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3月6日

法律常識不可不知-序文

文/湯文章

講到法律,大部分的人都會認為:「干我何事!」可是每個人從白天到晚上,從出生到死亡,不論是活在極權統治的國家,或是自由民主的國家,偏偏都離不開法律,差別僅在於極權統治的國家,法律是用來制裁人民的工具,而在自由民主的國家,法律是用來規範政府及社會的武器。

有人說一個人活在世上,最少要有三種朋友,一種是律師,另一種是醫師,最後一種是會計師。會計師可以幫我們作理財規劃,律師可以讓我們作風險諮詢,醫師可以照顧我們的健康,因為現代人太複雜了,也太辛苦了,可悲的是我們卻也沒有太多的選擇。而想要交個律師朋友,也要靠點機運,還不如信手捻來,讀一讀書,增加一點法律常識,不要等到需要時到處求人。

市面上通俗的法律書汗牛充棟,想要標新立異並不容易,這本書也不過是書海中的一粟微沙,如硬要說有特色,也只能說每一篇的事實,都是我所承辦過的確實案例,不是憑空臆測,也是生活上經常碰到的法律問題,而且大部分是民事問題。每篇所介紹的內容都含有好幾個法律爭點,不是單的一的法律問題,我嘗試用最簡單的文句來表達,儘量避免學說之爭,希望改變一般人認為法律書都是天書的感覺。同時我所敘述的內容,都是實務界目前處理類似爭議的見解,因此我只引述類似的實務見解內容,不引述學說的看法,如讀者有興趣,請另行尋覓,這點尚祈讀者見諒。

這本書內的文章,是我近三年來每週在更生日報發表的文章,為免日久資料遺失,所以加以彙整,希望它對需要的人能夠提供一些幫助。本書先前曾將部分內容委請花蓮縣吉安鄉公所出版「生活法律」系列二冊,今將內容重新整理,增刪資料後重新編排付梓,感謝曾為這本書付出心力的更生日報記者林裕勳先生及花蓮縣吉安鄉田智宣鄉長,沒有他們的鞭策,這本書是難以問世的。筆者才疏學淺,卻公務忙碌,只能利用公餘之際從事寫作,疏漏錯誤之處一定很多,還望法界先進前輩不吝指教。


湯文章

﹡台灣宜蘭人
﹡國立中興大學(現改名台北大學)
﹡法律系法學組畢業
﹡國立東華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
﹡律師高考、司法官特考及格
﹡人身保險代理人考試及格
﹡專利代理人檢覈及格
﹡司法官訓練所第三十一期結業
﹡擔任法官十餘年,曾任臺灣台東、花蓮地方法院法官、
﹡法官兼審判長等職
﹡現任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法官、慈濟技術學院會計資訊系兼任講師、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花蓮分會審查委員、花蓮縣不動產學會不動產經紀人及經紀營業員訓練課程講座。

著有:
﹡偽造變造私文書罪裁判之研究(一九九五年)
﹡經濟犯罪之態樣與刑罰(一九九九年)
﹡如何辦理強制執行事件(二○○○年)
﹡少年事件處理法實務問題研究(二○○○年)
﹡感訓處分之研究(二○○一年)
﹡民刑事實務問題集粹(二○○一年)
﹡生活法律講座(二○○三年)
﹡實用生活法律(二○○五年)


