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ruary 28,2009

[Read] 《閱微草堂筆記》隨手錄〔一〕

【前言】最近閒來無事(?)看起《閱微草堂筆記》來了,覺得實在頗為有趣,
私意以為紀昀寫的真好啊!文字簡鍊又有趣!原本以為會很八股迂腐的,看後才知不然,
雖然沒有什麼浪漫多情的狐仙鬼怪,可是還是有股淡淡的嘲諷和情意,很合我的胃口!(我不是浪漫派~XD)
重點是,很多則故事或讓人捧腹,或讓人慨嘆,或形象動人如在目前......
加之文字精鍊古樸,沒有多餘綴飾,且能在短短的篇幅裡營造穩固的首尾架構,間或傳達出些許餘韻,
很給我閱讀的樂趣。(其實讓我想起那種日本短篇鬼故事,或是《十日談》的諷刺故事)

另外很重要的一點是,我發現我很喜歡紀昀這個人透過《閱微草堂筆記》所傳達出的「通情達理」感,
特別是在幾則社會案件中他所下的結語,給我一種穩重又不失情意的平衡感(甚至有時有些感動),
我覺得這個人,雖是講道理,卻不冬烘,還頗通達人情事理的,讓我莫名敬重起來。

以下隨手分享幾則有印象的(不一定是最好玩的,只是我腦中剛好記得的)〔註:標題是我自己亂加的〕
很閒的話(?)會再多po幾篇吧!(不過po在這到底是要給誰看呢?......XD)

〔附〕Wikisource上的閱微草堂筆記》原文(有註解或白話就更好了);
〔附〕網路上找到的白話翻譯(只有部分,但翻的普普);《閱微草堂筆記》blog (依主題分類,有註解)

【後記】這兩天《閱微》看得差不多了,也隨手翻起《聊齋志異》來了,看了之後益發覺得,
自己的習氣大概還是和紀昀這種實在派近些,不由得更加喜好《閱微》多些!
(話說的蒲松齡調調大概與我不合,那種酸腐譏嘲外加宅男白日夢隨處發的故事議論,常讓我看得哭笑不得~Orz)


嫠婦子 ※註:很曲折的故事,寫得很好,看得我都哭了!(笑)
人倫親情處事分際真是萬分難啊!所以說要時時自守謹實,聞其情哀矜而勿喜。......
〔不是說我贊成兒子殺人,而是人倫人情直是至難,有時悲劇在錯落間就已造成;只能盡力而為,求個不大過有分際已屬萬幸......〕

〔原文〕有嫠婦年未二十,惟一子,甫三四歲,家徒四壁,又鮮族屬,乃議嫁。婦色頗豔,其表戚某甲,密遣一嫗說之曰:
「我於禮無娶汝理,然思汝至廢眠食。汝能託言守志,而私昵於我,每月給貲若干,足以贍母子。
兩家雖各巷,後屋則僅隔一牆,梯而來往,人莫能窺也。」
婦惑其言,遂出入如外婦。人疑婦何以自活,然無跡可見,姑以為尚有蓄積而已。
久而某甲奴婢泄其事。其子幼,即遣就外塾宿。至十七八,亦稍聞繁言。每泣諫,婦不從,狎昵雜坐,反故使見聞,冀杜其口。
子恚甚, 遂白晝入某甲家,剚刃於心,出於背,而以「借貸不遂,遭其輕薄,怒激致殺」首於官。
官廉,得其情,百計開導,卒不吐實,竟以故殺論抵。鄉鄰哀之,好事者欲以片石表其墓,乞文於朱梅崖前輩。
梅崖先一夕夢是子,容色慘沮,對而拱立。至是憬然曰:
「是可毋作也。不書其實,則一兇徒耳,烏乎表?書其實,則彰孝子之 名,適以傷孝子之心,非所以妥其靈也。」
遂力阻罷其事。是夕,又夢其拜而去。是子也,甘殞其身以報父仇,復不彰母過以為父辱,可謂善處人倫之變矣。
或曰: 「斬其宗祀,祖宗恫焉。盍待生子而為之乎?」
是則講學之家,責人無已,非余之所敢聞也。(《閱微草堂筆記/卷23/灤陽續錄五》)
--
〔語譯〕有一個少婦不到二十歲就成了寡婦,她只有一個兒子,還不滿三四歲。
家里窮的什麼也沒有,又很少有親屬,於是就打算再嫁。
這個寡婦長得很漂亮,她的一個表親某甲暗中派一個老媽子和她說:
「按照禮法,我不能娶你,但我想你想得吃不下飯、睡不著覺,如果你能假托守節不嫁,
暗地里和我相好,我每月給你多少錢,這些錢足夠養活你們母子了。
兩家雖然不在一條胡同裡住,但是屋後只隔著一道牆,到時候搭上梯子來住,別人也不會知道。」
寡婦讓這小子引誘得上了套兒,果然就在梯子上往來出入,成了他的姘婦。
鄰居們一直懷疑,不知這一家孤兒寡母,靠什麼生活,但從來沒發現什麼疑點,
就是這個寡婦的婆婆也看不出她有什麼破綻,認為是兒媳手裡還有些積蓄,所以還能過日子。
時間一長,某甲的一個奴婢把這秘密給透了出來。當時她的兒子還小,於是就被打發到私塾里去住宿。
到了十七八歲時,兒子也聽到一些風言風語,常常哭著勸他母親。
也可能時間長了,寡婦和某甲真的產生了很深的感情,對兒子的勸告聽不進去,
反而和某甲親熱調笑,故意讓兒子聽到看到,打算堵住兒子的嘴。
兒子氣極了,十七八歲的小夥子嘛,正是肝火旺的時候,大白天闖進某甲家裡,拿一把刀,
從某甲的心窩捅進去,從後背扎出來,這一刀夠狠的,當場把某甲要了命。
兒子做完這事就向官府自首了,自首時他說什麼呀,他不能說他母親和某甲怎麼怎麼,他要保住他母親的名節呀,
就說我曾向這個人借過錢,他不借給我,不借給我沒什麼,可是他侮辱我,我忍無可忍,就把他殺了。

