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5月5日
[版務公告]-版主回覆將直接放於提問之下
引用URL

請問自己要怎麼辦理前置協商??聽律師說委託他們裡辦理要寫陳情書或狀紙等~~,我們不能自己辦嗎??因為律師費真的很貴!麻煩請告訴我好嗎!
[版主回覆]
蒨蓉你好,
其實申請協商你當然可以自己做啦。請參部落格(http://blog.roodo.com/laf)相關說明。

請問如果我有房貸的話,那房貸銀行就是我的最大債權銀行了沒錯吧?
那麼我想請問一下,我目前除了欠的卡債還不起外我都有在正常繳我的房貸,也就是如此我才會扣除其他的生活必要支出外就沒有多餘的錢來繳卡債,那麼我如果向我的房貸銀行提出前置協商,他會願意嗎?會不會有什麼問題?
因為我打去詢問法院咨詢,服務人員告訴我,有房貸的話是屬有擔保品,銀行未必願意和我協商,可他卻也提不出個所以然的解決方法,可債清條例不是針對無擔保的欠債的嗎?那我到底該怎麼做?
我並不想拍賣我的房子,我想繼續繳房貸,我想處理的是我的卡債,那我到底該怎麼做,我存證信函也寫了,債權人清冊也申請了,但卻不知道該寄不寄,真的很頭痛,請版主給我一個方向好嗎?謝謝~!

我已經被扣薪一年多了,今年4/14向銀行提出寄出一封表明協商的信件,銀行回覆未照銀行公會表格申請退件,我又在4/21使用法扶上的存證信函寄出,4/22相同理由又遭退件,目前還一直在扣薪中,這樣可以是為協商不成立嗎?
請問接下來我該怎麼做?
該怎麼做才可以暫時先停止扣薪?

我協商已2年了.可是直到這個月沒辦法繳了.也已經申請更生了.請問一下.哪我還要去繳納嗎.銀行因為有打電話來凗繳.法院還沒有動作..擔心的人
[版主回覆]
銘輝你好:
每個人無法繳納的原因都不盡相同,但並不是全部的人都會被認為有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實在無法建議你是否要停繳。只能建議你向法院聲請更生時,絕對要清楚交待自己已無法再繳納的原因。
那在請問.現在已經申請更生了.那無法繳納以前協商要繳的金額.是否不用在繳納.還是要繼續繳納ㄋ
[版主回覆]
銘輝你好:
有法官認為毀諾只要符合「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不管什麼時間點毀諾都沒關係,但也有法官認為在聲請更生前夕毀諾有悖誠信。因此,有律師會建議法院裁定開始更生後,債權人都應依更生程序主張權利,此時債務人再不繳款較妥當。另外,單憑你之前空泛的提問,實在無法告訴你是否有沒有可能符合「不可歸責於己」的條件,尚請見諒。建議你衡量自身狀況,如有需要申請扶助,可以撥打基金會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預約。
請問一下.我現金卡跟信用卡債大約300萬.4月12號送件至最大銀行了.而銀行回復說不含2家債權已賣出去的共166萬.讓我分15年無息還.不過現在另外2家債權已賣的公司說我一定要一次還.不能分期.共70萬.
我真的不知該怎麼辦.因為那70萬我跟本拿不出來.既使我同意前置協商結果.但另外那2家也是會一直追討.
請問我該辦理更生或清債嗎.求求你告訴我.怎麼感覺前置協商一點用都沒有...唉
[版主回覆]
活著真痛苦你好:
最大債權銀行其實不能只挑銀行債權來和你協商,他必須要通知你列出的所有債權人,所以你可以請銀行儘快依消債條例第151條之規定辦理。

請問如果我有房貸的話,那房貸銀行就是我的最大債權銀行了沒錯吧?
那麼我想請問一下,我目前除了欠的卡債還不起外我都有在正常繳我的房貸,也就是如此我才會扣除其他的生活必要支出外就沒有多餘的錢來繳卡債,那麼我如果向我的房貸銀行提出前置協商,他會願意嗎?會不會有什麼問題?
因為我打去詢問法院咨詢,服務人員告訴我,有房貸的話是屬有擔保品,銀行未必願意和我協商,可他卻也提不出個所以然的解決方法,可債清條例不是針對無擔保的欠債的嗎?那我到底該怎麼做?
我並不想拍賣我的房子,我想繼續繳房貸,我想處理的是我的卡債,那我到底該怎麼做,我存證信函也寫了,債權人清冊也申請了,但卻不知道該寄不寄,真的很頭痛,請版主給我一個方向好嗎?謝謝~!
[版主回覆]
七月三十一日你好:
你的前置協商申請是向最大債權的房貸銀行提出沒錯,只不過現在銀行對於房貸部分,確實是要求你同意依個人購車及購屋貸款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第五條之一的規定履行,沒有什麼協商的空間。但你的問題其實在於,如果房貸完全照著付,也沒有錢去付卡債,所以,或許你需要連房貸一併協商,惟以目前銀行的方式,若你不寄銀行版本制式申請書並同意房貸部分依前述條款履行的話,銀行也不會開始協商,實在很難給你二
全其美的建議。
要不你必須做個取捨,要不就是先採取觀望的態度,看未來協商的機制是否會再做調整以定。

同上問題一樣 ,我有房貸的話,那房貸銀行就是我的最大債權銀行了沒錯吧?
那麼我想請問一下,我目前除了欠的卡債還不起外我都有在正常繳我的房貸,
?我現已2期繳不出卡費了,房子會被拍嗎?
我並不想拍賣我的房子,我想繼續繳房貸,我想處理的是我的卡債,那我到底該怎麼做,我存證信函也寫了,債權人清冊也申請了,但卻不知道該怎麼寄?要寄給房貸銀行還是最大卡債銀行
[版主回覆]
Lore你好:
請參上一問題的回覆。

