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6月12日

「專欄」尋找債務出口-17-「債務人的保證人該怎麼保障自己的權利?」

阿忠和小萍是一對年輕的小夫妻,兩年前,阿忠和朋友合夥經營服飾店,而小萍則擔任店員,夫妻倆胼手胝足勤奮工作賺取微薄的利益。然而服飾店因經營不善而虧損連連,每個月的營業額僅五萬元,根本連承租店面的租金都不夠。阿忠不得已向銀行辦理了信用貸款100萬,並且由小萍擔任連帶保證人。然而阿忠投入的資金仍然不能讓服飾店起死回生,在連續的虧損下,阿忠的服飾店終於倒閉,而阿忠也累積了250萬元的債務無力償還。由於阿忠與債權銀行間的前置協商程序談判破裂,因此債權銀行開始向小萍追償連帶保證人的保證債務,小萍不得以只好向娘家借了20萬元先清償給銀行。阿忠決定到工廠上班,並且向法院提出更生的聲請,如果阿忠進入更生程序,小萍該怎麼配合辦理,才能保障自己連帶保證人的權利呢?

法律扶助基金會陳芬芬律師解析:
根據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的規定,除了沒有經營生意的普通受薪階級之外,經營小規模生意的人,只要在聲請更生或清算前五年內的月平均營業額在20萬元以下,而發生債務不能清償的困難時,都可以透過更生或清算程序清理自己的債務。
本案中,阿忠雖然有經營服飾店的事實,但是由於服飾店的月平均營業額僅五萬元,屬於小規模營業,因此阿忠可以在前置協商不成功之後,依法向法院提出更生程序的聲請。
由於小萍擔任阿忠的連帶保證人,根據民法相關規定,連帶債務的債權人可以任意向連帶債務人中的一人或全體,請求一部或全部的給付。因此債權銀行有權向阿忠或是小萍請求清償這100萬債務及利息。而連帶保證人在代替主債務人清償債務之後,仍然有向主債務人求償的權利。也就是說,小萍代替阿忠清償債務之後,法律上仍然可以回過頭向阿忠求償。
因此,小萍當然也是阿忠的債權人之一,阿忠向法院提出更生程序的聲請之後,應該要據實陳報所有的債權,包括債權銀行和連帶保證人小萍都應該要列入更生債權中。而當法院裁定開始更生程序之後,會將裁定公告並且送達給所有債權人。在小萍接到該裁定之後,仍然應該要檢附當初所簽下的保證債務契約書,將自己為阿忠作保的債權向法院提出陳報,才能完整保障自己的權利。
然而,小萍到底應該陳報多少債權呢?理論上,由於小萍所負擔的是阿忠向銀行借貸的100萬元債務,而且小萍是以連帶保證人的身份負擔連帶保證債務。依據前揭民法的規定,小萍理論上所負擔的保證債務其實就是100萬元及其利息,因此小萍可以陳報的債權應該是100萬元。但是根據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31條的規定,如果債權銀行已經陳報了相關債權,小萍就不可以再重複陳報。
以本案為例,如果債權銀行已經陳報了80萬元的債權,那麼小萍就只能針對自己先前為阿忠所償還的20萬元向法院陳報。
要注意的是,依照消債條例第71條的規定,更生程序不會影響債權人對保證人求償,因此雖然阿忠提出更生的聲請,縱使阿忠透過更生方案的履行而獲得免責,但是將來債權銀行仍然可以就更生方案履行完畢後仍不足的部分,向連帶保證人小萍求償。
如果債權銀行在阿忠履行更生方案完畢獲得免責之後,轉而向小萍求償,小萍在清償之後,仍然可以依照消債條例第73條的規定,要求阿忠依照更生方案的條件對小萍履行清償債務的責任。

Posted by legalaid at 樂多Roodo! │18:45 │回應(9)引用(0)尋找債務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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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啟者平安,
心情紊亂,我開門見山直述問題...請幫忙
我為妹夫銀行貸款作保(妹夫人在大陸),今接獲銀行要我代為繳納貸款的清償催繳雙掛號,妹妹告知已與銀行協商過下月再繳....
但我仍心懷恐懼,我是一公務員,擁有公寓一幢...試問:
若其仍繳不出借款 我房子會不保嗎?當時保證人共計三人,責任如何分配?...謝謝...

[版主回覆]
宋瑞梅你好,
如果妹妹繳不出來,銀行就有可能會向你追討,你恐懼的問題就可能會發生;數人保證
同一債務,原則上都是連帶責任。

Posted by 宋瑞梅 at 2008年09月20日 09:48
看了上述文章,覺得好感慨,我亦是在才剛滿20歲時當了親戚的連帶保証人迄今已15年了,當初在無知且未告知應履行權利義務下簽字,結果原債務人跑了,借錢的人拿到了錢,債權銀行也收了幾年的錢房子也拍賣了,一分未得的我卻成了銀行追討的對象(1/3扣薪),一路扣薪下來也已數年,本來僅能選擇接受,但後來家中發生了重大變故,需獨立扶養幼子,為了孩子想給自己及孩子一個未來,請問我有機會嗎?更生條例適用於如此身份的我嗎?請問我該這麼做才能有機會逃脫永無止息的債務呢?懇求貴會能幫幫我,不勝感激,謝謝您!