官府一查,不是那麼回事,想方設法誘導他說出真情,暗示他如果他說出了真情,他就不會被判故意殺人罪。
可這小夥子不管你怎麼誘導,他就是不改口,因為一改口可以保住自己的命,
但保不住母親的名聲,他不改口,就一口咬定以前說的那理由。最後,以故意殺人罪被判抵命。
鄉鄰們同情他,有很多熱心的人想給他立一塊碑,來對他進行表彰,就請一位叫朱梅崖的老先生撰寫碑文。
前一天晚上,朱老先生夢中見到了這位年輕人,他神色慘淡,一句話也不說,拱手站在他面前。
朱老先生從夢中醒來,一下子悟到,這碑文他是沒法寫了。
如果不實事求是地寫,則這年輕人不過是個殺人犯,這還有什麼可表彰的?
如果實事求是地寫,則表彰了孝子的名,而傷了孝子的心。怎麼這麼說?
你想這年輕人拼出自己一條命,保住自己母親的清白,你把實情一寫,得,他這條命白瞎了,他在九泉之下也不會安寧的。
於是朱老先生極力勸阻不要樹這塊碑。這天晚上,朱梅崖先生又夢見那位年輕人來了,還是一句話不說,向他拜謝而去。
紀曉嵐發表議論說:這個年輕人,甘心捨棄自己的性命為父親血恥,
又不張揚母親的過失而辱沒父親的名聲,可以說善於處理人倫方面的變故。
有的人說,這年輕人勇氣可嘉,但這一來又斷了宗嗣後代,令祖宗痛心,不如生了兒子之後再報仇。
這就是道學家的腔調了,對人這麼求全責備,我是不贊成這個說法的。



再嫁婦答夫 
※註:這則前半很有趣,再嫁婦的回答真是太帥了!足以度千古悠悠無自省能力的男子之口。
中段雖是抓緊了三綱說,不贊同人倫以報施言,但我覺得重點還是要和末尾講君臣之義的段落放在一起看。
我想紀昀的意思或許是:人與人是相對的,不能反躬自省,卻要強求他人守節,不免可笑;
但若放到自身的出處大節上說,則只知斤斤計較於報施,仍不免是侷限於一己的利害與情緒,
若能把眼界放開,謀求更大的義理與福祉,才是更值得敬重的吧!
(結論:他當然還是讚揚能守節行義之人,但他對人情也是有種體貼與理解,
再者行義也是要以大義為重,不是只為了個人形象與心情發洩)

