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 14,2005

東亞版的Almost Famous

Almost Famous


看了電影〈成名在望〉(Almost Famous),感觸真是多。......誰能拒絕微笑的凱特哈德森?誰能拒絕電影裡既像60's又不像60's的超時空的美麗服裝?(他們全部是為這部片特別設計訂做的「偽二手服」!)還有,誰能拒絕這種場景:「一個二流搖滾樂團為了拼命往上爬,所經歷的奉獻、欺騙、犧牲、粉飾、掙扎、妥協、狂歡、衝突的歷程」?

這不是一部美國夢的故事,這也不是一部美化搖滾樂的故事,這也不是一個保守派趁機剝削60's的故事。這是一個曾經身歷其境「滾圈中人」的自傳故事:儘管這部片的視角是一個十五歲少年的眼睛,然而,這故事並不適合青春勃發的少年,倒適合失敗的rocker、老去的fans、痛改前非的groupie、以及無數傷過心後來又若無其事的"rocker的前女友們"



(找到一個台灣女生寫的觀後感:The rock star is almost famous )。



不同於對進步陣營充滿敵意的《阿甘正傳》,《阿甘》對60年代的搖滾樂充滿惡意的譏諷,而《成名在望》則平實地紀錄一切,記下搖滾樂純真的部份,生活的部份,拿到好處的部份,失去掌控的部份,以及這種生活所隱含的自我毀滅的成分,在這部片都誠實地表達個清楚。搖滾樂能不能改變世界?在這裡不是這些rocker關心的首要問題。身在場景之中,他們只知道:搖滾領導著他們的生活與情感,然而某些力量不見得是他們自己所能控制的。



但一切總會過去。例如我們看著看著,總以為那個十五歲少年米勒就要毀壞在這次罪惡的搖滾樂之旅了,但最後什麼傷害也沒有。一切深刻,不過爾爾,最後還是可以安然回返正常軌道,不過像是一場夏令營。

就像曾經我們以為那些搖滾樂的夏天多麼難以結束,難以忘記,難以抹滅,難以渡過,......,然而我們終究結束了夏天,安穩平靜地來到老去與失敗的時刻



當然搖滾樂可以更基進一點,更具有社會意涵一些,不過,如果要誠實一點地記錄rocker生活的部分,可能大概就是這樣。不過,為何我們會對美國白種人的滾圈生活感到這麼親近?氛圍如此相似?......這,有沒有一絲一毫是文化複製的成份嗎?自以為是的複製,或輸入?在北京的club裡對著整桌的黃種面孔舉杯,再也按捺不住地對他們說,hey boys, 你們明明就都是母語中文的華人,為何非得整晚說英文不可?




或是在另一場景。台北。下午的咖啡廳。多少老去的fans和groupie有了將本求利的新夢想:不能成為musician,至少可以成為自稱的curator。

台灣唱片業不景氣,養不活許多樂手企劃剪接錄音師,許多人轉進中國。偏偏中國的盜版問題嚴重,單靠賣專輯的利潤實在賺不了什麼。最好的化搖滾樂為商業營收的辦法變成了:辦音樂季。想想中國怎麼巡迴也巡迴不完的土地與現場門票與帶動的買氣與周邊收益。在他們心裡,最成功的範例莫過於春天吶喊了吧!(春吶一定沒有想到自己有一天有這種示範作用)。只是,辦戶外大型音樂活動簡直是一種群眾集會了,剛好踩到他們敏感的政治神經,不只地方政府和地方黑白兩道勢力要擺平,中央政府也得打通,多少外資和財團都躍躍欲試可是還沒辦法,......,我已經聽到不下五位朋友跟我信誓旦旦地說,他們已經擺平這些,將要從北京開始辦音樂季了。不過截至目前為止還什麼都沒有......



