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 1,2009
RTC剩17億 存保負債500億
媒體都不報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may/28/today-fo6-2.htm
RTC剩17億 存保負債500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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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TC與存保處理問題金融機構狀況 |
〔記者邱燕玲/台北報導〕立院財委會昨天審查金融重建基金(RTC)設置及管理條例修正草案,RTC的財務及處理問題金融機構狀況也成為立委關切焦點,金管會主委陳?答詢時表示,現在RTC只剩十七億元;中央存款保險公司董事長陳上程更透露,存保準備金早已用完,還舉債融資了五百億元。
陳?答覆國民黨立委費鴻泰質詢時指出,RTC已經處理約五十五家金融機構,賠付金額為二千餘億元,若加計中央存保公司賠付金額,合計約為二千七百五十三億元。
陳?另在答覆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質詢時說,目前RTC帳上還剩二百廿四億元,但其中有二百零七億元要保留給農漁會,扣除這部分,實際上只剩十七億元。
不僅RTC銀彈告竭,存保董事長陳上程也表示,存保基金已經沒錢了,因為資金不足,中央存保已以二○一一年後銀行繳交的營業稅做擔保,向銀行進行融資五百億元。
May 28,2009
貓纜塔柱攏是假?! 週刊爆:馬英九前市府爆集體舞弊
(2009/05/20 09:59)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媒體今(20)日報導踢爆,馬英九在台北市長任內最自豪的政績貓纜爆發集體舞弊。報導說,馬前市府高層官員配合廠商,將纜車25根塔柱的地質鑽探報告全數偽造,就連固定貓纜最重要的塔柱全都偷工減料、濫填廢土,當初證明自己會蓋纜車的馬英九可能沒想到,蓋出來的貓纜可能會成為「空中奪命列車」。
《壹週刊》報導說,馬前市府高層官員配合廠商,將纜車25根塔柱的地質鑽探報告全數偽造,導致塔柱是否埋入穩固地層無從判斷;就連固定貓纜最重要的塔柱全都偷工減料,設計圖也都是為了濫填廢土而造假;馬前市府還隱瞞T15塔柱所在地是順向坡的事實,強行埋下塔柱,不但破壞該地岩盤,一旦有豪雨,下方的棲霞山莊恐成為林肯大郡第二。
同時,報導也發現,當時負責規劃及執行貓纜工程的前市府新工處長李四川,在馬英九當上總統後,立即高升為台北縣政府工務局局長,現在還升為副縣長。而前貓纜工地主任陳世杰,如今也在郝市府擔任新工處科長。報導還說,原來只要力挺馬英九,不管是不是蓋出偷工減料的亡命纜車,都能獲得升官加爵。
報導更指出,現任市長郝龍斌去年將邊坡已崩塌的T16塔柱遷移工程發包時,無視T16塔柱新址到目前為止還是保護區的事實,未先變更成交通用地即發包動工,還向反對的居民暗示:「錢不是問題,我受到很大的壓力,希望你們能夠體諒」。
http://www.nownews.com/2009/05/20/91-2453394.htm
May 18,2009
令人羞恥的政府
令人羞恥的政府
記者鄒景雯/特稿
