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6月16日

「專欄」尋找債務出口-18-「更生清算有次數限制嗎?」

阿旺是一名卡車司機,兩年前因為不慎發生車禍,而必須負擔高額的賠償金,於是向銀行辦理了信用貸款和信用卡借貸現金100萬。但是因為經濟不景氣,阿旺的工作收入越來越不穩定,在每次都只能繳交最低應繳金額而不斷累積利息與違約金的情形下,阿旺所積欠的借款金額,竟然高達320萬。面對經濟不景氣及物價飛漲的壓力,阿旺連替唯一的生財工具加油上路的本錢都沒有了。由於銀行不斷的催債,阿旺決定自己向法院提出更生的聲請,但是阿旺卻忘了先向最大債權銀行提出協商申請並進行協商前置程序,以致於法院以阿旺未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151條之規定進行協商前置程序為由,逕予駁回阿旺的更生聲請。著急的阿旺上網尋找資訊,卻看到代辦公司的網站上寫著「更生清算,一個人一生只有一次機會」,這是真的嗎?被法院駁回之後,阿旺就再也不能提出聲請了嗎?


法律扶助基金會陳芬芬律師解析:
根據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的規定,債務人向法院提出更生或清算的聲請時,必須符合幾項基本要件,否則會被法院以程序不合法而駁回。例如:聲請人必須繳交聲請費一千元以及法院所裁定要求聲請人繳交的程序費用;聲請人必須配合法院裁定,提出法院要求補正的相關文件,或是配合法院的傳喚到場說明;而對於金融機構因消費借貸、自用住宅借款、信用卡或現金卡契約而負有債務者,則必須在聲請前進行協商前置程序。以上這些要件如果沒有完成,就會被法院以程序上不合法為理由駁回。
另外,如果債務人在聲請更生前,曾經受到破產法上刑之宣告,或是曾經因為破產而經過法院認可和解,卻因為惡意不還款而不履行經過法院認可的和解條件,也會在提出更生聲請時,被法院加以駁回。
而法院對於更生或清算的聲請,會加以駁回的原因,除了程序上不合法駁回之外,還有在實體上加以駁回的事由,例如:債務人提起聲請五年內曾經從事月平均營業額超過20萬元的營業活動;債務人有高價的資產,遠高於負債額而沒有不能清償債務或不能清償之虞的事由;已經協商成立者,沒有不可歸責而無法履行協商條件的事由存在等等。有以上這些情形的債務人,在提出更生或清算聲請時,即會被法院加以實體上駁回。
然而,不管是程序上或是實體上被法院駁回,都可以依法提起抗告,由抗告庭來審酌原駁回裁定是否有理由。如果沒有提起抗告,或是抗告失敗者,只要在補正或滿足了前述提及的程序上及實質上的要件之後,仍然可以在向法院提出更生或清算的聲請。
本案中,阿旺因為沒有進行前置協商程序,而被法院駁回其更生的聲請,阿旺並不需灰心喪志,他仍然可以重新以書面附具債權人清冊,向最大債權銀行提出共同協商的申請,在協商不成立或是超過法定期間尚未開始或達成協商的情形下,阿旺就可以檢附協商不成立證明書,或是相關證明文件,重新向法院提出更生的聲請了。

Posted by legalaid at 樂多Roodo! │12:05 │回應(6)引用(0)尋找債務出口
樂多分類:生活 工具:編輯本文
Ads by Roodo! 

引用URL

http://cgi.blog.roodo.com/trackback/6182155
回應文章

我個人信貸帶59萬已還31萬多 卡的部份加一加29萬多
我老婆卡費約30萬多
加一加家庭負債達94萬多

我一各月3萬4千 我老婆帶小孩無業中.我有3位小朋友
一各月光還最低還道欠朋友錢..

我要如何救自己

[版主回覆]
孟祥軍你好
有關您的債務問題,可以打卡債諮詢專線02-33226666預約律師諮詢,
由律師了解您的情況後,再為詳細的建議!