〔原文〕《隋書》載蘭陵公主死殉後夫,登於《列女傳》之首,頗乖史法
(祖君彥《檄隋文》稱:蘭陵公主逼幸告終,蓋欲甚煬帝之惡,當以史文為正。)
滄州醫者張作霖言:其鄉有少婦,夫死未週歲輒嫁;越兩歲,後夫又死,乃誓不再適,竟守志終身。
嘗問一鄰婦病,鄰婦忽瞋目作其前夫語曰:「爾甘為某守,不為我守,何也?」
少婦毅然對曰:「爾不以結髮視我,三年曾無一肝鬲語,我安得為爾守?
彼不以再醮輕我,兩載之中,恩深義重,我安得不為彼守?
爾不自反,乃敢咎人耶?鬼竟語塞而退。
此與蘭陵公主事相類,蓋亦豫讓「眾人遇我,眾人報之﹔國士遇我,國士報之」之意也。
然五倫之中,惟朋友以義合,不計較報施,厚道也﹔即計較報施,猶直道也。
兄弟天屬,已不可言報施,況君臣、父子、夫婦,義屬三綱哉?
漁洋山人作《豫讓橋》詩,曰:「國士橋邊水,千年恨不窮。如聞柱厲叔,死報莒傲公。」自謂可以敦薄,斯言允矣。
然柱厲叔以不見知而放逐,乃挺身死難,以愧人君不知其臣者,是猶怨懟之意,特與君較是非,非為君捍社稷也。
其事可風,其言則未協乎義。或記載者之失乎?(《閱微草堂筆記/卷11/槐西雜志一》)
--
〔語譯〕《隋書》裡記載蘭陵公主死殉後夫,《列女傳》把她列在第一篇,這與傳統史法觀念是相違背的。
滄州有位名叫張做霖的醫生,他說在他的家鄉有一個少婦,她的丈夫去世還不滿一週年,她就改嫁了。
過了兩年,後夫又得病死去,從此發誓不再改嫁,竟終生守節。
有一次她去看望一個生病的鄰家婦女,她前夫的魂附在那位鄰家婦女的身上喝叱她說:
「你怎麼甘心為後夫守節,而不為我守節呢?」少婦很乾脆地回答:
「你沒有把我當做結髮夫妻,在一起生活了三年, 你卻從來沒有跟我說過一句體貼溫存的話,我憑什麼要為你守節?
後夫不嫌我是二婚,結婚兩年中,夫妻恩恩愛愛,情深義重,我怎麼能不為他守節呢!你不捫心自問,反倒來責怪我!
鬼魂被問得
瞠目結舌,偷偷退去了。這個故事跟蘭陵公主的事蹟相類,
和豫讓所說「你以一般人一樣對待我,我也像一般人一樣對待你;你把我當做國士,我就用國士的義來回報你」是一個意思。
但是五常之中,只有朋友是以義相交的:朋友之間不講報答,這是敦厚之道;就是講求報答,也是合理的(直道)。
兄弟關係則是天然,已不當談報答,況君臣、父子、夫婦,這義理是屬於三綱的呢?
漁洋山人在詩《豫讓橋》中說:「國士橋邊水,千年恨不窮;如聞柱厲叔,死報莒傲公。」
認為這樣可以改善薄涼世風,這看法是不錯的。
然而,柱厲叔因為不被國君莒傲公瞭解而被放逐,所以挺身死難,以使不瞭解臣下的君主慚愧。
他的行為乃是出於怨懟的心情,是為了與主君計較是非,而不是為了捍衛江山社稷。
他的事蹟值得流傳,他的話卻不合乎義理。這或許是記敘者的失誤吧?

※註:柱厲叔事莒敖公,自以為不知,而去居於海上,夏日則食菱芡,
冬日則食橡栗。莒敖公有難,柱厲叔辭其友而往死之。其友曰:『子
自以為不知故去,今又往死之,是知與不知無異別也。』柱厲叔曰:
『不然。自以為不知故去。今死而弗往死,是果知我也。吾將死之以
醜後世人主之不知其臣者也,所以激君人者之行,而厲人主之節也。
行激節厲,忠臣幸於得察。忠臣察則君道固矣。』(《呂氏春秋》卷第二十〈恃君〉、《列子/說符篇》)
--
柱厲叔在莒國做官,他認為莒敖公不知自己的才能,於是辭官到海濱隱居。
後來莒敖公被亂臣賊子害死,柱厲叔告別朋友,要去自殺在莒敖公的墓前。
他的朋友奇怪道:「士為知己者死,不為不知己者死。
你是因為莒敖公不知你才離開他的,現在為什麼卻要去陪他一起死?有人知你,你願意為他死;
有人不知你,你也願意為他死。那麼知你與不知你,還有什麼區別呢?」
柱厲叔說:「我不這樣想。我確實是因為他不知我,才離開他的。但現在他死了,如果我不為他而死,
那麼他原來的不知我,就不是不知我了,反而證明他深知我不是忠臣,反而證明他不重用我是對的。
現在我去為他而死,是為了讓莒敖公感到慚愧,讓他後悔確實不知我。
我相信我不會白死,我的死可以讓後世的帝王知道,不要怠慢有才能的人。」



