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9月11日

即使可以清算,我仍選擇更生

即使可以清算,我仍選擇更生                    
                                      文/法扶志工陳燕卿
   (此為真實案例報導,唯因保護受扶助人,而將姓名及經歷略為更動)

林先生是一位依據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聲請更生成功的卡債朋友。扶助他的謝幸伶律師表示,林先生的卡債其實可以用清算的方式來解決,但他選擇更生,因為他覺得,欠債就得還錢,即使他只能還一點點。這就是債務清理條例中所謂的「還款誠意」,而他能有這樣的性格,可能要從他的生命經驗談起。

林先生出生在一個大家庭,家中有六個兄弟姐妹,林先生排行老四。由於父母親為生計忙於工作,無暇照顧子女,林先生回憶說:「我很少看到我爸媽」。就這樣,在他7、8個月大的時候,因為發高燒未能及時送醫,導致罹患小兒麻痺症,從此只能與輪椅為伍。父母只供給他唸到小學畢業,畢業後就在家裡幫忙,那時,什麼家事他都做,林先生接受訪談時說,砍柴這種耗力的事,他也做。一直到他17歲那一年,為了追求獨立,他離開了家鄉,開始了他10幾年吉普賽式的流浪生活。

所謂吉普賽式的流浪生活就是,他找到棲身地,就在那附近謀生,賺的錢剛好能支付生活費用不久,就因種種因素而不得不再換地謀生。在他流浪的日子裡,他住過工廠、租過房子,林先生回憶說,有一次租到2樓的房子,因為沒有電梯,他每天只好用手爬上爬下,無論上樓或下樓,每一次都讓他全身痛苦不堪,他的痼疾可能肇因於此。他做過雕刻、烤漆、玩具的零工,也曾賣過獎券、抹布、口香糖,這些零工經驗的轉換,與他的身體狀況及租屋處習習相關,譬如早年他在工廠打零工時,就住在工廠,後來工廠不經營了,他只好搬出來另謀落腳處;譬如那個沒有電梯的2樓租屋處,造成他出入的不便與身體上的痛苦,他不得不換地方;又譬如原本與人分租的房子,因為分租的人不續租,他一人無法負擔房租,於是只好再更換棲身地。這種吉普賽式的流浪生活一直到他32歲左右那年,才見到安定的曙光。
32歲左右那年,他遇到一位盡責的里長,那位里長不但幫他申請身心障礙手冊、低收入戶證明,讓他每個月可以領到1萬5千多元的補助;而且為了解決他吉普賽式的流浪生活,更幫他申請平價住宅,終於在提出申請4年後,他住進了現在的平宅,這一住,就是10年。平宅麻雀雖小、五臟俱全,定期還會有社會局的人打掃房子,他的生活漸漸安定,買了台小電視,也有了代步機車,我們訪談他時,還看到他家中有台標示著清華大學財產編號的電腦,想必是該大學汰舊換新的愛心。有了政府的補助,他終於不必再為生活傷腦筋,不過,長久以來困擾他的身體病痛,也在這時嚴重到令他的身體幾乎負荷不了,他常常感到肩膀痠痛、腰痛,去看醫生又檢查不出個所以然來,這病痛常在夜晚來襲,讓他無法安睡,林先生說,有時候,吃了醫生開的鎮定劑還不見得睡得著。或許是真的受不了病痛的折磨了吧!林先生三度仰藥自殺,三度被來打掃房子的人救起,當他第三度發現自己在醫院病床上醒來,他終於頓悟到:或許自己命不該絕,於是選擇積極面對人生。