Posted by 孟祥軍 at 2008年06月21日 17:49

請問~我於民國95年5月和行協商並且通過了!由同年7月份起開始繳納每月協商金額(直至繳完60期為止)
現階段因自身由97年1月起被前公司資遣(至今皆找無工作),在之前每月薪水也平均30000元左右,扣除掉協商的16000剩餘的錢仍有部份要拿回家中支付房租,零零總總扣除後所剩無幾,近來由朋友口中得知更生法的通過,故而寫此mail想詢問說,以我目前情況而論,不曉得是否適用此法呢?或者有其它方式可助我減輕負擔!

[版主回覆]
蕭先生你好,
建議你可先參考部落格(http://blog.roodo.com/laf/archives/5826115.html)中相
關文章及各項問題回覆。


Posted by 蕭先生 at 2008年07月3日 04:24
版主你好,我是個30歲的女性,目前每個月的收入是25000,有以前的學貸,一張信用卡還有近30000塊的餘款,有一張現金卡,珼金卡還有33萬多的餘款,現金卡當初的總額度是40萬,我前後已經還了4年多了,本金才還了6萬多,可是光利息的部份我就繳了十幾萬了,想到還有三十幾萬的本金,也不知道還要繳多少利息出去,我繳的很心灰意冷,和男友打算明年想結婚生子,可是一想到這些負債就不知如何是好,我有先和銀行電洽過想談協商的事情,銀行說目前還沒有適合我的方案,那我如果直接去銀行找他們談,要如何和他們談呢?可以請你幫幫我嗎 ?

[版主回覆]
想婚的人~您好:

1.就說您要找律師來辦更生,到時債務餘額想必會大打折,銀行就會後悔莫及。

2.建議您真的思考聲請更生,這是您的權利,否則該債務包含利息將永遠無法清償,還是面對問題才能解決。


Posted by 想婚的人~ at 2008年07月23日 09:20
版主你好:
  當我得知有更生法案時,整個人燃起了希望
覺得人生好有希望,當我和家人提起時大家也都
很讚同,可是當我說到要申請家人的財產証明時
我婆婆非常反對她會我申請這個資料會影響到
小叔和小姑的薪資收入,不管我如何說她都是
堅決反對,我說這個對不會對她們有任何的影響
只是証明用的,可是她還是不肯我真的不知道要如
何是好我人生維一的一盞蠟燭被吹熄了我是有苦無
處訴只好來這發洩一下

[版主回覆]
Tia你好,
與家人間還是只能儘量溝通,另外,小姑與小叔是否有與你們同住、分擔生活費用?若
都沒有,倒不是一定要提出他們的財產、所得清單。

Posted by tia at 2008年07月30日 23:16
妳好:我目前已進入協商.可是協商的結果對我來說負擔還是很大.我怕我會繳不出來.所以想更生..可是對更生的程序又不是很瞭解..我也有尋問過法扶幫我找的律師..可是他又講的含糊不清.我想請問.一旦進入更生程序我本人或家人需要上法庭嗎??

[版主回覆]
蕙茹你好,
很抱歉,律師含糊不清的原因,除了對你案件的全貌還不夠了解外,當然是因為法院也
有許多不同的決定。但是,要不要接受協商條件,核心問題其實只有一個,客觀計算你
自己負不負荷得了,無法負荷,勉強接受又能撐多久?就千萬不要隨便同意,而要繼續
往下一步走。

Posted by 蕙茹 at 2008年07月31日 12:56
在社會上經過了千年的歷史仍舊存在,必定有它存在的價值。雖然票貼在利息方面在某種程度上會比一般銀行稍高,但是對於一個懂得理財的人而言,它所提供的票貼相當強。質押業面對銀行與現金卡這些強勁的競爭對手時,仍然有著一定的生存空間,主要優勢面在於簡便的支票借款手續,利息方面以單利計算,所有支票借款過程不會額外增加任何的手續費,比起銀行以支票貼現複利計算利息和一些零零總總的外加費用比起來要簡便單純了。
Posted by youyouchun at 2009年12月4日 1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