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il 28,2008

40 Something Men-1:小哥的女朋友

我很少直接叫他的名字,他對我來說,是一個比親哥哥還要好的「小哥」。

對,小哥。

認識他的時候我才剛上大學,他當時早已在社會上工作多年,國際級精品集團行銷經理的光環,每年數次奔波在紐約、巴黎、東京這些時尚都會當空中飛人、一張總也不老的娃娃臉、絕佳的穿衣品味和恰如其分的聰明談吐,即便當時只是個小孩的我,也能清楚感受到他一出場就能攬下無數好奇與愛慕的眼光的魅力。

小哥是第一個,讓我明白「雅痞」這個詞的人。


看他做菜是一種莫大的驚奇與享受,他總能一邊做一邊收拾,等到餐桌上放滿好料甜點,他的廚房像是沒人進去過的乾淨清爽,對照我做完菜之後廚房有如被機關槍掃射的場景,有時候很希望這種人類在地球上最好像恐龍一樣絕跡。

生平第一次喝紅酒配起司、吃到魚子醬、嘗試許多新奇有趣的食物,都是在小哥家的餐桌上,他廚房的櫥櫃打開,各種顏色繽紛、來自不同國家的泡麵和罐頭──他連泡麵都自有講究。

看他的衣櫥更是令人驚奇,某次有人起鬨說「我們要看大帥哥的閨房!」還不等他說好,我們跑進他的臥室,打開衣櫥,各色襯衫如同印刷的色票一樣按照深淺燙好排列整齊(想必每件都價格不菲),床下數十個(!)米白色的鞋盒裡,一雙雙乾淨得發亮的皮鞋,標誌著他對細節的注重。

每次去他家,大理石地板乾淨冰涼得光腳走在上面簡直讓我有種莫名的罪惡感;廁所裡各色保養品整齊地按照瓶罐的高低排列;他的公寓裝潢在簡單中自有一種風格,但是每件東西、照片、掛在牆上的素描畫都有一種說不出隨性和自在的韻味,雖然他每次都有點臉紅矯情地說:「哎呀,我今天收拾了半天,你們進門以前滿地都是衣服…」

算了吧小哥,誰相信!?

我至今仍然不懂,為何一個聰明、有趣、長得帥、燒得一手好菜且講究生活品味的男人,只要是單身,就會被貼上一些曖昧的標籤,許多人在他背後對他的單身生活議論紛紛,卻沒人敢正面的問他這個問題。

但是作為一個小朋友,我只能謝謝小哥,讓我享受了許多「當個妹妹」的特權,相較於我家那個在我三十歲以前不太理睬我的哥哥,小哥真的是個有趣的朋友,即便和他在一起的時候,我會感覺到某些女人對我的敵意,但是我並不在乎,這就是我年輕時的能耐,根本不在意人言可畏,何況,我跟小哥本來就沒有發生過什麼曖昧。

和他聊電影、看書、音樂、食譜,他的觀點有時不按牌理出牌,但是深刻有趣,即便是現在,我已經採訪也認識一些聰明犀利的人,但是小哥的幽默感和節奏,還是讓我印象深刻。曾經有一次,有朋友問他有無可能娶一個比他小十幾歲的女生。他說,不可能。原因是──「拜託你,我已經夠幼稚的了!」小哥說。

大四那一年我修了平面攝影作為畢業製作專題,每天騎著車奔波在上課、暗房與拍照的行程中,經常被家人忘記生日的我,在某天從海岸風塵僕僕地拍照回來之後,接到小哥打來的電話,他說:「妹妹,妳今天生日對吧,來我家,我做飯給妳吃。」

我洗了把臉,騎著腳踏車出門,他家在我家附近,騎車十分鐘就到的距離,進了門,一桌子的菜,生菜沙拉紅酒牛小排炸雞,還有用各種零食排出來的好玩拼盤……我簡直感動得說不出話來。而小哥還在廚房裡忙進忙出,還不時夾雜著一些奇怪的問題比方「我又買到一種新口味的泡麵了,待會我們拆一包來試試看……」

我們吃著聊著,他問起了那個讓我大學傷心了三年多的男朋友,我說,都已經這樣了,分手那麼久了,我覺得已經好得差不多了吧,反正就是覆水難收了,我不會等也慢慢不會想了。

他笑笑說,是啊,妳還年輕,真正深刻的愛情還沒有發生過。

我聽了當然不服氣,馬的,我為這個初戀情人哭了三年多啊!幾乎是整個大學時代都耗在為這個男人掉眼淚,這就算不是驚天動地的愛情,好歹也跟「轟轟烈烈」沾得上邊吧!

不過小哥還是一派氣定神閑,他說:「如果妳會忘記,那就表示妳還沒有愛到那種不能失去的地步。」

我覺得小哥一定有個故事要告訴我,我乖乖地吃東西不講話。

他說起他曾經有一個很要好的女友,兩個人認識很久,在他心裡這個女生「連吵架都很對味」,他也一直以為將來就是兩個人結婚在一起之類的。不過當小哥的女友提起「結婚」這檔事情的時候,他才發現自己當時並沒有真的想這麼多。「對她來說人生的時間表已經到了該考慮結婚的時候,但是我當時覺得在一起很好,結婚可以再等等,嚴格講我只是覺得我的時間表還沒到,但是我有感覺這件事情對我和她的關係,產生了一些影響。」

認識、在一起多年,談到結婚如果兩邊意見相左,往往不是耗著也就是分手。

小哥說,分手之後他們刻意地沒有聯絡,沒多久聽說他的前女友和別人在一起了,是一個比較遠的朋友圈子裡的人,見過幾次但是不熟的那種朋友。

「我覺得蠻好的,她是個好女孩,那個男生給人的感覺蠻誠懇的,我也沒聽什麼人講過他不好,我為他們高興。」小哥說,這是他接到前女友喜帖的心情。

小哥說他還特別去了喜宴,包了紅包之後入座,和一些熟朋友打招呼聊天,沒多久,新人進場了,小哥說他被安排在朋友席,剛好就在新人進場的走道旁邊,他就看見新娘子─他兩年多沒見的前女友─穿著白紗挽著新郎走過去,他就這樣看著新人走過,新娘子的背影拖著長長的白紗,他和大家一樣笑得開心,不過突然一個問題襲上心頭「我怎麼就這樣讓她走了?」

不想還好,這個問題像閃電一樣打中他,雖然不致崩潰,不過也夠「兵敗如山倒」的了。

「我那天接下來真的不知道還碰到誰、講了些什麼話,也不記得自己吃了些什麼,反正就是整個情緒一片混亂,覺得整個歡樂的場面和我心裡的感受完全搭不上邊,只是覺得這個喜宴的場合真是吵得我頭痛,菜沒上幾樣我就說有事先走了。」

我靜靜地聽完這個故事,小哥喝了點紅酒,我們好陣子都沒說話。

然後,他開口了:「所以我說,妳還年輕……這桌菜妳一定要吃完,我弄了一下午的,乖。」

那天我有沒有把東西吃完已經記不得,但這是唯一的一次,我聽起小哥,這個大家眼中的黃金單身漢,講他自己的愛情故事。

小哥後來的工作繼續在光鮮亮麗的時尚圈裡穿梭,在達官貴人名媛貴婦雲集的時尚場合裡,偶爾被雜誌記者拍到他的身影,開懷(或者說「得體」)的笑容還是迷人得要命,但是在他笑起來像彎月一樣的眼神之後,我總是感覺有股說不出的寂寞──但願是我多想了。


Posted by jlogogo712 at 樂多Roodo! │21:28 │回應(0)引用(0)聽故事‧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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