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1月16日
廢死座談志工筆記
文/羅時政(法律扶助基金會苗栗分會志工)
老實說,從媽媽將我產下開始,經歷了十餘年的求學生涯,以舊有體認,問我對於死刑有何看法,或許會不暇思索的回答「一人做一人擔,這是為自己贖罪、對受害者負責,更是維持社會的道德」。隨著時間流逝,心智與生理亦是逐日成長,社會上所涉獵的範圍也跟著變廣,若再問我一次對於死刑的意見,我想‥這是最終的手段,如果可以免除那就盡量減少使用,因為生命可貴且無價,也難怪人權團體會這樣的重視。
在法扶基金會的實習過程中,得知十一月三十日有一場關於死刑的座談會,討論死刑存在之必要,扶住律師的招攬,還有廢死推動聯盟的大力宣導,使得今次活動相當充實。
平常空餘時間如果沒有甚麼事的話,則會調閱一些案件資料研究參考,是的,死刑的例子亦曾看過一、二件,看完件了解之後,腦裡有時會想死刑的確過於殘忍,這並不是表示我贊成犯罪,畢竟判決死刑,必定為有一方之生命已消滅,但若要廢除死刑也應該會有配套措施吧!像是無假釋的無期監禁,個人認為此法並無不可,最重要的一點‥社會大眾是否能夠接受?
在這裡我們或者是一般社會大眾,心中一定會存有幾個疑問,假若真的廢除死刑,對於被害人是否能夠有效的對待?再者,死刑犯真的罪有應得?或者他只是頂罪的小弟,又或是一個未涉案者,沒有人能夠保證毫無誤判的可能性產生?我想不是的。每一個判決都是生命的剝奪,更是向善機會的抹滅,現在我們眼前已有一個破碎的家庭,基於人權,是不樂見死刑犯的「家人」也受到相同的痛苦。一件判決,也許是一個家庭,甚至是兩個家庭。已經失衡的天平,該如何平衡是個既重要且艱難的課題。
再來,則是犯罪率的問題,死刑廢除是台灣近年爭議的話題。基本上,即使是法律,更沒有剝奪任何人活下去的權利。一般社會大眾以為死刑可以嚇阻作姦犯科,沒錯,的確是有嚇阻的作用,但是效益並不大,但這觀念卻一直深植人心,當其為犯罪行為時,通常是當下的念頭,很少想到後果會如何,會仔細審慎行事的智慧型罪犯,也會做完善的計畫,不會有被抓到的想法存在。所以,死刑對於犯罪率並無太大的影響。
於座談會的過程中,對林大律師提到的「被害人小組」有特別的印象,由這個小組負責接觸被害人家屬進行溝通洽談,個人覺得這是決定判決的重要因素,假若溝通順利,被害人家屬願意原諒寬恕,只要幾句話,或許刑犯免除死刑的機會大大增加。但是能做到這一點的人有多少?面對哀慟、激動的受害者家屬,我在想「被害人小組」大概會被罵到臭頭吧!在此深深為小組成員致敬,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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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害者本身的存在對於受害者及其家屬而言,是不是就是一種恐懼?
而「永久隔離」與「不得緩刑」是否就可以讓受害的一方擁有安全感?
原諒與寬恕是很偉大的情操,如果真能讓受害的一方產生這些偉大的情操
那麼似乎國家的介入與懲罰就會變的沒有理由。
但是,若是這些受害者們心裡的恐懼與不安無法被免除,天平的兩端就會失衡
猶記得幾年前我出過一場重大車禍,迄今相類似的情節還是會令我背脊生涼
單純的意外都這樣嚴重了,更何況是遭受到親人遇害、甚至是自己受害的情節
這邊不談同害報復,只講受害人心中的恐懼
「永久監禁」與「不得假釋」是否就可以讓受害人心中的恐懼得到平息?相關的夢魘是否可以就這樣遠去?
邏輯上的永久隔離要取代事實上的個體消滅,是否受害的一方可以得到同樣的安全感?
我深信,只有心中無懼的人才能坦然的做出寬恕與原諒,在那之前,任何華麗的文藻都只是我們這些局外人的一廂情願。
謝謝你分享的觀點,對於死刑存廢此一議題,可以從許多層面來探討,你所提到受害者觀點也代表著某一層面上的事實,基金會方面已於日前加入司法改革基金會所發起之廢除死刑聯盟,類似此種正反觀點較為強烈之議題,需要長時間的辯證說服及社會共識的形成,如您所提,受害者家屬的悲痛的確非外人所能體會,然而國家法制是否要將死刑納入量刑之選項,屬於另一層面之問題,雙方面尚有對話的空間,但要建立對話溝通的管道,無非要多一些包容和聆聽的雅量,由於本篇文章為基金會之志工參與基金會相關廢死活動所發表之感言,非屬死刑存廢之專論,故或許不便於此進一步開展討論,但是依然感謝你的分享,期待你多多來看看逛逛,和大家分享不錯的觀點和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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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網頁的,我大學剛畢業但不是法律相關科系,但我想多看看不同領域的東西
可以加入志工嗎?住高雄市請問申請入志工行列呢?
謝謝您的熱心,也歡迎您的加入。您可以直接向法律扶助基金會高雄分會聯絡,地址是:高雄市苓雅區海邊路29號9樓,電話:07-269-3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