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ust 31,2004

我的埃及鄰居 (上)

ramses
「我的鄰居是埃及人喲。」

剛般進這個社區便迫不及待的向親朋好友廣播。


死黨C說:「呦呦呦那正好,妳不是很愛研究埃及的法老,這下機會可從天上掉下來。」A疑惑的問:「埃及人不是住在金字塔裡嗎?怎麼會住在妳家旁邊?」W則熱血的要我去跟他們學埃及文,「順便研究一下怎麼完美使用象形文字」。

只可惜「我的鄰居是埃及人喲」的興奮熱潮大約在我遷入此公寓的五個小時後退散。在屋子裡洗洗刷刷一整天後,我拉開落地窗想瞧瞧後院。赫然發現兩個圓眼兒小肚、身高約到我大腿的小孩懷裡拽著球,被定格似的望著我張大嘴巴。然後在我試著僵著臉友善的微笑時,這兩個圓滾滾的孩子便迅速回神,移開了隔在我的和他們家的院子中央的木柵上的木板,一溜煙鑽回去,邊機哩瓜拉嚷嚷著我沒聽過的語言跑進屋裡。

然後這便是災難的開始。起先小鬼們仍舊每三分鐘把球丟到木柵的另一邊(a.k.a.我家後院),然後偷偷摸摸的鑽過來撿球再迅速鑽回去。後來在我的三令五申及埃及爸媽的勒令下,他們開始改走文明路線—到前門碰撞我可憐的門要球。我曾經認真(無聊)的數過,發現他們擁有約略八顆左右的球,而平均一天之中會有四到六顆球義無反顧的飛向後院。即使厭煩了而不去應門,仍然無法阻止這恐怖鬼打牆「小鬼敲門-撿球-拜託你們小心一點」發生的命運。

後來我才知道這只不過是個溫柔的前奏。我親愛的鄰居埃及人,一家子六口活力旺盛叫人聞風喪膽的埃及人,包含了街坊鄰居皆同意的潑婦媽媽、和藹可親但與老婆互吼起來聲勢十足的爸爸,以及四個分別是十一歲、八歲、四歲、和四歲的男孩。你沒看錯,正是「四」個十一歲以下的男孩,並且其中兩個是對雙胞胎。(提及此家母總不禁讚嘆於埃及媽旺盛的生產能力)

早晨七點。距離我將自己平放床上的三個小時後,我親愛的鄰居便元氣十足活力的與朝陽一同狠狠的灼傷我的耳朵。

試試好夢正甜時叫人給一雙高跟鞋、一個高分貝女聲、以及兩個四歲娃兒哭喊聲吵醒的滋味。相信我,你會很想立即展開國罵。

噢,差點忘了說,還有那震耳欲聾的招魂樂。

美國憲法明文規定:「人民有選擇自己宗教信仰的自由」。搬來這個社區後,我開始極力的渴望推動國會通過附加法案:「但不得強制公然撥放招魂樂給全世界」。實在沒有興趣去研究咱們親愛的回教徒鄰居究竟一天要朝幾次的聖,可以確認的是,在我會在家的時間裡一天至少有三次跟著招魂樂搖擺的機會。無意侮蔑任何宗教信仰,但是親愛鄰居有樂共享全社區的精神實在令人難以茍同。我深深的相信每天的凌晨破曉時分及晚餐時刻準時響起的、為時約十分鐘的樂聲,不但有助長惡夢的效果,抑制食慾的功效更是奇佳。



圖說:跟內文無關 是我最喜歡的法老Ramses II

Posted by kaisfen at 樂多Roodo! │15:57 │回應(0)引用(0)那些年,他們,我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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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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