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8月4日

賀!本會首件更生成功!

各位伙伴,
法扶的辛苦終於有了成果,自消債條例實施以來,歷經了112天的等待,全國第一件更生成功的案件終於在八月一日裁定 ! 本會所扶助的個案黃先生在今日收到更生方案認可的裁定結果,債務終於可以減輕,黃先生說他現在晚上終於可以好好的睡了。

詳細內容請參考新聞稿,請大家協助將訊息傳遞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已經有更生方案成功的個案,附件為新聞稿、裁定內容及當天照片。

最後再次呼籲大家:有卡債問題,請先預約法扶卡債諮詢!
法扶「卡債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   *專線開放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九點至晚間七點
或可上網預約,網址:www.laf.org.tw,點選「我要預約卡債法律諮詢」

相關裁定內容,會再補上。
請繼續看我們的新聞稿。


卡債重生 全國首件更生成功案件!
法扶律師協助更生成功的卡債族黃先生:「終於可以好好的睡一覺了」
(台北訊)法律扶助基金會於今日(8月4日)召開「卡債重生 全國首件更生成功!」記者會,包括法律扶助基金會郭吉仁秘書長、台北分會林永頌會長、法扶首件更生成功卡債族黃先生、法扶專職律師謝幸伶、法扶卡債專案負責人陳芬芬律師等人共同出席,會中郭吉仁秘書長首先感謝司法院的支持,並說明首件更生成功案件的意義,法扶台北分會林永頌會長則呼籲有卡債問題的民眾可運用消債條例,法扶卡債專案負責人陳芬芬律師於會中感謝此裁定帶給債務人更生的信心,而協助黃先生進行更生的法扶專職律師謝幸伶則於會中說明更生方案之內容,身為台灣司法史上首位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聲請更生成功之黃先生則表示:「謝謝法院給我重生的機會,也希望和我一樣有債務問題的人可以站出來,找尋幫助!」記者會最後由在場律師共同卸下卡債族的債務包袱,並高喊:「卡債重生有希望!」,呼籲有債務問題的民眾勇敢站出來!


法律扶助基金會郭吉仁秘書長指出:「法扶首件更生成功的案例,對全國五十多萬名的卡債民眾而言是個十分重要的里程碑,它不只鼓舞了全國加入卡債專案的扶助律師們,也為有誠意還款的債務人開啟一扇希望的窗!」法律扶助基金會自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實施以來,即提供弱勢民眾免費債務諮詢、協商、更生和清算的服務,目前已經有二萬八千多位民眾預約,並已提供將近八千位民眾免費律師的協助。


償還成數佔債務總額15.8%

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會長林永頌律師表示:「消債條例實施迄今之聲請案件量並沒有想像的多,主因為實施初期各法院的見解不一,導致卡債民眾多持觀望心態。而今首件更生方案認可的裁定,其內容有許多助於釐清觀念之重點,首先在於更生方案可依照消債條例第六十四條規定,不經債權人會議而由法院逕依職權認可,其次便是償還成數並非法院判斷是否公允之唯一標準(請參考新聞附件一)。」林永頌律師也特別強調,消債條例是讓一個勇敢誠實面對債務的好機會,如果真的撐不下去了,可以透過司法程序解決債務問題。


還款誠意最重要 律師代理有保障

協助黃先生提出更生方案的法律扶助基金會專職律師謝幸伶表示,目前網路上已可以看到民眾自己提出的更生方案,寫的不是很清楚,其實還是建議最好有律師協助,除可清楚陳述方案內容外,亦可充分地與地方法院溝通。法扶首件更生成功的聲請人黃先生因社會局減少補貼,故於4月11日消債條例實施之首日,即因不可回歸責於已之事由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更生,地方法院於5月5日裁定更生程序開始,黃先生之總債務金額為525,147元,每月收入為11,813元,扣除生活必要支出,加上未來通膨及預備金考量後,提出夫妻生活費每月9,900元,每月還款依期數從1,493~668元不等,6年共計還款83,034元之更生方案,該方案於8月1日經台北地方法院裁定認可,始成為史上第一位更生成功之案例。



回想起過去因為還不出債務而足不出戶的日子,到今天成為台灣第一件更生成功之民眾,黃先生露出許久不見的笑容表示:「8月2日那天接到謝律師挒來告訴我裁定出來,那天晚上終於可以好好的睡一覺了!」黃先生也希望有債務問題的民眾,不要整天待在家中不知所措,要主動出來找幫助,像法扶就可以幫大家。

自幼患有小兒麻痺的黃先生為低收入戶,收入來源僅靠資源回收和殘障、低收入戶之補貼,唯因娶妻而向友人借款二十餘萬,後以信用卡、現金卡償還債務,唯以卡養卡加上循環利息,債務一度高達六十四萬,無法負擔龐大債務的黃先生於今年二月聽聞法律扶助基金會免費協助弱勢民眾聲請更生,轉而向法扶會求援。