然而,這個下午,面前這個曾經是左獨青年的朋友,曾經也是個rocker的朋友,一臉神秘笑意,得意洋洋,特意壓低聲音,跟我保證,這次他絕對辦得成。

 「你找了誰?」我也莫名興奮起來。

 「別說出去,這是王牌:共青團。」

剎那間,可能太遲或太早,我再度想起《成名在望》的部份場景.....


Posted by laches at 樂多Roodo! │09:40 │回應(28)引用(0)搖滾場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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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好好,好一個精彩結尾,彷彿一篇寓意深遠的小說
Almost Famous本來就是一個老搖滾客啊好像也是搖滾記者出身,取了一個搖滾老婆(Heart),之前也拍了一部音樂電影The Singles。
倒是很好奇,你到底是在北京做什麼,是經濟研究還是混搖滾圈?真的對於你的千變感到嘖嘖稱奇。
Posted by iron at May 14,2005 10:07

呃,我是去做音樂工業的產業研究及該產業的東亞整合現況及其政治經濟分析並且兼作台灣特務的.....
(才怪,請不要當真:P)


_____

如果我們也有像(從前的)滾石雜誌一般的媒體,不是很棒嗎?

我的確很想把那個下午的對話寫進小說
不知道幫共青團辦戶外搖滾音樂祭最後會是什麼結局

跟《Almost Famous》比起來,香港導演張婉婷拍的《beijing rocks》顯得淺薄、無聊、可笑,令人想砍人,白白浪費了那麼精采的搖滾場景,如"樹村"或"樂隊走穴"等饒富社會意涵及政經縱深的場景
搖滾樂原本就是受各方力量所影響的,Almost Famous裡有唱片公司,樂迷,搖滾雜誌,中國可能還要加上共產黨或地方政府
搞不好有一天可以誕生出Fear and Loathing in Taipei-Beijing.....當然,或許也不會。
Posted by 革少 at May 14,2005 12:05


顏峻在2002年,針對《北京樂與路》(beijing rocks)所寫的樹村聲明:

".....没有人强迫我们接受对这种生活方式的爱好,也没有人诱惑我们选择这样的物质环境;我们希望清醒地认识今天和未来的一切,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地下摇滚不只是穿着打扮和音乐形式,也不只是穷困和愤怒,它是经过思考和决断,对音乐和音乐背后的态度有自己想法的音乐,它的潮流和创新,都来自本能的需要。我们希望改善生活条件,也期待着自己的传播、销售和商业操作,但我们做人和做音乐的最大乐趣在于,尽可能争取最大限度的自由,尤其是思想和精神上的自由。我们现在讨论的,并不是《北京乐与怒》,而是一个根本的问题:我们中的大多数人,背井离乡来到北京郊外,粗茶淡饭、奇装异服,可能一辈子都要在混乱的小酒吧演出,我们是为了什么?从来就没有抽象的独立精神、真实情感、自由创造、社会正义,我们在谈论这些话题的时候,不是盲目冲动,我们知道自己身处庞大的、无所不在的控制与诱惑之中,模仿地下音乐是容易的,做人和做音乐一样,才是最难得的。....."
Posted by 補充 at May 14,2005 13:02
「經濟形、搖滾心」,這是革少的真面目嗎?
Posted by 豬小草 at May 14,2005 16:04
"如果我們也有像(從前的)滾石雜誌一般的媒體,不是很棒嗎?"
這是台灣多少搖滾青年的夢啊
Posted by iron at May 14,2005 22:48
>>“不過,為何我們會對美國白種人的滾圈生活感到這麼親近?”
我在兩岸居住有觀察到這麼一點﹕種族主義或文化特殊主義(暫不說大漢人主義)不分左右。而被認為是保守勢力或資本主義王國的美國﹐其實在對待不同組群和移民的開放度和接受度﹐也就是說在以個人而不是以文化背景為衡量標準這一方面﹐還作得比任何有著「悠久傳統文化」的國家更具左派應有的核心精神。我認為﹐在你不假思索脫口而出的那句話的背後﹐隱藏著你可能不曉得有多深遠的右派意識形態前提。

Posted by frank at May 15,2005 05:34
是我認識的那個frank嗎
frank你似乎過度延伸了
因為我那句話完完全全是白描,是對於我當下待過的那個氛圍的感嘆
我並沒有控訴美國,也沒有指責美國文化輸出的意思
因為顯然這種氛圍的形成
並非來自於文化殖民

再者
你強調自己「以個人而非文化背景為衡量標準」
可是這樣刻意泯除文化背景或社會脈絡
這樣真的比較左嗎?

