下: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23538
我剛於台北林口地區買了中古屋,目前正於房屋點交時,即發現房屋有重大漏水瑕疵,此瑕疵為屋主刻意隱瞞,於簽約當時回答房屋無滲漏水且於買賣契約內亦勾選物件無滲漏水情況,小弟現在欲取消此買賣契約,請問是否能取消?另因此購屋已進行至最後一步驟,故仲介服務費及代書費皆已付出且房屋已完成過戶,這些費用是否可向屋主索賠?另因此瑕疵狀況而解除房屋買賣交易,是否可向屋主要求相關金額賠償?
謝謝您的閱讀與回覆~
---------------------------------------------
智凱您好:
依據您所述的情形,您似乎尚未完成房屋之買賣,建議您先停止所有的簽訂契約程序,並主張解除契約,至於後續應如何處理,建議您親自詢問律師並攜帶之前簽訂的所有文件與律師面談。您可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6632-8282,選擇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法律諮詢,或者您也可以至法務部的網站查詢全國免費提供法律諮詢的地點,網站如下: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23538
問題1:我未軋票還有效嗎?
問題2:99年5月22ㄖ滿2年還可以告他詐欺罪與誣告罪嗎?急
---------------------------------------------
許小姐您好:
有關您詢問的問題,說明如下:
一、 我未軋票還有效嗎?您所指應是支票是否可以兌現?因您男友已經謊報遺失,建議您暫時不要去軋票。
二、 另通常債權債務關係,較難被認定是詐欺,您可以提起訴訟或先聲請支付命令,要求他償還債務,並以借據當成證據。
三、 而有關他謊報支票遺失一事,您是因您的男友告知而知悉?此部份建議您與律師面談較詳細的細節後由律師給您建議。
若您有進一步的問題,您可以直接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6632-8282,選擇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法律諮詢,或者您也可以至法務部的網站查詢全國免費提供法律諮詢的地點,網站如下: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23538
因為個人之前待的公司倒了,然後公司還欠我十幾萬的薪資,所以變成我付不出房租來.而且客戶找不到老板就告員工,從去年一直被警局或法院調,個人也一直沒辦法有錢去付民間的律師費用(因為有請律師).每個月我就在房租和律師費用一直打轉.就大病一場.所以我完全沒辦法再去找正式的工作.我是有誠意要還錢但房東說要去告我,請問告的成嗎?
我現在已經搬走了,也盡自己的能力去還錢.但工作不穏定沒辦法每個月還錢,請問若房東去法院告我,告的成嗎?
---------------------------------------------
暱名您好:
就您所詢問的房租問題,雖您後來沒有與房東繼續簽約,但仍有居住事實,仍須支付房租給屋主,建議您與屋主溝通,分期償還房租。
另依據您所述,您似乎為無資力者,建議您可以尋求本會的扶助,若您的資力與案情通過本會的審查,本會可指派免費的律師給您。
若您有進一步的問題,您可以直接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6632-8282,選擇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法律諮詢,或者您也可以至法務部的網站查詢全國免費提供法律諮詢的地點,網站如下: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23538
我與男友交往約10年,同居近9年,剛分手快2個月,是男方提出分手的,理由是不愛我了,也不想再跟我一同共同生活,並說他覺得他不適合2個人的生活,所以決定出走,這10年間,從想結婚到最後的不婚,雙方的家長也一再的摧婚,所以去年他允諾我的家人,今年會結婚,但他卻無預警的突然提出分手,讓我非常錯鍔,協議分手時,曾問他是否因愛上了別人,才與我分手,他堅稱說沒有,但在還未正式分手時,他卻帶另一女子在外過夜,並與這女子在近期要結婚,明明才說不適合2個人的生活,明明才否認未有第3者,但都一一兌現了,有朋友推薦我提告,真的可以嗎?我們又沒有婚約在,若真的要提告?該怎麼處理呢?又該向他索取什麼呢?請教您了!
---------------------------------------------
新娘不是我您好:
依您所述您們雙方似乎沒有任何婚約,所以不清楚您的朋友建議您提告的依據為何?或者您和您的男友有其他問題存在?在這個留言並不清楚。若您有進一步的問題,您可以直接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6632-8282,選擇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法律諮詢,或者您也可以至法務部的網站查詢全國免費提供法律諮詢的地點,網站如下: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23538
有些事很請教您,
我媽媽在一家公司待了差不多十五、六年了,
是可以退休的年紀,而公司也一直逼我媽退休,
我也希望我媽辦退休,那家公司的待遇不好,
對我媽也很不好,
可是公司又不給退休金,說我媽害公司有一些損失等,
所以可以不用付退休金,
是這樣的嗎?
我們這樣可以提告那家公司嗎?
---------------------------------------------
張小玉您好,
依照勞動基準法的規定,原則上勞工退休時,雇主應發給勞工退休金,但針對您所詢問的問題,由於需要了解更多具體的事實,才能提供您正確的答覆,建議您先請您母親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法律諮詢服務後,再至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您母親法律諮詢服務:
1. 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 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如您母親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您也可以至法務部的網站查詢全國免費提供法律諮詢的地點,網址如下: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23538
我的小弟現在30歲,結婚生了一個女兒後就離婚,從此對小孩不聞不問,現在小孩六歲,都交由阿公照顧,由於家中經濟愈來愈不好,使阿公不得以要工作賺錢,但是小孩沒人照顧,而家中還有貸款及房租生活費,阿公微薄的薪水無法再支付請人照顧小孩,所以我想請問可以強制請小孩的父母親支付教養費嗎?如此阿公外出上班時才可請人照顧小孩,下班回來再照顧小孩。小孩出生後,他的父母不聞不問,一分一毫也未支付小孩的費用,但是他們卻可以穿的很時尚,過的很奢華的生活,阿公卻要省吃儉用,幫他們養小孩,生活的很辛苦,所以才會想要可不可以強制執行,而我是阿公的女兒,我自己有3個小孩,幫阿公的有限,所以幫幫我我現在可以怎麼做?
---------------------------------------------
小蓁您好,
民法規定父母有扶養未成年子女的義務,且不因離婚而受影響。
至於如何請求小孩的父母負擔扶養義務,請您先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法律諮詢服務後,再陪同您父親至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tw/index.php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您父親法律諮詢服務:
1. 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 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您也可以至法務部的網站查詢全國免費提供法律諮詢的地點,網址如下: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23538
有些事很請教您,
我媽媽在一家公司待了差不多十五、六年了,
是可以退休的年紀,而公司也一直逼我媽退休,
我也希望我媽辦退休,那家公司的待遇不好,
對我媽也很不好,
可是公司又不給退休金,說我媽害公司有一些損失等,
所以可以不用付退休金,
是這樣的嗎?
我們這樣可以提告那家公司嗎?
---------------------------------------------
張小玉您好:
首先您的母親當初在勞退新舊制變動時,是採取舊制或新制的勞退制度,若為新制,則無庸擔心,因退休金是存在您母親個人的帳戶中,若當初採的是舊制,雇主惡意不給予退休金,則建議您可以向雇主提起訴訟,本會有勞委會專案,處理勞工之法律問題,您可以直接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6632-8282,選擇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
婚前我買了一間房子,貸款保人是我姐姐,婚後因生意上被人倒債,以至房屋被法拍
銀行將我債務轉給資產管理公司~
債權人即資產管理公司,因查到我先生前年買了房子,即是目前所居住地方
於是像法院申請夫妻分別財產制,我想目的是想代位行使剩餘財產分配
已經上過法庭言詞辯論~我和先生當然不同意,現在就待法官裁判
我想分別財產成立的機會大吧~可是又很矛盾因為那是婚前的債務!
因為之前生意失敗房子被拍賣,也欠了一堆債務
這幾年,先生一直幫忙還債,也沒什麼積蓄,目前房子買不到2年,貸款8成
房子頭期款是我跟姐姐借的~另外先生有信貸將近80萬
我因為要帶孩子,也沒工作,名下無任何存款財產
擔心的是,先生名下的房子,到時候會被債權人強制拍賣
我想先生會很火大吧~因為實在是.....
想請問~我該如何舉證~待要上訴的時候 ,能不讓我的債權人行使代位剩餘財產分配
目前我先生也沒什麼存款,有的也只是貸款就是負債,如果債權人硬要拍賣,那不就又要背拍賣後不足的差額
以上我的問題
煩請板主回覆~
謝謝~
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
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下列財產不
在此限:
一、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
二、慰撫金。
依前項規定,平均分配顯失公平者,法院得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
我想以後面~ 平均分配顯失公平者,法院得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
針對我先生幫我還的債務做舉證,應該ok吧~
---------------------------------------------
彭太太您好,
針對您所詢問的問題,由於需要了解更多具體的事實,才能提供您正確的答覆,請您先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法律諮詢服務後,攜帶相關文件至離您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進行法律諮詢。本會律師與您面談時,會詢問您的債務狀況並給予您較完整的建議:
1. 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 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http://59.120.201.217/。
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或是您也可以撥打各地方法院消費者債務清理訴訟輔導專線(http://www.judicial.gov.tw/work/work13/work13-1.asp),各地方法院亦將提供您建議。
---------------------------------------------
呂太太您好,
如果您的小嬸沒有經過您的同意,就偽造您的申請書、委任書等文件申請您的戶籍謄本,可能涉嫌偽造文書。但因需要了解更多具體的事實,才能提供您正確的答覆,請您先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法律諮詢服務後,再攜帶相關文件至離您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您法律諮詢服務:
1. 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 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您也可以至法務部的網站查詢全國免費提供法律諮詢的地點,網址如下: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23538
離婚後,我便寫函到商業局表明要放棄股東身份
但商業局回函表示由於資本額太小,不需要向他們表示,直接向公司說即可
(但當時公司已呈現半無人狀態,也沒再跟前妻聯絡)
日前接到國稅局向法定清算人要求補稅的公文(股東一共有三位)
我目前要養小孩,實在不想再去付這一筆額外的開銷
請問要用什麼方式去跟國稅局說明呢?還是一定要付這筆?
請大大幫幫忙,謝謝.
---------------------------------------------
張小姐您好,
依公司法規定,公司解散時,應辦理清算,並由股東擔任清算人,為公司了結現務、收取債權及清償債務等等。因需要了解更多具體的事實,才能提供您正確的答覆,請您先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法律諮詢服務後,再攜帶相關文件至離您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您法律諮詢服務: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
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您也可以至法務部的網站查詢全國免費提供法律諮詢的地點,網址如下:
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23538
---------------------------------------------
張小姐您好,
因需要了解更多具體的事實,才能提供您正確的答覆,請您先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法律諮詢服務後,再攜帶相關文件至離您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您法律諮詢服務: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
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您也可以至法務部的網站查詢全國免費提供法律諮詢的地點,網址如下:
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23538
我弟弟是職業軍人,在98年12月底,因誤信報紙刊登的貸款廣告,將身份証影本及多張提款卡交於對方,並因聽從對方所言依指示匯了2萬6千元給他們所提供的人頭帳戶內,當然這是一場騙局..加上因為我弟把自己的証件及提款卡交給對方,所以我弟自己也對方拿來當成人頭戶,在察覺被騙之後就立即去警局報案,後來,我弟要向正規的銀行申請代款時,才發現已經是人頭警示戶了(因有人也被騙並且報警),後來,我們有收到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書,已經有捉到詐騙的主嫌並提起公訴,起訴書有44頁,裡面有一堆被詐騙的受害者,我弟也是其中之一,想請介一下,像我弟這種情形算是單純的被害人呢?還是共犯呢??
因為我弟既是受害人又是人頭戶(非自願去賣帳號的),不知道像這種情形是不是需要聘請律師來協助打官司呢??費用如何算呢??
還是只需要寫狀紙就可以了呢??
是否需要出庭呢??因我弟目前是現役軍人的身份,他在外島當兵回來的時間不一定,怕若要出庭時無法請假回台(因我弟不敢讓軍隊知道這件事,怕會被軍方逼退伍),是否可以跟法院請假呢??
不好意思問題有點多,我們之前有去律師樓問過,他一開價就要8萬元,而扶法要排三個月左右實在是緩不濟急,但我弟會被騙就是因為家裡沒錢又急著用錢,所以他才會相信報紙上那些小廣告的話..
麻煩你幫我解答一下了,謝謝你,辛苦了!!!
---------------------------------------------
如你好,
依您所述之事實,如果您弟弟之前沒有收到任何檢察官的傳票,而起訴書中也並非將您弟弟列為被告,僅列為被害人,則您弟弟應僅為被害人,並非共犯,但實際情形仍需要了解更多具體的事實,才能提供您正確的答覆,建議您弟弟先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法律諮詢服務後,再攜帶相關文件至離您弟弟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您弟弟法律諮詢服務: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如您弟弟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您弟弟也可以至法務部的網站查詢全國免費提供法律諮詢的地點,網址如下:
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23538
故事的起因是,我被電話騷擾,已經長達一年的時間,內容大多是:生小孩會流產或是生了小孩會沒有手沒有屁股,或是狐狸精、妖精,都是一些難聽的字眼辱罵!
簡訊的某幾則內容如下:
1.被男人玩掉了五十次,有可能懷孕了五十次,一次 不承認,十次你就要擔看以後你能不能生出來,搞不好生出來小孩沒有屁股或者沒有手,還是跟你一樣歪嘴巴,不要跟男人搞也會懷孕,不相信那等等看!
2.妖精x(最後一個字是我的字),被幾個流氓搞了怎麼肚子不大,又去婦產科拿掉,不要再去拿掉像妳這種人怎麼可能會生孩子,就算生的出來也不正常!
3.死
4.畜生不如
簡訊幾則大概是如此,內容都跟懷孕會流產有關係,內容有一封有寫到我的名字。
請問這樣有足夠的證據可以告他嗎?
我已經去警局報案了,可是警方都說對方傳的這些難聽字眼都不足以有任何罪可以告他,因為不是散播,只是傳簡訊到我手機裡,也不算公然汙辱、毀謗、性騷擾....警方說這些都不算!
而且對方傳的簡訊也沒有說:我就是要你死 ,要殺你...等等之類的白話語…所以警方說沒有辦法定他的罪!
我已經忍受了一年多了,我完全沒有回應對方 ,對方還是很囂張很猖狂的一直傳辱罵且不實的字眼,而且簡訊也有指名是我。
我已經被這些簡訊影響到我精神都不濟,也造成很大的心理壓力.....
請問有什麼法條可以告她呢?
是要告刑事還是民事呢?
謝謝。
---------------------------------------------
廖小姐您好,
依您所述之事實,對方的行為的確可能不構成恐嚇危害安全、公然侮辱或誹謗,而無刑事責任,但您可循民事救濟途徑聲請假處分,禁止對方再以此方式騷擾您。再者因您精神上受有損害,亦可循民事訴訟程序請求對方賠償您相當之金額。但因需要了解更多具體的事實,才能提供您正確的答覆,建議您先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法律諮詢服務後,再攜帶相關文件至離您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
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您法律諮詢服務: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您也可以至法務部的網站查詢全國免費提供法律諮詢的地點,網址如下: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23538
我哥哥上個月過世, 家裡剩下爸爸、我、我先生. 我哥哥未婚. 遺產繼承權包括爸爸、我. 請問我先生有遺產繼承權嗎?
煩請您解答, 謝謝您!
Amy
依民法第1138條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二、父母。三、兄弟姊妹。四、祖父母。」同法第1139條規定:「前條所定第一順位之繼承人,以親等近者為先。」
---------------------------------------------
Amy您好,
依民法第1138條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二、父母。三、兄弟姊妹。四、祖父母。」因您哥哥並無配偶或子女,故遺產繼承人為其父母,亦即您父親。至於您及您先生均非遺產繼承人。
如您仍有疑問,請您先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法律諮詢服務後,再攜帶相關文件至離您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您法律諮詢服務: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您也可以至法務部的網站查詢全國免費提供法律諮詢的地點,網址如下: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23538
我有地上權問題請教,
土地所有權-C君(原地土抵稅交贈給政府),地上權為A君所有(向原始設定人第二代購買),地上物為B君(向原始設定人所購買)
A君地上權範圍不及土地所有面積,B君地上物買賣在A君之前
C君曾經地上權使用年限和索取租金打官司敗訴
A君也跟B君要求租金及拆屋還地打官司也敗訴
B君願意交租給C君(以前都有繳租給地主直到捐出給政府),但A君關係而無法履行
現在地上權第 833-1 條和第 835-1 條已經修改,
C君有意再提訴訟,請問站在B君立場應該如因應??
謝謝
---------------------------------------------
張先生您好,
因您所詢問之問題較複雜,為提供您正確的答覆,需了解具體之事實,建議您先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法律諮詢服務後,再攜帶相關文件至離您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您法律諮詢服務: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您也可以至法務部的網站查詢全國免費提供法律諮詢的地點,網址如下: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23538
---------------------------------------------
不懂法律的媽媽您好,
依政府資訊公開法之規定,原則上民眾得填具申請書,向政府機關申請提供政府資訊。具體申請程序請洽欲申請之政府機關。但經依法核定為國家機密、政府機關內部單位之擬稿、公開或提供有侵害個人隱私等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定限制公開之政府資訊,政府機關可不提供予民眾。
如您仍有疑問,請您先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法律諮詢服務後,再攜帶相關文件至離您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您法律諮詢服務: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您也可以至法務部的網站查詢全國免費提供法律諮詢的地點,網址如下: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23538
想請問一個法律問題.
如果今天拿某天的新聞去影印(有關於男生騙婚的,上面有男方的照片跟姓名),然後發送到他們家附近的住家信箱,這樣是否會構成犯罪?
謝謝.
---------------------------------------------
陳小姐您好,
因為需要了解具體的事實,才能提供您正確的答覆,建議您先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法律諮詢服務後,再攜帶相關文件至離您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您法律諮詢服務: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您也可以至法務部的網站查詢全國免費提供法律諮詢的地點,網址如下: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23538
我們跟隔壁一戶分別是買地2手跟3手 完全不知道有侵佔到別人土地 前屋主也沒告知我門 他出庭也說他不知道有侵占到別人土地 法官是希望我門和解 但是對方地主律師開出1坪30萬的價錢 高過市價3倍價格 市價10萬 法官說價錢的方面 你們自己去說 但是對方地主根本就不想跟我們談 法官說在6月9號妳們來開庭的時候就要說要不要買 不買就要判決拆了 我們要買 只是1坪30萬 買不下手 希望能把價錢談的合理一點
我們的生活並不是那麼好過 拜託請幫幫
被告拆屋還地第一審輸的話 如要上訴一定要先拆屋才可以在上訴嗎???
---------------------------------------------
黃小姐您好,
原則上第一審判決如敗訴,只要您提起上訴,則判決未確定,對方尚不能要求立即拆屋還地。另關於本案應如何處理,仍須了解更多具體的事實,才能提供您正確的答覆,建議您先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法律諮詢服務後,再攜帶相關文件至離您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您法律諮詢服務: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您也可以至法務部的網站查詢全國免費提供法律諮詢的地點,網址如下: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23538
我於二個月前經友人介紹向某投顧公司購買了二張TDR股票(簽的契約是委託操作合約書),但是友人表明一個月後會上市可是至今該TDR尚未上市且該公司在營利事業登記上是解散,想請教是否這二張股票已無效力,而繳交的股票費用也無法向該公司要回嗎??而經手的友人在法律上是否有問題呢?
---------------------------------------------
不慎了解的人您好,
因您所詢問的問題較複雜,須了解更多具體的事實才能給您最正確的答覆,請您先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法律諮詢服務後,再攜帶相關文件至離您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您法律諮詢服務: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您也可以至法務部的網站查詢全國免費提供法律諮詢的地點,網址如下: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23538
---------------------------------------------
李淑芳你好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規定之更生或清算程序是適用於五年內未從事營業活動,或從事營業額平均每月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小規模營業活動之自然人。為協助您確認您是否適用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或是有無其他解決方式,建議您先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法律諮詢服務後,攜帶相關文件至離您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進行法律諮詢。本會律師與您面談時,會詢問您的債務狀況並給予您較完整的建議: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http://59.120.201.217/。
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或是您也可以撥打各地方法院消費者債務清理訴訟輔導專線(http://www.judicial.gov.tw/work/work13/work13-1.asp),各地方法院亦將提供您建議。
鄰居四處向他人說我是瘋子,請問這樣的行為是否觸法,本人能否提告? 煩請回覆,謝謝
---------------------------------------------
阿義您好,
您鄰居的行為可能已涉及公然侮辱,建議您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法律諮詢服務後,再攜帶相關文件至離您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您法律諮詢服務: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您也可以至法務部的網站查詢全國免費提供法律諮詢的地點,網址如下: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23538
我想請問一下,四年前朋友因為遺失皮夾證件而被詐騙集團當成人頭,一整年開庭之後,法院就再也沒有任何消息,可是帳戶整整四年都不能再用一直被凍結,打電話給法院也只都說還有很多人排隊要我們慢慢等,我想請問兩件事情。
一個是之前詢問過另一名律師,他給建議是用名下的不動產去當做抵押換戶頭內的動產,至少能暫時有錢可以過生活。
二是已經過了四年,如果真的等到五年後,警示帳戶的效力是真的會自動失效嗎?還是得法院不知道多久的通知。
還有一件事情,那個法扶會的律師只有對於負債的人可以免費或是事後再付款嗎?
那我們不是沒錢只是帳戶被凍結的要是需要律師的幫忙,可以在事情解決之後再付款嗎?
謝謝
---------------------------------------------
您好,
因您所述案情較為複雜,為提供您朋友較正確的答覆,建議您請您朋友先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法律諮詢服務後,再攜帶相關文件至離您朋友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其法律諮詢服務: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另本會係對每月可處分之收入及資產低於一定標準之無資力者提供法律扶助,而您朋友的帳戶如被凍結,則該帳戶之存款屬於訟爭中且不能處分之財產,不計入可處分資產之計算中。惟您朋友是否符合得向本會申請法律扶助之資格,仍須視您朋友實際之收入及資產而定,建議您請您朋友至本會進行法律諮詢時,一併向本會洽詢。
小弟在90~92年期間友人數次向我借款 先後約20萬元 原本約定每月固定償還數千元 但至今為止為未償還任何金額; 近年要追討 他都藉故或避不見面 讓我覺得無法可忍;當初因為信任對方 所以當時都沒有讓他填寫任何借據 如今我想詢求法律途徑要求他還款 不知我該如何處理~ 對方有固定工作 因此我希望能要求每月固定從他的薪資扣款來分期還我 請問我需要怎麼做呢~~
---------------------------------------------
Jack您好,
因當初您並未請您朋友簽立借據,因此可能需要提出其他客觀證明文件,來證明您朋友確有向您借款。待取得確定之終局判決或支付命令確定證明、和解或調解筆錄等執行名義後,始得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您朋友之薪資。至於可以提出那些客觀證明文件來佐證,須依您的實際情況而定,建議您先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法律諮詢服務後,再攜帶相關文件至離您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您法律諮詢服務: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您也可以至法務部的網站查詢全國免費提供法律諮詢的地點,網址如下: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23538
我想請問
從小父母離婚我們跟著母親
我的父親因案入監服刑
服刑2年多時獄方告知肝癌末期
今年4/28通知我們5/1號就過世
因為不懂 當出獄方只跟我們說要減清我們的付擔要我們
簽保外救醫..他們人就走了..留給我們醫藥費跟辦後事...
