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4月24日
[雲林分會]-志工服務心得-從法扶看人生(邱怡芳)
文/邱怡芳(雲林分會志工)
能加入法扶這個團隊,是我大三的奇妙際遇;當時我正發愁我有太多的課外時間,需要好好充實一下生活經驗,於是在無意識下上了學校的bbs,隨性點選了法律扶助基金會徵人,剎那間我突然有種小試一下的心態,挑戰能不能勝任這個工讀,且要求的時間也沒有很長。之後我被通知明天開始當志工時,開心的每個細胞都在跳躍。要睡前滿腦幻想那是一個什麼樣的地方呀?會遇到什麼樣的大律師呢?會遇到那些突發狀況?在宿舍時就找了許多學長模擬許多情境,大家都對法律這兩個字充滿許多天馬行空的幻想,我也不例外。
我第一天當志工,正好是訪談時間,當時一下湧入許多申請人,大夥都在等被律師傳喚,那時的氣氛凝重的像空氣結冰般,靜的可怕,申請人及陪同人坐在椅子上不時竊竊私語,不時站起著四處張望深怕會錯漏了他們,又不時抓著法扶裡的大哥大姐擔心的問律師幫不幫他們,那時看他們滿眼無助又受傷的眼,使人不得不停下手邊的事情,耐心的為他們解說,並輕聲細語的要他們不要著急。之後,我要被叫進去幫忙律師打字,那時坐在律師旁邊都感到戰戰兢兢的,之後申請人進來,大家就像滿肚冤屈,一進門就喋喋不休的連忙把自己的委屈說出來,要律師幫他們主持一個公道,深怕說漏了一個字。直到案情審查全訴說完了,並列印給他們簽名後,他們還會不安的又想確認,直到告知他們等通知,大約下禮拜就可以知道結果,大家才放下心中一粒大石才離開。
我當志工還不到三個月,但所見所聞的真的足以比我在外面打工中都難遇到的糾紛,在法扶中有遇過許多申請人長期被枕邊人施以拳腳,她們處理事情有二個極端,一個就是很堅決的要離婚,並要求贍養費及小孩的監護權;另一個是擔心受怕又難以走出陰霾,需要朋友來陪同一起面對殘酷的現實及自我的保護。還遇過一個性侵自己的小孩,卻一直爭辯小孩有看過的經驗,所以合情合法應該是不會有罪,為什麼小孩的阿姨要起訴他,那時我剛好幫律師打字,做在對面的申請人自覺沒有做錯事,而女方的家人一直要控訴他,他深感懊惱並倚著自己有殘障手冊的證明,覺得律師會與他同一陣線,但律師的回應卻不是他意料中的答案時,他便開始強辯起來,希望律師會站在他這個弱勢族群,但在層層的心理戰術中,意外的套出他也算是小地主,在這個貧富差距甚大的現實生活中,申請人還算是個小康家庭,因此一下就遭到駁回。續後法扶還經常看到他跑來要求找律師幫忙他辯論。
大家都覺得法律是保護弱勢的人,但其實不然,懂法律的人才能被法律的光圈籠罩,才能享受到法的保護;所以看到許多申請人進去審查室到出來之後臉上有一種如釋重負卻又隱藏著自責,因為他們知道法律的知識及路俓太薄弱,卻又不見得懂法律這兩字之中的意涵,所以會看見他們會手拿六法全書要我們幫他們影印之中的章節,好讓他們帶回家研究一番,如此愛惜自己的權益,無非是一件美事;卻曾有一位申請人與另一半不合,因此卯起來要對方補償被冷落的難堪,經常被推一下也要去驗傷、被罵一下也要告毀謗等,證據是有驚人的量,卻不夠充足,太過度的反應反而適得其反,更將他們倆的婚姻推到谷底,難以為繼。
在法扶當志工,讓我深深體會到法律不是萬能的,但沒有法律卻萬萬不能;現在的人與人相處中呼喊的口號是民主、自由,但不少人卻扭曲了這二個詞句中所埋藏的責任,在民主的當前,我們是否會自我反省所犯的錯誤;是否有能力掌控自己的自主神經;是否能忍受在生氣時不動粗或說粗話;而在自由的前題下,我們反躬自問在評估人事物時是否用不同的量器來測量每個人的道德價值或社會地位;或是仗恃自己的地位而蜚言流語,間接傷害到其他人。因此為了在人群中要有所規範人性及相處間的磨擦,因此有了法律的產生並解決了生活中點滴難解的問題;法律就像是立在地球上的大天秤,公正不阿且不容有所偏差或絲毫的不平衡,而這天秤是如此緊密的維繫著你和我。
誰說弱勢的人永遠都處在下坡處總是爬不到山峰,而法扶就是那個站在山峰上拉他們一把,並衷心希望他們也能站在山峰上看到山腳下美麗的景像,讓他們深深感受到這世界上並不是如此黑暗,其實仍然是有快樂、幸福隨手可得,只是每個人的際遇不同,使有些人忘記快樂及開心的滋味。這一次的志工經驗使我受益匪淺,自己也很開心能夠參與法扶的行政工作,可以在我的日記本中多一頁美麗的回憶,也在我人生歷練中也多了這麼樣一個特別的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