沒有必要那麼急切地想送我左或右的帽子吧
Posted by 革少 at May 15,2005 11:12
革少在北京吗,我一直以为在台北。:)

一些看法:
如果一直在研究大陆的唱片行业,那么我想唱片销售的利润一直不是大陆唱片公司的主要收入,不只是因为盗版的泛滥吧。
五大望而却步迟迟不敢下手,和国外独立厂牌接触谈代理发行,低到不可思议的版税让他们觉得中国人都是骗子,政府对唱片行业带来的微小利润不闻不问,盗版问题自然也是不知等到何夕才能解决,或许等到真正解决的那一天,大家人手一台MP3,全都学会了用GOOGLE搜索MP3下载,那时有如鸡肋的盗版即使不被政府解决,盗版商也一样再无心经营下去了。
其实算下来,陈绮贞一张自己发行的EP,在台湾卖出一万张的版税收入等于大陆一张专集卖6万张的发行保底,那么台湾的市场是否真的饱和,不是我们这样没有去台湾亲身感受唱片环境的人可以想到的。
台湾的唱片公司进大陆做事在原来我一直觉得很排斥,最近突然想明白了,其实都是挣钱,合法经营的方式来赢利自然无可厚非,只是很可悲大陆的媒体和民众自觉不自觉的亲台意愿,在唱片业和娱乐业的角度讲都是可悲极了的。
昨天看到这篇文字,就把MSN后缀改成了“共青团相信台湾人,他们一定不相信我们”,是啊,共青团一定会有周杰伦和S。H。E的fans,可大陆人从来不fan大陆人。其实单纯作为乐迷的角度来说,不管谁做成功了“音乐季”这样的活动,尽心去享受便是了。只是一想起身处这个行业,无奈之余只会想,真是讽刺极了。



Posted by dday at May 16,2005 12:09
dday,

我在台北:)

我相信北京的搖滾群眾,但我不相信共產黨:p
那個下午的談話,其實也是快五個月以前的事了,最近那個朋友沒有再提起,我想應該是合作破局了吧(所以我才敢寫出來,要是合作順利進行,我該保密才是)
 