我生氣的是
因為跟我父親真的很不熟當出也沒跟我們說辦這個就是把責任歸給我們.
這樣是對的嗎...
因為家中經濟真的不好…
父親本來有勞保但服刑這兩年沒繳..是不是領不到他的勞保死亡補助
他的年資只有10年…
---------------------------------------------
KT您好
因為您詢問的法律問題較複雜,為了提供您較正確的答覆,需要了解更多、更具體的事實,建議您先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法律諮詢服務後,再攜帶相關文件至離您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您法律諮詢服務: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您也可以至法務部的網站查詢全國免費提供法律諮詢的地點,網址如下: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23538
---------------------------------------------
Anne您好,
原則上您朋友的案例應該只是當初離婚時,法院將親權(監護權)判給父親行使,而此時母親對未成年子女之親權只是暫時停止而已,父親一旦過世,母親對未成年子女的親權即恢復行使,無待父親以遺囑指定。但為提供您朋友最正確的答覆,需要了解更詳細、具體的事實。建議您先請您朋友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法律諮詢服務後,再攜帶相關文件至離您朋友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您朋友法律諮詢服務: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如您朋友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您朋友也可以至法務部的網站查詢全國免費提供法律諮詢的地點,網址如下: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23538
我想要請他還錢,但是他每次說會還錢,這樣拖到二年多,讓我覺得好像被他利用,有次我請朋友幫打電話給他,他接後說我只要給他我的銀行帳號,
就會立即還錢,結果也沒還錢,我傳簡訊很多次都沒回覆,因為我是不能聽不能說的人,沒法打電話,朋友建議我可寄存證書函給他,可是我不知道
他的地址,每次請人打電話給他,他總會不接或是說不在,使我不知道怎麼拿回來,雖然錢不多,但是錢是在我省吃儉用存下來,在他需要的時候,我就
提錢給他用,沒想到他這樣對待我,請問我該怎麼做才可拿回我的錢呢??目前只有存摺上有紀錄我匯給他和我手機中他傳簡訊借錢....
---------------------------------------------
小小您好,
因當初您並未請您朋友簽立借據,因此可能需要提出其他客觀證明文件,來證明您朋友確有向您借款。至於可以提出那些客觀證明文件來佐證,須依您的實際情況而定,建議您先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法律諮詢服務後,再攜帶相關文件至離您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您法律諮詢服務: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您也可以至法務部的網站查詢全國免費提供法律諮詢的地點,網址如下: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23538
我與前夫離婚後快半年前夫才來探視小孩,而前夫第一次來探視小孩就光明正大的對我錄音拍攝,故意挖陷阱讓我跳,鬧完之後他就離去,第二次來要探視小孩前夫又在探視地點故意讓監視器拍攝到他有出現之後,前夫馬上就離去就說我故意不到,後來我就收到法院的強制執行命令了,雖然我有依規定把小孩帶到法定地點給前夫行使探視權,但前夫每次來探視看到小孩並未主動上前與小孩互動,甚至完全沒有要抱小孩的意願.且每次來都由前夫的家人,非探視權人叫我把小孩交付出來給他們,前夫則都站在一旁,像是在看戲一樣,而我如果不把小孩交付給非探視權人的話,前夫就故意說我不讓他把小孩帶走,他就又跟他的家人吵著要先行離去,又嗆說要寄法律信函來,我又不懂法律所以又莫名被前夫陷害要被法院強制執行,前夫的父親要我把小孩交付出來時又對我大聲辱罵,請問我該如何處理?
前夫因對我有家暴,對小孩又惡意遺棄,又加上前夫有酗酒行為,喝酒後行為會失控,我是在法院調解離婚的,我該如何行使前夫對小孩的親權停止呢?因為不懂法律已經造成我太多權利喪失了,希望可以藉由此機構獲得相關資訊的幫助,感謝!
---------------------------------------------
Erin您好,
如果您前夫探視小孩時,會對小孩有不利的影響,您可以依民法第1055條第5項的規定,請求法院變更他探視小孩的方式。您如果需要進一步的法律諮詢服務,請您先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法律諮詢服務後,再攜帶相關文件至離您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您法律諮詢服務: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您也可以至法務部的網站查詢全國免費提供法律諮詢的地點,網址如下: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23538
---------------------------------------------
Mei您好,
就您遭到誹謗、恐嚇一事,只要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原則上仍會受理您的申請。建議您先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法律諮詢服務後,再攜帶相關文件至離您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您法律諮詢服務: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您也可以至法務部的網站查詢全國免費提供法律諮詢的地點,網址如下: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23538
我在2個月前聽信* * 整型診所誇大不實廣告,告知接受抽脂手術後能達到
如何如何完美,在花了大筆金錢及承受手術痛若之後,目前並未呈現診所當初所承諾的效果。無助的我深有被騙的感覺,請問我應該怎麼辦?
Debby
---------------------------------------------
Debby您好,
就您所詢的問題,必須要了解當初整型診所給了您什麼樣的保證,以及手術之後所呈現的效果,才能提供您正確的答覆。建議您先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法律諮詢服務後,再攜帶相關文件至離您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您法律諮詢服務: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您也可以至法務部的網站查詢全國免費提供法律諮詢的地點,網址如下: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23538
想請教您關於銀行強制執行扣款的問題!
媽媽在前一份工作時接到銀行強制執行扣款的裁決書,因積欠銀行五萬元是事實,也接受強制扣薪,但銀行後來表示需加上利息所以總額需扣滿六萬多元才得以執行完畢.不料,在我們以為已經繳清款項之後,銀行又表示須繳八萬多元才算還清,媽媽一共被強制扣款八萬多元,但現在媽媽剛到新的工作任職不久,又接到同一銀行要求執行強制扣款,這實在令人無法理解與認同,請問這該如何處理呢?
麻煩您!謝謝!
---------------------------------------------
Sophie您好,
因為需要了解您母親的債務狀況,才能提供您正確的答覆。建議您請您母親先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法律諮詢服務後,攜帶相關文件至離您母親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進行法律諮詢。本會律師與您母親面談時,會詢問她的債務狀況並給予較完整的建議: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http://59.120.201.217/
如您母親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或是您母親也可以撥打各地方法院消費者債務清理訴訟輔導專線(http://www.judicial.gov.tw/work/work13/work13-1.asp),各地方法院亦將提供您母親建議。
想請教您關於銀行強制執行扣款的問題!我已經法院判決扣薪1/3,已經1年多了但是99年6月起公司薪水撥款更換台新銀行剛好是我最大債權公司,我以為已經協商被扣薪1/3,應該沒問題,但是去提款時才發現除了1/3的扣款外,其他餘額也被台新銀行全扣光只剩1元,想請教我該如何處理~~我還要生活該怎麼辦???請賜教~謝謝
---------------------------------------------
叮噹您好,
法律有規定債務人對於第三人之債權,係維持債務人及其共同生活之親屬生活所必需者,不得為強制執行。因此原則上扣薪應該只會扣三分之ㄧ,而留三分之二供您維持您及共同生活之親屬之生活,但是仍須了解您的實際債務狀況,才能提供您正確的答覆。建議您先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法律諮詢服務後,攜帶相關文件至離您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進行法律諮詢。本會律師與您面談時,會詢問您的債務狀況並給予較完整的建議: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http://59.120.201.217/
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或是您也可以撥打各地方法院消費者債務清理訴訟輔導專線(http://www.judicial.gov.tw/work/work13/work13-1.asp),各地方法院亦將提供您建議。
---------------------------------------------
羅雅惠您好,
您可能需因您的行為負擔刑事責任及民事責任。刑事責任是指您被提出毀損罪告訴的部分;民事責任是指您需賠償車子烤漆的部分。原則上刑事責任跟民事責任是分開的,但是如果您跟對方就民事賠償部分達成和解,刑事部分檢察官跟法官可能會酌情處以緩起訴或緩刑。您如收到傳票,最好詳閱傳票上記載的事項並配合到場。如您需要進一步的建議,請您先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法律諮詢服務後,再攜帶相關文件至離您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您法律諮詢服務: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您也可以至法務部的網站查詢全國免費提供法律諮詢的地點,網址如下: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23538
我的客戶給我一張支票跳票了,支票是他名下登記的,第一時間他建議他名下的不動產要讓我設定,然後他再賣掉房子還錢,可是事隔1年房屋一直無法順利成交,所以也就無法還錢,請問我該怎麼辦呢?已經設定了他人的財產還可以另提告,或強迫還款嗎?懇請賜教感激不盡!!
---------------------------------------------
毛錦琇您好,
依您所述,應該是您客戶已於他的不動產上設定抵押權予您,以擔保您對他的債權。如果您的客戶未於約定的時間內還款,您可聲請法院拍賣該不動產,就其賣得的價金而受清償。如您需要進一步的建議,請您先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法律諮詢服務後,再攜帶相關文件至離您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您法律諮詢服務: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您也可以至法務部的網站查詢全國免費提供法律諮詢的地點,網址如下: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23538
---------------------------------------------
Jack您好,
就您所詢的問題,因各律師的收費標準不一,而且必須視您案情的複雜度而定,所以恕無法提供您一個明確的答覆。建議您先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法律諮詢服務後,再攜帶相關文件至離您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您法律諮詢服務: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您也可以至法務部的網站查詢全國免費提供法律諮詢的地點,網址如下: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23538
有一問題請教
近日收到一位棋友來信, 內容辱罵本人是死白癡與狗. 是否可以對對方採取法律行動, 我不明白只是下個棋, 有什麼好生氣到可以寫信罵人.
看了一下他的基本資料, 還是個高材生. 所以想了解一下, 對於這種人法律是否沒有任何規範. 因為我網路上說,只要他不是公開罵你, 或是散佈訊息, 都無法對他有任何法律行動??
不好意思, 這種小事還要麻煩您.
謝謝
---------------------------------------------
莫名的棋友您好,
因為對方不是”公然”侮辱您,所以他的行為應該沒有構成刑法所規定的”公然侮辱罪”。但是即使刑法不予以處罰,您可能還是可以主張您因為精神上受到被侮辱的痛苦,而依民事訴訟途徑請求對方賠償您精神上所受的損害。如您需要進一步的建議,請您先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法律諮詢服務後,再攜帶相關文件至離您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您法律諮詢服務: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您也可以至法務部的網站查詢全國免費提供法律諮詢的地點,網址如下: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23538
我有件繼承篇問題請教。
最近我的姑婆去世,她留下了一筆負債,她的子女直接辦了拋棄繼承,因為第二順位繼承人已經去世,所以直接轉移到第三順位繼承人。
但是,我的外公在去年去世了,我母親他們擔心有代位繼承的問題,但是我翻了民法,代位繼承上寫的是「第一順位繼承人比被繼承人早去世才會由卑親屬繼承」,但是又不是很確定。
所以我想請問,如果以這種情形來看,我母親他們會受牽連嗎?
麻煩您了,謝謝!!
---------------------------------------------
originality您好,
民法上關於代位繼承的規定僅適用於第一順位之繼承人,亦即子女、孫子女等直系血親卑親屬。因此您母親應該不會繼承到您姑婆的遺產。如您需要進一步的建議,請您先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法律諮詢服務後,再攜帶相關文件至離您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您法律諮詢服務: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您也可以至法務部的網站查詢全國免費提供法律諮詢的地點,網址如下: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23538
公司動產會被查封嗎列如汽車是公司的名子
房子是妻子的可是戶長是債務人對房子有影響嗎
---------------------------------------------
阿美您好,
因為公司與公司負責人的財產是獨立分開的,所以除非有保證等其他法律關係,不然公司無須對公司負責人的債務負責。至於夫妻是否須對對方的債務付清償之責,仍須依其所選擇的財產制是法定財產制、共同財產制或分別財產制而決定之。建議您先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法律諮詢服務後,再攜帶相關文件至離您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您法律諮詢服務: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您也可以至法務部的網站查詢全國免費提供法律諮詢的地點,網址如下: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23538
---------------------------------------------
張美玲您好,
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11條之規定,因汽車交通事故死亡者,其父母為第一順位得向保險人請求保險給付之人。您的侄子雖然不是您姐夫親生的,但依民法第1063條,妻之受胎,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推定其所生子女為婚生子女。除非夫妻之一方於知悉該子女非為婚生子女之時起二年內提起否認之訴,證明子女非為婚生子女。因此法律仍推定您姐夫為您姪子的父親,為第一順位得向保險人請求保險給付之人。如果您姊姊需要進一步的法律諮詢,請她先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法律諮詢服務後,再攜帶相關文件至離她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她法律諮詢服務: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如您姊姊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您姊姊也可以至法務部的網站查詢全國免費提供法律諮詢的地點,網址如下: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23538
目前有一個偽造文書的案子因為被告都沒出面,因此都還沒結案~也還沒接到判決書
1.是否被告一直找不到就無法結案呢?
2.還是被告如果在一個時效性沒出現就可以直接判他罪
呢?
---------------------------------------------
被騙ㄉ笨蛋 您好,
被告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得拘提之。逃亡或藏匿者,得通緝之。原則上審判期日,被告不到庭者,不得審判。但法院認為應科拘役、罰金或應諭知免刑或無罪之案件,被告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庭者,得不待其陳述逕行判決。如您需要進一步的建議,請您先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法律諮詢服務後,再攜帶相關文件至離您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您法律諮詢服務: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您也可以至法務部的網站查詢全國免費提供法律諮詢的地點,網址如下: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23538
我想請問,家中父親不工作,好手好腳的,好吃懶做,幾乎常常對我奶奶罵三字經之類、把東西砸爛的,經常喝醉酒,以喝醉就發瘋,我們家已經快被他搞瘋了,我們家人都很怕哪天他把我們毒打一頓或著殺了都有可能。
我們家這種情況該怎麼辦
每天都過著提心吊膽的家人敬上
---------------------------------------------
大毛您好,
請您立即撥打113家庭暴力防治專線,內政部家庭暴力防治委員會會有專人立即提供您所有您所需的協助。如您需要進一步的建議,請您先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法律諮詢服務後,再攜帶相關文件至離您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您法律諮詢服務: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您也可以至法務部的網站查詢全國免費提供法律諮詢的地點,網址如下: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23538
本人於1月8日向國有財產局申購國有地,經審核及檢送立法院公告通過,於5月中旬向國有財產局詢問進度,其回覆已通過並已進入估價程序,於6月底再次詢問卻得到因縣府執行都市更新計畫,作業暫緩處分。向縣府人員請教,說是依內政部指示辦理。每個單位都說是依規定辦理,但我也是依規定申請且都已通過,等待五個多月,就差估價付款作業,相關人員雖認同但須規定辦理。一句"暫緩處分"就將人民依政府規定的作業及人力的付出就化為烏有。是否應解釋當下暫緩申請,已申請者如已獲立法院公告同意者可完成後續作業。這樣對人民依規定辦理作業應獲得該有的保障。而不是得到一句"運氣不好",如果是你,你能接受嗎?
最近詢問縣府人員,如果都更確認那還有機會申購嗎?答案是不行。結果更讓我心灰意冷,原本可以順利依規定申購國有地,卻在最後程序因都更計畫而暫緩,若都更通過,就更不可能購買了。
想請問貴單位,像這樣的狀況能申請行政救濟-訴願,來維護人民依規定辦理業務的權力嗎?煩請回覆,謝謝。
---------------------------------------------
您好,
因為需要了解更多事實與資訊,才能提供您正確的建議,請您先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法律諮詢服務後,再攜帶相關文件至離您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您法律諮詢服務: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您也可以至法務部的網站查詢全國免費提供法律諮詢的地點,網址如下: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23538
最近爺爺往生,爺爺膝下有A,B,C,D(4)男 E, F(2)女,
A早已往生, A 有 甲,乙,丙 3個子女, 丙 已婚育有 a, b 2子, 那 甲,乙,丙 不就屬於A 的代位繼承 A,可是甲,乙,丙對於爺爺生前的資產不清楚,若要辦限定繼承需要遺產清單及其他相關債務,基於甲,乙,丙 屬於孫子輩而且也不方便過問,所以想辦拋棄代位繼承.
1. 甲,乙,丙應同B,C,D,E,F同順位, 不知甲,乙,丙 是否可以不用同 B,C,D,E,F 一起辦理, 只要有告知函?
2. 是否需要 B,C,D,E,F 任何資料, 如: 戶籍謄本
3. 若 B,C,D,E,F 沒辦的話, 丙 的 a, b 2子可以同 丙 一起辦嗎?
麻煩您了,謝謝!!
---------------------------------------------
小B您好,
原則上只有甲、乙、丙代位A繼承爺爺的遺產,丙的子女a、b並非繼承人,無須辦理拋棄繼承。至於辦理拋棄繼承之方式,僅需欲拋棄繼承權者,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以書面通知因其拋棄而應為繼承之人後,檢具被繼承人之死亡證明書(或除戶戶籍謄本)、欲拋棄繼承權者之戶籍謄本、繼承系統表、印鑑證明、繼承權拋棄通知書收據等,具狀向法院聲明拋棄繼承權即可,無須與B、C、D、E、F一同辦理。如您需要進一步的建議,請您先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法律諮詢服務後,再攜帶相關文件至離您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您法律諮詢服務: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您也可以至法務部的網站查詢全國免費提供法律諮詢的地點,網址如下: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23538
有事求助貴單位,我非專業人士,請有力人士予以協助,指南引導,詳文如下:
1.訴請離婚要素為何?
2.請問律師有何方法?請幫忙協助此案成立?請明示!勝訴機率多大?
3.可能會遇到哪些民事問題?賠賞部份?還是不需任何賠賞問題?
提議如下:
一、父親與大陸阿姨兩人年齡相差二十歲幾,曾聽朋友提過,多數大陸妻嫁給老 榮民就是為
了賺錢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為目的,(滿65歲每月可領取3000元)
二、持續上班拼命顧著賺錢回大陸,(例:看護、家住附近小型工廠上班,)亦曾經被人檢舉
非法打工,遣返回大陸ㄧ年半載。
三、流逝歲月中,阿姨越來越超過,偶爾帶朋友來家裡打麻將,喝酒,對家父出言不馴,語
氣態度惡劣,經小姐姐及侄女展轉得知,在我父親耳根數落我,搬弄是非,攪的家人心
情受到極大影響,百般容忍念及夫親年邁以高,不於理會。
四、前年〈九十七〉四月初,父親近日來發覺上廁有血便異況,就前往於高雄榮民總醫院檢
查,經診段檢查報告,醫師 說父親是大腸癌二期,須動手術,另一方面父親已82歲又
有心臟病病史,開刀與否,醫師建議家屬自行決定。
五、當下大陸阿姨要回大陸辦理官方文件,申請台灣身分證前置作業吧!我與大姐及二姐商
量,告知大陸阿姨如果說父親動完手術可能會遇到的問題?會很辛苦!我們有盡到告知
的義務,讓阿姨曉得,要有心理準備。
六、在此同時,經家人共同結論,提出另外一個構思,因阿姨先前種種不良事蹟,及言行舉
止失當,提出叫阿姨辦理離婚,商討到叫阿姨回大陸,阿姨說:當初父親娶她時,對他
說:如果父親百年後往生了,要給阿姨ㄧ筆錢,父親私底下對我即姐姐們說過30萬給他
回去,討論過程中,阿姨向我父親開口要50萬元新台幣,也曾經說過要100萬,不想讓
父親難為,最後由我出面與阿姨商議,最後以新台幣35萬成案,叫阿姨回大陸,真是不
懷好心,獅子大開口,因隔日我需上班,請大姐帶當事人至公證事務所辦理相關事宜,
未料所及隔日全翻盤,就在前一晚我回台北後,父親又不忍讓阿姨回去,兩人哭哭啼啼,
說十多年有感情了,因為如此才延至今日難以收拾殘局!最後小姐姐曾有躁鬱症病史,
在高雄凱旋醫院治療有所成效,回到家定期回院觀察服用藥物,為了這件事(躁鬱症)
精神官能症再犯,至今仍在岡山(樂生)療養院。講到此心中憂悶,難以伸張。
七、院方醫師及家人商討決定,聽醫師的建議,用比較沒有風險攸關生命手術,進行最簡單
小手術(造口)人工肛門,父親第一次手術進行開始至回家療養期間,大陸阿姨皆不在身
旁,照顧父親,回去前有對阿姨說回大陸一事,是否可以延緩,阿姨當下執意要回去大陸,
這一去 就 40多天,父親掛念阿姨叫大姊打電話去阿姨家,多次詢問何時回來台灣,總
有推託之詞,又賴何不了它,不然能怎麼辦!父親看不清楚阿姨他為人的真相。
八、就在今年99年3月至4月間,接到大姐來電商議,因為1 年多來(造口)需經常做更
換以及清洗,阿姨嫌臭,氣味不好聞,阿姨對父親愛理不理,尚未取得國民身分證前,
對父親的照顧經常去公園裡散步,自從取得身分證後,判落兩人,事隔一年父親萌生此
念,想開刀切除腫瘤,心態上就是拼拼看,後續在醫院安排下,在5月10辦理住院報到,
5月14日進行開刀手術,手術還順利,原定主治醫師說:後續觀察傷口復原狀況良好
的話,6月2日就可辦理出院回家療養。未料數天後傷口密合不是很良好(不長肉),
肚內有積血水,引流狀況不完整,加上年紀大新陳代謝較緩慢,手術前又沒有調理身體,
自從手術前至今約2個月多,我與大姐4至7天就南、北兩頭跑,我們請(調)假回去,
只怕 大陸阿姨一人照顧勞累心中產生不悅。
九、當初父親住院時,就提醒阿姨將原先工作先遲去,事後才知道工作未辭去,利用我們回
去榮總照顧父親,我們只要去到醫院,阿姨自行回家,晚上還是回去上班(原先國宅裡,
有位年長者,請阿姨當看護,每個月1萬多元請她照顧)。經過幾次爭論,情況未得改善,
苦口心,好言相勸,動之以情,說之以理。完全無效,還變本加厲說些有失做人基本之
道或者為人妻該說的話,以下轉述話的內容:我與大姐要回北部因為要上班叫他從家裡
來換班,他回答有我們兒女照顧就好、當下聽道耳裡真不感置信,叫我們可以找看護、
在醫院裏大姐氣到問到我父親與他為什麼關係?她說他倆不是夫妻? 我要去上班。說話
冷血毫無感情可言,事後我認為為人子,應該挺身而出,為父親說句公道話,也與阿姨
有發生口角,起了爭論, 我想要講個(理)字,有理走片天下,無理寸步難行,世間事,
未能事事盡如人意,我想最起碼告訴阿姨,人在做,天在看,每個人都是人生父母養,
你亦為人父母,自己也有兒女,連孫子外孫多有,自從嫁來台灣,經歷過心酸苦辣,辛
苦的拼命賺錢回大陸,幫助你的子孫,也買了新房子,反過來想你吃的用的都是我父親
給你的,在他最需要人關心的時候,你丟下他一人,而為自己私心,死命賺錢,而棄之
不顧,良心天理又何在!阿姨要不是父親的關係,你會有現在的一切嗎!吃果實,拜樹
頭;平時 就在父親褲口帶理將錢摸走,連大姐過年給父親的壓歲錢,利用父親洗澡時,
將褲子放 於床頭邊,口袋的錢又她被摸去,政府發放的消費卷3600元也被阿姨領去,
平時每月的菜錢,雖然父親給的金額不多,應該還夠用,就連菜錢你也要挖,有一年回
大陸,瞞著父親先向同村里的朋友,先借了3萬元,數天後,她朋友來到家裡,向父親
說明事因,要父親幫他還錢,自己所賺的一分一毛都存起來,拿回去大陸。來回機票錢
要做快的好的相對機票費較貴,每次回去大陸,父親總是會給他些新台幣幾萬元,帶回
去給他子孫。總是禮貌嗎?