萬頭攢動的台灣人民在五一七擠爆了凱達格蘭大道,自主性人潮並蔓延至仁愛路、中山南路,當抗議示威聲浪發出震撼、SHAME(羞恥)字樣打上總統府塔樓之際,即將就職週年的馬英九短短三百多天已經被宣告「眾叛親離」,這個局面不是要求「理性和平收場」可以解決的,如果當政者不具體回應遊行訴求,相關活動要「善了」恐怕是馬英九的一廂情願。
至今仍在持續進行中的嗆馬保台場面,相較去年三場大型遊行,最大的不同有兩者,一是過夜靜坐、不準時收場;二是南北兩場同步舉行。前者既在抗爭集遊法愈修愈緊,也在凸顯民主人權指標在台灣土地的倒退;後者的起因是在野政黨與民間社團的競合,但最後在訴諸團結的旗幟下,分進合擊反而成就了以往所沒有的特色。
面對人數更多、強度更升級的反對訴求,馬英九若聽信「挺兩天就過去了」的讒言,以為群眾回家就可故態復萌,依照這次現場的氛圍,必將是嚴重誤判,因為這涉及的不只是二十四小時靜坐是否到此為止的問題,更關係到後續社會運動與群眾路線的動能加碼,五一七將是一個關鍵的轉折點。
造成馬英九沈重壓力的原因,在於這次反對黨的四大訴求有國家元首不能不回應的公共政策「救失業」與「護弱勢」,同時在民主程序上,包括ECFA須經公民投票同意、廢除與鬆綁集遊惡法,政府何以阻擋人民行使政權的實踐?更必須給個說法,這些一個大過一個的問號,想要不聞不問、傲慢漠視,此刻已至臨界點。
這個政府不僅人民「眾叛」,國民黨不少力量私下期待民進黨「一定要成功」,以給一人獨大下馬威,如此「親離」已在政壇心照不宣。台北市長郝龍斌要求民進黨補申請後,行政院昨天立刻要求北高市長依法行政,講給誰聽?明眼人都知道。之所以黨內關係脆弱若此,馬欲兼黨主席、將國安會秘書長比照院長敘薪等自肥規劃不斷拋出,卻吝於給同志「一個公道」,種種薄情寡德,早已不符一個領導人該有的肚腸與道德。
因此,馬英九當前是內憂外患,成了名副其實的「寡人」,僅餘其個人以自我感覺良好在支撐,這種外強中乾的體質,倘若還想以專制獨斷、警力排除因應澎湃民意的兵臨城下,則接下來的凱道將會如何?責任全在馬英九。
May 17,2009
「沒投票下決定 鎮壓六四不合法」
怎覺得阿共ㄟ的官方說法邏輯總是跟車輪黨的官方說法不謀而合 什麼民逼官鎮壓 鎮壓有理 國家安定....
中國人的命天生賤嗎
中國人的政府還真是君權神授阿陽一番真心話同時賞了國共兩兄弟黨一個大耳光呢
話說 胡爺爺還是趙紫陽提拔的呢
成淫蟲大哥: 亂 太亂了 ~~~
【明報專訊】書中趙紫陽批評了當年大多數的中共高層,包括鄧小平 、李鵬、鄧力群、李先念,甚至是多年盟友胡耀邦。《華盛頓 郵報》指出,趙紫陽的新書內容,挑戰了主流歷史說法(即鄧小平是經濟改革總舵手)。趙承認「若沒有鄧小平的支持,所有改革都不可能」,但他形容鄧小平在經濟改革上扮演的角色,更大程度只是一位仁慈教父,而非親力親為的改革總設計師;大多數關鍵的改革,諸如改革人民公社制度、勾勒出中國極其成功的出口導向經濟增長模式,以及給意識形態鬆綁(諸如提出社會主義初級階段論等)以便推動市場改革,都是由趙紫陽主力構思推動。
談到北京 官方定調六四 事件是由於天安門 廣場情况變得失控、黨不得不採取清場行動,趙紫陽反擊稱,是李鵬等強硬派的行動導致混亂失控,「若採取了正確行動,就不會出現如此的結果」。
趙親函鄧小平促收回4.26社論
趙在聲帶中解釋稱,初時他採用較溫和態度,示威也漸漸有所紓緩,未料李鵬趁他出訪朝鮮,策劃了4月26日的政治局常委會議,與其他強硬派人物聯手,說服鄧小平認為廣場的示威,已威脅到黨的統治,然後李就下令刊登4.26社論,將示威定性為反革命暴亂,以為這可嚇窒民眾,然而「那些之前較溫和的人,卻因此被迫跟激進者站在同一陣線」,令示威規模壯大。趙紫陽稱,在他返國後,曾企圖與示威學生對話,並成立特別小組,調查貪污指控,但「李鵬和其陣營人士大力試圖阻止、拖延甚至顛覆」。於是趙紫陽決定親自致函鄧小平,要求跟他會面,希望游說鄧小平認同有需要收回4.26社論。5月17日,趙紫陽來到鄧小平的家,以為那會是一次私人會晤,未料原來所有政治局常委成員都在席。趙紫陽憶述道﹕「這時我已深知不妙。」
