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2月10日
有法律問題? 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歡迎您免費諮詢!
台北分會擴大提供現場免費法律諮詢
別讓您的權利睡著了!有法律問題,不知道如何解決嗎?
為了更貼近廣大民眾的需求,由司法院全額捐助成立的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自即日起擴大提供民眾免費法律諮詢服務!不管是失業潮下的勞資糾紛、家庭婚姻問題、交通事故或是買賣租賃等經濟上的糾紛,只要您有法律上的問題,本會律師群均可免費提供相關法律諮詢及解答。 需要法律諮詢的民眾,請於上班時間先打電話至本會預約時間,並於約定時間攜帶身份證件及案件相關資料至本會(台北市金山南路二段200號6樓),本會將指派律師免費提供每次約30分鐘的法律諮詢。
本會預約電話:02-23225151即日起免費法律諮詢時間:
每星期二及星期五下午2:00~4:30
每星期四晚上6:30~8:30
您有法律問題嗎?不要再等了,趕快打電話到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吧!
引用URL
想請問一下....
我本來積欠中國信託.遠東.安泰銀行卡債約40~50多萬由於慢慢還清現在只剩欠姑姑的8.9萬左右以及國泰世華10萬左右.由於姑姑願意以7.8萬先幫我還清國泰世華但是由於國泰世華不願意減免一些導致姑姑也不願意幫我結清..原先與國泰世華說8萬3千可以一次還清但是那時姑姑沒辦法先幫我還.現在我去詢問國泰世華他又說要9萬5千結清.但是目前姑姑的經濟也有線而且先前也讓姑姑為我們的家人多次煩惱及付出.
所以是否有辦法能請國泰世華減免一些.可以讓我姑姑盡快幫我解決那比債務.
因為國泰世華一直堅持所以我也不知道能夠怎麼辦..
請問我該怎麼辦..由於長期接受姑姑的幫助所以我也無法勉強我姑姑一定要幫我還.
我是否需要跑一趟扶助會呢???
[版主回覆]
筱琳您好:
若您需本會扶助,請撥打本會卡債專線:02-33226666,預約與律師面談的時間。
由於我目前身體無法工作.現在都再家裡照顧奶奶.
所以也沒辦法負擔我的負債所以現在重點是想問...
如何讓國泰世華能夠軟化減免讓我姑姑能夠幫我還清..
[版主回覆]
筱琳您好:
由於在網路上無法看到您的全部資料,您如需本會扶助,可撥打本會卡債專線:02-33226666,預約與律師面談的時間。律師與您面談後,會詢問您所有的債務狀況後,給予您較完整的建議。
最近家父往生留下一棟房子但負債也很多〈 房貸500萬〉,因此想辦限定繼承,但限定繼承後房屋是否就會被拍賣,煩請解惑,謝謝!
[版主回覆]
Mandy您好:
所謂限定繼承,指繼承人僅需在繼承遺產之範圍內負擔債務,而依照法律實務上之見解,繼承人須以繼承之財產清償所繼承之債務,亦即您必須將該屋變價後,用以清償債務。
您若需詳細諮詢,可以在法務部的網站,就近尋找較近的法律諮詢地點親自詢問律師,較能有完整答覆,法務部的網址如下: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23538&CtNode=61&mp=001
如您需要申請本會扶助,亦可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6632-8282向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並詢問分會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諮詢,本專線為預約專線)。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請問我已由本會律師-紀律師辦理更生, 紀律師是說先要有銀行協商的程序, 可是我們資料都已給律師了, 從97年9月中旬律師都說他要寄給銀行, 我也一直由問他到底寄了ㄇ, 他都說會寄會寄 , 不知我還要等多久才會有消息, 因我與先生都要被扣1/3薪資, 又有兩個小孩要養,
快稱不下去了, 請問要如何處理會比較快, 謝謝!
[版主回覆]
楊淑芬您好:
建議您直接將問題向您申請之分會反應,請分會同仁協助您處理。
如造成您的不便,再次向您致上歉意。
[版主回覆]
小禎您好:
還清債務是件不容易的事,但為了孩子請您不要輕易放棄。若您已向法院聲請更生,您得向銀行表示已聲請更生,請銀行暫停催收或執行程序。
您如需本會扶助,可撥打本會卡債專線:02-33226666,預約與律師面談的時間。律師與您面談後,會詢問您所有的債務狀況後,給予您較完整的建議。
請教您,5年前我曾委託律師代辦"債權憑證",收到"債權憑證"後我詢問過我的證物"本票"的去處
律師回答"交給法院"了,我只要持有"債權憑證"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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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後,我要更換新的"債權憑證"時,法院卻一直來函要我繳交"債權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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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律師說"本票"交了才能換回"債權憑證",既然我拿到了"債權憑證","本票"理當就應該在法院不是嗎?