人性的自私面,表露無遺!在某一些方面,我猜想當然結交一些大陸同胞,給了他些
意見想法與作為,加上父親的仁慈,說真的換做是別人家,可能就不是那麼輕易的讓他
如此膽大妄為!得饒人處且饒人,希望能美好的結局收場,人之初、性本善;好聚好散。
非常誠摯,懇請女士先生告之作法,如訴請勝訴必定登門拜訪答謝,表達我的感激與
誠意。
文意表達如有不周詳明細處,請來電0983-563-882謝謝
天下事、世間為人子,提起訴求,請于幫忙伸張正義之聲
2010-07-17
---------------------------------------------
老何您好,
目前在法律上離婚方式有二種:一種是兩願離婚(俗稱協議離婚),亦即夫妻雙方都有意願離婚。另一種是裁判離婚,亦即夫妻之一方有民法所規定之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惡意遺棄他方等,或其他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時,他方得請求離婚。至於您父親是否能請求離婚,因需要了解更多與本案相關之事實,才能提供您正確的答覆,建議您先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法律諮詢服務後,再攜帶相關文件,陪同您父親至離他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您法律諮詢服務: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如您父親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您也可以至法務部的網站查詢全國免費提供法律諮詢的地點,網址如下: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23538
我於今年5月在學校內,撿到一隻手機(有2位同學當場看見我從草地上將手機撿起,另有10幾位也知道此事)。覺得此手機不錯,在此之前加上朋友因手機故障向我詢問有無多的手機可借他替代使用,念頭一轉便將手機交給朋友(交給他時並無告知是撿到的),更換他的SIM卡使用。後經警方因竊盜案通知至警局製作筆錄,並將手機歸還。
請問:
我跟朋友各自會有什麼刑罰?
要如何做才能獲判最輕?
---------------------------------------------
林同學您好,
因您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遺失物,您的行為可能構成刑法規定之侵占遺失物罪,而被處以罰金。但如果您被以竊盜罪起訴,可能會被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至於警方以竊盜罪處理的原因除了可能是兩種案型移送的分數不同外,可能也跟民眾報案時要求警方處理的方式有關。因為如果是遺失物品,民眾到警局報案時,是不會拿到所謂的「三聯單」,而是拿到一張「受理案件登記表」。許多民眾誤以為沒有拿到三聯單時,就是警方吃案,因此就會要求警方開立三聯單,而此時警方為了避免麻煩,只好把單純的手機遺失案,改成竊盜案,然後填寫三聯單交給報案的民眾。您的朋友因為不知情,應不至於被論罪科刑。建議您先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法律諮詢服務後,再攜帶相關文件至離您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您法律諮詢服務: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您也可以至法務部的網站查詢全國免費提供法律諮詢的地點,網址如下: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23538
因爭執,妻子帶著一大堆行李而離家出走,她離家半年多了,我有寄存證信函要求老婆履行同居義務,過幾天收到她的信函說她要求我去她的住處接她回家。可是我做不到,希望她親自回家。請問是不是再寄要求妻子履行同居義務,還是其他方法讓她親自回家呢?謝謝!!
---------------------------------------------
小翼您好,
您可以提出履行同居義務之訴,藉由法院判決,促使您妻子回家。若判決勝訴後,您妻子仍不回家,您可以惡意遺棄為由,向法院訴請判決離婚。如您需要進一步的法律諮詢,請您先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法律諮詢服務後,攜帶相關文件至離您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您法律諮詢服務: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您也可以至法務部的網站查詢全國免費提供法律諮詢的地點,網址如下: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23538
---------------------------------------------
AC您好,
健保費繳費義務人逾期未繳納健保費時,健保局會先寄發繳費通知單,通知義務人於一定期限內繳納。義務人仍未繳納時,健保局須檢附有寄繳費通知單給義務人的證明,才可以向行政執行處聲請強制執行義務人的存款等財產。而行政執行處開始強制執行義務人的財產前,為避免義務人事先知悉後脫產,所以事前並不一定會先通知義務人。如您家人需要進一步的建議,請其先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法律諮詢服務後,攜帶相關文件至離其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進行法律諮詢。本會律師與您家人面談時,會詢問其債務狀況並給予較完整的建議: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http://59.120.201.217/
如您家人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或是您家人也可以撥打各地方法院消費者債務清理訴訟輔導專線(http://www.judicial.gov.tw/work/work13/work13-1.asp),各地方法院亦將提供其建議。
我今年4月19號提款卡遺失(2張)因為我本人很笨還把密碼寫再一張小紙條上面跟提款卡一起,但我19日早上因準備要換工作所以ㄑ整理簿子和換印章(想說早點整理簿子到時找到新工作時就不用多此一舉ㄑ整理簿子)卻19日凌晨12點多回到家發現2張提款卡遺失我20日早上10點多就先ㄑ渣打掛遺失下午又ㄑ第一銀行掛遺失,但我早上ㄑ渣打掛遺失銀行人員還幫我補發卡但下午ㄑ第一銀行掛遺失時銀行人員通知警察到場說我是警示帳戶我ㄝ一頭霧水ㄉ被帶ㄑ警局作筆錄,警察跟我說有人告我詐欺案還是在19號有被害人匯款到我戶頭(2家銀行都有)但錢並非我領走我ㄝ不知道啥咪時候被害人匯進來何人領走,我知道這很巧合但我並非去害這些人我ㄝ有工作不需要ㄑ賣人頭戶,現在筆錄都做好ㄌ8月11日還要ㄑ新竹法院ㄉ偵查庭上面還寫我是被告,為ㄌ這件事情搞ㄉ我都很煩想請問妳有啥咪方法可以解決或者約時間我把事情說給律師聽
想請律師幫我打這官司或者提供我解決ㄉ方法
我非常非常真ㄉ感謝你ㄇ
---------------------------------------------
您好,
如您需要本會提供您法律諮詢服務,請您先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後,再攜帶相關文件,至離您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您法律諮詢服務: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您也可以至法務部的網站查詢全國免費提供法律諮詢的地點,網址如下: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23538
---------------------------------------------
小雨您好,
依您所述,您指的應該是定期的勞動契約。一般來說,定期勞動契約之契約期限屆滿後,雙方之勞雇關係即當然消滅,無須於契約期限屆滿前先行告知他方是否續約,此與契約期限屆滿前,任一方如欲提前終止契約,通常他方會要求須提前告知之情形不同。但實際情況仍需視您所簽訂的勞動契約之條文為準。建議您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後,攜帶勞動契約等相關文件至離您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您法律諮詢服務: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協助。
父親於民國83年積欠銀行卡債九萬餘元,本金加利息(計算到99年6月)共四十餘萬。
但父親於民國86年過世,因我當初13歲,母親(97年過世)亦不懂得辦理拋棄繼承,故未辦理拋棄繼承
當時我和我弟(法定繼承人)皆未成年、未婚,應該符合民法繼承編施行法第一條之一吧?
已有申請財產清單:有一車子(年分1981)、股票(未滿一萬),應該都沒辦過戶
日前收到法院支付命令,請問我該如何處理?
謝謝
---------------------------------------------
軒您好,
因您如未於支付命令送達後二十日內,向發命令之法院提出異議,則支付命令與確定判決有同一之效力,亦即債權人得依該支付命令,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您的財產。因此建議您儘快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法律諮詢服務後,攜帶相關文件至離您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進行法律諮詢。本會律師與您面談時,會詢問您債務狀況並給予較完整的建議: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http://59.120.201.217/
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或是您也可以撥打各地方法院消費者債務清理訴訟輔導專線(http://www.judicial.gov.tw/work/work13/work13-1.asp),各地方法院亦將提供您建議。
---------------------------------------------
曉東您好,
如果您要和他人約定事情,並希望之後能以訴訟請求其履行,建議您作成書面文件,之後訴訟時比較好舉證。而請律師見證的作用是,之後時,律師可以出庭證明雙方是在自由意志下簽的合約,違約方比較難主張合約是無效的。不過並不是只有律師才能擔任見證人,只是如果由律師擔任見證人,法官可能會比較容易採信其證詞。至於請律師擔任見證人的費用,請您自行向您信賴之律師事務所洽詢。要提醒您的是,如果約定的事項背於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該約定是無效的。如您需要進一步的建議,請您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後,攜帶相關文件至離您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您法律諮詢服務: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協助。
後來家母去他家理論 他說他是流氓 後來家母說'流氓'他錄音只錄到家母說'流氓'
後來他告家母妨礙名譽 請問這樣告的成嗎?
那他的車停在馬路上妨礙到我家進出能處理嗎?
---------------------------------------------
奎您好,
如果法院依據您鄰居提出的證據,認為您母親公然侮辱您的鄰居,或是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您鄰居名譽之事,的確是可能構成公然侮辱罪或誹謗罪。至於您鄰居停放車輛,致影響您進出家門一事,您可洽詢當地管理交通的行政機關予以處理。如您需要進一步的建議,請您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後,攜帶相關文件至離您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您法律諮詢服務: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協助。
---------------------------------------------
呂小姐您好,
因需要進一步了解本案的相關事實,才能提供您正確的答覆,請您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法律諮詢服務後,攜帶相關文件至離您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進行法律諮詢。本會律師與您面談時,會詢問您債務狀況並給予較完整的建議: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http://59.120.201.217/
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請問曾經有公立醫院經歷之護士於辭職後擔任私人短期特別看護,照顧對象之子女在工作屆滿日回國,在無證據情況下,憑受看護人一面之詞,提出妨害自由,恐嚇,傷害罪,交由律師處理隨即出國,實際上此特別看護工作程序與一般安養院看護無異,請問該如何自力救濟?
---------------------------------------------
陳小姐您好,
因為需要進一步了解相關事實,才能提供您最正確的建議,請您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後,攜帶相關文件至離您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您法律諮詢服務: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協助。
我想請問一下!我是台中人~
和幾位同事跟老闆有薪水上的糾紛.
原因:
因為~在我們任職其間老板勞退6%全部從薪水內扣.而且薪水都低報不實.已經到勞工局申訴他了.開了2次的調解會.但最後資方還是惡意缺席.這個我們在等勞工局發調解不成立的函文給我們.現在我們打算跟他走上法律途徑請求資方還給我們應得的部份.並告他涉嫌詐欺罪.
想請您幫幫我們~
---------------------------------------------
李祐忻您好,
如您需本會提供法律扶助,請您至本會台中分會申請,相關資訊如下:
地址:台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159號四樓
電話:(04)2372-0091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08:00~12:00 下午01:30~06:00
我外公過世.我媽媽繼承4分之1的房屋持分.我大舅已過世.我小舅請我媽媽把她的4分之1 持分過戶給他.我媽媽答應ㄌ.但唯一條件是我小舅舅要負責我外婆以後的生活.【因我外婆已跟我外公離婚.而這10幾年都是我媽媽再照顧.因我媽媽現在身體不好】小舅舅也答應ㄌ.房屋一過完戶後.小就救救不曾探視外婆.以前也從來沒有.但是自從外婆中風送到養老院後.小舅舅完全無視當初房屋過戶所談條件.完全置之不理.請問我媽媽可以告他並拿回當初房屋的4分之1嗎
---------------------------------------------
需要幫助的人您好,
依民法第412條第1項之規定,贈與附有負擔者,如贈與人已為給付而受贈人不履行其負擔時,贈與人得請求受贈人履行其負擔,或撤銷贈與。因此如果您母親能舉證證明她是因您小舅舅答應要負責照顧您外婆,才將房屋的4分之1持份過戶給他,但他之後卻未照顧您外婆,則您母親可以撤銷贈與。如果您母親需要進一步的建議,請您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後,陪同您母親攜帶相關文件至離她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您母親法律諮詢服務: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如您母親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協助。
PS:被告(過失傷害罪)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500元以下罰金
---------------------------------------------
傻妹您好,
因為需進一步了解您的案情,才能提供您正確的答覆,請您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後,攜帶相關文件至離您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您法律諮詢服務: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協助。
想請問~
我女兒被他爸爸帶走後失去音訊我該如何可以找到我女兒??
謝謝幫忙~
---------------------------------------------
您好,
您可攜帶您及您女兒的身分證明文件(如戶口名簿、國民身分證、駕照、學生證………等)及您女兒最近的照片一張,向警察所、分駐(派出)所進行失蹤人口報案。如果您需要進一步的建議,請您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後,攜帶相關文件至離您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您法律諮詢服務: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協助。
---------------------------------------------
JR您好,
原則上須全體繼承人親持身分證、印章、可確認為全體合法繼承人之原始全戶戶籍謄本及繼承系統表,一起向銀行辦理,銀行才會受理。如果您需要進一步的建議,請您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後,攜帶相關文件至離您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您法律諮詢服務: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協助。
---------------------------------------------
CASINO您好,
欲向本會申請法律扶助者,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必須每個月可以處分之收入及可處分之資產符合基金會無資力認定標準的無資力者。(二)如果是刑事強制辯護(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則不用審查資力。(三)案件必須有理由。
如果您具備上述條件,可至離您最近的分會預約申請,本會將提供您法律扶助。
請問~我已參加債務協商已繳款四年
之前我姊開公司~父親是借款人我是保證人有向慶豐銀借100萬元
整個金融風暴後公司已倒~我姊人已不知去向~父親也沒在工作/之前慶豐的款項尚餘40幾萬左右未還)
今遠銀來電(遠銀已承括慶豐銀的債務~欠款金額加利息已經要70萬)要求~因我還款能力太低要求申請法院要強制扣薪1/3
我想請問~我月薪才約2萬多元~已債務協商每月應繳約近18000~我所剩生活費已不多
但今我卻要負擔我姊姊的債務~遠銀不接受每月還款2000或3000元
要求要去法院申請強制扣薪~它如果強制扣薪,我每月的債務協商金額怎麼辦~不就還不出來
我想請問有什麼方法可解套嗎?
我們已加入債務協商的人~法院還能受理強制扣薪1/3嗎?~這樣不是很不合理嗎?
如果我薪水被扣走了~那我的債務協商不就破局了~應該怎麼辦?
我也是想好好處理債務~何必這樣相逼呢!
遠銀有說不然我每月3000慢慢還~一樣加計利息不還本金(因為還款金額太低)
等我有能力有一大筆錢可還款時~再談
銀行可以這麼誇張嗎?~嫌我還款能力差又不讓我還本金或固定金額或期數~又還要照常加計利息
這樣是不是太過份了些~請問我可以去那裡申訴?能怎麼辦?
有誰能幫幫忙~謝謝
---------------------------------------------
您cherry 好,
因為需要進一步了解相關事實,才能提供您正確的回覆,建議您儘快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法律諮詢服務後,攜帶相關文件至離您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進行法律諮詢。本會律師與您面談時,會詢問您債務狀況並給予較完整的建議: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http://59.120.201.217/
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隔日,母親將此事告知我,我請母親拿出合夥投資的契約書,發現此契約書非常簡略,(一)上面只有我母親的姓名、身分証、地址,對方只註明王X琦(非她本名)其他則無註名。(二)也無註明投資期間此利潤如何計算等細節。我懷疑此女有意欺詐,因此匯款後的第二天致電給165防詐騙專線,請警方幫忙。
98年12月24日,將蔡女約至台北衣蝶見面,蔡女一出現,警方馬上將她帶至中山一派出所詢問,要她出示身分,身分證名字是蔡X玲,而非王X琦。她聲稱35萬元已全部花在購買機器材料,及支付員工薪資,無法退還此35萬元。因此警方建議我們要蔡女簽下本票,較有法律效力,可追討回此款。蔡女簽下兩張本票,一張是99年2月24日歸還15萬,一張99年6月24日歸還20萬。
從去年事發到現在,蔡女從未匯款至我母親戶口,因此99年6月我們再度去中山一派出所,警方將此案件以詐欺事件起訴,但因我們住址在北投,為了我們方便,中山警局建議我們將相關借貸資料帶去北投警局作筆錄,北投警局將會跟中山警局連線,將資料送寄給中山警局。99年8月18日我們至北投警局作筆錄時,警方卻說對方已經簽此本票,此案件非詐欺事件,建議我們以民事起訴,強制扣押蔡女的財產,追討此款。
請問,我們該如何處理呢?另外詐欺及民事,哪個起訴方法對我們有利呢?
---------------------------------------------
鍾淑芳鍾小姐您好,
因蔡女以假名與您母親簽約,自始即意圖為其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您母親將其財物交付,她的行為已構成詐欺罪,不因之後她是否有簽發本票,以償還您母親的財物而有所不同。雖然您得持她所簽發的本票,聲請法院裁定後,強制執行她的財產,但是一來程序冗長,二來蔡女名下不一定有財產。而如果蔡女遭到刑事責任的追訴,檢察官、法官通常會在偵察、審判過程中促使她還款,以減輕刑責,蔡女比較有可能主動還款。因此仍建議您對其提出刑事告訴。既然中山警局之承辦警員認為此案已構成詐欺,建議您還是向中山警局報案,以利成案。如果您需要進一步的建議,請您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後,攜帶相關文件至離您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您法律諮詢服務: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協助。
---------------------------------------------
陳旭昇您好,
關於大陸配偶申請來臺相關事宜,建議您與負責處理的政府單位,入出國及移民署(電話02-2388-9393)洽詢。相信該單位應該會給您完整且正確的答覆,謝謝。
---------------------------------------------
潘昱樺 您好,
原則上您可以主張雇主未依勞動基準法的規定終止勞動契約,所以終止無效,你們雙方的勞動契約仍然存在,您可以繼續回去工作。但是如果您不想回去工作,您可以僅請求雇主依勞動基準法的規定給付資遣費及預告期間的工資,不過您必須於自雇主非法終止勞動契約之日起算三十日內,向雇主表示因為他違反勞動契約,致損害您的權益,所以您要終止契約。終止契約最好用存證信函表示,以保留證據。接下來,您可向工作所在地之縣市政府,申請勞資爭議調解。之後若不能成立調解,可向各地縣市政府或法律扶助基金會各分會申請訴訟補助。
如果您需要進一步的建議,請您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後,攜帶相關文件至離您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您法律諮詢服務: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協助。
時在感謝你的回覆,現在我知道如何處理了。
感激不盡!
我家是個小塗裝加工廠, 去年曾接到一名客戶的訂製單(要求我們在桶子內塗裝,沒有簽合同或任何保證保固期)巳於去年10月完工並收款完畢.但是現在桶子塗裝表層破損,客戶認為是我們品質不良要求我們必須免費重做.(我們認為可能是 客戶自己再進行二次加工時,工人不小心使表層破損)
我們出示當時完工時出廠的檢測報告以及檢測的影片,但客戶拒絕承認並要求我們如果不免費重作的話,就要提出告訴. 想請問一下,如果對方提出告訴的話,我該怎麼辦?
---------------------------------------------
何宜您好,
原則上因為目前是對方起訴請求你們修補瑕疵,亦即主張有利於他們的事實,所以訴訟時,依法他們就該事實有舉證的責任,必須證明你們幫他們完成的工作有瑕疵。而你們再就他們提出的證據進行答辯,例如提出您所說的檢測報告及影片。如果您需要進一步的建議,請您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後,攜帶相關文件至離您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您法律諮詢服務: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協助。
請問您~我們與醫院有醫療糾紛的問題…
若在追訴期內告民事求償…
病患家屬在無力請律師的情況下~會有哪些法律費用需負擔?
萬一沒求償成功…會不會被對方反控誣告?
謝謝您
---------------------------------------------
東東您好,
民事訴訟是請求法院以公權力保護當事人私權的程序,所需的裁判費等訴訟費用,應由敗訴之當事人負擔。但一般是原告在起訴時,即應先預繳裁判費,並在訴訟進行中支出訴訟文書之影印費、證人、鑑定人之日費及旅費等各項訴訟費用。不過無資力支出訴訟費用的當事人,得向法院聲請訴訟救助。法院准予訴訟救助後,當事人得暫免裁判費及其他應預納之訴訟費用。待訴訟終結後,法院再向應負擔訴訟費用之當事人徵收之。
至於誣告罪,必須是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或偽造、變造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證據,才會成立。所以如果您只是提起民事求償,應不致會被反控誣告。
如果您需要進一步的建議,請您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後,攜帶相關文件至離您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您法律諮詢服務: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協助。
---------------------------------------------
阿強您好,
關於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中所稱「依法應受其扶養者所必要生活費用之數額」,係指債務人依民法或其他法律規定,對於負有扶養義務之親屬或家屬,實際上已支付其必要生活費用之分擔數額。多數法院計算必要生活費用之數額時,會採用內政部所公布的國民最低生活消費支出做為參考標準。但有些法院的確是會採申報所得稅時之免稅額來計算必要生活費用之數額。但不管是內政部所公布的國民最低生活消費支出,或是申報所得稅時之免稅額,都只是法院參考的標準而已。若您實際上已支付之扶養親屬必要生活費用之分擔數額,高於法院參考該標準所認定之數額時,仍可舉證請求法院改定之。
至於民法第1117條規定,受扶養權利者,以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者為限。但無謀生能力之限制,於直系血親尊親屬不適用之。因此直系血親尊親屬受扶養之權利,不受無謀生能力之限制,但仍應受不能維持生活之限制。亦即直系血親尊親屬如能以自己財產維持生活者,自無受扶養之權利。至於夫妻受扶養權利的順序,雖依民法第1116條之1的規定,與直系血親尊親屬同,但仍以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者為限。
如果您需要進一步的建議,請您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法律諮詢服務後,攜帶相關文件至離您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進行法律諮詢。本會律師與您面談時,會詢問您債務狀況並給予較完整的建議: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http://59.120.201.217/
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
小奈您好,
如果您是因為房屋被稅捐稽徵機關認定為營業用,而按較高之非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則您可依房屋稅條例第七條規定,以房屋所有人的身分向當地稅務稽徵機關申報房屋使用情形由營業用變更為住家用。稅捐稽徵機關查明該營業單位是不是已歇業、早已他遷或是停止營業後,就會將稅率改成較低的住家用房屋稅,房屋稅就會跟著調低。至於如何申報,因各地稅務稽徵機關之處理方式及書表不盡相同,請您逕洽當地稅務稽徵機關。
如果您需要進一步的建議,請您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後,攜帶相關文件至離您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您法律諮詢服務: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協助。
---------------------------------------------
李能哲您好,
因須了解您朋友所需的協助為請求其妻子履行同居義務、訴請判決離婚、尋找子女,或是將土地登記回其名下,才能提供他妥適的建議,建議您請您朋友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後,攜帶相關文件至離他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他法律諮詢服務: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如您朋友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協助。
先生之生父於先生一歲多去世;婆婆於丈夫年齡5、6歲又改嫁給第二任丈夫先生排行老四、上面有三個兄長,婆婆没有生女兒。我和先生育有一女,先生於民國86年10月3日去世,先生的繼父也於婆婆去世之前已往生,婆婆有繼承先生繼父房子和2筆土地,但婆婆於今年99年7月25日去世;我有去國稅局查我婆婆的財產清單,已知全部財產已落入我第三大伯之名下。但查不到三位大伯若有以婆婆名義四處向人借錢或銀行借款;我是否該幫自己的女兒辦理抛棄繼承。或者,繼承婆婆的財產只到先生其他的三位兄長,財產已到第三大伯之名下,我女兒會有繼承三位大伯有以婆婆名義四處向人或銀行借款之(債務)嗎?若該幫自己的女兒辦理抛棄繼承又要如何辦理才正確呢?