趙紫陽要求修改社論,楊尚昆則要求頒布戒嚴,最後在沒有任何投票下,鄧小平決定戒嚴。此說法與過去有指當時進行了投票,結果是2對2,1票棄權不同。趙指由於當年沒有投票,所以就算以黨內規矩內說,戒嚴鎮壓也是非法的。趙在聲帶中稱,從鄧小平當日不耐煩的身體語言,以及政敵對他的猛批下,他知道鄧小平早已有了決定,「我的歷史任務似乎已來到終結了。我告訴自己,我絕不做調兵鎮壓學生的總書記。」
May 12,2009
法界憂心:長期押扁 將毀台灣民主
自由時報 更新日期:2009/05/09 04:09
若當民粹手段 恐埋仇恨種子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法界人士指出,長期羈押被告並不適當,不管在押者是否為前任總統都不宜,民間司改會董事長黃瑞明和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監事林振煌等人,舉前總統陳水扁為例,強調扁一直都不該押,如新政府和司法秉持封建時代清算前朝態度,把押扁當民粹手段,將摧毀台灣脆弱的民主制度,並埋下仇恨種子。
從刑事訴訟法看,黃瑞明認為被告應符合涉嫌:重罪、串證、逃亡之虞,才能羈押,現行法條可將重罪當作羈押唯一理由,許多法界人士都主張有違憲疑慮;至於串證方面,起訴後被告已無串證可能,因為法院須公開審判;在逃亡要件部分,扁又不是三頭六臂,那有本事可隨意出境,何況還有隨扈全天跟著他。
法院保護人權 不能媚俗討好
在媒體和民意方面,黃瑞明說,司法不該被部分媒體或名嘴牽著鼻子走,法院更應站在保護人權立場,主動出來指導社會民意,不能媚俗討好。
林振煌以美國為例表示,聯邦最高法院替羈押制度訂下三原則,分別是:不可出於報復目的、要有正當性、符合比例原則,根據上述原則,法院根本一直都不應收押扁。
林振煌指出,羈押是一種嚴重侵害人權的強制處分,目的就是要確保被告準時出庭,扁幾乎隨時都處於鎂光燈下,時時刻刻都要接受全民和社會檢驗,根本沒有逃亡可能,依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羈押原則,押扁的正當性不足。
未定讞就關人 羈押制度違憲
他說,在美國,被告以保釋為原則,羈押為例外,台灣剛好反過來,把具保當例外,院檢認為涉嫌觸犯重罪就押,不合理又違憲的羈押制度,該全面檢討、修正。
黃瑞明強調,他反對押扁、主張儘速檢討刑訴法羈押條文,不是要挺扁,他和很多律師及學者等法界人士一樣,力挺的是法律程序的公信力及司法人權,目前羈押制度是要懲罰被告,未終局判決就先把人關起來,與憲法保障人權意旨實在相距太遠。
May 5,2009
反中國學歷、陸生來台 5大學生嗆馬被打 2009-05-04
自由電子報
馬至武廟揭牌 學生抗議面嗆
〔記者蔡文居、黃博郎/台南報導〕馬英九總統昨天南下台南為祀典武廟揭牌,有五名反對承認中國學歷及開放陸生來台的大學生到場舉牌抗議,卻遭穿著武廟工作人員背心的男子推擠,一人被推倒,頭部撞擊地面,抗議學生隨後被警方帶回警局訊問。
國民黨本週已經將影響台灣學生權益重大事項排上議程,立法院教育、內政兩個委員會今天將分別審議有關陸生來台及中國學歷認證法案,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昨痛批,國民黨開闢「兩個戰場」是想要「雙殺」,要讓少數弱勢的民進黨團分身乏術,黨團今早將召開黨團大會決定抗爭程度,無論如何仍要全力阻擋!
