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ober 11,2007

三百八十四堂莫里的課 (上)

Bruce Willies

我們誰也都沒有料到,莫里的晚年竟是這樣悽涼。


莫里,受過英美教育的法國人,精通六國以上語言,戒煙後胖了十磅竟然越發神似布魯斯威利。在台灣居住近二十年,咱家三個女孩從小的英文老師。我的第一個,也是截至目前為止最後一個英文老師。如果說長路走到這裡,我真正在學習語言上有了什麼樣的成就或得到過什麼樣的技巧,莫里絕對功不可沒。

話雖如此,從八歲開始到十二歲為止,莫里徹徹底底的成為我童年最大的噩夢。雖然號稱是兒童美語補習班,莫里先生的教學方式可跟一般的兒童美語大相逕庭。他暴躁的脾氣、稀少的可憐的耐心、異於常人潔癖怪癖和不挑字彙罵人的功力,完全的讓這每一個禮拜兩次的課程成為所有學生畢生最恐懼的事情之一。

每次上課前一群學生總是各自戰戰兢兢,默默的捧著課堂筆記猛讀;下課後大夥如釋重負、萬幸今天還是完整走出來的表情,現在回想起來不是不像歷劫歸來的難民的。

莫里的潔癖和怪癖堪稱一絕,我至今仍找不到能與之匹敵之人。從進教室門前的那一秒鐘起,所有人進入高度警戒狀態,步步為營如履薄冰。教室門口有一張毛氈,鞋子在上面摩擦三旬過後得以前進開門,成功踏上教室內的第二塊腳踏墊後,還得仔細的清潔才能正式踏上他潔白的淨土。

走路時切記腳抬高步步俐落清楚,最忌拖泥帶水在他的地板上留下橡膠痕跡;進入教室後安全範圍是離四面牆一公尺處,手指、軀體、毛髮觸牆都是莫里的引爆點;大夥小心翼翼的程度可比侏儸紀公園裡活在電網內的恐龍,深怕觸雷電死自己不算數,還要拖一干旁人下水陪葬。

莫里痛恨立可白之輩,因此規定學生一律使用2B鉛筆。橡皮屑和自動鉛筆的筆芯自然是不可落地的危險份子,爆雷指數百分之百。除此之外當年小學生愛用的鐵製鉛筆盒更是莫里的大敵,他最痛恨那開闔時的那聲「喀」和不小心被揮到地上、摔下時鏗鏘聲響以及一地的混亂 (偏偏在他狹小的教室裡這實在是名列前三的最常發生事故)。

因此身為小學生的我們,一定要愛用布製筆袋(不花俏的為佳)和黃色八面的2B鉛筆,以及能夠擦的乾淨卻又不多屑的橡皮擦。我們要鄙棄原子筆和立可白(很臭而那個年代立可帶尚未出世),並且記著紅筆(油性佳)、螢光筆(絕對不能漏水)和塑膠尺(鐵製用品請放家裡)一定隨身攜帶。

這還只是基本規則而已。莫里的潔癖不只是視覺上的,還是聽覺上的。他討厭的聲音包括噴嚏、打嗝(非常噁心) 、擤鼻涕聲(這要加上一團團會讓他抓狂的衛生紙) 、放屁聲(規則是放完屁記得立刻舉手承認道歉,否則所有人要跟著倒大霉的)。其他爆炸重點則落在說話時大舌頭、音量太小和速度太慢上,就連按自動鉛筆的微小聲音也逃不過他獵犬般的耳朶,更甭提上課時私下的耳語或是談話了。


除去這些大原則大方向,身為一個好公民好學生,站則抬頭挺胸絕不駝背,坐則兩手平放絕不坐到底(手拄頭是經典的找罵挨);一個問題丟下來一定左手桿打直搶答(答不出來的罪名比不舉手表明了老娘/大爺我回去沒唸書還輕些),抄筆記的時候字字要清楚分明,下課以前必定視鐘錶為無物,除了罐裝礦泉水外不得有其他食物出現在視野範圍內,使用茶水間後托把就在旁邊托個三圈是舉手之勞,還有法國人是不慶祝台灣國定假日的,雙十節/ 煙火/ 過年/ 中秋節烤肉碰上莫里的英文課一律敗落。



如果只是標準嚴格大抵也不至於難以忍受,




洛杉磯/ 晚上十一點四十八/ 再逢來信問英文要怎麼學,突然想到這篇一直沒寫完。照片當然是Bruce Willies不是莫大俠。出自http://brucewillispl.com。


Posted by kaisfen at 樂多Roodo! │14:50 │回應(0)引用(0)那些年,他們,我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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