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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Read] 《閱微草堂筆記》隨手錄〔一〕</title>
<link>http://blog.roodo.com/juicybear/archives/8400381.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前言】最近閒來無事(?)看起《閱微草堂筆記》來了，覺得實在頗為有趣，私意以為紀昀寫的真好啊！文字簡鍊又有趣！原本以為會很八股迂腐的，看後才知不然，雖然沒有什麼浪漫多情的狐仙鬼怪，可是還是有股淡淡的嘲諷和情意，很合我的胃口！（我不是浪漫派～XD）重點是，很多則故事或讓人捧腹，或讓人慨嘆，或形象動人如在目前......加之文字精鍊古樸，沒有多餘綴飾，且能在短短的篇幅裡營造穩固的首尾架構，間或傳達出些許餘韻，很給我閱讀的樂趣。（其實讓我想起那種日本短篇鬼故事，或是《十日談》的諷刺故事）另外很重要的一點是，我發現我很喜歡紀昀這個人透過《閱微草堂筆記》所傳達出的「通情達理」感，特別是在幾則社會案件中他所下的結語，給我一種穩重又不失情意的平衡感（甚至有時有些感動），我覺得這個人，雖是講道理，卻不冬烘，還頗通達人情事理的，讓我莫名敬重起來。以下隨手分享幾則有印象的（不一定是最好玩的，只是我腦中剛好記得的）〔註：標題是我自己亂加的〕很閒的話(?)會再多po幾篇吧！（不過po在這到底是要給誰看呢？......XD）〔附〕Wikisource上的《閱微草堂筆記》原文（有註解或白話就更好了）；〔附〕網路上找到的白話翻譯（只有部分，但翻的普普）；《閱微草堂筆記》blog （依主題分類，有註解）【後記】這兩天《閱微》看得差不多了，也隨手翻起《聊齋志異》來了，看了之後益發覺得，自己的習氣大概還是和紀昀這種實在派近些，不由得更加喜好《閱微》多些！（話說的蒲松齡調調大概與我不合，那種酸腐譏嘲外加宅男白日夢隨處發的故事議論，常讓我看得哭笑不得～Orz）嫠婦子 ※註：很曲折的故事，寫得很好，看得我都哭了！（笑）人倫親情處事分際真是萬分難啊！所以說要時時自守謹實，聞其情哀矜而勿喜。......〔不是說我贊成兒子殺人，而是人倫人情直是至難，有時悲劇在錯落間就已造成；只能盡力而為，求個不大過有分際已屬萬幸......〕〔原文〕有嫠婦年未二十，惟一子，甫三四歲，家徒四壁，又鮮族屬，乃議嫁。婦色頗豔，其表戚某甲，密遣一嫗說之曰：「我於禮無娶汝理，然思汝至廢眠食。汝能託言守志，而私昵於我，每月給貲若干，足以贍母子。兩家雖各巷，後屋則僅隔一牆，梯而來往，人莫能窺也。」婦惑其言，遂出入如外婦。人疑婦何以自活，然無跡可見，姑以為尚有蓄積而已。久而某甲奴婢泄其事。其子幼，即遣就外塾宿。至十七八，亦稍聞繁言。每泣諫，婦不從，狎昵雜坐，反故使見聞，冀杜其口。子恚甚， 遂白晝入某甲家，剚刃於心，出於背，而以「借貸不遂，遭其輕薄，怒激致殺」首於官。官廉，得其情，百計開導，卒不吐實，竟以故殺論抵。鄉鄰哀之，好事者欲以片石表其墓，乞文於朱梅崖前輩。梅崖先一夕夢是子，容色慘沮，對而拱立。至是憬然曰：「是可毋作也。不書其實，則一兇徒耳，烏乎表？書其實，則彰孝子之 名，適以傷孝子之心，非所以妥其靈也。」遂力阻罷其事。是夕，又夢其拜而去。是子也，甘殞其身以報父仇，復不彰母過以為父辱，可謂善處人倫之變矣。或曰： 「斬其宗祀，祖宗恫焉。盍待生子而為之乎？」是則講學之家，責人無已，非余之所敢聞也。（《閱微草堂筆記/卷23/灤陽續錄五》）--〔語譯〕有一個少婦不到二十歲就成了寡婦，她只有一個兒子，還不滿三四歲。家里窮的什麼也沒有，又很少有親屬，於是就打算再嫁。