其實說「研究唱片工業」是在開玩笑的啦,事實上並沒有,我只是個曾經到處跑的樂迷而已。台灣的唱片工業有它自己的困境,至於內地的,我很想多聽聽你的意見。

就算在北京,台北音樂人也彷彿自成租界一般,跟北京在地的音樂人互動很少,專業圈子跟交友圈子幾乎都不同;而身處音樂工業之內的人們,跟地下搖滾也有不短的距離。所以,這許多面向裡,我們到底談論的是什麼呢?如果純粹是流行音樂的話,我想,台灣對中國流行音樂市場的主宰只是一個短期現象,就像十幾年前香港流行音樂凌駕台灣市場一樣,長期內說,你們內地的優秀歌手和創作人例如刀郎、朴樹、張瑩(啊,隨便列列就一大把)等等,只要有資金及KNOW-HOW進入,或許你們的發展會很快很遠,根本也不會照著台灣唱片公司發展的途徑,有太多的新因素是台北的音樂工業根本沒有經歷過的,例如MP3等等,根本會是一個新的局面呢
Posted by 革少 at May 16,2005 19:26
整天面对内地的唱片工业,虽然自己只是这行业里的小人物,但面对的问题总显得那么无奈,所以再想到自己老板面对的问题,我想绝对不是我等新人可以想象出来的。至于意见,就是没有意见,对这个行业绝对就是无奈两个字,或者说,问题太多了,意见也就随之变多了,不是一句两句可以说清的。也许以后有机会见面的话可以和你发发牢骚。:)
其实说起来,台湾的音乐人在北京好像真的神秘的很,和大陆的音乐人相当疏远,具体缘由不太清楚,但港台乐坛对大陆的影响真的和香港音乐对台湾的影响不是一回事,大陆的民众对港台艺人的眼神是和大陆艺人不一样的。比如五月天,大陆比他们好的乐队真的太多了,但大众就是觉得港台的乐队比较时髦,推广起来会比大陆的乐队容易很多。
另外顺便说一下,大陆的MP3销售市场目前基本等于零,但我相信MP3是存在潜在的消费市场的,对于各个发行公司和唱片公司而言,谁能率先找到大众认同的MP3消费模式,谁就会率先捞得第一桶金。
Posted by dday at May 16,2005 20:09
這裡竟然研究起音樂來了~
我的論文題目是:『從法律角度探討如何促進台灣流行音樂產業之發展』其中有章就是討論中國大陸市場,另外一章是討論digital music的現在與未來。當然,都是法律觀點的。(好歹法律研究所的論文也要寫的實際有用一點)

既然這裡有些音樂人,包括兩岸的,不介意給我一些意見吧?
我對大陸的現況還蠻好奇。據我去的經驗,到處聽到台灣歌啊,包括充滿各色人的通勤火車上,這實在令我驚訝。

五月天會很受歡迎嗎?我倒是發現很多以前曾經紅過的歌手在大陸的價碼更高耶.....

樓上這位dday朋友給個意見?
Posted by Selena at May 17,2005 10:31
frank,

雖然吃飯時已經跟你談過了,不過這裡再跟你道個歉。:)我們各有各的個人歷史,說出的話語,有時只是這些個人歷史之下累積情緒的反應。不過,客觀來說,我們的語境是完全不同的。我可以了解你身為一個美國人,看到這樣的句型的感受。不過我完全不是那樣的指稱。

對了,身為一個美國人,你的中文讀寫能力真是好得不得了哪。:)



dday,

「谁能率先找到大众认同的MP3消费模式,谁就会率先捞得第一桶金」。對兩岸來說皆是如此。這裡也不乏已經投身於這個產業的行內人,我不敢稱自己是什麼專家。或許大家可以給點意見。


selena,

「竟然」研究起音樂?<革命中途>原本就是Taiwan Music Blog Ring的成員之一啊。

Posted by 革少 at May 17,2005 11:25
關於音樂檔案付費下載的市場,主要player已經不是錄音室或唱片公司了,這或許就是像dday這樣的行內人會感到左支右絀的原因
剛好朋友傳來這個


這兩天「共青團」突然變成新聞焦點了,中晶光電的新股東也突然變新聞焦點了,欸....我比媒體快(那又怎樣......)
Posted by 革少 at May 17,2005 15:30
應該是我「竟然」研究起音樂來了
之前有人問我怎麼不做電影著作權研究....

這兩個本來我都不想碰的 畢竟早已經決定不把嗜好當成壓力
但是專利的案子被政府某兩兆雙星辦公室晃點
只好重操我的舊業啊....

我有一章是專寫digital music的 這東西還很不成熟 不知道有誰比較瞭解的呢?

對了,感謝dday的幫助~
Posted by Selena at May 17,2005 22:45
selena,

不知道digital music 這東西還很不成熟是從何說起
單單是 Apple iTunes 到目前為止就賣了超過 4 億首歌
而且 iTunes 目前已經有計畫要進軍 digital video download 或是 video-on-demand 市場了
digital music 的 technology 應該可以說是發展得很成熟了

