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2月12日

法扶消債條例案件申請之說明

各位關心消債條例的民眾大家好:

有鑑司法院於2/5已公告消債條例施行細則草案條文,消債條例上路在即,基金會後續將如何協助消債條例相關案件,相信是大家關切的焦點。另外,基金會接獲民眾提供的文件,檢舉有關一些民間社團或公司行號擅自利用本會名義對外招攬業務或從事活動,並對本會相關規定等對社會大眾有所誤導,本會有如下的澄清和說明:


一、本會並未委託任何民間社團或公司行號從事本會扶助業務,亦未授權任何民間社團或公司行號使用本會名義從事活動。

二、本會扶助對象乃為需要法律幫助卻又無力負擔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的民眾,法律扶助之申請人應符合本會標準(詳參本會網站介紹),針對申請人之自用住宅公告現值在400萬元以內者,並不列入資產計算範圍,且申請人若有特殊境遇,例如傷病醫療等特殊事由,必須支出一定費用者,也可以將這些開銷扣除在每月收入之外有債務問題之民眾,若有向本會申請協商、更生或清算程序代理之需要者,亦可向本會提出其負債狀況之說明,其每月清償債務之支出,亦可自申請人每月收入中予以扣除。本會針對每位申請人之個別情況,均會詳加審查有無不扣除顯失公平之事由,申請人可以放心前來提出申請。

三、本會已開放免費現場法律諮詢之服務,民眾若有任何法律問題,都歡迎來電本會各地分會預約法律諮詢,由本會律師提供法律諮詢之服務。

四、本會針對個人債務清理(卡債)事件,亦將於今年3月3日起,於全國民政、社政、鄉鎮市調解委員會等公家機關推動律師駐點服務,由本會指派專業律師前往各駐點提供卡債事件法律諮詢及案件受理之服務,有債務問題之民眾皆可獲得免費之法律諮詢,請可直接提出法律扶助之申請。本服務將於2月25日開通全國卡債諮詢預約專線(02)3322-6666,專線開放時間為週一至週日上午九點至夜間十一點,專門受理全國民眾卡債案件之法律諮詢及申請之預約,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Posted by legalaid at 樂多Roodo! │11:56 │回應(25)引用(0)消債條例面面觀
樂多分類:生活 工具:編輯本文
Ads by Roodo! 

引用URL

http://cgi.blog.roodo.com/trackback/5529925
回應文章
請問:
嘉義市有免費現場法律諮詢之服務?
各地分會預約法律諮詢
要等到2/25才行嗎?
諮詢免費,但,要協商時仍要辦委託和收費嗎?
Posted by 盧小姐 at 2008年02月16日 20:55

請問法扶,債清法施行細責草案已公告,看了填寫的表格,債權人清冊那裏要填寫欠款本金與利息及違約金,銀行會告訴我們這些資料嗎?不然我們該怎麼填寫,還是聯徵資料上有記載,本來只久大約200萬,經過2年儘然變成300多萬,利息與違約金高的嚇人,該怎麼來填這個,還有有保人的無擔保借款要把保人也寫上去嗎?謝謝!
Posted by 余先生 at 2008年02月17日 22:15

請問:
若我已遭法院強制扣薪中,在申請更生或清算前,是否仍須先與最大債權銀行協商??
如果我想委託貴會律師全權處裡(含協商),不知費用大概多少??
請問我借錢ㄉ銀行分散各處(如高雄ㄉ銀行也有台北ㄉ銀行),屆時若申請更生或清算,該由何處法院管轄???可否由戶籍所在地法院管轄ㄋ???
Posted by 陳 at 2008年02月18日 23:31

盧小姐你好:
如果有符合我們基金會的扶助條件的話,我們是不收費用的!
Posted by 版主回覆 at 2008年02月25日 18:07

余先生你好:
有關你的問題可以撥打02-33226666卡債諮詢專線預約諮詢,現場有律師會建議你應如何填寫!
Posted by 版主回覆 at 2008年02月25日 18:07

本人93年背負卡債,前妻曾擁有本人附卡,且未使用.換新卡未收到,且未開卡.本人與前妻於94年離婚,離婚後,前妻申請其他銀行信用卡,使用至今,且繳費正常.今附卡銀行與外商銀行合併後,前妻申請之信用卡,卻陸續被停用.可申訴嗎?該項哪個單位,如何處理?
Posted by 林先生 at 2008年02月27日 20:24

請問:
所有要準備的文件~都是到所在地的稅捐處還是國稅局申請~謝謝!
Posted by cherry at 2008年02月28日 15:39

請問:
所有要準備的文件~都是到所在地的稅捐處還是國稅局申請~謝謝!
Posted by cherry at 2008年02月28日 15:41

請問
1.如果只有要協商也可以委託律師代理嗎?
2.辦理更生一定要在戶籍法院辦理嗎,不能自己選擇嗎
Posted by 債務人 at 2008年02月28日 19:37

林先生你好:
建議你先請你的前妻向銀行詢問為何被停止使用信用卡,因為沒有更多的資訊,所以無法替你作詳細的回答。
Posted by 版主回覆 at 2008年02月29日 09:55

請問一下表格要到那裡索取?
Posted by Landy at 2008年03月1日 18:16

您好,我是繼承父親的房屋貸款債務,目前房子已被拍賣但還欠銀行600多萬(本金+利息+違約金),請問這樣是符合債清條例的嗎?
Posted by 謝先生 at 2008年03月3日 09:51

