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9月17日

人生復健

文/李鼎銘(基隆分會)

阿香是嫁到台灣來的越南人,丈夫在基隆作小生意。95年11月,她接到一通令她心碎的電話,原來丈夫遭車禍,因頭部重創送醫急救,原本平安和樂的家庭頓時罩上烏雲。可是,阿香緊接著而來的卻是更殘酷的命運:丈夫被醫院宣布為重度昏迷,將變成全身癱瘓之植物人。

阿香家中有4人,全家皆依賴丈夫的工作收入維生,如今晴天霹靂之下,一名越籍妻子除要照顧2名幼子,又要撐起這個家。公公年邁,婆婆早已不在人間,兄姊弟妹各自成家無暇照料阿香所面臨的難關,這突如其來的事曾使她痛不欲生(事後她曾表示,如無本基金會及時扶助,她一定活不下去。)本案經民代轉介至本分會申請法律扶助後,本分會立即給予扶助。

首先,扶助律師就本案提起刑事告訴,讓阿香專心照顧昏迷之丈夫(受扶助人)及家中2名幼兒。又由於肇事者為營利事業單位之受僱人,依據法律規定損害賠償雇主應負連帶責任,為使阿香一家人獲得完整的賠償,扶助律師在快速的對肇事者之雇主財產聲請假扣押,並向基金會申請出具保證書以代替假扣押擔保金。阿香對於法律扶助法這樣的規定再三表示感謝。在假扣押程序完成之後,扶助律師便對肇事者及雇主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之訴。

分會所指派扶助律師為申請人計算好請求數額之後,終於經過法院調解庭中所進行的程序,得到一個明確的結果:雙方同意以395萬元作為全部賠償金。扶助律師有鑒於以往失敗的經驗,即是在和解成立之後,對造僅僅付出少數1、2期後,即拖欠或拒付等遺憾的案例。所以這案件扶助律師替申請人爭取到全部一次現金支付,如此申請人得以完全解決受害之賠償。

申請人受此重創之初,當時經濟狀況不佳而無法由其妻負擔龐大醫療費用,經安排「創世基金會」在當地的療養所做免費之療養及照料,讓阿香可安心照顧其2名幼兒。而得到賠償金後,申請人之父亦未對此筆鉅額現金加以控管,一切交與阿香存放銀行備用。

阿香現在開始趁兒女上課時在外工作,希望有固定收入來維持生活收支平衡。她來基金會告知我們這些錢都是我們幫助爭取來的,她不能浪費掉,並盼望丈夫有復健正常回來的一天。雖然她未來會怎樣並不知道,但是照顧子女長大成人和等待丈夫的心,是不會改變的。我們對她除了祝福其夫早日康復外,我還希望她把基金會當作可依賴的家,我們會隨時護持著她,再多的話至此竟也因感動而語塞。

後記:上個月阿香又來基金會,這次是因為她的小叔想要求成為阮氏香2名幼兒保險的受益人。另外,阿香的公公已等不及他的兒子復健醒來,而先走了一步,其他的人呢?就慢慢繼續把人生復建做下去。

Posted by legalaid at 樂多Roodo! │11:29 │回應(2)引用(0)分會記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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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版主您好:之前我曾到法扶諮詢,於是我自行向法院聲請債務更生了,開了一次民事庭,法官只說要幫我招集所有債權人,當庭再協商一次.....法官要我向公司拿薪資證明,可是公司無法開給我,因為我為了證明有工作,有附給法院扣繳憑單,依扣繳憑單上的金額,我每月算下來只有17000多,可是我不想欺騙法官,我照實填寫我每月領25000多,公司怕被國稅局查,不開證明給我,眼看第二次開庭就要到了,我該怎麼辦,不是說要誠實告知嗎?為什麼會有那麼多問題,會不會因此就被駁回,辛苦了這麼久,又要從頭來過,銀行催款不斷,也被扣薪了(扣薪依實際領薪扣1/3)真的好絕望!到底該怎麼辦呢?

[版主回覆]
誠實的人你好
如果提供您每月領款的證明應該也可以,
例如薪資帳戶的匯款資料、薪水袋等。

Posted by 誠實的人 at 2008年10月4日 23:53
版主您好
我目前於醫院從事出院準備服務的工作
現在亦面臨與上述個案相同問題的病人
此病人因工作高地跌落造成顱內出血昏迷
育有3名年幼小孩
悲慘的是雇主並未幫病人投保勞保
正苦惱病人後續照護、經濟、安置問題時
在協助的過程中能了解案妻的無助
及不知如何尋求支援的困境
再加上雇主無誠意處理更讓家屬崩潰
意外中得知有基金會可協助弱勢民眾處理法律問題
趕緊與案妻討論並至桃園分會申請協助
感謝有你們的協助
真希望能幫助這家庭度過難關

[版主回覆]
感謝的人您好:

謝謝您的意見與支持,本會亦希望能繼續為更多弱勢族群努力。

Posted by 感謝的人 at 2008年12月25日 1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