為何現在的法官又要我交出"本票"呢?而當年負責的單位也說"本票"不在他那兒所以不得換發新的"債權憑證"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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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律師:我的"證物"應該會在那兒呢?給我這樣的答案我真的不知如何是好.這張就的"債權憑證"已於97/5月送交法院要求更換,現在已經98/2月了,我不知道該怎麼辦,我的律師說他也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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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律師:可以請您幫幫我嗎?我才疏學淺,可以麻煩您教教我嗎?被好朋友倒了錢我已經夠可悲了,現在法院跟律師又互推\'證物"的去處,我該怎辦呢?
我知道您公務煩忙不該打擾您的,可是,我已束手無策了
拜託您幫幫我
謝謝
可悲的受害人 敬上
[版主回覆]
地公您好:
建議您帶齊您所有相關資料後,至執行法院之訴訟輔導科詢問。
若您需詳細諮詢,可以在法務部的網站,就近尋找較近的法律諮詢地點親自詢問律師,較能有完整答覆
法務部的網址如下: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23538&CtNode=61&mp=001
如您需要申請本會扶助,亦可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6632-8282向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並詢問分會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諮詢,本專線為預約專線)。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有問題要請教您!!我們住戶最近有防火巷增值稅問題
我們住戶39戶買透天厝,已經30多年了,當初買房子時,建商沒有將防火巷土地,過戶給買戶,到現在住戶大部分把防火巷地方增建,現在建商說我們侵佔土地要球我們付費!!!要怎麼辦呢>>有些住戶都已經買過2手3手了
小千
[版主回覆]
小千您好:
由於不動產之所有權須經登記才生效力,因此若您當初購買房屋時,未一併將該防火巷之土地移轉並登記,則若您之後在該土地上增建,即屬無權占有該地,該土地之所有人依法確有權利向您請求返還。
您若需要本會扶助,您可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6632-8282向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並詢問分會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諮詢,本專線為預約專線)。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您若需詳細諮詢,亦可以在法務部的網站,就近尋找較近的法律諮詢地點親自詢問律師,較能有完整答覆
法務部的網址如下: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23538&CtNode=61&mp=001
[版主回覆]
廖仕文您好:
房客遲延給付租金時,您得就押金先行扣抵積欠之租金,若房客仍未給付租金,依法您得定相當期限催告其履行,如於期限內不履行時,您即得解除其契約,並向房客請求損害賠償。
如您需要法律諮詢或申請本會扶助,可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6632-8282向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並詢問分會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諮詢,本專線為預約專線)。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我想問的是房屋繼承的問題?
本人性別女單身,母親在民國89年死亡,父親在民國71年離家之後就行蹤不明,但沒有申報過,在民國72年我和大哥出錢買了房子登記在母親名下,母親去世後房子空了幾年稅金我都有繳,最近三四年是弟媳和姪子在住(房屋及土地權狀在弟弟手中,可是弟弟一直沒有過戶),稅金沒有人要繳,頭一年由我去繳,但最近幾年我經濟狀況不好,沒有能力負擔稅金,所以我想把房子處理一下,順便拿房子的錢來安排祖先牌位到佛寺。(我還有一位大姐已婚但去年底去世了;妹妹已婚目前跟先生分居,跟我住)
不好意思,問題有點複雜,麻煩好心的人指點我,不勝感激
[版主回覆]
陳靜瑜您好:
依民法規定,若您和您的兄弟姊妹於您母親過世後,均未辦理拋棄繼承,依法即當然繼承母親財產上之一切權利、義務。又依民法,當繼承人有數人時,於分割遺產前,各繼承人對於遺產全部為公同共有,且各公同共有人之權利,及於公同共有物之全部,因此您和您兄弟姐妹依法即公同共有您母親之遺產。
如您今欲詳細諮詢關於辦理分割公同共有物之相關事宜,由於在網路上無法看到您全部資料,為避免給予錯誤答覆,如您需要法律諮詢或申請本會扶助,請您盡速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6632-8282向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並詢問分會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諮詢,本專線為預約專線)。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過了這麼多天的時間,您們卻沒有任何回應答覆通知讓我
瞭解應該如何的料理我的案件,拜託麻煩請您們盡快的回
答讓我可以了解如何順利度過此劫數,謝謝。
[版主回覆]
社會邊緣之小邱您好,
由於您使用私密回應,因此雖然版主已經回覆給您,但您可能看不見私密回應的回覆。建議您盡量不要使用私密回應。
茲附上上次回覆如下:
雖然你的說明很長,但是版主認為最好還是直接來找律師諮詢會比較好喔,畢竟有很多的狀況,可能還是要面對面談,會比較好。建議您可以
撥打本會法律諮詢預約專線電話0233226666,如您需要法律諮詢或申請本會扶助,可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6632-8282向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並詢問分會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諮詢,本專線為預約專線)。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版大您們安‧首先我謝謝您們的回應答覆,麻煩再度的請
教您們一下子,以上您們回答的那一段文字內容是否我要
是合乎您們標準程度,您們可以免費幫助我盡量的替我尋
找對於我最有利的應對解決方案呢?