---------------------------------------------
郭佳宥小姐您好,
依民法第1139條的規定,因為您丈夫於繼承您婆婆的遺產前死亡,所以由您的女兒代位繼承他應繼承的遺產,包括財產及債務。但是依您所述,您婆婆的資產似乎在她死亡前即已全數移轉予您丈夫的兄長,因此您婆婆名下似乎已無任何資產。但如您丈夫的兄長取得您婆婆的財產,係因結婚、分居或營業,從您婆婆受有財產之贈與者,依民法第1173條規定,除您婆婆於贈與時反對外,應將該贈與價額加入繼承開始時您婆婆所有之資產中,為應繼遺產。因此您婆婆是否確無資產得由您的女兒代位繼承,尚須視實際狀況而定。
而自民國98年6月12日開始,民法關於繼承的規定已修改為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繼承人得提出遺產清冊給法院,限定以遺產來清償被繼承人債務,如果用遺產去償還被繼承人的債務後,還有剩下的資產,則繼承人是可以就清償債務後剩下的遺產來繼承。 至於「拋棄繼承」,則是完全不繼承遺產,不管用遺產去償還被繼承人的債務後是否還有剩下的資產,繼承人均不能繼承。如果被繼承人留下來的債務確定超過資產,繼承人可拋棄繼承,不必再行陳報遺產清冊程序;如果被繼承人留下的債務是否超過資產不明時,則以主張現行概括繼承有限責任,較為有利。繼承人如果辦理「拋棄繼承」,必須在知道自己可以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辦理拋棄繼承。繼承人如不辦理拋棄繼承,可以採「法院清算」方式,於知道自己可以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以書面開具遺產清冊陳報法院。
如果您需要進一步的建議,請您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後,攜帶相關文件至離您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您法律諮詢服務: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協助。
請問保險業務員在客戶家中遭壓力鍋蒸汽燙傷,自行騎車離開就醫途中車禍致重殘算職災嗎?本人與客戶約定至該住處說明保險內容,因客戶臨時外出(廚房傳出汽迪聲)不慎開啟未熄火的壓力鍋查看,而被高壓蒸汽燙傷,協助緊急處理,外觀並無大礙,因灼熱感不適而自行前往就醫。
而勞保局回覆因私人行為遭蒸氣燙傷於就醫途中車禍受傷,單純洽談保險業務不會導致蒸氣燙,與洽談業務無必然因果關係,非屬執行職務導致之傷害。
我有問題想請教
一、若不是談業務,我不會在客戶家中,況 且保險業務的職務認定界定很模糊(無固定時間、地點),而客戶也確實買了保險
二、鍋子汽迪一直響,難道我呆在那等客戶回家再熄火,還是等它燒起來嗎?
三、請問勞保事項申請書,我該怎麼寫?
請幫幫我!!!感激不盡!!!!
---------------------------------------------
郭小姐您好,
因為需要進一步了解相關事實,才能提供您正確的答覆,請您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後,攜帶相關文件至離您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您法律諮詢服務: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協助。
---------------------------------------------
單親媽媽你好,
原則上夫妻離婚後,未行使或負擔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一方,得請求法院酌定其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之方式及期間,除非其會面交往有妨害子女之利益。亦即您前夫原則上有與小孩會面交往之權利,此權利應不因他未依與您的約定給付某些費用而受影響。至於您前夫如果認為您對於小孩未盡保護教養之義務或小孩有不利之情事,他可以請求法院改定由他行使或負擔小孩之權利義務。法院將依子女之利益,審酌子女之年齡、性別、人數、健康情形、意願及人格發展之需要、父母之年齡、職業、品行、健康情形、經濟能力、生活狀況、保護教養子女之意願及態度、父母子女間或未成年子女與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間之感情狀況等一切情狀,參考社工人員之訪視報告後,決定小孩之權利義務由誰行使或負擔。
如果您需要進一步的建議,請您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後,攜帶相關文件至離您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您法律諮詢服務: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協助。
我準備想要走 "更生"
當時律師建議過幾各悅在辦理
但是目前其中一家大眾銀行發函說要提出民事訴訟
現在要怎麼處理ㄚ
---------------------------------------------
翁燕芬您好,
請您再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法律諮詢服務後,攜帶相關文件至離您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進行法律諮詢。本會律師與您面談時,會詢問您的債務狀況並給予較完整的建議: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http://59.120.201.217/
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7月初的某個晚上到淡水竹圍21世紀加盟店看房子,當晚大約7點半初次和仲介碰面,站在屋內大片玻璃窗前,我明確表達主動告知仲介原本有間房子因位於某醫院旁的太平間,相當介意,故於去年底賠售;接著我立刻問:xx醫院的太平間在哪裡→在舊大樓→舊大樓在哪→在淡水,這一棟是新大樓,這裡的住院病人晚上都可以看到海景→我問:那萬一這裡的住院病人發生..,怎麼辦?→仲介:很快就會有車子來接走→沒關係,那我可以接受。因為這一段對話,蓄意引導我往錯誤的方向思考,且未盡到誠實告知之責任,造成買賣雙方嚴重損失。當晚站在屋內大片玻璃窗前如果他能用手指著正前方誠實回答我所提的問題,就不會造成7/19付了80萬簽約金後才陸續發現有問題,打電話詢問得到的回應總是“百分之兩百看不見”,還掛我電話,看不看的見這個問題應該是仲介誠實先告知再由買方自己做決定這樣才合理不是嗎?怎會是一個仲介業者自行做判斷呢?8/31親自和xx醫院內工作人員確認後發現確實與事實完全不相符合,故在8/31要求解約,並明確告知仲介所有的錯都因他想成交這筆生意才會造成今天買賣雙方都是受害者,自認今年運勢差,花錢消災,現在唯有賣方願意解約,我和仲介的買賣糾紛才可解決,所以我願意表示心意付給賣方幾萬塊,但付錢並不表示我有錯,只希望以和平方式達到共識儘早解決,更不想再和仲介有牽扯,但仲介要求若解約買方要照付代書費,而且聽說仲介要求買賣雙方一樣要付服務費,因此賣方更不可能同意3方和解。我已在9/6申請調解,但賣方似乎出席意願不高,想請問版主,若調解失敗,接著我該怎麼做?因為當晚的對話只有我和仲介2人,當時又不可能會錄音,只憑兩人對話沒證據我該怎麼辦?唯一有的是簽約後還沒發現事實真相時,興高采烈先到中和買床的收據以及在交屋前先找設計師到那間房子實際測量準備交屋後就可立即裝潢的證據來表示我原本真的很喜歡這間房子,這樣的證據若在法庭上可以嗎?最後先謝謝您的答覆!
---------------------------------------------
您好,
原則上之後如果進入民事訴訟程序,您可以舉您曾因房子位於某醫院旁的太平間,相當介意,故於去年底賠售的事實,證明您在購買現在這間房子前,理應會與仲介慎重確認這件事,而仲介保證無此事由後,雙方才願意達成買賣。如今房子缺少出賣人保證之品質,所以您可以解除買賣契約。但實際情形,仍須以買賣契約的約定為準,且法院也可能認為依情形,解除契約顯失公平者,您只能請求減少價金。因此建議您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後,攜帶相關文件至離您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您法律諮詢服務: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協助。
---------------------------------------------
余小姐您好
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及第七十九條第一項規定,不得使大陸地區人民非法進入台灣地區,否則可能被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以假結婚真入境的脫法方式,使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即該當於第七十九條第一項之罪。而且這種假結婚真入境的犯罪模式,通常也會伴隨著刑法第二百十四條及第二百十六條規定的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及行使偽造文書的刑事責任。至於如果您要回覆單身,則必須要經大陸地區婚姻登記機關撤銷婚姻登記、收回結婚證才行。
如果您需要進一步的建議,請您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後,攜帶相關文件至離您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您法律諮詢服務: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協助。
我想請為您一個問題,叔叔因往生他的女兒致電說因他爸爸向銀行借錢有負債,希望我們拋棄繼承權狀,爸爸因中風要照顧他又因怕在三個月內沒完成會把債務轉移給爸爸,我就簽了名字,但物之為了甚麼事爸爸之前的土地會莫名其妙沒了不知我該如何處理。
---------------------------------------------
您好,
因為必須了解您簽的文件的內容,才能提供您正確的答覆,建議您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後,攜帶相關文件至離您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您法律諮詢服務: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協助。
---------------------------------------------
健庭您好,
依勞動基準法第二十六條規定,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所稱「預扣勞工工資」,係指在違約、賠償等事實未發生或其事實已發生,但責任歸屬、範圍大小、金額多寡等未確定前,雇主預先扣發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因此您的雇主對於您當日未上班所造成的損害,至多只能另行要求您賠償,不能自工資中預先扣除。其以曠職為由,自您的薪水中預扣5000元,已違反勞動基準法前開規定。至於您當日未上班是否構成曠職,仍需了解相關事實後,才能提供您正確的答覆,建議您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後,攜帶相關文件至離您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您法律諮詢服務: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協助。
---------------------------------------------
金福您好,
銀行借款或核發信用卡給當事人,為了降低交易風險,需要瞭解當事人過去一段時間的信用狀況,所以一般先進國家均有一個信用資料的揭露制度,讓銀行及當事人互相瞭解,但是如果長時間揭露當事人的負面資料,當然不利當事人與銀行往來,因此聯徵中心乃依據法令規定訂定當事人資料檔案揭露利用期限規定。超過期限以後就不會再揭露了,可能與您相關的各項資料揭露期限如下:
◎逾期、催收及呆帳紀錄:自清償之日起揭露3年;但呆帳紀錄最長不超過自轉銷之日起揭露5年。
◎拒絕往來紀錄:自通報日起揭露3年;拒絕往來紀錄提前解除者,自提前解除之日起揭露6個月。
◎破產宣告紀錄或清算裁定註記:自宣告日或裁定開始清算日起揭露10年。
◎更生註記:自更生方案履行完畢日起註記4年,但最長不超逾法院認可更生方案之日起10年。
◎信用卡資料:自停卡發生日起揭露5年。但款項未繳之強制停卡資料,未清償者,自停卡發生日起揭露7年;已清償者,自清償日起6個月,但最長不超過自停卡發生日起揭露7年。
◎信用卡戶帳款資料:繳款資料自繳款截止日起揭露1年,催收及呆帳紀錄自清償之日起揭露6個月,但呆帳紀錄未清償者,自轉銷之日起揭露5年。
◎其他信用不良紀錄:自事實發生日起揭露5年。但其他法令或契約對於各該資料揭露利用期限另有規定或約定者,從其規定或約定。
◎其他資料之揭露至特定目的消失為止。
但金融機構基於其經營策略及風險管理需要,往往本身也建置有內部的信用資料庫,因此,如果您在聯徵中心申請的當事人綜合信用報告中,因資料揭露期限屆滿而無紀錄,但在向金融機構申請往來時卻被告知過去的不良紀錄,其實是因為金融機構本身還保有該項紀錄所致。
如您需要進一步的建議,請您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法律諮詢服務後,攜帶相關文件至離您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進行法律諮詢。本會律師與您面談時,會詢問您的債務狀況並給予較完整的建議: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http://59.120.201.217/
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我與我先生因意見不合而打我...我有去驗傷也有到警局報家暴....雖然我先生不常打我....只是因為他說我說話激怒他...他受不了才打我...結婚後至今8~9年間已被他打7次...但基於考量到小孩與家庭完整性....我總是沒去驗傷與報警...如今覺ㄉ已無法再承受這樣ㄉ事情發生才去驗傷與報警.....平常他會故意說依些令人感到不悅ㄉ話語....若不理會他....他則會控制我的行動...一直說到他覺得我接受他ㄉ想法...甚至於連我在睡覺時也會故意發出聲響或故意碰我讓我感到不自在....也會用國罵罵我.....有時說話說到不堪入耳時...我也會反激回去...有時他就會拿東西要摔我的樣子....威脅我再繼續說下去就要把東西丟過來.....這幾年來都是這樣為了意見想法觀念不同反反覆覆的吵鬧....先生曾經跟多家銀行貸款...目前還在償還中...當生活過不去的時候...他會要求我去向親友借...如今因為他知道我去報家暴....他卻說他不記得有叫我去借錢...叫我自己去承擔在外面借的那些錢...又叫我要拿錢回來養小孩...也要拿錢回來負擔他父母親那一邊....我能訴請離婚嗎....??我現在沒有工作....在報案後與接到法院通知的這段時間.....我可以到外地工作嗎??若我現在不去工作....我就沒有能力償還外面的那些錢...也沒有能力拿錢回來給小孩跟他父母親.....我到底該怎麼辦???
---------------------------------------------
您好,
依據民法第1052條的規定,夫妻之ㄧ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或是有其他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ㄧ方得請求離婚。在收到法院的通知前,您還是可以至外地工作,而法院等相關單位通知的送達處所,您可以填寫您的親友住所,或請協助您的社工人員提供家庭暴力防治相關社福單位專用信箱號碼,或請警察擔任聯絡人。如您需要進一步的建議,請您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後,攜帶相關文件至離您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您法律諮詢服務: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協助。
本人工作不穩定,還要扶養一子女及七十六歲.六十六歲父母,已在借貸度日。
請問對於前妻的偽照文書要怎麼搜證處理,以及良京公司的部份本人該如何處理呢,謝謝!098xxxxxxx小陳
---------------------------------------------
陳先生您好,
關於您前妻偽造文書蒐證的部分,因為您妻子已於離婚協議書中承認,應無須再進行搜證。不過您亦可向信用卡發卡銀行要求調閱當時的信用卡申請書,證明上面的簽名與您的簽名不符。至於對於良京公司的債務部分,建議您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法律諮詢服務後,攜帶相關文件至離您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進行法律諮詢。本會律師與您面談時,會詢問您的債務狀況並給予較完整的建議: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http://59.120.201.217/
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請問一下 我朋友他收到花蓮法院檢察署刑事傳票 但是上面沒有寫 什麼 只寫 詐欺案件 嫌疑人
沒有寫誰告他 請問 這樣需要律師嗎? 可以問到誰告他嗎?
---------------------------------------------
王小姐您好,
您朋友可以依傳票上的電話,連絡該案件的承辦書記官以洽詢該案件的告訴人及案情。不過因為檢察官接到案件以後,會秘密地進行一連串偵查程序,不能也絕對不會讓當事人知情。這麼做是避免當事人在檢察官瞭解案情前有私下的動作,而影響偵辦的正確性。尤其是暴力或是恐嚇等犯罪,或是檢舉住宅附近的風化營業場所等,往往當事人都是私下向檢察機關檢舉,而且並不願意表露自己的身份,以免自己的安全受到威脅;或者是熟人間的犯罪,例如檢舉自己的長官犯罪等,若事先洩漏身份,常常會因為人情或權勢的壓力而罷休。所以書記官也可能以偵查不公開的理由,拒絕告知您朋友相關案情。
至於是否需要律師到場陪同接受偵訊,因為犯罪嫌疑人常因不瞭解法律程序及所涉刑罰,或因單獨面對偵訊人員產生之恐懼、無助感,而做出非真實、非任意性之陳述,所以如果有律師陪訊,可以於受訊過程中維護您朋友的權益。
如您需要進一步的建議,請您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後,攜帶相關文件至離您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您法律諮詢服務: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協助。
---------------------------------------------
李先生您好,
如果您的工作對於您的健康有危害之虞,您可以通知雇主改善。如果雇主未改善,您可以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並請求雇主發給資遣費。如您需要進一步的建議,請您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後,攜帶相關文件至離您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您法律諮詢服務: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協助。
有關現金卡的事想詢問一下,大約3.4年前使用中信現金卡借了32萬後來因預借現金額度過高,即使每個月都還款也無法使用,但這幾年來一直都持續還款想看一下到底還欠中信多少錢,但月初去列明細才知道原來這3年多來繳的只是付了利息而已,還到本金部份根本不多到現在還有29萬多,這簡直是壓榨按月繳款正常的人啊....
---------------------------------------------
呂小姐您好,
請您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法律諮詢服務後,攜帶相關文件至離您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進行法律諮詢。本會律師與您面談時,會詢問您的債務狀況並給予較完整的建議: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http://59.120.201.217/
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
陳先生您好,
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者,夫妻之ㄧ方得請求離婚。您朋友可以委任律師,但法院是否判決離婚,仍須視其是否認為您朋友與其丈夫之間之婚姻已難以維持,且通常法院為確認當事人的真意,還是會要求當事人至少要出庭一次以上。至於律師可能會收取的報酬,仍須依各事務所的收費標準而定。如您需要進一步的建議,請您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後,攜帶相關文件至離您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您法律諮詢服務: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協助。
要求每個月交25美金給他們 當作入會費跟資訊使用費(他們有提供網路上的傳銷資訊)
他們的獎金制度為100% 也就是說 甲拉A A交的25美金 就是甲的
但是這樣沒賣商品 以使用資訊的權利當名目有犯法嘛?
他們公司規定新加入會員的每月會員費25美金不必支付給公司,100% 即時匯款給推薦人,所以只要推荐一個人即可收回100%投資
---------------------------------------------
麥先生您好,
通常傳銷的運作方式,是由傳銷事業的傳銷商向公司購買商品後,本於自行使用、消費或轉售他人以獲取合理利潤。另再經由推薦他人加入,建立多層級的銷售組織,以團隊的方式推廣、銷售商品來獲領合理報酬。倘若傳銷事業的行銷方式僅是藉由人拉人的方式,致其傳銷商主要收入來源是由先加入者介紹他人加入,並自後加入者的入會費支付先加入者獎金,而非來自於其推廣或銷售商品、勞務的合理市價時,固然組織初期運作順暢的情況下,表面上每個加入的人都能賺到錢,但其實只對先加入的人有利,而越到後期,加入的人越少,能獲得獎金的時間變長、金額變少,以致晚加入的人血本無歸。因此公平交易法第23條即明文禁止這種變質的多層次傳銷。至於您所敘述的傳銷公司依前述標準來判斷是否合法,仍需進一步了解該公司的相關資料,才能提供您正確的答覆。建議您洽詢多層次傳銷的主管機關公平交易委員會(服務電話:(02)2351-7588 轉 380),或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後,攜帶相關文件至離您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您法律諮詢服務: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協助。
---------------------------------------------
您好,
依民法第1055條第5項的規定,如果您前夫認為您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有妨害子女的利益,仍需請求法院變更之,不得逕行剝奪。如您需要進一步的建議,請您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後,攜帶相關文件至離您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您法律諮詢服務: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協助。
---------------------------------------------
您好,
原則上仍可以協商。但仍需進一步了解相關事實後,才能提供您正確的答覆。請您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法律諮詢服務後,攜帶相關文件至離您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進行法律諮詢。本會律師與您面談時,會詢問您的債務狀況並給予較完整的建議: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http://59.120.201.217/
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印尼籍媽媽台灣籍爸爸及孩子,爸爸去世後,媽媽可繼續居留台灣並成為小孩監護人嗎?
如果爸爸遺產留有現金,上市股票,未上市公司部分股權,房地產.媽媽不可擁有房地產,那可以僅拋棄繼承房地產部分,讓孩子繼承,其他財產與孩子一齊繼承嗎?
---------------------------------------------
您好,
國人配偶死亡時,外籍配偶依法得向居(停)留地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外事科(課)申請繼續居留,並不因有無子女有差別。惟如發現有危害公益之情形,仍可廢止其居留。
外籍配偶如符合土地法第十八條平等互惠原則之規定(「外國人在我國取得或設定土地權利互惠國家一覽表」可於內政部地政司地政法規全球資訊網查詢及下載。外籍配偶之國籍如未列入「外國人在我國取得或設定土地權利互惠國家一覽表」之國家,應檢具互惠證明文件辦理。互惠證明文件係指申請人之本國(或其行政區)有關機關所出具載明該國(或其行政區)對我國人民得取得同樣權利之證明文件;並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及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者),依法仍得繼承我國內之不動產物權,包括土地法第十七條第一項所列各款土地(即:林地、漁地、狩獵地、鹽地、礦地、水源地、要塞軍備區域及領域邊境之土地),惟仍須依「土地法第十七條第二項執行要點」管制。外籍配偶依法繼承前項所列土地,應於辦理繼承登記完畢之日起三年內出售與本國人,逾期未出售者,由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移請國有財產局辦理公開標售。關於土地繼承問題,您可洽詢下列政府機關:中央洽詢窗口:內政部地政司地權科;地方洽詢窗口:土地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地政局、土地所在地之地政事務所。
如您需要進一步的建議,請您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後,攜帶相關文件至離您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您法律諮詢服務: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協助。
---------------------------------------------
陳先生您好,
您得於強制執行程序終結前,向執行法院聲明異議或提起異議之訴。但原則上法院仍將不停止執行。至於您應聲明異議或提起異議之訴,須依您的案情而定。請您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後,攜帶相關文件至離您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您法律諮詢服務: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協助。
想請教像我是公務人員ㄉ身分現在要是想協商可以嗎?
要是不協商會影響我以後ㄉ退休金嗎?謝謝
---------------------------------------------
您好,
公務員亦得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進行協商。至於對於退休金的影響,雖然依《公務人員退休法》第26條規定,公務人員請領退休金、撫慰金、資遣給與之權利,不得作為扣押、讓與或供擔保之標的,因此在退休金尚未核發與退休人員時,債權人不得請求法院扣押。但倘若該退休金已匯入個人帳戶,則該退休金已非「請領退休金的權利」,而是債務人的實質擁有財產,此時債權人即可扣押。
如果您需要進一步的法律諮詢,請您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後,攜帶相關文件至離您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律師與您面談時,會詢問您的債務狀況並給予較完整的建議: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http://59.120.201.217/
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上面寫一般來講,另一方有永久的探視權(除非自己願意在“離婚書”上承諾放棄探視權)
當初離婚是由對方提出,而且一開始就說沏乾淨,而且說願意放棄監護與探視做為不共通分攤小孩撫養費,為對價條件。 如今卻上法院提告酌定探視時間,請問我挨如何自保?我應該收集怎樣的資料來證明呢?當初離婚協議當天的錄音帶有效嗎?
小孩四個月大對方就不要了,限在小孩長大了才來要探視,這樣不付責任,我可以要求賠償嗎?我可以告對方背信詐欺嗎?
