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7月26日

讓溫情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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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陳鈺盛(花蓮分會志工)

  考進東華財法所是個意外,一場美麗的意外,讓我第一次離開台北生活,也讓我經歷一段對花蓮由恨而愛的適應期。

  然而隨著三年級新學期的到來,我開始感到空虛和不安。眼看跟我同年紀的朋友,有些已經在職場上工作兩三年,有些從國外留學回來煥然一新,而我呢?25歲了卻沒有工作經驗,感覺人生不斷在校園中度過;高中、大學、研究所,之後呢?難不成念博士?再加上當兵的時間,那我不就30多歲才出社會?
"嫩"這個字怎麼寫?不用別人說,我照照鏡子就知道了。


  常常自問不斷的求學,到底學到多少?其實上研所後,確實學到很多東西。不過總有身在象牙塔中的感覺,專注於知識的學習有其快樂,然而不知覺中也脫離社會越來越遠。學術上我們專注於債務變更和債務更改的不同,然而民眾只關心他們的錢拿不拿得回來;刑法二階論和三階論各佔鰲頭,民眾關心的卻只是會不會被抓去關。社會現實和學術間的落差讓我像個不食人間煙火的書呆子。

  希望能第一線感同身受弱勢族群的需求;希望能將自己所學幫助別人,我來到花蓮分會應徵法務工作。上班後覺得我真幸運,找到個好工作。花蓮分會的執祕照顧員工,而且以身作則,到處宣導法治觀念,做得比員工還累;同事間相處愉快,工作上互相支援;每天面對不同的民眾,處理不同的問題,工作內容富挑戰性又能幫助弱勢族群。我真的很喜歡這份工作~

  到現在進入法扶會快三個月了,熱愛工作的心情亦然,但有時卻不免擔心自己的心變得越來越冷。面對民眾的申請,我們需要整理法律事實,有時不自覺得陷入直覺式反應──車禍案件想到的是侵權行為、強制責任險、過失致死、或許還有肇事逃逸,似乎沒有人關心背後代表的是兩個破碎的家庭,被害者家屬的痛苦以及加害者的內疚這些都不重要,因為不是"法律事實"。志明(化名,下同)和老婆離婚後獨自扶養三個小孩,為了賺錢生活,志明半夜兼差開車替人送貨,卻因為太過勞累某天送貨途中不小心撞死同樣兼差工作的清潔工阿強。這個令人遺憾的故事,簡化成法律事實只會是"申請人因業務過失致人於死"。當一位受家暴的媽媽跟你哭訴以往老公對她多好時,應該耐心讓她抒發完;還是打斷她,以便精準快速的整理案情?理性和情感間的平衡總是如此難以拿捏,我明白自己不是社工也不是輔導師,卻也不希望自己變得冷漠而世故。

  朋友說:[在葬禮上會流淚的人,不適合從事殯葬業];我期許自己,會是在做完工作時,陪家屬流淚的那個人~

⊙本文曾刊載於《法律扶助》期刊第十四期分享園地中。

圖說:因為「法律扶助列車」活動,法扶會花蓮分會與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局、社會局互動密切,並於96年5月24日晚上部落巡迴時,正式結盟為法律扶助支援網。左起為原住民行政局長林碧霞、扶助律師李文平、法扶會花蓮分會會長謝政達律師、社會局局長高誓能、法扶會花蓮分會執行秘書蔡雲卿。


Posted by legalaid at 樂多Roodo! │09:31 │回應(0)引用(0)分會記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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