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7月18日

在網路上變成透明人

AC Nielsen 的金泰康到政大來分享數位媒體使用行為的量測。在網路時代中,「收視率調查」的概念已經略嫌狹窄,因為網際網路所促生的數位匯流現象讓收視行為不止出現在客廳裡,也可以出現在電腦上、行動裝置、甚至移動的交通工具上,因此如何測量不同場域、不同時間的媒體使用行為,對研究媒體閱聽行為的業者或是研究者來說都是一大挑戰。

以下是金所列舉之數位媒體環境的量測特性:
- 從前只有單向傳播,現在因為是雙向,從媒體供應端也可以拿到使用者的資料
- 通路不再有獨占性,許多媒體機構出現,因此樣本數增加,解析度會提高
- 媒體平台和內容分離:不同平台上的內容交錯。單一的測量工具無法滿足需求
- 媒體使用行為的定義改變(一邊寫報告、一邊看YouTube算不算看電視?)
- 使用場域的多元化與可平移性(place-shifting) (手機電視、數位有線電視)
- 使用時間的可平移性 (time-shifting) (TiVO)

從上面的特性不難看出,要準確的測量媒體使用行為遠比裝設People Meter就可以測量的家戶收視行為要困難許多。現代人隨時隨地都可能暴露在媒體的覆蓋範圍之下而不自覺,例如中午吃自助餐時猛盯著新聞台看,吃完還不知道自己看的是哪一台;搭火車時隨手拿起座位上的報紙就看了,到下車還不知道自己看的是什麼報
;用RSS或Google News訂閱新聞,注意的是事件的來龍去脈,可能連提供新聞的媒體機構是哪一家都不在意。

在行動裝置漸漸變的無所不能的時候,如果通勤時間夠長,在捷運上就可以把今日重要的新聞瀏覽完,可能還有時間看一集昨天下載的「康熙來了」,這算不算進中天的收視率當中呢?使用媒體的時間和空間漸漸變的不連續、甚至被分割成
如YouTube上幾分鐘的片段,誰還在意提供節目的是哪一家電視台?如果使用TiVo可以把一個星期的慾望城市都錄好,放到週末再看,還可以把廣告都過濾掉,「收視率」對廣告商來說的意義又何在?

於是媒體行為調查業者開始把腦筋動到網路上:他們用在每台電腦置入tag、或是直接從提供網路服務的伺服器取得資料的方式,得知電腦使用者在網路上都在看什麼。透過server,這些調查公司可以知道我每天一開電腦會先上哪些網站、我看過哪些人的部落格、我在誰的文章下面留了comment、我用什麼關鍵字在Google搜尋、我下載了哪些歌曲和電影...在這些技術之下,我的生活等於完全暴露在一群不認識的人的手裡,這樣的個人資訊透明化,怎能不讓人膽戰心驚?


Posted by kwangyin at 樂多Roodo! │16:41 │回應(0)引用(0)聒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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