廟前被推挨打 還被帶去警局
據了解,三月六日一名高三學生在高鐵嘉義站朝著馬英九總統的方向高喊「馬英九下台」,雖然馬英九並未受到影響,但駐高鐵警員馬上將學生逮捕,帶到派出所內要求他寫下年籍資料及「嗆聲」動機,留置半小時後,警方要求學生蓋指印、簽名後才予以釋放。高鐵嘉義站派出所副所長薛峻承事後還辯稱,沒有逮捕學生,是把學生請到服務台進行資料調查。
學生抗議被抓 已不是第一次
昨天抗議學生陳光軒、潘承佑、張家齊、江昱欣和黃紹忻身穿「我反對承認中國學歷」的T恤,在馬英九抵達時高舉「反對承認中國學歷」的抗議標語,在人群中高聲嗆聲、抗議,訴求反對開放陸生來台及承認中國學歷,強調承認中國學歷將讓台灣學生面臨文憑貶值、就業機會減少的威脅。
不過,學生嗆聲時,穿著武廟工作人員背心的多名男子突然衝上前,將學生往外推擠,還有人趁機出手毆打學生。警方見狀則搶下抗議標語,為避免媒體拍到標語,還蓋住標語,以跑百米的速度直奔派出所,並將學生帶往派出所,馬英九則在安全人員及人群的簇擁下快速進入武廟揭牌。
綠批警護暴力 警辯保護學生
學生稍後指控遭不明人士毆打,頭部受到撞擊的潘承佑決定提出告訴,要求警方追查對他施暴者。他們表示,他們只是到場表達立場,並無不法行為,卻遭暴力對待,而警方竟保護黑道、壓制學生,難道抗議有罪嗎?
警方表示,他們的處置並無不當,在眾人激憤時快速將學生帶回警局,是為保護學生免受傷害,為了解詳細經過才請學生留下訪查紀錄,也非偵訊筆錄。
但到警局關切的南市議員邱莉莉和王定宇強調,學生到場嗆聲,警方並未舉牌警告,學生未違反集會遊行法,根本不用配合警方回警局接受調查。警方發現有人施暴,未立即逮捕,反而將抗議者帶回訊問,並不恰當,這也意味未來馬英九所到之處,是否都要實施戒嚴?
馬英九昨天分別前往台南大天后宮參拜、祀典武廟揭牌及出席台灣文學館蔣渭水個展、他創辦的新台灣人基金會主辦的台語辯論賽等活動。馬英九在大天后宮祈求媽祖保祐台灣。
他說,他將做滿一年,雖然經濟未完全好,但台灣人一步一腳印的打拚精神,未來發展一定會愈來愈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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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 25,2009
政客 -- 罵女人 , 泡馬子 俱樂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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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 16,2009
白色恐怖白很大 馬英九獨裁獨很大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員警編號:3242,3438


為TBA舉辦的室內合法集會【串聯台灣,佈落希望】網聚活動,受到編號3242,3438兩位警員不當的盤查妨害,向台北市政府警察局提出嚴正的抗議!!
事情的過程如下:
協會工作人員的記錄:
1。內政部合法登記成立之台灣部落格協會,在2009/03/28 (六) 11:30am~5:00pm,於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125號 4樓台灣國際法律事務所會議室,舉辦【串聯台灣,佈落希望】網聚活動,現場有多位知名人士如謝長廷,卡神楊蕙如,Freddy及兩位市議員簡余晏和顏聖冠出席,立委涂醒哲並在節目一開始時現場連線演講。
2.在活動前幾天,台北市中山分局多次打電話至台灣國際法律事務所關切此活動,造成所方事務人員非常困擾,其中一位廖巡佐承認他至少打過一次。
2.活動前一日,部落格協會工作人員致電給廖巡佐,留下聯絡方法,請他以後有活動問題直接跟主辦單位這邊聯繫,不需要騷擾提供場地的台灣國際法律事務所,以免我們往後場地借用困難。
3.活動當日,有兩名著制服的警察至活動會場門口,首先詢問工作人員活動結束後,是否會上街陳情,表示上級指示前來關切。但是動內容早經公告上網,節目時間表中並無任何走出室外活動的規劃。