狐仙兩則 ※註:這兩則很有趣(狐仙也真懂事,人該多學著點!)尤其第一則,特別適用給那些痴心(?)宅男看!XD

〔原文〕從兄垣居言,昔聞劉馨亭談二事。其一,有農家子為狐媚,延術士劾治,狐就擒,將烹諸油釜,農家子叩額乞免,乃縱去。
後思之成疾,醫不能療。狐一日復來相 見,悲喜交集,狐意殊落落,謂農子家曰:
君苦相憶,止為悅我色耳,不知是我幻相也,見我本形,則駭避不遑矣
歘然撲地,蒼毛修尾,鼻息咻咻,目睒睒如炬,跳擲上屋,長嗥數聲而去。農家子自是病痊。此狐可謂能報德。
其一,亦農家子為狐媚,延術士劾治,法不驗,符籙皆為狐所裂,將上壇毆擊。
一老媼似是狐母,止之曰:「物惜其群,人庇其黨。此術士道雖淺,創之過甚,恐他術士來報復,不如且就爾婿眠。」
聽其逃避。此狐可謂能遠慮。(《閱微草堂筆記/卷7/如是我聞一》)
--
〔語譯〕堂兄坦居說,從前聽劉馨亭說過兩個故事。一個故事是有位農家子,被狐仙媚惑。
他延請術士治,狐仙被捉住,將在油鍋里烹死。農家子叩頭請求罷手,於是把狐仙放了。
後來,他想念狐仙而成病,醫治無用。一天,狐仙又來相見,農家子悲喜交集,而狐仙態度冷漠,它對農家子說:
您對我苦苦相憶,只是喜歡我的容貌罷 了。不知這容貌是我的幻相。如果看見我的本形就會害怕得躲避都來不及。
它突然撲倒地上,現出原形,蒼灰的毛,長尾巴,鼻孔氣息咻咻,雙眼閃爍如火,跳到屋頂,長叫數聲而離去。農家子從此病癒。這個狐仙可說是能報恩。
還有個故事講道,有位農家子被狐仙所媚。他延請術士治,法術不靈驗,符都被狐仙撕裂 了。狐仙要上法壇毆打術士,一老婦人像是孤母,制止說:
「生物保護自己的同夥,人也庇護他們的同類。這位術士法術雖淺,你把他傷得太重,怕其他術士要來報復,不如姑且回你夫婿那去睡吧!」
於是就讓那個術士逃了。這個狐仙可以說是能深謀遠慮。



鬼畏 ※註:我很喜歡這則小故事,莫名覺得很有道理也很帥!(話說我們老戴真是說了不少好故事啊!XD)

戴東原言,其族祖某,嘗僦僻巷一空宅。久無人居,或言有鬼。某厲聲曰:「吾不畏也。」
入夜,果燈下見形,陰慘之氣,砭人肌骨。一巨鬼怒叱曰:「汝果不畏耶?」某應曰:「然。」
遂作種種惡狀,良久,又問曰:「仍不畏耶?」又應曰:「然。」
鬼色稍和曰:「吾亦不必定驅汝,怪汝大言耳。汝但言一『畏』字,吾即 去矣。」某怒曰:「實不畏汝,安可詐言畏?任汝所為可矣!」
鬼言之再四,某終不答。鬼乃太息曰:「吾住此三十餘年,從未見強項似汝者。如此蠢物,豈可與同居?」奄然滅矣。
或咎之曰:「畏鬼者常情,非辱也。謬答以畏,可息事寧人。彼此相激,伊於胡底乎?」
某曰:「道力深者,以定靜祛魔,吾非其人也。以氣凌之,則氣盛而鬼不逼﹔稍有牽就,則氣餒而鬼乘之矣。彼多方以餌,吾幸未中其機械也。
論者以其說為然。(《閱微草堂筆記/卷23/灤陽續錄五》)

