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il 24,2006

信用評分

彭立人醫師

工商時報 A8/2006/04/11

  諾貝爾經濟學獎提名人的Edward Altman來台參訪,專長破產管理的他看到台灣正飽受卡債之苦,義不容辭提出建議,強調處理卡債的重點不是在是否訂定破產法,而是銀行對高風險信用業務,應設置較高的停損點及災害控管。

  Edward Altman說,無法向銀行貸款者根本是信用不佳的人,居然還能用信用卡或現金卡,實在令人不理解,他擔心的是銀行會因此受到傷害。
  
  由於台灣有很多卡奴自殺,衍生成社會問題,Edward Altman也說,銀行業者要有高風險觀,同時也要有高道德標準,金融問題變成社會問題,所以政府公權力介入很正常,例如美國各州也有重利罪,所以發生社會問題時,銀行業者也有責任。

  聯合信用卡中心參考美國的Fico Score(費寇分數),依據客戶繳款延遲程度、負債、新的信用申請、使用信用的長度,以及信用型態等五大項目,計算出每個人的信用評分;分數將落在三○○分到八○○分之間,分數越高,代表信用越好,分數較低,則代表信用較差。

  但民眾只看到自己的分數,在不知道其他人分數的情況下,仍難以瞭解自己的信用狀況好壞;因此,聯徵中心的信用報告除列有分數外,還特別設計百分比,假若秀出來的比例是六二%,則代表你的信用是比六二%的人為佳。

  另外,聯徵中心也將設定一個門檻,低於某個分數以下,會列出信用不好的原因,例如因為過去一年內,有延遲繳款的紀錄,以在揭露個人評分的同時,也善盡提醒客戶信用管理的教育責任。

  但聯徵中心指出,信用評分系統是把五大項指標,加以量化而成,對於客戶本身的收入、存款並不清楚,舉例來說,負債高的人,可能存款或收入更高,因此,銀行仍需搭配金融機構本身內部的授信政策,不應單靠信用評分系統的結果。

  五大項目當中,比重最高的繳款延遲紀錄(Payment History),若客戶有繳款延遲達三十天者為M1,M2代表延遲六十天,M3表示拖延九十天,以此類推,聯徵中心設定延遲最長期限到M6,繳款延遲佔五大項比例最高,以美國來說,約三五%。

  第二是負債類(Amount Owed),計算每個人包含現金卡、信用卡、房貸、車貸等負債動用的額度,佔已被核定貸款額度的比例,比重越高,評分越低。

  第三項則是有關,新的信用申請(New Credit),簡單來說,當一個人有貸款需求,再經金融機構核准前,銀行會先向聯徵中心查詢該名客戶過去的信用概況;也就是,當銀行查詢的次數越多,代表一個人的信用可能擴張的潛在機會越多,則分數越低。

  在使用信用的長度越長(Length of Credit History),則金融機構對於這個人的瞭解越多,可供信賴的資訊也越多。

  除此之外,評分系統也考量到使用信用的型態(Types of CreditU sed),若是客戶的現金卡張數越多,則信用評分越低。


只是我覺得要解決哪奴問題, 現今更需要的是 在低費寇分數族群(大家都是M3以上)中再細分出高中低......

不過無論如何, 任何評分系統都有一個邏輯上的盲點就是以過去資料分析, 然後就認為未來也應該如此. 可是醫師都知道, 過去健康良好,並不表示未來健康不會快速惡化 ......


Posted by joinjoin at 樂多Roodo! │08:29 │回應(3)引用(0)卡奴陽光專案
樂多分類:健康/美容 共同主題:卡奴陽光專案 工具:編輯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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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對於陽光公益AMC是什麼?
為什麼我不適用?
這樣子得問題.目前很多人在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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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
{陽光公益AMC}應該改名叫做{偏光AMC}

小可用以下故事呼應~

有一個可笑的故事,就是有一個老醫生,只有兩種藥,一種是蓖麻
油,一種是奎寧丸,無論什麼病人來,若不是給蓖麻油,就是給奎
寧丸,他拿這兩種藥統治各病。
Posted by 凱丰 at April 25,2006 15:28
大家好 ,

所謂AMC, 先不管它有沒有帶來陽光, 或者本質上是不是公益,
它的問題還很多 ...... 我以後再專文論述.

基本上, 它是銀行將債務分割出來再統一處理.
是銀行內部處理債務的方式.

AMC 面對的是銀行, 它不是面對卡奴或是任何債務人.
所以沒有所謂 "個人適用不適用的問題".

以債作股, 是銀行的債變成 AMC資產管理公司 的股份.
AMC 本身也是銀行們集資成立的公司.

您可以把它看成是另外一種催討公司.
討回的債務多, 它就賺得多 ;
只因為它是以很便宜的價格, 將銀行的爛債切過來, 所以對於極弱勢的債務人可以減債, 由此號稱陽光或公益 ......


立人
950425
Posted by 彭立人醫師 at April 25,2006 16:07
T0 凱丰 , & ALL , 您好 ,

可以參考 http://www.wretch.cc/blog/pinkpink0910&article_id=4226074

如果我是銀行, 我一定(至少9成把握)知道哪些債是 絕對收不回來的(除非太陽從西邊出來). 所以也不會再花成本去催討 ......

這種債, 拖延超過法律規定時間, 就一定會被列成呆帳, 而且銀行一定早早打呆掉了.

也就是掛在那邊好看, 其實早就是損失了.

這種債務, 每個銀行都有 . 將其稱為垃圾債也不為過.

當每一家銀行把這些垃圾(債)集中到一家資源回收中心(AMC), 然後就可以把掛在那裡的帳變成 轉投資AMC 的股票 ......

所以您想 , 這不是銀行作帳手法, 是什麼呢 ?

不要太妄想自己的卡債會被編入AMC ; 機率應該不會超過 2 %.
只要您半年內有收入, 應該就不必去想了 ......

至於是不是做公益,有沒有陽光. 就 如人飲水, 自由心證了 ......


立人
950425

也就是由銀行做主決定, 哪些債要入 AMC,
就像您每天都會決定哪些 東西要當垃圾丟掉 ......
所以其標準會比 破產法 規定得還嚴格......
Posted by 彭立人醫師 at April 25,2006 1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