4.員警接著進一步詢問活動相關資訊,包含活動內容性質,參與人員是哪些,重要人物有誰,活動會辦幾天,主辦單位,負責人等等。事實上,這些訊息早已公告在網路上,至少超過一週。
5.部落格協會秘書長告知警員協會專用手機號碼和網路ID,表示如果有需要,我們有活動詳細文案可提供。員警進一步問秘書長姓名,我們也提供了。然後員警向秘書長要身分證字號,但秘書長表示要身分證字號會不會太過份了,後來員警又要出生年月日,但我們沒有給他。在這個盤問個人資料的過程中,市議員顏聖冠的辦公室主任百惠在現場,並請問警察是依照哪條法令執行勤務,但警察沒有回答。
6.警察後來與百惠表示,本來是保防組要著便衣來關切,是因為沒空,所以換她們來。
7.言談中,員警一下說是分局長請她們來,一下說是上級,一下說是中山分局廖巡佐,口徑不一致。3月30日,市議員簡余晏和顏聖冠舉辦記者會,以此事詢問警局保防主任與其他相關警察單位人員,結果他們推說因為禮拜六放假,細節不知道,到底是誰派這兩個警員過去,他們去也不清楚。
8.記者會後來警方提到是廖巡佐或是何警員,並表示後來案件轉給長春分局,是長春分局警察到場。
中央社的報導:
【中央社】台灣派部落格協會上週6舉行「網聚」活動,遭兩名員警上門瞭解聚會內容。北市議員簡余晏、顏聖冠今天召開記者會認為警方侵犯人權;北市警局則表示會進一步查明事情經過。
記者會上午在議會2樓民進黨團辦公室舉行,當天參與網聚活動的「 卡神」楊蕙如也出席說明經過。她表示, 台灣派部落格協會上週6租用台北市南京東路3段一棟民宅4樓進行 音樂網聚活動,並追思鄭南榕對於言論自由的主張。
但兩名身著防彈衣的制服員警卻聲稱「奉上級指示」上門盤查, 要求台灣派部落格協會秘書長「綠正妹」說明聚會內容, 以及出示身分證、手機號碼等個資。
簡余晏、顏聖冠認為,這僅是一個單純室內聚會, 兩名員警不僅違反警察職權行使法,並踐踏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 議員要求北市警局兩天內提出說明與相關懲處;對於警方「 私闖民宅」行為,形同過去的警總, 兩人都主張應該廢掉保防室在警局的組織架構。
出席記者會的北市警局保防室主任蔡萬來表示, 兩名中山警分局長春路派出所的員警既然身著制服盤查, 足以證明員警行為是公開的,希望議員提供相關資料。 中山警分局保防組組長李天衡也表示, 由於下達指示的何姓警務員今天休假,會進一步釐清當天事情經過, 若員警有作為失當,會依規定懲處。
簡余晏部落格對此事的說明:
http://www.yuyen.tw/2009/03/blog-post_30.html
記者會錄影:
以我個人的觀點,員警在這個事件中,A.涉及公務員侵害了憲法中的言論,講學和集會自由,B.妨害集會遊行法中人民合法的集會,C.也不符警察職權行使法中有關查証人民身份的六種情況:
A.員警在這個事件中,可能涉及公務員侵害憲法中的言論,講學自由和集會自由。
中華民國憲法
第十一條(表現自由)
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第十四條(集會結社自由)
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
第二十二條(基本人權保障)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第二十四條(公務員責任及國家賠償責任)
凡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者,除依法律受懲戒外,應負刑事及民事責任。被害人民就其所其受損害,並得依法律向國家請求賠償。
B.員警在這個事件中,也可能涉及妨害合法集會:
集會遊行法
第五條(妨害合法集會遊行之禁止)
對於合法舉行之集會、遊行,不得以強暴、脅迫或 其他非法方法予以妨害。
第八條(室外集會遊行之申請)
室外集會、遊行,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但左列各款情形不在此限:
一、依法令規定舉行者。
二、學術、藝文、旅遊、體育競賽或其他性質相類之活動。
三、宗教、民俗、婚、喪、喜、慶活動。