這個寡婦長得很漂亮，她的一個表親某甲暗中派一個老媽子和她說：「按照禮法，我不能娶你，但我想你想得吃不下飯、睡不著覺，如果你能假托守節不嫁，暗地里和我相好，我每月給你多少錢，這些錢足夠養活你們母子了。兩家雖然不在一條胡同裡住，但是屋後只隔著一道牆，到時候搭上梯子來住，別人也不會知道。」寡婦讓這小子引誘得上了套兒，果然就在梯子上往來出入，成了他的姘婦。鄰居們一直懷疑，不知這一家孤兒寡母，靠什麼生活，但從來沒發現什麼疑點，就是這個寡婦的婆婆也看不出她有什麼破綻，認為是兒媳手裡還有些積蓄，所以還能過日子。時間一長，某甲的一個奴婢把這秘密給透了出來。當時她的兒子還小，於是就被打發到私塾里去住宿。到了十七八歲時，兒子也聽到一些風言風語，常常哭著勸他母親。也可能時間長了，寡婦和某甲真的產生了很深的感情，對兒子的勸告聽不進去，反而和某甲親熱調笑，故意讓兒子聽到看到，打算堵住兒子的嘴。兒子氣極了，十七八歲的小夥子嘛，正是肝火旺的時候，大白天闖進某甲家裡，拿一把刀，從某甲的心窩捅進去，從後背扎出來，這一刀夠狠的，當場把某甲要了命。兒子做完這事就向官府自首了，自首時他說什麼呀，他不能說他母親和某甲怎麼怎麼，他要保住他母親的名節呀，就說我曾向這個人借過錢，他不借給我，不借給我沒什麼，可是他侮辱我，我忍無可忍，就把他殺了。官府一查，不是那麼回事，想方設法誘導他說出真情，暗示他如果他說出了真情，他就不會被判故意殺人罪。可這小夥子不管你怎麼誘導，他就是不改口，因為一改口可以保住自己的命，但保不住母親的名聲，他不改口，就一口咬定以前說的那理由。最後，以故意殺人罪被判抵命。鄉鄰們同情他，有很多熱心的人想給他立一塊碑，來對他進行表彰，就請一位叫朱梅崖的老先生撰寫碑文。前一天晚上，朱老先生夢中見到了這位年輕人，他神色慘淡，一句話也不說，拱手站在他面前。朱老先生從夢中醒來，一下子悟到，這碑文他是沒法寫了。如果不實事求是地寫，則這年輕人不過是個殺人犯，這還有什麼可表彰的？如果實事求是地寫，則表彰了孝子的名，而傷了孝子的心。怎麼這麼說？你想這年輕人拼出自己一條命，保住自己母親的清白，你把實情一寫，得，他這條命白瞎了，他在九泉之下也不會安寧的。於是朱老先生極力勸阻不要樹這塊碑。這天晚上，朱梅崖先生又夢見那位年輕人來了，還是一句話不說，向他拜謝而去。紀曉嵐發表議論說：這個年輕人，甘心捨棄自己的性命為父親血恥，又不張揚母親的過失而辱沒父親的名聲，可以說善於處理人倫方面的變故。有的人說，這年輕人勇氣可嘉，但這一來又斷了宗嗣後代，令祖宗痛心，不如生了兒子之後再報仇。這就是道學家的腔調了，對人這麼求全責備，我是不贊成這個說法的。再嫁婦答夫&nbsp; ※註：這則前半很有趣，再嫁婦的回答真是太帥了！足以度千古悠悠無自省能力的男子之口。中段雖是抓緊了三綱說，不贊同人倫以報施言，但我覺得重點還是要和末尾講君臣之義的段落放在一起看。我想紀昀的意思或許是：人與人是相對的，不能反躬自省，卻要強求他人守節，不免可笑；但若放到自身的出處大節上說，則只知斤斤計較於報施，仍不免是侷限於一己的利害與情緒，若能把眼界放開，謀求更大的義理與福祉，才是更值得敬重的吧！（結論：他當然還是讚揚能守節行義之人，但他對人情也是有種體貼與理解，再者行義也是要以大義為重，不是只為了個人形象與心情發洩）〔原文〕《隋書》載蘭陵公主死殉後夫，登於《列女傳》之首，頗乖史法。（祖君彥《檄隋文》稱：蘭陵公主逼幸告終，蓋欲甚煬帝之惡，當以史文為正。）滄州醫者張作霖言：其鄉有少婦，夫死未週歲輒嫁；越兩歲，後夫又死，乃誓不再適，竟守志終身。嘗問一鄰婦病，鄰婦忽瞋目作其前夫語曰：「爾甘為某守，不為我守，何也？」少婦毅然對曰：「爾不以結髮視我，三年曾無一肝鬲語，我安得為爾守？彼不以再醮輕我，兩載之中，恩深義重，我安得不為彼守？爾不自反，乃敢咎人耶？」鬼竟語塞而退。此與蘭陵公主事相類，蓋亦豫讓「眾人遇我，眾人報之﹔國士遇我，國士報之」之意也。