這確是滿令人沮喪的…本滿心期待著消債條例可以給我一條全新的人生道路,現在卻成了一條看不到未來的道路…
感謝您的回覆,我還是有預約卡債諮詢,希望可以在屆時已有了對應的措施了…那麼可否請教您有關『個人購車購屋貸款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第五條之一的規定』其內容是什麼呢?謝謝。
[版主回覆]
七月三十一日:
「個人購車及購屋貸款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第五之一:
本借款契約如發生自用住宅借款債權,且有甲方分期清償,一期
遲延給付,即喪失期限利益而視為全部到期之約定(即加速條款
),於甲方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一百五十一條提出協商請求
之日,如其遲延履行本借款契約分期償還之期數未逾二期,且其
於提出協商請求之同時,以書面提出願仍依本借款契約條件分期
償還,其所積欠之本金、利息、違約金及相關費用,於剩餘年限
按期平均攤還,另所積欠之本金,按原借款契約約定利率按期計
付利息之債務清償方案,而作為協商之基礎者,乙方不得行使加
速條款而實行其擔保物權人之權利。
甲方如於剩餘年限依原契約條件正常履約顯有重大困難者,得向
乙方申請延長還款期限。經乙方審核確有上開情事者,得於徵得
保證人同意後,延長其還款期限,惟最長不得超逾四年,另於延
長之期限內,甲方仍應就本金部分依原契約約定利率計付利息。
本條第一項所稱自用住宅,係指甲方所有,供自己及家屬居住使
用之建築物。如有二以上住宅,應限於其中主要供居住使用者。
所稱自用住宅借款債權,係指甲方為建造或購買自用住宅或為其
改良所必要之資金,包括取得自用住宅基地或其使用權利之資金
,以自用住宅設定擔保向乙方借貸而約定分期償還之債權。
那我到底是申請法扶是幹嘛的?
我詢問案件,什麼時候會送出給法院,還回因為最近比較多案子,不知道什麼時候會送出?
那我為了讓案子進行順利,或是讓法官知道我還款的誠意,所準備的資料,還有時間上的節省?又到底是為什麼?法扶不就是應該幫忙卡債族的人,有信心的解決問題嗎?為什麼我得到的答案都是欠錢還 錢是天經地意?
結果利上加利?根本是逼人去死啊?
因夫家有龐大的不明債務未清,我先生是主要債務人之一,不知他的債務是否會影響到我?! 若銀行開始追債,我名下的資產,是否會被一併查封,凍結?! 夫家的債務,我沒有簽署任何文件。
我們於91年3月結婚。 結婚時,並未約定任何夫妻財產制。 聽說夫妻財產制於 91年6月,有所變更。 不知我們的情況,是否適用於新制?!
懇請回覆。 謝謝您的幫忙!!
[版主回覆]
鄭小姐您好:
若您借款已清償,欲辦理註銷登記,依法您需以書面向債權人請求出具清償證明書,若債權人未於收到請求後十天內交付證明,依法債權人即須給付您遲延金及負擔損害賠償責任。而若債權人拒絕交付清償證明時,您得以其他足以證明已清償之方法向監理所辦理註銷登記。
辦理註銷登記應備證件如下:
1. 清償證明書正本。
2. 動產擔保交易註銷申請書。
3. 動產擔保交易登記證明書正本。
相關詳細情形您可以直接向監理所詢問。
您若需詳細諮詢,可以在法務部的網站,就近尋找較近的法律諮詢地點親自詢問律師,較能有完整答覆,法務部的網址如下: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23538&CtNode=61&mp=001
如您需要申請本會扶助,亦可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6632-8282向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並詢問分會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諮詢,本專線為預約專線)。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因夫家有龐大的不明債務未清,我先生是主要債務人之一,不知他的債務是否會影響到我?! 若銀行開始追債,我名下的資產,是否會被一併查封,凍結?! 夫家的債務,我沒有簽署任何文件。
我們於91年3月結婚。 結婚時,並未約定任何夫妻財產制。 聽說夫妻財產制於 91年6月,有所變更。 不知我們的情況,是否適用於新制?!
懇請回覆。 謝謝您的幫忙!!
[版主回覆]
彩惠您好:
依法夫妻是各自對其債務負清償之責,但若夫妻之一方以自己財產清償他方之債務時,雖於婚姻關係存續中,亦得請求償還,也就是說若夫妻其中一方在婚前有債務,婚後另一方是不用替其清償,若另一方代為清償,亦可向負債之配偶求償。因此除非您願意替您配偶清償債務,否則您配偶婚前的債務並不會影響您之財產。
另外,若您和配偶未曾以契約訂立夫妻財產制者,除另有規定外〈例如一方破產當然改為分別財產制或基於特定事由一方向法院聲請改用分別財產制〉,其餘一律以法定財產制,為其夫妻財產制。
您若需要詳細法律諮詢,可以在法務部的網站,就近尋找離您較近的法律諮詢地點親自詢問律師,較能有完整答覆,法務部的網址如下: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23538&CtNode=61&mp=001
如您需要申請本會扶助,亦可撥打全國法扶專線:(02)6632-8282向離您較近之分會預約,並詢問分會相關應攜帶之文件(本會未提供電話諮詢,本專線為預約專線)。如您的資力及案情符合本會標準,本會將指派律師提供相關協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