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26日

鹿窟光明寺

鹿窟光明寺

這是一個月前就該寫的遊記。

那天陰晴不定,天氣很瘋。一個人搭公車上山,想去探尋鹿窟到底是什麼樣的地方。

在公車終點站光明寺下了車,隨意逛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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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judie35 at 16:49回應(11)引用(0)逍遙遊

2007年10月24日

【轉載】國王的新衣

日前原民會做了台灣第一個原住民傳統領域的公告,表面上是一個突破性的宣示,表達了政府要與原住民建立新夥伴關係的立場。但這個動作從實際的層面上來看,效果卻是完全相反。

吾友拔尚(Pasang)寫了一篇:〈國王的新衣-究竟這是原住民族的傳統領域嗎?〉,拆穿傳統領域公告的虛假。該文投稿自由時報,被刪節得體無完膚,不知所云。在此全文轉載,希望關心原住民處境的朋友能幫忙轉傳,讓這個看法傳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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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judie35 at 22:46回應(1)引用(0)文化、社區關懷

2007年10月21日

達賴說:我是中國人?

平常很少看聯合報。一早先看了中時報導達賴喇嘛在美華文記者會,嗅到了觸動台灣統獨意識敏感神經的議題,想說看看其他媒體如何報導吧,翻了自由和蘋果都沒有找到相關新聞,這才逛到聯合。哇!還真不是蓋的。迎面而來就是個聳動的標的:「首度表態  達賴說:我是中國人」,往下讀,可能可以作為標題參考的一段內文如下:

記者問達賴,他是否認為自己是中國人。達賴回答: 「是的。我們並不尋求獨立,因此理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民。不過,實際上我是個難民。」

這段話並非達賴要傳達的主要信息,而是對記者提問的回答。而他所認知的「中國人」,是因為西藏目前在PRC統治下,他不得不承認是這個國家國民的身分。這裡的「中國人」和台灣媒體及大眾習用的「中國人」概念(常等於「華人」或「中華民族」,伴隨不自覺的大漢沙文主義),有極大的差距。達賴因為已經不主張西藏獨立,他認為自己應該算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民,但是這個國家卻拒絕他,他實際上現在並非中國的國民,而是一名回不了家的難民

同樣的段落,中時記者劉屏加了評論,又點出這個問題是中國那邊的媒體問的:

有中共媒體當面問達賴,「你是不是中國人?」達賴回答說,他當然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不過卻也是「有家歸不得的難民」。國民回不了國,單單這一項事實,就讓人意識到,和解之路仍然遙遠。

達賴在這場記者會中,強調他追求西藏自治而非獨立,而且清楚說出自治的範圍和內容:教育、文化、宗教、經濟、環境等事務由藏人管理,自治應及於大藏區,包括雲南、四川、甘肅、青海等省分藏人區

如果我是報社編輯,會把重點放在達賴喇嘛所追求的「真正自治」,以及中國的不接受。或許聯合報編輯覺得這太沒新聞點,因為達賴近年一說再說的就是這些。可是為了聳動,就採用一個中國人(PRC國民)及台灣有些人看了會覺得爽的標題,卻讓達賴致力維持西藏特殊性、文化持續以及爭取漢人對藏人的平等尊重等用心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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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judie35 at 12:35回應(18)引用(0)咱e代誌

2007年10月19日

樹二帖

被颱風劈壞的水黃皮

被扯裂了的水黃皮,仍然生意盎然,老葉青翠,新葉如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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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judie35 at 23:05回應(5)引用(0)圖像日記

「公告傳統領域」改變了什麼?

