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在公司樓下的7-11買了山藥薏仁豆奶準備結帳時,一個年輕男孩正好牽了一隻很討人喜歡的拉拉進來,原本無精打采的一群活死人上班族,頓時因為這位意外的訪客而臉上閃耀著光芒,可愛的寵物有這樣的魔力,連我都忍不住伸手去摸了摸牠溫暖的下巴。
最近剛搬了家,青年公園附近,兩房一廳一廚一衛再加上一個可愛的小陽台,很多人都叫我養隻狗來玩玩。
根據這項建議,本人有以下幾點陳述:
1.空間雖不小,但也沒大到可以跟別人分享
2.賺的錢少的可憐,自己都不是吃得很飽了
3.牠亂咬東西,牠到處拉屎,我實在很無力善後
4.我要上班,我要運動,我要休息,不知道有多少時間可以陪牠玩耍
所以囉!偶爾玩玩別人的狗,跟自己真來養條狗,是不一樣的。尤其是養到一條不聽話的狗,真的只能說自己花錢找罪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