法律扶助基金會消費者債務清理專案負責人陳芬芬律師則指出:「現今有許多以訛傳訛的消債訊息,導致卡債民眾無所適從。首件更生方案裁定之誕生,不但給民眾信心,其裁定內容直指債務風暴的社會現象,債權銀行難辭其咎。未來本會亦將持續提供消債事件的法律扶助,讓真正有誠意還款的債務人能夠透過本會扶助律師專業之法律協助,解決債務,面對人生,讓良法美意能真正獲得落實。」


法律扶助基金會「卡債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
*專線開放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九點至晚間七點
或可上網預約,網址:www.laf.org.tw,點選「我要預約卡債法律諮詢」


Posted by legalaid at 樂多Roodo! │18:26 │回應(7)引用(0)法扶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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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我申請法扶的更生扶助,也通過了,可是我發覺律師有點不太清楚,我的房貸銀行把債權賣給資產管理公司,而資產管理公司根本不跟我協商,我記得前置性協商是需要把房貸放進去的,但是我的律師並沒有,而銀行也不同意我的協商,那現在資產管理公司要我一次還清,不然房子就要法拍,問題是我要申請更生,但是我能保住房子嗎?明明就從資產管理公司人員口中得知他們只用了4成的價格,即一百多萬買下債權,但卻要我還三百80幾萬,我要如何在更生申請過程中保住房子,並且順利更生,資產管理公司根本就不接受分期攤還,而我的律師一直說這是有擔的,只能讓他們法拍了,真的沒有辦法嗎?我只想要有個棲身之地啊!現在才知道資產管理公司其實也是有牌的地下錢莊,六個月的時間就要從我身上賺回240萬,平均一個月40萬,利息高的嚇人,大概也跟地下錢莊差不多了!
Posted by 吳小姐 at 2008年08月17日 15:45
您好:

請問之前有辦過協商也通過,月繳4萬多,約繳6-7個月因失業繳不出來,所以已沒繳應該有2年了吧!

我目前打零工收入不固定,幾乎也是剛好過活而已。

身上有一筆中國信託車貸,月繳1萬多,我總是想盡辦法去繳,因為怕會被拍賣,我身上真的是身無分文了,現在連車貸也已快繳不出來了!

我可以乾脆通知銀行的人來把車拖走嗎,(還有欠牌照稅燃料稅),貸款已繳了3分之2了,現在什麼也保不住,哀...

我沒有財產、收入不穩、收入也幾乎沒有剩餘,像我這樣可以辦更生或債清嗎?

若銀行說我的債權已賣給催繳公司,還跑到我的公司去催帳,老闆客氣的請我走路!所以現在失業中,這樣可以辦嗎,我該怎麼辦....

一個無助的單親媽媽,我住南港區,感恩版主!請幫幫忙指點我該怎樣辦理,我只想平靜的活下去!

[版主回覆]
南港單親媽媽您好:
你可以試著以『不可歸責於己而毀諾』為由,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更生』基本上比較適合有一定還款來源的債務人,如果沒有穩定的還款來源,還是可以用『清算』來處理債務。
如需其他卡債問題諮詢,您可以撥(02)3322-6666預約時間,屆時由律師為您提供協助

Posted by 南港單親媽媽 at 2008年08月27日 19:14
版主你好
我先前有通過債務協商,月繳14604元
目前跟先生做菜市場生意,但收入不穩定
也積欠了三十多萬元的貨款無法還
現在連協商的錢也繳快不出來了
最近幾個月常接到催繳電話跟催款通知
但我真的無力償還
我應該要怎麼做

[版主回覆]
兩個孩子的媽您好:

若您因不可歸責於您的事由導致無法繼續還款,您可直接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

您若需要詳細諮詢,可撥打本會卡債專線:02-33226666,預約與律師面談的時間。律師與您面談後,會詢問您所有的債務狀況後,給予您較完整的建議

Posted by 兩個孩子的媽 at 2008年11月21日 10:56
你好~我目前正在與法扶聯絡要辦理更生.但是銀行人員一直告訴我,要我自己看看是否符合資格,還告知截至目前為止更生通過案例只有2件....想請問是否屬實,是否有網站可以查詢呢?