然五倫之中，惟朋友以義合，不計較報施，厚道也﹔即計較報施，猶直道也。兄弟天屬，已不可言報施，況君臣、父子、夫婦，義屬三綱哉？漁洋山人作《豫讓橋》詩，曰：「國士橋邊水，千年恨不窮。如聞柱厲叔，死報莒傲公。」自謂可以敦薄，斯言允矣。然柱厲叔以不見知而放逐，乃挺身死難，以愧人君不知其臣者，是猶怨懟之意，特與君較是非，非為君捍社稷也。其事可風，其言則未協乎義。或記載者之失乎？（《閱微草堂筆記/卷11/槐西雜志一》）--〔語譯〕《隋書》裡記載蘭陵公主死殉後夫，《列女傳》把她列在第一篇，這與傳統史法觀念是相違背的。滄州有位名叫張做霖的醫生，他說在他的家鄉有一個少婦，她的丈夫去世還不滿一週年，她就改嫁了。過了兩年，後夫又得病死去，從此發誓不再改嫁，竟終生守節。有一次她去看望一個生病的鄰家婦女，她前夫的魂附在那位鄰家婦女的身上喝叱她說：「你怎麼甘心為後夫守節，而不為我守節呢？」少婦很乾脆地回答：「你沒有把我當做結髮夫妻，在一起生活了三年， 你卻從來沒有跟我說過一句體貼溫存的話，我憑什麼要為你守節？後夫不嫌我是二婚，結婚兩年中，夫妻恩恩愛愛，情深義重，我怎麼能不為他守節呢！你不捫心自問，反倒來責怪我！」鬼魂被問得瞠目結舌，偷偷退去了。這個故事跟蘭陵公主的事蹟相類，和豫讓所說「你以一般人一樣對待我，我也像一般人一樣對待你；你把我當做國士，我就用國士的義來回報你」是一個意思。但是五常之中，只有朋友是以義相交的：朋友之間不講報答，這是敦厚之道；就是講求報答，也是合理的（直道）。兄弟關係則是天然，已不當談報答，況君臣、父子、夫婦，這義理是屬於三綱的呢？漁洋山人在詩《豫讓橋》中說：「國士橋邊水，千年恨不窮；如聞柱厲叔，死報莒傲公。」認為這樣可以改善薄涼世風，這看法是不錯的。然而，柱厲叔因為不被國君莒傲公瞭解而被放逐，所以挺身死難，以使不瞭解臣下的君主慚愧。他的行為乃是出於怨懟的心情，是為了與主君計較是非，而不是為了捍衛江山社稷。他的事蹟值得流傳，他的話卻不合乎義理。這或許是記敘者的失誤吧？※註：柱厲叔事莒敖公，自以為不知，而去居於海上，夏日則食菱芡，冬日則食橡栗。莒敖公有難，柱厲叔辭其友而往死之。其友曰：『子自以為不知故去，今又往死之，是知與不知無異別也。』柱厲叔曰：『不然。自以為不知故去。今死而弗往死，是果知我也。吾將死之以醜後世人主之不知其臣者也，所以激君人者之行，而厲人主之節也。行激節厲，忠臣幸於得察。忠臣察則君道固矣。』（《呂氏春秋》卷第二十〈恃君〉、《列子/說符篇》）--柱厲叔在莒國做官，他認為莒敖公不知自己的才能，於是辭官到海濱隱居。後來莒敖公被亂臣賊子害死，柱厲叔告別朋友，要去自殺在莒敖公的墓前。他的朋友奇怪道：「士為知己者死，不為不知己者死。你是因為莒敖公不知你才離開他的，現在為什麼卻要去陪他一起死？有人知你，你願意為他死；有人不知你，你也願意為他死。那麼知你與不知你，還有什麼區別呢？」柱厲叔說：「我不這樣想。我確實是因為他不知我，才離開他的。但現在他死了，如果我不為他而死，那麼他原來的不知我，就不是不知我了，反而證明他深知我不是忠臣，反而證明他不重用我是對的。現在我去為他而死，是為了讓莒敖公感到慚愧，讓他後悔確實不知我。我相信我不會白死，我的死可以讓後世的帝王知道，不要怠慢有才能的人。」狐仙兩則 ※註：這兩則很有趣（狐仙也真懂事，人該多學著點！）尤其第一則，特別適用給那些痴心(?)宅男看！XD〔原文〕從兄垣居言，昔聞劉馨亭談二事。其一，有農家子為狐媚，延術士劾治，狐就擒，將烹諸油釜，農家子叩額乞免，乃縱去。後思之成疾，醫不能療。狐一日復來相 見，悲喜交集，狐意殊落落，謂農子家曰：「君苦相憶，止為悅我色耳，不知是我幻相也，見我本形，則駭避不遑矣。」歘然撲地，蒼毛修尾，鼻息咻咻，目睒睒如炬，跳擲上屋，長嗥數聲而去。農家子自是病痊。此狐可謂能報德。其一，亦農家子為狐媚，延術士劾治，法不驗，符籙皆為狐所裂，將上壇毆擊。