由於他在住院期間的看護費用幾乎用光他的積蓄,林先生為了往後的照顧問題傷透了腦筋,而當時社會風氣盛行找東南亞或大陸地區的女子婚配,幾個好朋友於是和他商量,不如娶個大陸配偶,不但語言相通,而且只要花一筆錢,還可以協助看護,何況,雖然有生理上的缺陷,但一椿美好的婚姻,仍舊是他認為的生命圓滿的象徵,於是,在民國93年9月,他跟朋友週轉了20多萬元,娶了一位大陸女子。這一筆「小錢」對於當時生活只靠政府補助的他,其實是非常「龐大的」,婚後,林先生時時刻刻無不在想該怎麼還錢,林先生家人的生活同樣很清苦,父母已年邁、二位兄長相繼過世,在世的哥哥、弟弟與妹妹都靠資源回收或打零工過日子,林先生確實無法從家人那邊獲得金錢支援,而林先生每個月1萬5千多元的政府補助有時都還不夠支付他們夫妻倆的生活,哪裡生錢來還呢?因為這筆「小錢」,林先生與太太根本還沒能感受新婚的喜悅,就已經先被這些債務與日常生活開銷壓得喘不過氣。剛結婚以團聚為名義來台的林太太依法在2年內並不能工作,林先生想要做點小生意,也總是因身體狀況的好壞而斷斷續續,最後,只能靠太太做點資源回收勉強支付,但,根本不夠啊!於是,他開始接觸信用卡。

一位沒有工作、身心障礙的低收入戶,銀行為什麼會核發給他信用卡呢?這是卡債問題的核心,也是法院裁定書中所強調的重點—「獵者負獸,獸何負於獵?釣者負魚,魚何負於釣」,打獵的人設下陷阱捕捉野獸,是打獵的人對不起野獸,野獸有對不起打獵的人嗎?釣魚的人設下了魚餌釣魚,是釣客對不起魚,魚有對不起釣客嗎?所以,銀行辦卡業務員明知林先生是低收入戶,明知他夫妻倆的生活就靠這1萬多元的補助,竟然為了增加業務量,不惜設下「只要有名片就可以辦卡」的陷阱,林先生為了解決朋友的債務,情急之下,也別無他法,只能依辦卡業務的「暗示」,借用他小兒麻痺朋友的鎖店的名義,印了一盒名片,林先生說,那盒名片只用了一張,就是為了申請信用卡。就這樣,林先生還了朋友的錢,卻也因此陷入卡債風暴,陸續積欠了6家銀行、9張信用卡的卡債,第一家銀行設下辦卡陷阱也就罷了,之後的第二到第六家,明知林先生已有卡債,明知林先生沒有收入,竟然還繼續讓他辦卡,這是卡債問題的另一個核心,難道銀行沒有審查機制嗎?銀行的審查機制鬆散、只做表面文章,形同虛設,我們還能期待它發揮什麼功能?
林先生沒有收入,他積欠的卡債就在每月只繳最低應繳金額的情況下,快速增長,直到他與最大債權銀行進行債務協商時,已經成長到將近65萬元。當時他的低收入戶與身心障礙補助合計為1萬5千多元,協商的結果是每月支付8千多元。每個月林先生就利用剩下的7千多元,加上太太資源回收的零工收入,在台北地區清苦地生活,他不知道名牌,沒嚐過山珍海味,他還常跑醫院,又是一筆支出,但林先生和太太仍然積極面對。透過協商機制還了半年後,社會局減少了他的低收入戶補助,導致他每個月的補助(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只剩1萬1千多元,這打亂了他的還款計畫。補助減少的結果,他每個月還完8千多元後,只剩下3千多元,即使加上太太資源回收的收入,也沒辦法支付每個月的生活費用。就在他苦思解決之道時,他看到電視上有法扶替卡債族打官司的廣告,於是打電話跟法扶預約,97年3月11日,林先生到了法扶的外展服務地點—信義區公所,申請法律扶助,那時卡債案量很大,林先生等了快三個禮拜才有消息。