---------------------------------------------
小布您好,
因為民法第1055條第5項規定,夫妻離婚後,法院得依請求或依職權,為未行使或負擔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ㄧ方酌定其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之方式與期間。除非其會面交往有妨害子女之利益。因此探視權被認定為不得拋棄,相關之約定亦無效。反之,因為對方有支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的義務,您可以依民法「不當得利」的規定,向對方要回您幫他出的扶養費。
至於您所詢能否告對方背信或詐欺,因為背信是指「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詐欺是指「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或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均與您所述之情形不符。因此對方之行為至多應僅構成民事上的違約,並無刑事上的責任。
如您需要進一步的建議,請您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後,攜帶相關文件至離您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您法律諮詢服務: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協助。
想請教您,多年前我的母親因需要用錢且又不懂當保人的嚴重性,一位親友則利用我母親對於銀行借貸利害關係的無知,與合作金庫一位襄理串通使我母親在不懂的情況下用房屋幫其做保人擔保了100萬的貸款,多年後因這位親友都未如期繳清貸款遭銀行催繳,我母親才知道替人擔保的嚴重性,而目前那位親友一直都不去做繳款動作,使得我們的房子可能遭到查封,想請教當初幫忙辦理貸款的銀行襄理都未告知我母親擔其保人之注意事項,是否我們可以主張銀行缺失?又我們是否有方法可以使房屋不會遭到查封拍賣? 煩請給予協助,感謝。
---------------------------------------------
您好,
依您所言,應是您母親同意該名親友將您母親名下之房屋設定抵押權,以擔保該名親友會清償其對銀行之債務。關於您母親是否得阻止銀行實行抵押權,需檢視您母親與銀行間簽訂的書面文件,並了解相關事實後,才能提供您正確的答覆。請您母親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後,攜帶相關文件至離她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您母親法律諮詢服務: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如您母親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協助。
---------------------------------------------
您好,
因為需要進一步了解相關事實後,才能提供您正確的答覆。請您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後,攜帶相關文件至離您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律師與您面談時,會詢問您的債務狀況並給予較完整的建議: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http://59.120.201.217/
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我有些問題想請教您
我有位男性友人想追求我,但是因為我無心感情方面的事情!所以拒絕他很多次,結果在七月二十三日時,他竟然竊取我皮包的台銀提款卡盜領了三萬五,然後他不動聲色的
繼續到我家找我,在我家用我的電腦玩線上賭博遊戲,之前他買點數時都會跟我借用我的渣打提款卡轉帳(因為他沒帶提款卡)如果他買兩千點數就會直接給我現金兩千,而我也都會在帳本上記下當天他借轉了多少?還了我多少現金等等的事情,結果七月二十八號時我因為身體不舒服,把渣打的提款卡交給他請他幫我領四千元出來,順便幫我買些日用雜糧回來,他出門後我就上渣打網路銀行觀看他提多少現金, 忽然發現我的戶頭被提領了一筆一萬五接著又是一筆七千元,我馬上打行動問他提了多少錢?他起先不肯承認的說只提了我交代的四千元!於是我說我在網路銀行看到他提取了兩筆錢,他知道瞞不過去後說回來會解釋給我聽,等他回來後我問他錢呢?他說他放在他朋友那裏,還說他是因為報復我不跟他在一起才這樣做的,於是我拉著他要去確定餘額!他就說他一定會還我,當時因為他態度兇惡我又單獨一人,我怕他會動手打我,於是我叫他離開我家,等他走後我清查我所有的帳戶,才發現台銀早在二十五號前就被他提領到剩下幾千元了,而渣打他也在二十五六號時偷轉了快一萬元去買點數,再加上他當天領的兩萬多!總共他竊取了我近乎七萬元的現金!由於他說他八月一號一定會還我,我才沒有當下報警!當然也因為我怕他會報復我報警 所以我跟他說只要他有心會還錢我就不採取法律途徑.但是他八月一號卻沒有與我聯絡,我等到八月八號時打電話說若是他不處理那我只好報警了!結果他氣沖沖的趕來我家甚至還打電話說要找人過來,但是當時我不懼怕甚至當他朋友來時叫他朋友滾出我家!於是他叫我寫借條或是證明之類的還說一個禮拜會還我五千元.但我不願意寫我怕寫了他會狡辯說他是跟我借的不是偷的!我也告訴他要寫可以但是我要找代書或是律師做證!比較有公信力,而且他若是沒還完我一樣可以起訴他,因為我知道他就是故意想還個幾千元後不還了!結果他聽到我要找代書或是律師公證後他就不願意了!於是他一直拖時間騙我說幾號會跟我處理~~結果拖到十月還沒還~~在過程中我多次打電話給他問他何時還錢?為了怕他不承認偷我錢˙我也電話錄音了我兩講話的內容,電話中他也承認了偷我錢並且表示會還錢!但是就在幾天前他竟然說他不甘願還渣打的錢,於是我打電話去他家跟他父親說此事,但是他似乎哄騙他父親說我兩是情侶,還當著他父親的面打電話給我說:分手了就分手了!不要亂生是非之類的話!他父親甚至跟我說如果我需要錢可以跟他說,他會給我一點!!我聽了真是不敢相信世上居然有這種顛倒是非的人!我想請教版主如果我手中握有他電話中承認偷錢與要還錢的錄音,但是這個男人卻故意欺騙別人說我與他是情侶,是因為分手我不甘心才說他偷我錢,而且在電話說口氣兇惡的說他就是沒錢還我,要報警就去報警!
由於此人兇惡 我又獨身一人居住!深怕他採取報復手段!可是又覺得不能姑息這種行為,因為他從小被他家人寵壞了!總是認為他可以為所欲為的欺負別人~~就連我已經告訴他爸爸的確是他偷我錢,我甚至可以向銀行調他提款當天的照片時,他爸爸都還是維護他的~~我該如何處理呢?請板主告知我一些竊盜方面的事情!謝謝
---------------------------------------------
summer你好,
因為需要進一步了解相關事實,才能提供您正確的答覆,請您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後,攜帶相關文件至離您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您法律諮詢服務: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協助。
我正在和配偶談協議離婚,對方要監護權也願意支付所有日後小孩的扶養,但如果這份文件簽下去去辦理離婚手續,是否會日後對方又用民法來要求我付扶養金?(因為扶養金是義務而不是我們條件談好就好的樣子),另外對方會不會以棄養之名義,要求我放棄親權?
---------------------------------------------
摩力你好,
如您所言,依民法的規定,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的扶養義務,不因離婚而受影響。亦即即使您與對方協議好扶養義務由對方負擔,該約定不得對抗您的子女,亦即日後您的子女仍得請求您負擔扶養義務。但是該約定對於您與對方而言,仍屬有效,亦即您對子女履行扶養義務後,仍得請求對方返還您因此所支出的扶養費用。
至於您所詢對方會不會以棄養之名義,要求您放棄親權,因為需要進一步了解您所謂的「親權」,才能提供您正確的答覆,請您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後,攜帶相關文件至離您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您法律諮詢服務: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協助。
---------------------------------------------
林雅文你好,
如果您認為由您前夫行使、負擔您小孩的權利義務,對於小孩有不利之情事,可請求法院改定由您行使、負擔您小孩的權利義務。如果您需要進一步的法律諮詢,請您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後,攜帶相關文件至離您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您法律諮詢服務: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協助。
---------------------------------------------
林雅雯你好,
有探視權之一方若遭拒絕、刁難時,可向法院起訴請求定期探視子女。如果判決勝訴,但對方仍不履行,則可聲請法院強制執行,強迫對方交出孩子給有探視權之一方探視。如對方仍拒絕配合的話,可依強制執行法第129條之規定,命他方容忍有探視權之一方行使探視或禁止他方為阻礙探視之行為。若其仍不履行,執行法院得拘提、管收之,或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之怠金。
如果您需要進一步的法律諮詢,請您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後,攜帶相關文件至離您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您法律諮詢服務: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協助。
我是家中的大姐,我們姐妹因分家產的問題而不睦,媽媽不想賣房子,兩位妹妹要賣,兩位妹妹寫了兩次的拹調書因媽媽害怕我們三人見面會起衝突就事先告知我不要去,怎料妹妹跑去我上班的地方大吵大鬧脅迫我回家用逼迫的方式逼我寫字據,我因被兩位妹妹脅迫且遭小妹毆打,告妹傷害,但檢察官判不予起訴,我想不予起訴沒事就沒有追究,沒想到小妹跑去檢察官那邊反告我誣告,我從告訴人變成被告人且打人是事實但法官不相信我而相信四處亂散發e-mail亂造謠的妹妹,法官判我誣告罪7年以下5個月以下的有期徒刑 ,能否有緩刑的機會,或是有其他的方法?我的孩子正值青春期十分需要家長給予幫忙和拹助,讓我十分耽憂。 著急的被告人
請問一下,如果去公司上班幾天,後來在上班的路上遇到車禍,因為傷勢嚴重,沒辦法去公司上班,但因公司未加保,
已檢舉,但在勞委會已簽下和解書,並註明"自給付完畢之日起雙方就本案僱傭關係所生之一切民、刑事及行政上權利義務皆拋棄,不得再為其他主張及訴求;不得向他方有不利之行為或向任何行政機關檢舉、申訴",請問這樣是不是就已經沒有機會翻案了呢??因為我後來才知道,原來只要公司願意幫我加保+罰金,我方就有機會申請職災部分,所以請問現在是否還有其他辦法?或是說沒辦法了??已結案!!!請幫忙~非常感謝!!!
---------------------------------------------
您好,
和解有使當事人所拋棄之權利消滅及使當事人取得和解契約所訂明權利之效力。和解的目的是為了終止爭執,所以原則上不能撤銷,只有和解所依據之文件,事後發現為偽造或變造,而和解當事人若知其為偽造或變造,即不為和解者,或當事人之一方,對於他方當事人之資格或對於重要之爭點有錯誤,而為和解者,以及被詐欺或被脅迫等情形,才例外可以撤銷。如您需要進一步的協助,請您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後,攜帶相關文件至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您法律諮詢服務: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協助。
---------------------------------------------
您好,
依民法規定,夫妻互負同居之義務。但有不能同居之正當理由者,不在此限。法院有判決認為丈夫外遇時,係違反夫妻互負之貞操義務,在外遇行為終止以前,妻主張不履行同居義務,即有正當理由。但您的情形中,如您丈夫已終止其外遇行為,且您亦宥恕其外遇時,是否仍得主張有正當理由而不履行同居義務,尚有疑義。而法律只規定夫妻要同居一室,有沒有夫妻之實(性關係),不是法律可強制規定的。但是也曾有妻子回家後對丈夫冷漠以對,甚至趕丈夫去睡沙發並拒絕行房,丈夫最後以不堪同居虐待訴請離婚,而法院判准的例子。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時,他方即得向法院請求離婚。因此您若無正當理由而分居時,您丈夫即可能據此訴請離婚。如果您需要進一步的法律諮詢,請您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後,攜帶相關文件至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您法律諮詢服務: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協助。
請問一下我要申請本票裁定 , 若有多位的債權人, 且債務人都是同一位,是否同時申請的手續費會比較便宜?
煩請告知, 謝謝 !
---------------------------------------------
您好,
因為需要進一步了解相關事實,才能提供您正確的答覆。請您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後,攜帶相關文件至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您法律諮詢服務: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協助。
---------------------------------------------
您好,
建議您直接撥臺北地方法院的服務電話:(02)23146871轉6345、6346、6347、(02)23813674,向其洽詢(服務時間:上午08:30-12:30、下午01:30-05:30。)如您需要進一步的協助,請您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後,攜帶相關文件至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您法律諮詢服務: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協助。
在此容簡述如下:
12年前因幫舅舅作保,前天發現我郵局帳戶被凍結,無法提領,
該帳戶為我目前薪資帳戶,使我立即面臨生活困境,甚且因凍結 致繼續工作也無意義,故請教:
1. 若將來被判扣薪資1/3,該帳戶裡被凍結的錢仍可歸我嗎?
2. 目前我當怎麼辦? 因思緒很亂,不知該如何是好
感激不言謝!
---------------------------------------------
您好,
原則上債權人可以對債務人的財產(包括對第三人的債權)進行扣押。而您郵局帳戶中的存款(為您對郵局的債權)跟您的薪資(為您對您公司的債權),原則上是屬於不同的財產。因此即使之後債權人扣押您的薪資,也不會影響他對於您郵局帳戶存款所進行的扣押。如果您需要進一步的協助,請您先至本會進行免費法律諮詢(預約方式請參考http://www.laf.org.tw/debtclear/apply/apply_index.php)。本會律師與您面談時,會詢問您的債務狀況並給予較完整的建議。若您後續需要本會指派律師協助您向銀行進行「債務協商」,或是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亦可當場提出申請。若您符合本會前述網頁所規定的扶助資格,本會將指派律師免費提供您相關協助。
---------------------------------------------
您好,
請您先至本會進行免費法律諮詢(預約方式請參考http://www.laf.org.tw/debtclear/apply/apply_index.php)。本會律師與您面談時,會詢問您的債務狀況並給予較完整的建議。若您後續需要本會指派律師協助您向銀行進行「債務協商」,或是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亦可當場提出申請。若您符合本會前述網頁所規定的扶助資格,本會將指派律師免費提供您相關協助。
---------------------------------------------
您好,
請您父親先至本會進行免費法律諮詢(預約方式請參考http://www.laf.org.tw/debtclear/apply/apply_index.php)。本會律師與您父親面談時,會詢問他的債務狀況並給予較完整的建議。若您父親後續需要本會指派律師協助他向銀行進行「債務協商」,或是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亦可當場提出申請。若您父親符合本會前述網頁所規定的扶助資格,本會將指派律師免費提供他相關協助。
我先生外遇跟那女的同居都不回家
8月底我先生終於坦承他外遇
但因為小孩問題談不攏無法離婚
我想請問是不是有抓姦追溯期呢?
我是不是必須要在半年內提起通姦告訴?
超過半年是不是就不能告通姦了呢?
那從哪時開始算起半年呢?
是8月底我知道時開始算還是他們7月開始通姦開始算呢?
---------------------------------------------
您好,
請您協商時,謹慎預估自己的還款能力,包括可能會遭遇到扣款的風險,千萬別輕率答應超過自己能力範圍的還款條件。而與銀行協商通過的還款協議書,縱使沒有經過法院的認可,因經過雙方同意,故仍然是有效的合約。法院有無認可只在於銀行可否將其當作強制執行的名義而已。如果您需要進一步的協助,請您先至本會進行免費法律諮詢(預約方式請參考http://www.laf.org.tw/debtclear/apply/apply_index.php)。本會律師與您面談時,會詢問您的債務狀況並給予較完整的建議。若您後續需要本會指派律師協助您向銀行進行「債務協商」,或是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亦可當場提出申請。若您符合本會前述網頁所規定的扶助資格,本會將指派律師免費提供您相關協助。
---------------------------------------------
您好,
依民法第1148條第2項之規定,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而依您所述,您姊姊在郵局的存款是在您姊姊過逝後才被領走,因此可能仍屬您母親繼承所得遺產,只是在您母親領取前即被盜領而已。建議您母親對於被領走之存款,可向警方報案,請銀行協助調閱監視畫面,以利存款之追回。如您母親需要進一步的協助,請她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後,攜帶相關文件至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她法律諮詢服務: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如您母親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協助。
我已被法院強制執行郵局存款。不過債權人在債權人清冊找不到,是叫新光行銷。所以我想債權被賣掉了。
那是不是就不能走前置協商這條路?
也就是說,接下來很可能被扣薪水1/3?
而我看見我的債權人清冊有助學貸款的銀行。但助學貸款我已辦延期了。所以我想等到延期時間到了,再去前置協商可以嗎?
謝謝
---------------------------------------------
您好,
前置協商的對象只能針對金融機構,所以如果債權人不是金融機構,就不用先走前置協商的程序。但將來如果考慮聲請更生或清算,則所有無擔保債權均有適用,無論債權人是否為金融機構均然。前置協商的期限並沒有限制,均看您對於自身財務狀況的考量而定。如果您需要進一步的協助,請您先至本會進行免費法律諮詢(預約方式請參考http://www.laf.org.tw/debtclear/apply/apply_index.php)。本會律師與您面談時,會詢問您的債務狀況並給予較完整的建議。若您後續需要本會指派律師協助您向銀行進行「債務協商」,或是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亦可當場提出申請。若您符合本會前述網頁所規定的扶助資格,本會將指派律師免費提供您相關協助。
我想請問一下,因為我之前已經通過卡債更生
每個月都有固定繳款
但因為公司營運不佳即將被資遣
這個狀況可以去跟法院申請暫緩繳款嗎~
因為不知道要去那裡詢問
所以才冒昧請教 謝謝
---------------------------------------------
您好,
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74條規定,債務人遇有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致履行更生方案顯有困難時,可以向法院聲請延長履行期限或直接為免責裁定。因此若確因非自願性失業導致無法繼續依更生方案按期清償,可以向法院聲請延長履行期限。雖然法院目前少有依此條做出有利債務人的決定,但您仍然可以試試看。需提醒您,更生方案經法院認可確定後,如果債務人未依更生條件履行的話,債權銀行可以直接拿更生認可裁定,直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您的更生方案既已通過法院認可的程序,且之前已經固定繳款一陣子,則仍請您盡量維持固定繳款,否則一旦中斷,恐遭債權銀行聲請強制執行。且將來若您還要再次聲請更生,因有前開毀諾的紀錄,亦易生不良影響。如果您需要進一步的協助,請您先至本會進行免費法律諮詢(預約方式請參考http://www.laf.org.tw/debtclear/apply/apply_index.php)。本會律師與您面談時,會詢問您的債務狀況並給予較完整的建議。若您後續需要本會指派律師協助您向銀行進行「債務協商」,或是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亦可當場提出申請。若您符合本會前述網頁所規定的扶助資格,本會將指派律師免費提供您相關協助。
---------------------------------------------
您好,
刑法第309條規定,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罰金。「公然」必須是「不特定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的情形。所以傳簡訊罵人不會構成公然侮辱。但若有恐嚇生命、財產或讓人產生不舒服性聯想的語言,就可能構成恐嚇或違反《性騷擾防治法》,還可能負民事賠償責任。如您需要進一步的協助,請您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後,攜帶相關文件至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您法律諮詢服務: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協助。
我想請問通姦追溯期半年是怎麼算呢?我的先生在外面和第三者同居,但我不知道他們住哪?一直苦無証具証明他們通姦,最近有朋友告訴我通姦也有追溯期半年,如過了半年就告不成了,我知道他們外遇是在今年8月但他們事實上7月就發生過關係了,我現在還在搜集証具中,還沒有保握告他們,想請問這追溯期是從我知道時開始算還是他們在一起的時間開始?要如何証明呢?
---------------------------------------------
您好,
依刑法第245條第1項之規定,通姦罪須告訴乃論。依刑事訴訟法第237條第1項之規定,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於六個月內為之。因此您如果要對您先生提出告訴,必須在知道他們通姦時起六個月內提出。這是關於刑事責任的部分。至於離婚,依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2款,夫妻之ㄧ方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但依民法第1053條,有請求權之ㄧ方,於事前同意或事後宥恕,或知悉後已逾六個月,或自其情事發生後已逾二年者,不得請求離婚。如您需要進一步的協助,請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後,攜帶相關文件至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您法律諮詢服務: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協助。
我爸媽夫妻婚姻關係狀況不好,目前婚姻持續中,但因父親不常回家,媽媽擔心父親如在外有債務會影響到她及我們,目前財產狀況是法定財產制
1018條:
(各自管理財產)
夫或妻各自管理、使用、收益及處分其財產。
但是擔心因民法規定
1010條
(分別財產制之原因-法院應夫妻一方之聲請而為宣告)
夫妻之一方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時,法院因他方之請求,得宣告改用分別
財產制:
二、夫或妻之財產不足清償其債務時。
1011條
(分別財產制之原因(三)-債權人之聲請)
債權人對於夫妻一方之財產已為扣押,而未得受清償時,法院因債權人之
聲請,得宣告改用分別財產制。
如債權人申請宣告為分別財產制,可以依照"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強制執行母親財產,
1:請問目前我要如何處理??
2:如父親不同意離婚或不願意申請分別財產制誘惑在未辦理離婚或分別財產制之前就已經有負債了話要怎們辦??
請問我們要如何處理?謝謝
---------------------------------------------
您好,
什麼時機改用分別財產制對您母親較有利,必須全盤衡量。因為依法定財產制,本來您父母各自對自己的債務負責。但如改用分別財產制後,您父親反而可以請求剩餘財產差額之分配。因此應待規劃、安排妥當、準備周全,例如可能需先處理好帳務或財務;甚至有部分財產必須先處分或先設定....等,再改用分配財產制。
如您母親需要進一步的協助,請她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後,攜帶相關文件至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她法律諮詢服務: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如您母親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協助。
爺爺跟奶奶在叔叔2X歲時買房子,房屋登記在叔叔名下,現在後悔想改變所有權人,又不想給叔叔知道,請問是否有方法可變更?
貸款都是爺爺奶奶付的,叔叔都沒出到錢的情況下。
---------------------------------------------
您好,
您祖父母若能舉證證明當時將不動產登記為您叔叔所有,僅係「借名登記」,而非「贈與」,即得請求您叔叔將不動產變更登記為您祖父母所有。如您祖父母需要進一步的協助,請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後,攜帶相關文件至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他們法律諮詢服務: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如您祖父母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協助。
---------------------------------------------
您好,
除非您能舉證證明該房子是用婚前存款購買所得,否則該房子將被推定為婚後財產。如您需要進一步的協助,請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後,攜帶相關文件至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您法律諮詢服務: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協助。
---------------------------------------------
您好,
請您丈夫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後,攜帶相關文件至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他法律諮詢服務: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如您丈夫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協助。
我想請問我跟同事一起合購禮卷,因為聨絡到匯款都是同事在負責。
現在遇上詐騙我可以告同事嗎?
(因為在11月要拿卷對方沒有寄時我就想完了可能是詐騙但同事不信若是讓對方拖)
另外因為我跟櫃姐很熟櫃姐聽到我們的折扣很底也想要訂,所以我也有幫櫃姐訂
現在遇上詐騙,我有責任要負責櫃姐的金額嗎?
櫃姐是拿現金給我的。而我也是拿現金給我同事,但我有看到她在簿子上簽名確認收錢。
---------------------------------------------
您好,
請您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後,攜帶相關文件至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您法律諮詢服務: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協助。
我父親10多年沒連絡了,現在卻跟我們索取扶養費用,但是我們從小卻是由母親扶養,從我有映像以來,我幾乎見不到父親幾次,見到了也是喝酒打我母親,離婚後也由我母親支付我們的學費跟生活費,在者,我爺爺過往以後,所留下的財產,我們子女一分都沒有花到,卻被我父親花玩,請問這樣我們要如何處理?
---------------------------------------------
您好,
父母如果沒盡到照顧子女的扶養義務,在法律上還是可以請求子女履行扶養義務。但子女如果覺得顯失公平,可以請求法院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
如果您需要本會提供您進一步的協助,請您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後,攜帶相關文件至本會各分會中對您而言較方便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您法律諮詢服務: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協助。
就是 朋友前些日子開車 與 後方車子發生些糾紛
但是 未車禍 就是 他方幾個攔下
打 我方駕駛及前擋風玻璃破碎
我方若是要告對方 需要有什麼確實證據才能判罪?
那告要告什麼罪名? 我方及他方 若我方需要哪些證據
才夠有利? 他方若要駁我方 有何原因會使我方告不成?
