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2月18日
版主公告「有關樂多的私密回應」
現在樂多在回應的部分多一個新功能,就是可以私密回應。
但是版主要跟大家說
除非有必要
否則請盡量不要使用這個功能
因為如果以「私密回應」問問題
版主的回覆也會變成「私密回應」喔
所以請大家盡量公開自己的回應
只要不留下自己的聯絡方式如:電話號碼、信箱或其他可能的聯絡方式
版主一定會維護個人隱私
謝謝大家!
引用URL
由於我們協會的弱勢民眾普遍缺乏法律常識
尤其在借貸的部分更為弱勢
所以我們想辦理相關講座給協會的弱勢朋友
不知道法扶會是否願意提供講師來協助我們辦理相關課程? 謝謝!
[版主回覆]
Lee您好:
本會已將您的需求向相關部門反映,若您方便的話,可否來信留下姓名及聯絡方式,並請您將相關內容描述得更具體些,以利本會安排後續事宜。
本會信箱為 legalaid@laf.org.tw
再次感謝您的支持!!
那怎麼辦
完全看不到回答了嗎
[版主回覆]
被代辦公司造成道德風險您好:
由於此為部落格之設定,若您是以私密方式留言,您必須以當初留言時所使用之電腦,才能看的到回覆。
若造成您的不便,敬請見諒。
釘了許多釘子.造成外牆防水層破損.使得內牆壁癌.之前我已請人修理過.直到最近找的師傅才說是外強造成的.請
第四台的遷線路.他們卻一直推拖.我真的不知道要如何解決這件事.請你們幫幫我...謝謝
[版主回覆]
Chen您好:
由於您的問題已涉及個案之判斷,在網路上無法看到您案件的全部資料及確認相關事實、細節,為避免給予錯誤的答覆,如您需要申請本會扶助,亦可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6632-8282向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並詢問分會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諮詢,本專線為預約專線)。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您亦可以在法務部的網站,就近尋找較近的法律諮詢地點親自詢問律師,較能有完整答覆
法務部的網址如下: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23538&CtNode=61&mp=001
2.另外我還有欠其他人的債務,有簽立200萬的本票,其債務金額也可以一起申請更生嗎.(最近債權人有約見在區公所的調解委員單位,進行調解,但因對方要求每月還款金額過高,我没辦法同意,目前約定下週再去協商.請問這個債務,也可以一同列入法院申請更生嗎??
3.那如果對方要我簽下協商同意,我是不是,就不能申請了.
4.請問我最大的債務是這本票債,再來是信貸,卡債.那要針對誰
謝謝你的回答.
[版主回覆]
很累的太太您好:
只要您過去五年內每月的營業額在20萬元以下,您即可以向法院聲請更生。而只要您有足以佐證債權關係之文件,並於債權人清冊中載明,縱使非屬積欠銀行之債務亦可納入更生之債務中。
由於在網路上無法看到您的全部資料,為避免給予錯誤答覆,若您需詳細諮詢,可撥打本會卡債專線:02-33226666,預約與律師面談的時間。律師與您面談後,會詢問您所有的債務狀況後,給予您較完整的建議。
最重要的是那二佰萬的本票債務,是否可一起申請.我接下來要怎麼做才對,對方要求每月要還一萬,而我老公每月薪水才4萬6,還要還給銀行,如此的話要還17年,才能還完.這樣子光還錢,怎麼養小孩過生活.對方不同意還款金額降低,我們要怎麼處理才好呢...
還有那債務人,是否有權利,申請查封我們三分之一的薪水.因為他曾警告我們要如此做...該怎麼辦才好.謝謝你
[版主回覆]
很累的太太您好:
由於「不可歸責於己」是個模糊的法律概念,須由法官依照您的實際情況作判斷。而您的債務人依法的確有權利向您先生名下之財產進行強制執行。
建議您盡速撥打本會卡債專線:02-33226666,預約與律師面談的時間。律師與您面談後,會詢問您所有的債務狀況後,給予您較完整的建議。
你門第一關的服務人員態度真的很不錯! 之後,要我稍等,然後引進我到一各房間,裡頭有2人,1人操作電腦,另一人是律師嗎?我不了解,若是,他不配!呸! 服務態度奇差無比!我真後悔前往承受二次傷害與污辱! 根本不聽你多廢話,你提問不懂的沒有一句好聽話...感覺只跟自己說:白痴!去問一堆屁幹麻!直接去死就好啦~ 請問:(法扶是輔助你打官司還是輔助你邁向自殺之路呢?) 原來也有同路人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08051304024
不要為了以後營利掛名目的,來破壞法扶名譽!噁心~
是啦!窮人該死!
不願幫忙直接叫我滾就好~污辱否定我一大堆!同理心是啥?我真的恨透!!!
我相信別人說:請別相信啥正義公理。有錢能使鬼推磨是自古不變的道理~如果對方花錢請有經驗的律師,就算您再有道理,也恐怕會啞巴吃黃蓮,有苦說不出。(再補正:法扶律師也是!)
[版主回覆]
倒楣您好:
若本會扶助律師有言行不當之處,在此本會對造成您的困擾感到抱歉。
由於從您的敘述中無法得知您案件的資料及您到何分會申請,若您方便的話,是否可以來信留下您的姓名及聯絡方式,本會信箱為 legalaid@laf.org.tw,或可撥打本會申訴專線:02-23225255 轉6。
目前已將您的問題反映給相關部門,若能獲得你所提供的資料,本會將作進一步之調查。造成您的不便,再次致上歉意。
[版主回覆]
K您好:
由於從您的敘述中無法得知您是否曾向本會申請過,因此您若需要法律扶助,您可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6632-8282向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並詢問分會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諮詢,本專線為預約專線)。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您若需詳細諮詢,亦可以在法務部的網站,就近尋找較近的法律諮詢地點親自詢問律師,較能有完整答覆
法務部的網址如下: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23538&CtNode=61&mp=001
如您有撰寫書狀之疑問,您可至離您較近之法院訴訟輔導科詢問。
請問我如何看到你回答哩?