謝幸伶律師評估後認為,林先生的卡債其實可以透過清算解決,這樣子他將近52萬元的卡債,根本可以一毛都不用還,但林先生認為,欠債就是要還錢,不管能還多少,他願意以「可以還錢」的方式解決債務,法扶尊重林先生的意願,幫他提出合理的更生方案,向法院聲請更生,法院很快地就作出了林先生聲請更生的裁定,裁定主文寫著:「債務人所提如附件所示之更生方案應予認可」。謝律師幫林先生提出的更生方案,是一個能讓林先生夫妻倆維持起碼生活水準(夫妻兩人每月生活費合計約1萬元,較最低生活標準為低),又能達成林先生欠債還錢理念的更生方案,裁定通過後,原本有將近52萬元卡債的林先生,只要每個月還1千元左右,合計償還8萬多元,償還成數不到債務總額的二成,就能在6年後擺脫卡債,更有尊嚴地過日子。
面對法院的裁定,雖然銀行提出了異議,但林先生相信,只要有誠意面對債務,法院一定願意給卡債朋友一條出路,他也相信,謝律師一定會幫他再度打嬴官司。

Posted by legalaid at 樂多Roodo! │16:38 │回應(16)引用(0)志工隨手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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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個故事真的跟我很像,4年來經歷了離婚ˋ負債!好不容易過了穩定的生活,卻又因為前夫案件纏身,導致本約定好的贍養費沒了,還必須扶養2個不滿7歲的小孩!生活過的很苦,可是我還是很努力工作,為了扶養2個小孩,還要租房子!一個月1萬多塊的收入,光扣掉房租7500就已經沒剩多少了,還要過日子!我目前負債56萬多(幾個月前送法院時的總額,但是現在應該不止了)!扣除掉必須開銷,約剩一千多,那是我能繳的上限了!雖然是中低收入戶,但是我還是想要釋出我的還款誠意,7月份就送件了,希望法院快點審核!我已經被銀行煩的我快喘不過氣了!

[版主回覆]
單親媽媽的悲哀你好,
請繼續加油,堅持下去,不過你面對需要增加收入的問題,所以,對於先生應付的費
用,還是要去溝通看他能否支付,畢竟你一個人要負擔2個小孩的支出,實在太吃力
了。

Posted by 單親媽媽的悲哀 at 2008年09月17日 15:11
本人於90年間欠聯邦銀行\'中國信託銀行\'台新銀行\'富邦銀行信用卡帳款,今年分別與中國信託及富邦協議分期償還,近日接到聯邦銀行通知還款,本金4萬多元+利息+違約金共12萬,聯邦行員溫先生,並要求本人一次清償為8萬元,但本人目前財務狀況無法一次清償向聯邦提出分期申請,聯邦卻拒絕並表示若要分期就要還12萬,並強制規定月還額1萬元,本人因家母長期中風需要療養費用及幼兒需要生活費教育費等等..我要求檢視最初簽立的信用卡合約書也遭為難.溫先生表示看了合約書後還款額就要照19.71%計息..我願意還錢.卻發現我願意時銀行的態度卻是如此讓我難堪..我願意為過去年輕時所犯下的錯負責,但聯邦卻咄咄逼人...甚至要強制扣我薪資...我不希望影響到好不容易找到的新工作...那天...聯邦的債權管理部門溫先生用言語諷刺我..讓我當時頭腦一陣暈眩血壓上升...我去電聯邦反應..卻又接到一通自稱是溫先生主管並介紹自己是車先生機車的車...當時我只感覺到..這是個玩笑吧..為什麼聯邦行員這樣的不尊重我..只因為我是債務人.8/15聯邦告知我協議金額降為七萬,要求我8/29要匯足七萬元,期間我與家人到處借錢,希望能在期限內還款,但8/29到了,本人籌到6萬元並向聯邦車先生說明,先還6萬剩餘1萬元9月再還,溫先生拒絕我並強調本次協議時效過後,下次協議金額會再提高,這樣一來我永遠無法還清債款,我有誠意還款,聯邦卻拒絕我又一再要加計利息,這樣的催討及計息方式公平嗎?