Cherry你好:
你可以就近到全國各地國稅局所屬的稅捐稽徵所申請財產和所得清單。

謝先生你好:
因每個人的債務問題都很複雜,本會無法在未經與你面談前,於網路上一一回覆,但本會已於97年2月25日起開放電話及網路預約有關消費者債務清理相關問題的法律諮詢,你可以來電預約,電話是:(02)3322-6666,時間為每日早上9點至晚上11點,預約網址為:
http://59.120.201.217/
律師會在與你面談之後,給你完整的建議。
另外,因為據你來文所述,你似乎有繼承債務的問題,如果你繼承父親的債務時,尚未成年,建議你可以向本會各地分會就近預約,申請詢問有關繼承債務的問題。

Landy你好:
請問你想詢問的表格為何?
Posted by 版主回覆 at 2008年03月3日 15:08

法扶您好
我哥哥剛滿18歲時,因父親購買房子,而當連帶保證人,可是後來爸爸因工作無法繼續繳費,而房子被拍賣,本已為拍賣完就沒事了,但是兩年後,哥哥工作的公司突然收到法院強制扣款的通知書,爸爸之前已經繳了20多萬,再加上哥哥被扣款了10多萬,房子法拍賣了96萬,我們貸款150萬,但是去跟銀行協商,卻還有120萬,請問我們是否符合更生或清算條例呢?我們有去市公所的律師咨詢,可是律師先生說因為這個新法他還不太清楚,所以也無法回答,我們有去跟銀行協商,可是銀行說至少要拿出20萬才算有誠意,銀行現在還在算利息,利息是8.99,我們該怎麼辦呢?麻煩您了。
Posted by 張小姐 at 2008年03月3日 21:14

張小姐你好:
現在基金會已於97年2月25日起開放電話及網路預約有關消費者債務清理相關問題的法律諮詢,你可以來電預約諮詢,由律師當面了解你的具體情況後再給予你適當的建議。
預約電話是:(02)3322-6666,時間為每日早上9點至晚上11點。預約網址為:http://59.120.201.217/
Posted by 版主回覆 at 2008年03月4日 12:07

請問申請更生或清算需要填表格嗎?
如果需要
要去那索取或下載呢?
另外
之前銀行有寄摧繳單
可是撕掉了
請問撕掉了有關係嗎?
Posted by Landy at 2008年03月5日 19:55

您好:
我有個簡單問題想提出,是關於在所需文件中有提到,要全戶人口每人的財產和所得清單,因大嫂堅持不想參予其中,她可以去辦理自我們家戶口遷出嗎,如果可以,那是否就可以不需要她的財產或所得清單的資料了呢??謝謝回覆!!!
Posted by 小女子 at 2008年03月5日 21:37

承上文,事實上大嫂和我母親(清算或更生的主要申請人)雖然有共居,但真的沒有共財,可以確定沒有任何金錢上的來往,她沒有固定要每個月給我母親多少錢這種問題,所以是否可以不準備她的財產或所得資料??再次謝謝您!!
Posted by 小女子 at 2008年03月5日 21:40

我是債務協商者,起目前繳款正常,因為兼差工作沒了,快繳不起想申請更生,不知可不可
以,若申請更生法院或銀行會寄公文到公司嗎?因為我不想讓公司知道,以前申請債務協
商時銀行沒寄任何文件到公司,所以公司不知道,不知更生是否也如此.而是否要先毀諾才能申請更生?如果毀諾銀行或法院不是會寄法院扣押的東西去嗎?謝謝!
Posted by lan at 2008年03月6日 01:01
如果我想要參加前致性協商但是因為我工作地點未加入勞保,那我需要準備什麼證明
Posted by 劉蕾蕾 at 2008年03月6日 15:07

Landy你好:
聲請表格部分,你可以到你所在地的法院服務台詢問。
另有關銀行的催繳單如果撕掉了也不要太緊張,因為銀行應該都有留存資料!

劉蕾蕾你好:
協商是需以書面向最大債權銀行提出申請!

lan你好:
基本是已有協商成立者就不能適用消債條例的更生或清算程序,除非有不可歸責之事由毀諾的才可以!
不過,所謂「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是一個不確定的法律概念,法官須依個案判斷,所以你可以申請看看。
至於,申請更生或清算時的法律文件原則上是寄到你所留的地址,如果你不留公司的地址是不會寄到公司的!

小女子你好:
如果大嫂真沒有「同財共居」的事實,那在法扶的申請的流程中是可以不算入,但結果還須經由我們審查委員會評議。
Posted by 版主回覆 at 2008年03月7日 17:33

請問 台中市地區 有沒有最近的分會 可讓我諮詢有關債清法部份 還是一定要到台北 謝謝~
Posted by 琁 at 2008年03月11日 14:47
我哥哥目前的情形是由法院執行以每月扣薪三分之一還款。至今已有兩年多但利息仍以20%累積。我完全不能理解這道理為何。他家中有殘障兒,現在他要聲請更生,是可行的嗎?那當他提出申請後是否會暫停法院的扣款?這是否等同於暫停催繳?謝謝
Posted by sherry at 2008年03月13日 18:56

sherry你好:
關於你的問題請你撥打卡債諮詢專線02-33226666或上網www.laf.tw預約諮詢,會有諮詢律師依據你的財產及債務狀況提供建議!
Posted by 版主回覆 at 2008年03月14日 16:53
版主您好:
關於前置協商,小弟有幾點疑問請您抽空解答,
老婆因需要在家照顧小孩,有時候會做做家庭代工,
並沒有加入勞保,請問可以參加前制協商嗎?
另外,目前要寄的文件是公會的申請書還是存證信函?
謝謝您!

[版主回覆]
Cosdan你好:
其實協商並沒有加入勞保的民眾仍可申請協商。但不論是協商或是更生,你太太都要說明自己的收入及來源,畢竟要有收入才能按期清償。

Posted by cosdan at 2008年05月12日 1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