董空如  ※註:這則很反諷也很好笑!XD

〔原文〕
交河及孺愛,青縣張文甫,皆老儒也。並授徒於獻。
嘗同步月南村北村之間,去館稍遠,荒原闃寂,榛莽翳然。
張心怖欲返,曰:「墟墓間多鬼,曷可久留。」俄一 老人扶杖至,揖二人坐,
曰:「世間何得有鬼?不聞阮瞻之論乎?二君儒者,奈何信釋氏之妖妄。
因闡發程朱二氣屈伸之理,疏通證明,詞條流暢
※註:依照宋儒氣論,世間只有二氣相感,不該有鬼魂的
二人聽之皆首肯,共嘆宋儒見理之真,遞相酬對,竟忘問姓名。
適大車數輛遠遠至,牛鐸錚然,老人振衣急起曰:
泉下之人,岑寂久矣。不持無鬼之論,不能留二君作竟夕談。 今將別,謹以實告,毋訝相戲侮也。

俯仰之頃,欻然已滅。是間絕少文士,惟董空如先生墓相近,或即其魂歟?(《閱微草堂筆記/卷1/灤陽消夏錄》)
--
〔語譯〕交河的及孺愛和青縣的張文甫,都是老學究,一起在獻縣教學生。
在一個月夜,兩人在南村北村之間散步。離學館越來越遠了,只見荒郊死寂,樹叢森森。
張文甫害怕要回去,說:「墳墓之中鬼多,不能在這兒久留。」繼而一位老人拄著枴杖來了,與兩人見禮之後坐下,
說:「世間哪有鬼?沒聽過阮瞻的論述麼?二位是讀書人,怎麼也信佛家的胡說八道?」
於是老人便闡述程朱關於二氣消長的學說,分析證明,極為通達清楚。
兩人聽了連連點頭,一起讚嘆宋代大儒學說的精闢。彼此相互應答,竟忘記通個姓名。
這時遠處來了幾輛大車,牛鈴嘩嘩作響。老人抖抖衣服急忙起來說:
「我這陰間的人,寂寞好久了。如果不說世上無鬼,沒辦法留二位談一個晚上。現在將要離別,我實話告訴你們,請不要認為我是戲弄你們。」
轉瞬之間,老人已悄然不見。這兒極少埋葬讀書人,只有董空如先生的墓離得很近,莫非就是他的魂靈?



丐婦救姑
※註:這則還沒找到語譯,可是我很喜歡這則故事;會讓我覺得,
世間如果能多一些像姚安公(紀昀父)和紀昀這樣明瞭事理的人,不知有多好!

〔原文〕
東光王莽河,即胡蘇河也。旱則涸,水則漲,每病涉焉。外舅馬公周籙言:
「雍正末,有丐婦一手抱兒,一手扶病姑,涉此水。至中流,姑蹶而僕。婦棄兒於水,努力負姑出。
姑大詬曰:『我七十老嫗,死何害!張氏數世,待此兒延香火,爾胡棄兒以拯我?斬祖宗之祀者爾也!』
婦泣不敢語,長跪而已。越兩日,姑竟以哭孫不食死。婦嗚咽不成聲,痴坐數日,亦立槁。不知其何許人,但於其姑詈婦時,知為姓張耳。」
有著論者,謂兒與姑較,則姑重﹔姑與祖宗較,則祖宗重。使婦或有夫,或尚有兄弟,則棄兒是;
既兩世窮嫠,止一線之孤子,則姑所責者是。婦雖死有餘悔焉。
姚安公曰:「講學家責人無已時。夫急流洶湧,少縱即逝,此豈能深思長計時哉?勢不兩全,棄兒救姑,此天理之正,而人心之所安也。
使姑死而兒存,終身寧不耿耿耶?不又有責以愛兒棄姑者耶?且兒方提抱,育不育未可知。使姑死而兒又不育,悔更何如耶?
此婦所為,超出恆情已萬萬。不幸而其姑自殞,以死殉之,其亦可哀矣。猶沾沾焉而動其喙,以為精義之學,毋乃白骨銜冤,黃泉齎恨乎?
孫復作《春秋尊王發微》,二百四十年內,有貶無褒﹔胡致堂作《讀史管見》,三代以下無完人。辨則辨矣,非吾之所欲聞也。
(《閱微草堂筆記/卷12/槐西雜志二》)