[版主回覆]
Jessica你好,
你碰到的是不講誠信的催收人員,你可以告知他們既反覆、又得寸進尺,所以如果他們
的態度仍這麼惡劣,跟他們談也不見得有保障,既然這麼難溝通,你的能力有限,就算
了(因為,就算扣薪也是在你薪水的三分之一範圍內扣,你不至於要四處借貸,況且,
以債養債根本不是解決你問題的方法)。

Posted by jessica at 2008年09月17日 22:41
版主:我前夫已經通緝在案,跑路去了!我還能去找誰要呢?我2個小孩的監護權都在我身上,我也不能將他們棄而不顧阿!我也想增加收入,但小孩無處可托,無法負擔小孩的學費,卻是最大的問題!律師說:我可以轉清算,但是我還是想還錢,盡我所能的還!我曾經想跟銀行談到20年,但是,想到另一個問題!他們會接受嗎?我有可能能撐那麼久嗎?人會活多久,誰都不知道,但至少能確定的是,6-8年的時間拼一下,忍一下就過了!

[版主回覆]
單親媽媽的悲哀你好,
你想盡力清償債務,要走更生,是很勇敢的事。加油!

Posted by 單親媽媽的悲哀 at 2008年09月18日 18:45
版主~我想請問我有車貸信貸卡債大約60萬左右
我還有一個孩子要養
老公有開店但收入不穩定
連生活基本開銷都無法應付更別說其他的
我的薪資收入剛好付這些負債
請問版主我該如何申請前置協商?
我上網查了資料說什麼要寄存證信函
我看不懂意思~可否請你幫我解答

[版主回覆]
Lu你好,
你可上銀行公會的網站,下載申請書及各項文件,填妥後寄至最大債權銀行提出書面申
請(民眾為求謹慎,也可以存證信函的方式,把各項資料當作附件)。

Posted by Lu at 2008年09月19日 09:58
想請教幾個簡單問題, 我目前已進入前置協商, 銀行小姐說預計10/21會再和我聯絡銀行審核的金額,但之前他有說到有可能是要付到NTD18000/月, 我目前的債務銀行部份70萬, 親人借貸80,勞工紓困貸款10萬,保貸55萬, 請問:
(1)銀行小姐提到前置協商不管個人外頭的借貸, 到時協商的金額若不同意, 會開不同意協商金額的證明,這樣我會不能進入更生, 就我所知, 不是只有協商成立和不成立二種? 是不是她在恐嚇我, 我可以和金管會申訴嗎?
(2) 勞工紓困貸款10萬可以算在前置協商的銀行中嗎?
(3) 看過很多網路文章, 有提到法院判定更生的話, 銀行是會停止做催繳和扣薪,那如果只是送更生呢,銀行依法是可以催繳嗎?
(4) 請問95協商時, 有聽說每年應繳金額是負債的15%, 那前置協商呢, 銀行公會有設定標準嗎?
(5)看過報上的消息, 台灣省的平均生活標準是9000多, 銀行小姐却說銀行公會給他們的資料是7000多, 我要去那找資料證明那個資料才是正確的, 又銀行公會的標準又是什麼?
以上再請麻煩為我解惑~~ 萬分感謝

[版主回覆]
evon580591你好
如果您走的是一致性協商的話,外債的部分也是要列入,而且協商的結果如果債權人與
債務人不能接受條件的話,是屬於協商不成立。
勞工紓困貸款因有很多種類,所以目前無法辦判定。
銀行扣薪或執行的動作必需等到准予更生的裁定才會停止。
在現行的前置協商程序中並無一定的標準。
有關每人每月最基消費的資料可以上內政部的網站查詢。