(我是用同一台電腦)
不然請你直接在這回好了
麻煩你優!
[版主回覆]
Keita您好:
由於法律上並未有「空地釋放」之用語,可否請您將問題描述得更完整些,以利本會回覆您的問題。
若有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我再民國95年時,曾跟銀行完成銀行協商償還卡債,每個月清償7000元。但這幾年因孩子一個五年級、一個三年級,須支付補習費用,再加上這幾年經濟不景氣且獨立撫養,雖有家人同住,但家庭總收入也只有大約6萬元,而我一個月的薪水只有22000元,再加上其他健保費等一些雜支,我現在真的沒辦法每個月清償那7000元。
請問我還有其他辦法嗎?是否可以申請更生?
[版主回覆]
無助的媽媽您好:
若您曾於95年協商成功,之後因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導致無法繼續還款,您可直接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
您若需詳細諮詢,可撥打本會卡債專線:02-33226666,預約與律師面談的時間。律師與您面談後,會詢問您所有的債務狀況後,給予您較完整的建議。
我知道法律有一條是"不當得利"
我家有塊土地但上面有蓋工廠是屬於公司名下
但對方一直占用不肯付租金
所以就去法院告他拆屋還地
現今已拆屋了
但還未訴訟完
可以告她要求付出占用期間的租金嗎???
但是那公司已經被負責人掏空
現今可以向負責人要嗎?要得回來嗎?
那是否又要打一場官司
告贏的機率又是多少?
[版主回覆]
Keita您好:
若該公司無權占有您家的土地,依法您的確可向該公司請求損害賠償。
而訴訟之勝敗是由法院依照雙方所提出之資料判斷,恕本會無法給予確切答覆。
如您需要申請本會扶助,可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6632-8282向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並詢問分會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諮詢,本專線為預約專線)。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您亦可以在法務部的網站,就近尋找較近的法律諮詢地點親自詢問律師,
法務部的網址如下: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23538&CtNode=61&mp=001
[版主回覆]
小那您好
如您需要申請本會扶助,可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6632-8282向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並詢問分會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諮詢,本專線為預約專線)。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如您為住在台北地區之民眾,您可撥打本會台北分會預約電話:02-23225151,本會將提供免費之法律諮詢。
您亦可以在法務部的網站,就近尋找較近的法律諮詢地點親自詢問律師。
法務部的網址如下: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23538&CtNode=61&mp=001
(目前尚未收到開庭時間)想請問的事,既然老闆都願意支付預告工資10天的錢,不就等同是資遣嗎?那老闆可以不付資遣費嗎?tks!
[版主回覆]
無助ㄉ妹妹您好:
所謂預告期間之工資是指依照勞動基準法規定,雇主終止勞動契約須有以下之預告期間,若雇主未依規定期間預告而終止契約者,應給付預告期間之工資。
一、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二、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
三、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之。
由於預告期間之工資和資遣費之性質不同,因此雇主不得以該預告期間之工資代替資遣費。
如您需要申請本會扶助,可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6632-8282向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並詢問分會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諮詢,本專線為預約專線)。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如您為住在台北地區之民眾,您可撥打本會台北分會預約電話:02-23225151,本會將提供免費之法律諮詢。
您亦可以在法務部的網站,就近尋找較近的法律諮詢地點親自詢問律師
法務部的網址如下: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23538&CtNode=61&mp=001
於是我們選擇了二協,但是我跟先生於95年5月起繳至96年10月毀諾共繳ㄌ將近九十一萬元,結果二協時,在各銀行的加減下我們的總債務僅減少ㄌ二十萬左右(真想死給銀行看),但是我們還是簽ㄌ,因為我們想有正常的生活空間,而且不簽銀行複利的加上去沒完沒了,法律又不能真的給我們一個重來ㄉ機會(只是會不會再毀諾我也不知道…
要簽的期間我有努力ㄉ爬文(也再去電法扶,但小姐回我不知道),想找找是否有條文或金管會的發文或任何資料可以去跟銀行談時有個 ”靠山 ”,讓銀行端不要亂來,結果都找不到…唉!建議法扶能開一個這樣的資料庫(例如重利罪的形成及法源…),給我們當當靠山(法扶才有專業律師),
像我們這樣有心解決債務的人應該還是很多(且照現在債清法的過程也許也是另一種時間及精神ㄉ負擔),且債務ㄉ出口應該不會只有債清法….,
[版主回覆]
小野您好:
謝謝您的意見,本會已將您的意見反映給相關部門,再次感謝您的支持!!
[版主回覆]
曉敏您好:
建議您先和鄰居溝通是否能盡早修復,若鄰居遲未修復,依法您即可向鄰居請求損害賠償。
如您需要申請本會扶助,可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6632-8282向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並詢問分會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諮詢,本專線為預約專線)。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如您為住在台北地區之民眾,您可撥打本會台北分會預約電話:02-23225151,本會將提供免費之法律諮詢。
您亦可以在法務部的網站,就近尋找較近的法律諮詢地點親自詢問律師
法務部的網址如下: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23538&CtNode=61&mp=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