室內集會無須申請許可。但使用擴音器或其他視聽器材足以形成室外集會者,以室外集會論。
第三十一條
違反第五條之規定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
C.在警察職權行使法中明確的規定了警察可以查証身份的對象,包括1。合理懷疑有犯罪嫌疑,2, 3, 有事實認定將有犯罪,4,可能犯罪之場所,5,需有許可之場所,6,指定管制場所等。我們當天的活動,完全沒有出現這六種情況中的任何一點,而且,員警也沒有告知我們盤查的『事由。』員警要了解此活動,可以經由網路公開訊息得知活動的流程,參與人員和細節,工作人員也曾主動致電警局說明,員警的實際行為顯然不合乎法條中要求的『對人民權益侵害最少之適當方法為之。』的原則。(註:本活動訊息早在一週前在網路公佈,請見此http://tba.tw/news/?newsinfo&id=51)
警察職權行使法
第 3 條
警察行使職權,不得逾越所欲達成執行目的之必要限度,且應以對人民權益侵害最少之適當方法為之。
警察行使職權已達成其目的,或依當時情形,認為目的無法達成時,應依職權或因義務人、利害關係人之申請終止執行。
警察行使職權,不得以引誘、教唆人民犯罪或其他違法之手段為之。
第 4 條
警察行使職權時,應著制服或出示證件表明身分,並應告知事由。
警察未依前項規定行使職權者,人民得拒絕之。
第 6 條
警察於公共場所或合法進入之場所,得對於下列各款之人查證其身分:
一、合理懷疑其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
二、有事實足認其對已發生之犯罪或即將發生之犯罪知情者。
三、有事實足認為防止其本人或他人生命、身體之具體危害,有查證其身分之必要者。
四、滯留於有事實足認有陰謀、預備、著手實施重大犯罪或有人犯藏匿之 處所者。
五、滯留於應有停 (居) 留許可之處所,而無停 (居) 留許可者。
六、行經指定公共場所、路段及管制站者。
前項第六款之指定,以防止犯罪,或處理重大公共安全或社會秩序事件而有必要者為限。其指定應由警察機關主管長官為之。
警察進入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於營業時間為之,並不得任意妨礙其營業。
員警應該很清楚,身著制服對一般人民盤查會造成相當大的精神壓力,也會妨礙一個人民團體的形象。身為台灣部落格協會的理事長,我強烈要求台北市警察局局長出面為此事道歉,並向所有的台北市民說明,員警根據那個法條何種理由進入私人的室內場所執行這次盤查勤務?是否有更多類似的情況常在發生?有沒有濫權,影響人民權益的問題?
P.S.
P.S.2
March 14,2009
被掩蓋的真相…陳儀 是非魔癡228 (作者:范蘭欽)
【聯合報╱范蘭欽/文化工作者(台北市)】 2009.02.28 03:30 am
http://udn.com/NEWS/OPINION/X1/4761540.shtml
二二八的歷史完全顛倒,真相被掩蓋。實在陳儀是愛民清官,蔣介石、陳儀當時處理也極對,其錯最多只是誤判寬仁。
二二八以前,陳儀要把軍隊調走,親信湯恩伯勸阻:「台人新附,人心未定,一旦有變,何以應付?尤其是在日軍服役及勞工分子,因受日人皇民化教育,恐其仇視祖國,可能結聚作亂,需駐軍防變。」陳儀說:「我以至誠愛護台灣人,台人絕不會仇我,萬一有意外,我願做吳鳳。」
事發後蔣介石即在《反省錄》中寫道:「台灣暴民乘國軍離台,政府武力空虛之機,發動全省暴動,此實不測之禍亂,是亦人事不臧,公俠疏忽無智所致也。」
二二八的起因主要即湯恩伯擔心的台籍日兵仇視祖國等情,加上經濟蕭條、戰後糧食短缺、通貨膨脹及社會秩序破壞等,不過這只是次要因素。所謂的「官逼民反」或「寙政」,都是欲加之罪,完全是政治扭曲後的假記憶,並非歷史真相。首先來台的中央社駐台主任葉明勳就說,陳儀廉潔律己,他一下飛機就說:「我是來做事,不是來做官。」陳儀帶來的幹部如嚴家淦、任顯群、孫運璿等也是好官,但他忽視了台灣甫脫離日本統治,猶未調養生息的特殊社會環境,民主寬容,在政治上放得太鬆,給台胞參政權,電台報紙、集會遊行皆放任自由,結果反生意外。
事件後陳儀隻身離台,其政策及幹部未動,後來的陳誠蕭規曹隨,所謂的「寙政」,究何所指?