大概就是這樣 麻煩你了~~ 謝謝哦
---------------------------------------------
您好,
對方的行為可能會構成傷害罪及毀損罪。如果要證明對方犯前開罪行,可能要提出照片、驗傷報告,或找目擊證人作證。
如果您需要本會提供您進一步的協助,請您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後,攜帶相關文件至本會各地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您法律諮詢服務: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協助。
要申請身分證需不需要老公的簽名?
---------------------------------------------
您好,
關於您所詢問的問題,建議您先詢問「入出國及移民署移民事務組移民輔導科」(電話:02-23889393分機2529)。相信他們會給您滿意的答覆。
如果您需要本會提供您進一步的協助,請您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後,攜帶相關文件至本會各地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您法律諮詢服務: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協助。
---------------------------------------------
您好,
由於是您母親向她朋友借款,所以是您母親對她朋友負有債務。但因是您父親開立的支票,無論該朋友是否兌現,其對您父親都享有票據債權。只是如果您母親已經清償債務,則您父親就不用清償。
民間借貸的部份仍適用消債條例,但依該條例,不適用協商程序,僅得向法院聲請更生、清算。
若是由您母親聲請清算,是以您母親的財產進行清算,但如您母親名下無財產或有財產但不足以清償債務,通常債權人會要求將您母親對您父親的賸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納入清算範圍。所以您父親的財產也可能成為清算對象。而若是由您父親聲請清算,則其財產當然成為清算的對象。
如果您父母需要進一步的協助,請他們先至本會進行免費法律諮詢(預約方式請參考http://www.laf.org.tw/debtclear/apply/apply_index.php)。本會律師與您父母面談時,會詢問他們的債務狀況並給予較完整的建議。若您父母後續需要本會指派律師協助,亦可當場提出申請。若您父母符合本會前述網頁所規定的扶助資格,本會將指派律師免費提供他們相關協助。
(一)今年7月辦理更生通過,己有正常繳款,還款年限8年,先生本身也有卡債問題未去辦理更生,爸爸想買房子,請問可以登記在我名下嗎?(二)之前先生的信用卡我是附卡也有消費,銀行現有催收人員打電話要求我還款,我說自己也還在還更生的錢並沒有多餘的錢可以還款,且目前也還有二個小孩要養,銀行人員說先生的債務不處理的話也會影響我更生的權利,想請問會影響嗎?(三)夫妻二人是否該辦理財產分開呢?
---------------------------------------------
您好,
(一)因您與您先生兩人均有卡債,為免將來若走到清算程序,名下財產將一併被拍賣,建議您爸爸的房子不要登記在您名下。
(二)您如果只是單純的附卡持有人,而非您先生債務的連帶保證人,則您沒有還款的義務。您先生將來如果聲請更生時,法院會將您的收入一併算入更生方案公允與否的衡量。若您先生最後走到清算程序,也會有夫妻間剩餘財產分配的問題,但在目前的階段,對於您的更生尚不至於構成影響。
(三)您夫妻二人均有卡債,財產是否分開差異不大,且由於依現行法律規定,縱使夫妻辦理變更為分別財產制,仍有追溯期的問題。
如果您需要進一步的協助,請您先至本會進行免費法律諮詢(預約方式請參考http://www.laf.org.tw/debtclear/apply/apply_index.php)。本會律師與您面談時,會詢問您的債務狀況並給予較完整的建議。若您後續需要本會指派律師協助,亦可當場提出申請。若您符合本會前述網頁所規定的扶助資格,本會將指派律師免費提供您相關協助。
弟弟與女友生了一個小孩,目前未滿一歲,但因未辦理結婚,所以弟弟已辦了認領小孩,但弟弟目前服刑中,三年後才出獄,而弟女友與小孩現在住在我家,但因弟女友與家母不合,家母要求她搬回家住小孩留下,但她要求小孩要帶走他才願意搬走,請問這樣的狀況我們可以要求要小孩請他搬走嗎?若是真的要走上法院一途,弟已認領了這個小孩,家母可以要求要小孩嗎?因弟女友目前無工作,沒有經濟來源,且她自己跟前男友也有生一個小孩,目前也是她在撫養,若家母願意照顧弟的小孩,且也有能力照顧,在法律上可判給我們家嗎?
日前收到地方法院的執行命令,主旨要媽媽在每月的應領薪資在三分之一範圍予以扣押。
現在我們的問題是:
1、因為媽媽之前有將一塊地以贈與的方式過戶給我,那這次的執行命令會對我有影響嗎?
2、因為家中經濟問題,這份薪水對我們來說非常的重要,可以尋求其他方法不要扣押嗎?
非常謝謝您
1."平常在夜市常見的路邊攤販(警察會取締的那種)"會不會有觸犯"行政法"上的相關法律問題???
2.若本身身為公務人員,卻公款私用或竊用公款,會有哪些"行政法"上的問題???
謝謝!
父親承租的農地因土地重劃後,有一部份被劃入另一承租戶A的土地範圍內.日前父親請A君進行調解,對方不願意且要求父親歸還被劃錯(原屬於父親所承租範圍內)的土地給他,否則要告父親侵占.
請問:
1.土地重劃錯誤,測量單位不承認以GPS測量有錯誤,這要如何證明原土地實因測量點及GPS定位(山上收訊不良)錯誤問題,而導致原承租農地被切割.再者可向哪個單位投訴?
2.同是土地承租戶,因上述原因而被告「侵占」是否會成立?或是有何方式可以在法律上站的住腳?
農民辛苦的就是土地上的作物,除了與天爭,現在又因公家單位的作業疏失而導致除了面臨官方,還擔心要收成的作物就要這樣平白損失,這比天災還可怕.
在此先感謝您,謝謝.
媽媽目前中風在安養中心,最近想接回家奉養照顧但哥哥曾有持刀到安養中心咆哮脅迫情事並經聲請通常保護令禁止於一年期間有騷擾行為.媽媽回到家後是否可以透過什麼程序來約定哥哥探視的時間及地點和方式但他一直不按牌理出牌,是家中的恐怖份子...
我應該如何藉由法律來保護媽媽及自己的家人.
在此先感謝您,謝謝
想請教積欠健保費已進入強制執行的程序是否會影響銀行購屋房貸的申請?
在此先感謝你
---------------------------------------------
您好,
依刑事訴訟法之規定,檢察官參酌犯罪行為人之生活狀況、品行、犯罪後之態度等事項及公共利益之維護,認以緩起訴為適當者,得為緩起訴處分。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者,得命被告於一定期間內履行向被害人道歉、立悔過書、向被害人支付相當數額之財產或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等事項。因此建議您積極與被害人協商和解事宜,並將您所述之家庭狀況告知檢察官,請求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
如您需要進一步的協助,請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後,攜帶相關文件至較近之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您法律諮詢服務: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協助。
---------------------------------------------
您好,
依今年新通過的消債條例修正條文,債務人與銀行協商成立後,亦可向資產管理公司提出協商,並依照與銀行協商成立的清償條件辦理。所以若您已與銀行協商成立,即可要求資產管理公司比照相同條件進行協商。
又依現行法規定,聲請更生前提要件為「協商不成立」或「協商成立,但後因不可歸責於債務人之事由而無法履行」。依照您的提問,目前您已與銀行協商成立,並開始按期繳款,並無法直接聲請更生;但若因被資產公司扣薪,而導致您無餘力按月繳交協商金額,則可聲請更生。
如果您需要進一步的協助,請您先至本會進行免費法律諮詢(預約方式請參考http://www.laf.org.tw/debtclear/apply/apply_index.php)。本會律師與您面談時,會詢問您的債務狀況並給予較完整的建議。若您後續需要本會指派律師協助,亦可當場提出申請。若您符合本會前述網頁所規定的扶助資格,本會將指派律師免費提供您相關協助。
---------------------------------------------
您好,
因您因本會所提供之法律扶助所取得之財產價值,未超過酬金及必要費用達新台幣五十萬元以上,故您無須繳納回饋金予本會。惟您仍得自由捐款予本會。您的貢獻將使我們能維持順暢運作,進而幫更多弱勢者出律師費打官司。謝謝。
我於99年11月離婚,前夫在給付贍養費時擅自將三筆尚未付清之分期付款於贍養費中扣除,其中兩筆分別是98年10月與11月左右購買的筆電以及手機,第三筆是離婚前半年左右我所持附卡的消費,手機與筆電一直是我在使用,現在他堅持是先幫我付費,既然已離婚餘額就要由我負擔,請問他這麼做於法有據嗎?
這些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購買的東西,所有權到底該歸誰?
他不照離婚協議內容給付贍養費,我難道一點辦法都沒有嗎?
而且在離婚協議中,我們皆已拋棄剩餘財產分配權,請問,現在我除了任由他扣款,或者將筆電,手機還給他,還有其他解決的辦法嗎?謝謝您撥冗答覆
請問兩家公司可否具名在網上招攬人才
例 1公司股份有限公司/2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字不同)
今天小弟在網頁討論區上因不了解說,某遊戲的方式而提出疑問.
卻被網友提出"靠X"的回覆. 我想說對方年輕不懂事給對方一各台階下,並就他對我的侮辱提出道歉. 對方卻修改網頁內容當粉飾太平了事. 因而我有把網頁存檔,現在想問一下:要如何跟電信警察要求調閱對方IP並對 對方 提起"侮辱罪" 另外請問因為是網路糾紛要如何對 對方 提起控訴?另外想問狀紙要如何填寫?
另外一問,若是提起控訴可否聲請法律扶助?
我兒子於12月份被十幾個人毆打成傷,導致顱內出血住進醫院加護病房半個多月,12月底出院後馬上到事發轄區警局報案並製作筆錄,但是警方至今從未和我們說明調查進度!而且我們對法律的認知不足,不知道該如何處理...!我們是低收入戶不知該如何申請法律扶助,到哪裡申請(住彰化縣),要準備什麼文件呢?
---------------------------------------------
您好,
請您兒子以電話向本會彰化分會(電話:(04)837-5882)預約,並詢問應攜帶哪些文件後,至本會彰化分會(地址:彰化縣員林鎮新興里萬年路三段236號1樓),本會將提供您兒子法律諮詢服務。
如您兒子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協助。
弟弟與女友生了一個小孩,目前未滿一歲,但因未辦理結婚,所以弟弟已辦了認領小孩,但弟弟目前服刑中,三年後才出獄,而弟女友與小孩現在住在我家,但因弟女友與家母不合,家母要求她搬回家住小孩留下,但她要求小孩要帶走他才願意搬走,請問這樣的狀況我們可以要求要小孩請他搬走嗎?若是真的要走上法院一途,弟已認領了這個小孩,家母可以要求要小孩嗎?因弟女友目前無工作,沒有經濟來源,且她自己跟前男友也有生一個小孩,目前也是她在撫養,若家母願意照顧弟的小孩,且也有能力照顧,在法律上可判給我們家嗎?
---------------------------------------------
您好,
因為您涉犯的罪是非告訴乃論之罪,亦即不論您與被害人是否達成和解,犯罪事實一旦經檢察官或是司法警察知悉後,即必定會依刑事訴訟法之規定偵辦、調查,並進而決定起訴與否。但是您犯罪後之態度,法官仍會作為科刑輕重之標準。
如果您需要本會提供您進一步的協助,請您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後,攜帶相關文件至本會各地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您法律諮詢服務: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協助。
---------------------------------------------
您好,
請您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後,攜帶相關文件至本會各地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您法律諮詢服務: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協助。
我有穩定的工作.前夫一直以來是做臨時粗工.我上班時間有爸爸媽媽會幫忙照顧.(前夫的媽媽已77歲了.家中也只有他跟他媽媽.比較無法照顧小孩).而且2個小孩的意願也是想要跟我.不想跟前夫.所以請問我現在應該如何?
我在2/15 10:33pm至大直薇閣316房唱ktv 2.5小時.隨後泡澡時順手將51分鑽石婚戒放在旁邊吧台上.
2/16凌晨1:03am退房離開時忘了帶走.到了2/16中午上班才發現.立刻打電話至薇閣.服務人員說打掃人員沒看到.在我之後只有一組客人入住.約2:30-3pm會出來.再幫尋問.隨後再打過去.又說客人又加時數至5:23pm.再詢問還是沒有婚戒.請問:大直警局說我可到場備案 報竊佔遺失物.但是打掃人員跟下一組客人不知是那一個.這樣對方不是可以反告誣告嗎?後續處裡會很複雜嗎?
我在一個月前發現老公外遇的事實,我們有兩個小孩,老公想回頭,對方是大陸嫁到台灣來,與老公分居,且在近日已領有身份証,而對方以懷孕及自殺威脅,不願意拿掉小孩,我怕拖到後頭無法拿小孩,是否可藉由法律途徑要求對方拿掉小孩,對方個性衝,揚言不怕提告,也不怕被送回大陸,該如何處理?
弟弟與女友生了一個小孩,目前未滿一歲,但因未辦理結婚,所以弟弟已辦了認領小孩,但弟弟目前服刑中,三年後才出獄,而弟女友與小孩現在住在我家,但因弟女友與家母不合,家母要求她搬回家住小孩留下,但她要求小孩要帶走他才願意搬走,請問這樣的狀況我們可以要求要小孩請他搬走嗎?若是真的要走上法院一途,弟已認領了這個小孩,家母可以要求要小孩嗎?因弟女友目前無工作,沒有經濟來源,且她自己跟前男友也有生一個小孩,目前也是她在撫養,若家母願意照顧弟的小孩,且也有能力照顧,在法律上可判給我們家嗎?
3/4有一名自稱第一銀行人員蔡小姐(打電話至我上班地點討債,宣稱我積欠卡費7萬餘元,但我從聯徵中心調出的債務資料顯示只欠第一銀行40500元的卡費,我問蔡小姐為什麼銀行算出來是七萬多元,他說聯徵中心的資料都不正確,只有第一銀行給的資料才算數,但是卻不給我積欠卡費的計算方式,請問銀行可以任意把人當肥羊痛窄,徵收高額利息嗎?還有如果聯徵中心的資料都不算數,那設聯徵中心有什麼用?最後蔡小姐還威脅我要一次繳清七萬餘元的費用,不然就要到我的公司強制扣留我的薪水,請問第一銀行可以在債務者都不清楚債務資料正不正確時就任意扣薪嗎?這樣跟強盜搶劫有什麼兩樣?
我是位離婚了的單親媽媽,我自己獨自扶養一個女兒,我知道現在民法有個法規說若父母親有一方未盡扶養義務滿兩年,可向法院更改小孩姓氏為母姓,是真的嗎?我已離婚滿兩年了.
因為現在小孩的姓氏對我們全家影響極大,我想去法院申請更改小孩姓氏,但不知道成功機率是否大呢?
去申請之後小孩的生父是否會來跟我爭取小孩監護權呢?
相對人該負擔的費用是多少呢?時間是多久呢?
我於2010/4/1日離職,在離職九個月後接到出納的電話說我有未繳款尚未繳回(這筆錢是在我接管的時候就已經有的,且我也有辦好交接手續),我在離職前有完整的跑完離職手續(會計及出納)都有蓋章,且我有告訴會計我要離職,可否在我離職前將未繳款都算出來(因為任職期間有小偷偷錢的損失)。
1、請問這筆錢還需要繳回嗎?若繳回後,出納又說有另一筆尚未繳清,不就永遠都繳不完?請問有沒有辦法(如切結書)?或者是法律追溯期的限制?
2、如不繳回是否有法律責任呢(因為我不想我的人生有汙點)?
3、請問若公司提出訴訟,是會直接提出訴訟亦或是會先與我協商再提出訴訟呢?謝謝您的回覆~感激不盡~
---------------------------------------------
您好,
關於法院工作所需時程,建議您依照您所收受之法院文書,直接洽詢法院相關承辦人,應可獲知較為準確的答案。
如果您需要進一步的協助,請您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後,攜帶相關文件至本會各地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您法律諮詢服務: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協助。
1:入監服刑案件,如欲就近於住居地監獄服刑,得提出住居轄區外證明文件,向執行檢察官聲請囑託執行。
2:罰金及易科罰金得聲請緩衝期間,屆期並得在聲請分期繳納。
麻煩了 謝謝
---------------------------------------------
您好,
1. 的意思是如果您被判進入監獄服刑,而您目前住的地方不是在寄送傳票的檢察署管轄區域內,且您想要在離您的住居所較近的監獄服刑時,您可以提出證明文件,向檢察官聲請。
2. 的意思是如果您被科以罰金或得易科罰金,但暫無能力繳納,您可以向檢察官聲請延緩至一定期間後再繳納。期限到了之後,您如果還是無法一次繳納,還可以向檢察官聲請分期繳納。
惟因近來有人以假傳票的手法進行詐騙,如您不確定此傳票之真假,請您與寄送傳票的檢察署確認(請至該檢察署的網站查詢電話號碼,勿撥打該傳票上記載的電話號碼)。
如果您需要本會進一步的協助,請您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後,攜帶相關文件至本會各地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您法律諮詢服務: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協助。
我弟前些日子收到國稅局寄來的稅單,才知身分被盜用,現為一間便當店負責人還有一間已註銷的(兩張稅單),已報警處理但是警察卻不理不睬,求助國稅局,他們告知我弟要親寫一張切結書以證明他本人從未申請公司登記提供給國稅局看是否能撤銷,想請問版主如下
1.切結書內容如何書寫?
2.萬一提供切結書又無法撤銷,那稅金繳定了嗎?還是有其他方法可以解決?該向什麼單位求助呢? 謝謝
---------------------------------------------
您好,
請您弟弟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後,攜帶相關文件至本會各地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他法律諮詢服務: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如您弟弟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協助。
我借了鄰居35萬,可是對方跑了,雖然好像沒有很多,可是對身為家庭主婦的我來說,也是要節省過日才能存下來的,所以很煩惱,因為他們也有向銀行及錢莊借錢,因為錢還不出來,所以莫名其妙就消失了,可是據我知道,他的房子有抵押給銀行,及借二胎,所以最近有人在看房子,可能是法拍了吧,我想知道,如果他的房子賣出去後了,如果賣價比銀行的債權高的話,我要怎麼做,因為我的手上只有一張債務人開的本票,我該怎麼做才有可能把錢拿來呢?可以告訴我該怎麼處理才好?
想請問一下,因家人卡債被銀行通知民事訴訟要出庭,是否能在出庭前卡債清償後能否要求債權銀行撤銷告訴?
有什麼方法可以保護自己嗎?
該用什麼方法取得證據讓對方不再監聽電話/監看簡訊?
妨礙秘密最中說的"無故"是指保護自己權益可(即有故) 那又何謂"無故"?
我想請問一下..我最近結婚.老公前任老婆有生一名小孩..當時他們離婚協議有說我老公同意月付一萬二千五百元支付小孩撫養費..但未提到健保費.且監護權交由前任老婆.
我想請問:
第一.撫養費如未提及健保費是否應包括健保費呢?
第二.因為對方經濟不差.且我老公家有二名殘障者要養...是否可以再議撫養費呢? 之前離婚當時我老公揹債百萬.而前任老婆卻在報稅時還有年息八萬多的存款..他們已離婚三年多了...可以再議低撫養費嗎?
因為至今他還在為前任的揹債數十萬.而我的小孩又即將出世了.金錢上的支出有點吃緊了..
*請問聯徵中心申請個人信用報告要先申請還是等傳票來在申請??因為先申請怕日期太早但又怕傳票來再申請擔誤出庭時間.所以要先申請???
*請問~我有去調監視器畫面有看到我要的證據.有請警察幫我儲存但警察說畫面不見被刪除不負責.(一般保留監視器畫面不超過一個月).也不給我有去調監視器的報案證明.請問我該如何證明我有去看監視器???
我想請問一下,因為我住在高雄,戶籍地在屏東,沒有什麼回去,有次奶奶過世後才回去,發現有法院公文在派出所,領取時發現是支付命令,提出異議後被駁回,說超過異議時限,請問我是還要在提出異議嗎?還是我該如何做,(支付內容是父親過世後,銀行債務要我和哥哥還,因為不了解法律規則所以當初沒放棄繼承)。
---------------------------------------------
您好,
民事訴訟法規定,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未於法定期間合法提出異議者,支付命令與確定判決有同一之效力。亦即債權人得據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債務人之財產。但支付命令有民訴訟法所規定得提起再審之情形者,得提起再審之訴。建議您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後,攜帶相關文件至本會各地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您法律諮詢服務: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協助。
煩請解惑,感謝您。
順頌 均安
我與先生離婚,協議內容為監護權歸男方
女方為單數週探視
但我現在覺得探視的次數太少
想增加
不知道有沒有什麼辦法
---------------------------------------------
您好,
民法規定,有事實足認其為非婚生子女之生父者,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得向生父提起認領之訴。非婚生子女經認領者,關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依協議由一方或雙方共同任之。未為協議或協議不成者,法院得依一方之請求酌定之。而生父及生母對於未成年子女均有扶養義務。
如您需要本會提供進一步的法律協助,請您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後,攜帶相關文件至本會各地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您法律諮詢服務: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協助。
如您需要其他協助,亦可與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http://www.goh.org.tw/services/main.asp?expand=257085)連絡。
目前丈夫的大哥在數年前開設服裝設計公司,用婆婆的名字來登記,但由於大哥本身財務狀況非常差,花費無節制且不善經營公司,公司或貸款名義皆由婆婆頂替,但現今狀況婆婆已無力協助也不堪負荷(大哥公司已連電費都繳不出來,婆婆也已65歲,無法再幫大哥背爛攤子,家中的房子都已賣掉協助大哥之前的債務,現已無任何財產),想請問此一狀況是否可循法律途徑解決?如:婆婆是否可申請破產(可避免大哥繼續依附拖累)?或是申請與大哥脫離親子關係?懇請協助回覆,謝謝!
我男朋友於下個月即將滿十八歲生日!!
但不幸在本月三月三日當天,在上課途中騎車發生車禍而過世!由於他從小父母離異,母親改嫁,所以由奶奶扶養長大~目前就是學校與白天工作的公司部份可申請意外理賠~但卻要父母親簽名才得以獲得賠償。
而重點是想請問,因為母親改嫁另組家庭,還需要母親簽名才能獲得賠償嗎?是否可以由父親來辦理就好呢?目前因母親得知有理賠~所以想分一半的賠償金
~因為我男友長年都是由年邁的奶奶來照顧~實在是無法接受這種條件協議~是否有其它可行方法來拒絕這個無理的要求呢?
我想請問一下,我於今年3/21購買房子,並與支付屋主10萬的訂金,也請代書作證雙方簽了"訂金收據",其中內容寫到3/22 14時要簽約,但屋主的女兒對買價有異,要求重新議價,我們在3/22 20時也議過了,但,沒有再寫任何書面證明。如果,現在屋主又說不賣我們了,而且只願將10萬元還我們,但是……不給我們毀約金,其理由是……約應該在3/22 14時簽約,早就過了期限,所以……我們再扯下去,她要告我們。我想請問的是,我有人證,可以證明是她們一直延期,我也可以去查通聯記錄證明我們一直和她們溝通,請問……這樣告上法院,我會贏嗎? 如果她們真告我毀約,我可以加告她們毀謗嗎?
謝謝
謝謝~
由於新進公司需至日本出差~ 而合約內容如下!
想詢問是否具法律效應!