[版主回覆]
需要給點信心您好:

由於更生是否開始及更生方案是否被認可,均是由法院依照您所提之資料作認定,並非由銀行決定,因此建議您盡量提供完整之資訊給法官,供法官作為判斷依據。

至於您想看目前已經判決的案例,您可以上司法院的網站查詢,網址如下:http://jirs.judicial.gov.tw/Index.htm

您可以設定您要搜尋的條件,例如法院和時間以及關鍵字,例如法院為:『台北地方法院』、時間區段為:『97.5.1-97.12.1,』關鍵字為:『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

Posted by 需要給點信心 at 2008年12月23日 21:09
您好:
本人自民85年即與「國泰保險公司」簽定房屋貸款,因民94年幫忙親友貸款擔保迄今,僅因1個月〈當事人出國〉因金額不足〈約500元〉,「台灣中小企業銀行」無法與當事人連繫,肇生擔保人〈我〉房屋遭到假扣押;惟在尚未肇生此案時,本人的房屋貸款利率是3.3左右,可是到了發生本案後,「國泰保險公司」亦以此為由,堅持以民85年原簽定利率4.75為主,並申稱除非假扣押撤除,否則無法辦理降息;但詢問「台灣中小企銀」指出,除非當事人〈貸款人〉繳交貸款金額50%,否則無法取消假扣押,如此的互推責任,造成我們受害人不知如何是好。 當然,擔保該負的責任要負,但在「台灣中小企銀」未通知擔保人此一狀況,即做出假扣押此一動作,是否太過,又肇生房貸利率調漲,簡直就是『雪上加霜』;要是有錢也不會辦理貸款了。 如今當事人繳款均已恢復正常,而我更是奉公守法的市井小民,按時繳交各類款項,難到就這樣由大財團宰割、剝削,甚致肇生家庭失和,莫非又要產生一個社會問題,才再一次做檢討,那這個社會也太悲哀呢?
本人於日前將此陳情書寄予行政院金管會,而今〈12月23日〉「中小企銀」人員與我連繫,協助我尋求解決之道,就是「你不要告訴我之前的種種,因為狀況不是我處理,我不是很清楚,尋求解決之道就是:由貸款當事人更換擔保人,並要和你一樣標準的人來擔保;另指出:貸款當事人未繳款,銀行不需要通知擔保人,即可向地方法院申辦擔保人房屋假扣押,那也是擔保人應盡的義務,你應該知道會有此結果,且有『信保會』對銀行施行應有的保障,我們沒有違法」。
天啦!我要銀行的答覆,居然是沒有交集,行員並一直強調有『信保會』保護,我們〈中小企銀〉沒有違失;那我們擔保人不被通知是該『死』;且再一次問行員,若我房屋被法拍,你們也不是第一順位領這一筆錢,行員居然答覆:我們會通知你擔保人繼續繳款。哇塞!這是那一門子的法律,老百姓居然沒有法律保障,居然是讓有牌的「地下錢莊」橫行霸道,這是什麼社會?
另因我個人信用良好,因此案件,「國泰人壽銀行」針對我加利息已約近一年,這一筆錢可否追回,若以「消費券」而言,我們全家可再領一次有餘。
整天煩惱的人,懇請您幫幫我,謝謝!


[版主回覆]
張珩星您好:

關於銀行假扣押您房屋卻未告知一事,為了避免債務人脫產,法院實務上的確會讓債權人有機會實行假扣押之後,再通知債務人;另外,有關國泰以你房屋遭扣押而將利率由 3.3調高到4.75,你可請銀行提出其依據為何?當初房貸合約中是否有此條款?若有,銀行調整利息就於法有據,也很難追回。


Posted by 張珩星 at 2008年12月23日 23:47
你好~目前由於經濟不景氣,銀行態度軟化一直聯絡要我辦理二次一致性協商,例如:月付5000繳6年,待景氣回升再簽定合約...還有銀行問我薪資最低17280月繳5000可以繳的出來吧!一再告知更生時間很長,可以先辦理避免利息一直增加....等,請問辦理更生,目前會因為景氣而銀行主動降低月付金,而更生辦理失敗嗎?我原先協商約300萬2%月付27012按時繳款2年...實在是薪資愈來愈少繳不出來才毀諾

[版主回覆]
需要給點信心您好:

更生審理是由法官依照雙方所提出之資料作認定,因此恕難給予您確切答覆。

您若需要本會扶助,可撥打本會卡債專線:02-33226666,預約與律師面談的時間。律師與您面談後,會詢問您所有的債務狀況後,給予您較完整的建議。

希望您一切順利。

Posted by 需要給點信心 at 2009年01月8日 09:46
在社會上經過了千年的歷史仍舊存在,必定有它存在的價值。雖然票貼在利息方面在某種程度上會比一般銀行稍高,但是對於一個懂得理財的人而言,它所提供的票貼相當強。質押業面對銀行與現金卡這些強勁的競爭對手時,仍然有著一定的生存空間,主要優勢面在於簡便的支票借款手續,利息方面以單利計算,所有支票借款過程不會額外增加任何的手續費,比起銀行以支票貼現複利計算利息和一些零零總總的外加費用比起來要簡便單純了。
Posted by youyouchun at 2009年12月2日 1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