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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e 7,2006

審查程序

彭立人醫師


立法院 法案審查程序

以目前當紅的 債務清理法 為例

1. 30 人以上連署

2. 提案並送程序委員會
3. 程序委員會通過, 並列入院會報告事項

4. 立法院院會報告過, 交付 司法委員會 待審
5. 司法委員會 召集委員 排入審查
6. 司法委員會逐條審查

7. 朝野協商, 各黨黨鞭必須簽字

8. 立法院院會二讀
9. 立法院院會三讀

10. 總統公佈實施


也就是 連署成案 通過程序委員會 後, 看是什麼案子就交由 各委員會先逐條審查 (付委);

逐條審查通過後, 就開始排長隊了 (如一個破產法就有好幾種版本)......

要插隊就要透過 朝野協商 往前挪 ......

很多法案像進了大牢一樣, 八年不見天日(公佈實施) ...... 這中間包括很多重大民生法案.


各位可以看出這中間有很多 Key-man.

人民的聲音須先傳給眾多立法委員, 而最關心這個議題的立法委員 就會指派其助理深入研究, 然後由助理擬出草案, 此委員可以舉辦公聽會聽取各方意見後, 訂出 法案 (如徐中雄版的 債務清理法) ;
然後, 徐委員就要找同事連署, 連署過了就開始走所有程序 ......

所以 Key-man 就是 提案委員, 各委員會的召集委員, 黨鞭, 立法院長.


因為法案會影響各方利益, 所以有人會催生, 也有人想讓其流產難產; 或另提一案, 讓原來胎兒變死胎 ......


整個程序, 若後段預估會擋不住的, 就會擋在前面; 而前段勢如破竹的, 就會千方百計的檔在 立法院院會二讀. 即使 二讀過 還可以提復議, 復議遭否決 都還可以申請大法官釋憲 ......

而目前 徐中雄版的 債務清理法 就曾被擋在前面, 千辛萬苦才進入 等待 司法委員會逐條審查 (5.處)......

行政院之前 曾經阻擋 徐版法案,不讓法案送院會 (2.處) ; 執政黨立委 在程序委員會通過後提復議(3.處).

之後可以 故意反動員, 讓司法委員會 開會人數不足而流會(6.處) ; 或 不簽朝野協商 (7.處).


而關心卡奴的徐版法案 從醞釀到目前就花了 8 個月. 前面至少還要 8 個月 (最慘到8年).
等法立出法來, 時空背景都不太一樣了 ......

所以 朝野協商 包裹表決就相對重要了.

也就是我們選的立法委員雖然那麼多, 卻因為法案塞車, 只靠少數黨鞭 朝野協商 包裹表決 就決定一切了. 這樣對嗎 ?

我覺得立法院有刻意延宕法案審查之嫌疑 ......

Posted by joinjoin at 樂多Roodo!7:57回應(7)引用(0)

June 6,2006

高效率議事

彭立人醫師


我們的立法院是全世界最沒有效率的議事系統.

原因出在哪裡呢 ? 有沒有辦法增進其效率 ?
若有, 當是全民之福.

我不懂政治.
但議事是有規則的. 國父的民權初步就教過我們怎麼有效率開會的, 不是嗎 ?

民國都幾年了, 我們的立法委員都還不會開會嗎 ?

所以我設計了一個超高效率的議事系統 ......

此系統由六部份組成,

1. 指紋辨識系統
2. 語音轉文系統
3. 主席掌控及投票系統
4. 網路同步轉播系統
5. 民眾投票系統
6. Call-in Call-out 系統


各位可以看看, 如果電腦及網路可以使 全世界最沒有效率 變成 全世界最有效率 的一個系統, 是否大家都搶著要購買 ......

其實您現在看到的鬧場打架的最大原因就是, 阻撓議事進行.

成案後的案件到立法院會後,
理論上表決後 少數就要服從多數,
表決前 需充分表達意見. 而表達意見須先掛號排次序 ......

而意見又分成 程序問題意見與非程序問題意見.
程序問題意見就是 質疑是否在這個時間點應該討論這個提案 ;
而非程序問題意見就是 針對這個提案的意見.

由於邏輯上必須 先取得 在這個時間點應該討論這個提案 的共識, 再往下討論下去才有意義; 所以程序問題意見 會被優先討論.
冗長的討論及不時叫機關首長前來說明, 會使議事拖延 ......

因為案子太多議事又效率不彰. 所以發明了黨政協商......
很多案子會先透過黨政協商, 決定案子排隊的優先次序, 及先在討論前凝聚初步共識 以縮短當場意見表達時間.

如前所述 當場意見表達 作秀的成分居多 , 所以只有在付諸表決的時候, 各黨才會動員所有委員投票 或動員阻撓投票 ......

也就是整個會期就在搞一兩個明星法案, 會期快結束時, 就挑燈夜戰包裹表決通過一大堆法案 ; 此時大家都累了, 就可以夾帶很多不合理的提案 ......

也就是真正 正常表決的案子少之又少; 決大部分是用 "政治" 手段解決. 也就是分贓政治, 妳讓我過哪幾個法案, 我就讓你過幾個法案 ......

個別立法委員盡職不盡職 , 民眾根本看(分辨)不出來.

各位看出來效率的瓶頸在哪裡了嗎 ?


我看出來了.

Posted by joinjoin at 樂多Roodo!8:50回應(4)引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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