[版主回覆]
社會邊緣之小邱您好:
如您欲申請本會扶助,依法本會需要審查您的資力及案情,所謂的資力指的就是您的經濟狀況,因為本會目前主要是扶助經濟弱勢的民眾,因此如經本會審查您的資力符合本會標準且案情是有理由,本會即會指派免費之律師協助您。詳細申請事宜建議您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6632-8282詢問。
[版主回覆]
小文你好,
您可以就近在台北申請!台北法扶預約電話02-23225151。
[版主回覆]
小君您好:
依民法第356條規定,買受人應按物之性質,依通常程序從速檢查其所受領之物。如發見有應由出賣人負擔保責任之瑕疵時,應即通知出賣人。買受人怠於為前項之通知
者,除依通常之檢查不能發見之瑕疵外,視為承認其所受領之物。不能即知之瑕疵,至日後發見者,應即通知出賣人,怠於為通知者,視為承認其所受領之物。
另依民法第365條規定,買受人因物有瑕疵,而得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者,其解除權或請求權,於買受人依第三百五十六條規定為通知後六個月間不行使或自物之交付
時起經過五年而消滅。
由於您的案件涉及個案判斷,如您需要法律諮詢或申請本會扶助,請您盡速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6632-8282向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並詢問分會相關應攜帶
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諮詢,本專線為預約專線)。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J
[版主回覆]
J您好:
民法第1052-1條規定,「離婚經法院調解或法院和解成立者,婚姻關係消滅。法院應依職權通知該管戶政機關。」此條文已於98年4月29日經總統公布後開始施行。
若您已經法院判決婚姻關係無效,您可持該判決書至戶政事務所辦理塗銷結婚登記。相關應備文件建議您可直接向戶政機關詢問。
請教一下 , 父親於快一年前過世 , 近期銀行來電通知合約到期需辦理展期或清償動作 , 查知結果發現父親93年4月幫某君以在南部一塊漁地 , 替人作保及當連帶保證人 ,現98年4月已屆期 , 父親名下財產已都過至子女身上 ,目前對此事非常苦惱 , 想請教以下問題:
1. 是否子女一定要去續簽當連帶保證人?是否只當保物之保人即可?
2.銀行寄來催告書上只寫保證人而非連帶保證人 , 但問銀行 ,銀行確回答是連帶保證人 , 是否有異?
3. 同保物及保人和債務人(超過65歲以上 , 無工作) , 債務人向同一家銀行借款第二胎是否金額可以與第一胎相同金額左右之款項?此是否有超貸現象 ?
4.詢問銀行要求看當初合約內容,銀行確要求要看遺產稅繳稅證明方可看合約,是否可提供死亡證明即可或其它證明?
5.如已屆期,父親也過世,是否可要求銀行直接找債務人更換保物及保人呢?
苦惱中的人請求協助解答,謝謝~~
[版主回覆]
安琪您好
依照民法規定,如子女繼承當時為未成年人,無論是否保證債務,子女只須以繼承之遺產償還繼承之債務即可。但如繼承時子女已為成年人,且該保證債務於子女繼承前,被
繼承人(您父親)尚未被追討,子女則可主張以所繼承之遺產為限償還繼承之保證債務。
另外,保證人依法有「先訴抗辯權」,即保證人得主張若債權人未先就主債務人之財產強制執行而無效果,保證人得拒絕清償。但若您父親於當初簽立保證契約時,已同意放
棄「先訴抗辯權」,則債權人即有權可同時對主債務人及保證人求償。而放棄先訴抗辯權之保證人,即是銀行所謂之「連帶保證人」。因此建議您檢視當初之保證契約,父親
是否曾同意放棄先訴抗辯權。而法律並未規定檢視當初之保證契約須提供遺產稅之繳稅證明,因此銀行之要求並不合理。
您如欲請求更換保證人,須得到債權人(銀行)之同意,才能更換。建議您可直接向銀行詢問。
如您需要法律諮詢或申請本會扶助,可直接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6632-8282向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並詢問分會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諮
詢,本專線為預約專線)。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1. 打房地產的變價分割程序為何呢
2. 一般需要的時間大約多久才會有判決
3. 共有人是否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謝謝回答
[版主回覆]
karen您好:
您可以向法院提出分割共有物的訴訟,一般分割的方式可能原物分割,也可能是變價分割。
有許多不確定的因素影響判決時間的長短,例如案件是否繁雜、調查證據的多寡等等,難以有確切的時間。
今年年初我與前妻離婚
因為他要求小孩扶養權
所以小孩由她扶養;我每個月支付12000生活費及教育費(平均9000多)並且每兩周帶回一次;我也支付我父母每月生活費10000元;平均每月要支出32000我的收入目前平均每個月57000;我的前妻收入4萬多元;是否可以提出要求更改小孩扶養費比例呢;謝謝
[版主回覆]
Smith您好:
若您和您的前妻是協議離婚,條件也是談好的,並簽署離婚協議書記載離婚的條件,您
仍可以再次跟您的前妻協議,雙方達成合意後再次簽署協議書。如果雙方無法達成共
識,恐怕就要提起訴訟爭執當初的協議內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