原民會和農委會在10月18日公佈「新竹縣尖石鄉玉峰、秀巒二村原住民族傳統採取森林產物作業要點」,同時公佈俗稱新竹後山的二村採取森林產物的傳統領域大約三萬七千公頃範圍,提供當地泰雅族原住民在這個範圍內,採取森林產物而不違法的傳統領域自主權。

原民會主委夷將拔路兒宣稱:「這件事情的最大意義是台灣終於公告原住民族第一個傳統領域,不僅可供新竹縣俗稱後山的泰雅原住民部落,可在這個領域範圍內採取森林產物,也終於實現陳水扁總統於1999年簽署、2002年肯認的台灣政府與原住民族新夥伴關係。」

這傳統領域公告,是司馬庫斯櫸木事件發生後,努力爭取的一項措施。對關心該事件發展的人而言,似乎應該感到歡欣鼓舞,但是仔細去看這個所謂傳統領域及「作業要點」的內容時,恐怕是要極度失望了。

公布後「傳統領域」的主要管理者仍是林務局,作業要點中規定:原住民必須經過「申請」才能取得傳統領域內之森林產物,用於原住民部落生活所需。這樣一來,更加確定林務局在原住民生活區域的權力,離原住民自我管理的精神簡直是十萬八千里。這是一個完完全全倒退嚕的政策,卻包裝得無比漂亮!

原民會急著做業績,卻在真正關鍵之處未站在原住民主體立場上,整個作業要點根本就是對林務局有利、對原住民限制更嚴。這個看起來劃時代的宣告,不僅不能解民倒懸,反而是讓原住民自治的可能性再度倒退到無比遙遠。

聯合報竟說此作業要點通過後,原住民拾倒木可望除罪。我們就等著看吧!依照這個辦法,原住民沒有事先申請就拿取倒木,根本不可能除罪。官員口口聲聲說什麼尊重原住民傳統慣習,那什麼算是「傳統慣習」?由誰定義?難道這個作業要點中有規定原住民可以自己定義?官員避重就輕的欺瞞手法,就是有一堆媒體不明就裡輕信。

近日對此問題真正有研究的朋友大概會陸續寫文章談論。在此先將相關報導和聲明收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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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judie35 at 20:33回應(1)引用(0)文化、社區關懷

催生法官法,10.27上街頭

10月27日「我要法官法大遊行」 民間總動員 !

10月的立法院,開始審議法案了。然而一部攸關淘汰壞法官的「法官法」草案,卻仍因諸多不合情不合理的荒謬因素在阻撓立法進程,讓司法品質陪葬。

有鑑於法官法立法進度的延宕,由民間司改會召集成立的「民間推動法官法行動聯盟」除了持續督促司法院務必積極協調相關機關的矛盾意見外,也呼籲立法院應積極在此一會期進行審查,切勿漠視人民受司法之苦的無奈心聲。

為使司法、行政、立法等機關瞭解到人民不能再等待,人民急需一部可以「保障好法官、淘汰壞法官」的法官法!

因此,民間推動法官法行動聯盟將號召律師團體、社運團體及各界關心司法品質的人民,在10月27日下午一點半,請與我們一同走上街頭,發出人民的怒吼,告訴我們的司法、行政及立法機關,「我要法官法」!

「我要法官法大遊行」 民間總動員 !

活動時間:10月27日(星期六)
下午13:30(集合)~14:00(遊行出發)~16:00(結束)

集合地點:台灣民主紀念館(中正紀念堂)大中至正門前廣場

活動路線:中山南路(中正紀念堂大中至正門)→凱達格蘭大道→公園路→青島西路→中山南路→濟南路(立法院群賢樓)。

活動聯絡人:民間司改會執秘楊宗澧,(02)25231178 ext.16
詳細活動內容請參考司改會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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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judie35 at 15:51回應(0)引用(0)報馬仔

2007年10月18日

文化協會在台南(補充版)

1921年10月17日成立的台灣文化協會,是台灣歷史上重要的一頁。大選當前,今年可能會有相當多活動環繞著文協相關歷史與詮釋。 

有個展覽相當值得一看。國家台灣文學館、國立台灣歷史博物館及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聯合主辦的「文化協會在台南」,2007年10月17日開幕,地點在國家臺灣文學館(台南市中正路1號),展期至2008年1月31日。另,10月21日有文化協會相關歷史巡禮走街活動、古蹟定點解說等。活動總主題為:文學的號角.歷史的巡禮—文化協會在台南

