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4月24日
[專欄]-尋找債務出口-6-「可以先脫產嗎」
【案例】
阿勇是一個擺地攤的小攤販,幾年來努力的工作總算買了一棟安身的房子,阿勇為了擴大自己的營業,向銀行辦了小額信貸,在夜市承租了一個攤位,不料遇到SARS風暴,阿勇投資的攤位和器具血本無歸,還欠下了200萬元的債務。一天阿勇接到代辦公司郭先生的電話,告訴阿勇只要繳十萬元,就可以幫阿勇成功甩債,郭先生還好心指點阿勇可以先把房子過戶到太太名下,再簽立幾張本票給郭先生當假債權人。郭先生告訴阿勇,這樣不但房子萬無一失不會被拍賣,而且郭先生將來在更生或清算程序中陳報假債權,還可以幫阿勇少還一點債務給銀行,到時候阿勇只要讓郭先生抽一半的佣金即可,阿勇半信半疑,這樣真的可以成功甩債嗎?
阿勇是一個擺地攤的小攤販,幾年來努力的工作總算買了一棟安身的房子,阿勇為了擴大自己的營業,向銀行辦了小額信貸,在夜市承租了一個攤位,不料遇到SARS風暴,阿勇投資的攤位和器具血本無歸,還欠下了200萬元的債務。一天阿勇接到代辦公司郭先生的電話,告訴阿勇只要繳十萬元,就可以幫阿勇成功甩債,郭先生還好心指點阿勇可以先把房子過戶到太太名下,再簽立幾張本票給郭先生當假債權人。郭先生告訴阿勇,這樣不但房子萬無一失不會被拍賣,而且郭先生將來在更生或清算程序中陳報假債權,還可以幫阿勇少還一點債務給銀行,到時候阿勇只要讓郭先生抽一半的佣金即可,阿勇半信半疑,這樣真的可以成功甩債嗎?
法律扶助基金會陳芬芬律師解析:
按照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的規定,債務人在法院裁定開始更生或清算程序前,兩年內所為的無償行為,有害及債權人之權利者,監督人或管理人得撤銷之,受益人也必須負起回復原狀的責任。且債務人若有隱匿財產或虛報債務的行為,將來在更生程序中,其更生方案將不被認可,一旦進入清算程序,也不能獲得法院的免責裁定。
本案中,代辦公司郭先生唆使阿勇去簽立假本票設立假債權,並且在聲請更生或清算之前將房子先過戶給太太,這樣的行為已經違反法律的規定,阿勇雖然已經將房子過戶給太太,但是因為這是在法院裁定開始更生或清算程序前兩年內所為的贈與行為,因此將來法院將要求監督人或管理人去撤銷這個贈與行為,屆時阿勇的太太仍然必須負擔費用再次將房子過戶回阿勇名下以進行更生或清算程序。
而阿勇設定假債權給郭先生的情事,一旦被法院查出來,法院對於阿勇所提出來的更生方案將一律不予認可,而且會主動裁定開始清算,一旦開始清算,阿勇的房子便會被法院拍賣掉,並且將所得的價金分配給債權人。
在清算程序終結之後,因為阿勇脫產以及虛設假債權的行為,阿勇將仍然無法獲得法院給予免責裁定,也就是說,阿勇的債務並未被免除,他仍然必須要繼續面對被追債的生活。
更糟的是,阿勇脫產以及虛設假債權的行為,已經觸犯了法律,最重將會被法院依照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146條規定,處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而且將來也會被剝奪聲請更生的權利。
建議阿勇不要輕信代辦公司錯誤的資訊,應該要勇敢面對自己的債務,並且誠實進行更生或清算程序,才不會賠了夫人又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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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急!!請問倘若我老公名下有房子,可房貸已超過兩期沒繳,也接獲法院民事執行處通知要拍賣嘞.那還來得及申請前置協商保住房子嗎?ps..老公名下債務約含房貸196萬及200萬卡債?!另外倘若來得及我還是將存證信函及債權人清冊寄給房貸之銀行嗎?還是卡債的最大債權人呢?
Posted by gill
at 2008年04月29日 02:57

我現在被部分銀行扣薪,可以申請保全處分嗎?我有掛負責人,五年平均營業額也超過二十萬,那我是不是沒有辦法適用債清法?因為我老公投資失敗,又被倒帳...所以公司可能也無法繼續經營下去嘞?!請問我該怎辦呢??請好心的法扶人為我解答好嗎?我真的很有還款的誠意...可我還有兩箇小孩要養...麻煩囉!!
Posted by gill
at 2008年04月29日 03:04
gill你好:
1.理論上是來得及的。但是,實務上,房貸銀行大多不願給好條件,連帶的其他信貸銀行姿態也很高,就算協商成功,條件一定也很不利。等於是房子被綁架了。
2.以最大數額債務銀行為主。
3.依照你敘述的狀況,在現行法令下,只能改依破產程序聲請破產。
Posted by 版主回覆
at 2008年04月29日 19:40

不請外代辦律師~根本就辦不過
我有誠意申請結果還是被駁回
雖然失望也只能苟且偷生
Posted by 黃小姐
at 2008年05月23日 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