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28日
修法後限定繼承與拋棄繼承相關問題宣導文宣(文/高雄地院陳業鑫法官)
各位親朋好友:
從一個繼承債務的審判個案中,聽見繼承人質疑「不懂法律就該死」的聲音開始,三年以來,在上帝大能的引領下,個人歷經聲請釋憲被駁回、報端撰文呼籲、參與立法院之公聽會及家扶基金會之介入,民法繼承編關於債務繼承之修正條文,已於上週(2007/12/14)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得到初步的成果。
2007年12月25日
[公告]-基金會扶助律師服務品質問卷調查說明
為了瞭解本會扶助律師為申請人辦理案件的品質,本會特別委託「天欣企管顧問有限公司」以電話訪問的方式辦理「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扶助律師服務品質問卷調查」,調查期間自96年12月17日至97年1月30日止,請接到訪問電話的申請人配合回答,協助本會加強律師服務的品質。
本次電話訪問不會要求您提供涉及個人隱私的基本資料或是向您收取任何費用,如果訪問人員有任何不妥當的行為可向本會反應,若有任何疑問也可以向本會詢問。
2007年12月20日
[歲末溫馨]-法扶台北分會歲末感恩記者會
再過幾天就是聖誕節了。一個西方傳統上團圓感恩的日子,後面緊接著新年,讓人在一年的最後一個星期裡,一方面想起許久未問候的親人朋友,一方面也歡喜的規劃將來,期待明年會有更好的成績。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於民國93年成立運作,也即將度過第四個聖誕節和新年,回首三年多的點點滴滴,我們以感恩的心情,謝謝每一位支持法扶台北分會的朋友,也期待自己能夠繼續在正確的道路上行進,將關懷和溫情帶給每一位需要幫助的人。
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自民國93年7月成立迄今,一共扶助了三萬多個案件,上萬個無資力而需要幫助的家庭,透過法律扶助的機制爭取到平等的立足點,其中不乏外籍配偶、外籍勞工、原住民、身障人士、榮民、受暴婦女及兒童等相對弱勢的族群。在這不景氣的年代,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依舊默默但持續的發揮作用。
台北分會會長林永頌律師表示:「法扶是靠大家的力量所建立起來的大家庭。」三年多以來,法扶台北分會因為台北地區一千多位律師的共同參與及各界社會福利團體的支援,讓申請人得到訴訟案件上、甚至是生活上的適當協助。法扶台北分會每個月都會收到來自各地的感謝,不論是親自來會道謝,或是藉由電話、郵件,每一聲的『謝謝』都化為是工作人員持續服務的動力,並持續秉持默默耕耘協助弱勢的精神,繼續朝向新的一年,一起關懷社會底層的民眾的權利!
歲末冬寒之際,法扶台北分會分享兩位受扶助人的感恩心情,他們分別是老榮民和外籍新移民。或許他們的遭遇並不相同,但都一樣需要幫忙。和其他受扶助人一樣,藉由法扶台北分會工作人員及律師的協助,使他們終於在法律上獲得合理的賠償。
[活動]-九六年國人自製兒童節目暨青少年優質節目五星獎頒獎典禮
由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主辦「九十六年國人自製兒童暨青少年優質節目五星獎頒獎典禮」12月26日下午兩點半將於新店市北新國小舉行,典禮將由甫獲廣播金鐘獎非流行音樂獎、現為 佳音電台DJ的咖啡貓主持,並且特別邀請知名電視節目主持人黃子佼、蔡燦得、陳譯賢,以及身兼音樂創作人的王宏恩擔任頒獎人。
...繼續閱讀2007年12月7日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之新開展」國際研討會(收費活動)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之新開展」國際研討會
時間:96年12月22日(六)上午八點到下午五點半
地點: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大新館數位演講廳(台北市延平南路127號)4樓
由於「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下稱「消債條例」)於96年6月8日順利三讀通過,並於96年7月11日由總統公布,並將於97年4月11日開始施行。自此消費者債務更生及清理之法律程序將較為簡化。
有鑑目前消債條例規範之體系及內容尚嫌不夠完整、明確,且內容仍有許多過與不及之處,對此本會將針對消債條例與本土法學雜誌共同舉辦「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之新開展」國際研討會,藉由邀請國內外學者及實務界人士,就學說、實務見解相互討論、交流,以引導實務見解能符合世界潮流並具公允性,進而釐清未來修法方向,俾讓我國債務清理法制更加週全。
此外,本會也將邀請於今年六月遠從日本來聲援聯盟之日本卡債律師團前來研討會,並將於研討會中發表「從日本個人債務清理法制論我國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之立法得失」。
本活動係為學術活動,建議一般民眾無須報名。
報名方式:本研討會採收費報名制(報名截止日期:2007年12月20日)
詳細內容請參考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網站說明:http://sharing.168city.com.tw/
2007年12月3日
在你麻吉身上貼上「奢華」的標籤
在你麻吉身上貼上「奢華」的標籤
文/蘇宜士(法規暨業務處研究員)
日前於報端看到有關銀行公會針對消債條例所設定之「反奢華條款」,主要係為「債務人生活程度限制」之基本原則,包含日常生活支出總額,單筆消費金額上限等,新聞當中另寫到司法院與銀行公會已達成未來由「債權銀行」增加人手來負責監督債務人是否有奢華之生活行為的「共識」。
卡債問題的產生,不僅僅是單純個人過度消費的問題,其形成背後甚至還包括整個國家、社會及經濟金融制度全面性的結構性問題。回顧「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立法過程,包含之前的豪宅條款、十五誡,以及到了這次的「反奢華條款」,銀行公會似乎念茲在茲的便是「杜絕債務人的奢華行為」,回想昔日與消費者稱兄道弟搏感情當麻吉的銀行業者,在其債權至上的邏輯外,可以看得出其爭取社會觀感的努力,以及不放棄將負債民眾標籤化為「奢華一族」的用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