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直在反覆問自己,我到底是不是太過龜毛?對於事情要求的標準太嚴苛?
想起從前國文老師的一句玩笑話:『生平無大志,只求六十分。』
明明是問題的問題,你也同意了,他人提出相同疑問,也說不出個規則道理,但,最後仍決定:『維持現狀就好。』這答案實在令人錯愕?!
很想請問你,你自己也只需要五十九分的生活品質嗎?是否太過挑剔???唉!執著、龜毛的界定真是在一線之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