鬼隱    ※註:原來鬼界和人界一樣,可憐我們逃無可逃的魂魄!XD

〔原文〕
戴東原言:明季有宋某者,卜葬地,至歙縣深山中。日薄暮,風雨欲來,見崖下有洞,投之暫避,聞洞內人語曰:「此中有鬼,君勿入。」
問:「汝何以入?」曰: 「身即鬼也。」宋請一見,曰:「與君相見,則陰陽氣戰,君必寒熱小不安,不如君癎火自衛,遙作隔座談也。」
宋問:「君必有墓,何以居此?」曰:「吾神宗時為縣令,惡仕宦者貨利相攘,進取相軋,乃棄職歸田。
歿而祈於閻羅,勿輪迴人世,遂以來生祿秩,改注陰官。不虞幽冥之中,相攘相軋,亦復如此,又棄職歸墓。
墓居群鬼之間,往來囂雜,不勝其煩,不得已避居於此。雖淒風苦雨,蕭索難堪,較諸宦海風波,世途機穽,則如生忉利天矣。
寂歷空山,都忘甲子,與鬼相隔者, 不知幾年,與人相隔者,更不知幾年。
自喜解脫萬緣冥心造化,不意又通人跡,明朝當即移居。武陵漁人,勿再訪桃花源也。

語訖,不復酬對,問其姓名,亦不 答。宋攜有筆硯,因濡墨大書「鬼隱」兩字於洞口而歸。(《閱微草堂筆記/卷6/灤陽消夏錄》)



醫者受訴
※註:這則也頗令人感慨。即使到今天,我們不也常忘記通情達理的重要嗎?
處事當有原則,但不可本末倒置,忽略了要依時勢事態而調整的重要。

〔原文〕
吳惠叔言:醫者某生,素謹厚。一夜,有老媼持金釧一雙就買墮胎藥,醫者大駭,峻拒之。
次夕,又添持珠花兩枝來,醫者益駭,力揮去。越半載餘,忽夢為冥司所拘,言有訴其殺人者。
至,則一披髮女子,項勒紅巾,泣陳乞藥不與狀。醫者曰:「藥醫活人,豈敢殺人以漁利?汝自以姦敗,於我何有?」
女子曰:「我乞藥時, 孕未成形。倘得墮之,我可不死,是破一無知之血塊,而全一待盡之命也。既不得藥,不能不產。
以致子遭扼殺,受諸痛苦,我亦見逼而就縊。是汝欲全一命,反戕兩命矣。罪不歸汝,反歸誰乎?」
冥官喟然曰:「汝所言,酌乎時勢﹔彼所執者,則理也。宋以來固執一理,而不揆事勢之利害,獨此人也哉?汝且休矣。」
拊幾有聲,醫者悚然而寤。(《閱微草堂筆記/卷9/如是我聞三》)



青縣少婦
※註:這則也還沒找到語譯,但我喜歡它的故事結構,
有敘述有議論,情理兼具,人物飽滿,結尾還有淡淡的情意,仿若真有其事......是則好故事。

〔原文〕
青縣農家少婦,性輕佻,隨其夫操作,形影不離。互相對嬉笑,不避忌人,或夏夜並宿瓜圃中。
皆薄其冶蕩。然對他人,則面如寒鐵。或私挑之,必峻拒。後遇劫盜,身受七刃,猶詬詈,卒不污而死,又皆驚其貞烈。
老儒劉君琢曰:「此所謂質美而未學也,惟篤於夫婦,故矢死不二﹔惟不知禮法,故情慾之感,介於儀容,燕昵之私,形於動靜。」
辛彤甫先生曰:「程子有言,凡避嫌者,皆中不足。此婦中無他腸,故坦然逕行不自疑。此其所以能守死也。彼好立崖岸者,吾見之矣。」
先姚安公曰:「劉君正論,辛君有激之言也。」
後其夫夜守豆田,獨宿團焦中,忽見婦來,嬿婉如平日,
曰:「冥官以我貞烈,判來生中乙榜,官縣令,我念君不欲往,乞辭官祿為遊魂,長得隨君,冥官哀我,許之矣。」
夫為感泣,誓不他偶。自是晝隱夜來,幾二十載。兒童或亦窺見之。此康熙末年事,姚安公能舉其姓名居址,今忘矣。
(《閱微草堂筆記/卷1/灤陽消夏錄》)

Posted by joeywang0 at 樂多Roodo! │03:14 │回應(6)引用(0)課室小記
樂多分類:閱讀 工具:編輯本文
Ads by Roodo! 