我想您可能指的是台灣的 digital music market
的確, 目前是沒有什麼 big players (maybe KKBox)
上個月年代投資的一家叫 iMusic.com.tw 的也剛剛關門大吉
不過根據可靠消息
Yahoo! 台灣應該很快會推出類似的服務,
在結合即時通,還有 Yahoo 強大的社群力量
應該會有點可看性喔 :)
Posted by oli at May 18,2005 16:41
回應主題,以聽了將20年搖滾人的我的淺見:附註-HV metal/alternative是我偏愛.
1.目前大陸那兒的搖滾圈,雖前後有崔健/唐朝..,但仍是風行不起來,頂多是
轉成地下的一圈. R N Roll是種Fancy跟風.需知搖滾,對政府及管事單位
或父母乃毒蛇猛獸, 想像一下大陸青年聽多了Roxy music/Swan/Ozzy/
Lou Reed/Led Zeppline/Pink Floyd/Doors等Anti-reality音樂,
誰還會是乖乖牌. 崔健的雪山音樂節(rumor said)不也僅第一屆有轟動
一下.況且是在北京?
2.音樂資訊的傳播及...功力養成,不是僅在Pub/酒吧就可修練得道成搖滾高
僧,是要真知所以然,為何當時有這種/那種音樂,時代背景-社會-文化面,
在彼岸縱使有...也被電檢官省略了..所以,在大陸還是做軟調的芭樂歌及
輕描淡寫的Slow Rock. (Slow Rock kills me!!!)
3.盜版不解決,音樂人沒得飯吃.我曾於東莞的唱片行看到盗版的Ozzy/Van
Helen/ACDC/Metallica/smash pumpkin/Depeche Mode/...一堆那
曾經是我輩五年級生求學時買不起那麼多的投資(遑論台北的三星唱片年代)
而且掛著河北/西安/重慶音樂出版社title,頁面寫抒情歌等...時空錯亂
啊...到那邊賺音樂錢,有啦,會多捧出幾個ㄚ依/ㄚ如/ㄚ郎/ㄚ軒/Y男歡/
ㄚ女愛/..等流行巨星, 可舒解人心,社會一片詳和.
對了,Almost Famous,每個人心中總有回憶叛逆年少,想藉各種型式說出心中的不滿....成為當輩族人的代言人...The Rock Star...yes,那總是一種夢想, 引用lache的話,"這故事並不適合青春勃發的少年,倒適合失敗的rocker、老去的fans、痛改前非的groupie、以及無數傷過心後來又若無其事的"rocker的前女友們"..........我投一百九十九分的認同票..
(正聽著 Journey的 Don't stop believing....)
Posted by MFJohnssy at May 20,2005 10:28
呵呵,楼上的朋友有意思。大陆的音乐环境虽然不好,但也没有你说的这么严重,其实也都在慢慢好转。或许是我们已经习惯了?:)
Posted by dday at May 20,2005 12:59
題外話

Kate Hudson真的很正
Posted by 阿竹 at May 21,2005 17:53
插個題外話:有人知道在電影中:他們在巴士上唱那首歌名嗎?
拜託!我真的很想知道!!!!!
Posted by I love kate houdson at May 21,2005 19:56
回楼上,Elton John的Tiny Dancer.
Posted by uncuzillar at May 22,2005 21:35


謝謝oli的補充。果然是專家一出手,便知有沒有。我倒是比較好奇:各式各樣的付費下載服務,如何與p2p軟體競爭?



豬小草,

......搖滾心嗎?

通常場景是這樣的:

深夜在club,煙霧瀰漫,一桌子的樂手和製作人問我:

「妳做什麼工作?錄音師?寫詞的?企劃?影像?還是??」
「都不是。我做經濟研究的。」
「啊?啥??"經紀研究"??妳是經紀人?」
「欸......不是broker,是economics!!」

我突然想到<成名在望>電影裡說的:人有兩種,一種是cool,一種是uncool。我想我應該是uncool那一型;從來也不知道如何表現地「像個」rocker或是fans,我平常好像一點都不搖滾;我想我只是聽音樂,只是做事情,只是生活而已。還是顏峻說的好啊,沒有什麼是抽象信念,一切都是做了才算數。:)