一老媼似是狐母，止之曰：「物惜其群，人庇其黨。此術士道雖淺，創之過甚，恐他術士來報復，不如且就爾婿眠。」聽其逃避。此狐可謂能遠慮。（《閱微草堂筆記/卷7/如是我聞一》）--〔語譯〕堂兄坦居說，從前聽劉馨亭說過兩個故事。一個故事是有位農家子，被狐仙媚惑。他延請術士治，狐仙被捉住，將在油鍋里烹死。農家子叩頭請求罷手，於是把狐仙放了。後來，他想念狐仙而成病，醫治無用。一天，狐仙又來相見，農家子悲喜交集，而狐仙態度冷漠，它對農家子說：「您對我苦苦相憶，只是喜歡我的容貌罷 了。不知這容貌是我的幻相。如果看見我的本形就會害怕得躲避都來不及。」它突然撲倒地上，現出原形，蒼灰的毛，長尾巴，鼻孔氣息咻咻，雙眼閃爍如火，跳到屋頂，長叫數聲而離去。農家子從此病癒。這個狐仙可說是能報恩。還有個故事講道，有位農家子被狐仙所媚。他延請術士治，法術不靈驗，符都被狐仙撕裂 了。狐仙要上法壇毆打術士，一老婦人像是孤母，制止說：「生物保護自己的同夥，人也庇護他們的同類。這位術士法術雖淺，你把他傷得太重，怕其他術士要來報復，不如姑且回你夫婿那去睡吧！」於是就讓那個術士逃了。這個狐仙可以說是能深謀遠慮。鬼畏 ※註：我很喜歡這則小故事，莫名覺得很有道理也很帥！（話說我們老戴真是說了不少好故事啊！XD）戴東原言，其族祖某，嘗僦僻巷一空宅。久無人居，或言有鬼。某厲聲曰：「吾不畏也。」入夜，果燈下見形，陰慘之氣，砭人肌骨。一巨鬼怒叱曰：「汝果不畏耶？」某應曰：「然。」遂作種種惡狀，良久，又問曰：「仍不畏耶？」又應曰：「然。」鬼色稍和曰：「吾亦不必定驅汝，怪汝大言耳。汝但言一『畏』字，吾即 去矣。」某怒曰：「實不畏汝，安可詐言畏？任汝所為可矣！」鬼言之再四，某終不答。鬼乃太息曰：「吾住此三十餘年，從未見強項似汝者。如此蠢物，豈可與同居？」奄然滅矣。或咎之曰：「畏鬼者常情，非辱也。謬答以畏，可息事寧人。彼此相激，伊於胡底乎？」某曰：「道力深者，以定靜祛魔，吾非其人也。以氣凌之，則氣盛而鬼不逼﹔稍有牽就，則氣餒而鬼乘之矣。彼多方以餌，吾幸未中其機械也。」論者以其說為然。（《閱微草堂筆記/卷23/灤陽續錄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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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回應：[Read] 《閱微草堂筆記》隨手錄〔一〕</title>
	<description><![CDATA[TO 元：
喔！想的蠻仔細的！哈～這種故事還蠻牽涉人情世故的，
感覺閱微的人鬼界蠻打通一片的，鬼和狐比人懂事講理的不少哩！
雖是鬼故事，看完反而有溫暖通達感慨感！
（這麼說是少了點離奇的妙感，不過聊齋有些故事又太多情浪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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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Thu, 26 Mar 2009 04:36:49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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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回應：[Read] 《閱微草堂筆記》隨手錄〔一〕</title>
	<description><![CDATA[套老頭的話，台灣話不帶賽跟洨，就不夠地道啦~