Posted by legalaid at 樂多Roodo! │09:10 │回應(3)引用(0)法律常識不可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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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我是阿平看到這篇文章真的心有戚戚焉,我們真不能不知道法律,等到有那麼一天自己
陷入陷井時真的欲哭無淚求救無門,又該如何?
在這裡我可以請問湯先生一個問題嗎?請湯先生幫我解答救救我們一家人好嗎?謝謝
湯先生我住花蓮我是一個在公家機關上班的婦女,有二個女兒,因為被朋友拖累欠了一
些錢,在加上自己唯一的不動產因三年到期要開始繳本金跟利息,怕負擔不過來才在六月底委託在花蓮的永慶房仲介公司來賣房子,我是看到廣告才找他們的,他們接到電話就馬上來到家中看房子,他們的經理開價488萬,就馬上跟先生拿家中的鎖匙去配,配完回來不到二十分鐘馬上改了價錢告訴我們房子沒有這麼高的價錢,其實這棟房子原價
是550萬元左右,因朋友認識蓋房子的老闆才以485萬的價格賣我們,只因住的地方67百公尺遠的地方有去年發生很有名的命案,在後面有距離二.三公里遠的火葬場,也因這樣我們不敢提高價格來賣是以460萬來賣,這價格還可商議的,這段時間永慶的人說我們家賣像不好.有命案.有火葬場等等,後來永慶又說房子有假扣押要我們快點解決我先生一聽到馬上跟朋友借錢還銀行,後來永慶說問題我們要不要找金主比較快,他說他手上有(金主就是投資客)我們說先先問問看價格,結果永慶說金主出350萬這是很好的價格了,問題是我的房貸400萬這如何夠呢,永慶說幫我拉拉看可否在高一點,有天永慶打電話給我說他們出價380萬叫我們賣,我說不行這樣我欠銀行20萬,結果他叫我騙銀行說我只賣350萬這怎麼可以呢?我始終不要結果永慶說在跟客戶談談看,有天永慶打電話來叫我們他們店裡談談,去了他們說一個最好最優惠的價格是390萬,這會是最好最優惠的價格嗎?一棟500多萬房子裡面有品質很好的燈具.窗簾,就算是折舊率也好.命案也好.火葬場也好.也不至於這麼差吧!我先生說390萬不可能的連房貸都不能圖銷掉,至少也要把房貸圖銷吧,永慶說好就幫我們拉拉看這時永慶拿了一張紙來
叫我們簽他們也沒告知我們要轉主契約打的460萬的價碼,在不懂法律的狀下我們簽了,沒有多久永慶打電話來叫我們去趟他們店裡,去到那裡他們說他們拉到了可是要把那棟房子裡的東西都留下來才有400萬,我說不可能至少要450萬才行,這時他們把買方找來一起談,結果買方來了卻一直說不錯了花了那麼多買下我們的破銅爛鐵等等話語
,我如何賣呢?這時永慶把我們大夫妻二人分開,說價格不錯.買方也不錯可以了要不要叫代書來?我說不賣,到這時他們都對那張紙的用途之字未提,後來我先生上星期到台北出差,他們跑來我上班的地方來鬧說什麼我先生叫他們來?一會說他們要直接針對我,因為我是屋主給我兩條路走一是賣房子,二是賠違約金,他們又說給我幾天考慮,
先生回來了又叫我們去談,結果又罵我們無賴,他們又說他們可以賣到460萬只因我們是無賴他們不幫我們賣了,還說我們只有選擇錢的權利沒有選擇客戶的權利,湯先生這一個月來他們對賣方根本棄之不顧只顧買方,一直逼我們賣了房子我們不賣就把我們罵的很難聽,還有他們算的房價是法拍的價格,而不是現在的房價,因為在去年房子有送至法院執行法拍但距離法拍前兩個月就撤銷法拍了,他們用那時法院拍賣價格來算對嗎
我不懂房子跟人一樣都有過去,難到有過去的就得死嗎?不能翻身嗎?一路下來對我們就用逼這是賣房子的方式,買方給了什麼好處呢?湯先生如果買賣成功了永慶可以算32萬耶,為了錢不折手斷,湯先生我如有說一句假話全家十五口人死光光,湯先生我該怎麼做?能否在告訴我法律條文 謝謝
Posted by 白佳平 at 2007年07月26日 17:11
阿平你好:

你的問題,在部落格回覆,會有點冗長,而且沒有看到你相關契約內容,可能會有誤解
你意思或事實的地方。建議你至本會花蓮分會,或者是花蓮縣政府的免費法律諮詢處詢
問。希望您一切安好。
Posted by 版主回覆 at 2007年07月27日 10:52

Dear Sir,

I can't find your book in some bookstores. Pls kindly advise where I can get one!

Regards,
Simon
Posted by simon kao at 2007年12月29日 1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