這次展覽除了呈現台灣文化協會的一般面貌外,更發掘出台南當地和文協相關的人物、歷史,借到不少未曾公開過的照片、傳單、手稿、出版品及有聲資料。同時出版展覽專刊

另外,為紀念文化協會,文建會另外還有系列「台灣文化日」活動,地點在台中,同樣有「文化協會在台中」的展覽,但僅展出一個禮拜(10.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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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judie35 at 12:29回應(1)引用(0)報馬仔

蘭嶼之歌‧清泉故事

好幾個月前無意間逛到Taubooks書房後花園,得知丁松青神父成立了一家桃山出版社,開始出版自己的作品,而這個可愛的部落格,是一位熱心的書僮架設的。

丁神父的書以英文書寫,又是一家新而小的出版社,行銷管道相當有限,所以熱心的書僮想盡辦法幫他鋪書、賣書。看到這樣的歷程,覺得相當感動。

很慚愧的是,看到這個部落格,就想去買Song of Orchid Island,卻一直拖到現在還沒買成,結果這本書已經再版,而丁神父又推出了第二本書Chingchuan Story。再來,好像會出版鬼故事哩。

我想,至少,該幫他們宣傳一下。

10.31日(三)下午兩點
請來Chingchuan Story丁松青神父的新書發表會
地點:台北市長官邸藝文沙龍
            台北市徐州路46號

 

相關訊息部落格http://www.wretch.cc/blog/taubooks
桃山的英文部落格http://blog.pixnet.net/taubooks
其他部落格有比較詳盡的報導

 

10.25增補:
聽說誠品會進書。 

目前可以買到上述書籍的地方(紅字尚未進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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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judie35 at 12:02回應(7)引用(0)報馬仔

2007年10月11日

晴雨有時

苔地樹影

日光暖曬的午後觀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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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judie35 at 0:15回應(5)引用(0)圖像日記

2007年10月7日

愛在烏腳病蔓延時

欣見台南縣北門鄉的台灣烏腳病醫療紀念館在九月底揭幕,在新聞報導中看到整修得相當美觀的金河診所,以及陳總統親自蒞臨剪綵等消息。

某部落格留言中,看到有人質疑為何金河診所旁邊的北門嶼教會顯得如此破落衰頹,也在別處見的留言中看到有人建議烏腳病醫療紀念館應該包含教會和芥菜種會的免費醫院在內。看到這些,不禁想起我所做過的許多白費力氣的工作之一:2003年加入烏腳病醫療歷史紀念館的籌備工作。當時縣政府文化局是以北門嶼教會為對口單位,準備將芥菜種會「憐憫之門」免費診所作為紀念館。掛了牌,辦了幾場活動,編了一本書,作了一些口述歷史,但到頭來這個團隊卻不得不解散,所做過的一切如雲煙消散。原因?至今還是有很多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理解的理由是:免費診所已是危險建築,整修不易;教會方面無法拿出足夠的資源來支持一個地方文化館。

這個團隊解散後,沒有機會再去關心。只聽說重新開始的規劃是由王金河醫師成立基金會、捐出金河診所來作紀念館。現況可由這個建置中的網站來了解:

烏腳病之父──王金河

我們那個團隊最初的夢想,是希望透過「教會變成地方文化館」來推教會轉型,讓教會與社區的結合更為有機化,甚至可以改變傳統的宣教觀念。無奈,全心投入但手頭上缺乏資源的年輕牧者,加上熱心有餘社會經驗不足的平信徒,還沒做出成果,就出局了。於是,北門嶼教會破落依舊,烏腳病醫院繼續荒蕪。

略為瀏覽一些相關報導之後,覺得當初為《北門嶼足有情》照片集所寫的這篇文章,仍有一些參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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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judie35 at 16:00回應(7)引用(0)文化、社區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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