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 14,2006

媽咪, 您的貢獻算得出來

工商時報 A6/2006/05/05
全職媽媽若給薪 不輸公司主管 年收入應達新台幣429萬元;若是職業婦女也應領到新台幣275萬元


  根據Salary.com發布的最新調查顯示,如果全職媽媽屬於有給薪職,其一年薪資應該為十三萬四千一百二十一美元,約合新台幣四百二十九萬元,其金額約等於美國頂尖廣告公司主管、行銷經理或法官的薪水。
  此外負責該調查的Salary.com還補充,如果是還要上班的職業婦女,則應該支付她在家中工作的八萬五千八百七十六美元年薪,約合新台幣二百七十五萬元。

  這項推估薪資的計算方式,主要是該調查根據十名職業婦女的賺錢能力而來。這些受訪者表示媽媽角色集眾多工作於一身,包括家務處理者、日間托兒教師、廚師、電腦運算者、洗衣工、工友、設施管理者、駕駛、執行長與心理學家等。
  這些職業婦女表示,她們每周必須花費四十四個小時在外頭工作,至於家裡的工作則是四九‧八小時。全職媽媽一周工作時數為九一‧ 六小時。

   Salary.com薪酬資深副總裁柯曼指出,外界應該明瞭這些職業婦女從事的是一份工作,而非因為「她們只是母親」的身分而已。然而她們的工作量的確多的驚人。
  上班與全職媽媽都表示,薪資最低的家務處理者,通常是她們最普遍的角色。上班媽媽一周花費七‧二小時在處理家事,至於全職媽媽則為二二‧一小時。

  Salary.com是根據過去兩個月來,在網路上調查四百位媽媽所作出的調查。
  平均而言,職業婦女,根據一周投入家中工作四十個小時計算,其底薪應該為六萬二七九八美元,另外加班費則為兩萬三○七八美元。至於全職媽媽底薪為四萬五六九七美元,與加班費八萬八四二四美元。

  然而根據美國普查局最新資料顯示,目前全美預估共有五百六十萬名女性,是擁有年齡十五歲以下小孩的全職媽媽。 在全美受薪勞動力中,有兩千六百萬名是擁有十八歲以下孩子的婦女。


彭立人醫師

祝全天下母親, 永遠美麗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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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醫師:

真是感謝這篇剪報的作者,幫我回答了這個問題:
http://blog.roodo.com/newwriter/archives/1117740.html#comments

很多人瞧不起家庭主婦,甚至不認為家庭主婦是一個職業
有的男人更"趾高氣昂"的認為他是家裡經濟的來源
認為家裡那個終日為家務育兒忙碌的"家庭主婦"
是個"負擔",是個拿他"薪水"的黃臉婆
據我所知,有的主婦所拿到的"薪水",根本不是她自己的
而是全家的菜錢
一生勞碌到老
又被子女嫌棄是個"沒有經濟能力"的"負擔"
我覺得這對女人真得是很不公平

角色互換一下,讓女人出去賺錢,換男人當擔任那個"家庭主夫"的角色
去帶小孩,去照顧老人,去給女人"趾高氣昂"嫌棄看看,然後再用你"微薄的薪水"去付家裡的菜錢看看,就知道那是什麼滋味了....

這裡面還不包括女人為了育兒,照顧老人犧牲掉的青春,個人成長的機會呢!

晴要向全世界偉大的母親和家庭主婦,致上最高的敬意........
Posted by 黃晴 at May 14,2006 10:49
晴 , 好, 大家好 ,

我實在不是一個好老公, 我真是太不會賺錢了,
我賺的錢 不夠我老婆當全職媽媽 ...... 嗚嗚嗚


立人
950514
Posted by 彭立人醫師 at May 14,2006 11:48
大家好:
現在你們應該都在陪母親吃飯吧?
我在昨天已提早為媽媽慶祝了!因為怕珍珠來搗亂!
祝大家每天都像在過節 平安 快樂 !
Posted by 天枰ㄚㄚ at May 14,2006 19:53
彭醫師:

看您blog上之picture一副忠厚老實樣
我想您應該跟我老公一樣
都是愛老婆俱樂部的會員啦

我個人還是喜歡當職業婦女,有一份自己喜歡的工作,然後有個頭銜
有機會因為工作而實現夢想
至於家務和育兒,花點錢請人幫忙,如果錢不多,由夫妻共同分擔
只是不是每個女人都是那麼幸運的
可以遇到不大男人主義的男人,
家裡有健康的老人家或是找到好褓姆可以幫忙育兒的

家庭主婦我覺得比較適合本身對家務管理就很有興趣的人
她的老闆每個月也可以付出"相當薪水"的人去做

人生只有一次,被迫成為家庭主婦,或是被迫成為職業婦女
我認為都會影響心情...^^
Posted by 黃晴 at May 15,2006 0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