合約內容如下:
XXX股份有限公司
派駐海外受訓人員合約書
1. 本公司因業務需要,經徵得受訓者當事人同意派志海外進修受訓
2. 受訓者對於本公司所保有及海外訓練所獲得之技術有關文字,圖面,電子媒體資訊等須遵守保密協定,不得對外洩漏,若因此造成公司損失,經查證屬實必須負損害賠償責任
3. 受訓者進修受訓期間之費用,概依公司之出差旅費規則辦理
4. 員工經派遣受訓, 其接受訓練後至少應繼續服務公司三年
5. 員工受訓完畢後, 若服務未滿三年, 因個人因素離職或違反公司工作規則之規定而致解雇時,應依其受訓後服務年資比例退回受訓期間之差旅費及訓練費用,其計算式如下:
受訓總費用x(36個月-受訓後服務期間月數)/36個月=應退回公司費用
6. 受訓期間:依實際支付出差旅費+每日日幣20000之訓練費用
7. 本合約書一式兩肺,雙方各執一份
立合約書人甲方: XXX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XXX
地址: XXX
乙方:XXX
身分證字號:XXX
---------------------------------
我想請問此種合約生效嗎?
我有個問題是上列合約內容中無提及甲方乙方
簽名地方又有甲方乙方!
我姊姊最近打算要與姊夫離婚(目前尚未離婚),想請教下列問題
~我姊姊夫妻一年前買了一間房屋(無貸款),姊姊出資3%,姊夫出資3%,我爸爸出資94%,登記在姊姊名下,但半年後該房子過戶到我媽媽名下。若姊姊與姊夫離婚後,姊夫可依據民法夫妻財產共有之規定,請求分配該房屋的一半所有權嗎?
請問:
1.我母親以60歲.我父親已過世10多年,沒工作
2.要預約法扶需要帶甚資料?還是可先去法扶諮詢?
3.要先去台新申請卡債資料嗎?
4.協商還款是不是分期還款?
謝謝~~
---------------------------------------------
您好,
預約法扶可用電話預約:02-3322-6666,或是上法扶官方網站進行線上預約。
申請法扶消債所需的資料文件,可參考這個網站 http://59.120.201.217/newpeople/note.aspx。
您可先預約法扶消債案件的諮詢。
關於您母親的債務相關資料,建議您至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申請金融機構債權人清冊,上面會將您母親所有的金融機構債權人都列出來,將來進行協商時,才知道哪一家銀行是最大債權銀行,直接與最大債權銀行進行協商。
目前銀行協商還款的條件,絕大多數均為分期還款。
另外,
除非您是您母親的保證人,否則您母親的卡債,在法律上您並無清償的義務。
我想請問儲蓄險的相關問題.當初在中國信託推銷我買儲蓄險六年期.月繳2900說六年後可以拿回22萬.儲蓄險不是中國信託而是富邦的.保了之後二個月才收到保單...發覺裡面內容不是很正確.在打去問那個幫我辦理的小姐他已經離職了.是後再打去問其他的小姐幫我查我到底六年可以領回多少他說只能領回21萬.因為保單上是寫2929(1%折扣)那算一算2929的話六年我所繳的也有210888可是卻只能領21萬?那等於我保的這六年沒賺到利息反而虧錢?要退的話第一年要被扣1萬3違約金第二年要被扣1萬6違約金?請問我該怎麼辦?有辦法退保而不要損失太多嗎?我絕得好像被騙了.能幫我解答嗎?謝謝你們!!
http://tw.page.bid.yahoo.com/tw/show/qanda?aID=e47716396&u=:ander_778825@kimo.com&tp=
請教卡債問題--從金融聯合徵信那得知我有6家銀行總數達300萬(卡債已積欠6年),6年前我就是單親扶養2個小孩,靠打零工維持生活.網路上有看到申請前置協商,更生與清算.但我很害怕上法院因頭幾年被恐怖的催債公司的威脅嚇到了.我並無任何不動產,目前借住的房子也是親戚的.看到資料顯示利息竟高達本金的5,6倍.我根本還不起.現手上好不容易找到的工作在扣除勞健保與還親友的借款只剩6千元,最近又收到2家銀行委託的資產管理公司信件聲稱要申請法院扣押薪資..等.我的工作約只剩2個月.6月過後能否找到工作還是未知數.請問我適合申請前置協商與更生嗎?銀行告知我若申請前置協商則是本金與利息,如果我出面個別談,還有轉圜的餘地,可是問題是我手上並無任何多餘的現金,等於是無籌碼,我如何與銀行談呢?!教教我吧!
有件保證債務的問題想請教, 數年前我父親及二叔替幫三叔擔保, 聽說跟銀行借了7,8千萬, 後來三叔經商失敗, 無力償債, 所以三兄弟的不動產/連同我家房子都被抵押了, 父親也失去蹤影. 目前我的父母尚未辦理離婚, 我們都不清楚父親的下落和經濟狀況,二叔/三叔也不願告知內情. 我擔憂等將來父親往生後, 我們姐妹和母親會繼承到父親的保證債務. 請問我能否透過法律途徑找出當年的事情真相, 三叔到底借了多少, 債務是否已償還, 我父親是否還有其他債務…. 謝謝
父親往生後,因姑姑長期居住國外,未辦理拋棄繼承,而繼承一堆稅款。請問
1.她可以打訴訟嗎?
2.若姑姑要打訴訟是要打行政訴訟還是要打民事確認繼承權不在之訴。
3.人在國外無法回國要委託律師的話,應該如何辦理?
4.律師費會不會很貴?
5.若要訟訴需要準備什麼資料?
麻煩您的回覆,謝謝…感恩
謝謝
我們家是做生意ㄉ上上個月月底有個婦人來
店裡消費...推託說還沒領錢要先欠費....
說下個月5號再來結帳便押了駕照,5號來了
卻沒還款又辯稱說他ㄉ車又有其他ㄉ問題說
款項再延到28號在一起給總共積欠3000元,
還跟我要了張收據....但我忘了在上面注明
欠款....請問有她ㄉ駕照可以尋法律途徑要
回這筆錢嗎?本來想說要以駕照上ㄉ地址去
要回欠款...但上面ㄉ地址卻不是本地ㄉ我
該怎ㄇ辦?
我的孩子在我不知情的狀況下牽我的車借給未成年朋友.因而發生車禍警察告知我車禍肇事是車主對車主要我和被害人談和解.因為是我的孩子借給別人所以我有責任之後在去找未成人駕駛談和解如果不和解就提告.但是我不明白為何是我的責任難道只是車主嗎(因為我的小孩牽車而我是母親).車禍肇事不是應該針對駕駛員嗎如果我不想理賠呢肇事者的家長也不出面我都不知如何處理
現在名字已經過戶了.代書費已經拿一半.仲介費全繳清了(仲介不理)
但5月中就是結案的日子
也就是我們要將尾款(銀行貸款幾百萬)給賣方.
但代書跟賣方之間不知道有甚麼糾紛
賣方要我們把錢匯到他的戶頭~賣方持有本票
代書說要我們開支票~還要開不要禁止背書轉讓~我覺得很奇怪~而且權狀還在代書他手上.
我想問~他手上還有我們的印章(之前代我們辦過戶的印章)他還有辦法把這間房子轉到別人名下嗎?
我們要求3方出面到銀行.我們把錢當場匯到賣方戶頭.拿回本票.和所有權狀
代書說不可能3方.現在他要拖都不結案.
我該怎麼辦?我們不可能不拿到權狀就付尾款吧
賣方說要我們私下交易.把錢匯給他.他把本票還我.請另一個代書幫我重辦權狀~我知道不行~因為這樣叫違造文書
打電話到總公司.他們也官官相護.我真的很煩
現在要找誰????幫我處理
第一次買房子就有糾紛
我是訴訟代理人,今天我代表公司去法院,原來法院建議兩造和解。
我司向租賃公司貸款,由連帶保證人提供不動產設定擔保,因不可歸責之因素(颱風淹水),使支付能力發生變化,而非惡意拖欠,但租賃公司不留餘地的聲請判決,為了不損及連帶保證人的財產,與對方協商先清償部份,扣掉履約保證金剩下的部分再分期付款,可是88風災又造成支付能力發生變化,又違約了,雖然只剩173000,本筆金額已是本息加3次利息的金額,但是對方聲請強制執行是以488萬多計算利息,說是雙方約定還原計算,說我司需還82萬多,所以我司提起異議之訴,我主張標的173000與對方主張82萬多,法院採對方的主張,而我因提起對方需退還1100多萬的票據,結果票據裁判費就要12萬多,我司因負擔不起,決定等駁回之後更正後再起訴,因事態緊急所以我司為了停止強制執行所以借錢繳擔保金,異議之訴因未繳裁判費所以被駁回,訴訟輔導處輔導不要抗告,等10天後再提異議之訴。
我司因急迫向租賃公司貸款800萬,租賃公司要求開出我司原物料發票800萬,然後由他們開出900多萬的發票給我司,800萬的貸款扣掉160萬的履約保證金,42000的手續費,只實收6358000,連帶保證人放棄先訴抗辯權,滿期160萬以2.2%計息,提前清償以2.2%的8成計息,違約一次付款,我司開給對方每8期一種金額的支票共24張,手續費42000是與對方付款同天兌現,因不懂銀行利率計息公式,所以對方告知900萬-800萬-4.2萬/800萬/2年=年率利6.475%,亦不疑有他,去年從媒體得知計算公式,以實收金額帶入公式才知前8期年利率居然高達50.65%,後面16期的利率我不會算,如此不平等的條約,因即迫、不得已才委曲求全,現在成為笑柄,請問當時簽的買賣合約,對方條約;貨款未獲全部清償前,保留對標的物之所有權。請問我可以根據這一點主張先處理我司的標的物,不夠再拍賣連帶保證人的擔保品嗎?
對方說違反誠信原則告不成,如果堅持再訴訟下去,提存的擔保金會被扣押,我再去異議需再繳一筆擔保金,而且成功機率太小,而他們還原計息是合法,因為是契約約定,雖然連本帶息只剩173000,但他們還原488萬(內含160萬保證金)計息是合法,而他們還可以主張沒收履約保證金160萬,當時協商時沒有沒收,因我司違約所以可以重新聲請沒收,即使民法第71條也奈何不了,甚至最高法院九十一年臺簡抗字第49號的判例也奈何不了他們,而在一旁的司法人員也附和是真的,我差點崩潰,這叫天理嗎?被層層盤剝之人的下場就如此嗎?對方和解金要50萬,在討價還價之下說最少35萬,如果我們有錢就不會違約,現在請告訴我,上了賊船就必須任其宰割嗎?請問簽下顯然不利己的合約沒有活路嗎?
我們真的一點勝算都沒有嗎?請趕快給我建議,因為對方明天就要答案,拜託拜託!我有訴狀但我不知上傳哪裡才不會曝光,請幫幫我們,我是不善言詞之人,用筆表達我還可以,所以我希望在網路諮詢,可以幫我嗎?我真的很急很急!
我這幾天晚上幾乎睡不著覺,一閉上眼
就會有車禍景象的恐懼湧上心頭
原因來自於:
前幾天凌晨 我駕車於高速公路上
被一輛酒駕的自小客從右後方追撞上來 導致車體全毀
請問一下 對方酒測值0.44 而我則是0 這樣對方的保險公司會全額賠償嗎???
還有 我駕駛的車 是租賃公司的車
不管對方有無全額賠償
小弟我還要賠錢給租車公司嗎???
有勞版主大大解除小弟心中疑慮
我兒子在5月25日去少年法庭開庭.他是校園霸凌的被害者.由於開庭之後法官只讓對方補佐.他有恐嚇我兒子.當雙方家長出法庭之後.對方感覺這樣就沒事了.對方的母親正大光明的動手打我們.我們提告只是傷害罪.那是不是我們被害人這方就比較倒楣呢?我們應該要怎做比較好.辛苦您^^
那我現在能夠做正常低工作嗎會不會被扣款 還有我前幾天ㄑ郵局開戶才發現我是警示帳戶那我應該要怎麼處理呢因為我媽媽之前有拿我滴存摺去賣給人頭帳戶 那跟我有哲任關西嗎因為我媽媽前兩年過世了也沒有人能夠幫我鄭石 那跟我有哲任關西嗎因為我媽媽前兩年過世了也沒有人能夠幫我正實與我無關那我該如何是好
最近朔化劑毒害的問題, 讓我覺得非常憤怒。
四年前,當我26歲正值壯年的時候, 兩邊腎障已經萎縮到需要洗腎的程度
當時怎麼檢查都找不到原因, 不過自己卻很清楚是生活飲食習慣造成的, 原以為是吃東西造成的, 因為那幾年住外面都是吃路邊攤, 現在想想飲料可能才是最大的原因, 因為從小到大幾乎都是靠飲料來解渴, 水幾乎是滴口不沾, 所以才沒有辦法將毒素排出體外, 因為一直喝進去的都是毒物
醫生也覺得很訝異,為何才26歲就面臨洗腎的人生重大疾病
當初也檢查不出原因, 只推說是體質的關係, 最後開出的醫學名詞,我依稀記得是”腎絲球腎炎”, 幾乎所有查無病因的都是這樣開吧!
這幾天看到新聞報導,很多嬰兒的母親在Facebook集體要求賠償, 它們剛好正在服用含有朔化劑的產品,但可能還沒有症狀出現,如此作為比對, 我已經洗腎洗了將近4年了, 是否也應該對那些黑心傷人提出傷害賠償呢?畢竟有誰知道我所承受的痛苦有多深
在我還沒洗腎之前, 身體已經出現一些狀況, 血壓常常飆升到200以上, 這就是腎臟病伴隨的併發症”高血壓” 而我就像一個危險份子, 天天抱著一顆未爆彈出門。
讓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剛洗腎的前幾個月, 因為剛接觸洗腎不是很順利, 初期是用”手動腹膜透析”, 因為毒素洗不乾淨, 所以我在某一天半夜陷入昏迷, 就這樣一直昏迷了7天, 這7天對我和我的家人來說, 何嘗不是一種煎熬, 他們在這7天內, 上山下海的求神拜佛, 就希望神明可以保佑我醒過來, 而我則是拼命的和死神搏鬥, 幾度都想從病榻上掙脫起身, 但都被加護病房的護士壓下去, 這是我生平第一次做救護車上醫院, 第一次進加護病房, 真希望再不要有第二次了, 可惜天不從人願, 沒幾個月我在公司ㄧ次的會議中, 又暈了過去。
現在我改用”機器腹膜透析”毒素洗的比較乾淨了, 但是卻也造成了許多不便, 因為機器一接就要連續10個小時不能離開房間, 而且還會有一根管子跟肚子相連, 必須要很小心不能扯到, 最重要是我肚子上有開一個洞接著導流管, 所以身體不能泡水, 因此我洗澡只能用擦的, 我最喜歡的水上活動也不能玩了, 這些我都可以承受, 但最讓我感到恐懼的是, 幾乎每天半夜都會做惡夢, 夢見我在換藥, 人跑到很遠的地方, 身上的管子呢?怎麼不見了, 不然就是管子拉的很長很長。 有幾次還夢見自己在游泳, 突然想到肚子的洞怎麼辦, 因為護士說傷口碰到水會感染, 需要再開刀。更多次夢見我快要死了, 還有突然失去記憶, 不知道是因為洗腎還是有昏迷過的關係, 記憶力感覺一直在退化, 所以平時的恐懼常常反映在夜裡, 因此常常半夜突然驚醒, 白天工作精神變的很差。
為什麼還可以工作呢?
剛洗腎的前大半年都在家中休息, 但休息並不會有收入來源, 只有重度殘障的6000元補助, 父母都在自家開雜貨店, 且也是一身負債, 如果我不快正常上班, 那該怎麼辦呢? 還好老闆體諒讓我由原本的8小時縮到6小時, 不果薪水也相對的減少, 從原本大有可為的青年變成這樣, 也再再的壓抑了我!
上面所說的也只是其中的一部份而已,還有更多更多的傷痛是言語無法形容的,也許沒有辦法百分百證實腎衰竭和朔化劑有關,但它對我這種只喝飲料不喝水的人一定有某種程度的影響,我不知道是否也有人跟我有相同的遭遇,畢竟現在洗腎的年齡有逐步年輕化也是事實,如果那些奸商只因為"食物醫藥管理法"被輕判三年,罰個幾百萬幾千萬,就像一些罪犯騙個幾十億,關幾年出來他還是億萬富翁,這些奸商又何嘗不是,那我們這些被毒害的人難道就該死嗎?好好的一生就要如此被糟蹋,就因為根本無法舉證說生病是因為朔化劑造成的,難道國家的責任只是在於事後的醫療、生活津貼、大眾交通工具的補助嗎???
我不知道要如何才能證明是朔化劑的影響導致洗腎,畢竟都已經洗了4年了,現在去檢查不知道還有沒有用
我在民國90年借款給一位朋友,但是她拒絕還款,並欺騙我說她的房子已遭法拍,直到7年我才得知她其實將房子以買賣的方式在民國83年轉移至她女兒名下(她女兒剛滿20歲),請問版主這樣的買賣是不是構成假買賣真贈與?我是否可以向法院提出買賣無效?還有她是否涉及刑事責任呢?我該如何保障我的債權呢?謝謝!
因為故事太長,我大約簡略我的問題.
我有一個哥哥(獨子)雖然有工作,但是周轉不靈時經常回家要錢及吵架(甚至會動手打人),想請問我父母有權利可以不要讓他踏入我們家門嗎?怎麼辦理?謝謝!
我在農會上班不久,上班的工作是坐在農會的服務台接聽電話,還有幫農民(會員)填寫存款.取款單!
日前在要幫農民(會員)填寫取款單時,我遇到一件莫名其妙的受辱情況!當時我向該農民(會員)要求提出農會存款簿及印章,該農民(會員)卻莫名其妙對我發起脾氣並且當著我們農會同事及其他農民(會員)的面前高聲辱罵我,就像抓狂似的狂罵一堆543!辱罵我當時約有20人以上在場!我們農會的監視器應該也有拍下來!
事後我的同事告訴我,該農民(會員)經常有喝酒,而且之前也有2位以上的同事也曾遭受過同樣被莫名的辱罵!但是我的同事們卻因為不想把事情鬧大,所以就選擇了息事寧人,但是我卻不那麼想;因為他憑什麼可以這樣隨便公然辱罵我!
現在,我決定要告他,因此向您請教我該如何進行相關的法律訴訟程序!還有,我需要去"一一拜託"我的同事們去幫我作證嗎?我猜同事們都怕事.....
此外,我被突如其來的辱罵覺得心理感到非常的受傷,再加上我本身有高血壓,被這麼一搞導致我非常生氣,身體因此非常的不舒服!下班回家後馬上服降血壓藥!
最後,請問可以向他提出身心受創求償嗎?
抱歉,因為不清楚相關法律途徑所以說了一堆!
煩請撥冗回覆,感謝您了!
---------------------------------------------
您好,
請撥打02-33226666諮詢預約專線詢問,謝謝!
但是突然不想買了~可是我頭期款已經付了八千~有收據 收據是我簽的 我還未成年~拿得回來嗎?
南門醫院醫療疏忽
五月十那邊到我當地恆春南門醫院因為我是腸胃炎關係打一針炎藥後 我本分有換過心瓣膜在五月十三那天肚子痛的要命我就打電話一一九把我送到同一間醫院 我左手瘀血我問護理人要不要停看凝血要藥物他回答沒關係.在上過十六號到高雄榮總輸血住了三天過來我原本要跟他們私下和解可是他們態度非常強硬讓我覺得我想告那一醫院醫療疏忽出院當天我有到我當地派出所想要想告那間醫院剛好警察是跟我溝通好我才打消要告那間醫院 可是他们們寫那些和諧書更本好像醫院有利拿二千元說賠我錢 變成我每星期都要回榮總 和解書我更本看不懂他們對他們有利還是無利雖然我有殘障手冊因該由我監負人要負責任
這件事叫我老爸當面幫我處理可是有不想處理 我有那些辦法和解書我是簽下去也收了二千元可是我不知道他們和解書到底在寫什麼叫直接叫我簽名我又不知立場上不知和解書內容這樣叫我簽下 我拿二千元有用嗎 每周要回到高雄榮總更好方法拿替我處理嗎 有法律 如何在跟他們要求自少我要回三個月醫院錢他們要出 當時我剛睡也沒有看清楚和解書也收下二千元我覺得這樣讓我造成我金錢每個月才賺一萬多我到底 如何得到該賠錢 我不想他們拿些和解書二千元反而要告恐嚇他們 這樣我何不來
到底我該怎麼辦
妹妹昨日收到起訴書.業務侵占ㄝ已經偵查終結ㄌ!!想找律師但是我們沒有錢..想問應該求助於...?
---------------------------------------------
您好,
您可以撥打02-66328282或上網查詢www.laf.org.tw法扶會官網,依據你所居住的地區,向該地區分會申請法律扶助。符合資格者,本會將予以扶助,不收取任何費用。
想請問我的部份卡債己被資產公司法扣新了,那我可以要求像"卡債協商"那樣同樣要求"資產公司"也參與協商?
---------------------------------------------
您好,
依據100年1月26日增訂的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151條之1:「前述債務經金融機構出售予資產管理公司,如債務人依前條規定提出協商並成立者,資產管理公司應依該協商條件辦理。」,依據該規定,資產管理公司並非前置協商之對象,僅係前置協商成立後,債務人得比照該協商條件清償債務。因此,建議您仍先向銀行要求進行債務協商,協商成立後,可向資產管理公司要求比照與銀行的協商條件辦理,也就是比照與銀行的協商條件清償。
還有我先生名下的房子一定要被拍賣,還是我們可以自己賣,然後將所得的利益一半給我還債?
還有若清算確定,每個月一定要固定還多少錢嗎?若工作不穩定又該怎麼辦呢?
---------------------------------------------
您好,
1.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準用強制執行法相關規定,因此不能查封債務人及其共同生活的親屬所必需的衣服、寢具及其他物品。所以家裡的電視機冰箱冷氣這些基本的傢俱,一般而言,不會被查封、拍賣。
2. 進入清算程序後,債務人名下的財產即不能任意處分,所以無法自行出售。
3. 清算後若法院作出免責裁定,以前的債務一筆勾銷,不用再還。但若法院作出不免責裁定,則原來的債務扣除拍賣所得後,仍然存在,依法債務人仍有繼續清償的義務。
目前全國各地的法扶分會均有提供債務法律諮詢服務。您可攜帶與您債務相關的資料、文件,直接至您所在縣市的法扶分會申請法律諮詢服務。
以下是債務法律諮詢的線上預約頁面http://59.120.201.217/newpeople/note.aspx
請問離婚協議書上的小孩監護人是父親,但後來父親過逝,小孩監護權可以給祖母或叔叔嗎?
A男美國籍,於2008年8月與已有身孕的中國籍B女在美國登記結婚,但婚後一星期B女便離開了美國,說要回中國探親,回中國後就再也不回A男身邊了,而留在中國待產,生小孩,甚至不讓A男見小孩,即使A男一心一意想勸回B女,但B女完全不理會,也不准他到中國找她,最後A男灰心了,只想結束這段婚姻,此案件中男方並無家暴,也沒有外遇,就這樣過了將近三年,一直見不到面也離不了婚,因為B女透過中國律師向A男要求贍養費,但又不讓A男看小孩/認小孩,請問:
1)已經分開快要三年了,男方可以依法直接向美國法院訴請離婚而無需女方簽字嗎?
