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14日
沒付車貸也犯罪?
文/法律扶助基金會台東分會執行秘書王舒慧
許多人買車時,都會同時辦理汽車貸款時,但您知道嗎?如果沒付車貸,且車子又無法還給貸款銀行時,很可能就會涉及犯罪!
去年小琪生日時,前男友阿捷藉口心疼小琪每天騎摩托車上班辛苦又危險,所以要小琪買一部車來代步。當時被這甜言蜜語沖昏了頭的小琪,沒有仔細思考,就跟著阿捷到汽車公司挑了一款時尚小車,糊裡糊塗地在汽車公司提供的文件上通通簽了名,結果車子開回家不久,就被阿捷藉故開走,從此沒有開回來歸還,小琪覺得被阿捷利用了,一氣之下,不但斷然跟阿捷分手,車子分期付款也不想繳了。沒想到最近竟然收到地檢署的開庭通知,很緊張地來問:難道沒繳錢也犯罪嗎?
一般來說,買車時如果沒有辦法一次付清全部的價金,汽車公司會要求買車的民眾先支付一筆「頭期款」,剩餘的款項則請民眾向合作的銀行或融資公司辦理貸款,此時銀行或融資公司為了避免民眾將車子開走後不付剩餘款項,通常會請民眾配合在新車上設定動產抵押。
什麼是動產抵押呢?依動產擔保交易法的規定,「動產抵押」指的是,債務人提供自己占有之動產作為抵押權人借款之擔保,使抵押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契約時,可以占有抵押物並加以出賣,就其賣得價金優先於其他債權而受清償的制度。
以小琪的情況為例,車子的買受人是小琪,與融資公司約定分期還款的也是小琪,而且車子過戶後是登記在小琪名下,所以在辦理動產抵押設定時,負有償還借款義務的小琪,當然也會是動產抵押的債務人。因此,如果小琪不繳分期付款,融資公司可以直接占有車子,將車子拍賣掉,用賣得價金來清償小琪的未返還借款。
但是,檢察署是偵查犯罪的機關,小琪不過是欠繳分期付款,為什麼會收到地檢署的通知呢?問題就出在「車子」。因為動產,尤其是汽車,很容易被債務人遷移藏起來、賣掉或甚至拆解掉,如果不設法防止,抵押權人根本無法有效占有並拍賣抵押物,很可能因此架空整個動產擔保交易的制度。
所以,動產擔保交易法特別在第三十八條規定「債務人意圖不法之利益,將標的物遷移、出賣、出質、移轉、抵押或為其他處分,致生損害於債權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六千元以下罰金。」這種藉由以刑事責任來防堵債務人逃避民事責任的制度設計是否適當,雖然有很大討論的空間,但是在修法刪除之前,動產擔保交易的債務人如果任意處分擔保品,還是可能會有刑事責任的。
所以,小琪雖說車子是被阿捷開走,不是自己故意隨便處分掉。但是站在融資公司的立場思考,小琪不但不還錢,身為車主的她,也無法明確交代車子的去向,不免令人懷疑擔保品是否已被小琪任意處分掉了。此時為求確保自己的權利,融資公司就會利用上述動產擔保交易法的規定,向警察或地檢署提出告訴,一方面「以刑逼民」,讓小琪產生心理壓力繼續繳錢,另一方面,也可倚賴公權力追查車子的下落。
在此奉勸各位民眾,如果不是自己有用車的需要,盡量不要讓別人用自己的名義買車,如果不得已,以自己的名義買車給親人使用,也要有把握把價金繳清。萬不得已,連分期付款也繳不出來的話,千萬千萬也要確認車子的所在,以免像小琪這樣,接到地檢署的通知後才驚覺可能觸犯刑責。
引用URL
車子現在在修車廠那裡,我可以去辦理停開嗎?
目前還有車貸要繳,所以有一點麻煩
這樣的情形該如何做比較好呢?
謝謝回答
Roxanne你好:
是可以選擇不繳,因你不是當初的委修人。
但會造成你無法使用車子的不便利。
如果你尚可負擔的話,
你不妨把費用繳掉後再向朋友追償!
因為 啊 車子還有貸款 不能過戶
是不是 可以簽好契約 或 有什麼方法
讓出事 時 車主不用負責
因為 有車貸 要繳清後才能過戶
[版主回覆]
陽子你好:
原則上如果開車在外發生事故,相關的法律責任應該是行為人負責,不會牽連到車主。
比較會有問題的是交通違規的罰單,因為只認車不認人,所以常會有糾紛。
不過,如果可以在買賣契約中訂明,將來名義上的車主繳了罰款後,仍可再向真正行為人請求償還!若你有其他法律問題,請你撥打02-33226666預約申請本會法律諮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