經歷此事的江慕雲在「為台灣說話」的文章說:「陳儀長官沒有希望台灣弄不好的理由,他有理想,想在海島真正實現三民主義,作為三民主義的實驗園地。
他要在一個目標和一個組識之下,使政治、經濟、教育、文化、獲得全般的配合,使海島成為一個真正的樂園。…
他反對台灣駐兵,他絕不希望而且也不必要以軍隊來增加台灣人民的麻煩和負擔,認為這不是征服的土地。他有理想,有計畫,有魄力,他應該欣受台灣人民的擁護,而事實竟不盡然。」
國府的行政院長翁文灝曾以此詩懷陳儀:「海陸東南治績豐,驚心旦夕棄前功;試看執楫理財士,盡出生前識拔中。」
二二八事件發生,暴亂蔓延全省,各地政府、警局被占領接管,電台廣播推翻政府。蔣日記載;「陳公俠不事先預防,又不實報,及事至燎原,乃始求援,可歎!惟無精兵可派,甚為顧慮。善後方策,尚未決定。現時惟有懷柔。此種台民初附,久受日寇奴化,遺忘祖國,故皆畏威而不懷德也。」
三月六日,高雄暴民占領市府、雄中、火車站,搶得軍火,要燒壽山,脅迫要塞司令彭孟緝繳槍,並欲殺彭。彭派兵下山平亂。
七日,處委會提出四十二條,要求解除武裝,重立政府,陳儀怒拒。處委會向美領事要求台灣託管獨立,號召台籍兵集結待命。
二十一師抵台後,陳儀發布戒嚴,鎮壓暴民,捕殺處委會首要份子。蔣介石還電師長劉雨卿,「應特別注重軍紀,萬不可拾取民間一草一木。」還電陳儀:「請兄負責嚴禁軍政人員施行報復,否則以抗令論罪。」
事件中,外省人死傷八百人,本省人死傷千餘人。
事後陳儀黯然離台,赴滬靜養。一九四八年六月中,蔣忽叫陳到南京面談。那時局勢已危,蔣想叫陳儀接浙江省主席。陳辭讓說:「在台灣搞得不好,累了中央增加憂慮。現在正閉門思過,何能再負責任?」蔣說:「不要提台灣的事了。我如不把駐台的部隊調走,何致發生暴動?這責任不能推到你一人身上。希望你從公誼私交兩方面想一想,慨然答應下來!」陳不再推辭,這就種下他最後離蔣招難的悲劇。
一九四七年五月四日,陳儀離台前寫下這首詩:「事業平生悲劇多,循環歷史究如何,癡心愛國渾忘老,愛到癡心即是魔。」
陳儀是癡?是魔?「二二八」孰是?孰非?歷史早有答案,只是政治還在塗抹耳。
范蘭欽:馬郝千萬當心!台獨份子會破壞纜車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8-06 09:52:21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doc/1004/2/3/9/100423989.html?coluid=7&kindid=0&docid=100423989
你不得不當心,台獨份子會破壞纜車。
中評社香港8月6日電(作者 范蘭欽)你不得不當心,台獨份子會破壞纜車。
太多跡象顯示,以纜絆馬又是台獨選戰的策略,其319陰謀小組已經開動。最近台獨特別安排外國政客去坐九族文化村的纜車,還說貓空纜車不安全,不能坐,都可見端倪。
台北市貓空纜車第一次當機,就是台獨媒體人員故意去觸動緊急暫停裝置所造成的,後又選馬英九與郝龍斌在車上,再搞了一次飛機。第三次停兩小時,螺絲鬆脫,輪胎漏氣,更可能是人為破壞,因為纜車是很安全的運載工具,比汽車、飛機要安全得多,一般纜繩可用30年不用更換,使用10萬小時以上也不會斷裂,除非遭外力破壞。
1998年克林頓時代,美國一架軍機在義大利山區切斷了纜索,吊車掉落,死了20個人,全是歐洲觀光客,美國賠了一大筆錢,甚至造成義、美關係緊張。
另外還有鉗扣鬆動,使兩吊箱滑檔相撞而出事,但這要在斜度大地方才會發生,貓纜長又緩,就算鬆鉗也不會太嚴重。