Posted by evon580591 at 2008年10月5日 00:07
evon
我想提供我前置協商的經驗給您參考
1.私人債務和政府政策貸款(如就學貸款)銀行是不會同意納入協商,所以這部份您要提出列在必要支出.
2.不管銀行如何說,就算他們一直說談不成的話去更生,您一定要堅持~我要協商,我有誠意,讓我們談一個我可以負担的還款方案.不要賭氣地說妳要去更生,因為有錄音.
3.生活標準多少不重要,重要的是妳收入減支出後能否負担協商還款方案,必要支出一定要一一列出,最好附證明,生活開支記得也要合理,畢竟我們在負債中,簡約是必要的
4.送更生後,在判決前銀行還是會催繳的
以上是我的經驗談,所謂協商就是要談,銀行提出第一個方案若無法接受,並不是就是不成立,您再提一個另一個方案,看看銀行接不接您的方案,我也是來回談了好幾次,中間過程又補一些證明,加油

[版主回覆]
小蘇你好
謝謝您提供這麼寶貴的經驗給我們,
總之大家一起加油!!!!

Posted by 小蘇 at 2008年10月5日 12:38
我和先生都在負債,而我已經是二次協商通過,目前正常繳款中,先生則是被各家銀行催討帳款到不知如何是好。我們真的很有誠意要還款,但也要先生可以專心上班才有錢可還,我想請問我們二人的債務是否可以整合,將他的部分加到我的債務協商一起償還?

[版主回覆]
李淑華小姐您好:

目前本會並無整合夫妻債務的案例,這部分須要得到各債權銀行的同意,建議您直接詢問您和先生的債權銀行,是否可將債務整合一起協商。

如您需要法律方面的諮詢,可撥打本會卡債專線:02-33226666,預約與律師面談的時間。律師與您面談後,會詢問您所有的債務狀況後,給予您較完整的建議。

Posted by 李淑華 at 2008年11月13日 00:05
我最近一直接到資產管理公司 催討電話(其中一家銀行)
但是本人還有欠另欠2家銀行共欠3家銀行 總計金額約120萬 可以申請清算嗎 我不事怎辦加上最近被公司資遣
暫時沒收入 好想去自殺 非常徬徨無助不知要如何處理
其中一家銀行(花旗)鎖我郵局的帳號 其他另2家也一值催討 本人不事不還但是沒錢怎辦 超級煩 又不知 如何是好

[版主回覆]
賴禹成先生您好:

由於您的問題已經涉及具體個別的案件,須要有更詳盡的資料及更深入的瞭解才能作判斷。
本會有提供免費的律師提供諮詢,所以建議您可撥打本會卡債專線:02-33226666,預約與律師面談的時間。律師與您面談後,會詢問您所有的債務狀況後,給予您較完整的建議。

Posted by 賴禹成 at 2008年11月14日 00:43
房貸已經兩個月沒繳錢..
怎魔辦?
好怕被法拍..

[版主回覆]
無助您好:

當您無法依約繳納房貸時,抵押權人依法確有對抵押物進行強制執行之權利,建議您和銀行協商是否有其他還款條件。

您若需要詳細法律諮詢,可以在法務部的網站,就近尋找離您較近的法律諮詢地點親自詢問律師,較能有完整答覆,法務部的網址如下: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23538&CtNode=61&mp=001

Posted by 無助 at 2008年12月12日 23:29
我進入更生程序了也開過債權人會議了
我重還款計畫8000還6年到9000還8年
還總債務得六成多了
為什麼債權人依然不同意呢
法官也沒認可
不是說更生法案是減輕債務人的重擔嗎
為什麼明明可以更生的過為什麼我要進入清算呢
可以不要進入清算嗎
我還想結婚耶

[版主回覆]
Amy您好:

更生方案是否認可,是由法院依照您提供的資料作認定,並非本會可以決定。若您對法院的裁定不服,可以在收到裁定書10日內提出抗告,您若有債務問題需要本會扶助,可以撥打本會卡債專線:02-33226666,預約與律師面談的時間。律師與您面談後,會詢問您所有的債務狀況後,給予您較完整的建議。