[版主回覆]
nini您好:
消債條例適用對象,除了沒有經營生意的普通受薪階級之外,經營小規模生意的人,只要在聲請更生或清算前五年內的月平均營業額在20萬元以下,而發生債務不能清償的困難時,都可以透過協商、更生或清算程序清理債務。
有關債務問題,建議議您撥打(02)3322-6666先預約時間,屆時請您攜帶相關資料,由律師為您提供協助

Posted by nini at 2008年09月22日 15:05
本人在95年經協商機制月繳2萬餘元,需繳至120期利率5%!本人於協商後至今均如期繳款,可是進期因家庭經濟因素以及本人已有糖尿病每月透支故向債權銀行伸请降低利率以及延長年限,然而銀行方面卻以要提出失業或者重大疾病纏身之證明才會收件考慮!請問鈞鑒可否解答及方法

[版主回覆]
阿安您好:
若協商成立後,有不可歸責事由,至履行顯有重大困難者,可以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你可以試著用這樣的理由聲請。
另外,您可以撥打(02)3322-6666先預約時間,屆時請您攜帶相關資料,由律師為您提供協助

Posted by 阿安 at 2008年09月22日 21:46
你好 我想請問一些問題
因為之前我姑丈要做生意沒錢 所以向銀行貸款借錢 並拿我家房子 還有我爸爸 跟 奶奶當保證 前幾年我姑姑跟我姑丈離婚 後來我姑丈公司也倒閉了 最近銀行的錢也沒去繳 有意避開我們 是不是如果他不清償 債務須由我們承擔 有沒有可以解決的辦法呢

[版主回覆]
阿信您好:

依法保證人有「先訴抗辯權」,即保證人可主張銀行需先向主債務人求償,當主債務人無法清償債務時,保證人才要負清償的責任,但若您父親及奶奶簽立保證契約時已拋棄先訴抗辯權,銀行即可直接向保證人求償。若保證人向債權人清償後,可在清償的限度內向主債務人求償。

您若需要詳細的諮詢,建議您可以在法務部的網站,就近尋找離您較近的法律諮詢地點親自詢問律師,較能有完整答覆,法務部的網址如下: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23538&CtNode=61&mp=001

如您需要申請本會扶助,亦可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6632-8282向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並詢問分會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諮詢,本專線為預約專線)。如您的資力符合本會標準,本會將指派律師提供您相關協助。

Posted by 阿信 at 2008年12月2日 23:40
謝謝您的告知 相信這些資料對我相當有用 感激不盡

[版主回覆]
阿信您好:

很高興本會所提供的資訊對您有幫助,再次感謝您的支持。

Posted by 阿信 at 2008年12月7日 23:58
我因當老公經營的公司的連帶保證人
然公司已於96停業,
我自己在證券公司上班
每月被銀行扣薪一萬元
老公因公司營業額在20萬以上不能更生
那如果我提出更生是否可以成立

[版主回覆]
可可您好:

依消債條例規定,只要您過去五年內未從事營業活動或營業額在20萬元以下,且無擔保或無優先權的債務總額未超過1200萬元,即可以聲請更生。

您如有債務問題,可以撥打本會卡債專線:02-33226666,預約與律師面談的時間。律師與您面談後,會詢問您所有的債務狀況後,給予您較完整的建議。

Posted by 可可 at 2008年12月14日 10:47
之前有與老公的朋友成立一股份有限公司
我是股東之一,股權占約45%,我從未參與營運
也從未領到任何股利,且之前合夥時是老公的朋友出資的
老公以之前自己公司的工廠設備和庫存,
讓我掛人頭我並未出資,
老公跟朋友合夥時有借款
後來因一些事情老公和朋友拆夥
我因此讓出股權還欠朋友370萬
另立借據我擔任連帶保證人
所以那個朋友應算是我的最大債權人,
還每月法扣我薪資
後來公司也於今年申請停業了
這樣我可以更生嗎?
我的從債務最大債權是老公的朋友約370萬
從債務最大債權銀行是台北富邦約100萬
而主債務最大債權是萬泰約44萬
如果要協商要找哪家銀行?

[版主回覆]
可可您好:

由於民間債權人並無法參與協商,請您還是先向主債務的最大債權銀行協商,如果銀行方面認為並非您最大債權銀行,亦會替您移轉至正確的最大債權銀行協商。


Posted by 可可 at 2008年12月16日 11:06
我覺得我的問題很複雜
之前有去法扶回一次律師,等了一個小時
我知道律師也很忙
而且法扶的時間也不好約
我今年的特休都休完了
可是我還是要快點辦
所以只好在這問問好心的版主囉!
感恩啦!

[版主回覆]
可可您好:

由於在部落格上無法看到您全部資料,為了避免給予錯誤答覆,建議您還是撥打本會卡債專線:02-33226666,預約與律師面談的時間。律師與您面談後,會詢問您所有的債務狀況後,給予您較完整的建議。


Posted by 可可 at 2008年12月16日 11:21
我有申請更生已經通過.我也提出還款計畫書(總債務的6成.等法院的判決.但是其中有1筆是就學貸款.父母是我的連帶保證人.銀行的人說如果法院判文下來.不足的部分.銀行找連帶保人要.上面文章舉例中:但是將來債權銀行仍然可以就更生方案履行完畢後仍不足的部分,向連帶保證人求償.是在我更生方案履行完畢要.還是在我履行當中就像連帶保證人要.

[版主回覆]
小儒您好:

銀行應是在您的更生方案履行完畢後,就不足的部分繼續向連帶保證人求償。

您如需詳細諮詢,可撥打本會卡債專線:02-33226666,預約與律師面談的時間。律師與您面談後,會詢問您所有的債務狀況後,給予您較完整的建議。

Posted by 小儒 at 2009年02月12日 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