貓纜啟用後,問題其實不大,說“問題一籮筐”有點過苛。纜車因大風、雷雨停駛的情形常有,另外機械人為因素,如旅客上下跌倒等問題,暫停也是常事。只要不是斷纜落箱等重大意外,運行中停一下、等一下,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悶熱是設計問題,不是機械人員問題,當然設計者未及於此是不該,但這不是弊案,可是台獨一直說是,也把些莫須有的事全往馬英九頭上套,湊成十個。因為謝長廷、杜正勝皆涉弊,還是兩位數,所以也來誣馬以證明天下烏鴉一樣黑。
現在的事實是,台獨官員幾無官不貪,權力愈大貪得愈多。這證明這個族群就是極為腐敗低劣的。看報紙就知那些極多、極惡質、駭人聽聞的罪案,正是這個族群的人所犯下的。政治學者其實多迴避這個題目,即你只要做一項犯罪行為與台獨傾向者的比例之調查,即可知其間的互聯關係。
再做一項不同族群間的犯罪比例調查,也會發現各族群間清濁高低之異。
台獨為了“入聯”,說聯合國行“政治種族隔離主義”,這真是做賊喊捉賊。台灣正在行的就是一種倒逆的政治種族隔離,即是一批高犯罪族群去阻隔善良人群的正常作息,阻遏交流三通。今天所有台獨反對的、誣蔑的,正是最好的、最對的,如馬英九、陳儀、戒嚴、228、中國、三通等,都是正面或當年為了壓制反面而不得不做的。
像陳儀是公認最清廉開明的好官,卻被皇民腐敗份子誣為專制腐敗,且若果真如其說,怎麼會有那麼多的台灣人去保護外省人?可見台灣人是多麼厭斥這個犯罪族群。還有像戒嚴是當年政府的德政,使台灣能在穩定中求發展,但在台獨專政隔離下,這個德政竟沒人敢稱頌了。
戒嚴就是管制高犯罪危險群的隔離政策,解嚴則是倒了過來,犯罪群當政,善良人反被隔離分化。此所以台灣有世界少見的民主為惡的狀況,即民主監督本來是可反貪污腐敗的,在台灣卻是戒嚴時期反較清廉,當時民主百分之九十七,解嚴冥主後反貪腐橫行。此即民主為假,只行了百分之三,貪腐出押惡化之故。
貪腐專政就要騙,為了給貓纜欲加之罪,竟然說應給纜車加冷氣。在台灣這閉鎖之島,竟有很多人都相信,真是井底之蛙到了極點。全世界沒聽過纜車有裝冷氣的,更沒聽說過在貓空這種循環式纜車,上掛一百三十多個吊廂上可裝冷氣的,別說重量會大增,拉電線就成問題,扯斷了漏電豈不全成了吊爐烤鴨?還有內外結霧問題。但有報紙的小社論竟在大罵台北市政府後,說公共汽車都裝冷氣,纜車為何不裝?講這種話的人就不問九族文化村和花蓮海洋世界為何也沒裝?
後來謠言更離譜,某報有篇投書說:“當初許多建造日本新幹線的工程師與技術專家曾提醒台北市捷運局,纜車應具備冷氣空調系統,我方為何置之不理?”、“萬一不幸鬧出人命,後悔晚矣!”這一看就知是台獨皇民所寫的。
單扯冷氣也罷了,雖是烏龍之見,報紙雞兔同籠尚可,但扯下去就知刊登的報紙是台獨喉舌了,那位台獨項莊話題一轉,竟扯到馬英九不該在中部Long Stay,說應到貓空來Long Stay,還說國民黨“應該做的反而是,誠心悔過,為戒嚴時期所犯的大錯向台灣人民道歉,唯有承認錯誤才足以扭轉民眾唾棄國民黨之心。”
當扯到這裡,再看到台獨人去貓纜抗議,台獨媒體唱和,我們就知到這是政治陰謀,貓空纜車無問題,有問題必定是台獨破壞,台北市政府應趕快恢復纜車全日運行,不要為台獨所恐嚇週一停休。市民應配合政府,保護台北,提防鄉村包圍城市,提高政治警覺,當心“毒諜就在你身邊”,不要因為解嚴而鬆懈了。(作者 范蘭欽 台灣知名時事評論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