Posted by amy at 2008年12月15日 16:30
我已經申請法扶諮詢在1月13日我在七月有去諮詢但法扶說我資料不全無法諮詢還要再等三個月才能再預約我的名下沒有任何資產但同戶籍的老公和公公都有房子但我無法拿到他們的資產表他們要我自己處理債務銀行所有債務近400万我要如何處理我以前有協商過80期月繳四萬多後來繳不來已悔諾二年了當請給予指引
無助的人


[版主回覆]
Joanne您好:

若您曾於95年協商成功,但後來因不可歸責於您的因素導致無法繼續還款,您可直接聲請更生或清算。由於你已向本會預約卡債案件之申請,建議您直接詢問律師,律師與您面談後,會詢問您所有的債務狀況後,給予您較完整的建議。

Posted by joanne at 2008年12月22日 11:09
您好~~
感謝法扶的幫忙.目前我在送件更生中.雖然可以喘一口氣----只要不接銀行電話.似乎就能看見美好的未來!但目前我又遇到一個難題了,因為我的先生是我的附卡.而他本身也是因我而受害--目前正常協商繳款中.如今有一家銀行將他列為被告.我有去電銀行,告知他們我在更生中.但我不知他們的下一個動作為何?若我先生還要負擔我龐大的債務,恐怕是再也支撐不下去了,因為還有三個小孩要扶養,所以想請教法扶我的下一步該如何做?才不致於讓我的先生跟小孩流離失所呢?

[版主回覆]
呂小姐您好:

若您先生當初同意與正卡人為連帶責任並於契約上簽名,你先生對銀行來講亦為債務人,銀行仍會繼續向你先生追討,故你先生仍可適用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的規定和銀行協商。

另外,因由您的敘述中已知您有本會律師扶助您,建議您直接詢問您的扶助律師,較能有完整答覆。

Posted by 呂 at 2008年12月23日 11:19
您好~~
再請教一個問題,若我都沒接銀行電話,也都沒出庭.這樣會影響更生嗎?因為有15家以上,還要上班,去了也是一樣,所以都沒去,這樣有關係嗎?

[版主回覆]
呂小姐您好:

為避免將來發生判決裏的債權金額有誤,卻因判決確定而無法在更生程序中再做補救等問題,建議您還是出庭說明較能保障權益。

相關債務問題也可直接詢問您的扶助律師,較能有完整回覆。

Posted by 呂 at 2008年12月23日 12:14
我已經進入提出更生方案的程序,請問內容要如何填寫才夠完備?算一算,我能還款的成數只有30%,這樣會不會馬上就被否決呢?

[版主回覆]
倩您好:

建議您依照您實際之經濟情況撰寫即可,更生方案之認可與否是由法院依雙方所提供之資料判對,並非絕對以還款之成數決定。您若須本會扶助,可撥打本會卡債專線:02-33226666,預約與律師面談的時間。律師與您面談後,會詢問您所有的債務狀況後,給予您較完整的建議。

Posted by 倩 at 2009年02月6日 02:15
認真的看完上面所有的應答,現在己是滿眼淚水,我不是一個爬格子的動物,但我的筆隨我心的跳動走,想問問版主,要如何成為法扶基金會的志工,願盡一點點心力幫助大家,謝謝你....

[版主回覆]
趙炳坤您好:
謝謝您的支持,關於擔任志工之相關事宜,建議您可直接向您所在地較近之分會詢問,較有完整說明。

Posted by 趙炳坤 at 2009年04月22日 15:36
請問版主
我姐因積欠卡債約100萬 目前正在辦理前置清償的部分
但因為他又有積欠因為急用而跟的會錢也是約100萬
他現在一個月的薪水才兩萬多根本無力負擔,且這個月開始就要面臨一個月要付約30萬的會錢,請問有何方式可以幫她

[版主回覆]
逸,您好:

建議您可撥打本會卡債專線:02-33226666,預約與律師面談的時間。律師與您面談
後,會詢問您所有的債務狀況後,給予您較完整的建議。

Posted by 逸 at 2009年07月17日 1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