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2月14日
【轉載】由起訴馬英九看檢調的雙重標準
【作者】酥餅
讀完起訴書之後我有幾個感想。首先,馬英九的犯行實在太過明顯,檢察官很難不起訴,不過以台灣的媒體與政治現實,就連起訴馬英九保住最起碼的公平正義都需要一定的道德勇氣,這點還是給查黑中心的檢察官們一些掌聲。
但是,細看起訴書的內容,尤其將之與國務機要費相互比較,很遺憾的,檢調還是有明顯的雙重標準。
首先,在國務機要費中,即便是陳總統家人的戶頭沒有不正常的資金進出,交代不清的部分一律被認定為貪污所得,但是在馬英九的特別費中,交代不清的部分一律從寬認定。
但是,細看起訴書的內容,尤其將之與國務機要費相互比較,很遺憾的,檢調還是有明顯的雙重標準。
首先,在國務機要費中,即便是陳總統家人的戶頭沒有不正常的資金進出,交代不清的部分一律被認定為貪污所得,但是在馬英九的特別費中,交代不清的部分一律從寬認定。
第二,在國務機要費中,經手的總統夫人被當成共同正犯起訴,在馬英九的特別費中,每個月花用貪污所得的馬嫂卻沒有被起訴。
第三,在國務機要費中,提供假發票的關係人一律被起訴,但是在馬英九的特別費中,提供假發票的人都沒有事。雖然台北市政府參與蒐集發票的人一籮筐,檢察官卻匪夷所思的認定余文所作所為完全是個人行為。
第四,以領據領走的犒賞員工部分檢察官完全沒有調查,沒有辦法對社會有個合理的交代。
最後,以起訴書的內容來說,實在搞不懂這麼簡單的案情為什麼要拖這麼久才起訴。
好玩的是,之前扭捏作態的馬英九在被起訴後馬上宣布參選2008總統。台灣有那麼倒楣嗎?台灣總統這個銘器可以拿來當作遮羞布、贖罪卷幫馬英九脫罪,我看台灣不會沒人才到這個地步吧!
引用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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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列表:
自由時報 2007 2 14 「11176227」,這個數字是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書上明載被告馬英九的「犯罪事實」,起訴
馬英九被起訴等於司法公正....嗎?【八拉八拉的BLOG】
at 2007年02月14日 13:29
國民黨主席馬英
以總統大選當護身符?【台灣英社 UKFS】
at 2007年02月14日 18:14
個人過去曾為文稱讚某位人稱「阿達」的資深媒體(新聞評論)主持人針對親民黨所提出的「兩岸和平促進法」,評論其根本是一
噹!泛藍的「諸」多頭腦竟然比一個「阿達」還不如【妙子的故鄉翦影】
at 2007年02月15日 00:07
由起訴馬英九看檢調的雙重標準
作者:酥餅 (出處)
不夠格做中國黨主席的人卻夠格做台灣總統?【妙子的故鄉翦影】
at 2007年02月15日 00:08
馬英九昨天再記者會說的一段話
『當民主受此重創,社會正義難伸的此刻,英九在此鄭重宣告,我將化悲憤為力量,義無反顧,參選二○○八年總統大選,向人民證明我的清白,以行動,證明人民最後必定選擇正義的一方』
當民主受此重創---他被起訴等於民主受創,為什麼?
社會正義難伸---所以侯寬仁就是反社會正義,是這樣嗎??
向人民證明我的清白---所以馬英九這個案應該開放公投,讓人民直接來判案,當法官???
『當民主受此重創,社會正義難伸的此刻,英九在此鄭重宣告,我將化悲憤為力量,義無反顧,參選二○○八年總統大選,向人民證明我的清白,以行動,證明人民最後必定選擇正義的一方』
當民主受此重創---他被起訴等於民主受創,為什麼?
社會正義難伸---所以侯寬仁就是反社會正義,是這樣嗎??
向人民證明我的清白---所以馬英九這個案應該開放公投,讓人民直接來判案,當法官???
Posted by 呆勞
at 2007年02月14日 10:13
誰當都一樣.....濫啦
政治 是 集體的共業 ~~"
政治 是 集體的共業 ~~"
Posted by JEFF祥
at 2007年02月14日 18:02
總統不過是一個職位
在厲害也是一張嘴 兩隻手
能不能有所成
也要看團隊~
在厲害也是一張嘴 兩隻手
能不能有所成
也要看團隊~
Posted by JEFF祥
at 2007年02月14日 18:06
嘻嘻~
胡言亂語不要理我^^
新年快樂喔!
胡言亂語不要理我^^
新年快樂喔!
Posted by JEFF祥
at 2007年02月14日 18:08
呆勞~感謝你來祝福,就感心!
祝你過年打牌大賺一筆啊,財運旺旺來!
ps.文章裡的照片真醜! 呵~
祝你過年打牌大賺一筆啊,財運旺旺來!
ps.文章裡的照片真醜! 呵~
Posted by ysw
at 2007年02月17日 13: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