引用URL

http://cgi.blog.roodo.com/trackback/8400381
回應文章

選的好翻的妙,請繼續~(茶)

不過看起來我還是比較喜歡子不語那種亂七八糟的神怪。
Posted by 元 at March 6,2009 14:08

倒是"醫者受訴"這篇,我覺得有點費解,
不知是否記述不全,如果光憑初始緣由,
醫生不知其情,拒之理所當然,
況且婦人既然十萬火急,何以不登門求情?
不自愛而遭害,控訴的對象也不該是醫生啊~

如此道理豈不同於酒駕喪命者,告陰司拘提酒商?
紀曉嵐收錄此篇,不知其評論如何?
若是認同此則故事陰司所言,實在難以苟同。
Posted by 元 at March 6,2009 14:27

剛剛在重看子不語,貼一則很有台灣味的故事。

(注意~飲食中勿閱為宜)

誤嘗糞

  常州蔣用庵御史,與四友同飲于徐兆潢家。徐精飲饌,烹河豚尤佳。因置酒請六客同食河豚。六客雖貪河豚味美,各舉箸大啖,而心不能無疑。忽一客張姓者斗然倒地,口吐白沫,噤不能聲。主人與群客皆以為中河豚毒矣,速購糞清灌之。張猶未醒。五人大懼,皆曰:“寧可服藥于毒未發之前。”乃各飲糞清一杯。
  良久,張竟蘇醒,群客告以解救之事。張曰:“小弟向有羊兒瘋之疾,不時舉發,非中河豚毒也。”于是五人深悔無故而嘗糞,且嗽且嘔,狂笑不止。
Posted by 元 at March 6,2009 19:56

喔喔這則分享很不錯!有喜感有笑點~
(不過到底是河豚還是衝動還是食糞讓你想到台灣味呢?......XD)

「子不語」應該又是另一種風格,「亂七八糟的神怪」這句話反而有種異樣的吸引力?
看完聊齋和手頭的書再來翻翻看~(是說都不用忙正經事了嗎?)
(不過論文主題明明是「論語」,偏偏去看「子不語」,好像有種異樣的嘲刺感?XD)

再說那一則喔......最後真的是那樣結束的啦!不過我在想疑點有二:
1. 乞藥的老媼是否就是懷胎女子啊?囧
2. 是否是說,作為醫者(特殊職業影響人命深遠),峻拒以前應當可以先瞭解一下情況?不必定然就峻拒?
(不過嚇嚇醫者,最後還是放他回來了,話說這情況也太兩難了吧!大概主要是借題發揮......)
不知道......不過這則故事也莫名讓我想到「革命之路」說......
Posted by Juicybear at March 7,2009 02:34

套老頭的話,台灣話不帶賽跟洨,就不夠地道啦~


醫生那篇,我我後來有再想過,想法又不同。

照本文的記述來看,確實沒有明指醫生是否知道這是不倫之事,
但是以他後來再陰司前辯駁的話看來,他應該是求藥當時就知情的,否則不會不明原由就言:汝自以姦敗...

以前聽魏吳相聲段子裡"夢中婚",
裡頭有段魏被錯當姑老爺提回去,
進門看兩老媽子摻一老太太出來,立馬就跪,
不認得,但知道是本家老太太,
道理簡單:和著沒事還有兩老媽子摻一老媽子再院裡蹓的啊?

所以或許以當時民情,這是不明說也能推敲的出來的。
若如此,後邊事情醫者心理也該有數,(又想起大宅門裡白老爺下的辣手)

雖然醫者有拒絕的道理,但如此形同見死不救,
若加入這層考慮,陰司所言不差,
紀昀收錄此篇看來更是有其眼光吧!
Posted by 元 at March 23,2009 21:15

TO 元:
喔!想的蠻仔細的!哈~這種故事還蠻牽涉人情世故的,
感覺閱微的人鬼界蠻打通一片的,鬼和狐比人懂事講理的不少哩!
雖是鬼故事,看完反而有溫暖通達感慨感!
(這麼說是少了點離奇的妙感,不過聊齋有些故事又太多情浪漫......)
Posted by Juicybear at March 26,2009 0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