醫生那篇，我我後來有再想過，想法又不同。

照本文的記述來看，確實沒有明指醫生是否知道這是不倫之事，
但是以他後來再陰司前辯駁的話看來，他應該是求藥當時就知情的，否則不會不明原由就言：汝自以姦敗...

以前聽魏吳相聲段子裡"夢中婚"，
裡頭有段魏被錯當姑老爺提回去，
進門看兩老媽子摻一老太太出來，立馬就跪，
不認得，但知道是本家老太太，
道理簡單：和著沒事還有兩老媽子摻一老媽子再院裡蹓的啊? 

所以或許以當時民情，這是不明說也能推敲的出來的。
若如此，後邊事情醫者心理也該有數，(又想起大宅門裡白老爺下的辣手)

雖然醫者有拒絕的道理，但如此形同見死不救，
若加入這層考慮，陰司所言不差，
紀昀收錄此篇看來更是有其眼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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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Mon, 23 Mar 2009 21:15:55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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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回應：[Read] 《閱微草堂筆記》隨手錄〔一〕</title>
	<description><![CDATA[喔喔這則分享很不錯！有喜感有笑點～
（不過到底是河豚還是衝動還是食糞讓你想到台灣味呢？......XD）

「子不語」應該又是另一種風格，「亂七八糟的神怪」這句話反而有種異樣的吸引力？
看完聊齋和手頭的書再來翻翻看～（是說都不用忙正經事了嗎？）
（不過論文主題明明是「論語」，偏偏去看「子不語」，好像有種異樣的嘲刺感？XD）

再說那一則喔......最後真的是那樣結束的啦！不過我在想疑點有二：
1. 乞藥的老媼是否就是懷胎女子啊？囧
2. 是否是說，作為醫者（特殊職業影響人命深遠），峻拒以前應當可以先瞭解一下情況？不必定然就峻拒？
（不過嚇嚇醫者，最後還是放他回來了，話說這情況也太兩難了吧！大概主要是借題發揮......）
不知道......不過這則故事也莫名讓我想到「革命之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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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Sat, 07 Mar 2009 02:34:05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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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回應：[Read] 《閱微草堂筆記》隨手錄〔一〕</title>
	<description><![CDATA[剛剛在重看子不語，貼一則很有台灣味的故事。

(注意~飲食中勿閱為宜)

誤嘗糞

　　常州蔣用庵御史，與四友同飲于徐兆潢家。徐精飲饌，烹河豚尤佳。因置酒請六客同食河豚。六客雖貪河豚味美，各舉箸大啖，而心不能無疑。忽一客張姓者斗然倒地，口吐白沫，噤不能聲。主人與群客皆以為中河豚毒矣，速購糞清灌之。張猶未醒。五人大懼，皆曰：“寧可服藥于毒未發之前。”乃各飲糞清一杯。
　　良久，張竟蘇醒，群客告以解救之事。張曰：“小弟向有羊兒瘋之疾，不時舉發，非中河豚毒也。”于是五人深悔無故而嘗糞，且嗽且嘔，狂笑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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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Fri, 06 Mar 2009 19:56:19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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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回應：[Read] 《閱微草堂筆記》隨手錄〔一〕</title>
	<description><![CDATA[倒是"醫者受訴"這篇，我覺得有點費解，
不知是否記述不全，如果光憑初始緣由，
醫生不知其情，拒之理所當然，
況且婦人既然十萬火急，何以不登門求情?
不自愛而遭害，控訴的對象也不該是醫生啊~

如此道理豈不同於酒駕喪命者，告陰司拘提酒商?
紀曉嵐收錄此篇，不知其評論如何?
若是認同此則故事陰司所言，實在難以苟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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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blog.roodo.com/juicybear/archives/8400381.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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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Fri, 06 Mar 2009 14:27:45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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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回應：[Read] 《閱微草堂筆記》隨手錄〔一〕</title>
	<description><![CDATA[選的好翻的妙，請繼續~(茶)

不過看起來我還是比較喜歡子不語那種亂七八糟的神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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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Fri, 06 Mar 2009 14:08:44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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