2)要如何查得女方是否已在中國訴請離婚與否?若確實女方已在中國辦離婚,男方可否依此直接向美國法院申請離婚身分成立?
3)聽說中國並不承認美國法律,所以會變成各說各話,又互相不受彼此約束力,那該如何解決這種異國婚姻的離婚事宜呢?
4)男方沒有錯,是女方離家出走,所有通信記錄都有證據的,女方應無權利要求贍養費吧?
5)我是A男現任的台灣籍女友,在一起不到一年,有未來結婚的打算,所以我們都希望他的前段婚姻能盡快畫下句點,但他不懂中文,所以想請教是否有懂大陸法律的律師能幫幫我呢? 感激不盡~~
因為車貸我媽媽是保證人而銀行拍賣掉剩17萬多但是該銀行我還有現金卡5萬總共20幾萬~我想先還車貸部分可是想分..如果只想先還17萬部分可以嗎?這樣銀行會接受嗎?因為我不想讓母親擔心!!
因為之前被朋友連累害我車子繳錢不出來.扣除車貸還有70萬的卡債..我還沒跟銀行協商過
請問我該如何做才可以先清理車貸部分的錢?謝謝
---------------------------------------------
您好,
關於您想先清償車貸經拍賣後剩餘的部分,原則上如果經過與該銀行協商後,銀行同意您可先清償車貸部分,暫不清償卡債部分,應屬可行。但是要注意到其他債權銀行的權益是否受到侵害,如果未來被認定為是侵害其他債權銀行的利益,且情節重大的話,對於您聲請更生或清算可能會有不利影響。
目前法扶全國各分會皆有提供消費者債務的法律諮詢。您可用電話預約:02-3322-6666,或是上法扶官方網站進行線上預約。申請所需的資料文件,可參考這個網站 http://59.120.201.217/newpeople/note.aspx。
當初是對方堅持帶走老二,我一直認為小孩不是物品是個個體我真不知道未來會觸犯到怎樣的法律問題,請各位先進幫我解惑,感恩!
1.所以我要使用什麼方法才可能讓對方出面至戶政事務所辨理離婚。
2.若向法院提出訴訟,法官會判當初協議的條件嗎?還是一般法官會如何判?
3.這個官司勝訴的機會很大嗎?
日前接到地方法院的掛號信函,內容為〈去年7月~8月一個月期間,偵查手機被監聽一個月,而偵查已結束通知〉。
想請問一下,這封信函純粹是通知已偵查結束?還是日後會有什麼需要通知嗎?謝謝您!
那A可以因為B債權過期,任意把B的債權註銷嗎
多年前欠款,目前開始被扣薪,公司說只扣法院上面寫的金額,可是債權公司說先扣利息再扣本金.
另外我有找到好的工作要離職,那是否又要重新計算,而且公司也是幾個月才寄一次錢給債權公司,那是否可以請公司先把2個月扣的金額先還我(到離職時己扣2個月)麻煩你了,謝謝!
請教一下,我先生因誤信朋友,拿了2株大麻幼苗回家種植,當時只因好奇並無任何歹意,但是在民國99年12月底左右,被基隆海巡基隆婦幼隊約20人左右上門查緝,到警察局偵訊時,警察有問是否有請律師,當時回答有,但是當時的律師不知何知未入偵訊室陪同,只能在外看監視器,因為當時公公有到場,我先生不忍他等待太久所以同意夜間偵訊,可是在遇到在家中被警察團團包圍驚嚇腦中已一片空白,而且已是夜間偵訊身心俱疲之下,警方又以引導的方試訊問,在不得已的情況下選擇了較輕微的說法承認是要種來使用的,初審時有向法官說明筆錄上的証詞並非原意,所以法官以檢方證據不足裁定無罪,並且教訓檢察官無充份証據不可隨便將人定罪,希望檢方能有積極找新事証.但是檢察官無新時証下又隨即提出抗告,高院開庭時法官無視被告說法,威嚴訓話不得辯解,想當然被判有罪,判刑2年7個月草草結案,面對此等結果及對待,老公心中當然不服於是又上訢,一開始法院有受理但是不到15天又駁回,駁回內容只有不符合第三審之上訢法定要件,希望被告積極去找能証明自身清白的証據,此等回覆實難使人心服口服.現在我們已想接受這個事實,我只想問法庭上真有學長學弟制的習慣嗎?如果檢方不喜歡被告就可以隨便亂來嗎,老百姓只能吞下去,一輩子帶著這個污點連機會都沒有嗎!!希望能遇到有緣人幫忙,但是這個願望似乎是不太可能實現
一個對司法對老公失望的老婆上
感謝您讀完我的陳訢
我跟我先生結婚,目前我懷孕五個多月,我老公回老家工作,我們目前分居中,因為我跟他的生活模式不同所以沒有跟他回去,他要回去的那幾天我心情非常不好無法接受他的決定,所以我一氣之下就回娘家住,回娘家住幾天之後他一兩天有打給我但我沒接之後他把台中的工作辭掉,他要回去老家的前幾天他私下去把他的存摺給凍結沒有生活費給我,目前連通電話也都沒有跟我聯絡!!
我想問版主說他目前沒有生活費給我我該跟他要嗎?
小孩出生後我想把小孩的戶籍登記在我娘家這邊等我買房子再移出去可以嗎?以後小孩我想要自己一人撫養但我怕夫家那邊過來跟我搶小孩我該怎辦?還有就是他目前沒有跟我聯絡往後如果小孩出生他要跟我要小孩我該如何自保,這些問題我目前很煩惱,我該如何自保我跟我小孩往後的生活。麻煩版主幫幫我,感激不敬
一個非常愛小孩的媽
---------------------------------------------
您好,
您可以通報「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他們有提供電話會談、家庭訪視、經濟補助、心理諮商、課業輔導與陪伴、家務服務及指導、喘息活動、兒童、青少年團體及營隊、轉介等服務。
它們的網址為http://www.children.org.tw/about_service_1.php?id=47
服務據點:
基隆市
(02)2432-0495
fax(02)2434-0460
台北市
(02)2762-6366
fax(02)2762-6566
新竹縣/市
(03)656-1030
fax(03)553-8960
苗栗縣
(037)673-900
fax(037)675-347
台中縣/市
(04)2265-9134
fax(04)2265-9421
高雄縣/市
(07)330-1163#1
fax(07)335-7471
屏東縣
(08)736-8195
fax(08)737-7843
花蓮市
(03)822-6239
fax(03)822-6978
但和解金談不攏.下次報到要再談不成就會被判拘役.如果判兩各月罰金是多少.可分期嗎..還有罰金繳不出來是否會連帶配偶來償還..我門是否要辦理夫妻財產分開制
其中信中內容也提及他近況和動向,
他收到後當晚有跟(乙方)提及信中大致內容。
而(乙方)於約8月12日時也在個人住家(台北市的住家)
(乙方)信箱收到封信
所寫內容是跟(甲方)所描述內容大致相同
而重點是(甲方)懷疑說
知道(甲方)家的人沒有機個,
而(乙方)剛好知道(甲方)他家,
結果(甲方)他嚴重懷疑
說是(乙方)所寄送這封自導自演的匿名毀謗信
準備要告(乙方),
另(甲方)也擔心自身安全
是否被跟蹤
是否會有人傷害到他
所以(甲方)昨日8月22號下午3點前去海山分局報案
而警方在製作完(甲方)的筆錄後
也於晚間6點半通知(乙方)
說(乙方)涉嫌毀謗及侵入住宅罪
而(乙方)於8月22號晚間6點半時
前去到案說明
由於(乙方)之前跟(甲方)有感情因素
(乙方)單方面的喜歡(甲方)
而當時(甲、乙方)上班的地點同在宜蘭
所以大家同住一棟宿舍
而他(甲方)的房間不過只隔(乙方)幾步距離而已
所以(乙方)在未告知
未經(甲方)允許的情況下進入他(甲方)未上鎖的房間
也被他(甲方)當場發現
事後(乙方)深感後悔
也在隔天當著他(甲方)的面當場道歉
(甲方)也原諒我所犯的罪行
但事後(乙方)不知悔改的
動過1-2次他(甲方)在辦公室裡的電腦
和看他(甲方)有無關閉的msn內容
也被他(甲方)當場的發現
但沒發現(乙方)的意圖是什麼
只問(乙方)在做什麼
而(乙方)隨便以理由搪塞過去
但在今年7月15號時(乙方)調離宜蘭
而(乙方)也為這件事感到後悔
所以寫了一封信給(甲方)誠實的表達(乙方)所有犯過的錯誤
然後(乙方)也盡量不在和還在宜蘭的(甲方)連絡
也完全不知(甲方)的近況
但8月15號時(甲方)收到信後
有再用電話跟(乙方)
重述一次現在和(乙方)
只是朋友和同事之間的感情別無其他想法
也還說到寄匿名毀謗信的人
怎麼知道他現在在做什麼
但問題就來了
疑點一
連(甲方)最近要換工作的事也知道
(甲方)說他沒跟任何人講過這件事
寄匿名毀謗信的人怎麼會知道
(乙方)在台北上班而(甲方)在宜蘭...
(乙方)根本不可能再次的偷看或偷聽(甲方)最近的任何蹤跡
疑點二
在(乙方)前去警局做偵訊筆錄時
警方有說到疑似(警方是看著A4紙張內容唸的)毀謗匿名信信中約略內容
說到(甲方)於今年7月初時
假借請喪假之名行休假玩樂之實
把工作都丟給(乙方去做)
可(甲方)休喪假之時
(乙方)人在宜蘭上班
事後(甲方)也未再跟(乙方)提及是否於今年7月初時真請喪假
而(乙方)人在宜蘭(有公司刷卡上下班紀錄及其他同事可以作證)
(甲方)當時並無交通工具而(乙方)有
而由於甲、乙方上班位置
所在地方跟客運站有段不短距離
所以(乙方)就載了(甲方)去座客運
看著(甲方)座上回台北的客運後才離去
所以(甲方)回台北後乙方人在宜蘭上班
相隔2地又怎會知道(甲方)休假後
去作了什麼幹了什麼事
但(乙方)在偵訊時
由於(乙方)溝通言語上的障礙
警方已問完一些問題後
(乙方)才又補述
所以導致警方也懷疑是(乙方)所為
而警方也叫嫌疑人(乙方)寫字而所寫筆跡有個字極進相向
但(乙方)事後偵訊完想到(甲方)一收到信後有打電話跟(乙方)說
寄信之人要讓我們互相攻擊互相的狗咬狗
所以(乙方)懷疑是不是有人刻意抹黑栽贓給(乙方)
模仿著(乙方)筆跡來寫字
問題1.
可是偵訊已經完畢了(乙方)是否還有機會反駁警方或法官懷疑之原因
問題2
假如警方在書信內容查無(乙方)指紋時是否還會辦案下去(乙方)是否能脫罪
問題3
(乙方)當初闖入(甲方)宿舍房間事後已跟(甲方)道過歉也得到(甲方)的原諒
而亂動電腦之時後(乙方)也主動的老實的再次跟(甲方)道過歉
如今(甲方)決定行使法律追溯權那(乙方)是否會被判罪
問題4
上述所說之內容以一般經驗法官會怎麼給乙方(無前科案例)來作為判定
也不管,眼看稅單就要來,有沒有辦法可以教教我.
如果我們要辦理結婚登記 討債公司會找到我們結婚後的戶籍地嗎?
如果我跟他結婚 那他的債務會影響到我名下的財產嗎?
以上所述,卡在兩方都不接受辦理,如果病患哪天不小心往生後,其產權就等於是捐給國家了(因無繼承人),想請問各位法律知識豐富大大,針對這一類事件,改如何辦理會比較理想???
(本人己是綜緩者)
(本人己是綜緩者)
2:我已參加美沙酮替代療法但未開始服用,假如一個月
內被查獲三次都有毒品反應,這樣是否被美沙酮替代法所吸收不必被判刑?
2:我已參加美沙酮替代療法但未開始服用,假如一個月
內被查獲三次都有毒品反應,這樣是否被美沙酮替代法所吸收不必被判刑?
我還是個少年
最近拿到傳票有人告我傷害
狀況是
他們不知道為甚麼突然說依些我不知道的事情
之後有一個人先推我害我去撞到另一個人
而他們因為這個原因打我
而他們說我一定會回去告訴家人或老師
說我一定也要還手打他們
這樣他們才會放過我
所以我就有還手 但他們嫌太小力沒感覺
就醫直不放過我
後來好險有人報案
警察最後來了
作筆錄都誠實回答
但他們偏偏說我一個人打他們三個人
9/22號就要去開庭
我應該怎麼辦??
希望能得到你們的幫忙
謝謝 ^^
---------------------------------------------
您好,
請您以下列方式向本會預約後,攜帶相關文件至本會各地分會(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laf.org.tw/查詢本會全國各地分會地點),本會將提供您法律諮詢服務:
1.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進行預約,並詢問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法律諮詢,本專線僅為預約專線);
2.至下列網址進行線上預約: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並將指派律師提供協助。
我近來找到一份工作.我的狀況是卡債+信用卡的信用貸款+信用卡代償.已經6年了.金額大(400多萬).至今還無法處理.因為有經濟壓力的關係.
由於薪轉銀行是我的債權銀行.請問我的薪資會被圈存嗎?
我近來找到一份工作.我的狀況是卡債+信用卡的信用貸款+信用卡代償.已經6年了.金額大(400多萬).至今還無法處理.因為有經濟壓力的關係.
由於薪轉銀行是我的債權銀行.請問我的薪資會被圈存嗎?
我想請問一下..因為上次車禍.現在呢是要談賠閃金和解問題..
但我們跟對方有說說好陪賞金要多少.只是沒說要分期多久時間還~來不及先跟對方寫和解書就去法院檢察署.在法院裡面法官有問到賠對方說賠賞金..法官問要分多少期還.本來是想分期還~但對方堅持一次繳清.但真的沒有辦法.也只好答應..法官也說在下一次去偵查庭時就要帶著賠賞金跟對方和解.若沒給錢就要被關了!
我意思是想說在法庭裡說好了..之後我們還能私下跟對方再談和解賠賞金的問題嗎?
因為對方再法庭說一次繳..但說再私下談說要分期.這樣還能算嗎??
是可以的嗎?還是法官說這樣就是不能改了ㄋ??
辦託幫幫我..真的不知該怎麼去處理?
是否還能在私下跟對方談.後去法庭跟法官說我們已私下和解了呢? 謝謝~
我有申請營利登記證.
房東限制我這不能做那不能做.短短2個月生意一落千仗.連支付房租都快撐不下ㄌ..可以幫忙解答一下ㄇ
去年我父親與人發生車禍,在當下就已和對方和解各付各的車損費用,但是今年對方的保險公司卻像我父親要求賠償,請問我們有必要向保險公司賠償嗎?其次可以向保險公司要求賠償父親因出庭所造成的營業損失嗎?
高中時父親將登記在我和哥哥名下的房屋拿去貸款,最後房子遭到法拍,過了10多年後,任職的公司突然收到法院強制執行的命令,原先法拍金額不足的部分再加上利息竟然是原先借款的2倍以上,每個月都要扣1/3薪水,法拍之後這十餘年間都沒收到任何還款通知,請問我能如何處理??
請幫忙解惑..謝謝!!
P.s.掛號信我一律拒收,所以郵局會退回,其他平信類的就會如雪花般的來...
以下是案情的描述:
今年8月份,我媽60多歲(腳踏車)跟一名2x歲年輕人(摩托車)在馬路中間(雙白線,兩人都要左轉),發生擦撞
當時是對方騎士報的警與119 , 我到現場,我媽已經被載往醫院
(現場已經看過,並沒有任何攝影器材)
案發當時,對方承認是有A到我媽龍頭,所以跌倒 (經過檢查,是脊椎壓迫性骨折)
然後,對方請他們家屬到場處理(他本人說公司不能請太久) , 結果當下雙方都沒作筆錄。
本來想說他都承認了,人也都很客氣,家屬也都很有誠意,所以就讓他先去上班,我就趕去醫院看我媽
當時我媽很痛,根本也無法做筆錄,所以當下兩方都沒作筆錄
在醫院住院期間,對方媽媽還有送一盒雞精,並來過2次探望
住了幾天醫院出院時,我以為筆錄是雙方要一起做,所以一直過了1個多月,我媽勉強可以去做筆錄時,我們聯繫警方,
警方說單方面個別來做即可,所以我們就先去做了;事後,我請對方自己約時間去做,他們也去了
但是最近得知,他們的筆錄是跟警方講說 "他騎過去時,轉頭看發現我媽跌倒"
言下之意是不是他們的錯,而且連第三責任險部分都是這樣的說法
(因為過了1個半月,所以我猜他們應該有高人指點這樣的說法)
這樣的話,我們連醫藥費都要自己出,覺得很委屈
現在的問情想請教:
1.我們已經申請經方初判,還沒申請鑑定,請問應該要有什麼樣的動作,可以保護自己
一定要等初判出來,才可以申請鑑定嗎
2.因為摩托車A到腳踏車龍頭,所以不會有傷痕 ,當下檢查也都沒有擦傷的痕跡
所以他們故意講說只是騎過去,是我媽自己跌倒,我們該如何反駁?
3.單就這樣的狀況,對方是否真的可以100%無過失
4.這段期間我們一天到晚半夜跑急診,而且我媽以為自己快死了,壓力太大還得了胃潰瘍,是否可以要求精神賠償?
5.如果這樣要提告的話,是否會有勝算?
麻煩各位版友能建議我們該怎麼做比較能保護自己的權益,謝謝
我想請問一下~若是簽好離婚協議書之後
有什ㄇ需要注意ㄉㄇ?
是ㄅ是在真正離婚之前都ㄅ能有男朋友?
或是有其他該注意ㄉ?謝謝喔~
那是上班時間, 我從家裡要直接去上班
剛好在公司的路上有個轉彎處~我先左右看一下有 沒有人~確定沒 人才要左轉~然看又方在轉回看左方~結果看到一台機車撞過來了, 當時又是下雨天
我立刻煞車下車行看, 看到他摔到田裡~
就趕快請路人幫 把他扶起來~
然我就趕快打119 事情發生的當天 有去做筆錄
做到11點多~就趕快去醫院看對方
在加護病房, 有聽警方說肋骨斷7~8隻
也有氣胸血胸, 住進加護病房
但我們連絡不到家人, 就把聯絡 留在醫院裡~請護士幫我們傳話
護士跟我們說病情穩定了~我們才離開
結果到第二天~對方大媳婦打 跟我聯絡了
也跟我說了她公公身體本來就不好了
也跟我說線在穩定中
現在 也請我們一直保持聯絡
也說要請保險公司出面
叫我不擔心
到了地上星期六11月19~他打 給我~問我要 跟他一起去加護病房探望她公公
也以直跟我說他小叔是個很不明理的人~不希望我與他碰到面~所以約我跟他一起~問我願不願意
我也答應了~於是約在晚上7點20分在住院大樓門口會合
當天晚上~他也有跟我說她公公突然不穩定~
到了晚上~時間到了我們去醫院了~也聊了一下天
晚上7點半時~我們就近去看他 他當時在睡覺了~因為醫生有給他打鎮靜劑
因為~他不配合治療~會把管子都拔掉~
病情不穩定是因為肺炎發燒
又加上細菌感染~是因為露骨的關係而導致細菌感染
但也有聽見~他本身帶有疾病
身上有長一些瘤~
詳細不太清楚
但醫生有說過~如果4~5天穩定的話~就可以轉出一般病房了
結果今天 上他大媳婦打 來~說他公公過世了
於是我就又去警局做筆錄~因為檢察官要來驗屍~又要我做筆錄~
對方家屬都有來
對方家屬說不會對我提告
也有說~往生者本來就有一些疾病
也說叫他人不舒服 一直騎機車出去
也有說他腦部有長瘤~剛從榮總做化療回宜蘭
又加上他感冒引起肺炎
一直叫我要想勘點
開
後來就從警局去地檢署
檢察官執意要對方提告~
對方是說 ~但檢察官說一定要
怕我不配合
請問,接下來應該要怎麼處理?
等待救援ㄉ人
我前夫剛服刑出獄,之前也犯下很多罪行時常進出監獄,又有暴力傾向會來騷擾我的家人這次出獄說要看孩子,但我跟孩子們及我的家人都很怕他,不想見他,雖然我有監護權但他也有視探權,要如何才能讓他沒有探視權的權力?才能保護我,小孩,及家人的安危不讓他騷擾有好辦法嗎?????
家父已年滿65歲,母親在多年前購買房屋,父親為保證人,父親過世後,該屋被拍賣,其餘金額銀行對我父親追討,父親已無工作,現在開始領老人年金,但銀行強制執行,每個月的3千1百多元的老人年金全數被扣完,我想請問一下,可否訴願?該從哪邊做起,該怎麼做??謝謝!
家人於98年間請貸款公司協助申請銀行貸款;因一時不察,未發現其手續費為核發貸款金額的10%;而且在銀行以電話對保時;發現貸款公司廣告提供試算的利率與銀行核保時的利率不同,故在思考了2~3天後告知銀行,不要貸款了;銀行實際也沒有進行撥款(錢也沒有進家人的帳戶;也詢問過銀行會不會有後續問題;銀行告知不會).但貸款公司陸續要求我們要支付手續費用及違約金;並於100年5月間申請簡易法庭要求我們支付手續費及違約金被駁回(駁回原因:因財產權而起訴,應依民事訴訟法規定繳納裁判費;因其逾期未繳即駁回其訴;.....是原告之訴顯難認為合法;應予駁回);現又再告上法院要求我們要支付10%的手續費+50,000的手續費用,法院開立了支付命令要求我們要支付.想請問版主,我們若申請異議,勝訴的機會大嗎?程序要怎麼做?
這一天一位點頭之交不是很熟的朋友帶著酒意來到店裡,先對我恐嚇說在他地盤開店搞不清楚指著我鼻子說,再來出言說要入股拿出股份給他朋友,此時我不從他就全場三字經羞辱我,說那就等我把店搞倒就能直接接收(此時我已心生畏懼)他就走了,過了2小時以後他又來到此時我為保護自己已經開起手機錄音,他直接闖入店裡影響我作生意,又對我一頓國罵飆同事員工,嗆說他後面多有力某某官員助理且白道黑道都可以,我說沒辦法拿出股份,他就叫我把後面的人叫來,於是我就報警處理,此時又大鬧店裡讓客人害怕,警方到場後我說要告他恐嚇,他立即朝我走來重重給我一拳,警方員工監視器都看到,此事警方以現行犯帶走,到派出所警方說他是無賴恐嚇其他店變相收取保護費,但是就是沒人敢告他警方都無奈,於是警方剛好抓到他這一次錄影 錄音 人證 驗傷單都有狀況下要我提告,有恐嚇取財 傷害 破壞名譽汙辱罪移送,隔天他被交保出來等傳票,還沒打訴訟這幾天他都有來店裡要找我,我該怎麼辦要和他和解嗎?還是提告?打官司我可以得到怎樣賠償,每天做惡夢我精神壓力大,害怕這幾天再度傷害我或砸店,如果我真的告下去他被關以後放出來我是不是又被找麻煩呢?1.我全部可以告他什麼罪2.我可以得到什麼賠償3.我是否要和解還是打官司?........我只次希望我個人及員工和店不要受迫害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