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6月12日

當事人的眼淚

文/台北分會志工鍾明道

「學弟 暑假想不想到法扶當志工」「學長 那裡是做什麼的啊,好玩嗎?」
 回想這段對話,我已經在法扶當志工,已經一年了。
 今年,我也要升大四了。


 「我從新店來,因為沒有輪椅公車可以坐,只好坐著電動輪椅,花了三個多小時到這裡來,只因為聽說你們可以幫我打官司,幫我這一個忙。」這是我到法扶的第一天,一位小兒麻痺的婦人,滿頭大汗的跟我說。那已經是去年夏天的事。


  剛開始我還以為是到了醫院的急診,每個渴望幫助的眼神,還有一些明顯的外傷的申請人。法扶剛開始成立時,一天都有30位以上的申請人,曾經一天記錄高達60多位。因為他們都是社會中的弱勢族群。沒有錢,沒有管道,可以幫他們爭取應該有的權利。


  「要告就在法庭上見吧」,這是老闆對他說的最後一句話。


  這是一次在櫃臺服務時,一位申請人對我說的話。在我看不到的桌面下,他的一隻腳因為職災而截肢。因為工地防護設備沒有做好,他,摔了下來。老闆只付幾千元的醫藥費就不再負責了。「如果他願意負責,幾萬塊錢也好,沒想到他知道我家裡沒錢,就說這種話。」他的老婆,陪著他,在櫃臺,就哭了起來。那時候,我才是一個20出頭的大學生。我的眼眶,也濕潤起來。


  現在的他,已經是我們一個成功扶助的案例。


  「我們雖然弱勢,但我們也有尊嚴。」不敢相信,這是一個11歲的女孩,是當我在審查室幫忙做案件紀錄時,她對律師說的話。她的媽媽因為是低收入戶,在一次的車禍,失去可以工作的能力,因為不懂法律,對方也不願意賠償應該賠的數目。又加上小女孩的父母早就離異,讓11歲的她,比一般的女孩還要早熟,他只希望,不要再讓她媽媽這麼辛苦了。經朋友的介紹,來到了法扶基金會,那天,她媽媽也是基金會通過扶助的案件之一。


  「當事人的眼淚,是我們努力的動力。」這是林會長強調的一句話,但我卻還不懂它真正的意思。直到有一天,看到一位基金會扶助成功的案子,當事人流著眼淚,跟每一個工作人員擁抱,說謝謝。因為他終於可以安心帶著孩子回大陸,不用再受到丈夫家庭暴力的陰影。直到那一天,我終於知道會長的堅持。也看到了法扶存在的真諦。


  曾經,我像個傻瓜一樣,在路上,向街上的路人發著法扶的簡章。那是我去法扶前,沒做過的事也不可能做的事。我想,我真的被法扶基金會理念改變了。就像當初一群熱血的律師,在默默的義務幫弱勢族群打官司一樣,現在的他們,有了法律扶助基金會,一起幫他們實現當初的夢想。


  而我開始珍惜我身旁的家人,開始珍惜身旁的朋友,因為這個社會上,真的有太多需要幫助的人。而我是如此幸運的人,可以上大學,而且讓我在大三遇上了法扶,而且是從法律扶助基金會做志工開始的。我會一直下去的。從這裡開始。


Posted by legalaid at 樂多Roodo! │00:00 │回應(2)引用(0)志工隨手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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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Good job!
Posted by Vista at 2006年06月13日 17:04

版主你好.看了好多関於債務清理的問題.我有申請95年的協商.繳的好累.薪水42000要繳37000.外面借的每個月要付10000利息.這個月我已經没辦法了.但是預約咨詢要等到六月.可是我却担心我要更生不會過.到時候我該怎麼辦
Posted by bobo at 2008年04月14日 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