阿竹,

電影裡有一幕,是在演唱會過後,凱特哈德森獨自一人,就著微明的天光,她在滿地狼籍的空曠地板上翩翩起舞。那一幕真是美極了。污泥裡的永世不凋的花。我愛死她了。
Posted by 革少 at May 23,2005 18:56

我同意dday的話,中國的搖滾前景其實沒有J 想像的那麼糟。儘管盜版有壞處,可是,有時候,盜版不見得會阻礙中國樂手吸收外界音樂;相反的,反而是因為盜版,更多低市場性的奇花異卉得以流通。代理商反而殺死一堆小眾音樂。還有,因為北京胃納大,人多,點子多,音樂原創性也夠,相較之下,台北的樂團們反而常常喜歡炒作短線,常常可以見到大家一窩風地複製某種風格,不論是有意還是無意。
Posted by 革少 at May 23,2005 19:30
我想 p2p 終究還是非法的,只是目前還可以遊走在法律邊緣
而且在我看來 p2p 還有以下的缺點
1. p2p 下載費時費力,有時對方斷線抓到一半就沒了
2. 要有點電腦知識操作 p2p 軟體,抓完還要放到播放軟體,不太方便
2. 下載的 mp3 品質不佳,錄製的技術不好,爆音連連
3. mp3 裡的資訊不充分, 像是 mp3 檔案裡包著歌名,歌手的 id3 tag 亂七八糟
編碼有些是 unicode 有些是 big5 甚至對岸來的還有簡體的 gb2312
4. 找不到冷門的歌 (例如革少這種人可能就沒辦法用 p2p ...:P)
5. 沒有直接的同好交流的園地(還要靠論壇等等 web-based 的工具輔助)

所以囉,我覺得 p2p 不會是 digital music 最終的 solution
在價格合理,例如 Yahoo 要推的一個月 NTD 149
我會覺得比 Kuro 的 NTD 99 更吸引我
當然還有免費的 p2p, 但這就算是地下非法軟體,就不在這裡討論了

Posted by oli at May 25,2005 01:19
身在場景之中,他們只知道:搖滾領導著他們的生活與情感,然而某些力量不見得是他們自己所能控制的。

是阿
人可能越來越污濁 世界也跟著錯誤百出 組成一場哭笑不得悲喜劇
蠢就蠢在
活著 卻又追求
無法制止的某種力量 就像Sisyphus週而復始奮力推著巨石
往上的力量是追求
巨石滾下 就如同排山倒海而來的挫敗場景
尤其當主角是rocker 更具張力

另外一部由張曼玉主演的CLEAN '錯的多美麗'
描寫rocker的女人在rocker死後 她的追求
老公服毒過量掛了 自己是大毒蟲 被關六個月 失去小孩的撫養權
暴慘!
為了她的小孩
她必須讓自己clean 洗滌污濁
追求clean


記得當這股抓不住的追求向你而來
Take that!






Posted by LULU at May 27,2005 17:05
嗯,對oli談p2p的缺點裡面
「4. 找不到冷門的歌 (例如革少這種人可能就沒辦法用 p2p ...:P)」

其實,要看用什麼p2p,如果是用BT,那要找有點冷門的音樂確實很難,因為要配合別人提供種子。

如果是eMule設定「全球搜尋」,那可以找到的另類或冷門專輯就相對多許多。
例如The Smiths或New Order都一堆。
Posted by anarch at June 9,2005 03:05
BT 其實也沒有很難
New Order
http://www.torrentreactor.net/search.php?search=&words=new+order&cid=6
The Smiths
http://www.torrentreactor.net/search.php?search=&words=The+Smiths&cid=6

但能不能抓下來
抓下來的品質如何則是另一個問題...
Posted by oli at June 9,2005 15:01
知道得越多,剛開始會越痛苦,後來就漸入佳境,開心起來了

我不怕cool的人,反倒是比較注意uncool的人,
Posted by 猴子 at December 28,2005 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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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Jason at June 11,2008 0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