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ember 29,2006 13:58
聲明之後

步出黨部,就這樣一路從善導寺站沿忠孝東路走回安和路,好像在英國時,在冬夜從租宅漫步到Sainsbury Surpermarket購物,邊走邊沈思光景。
想什麼?想著為聲明忙碌一天的種種,想著後續要怎樣繼續進行……
(上圖:伯明罕大學學生會的報紙RED BRICK,這期內容是痛幹校方沒有經過校園民主程序,逕自決定要改掉有百年傳統的校徽,對校園的權力關係
學生報就這樣凶悍,更遑論該國新聞界)
首先,真的要對Ms.g與Newsman兩位同業至上最高謝意,沒有他們的鼎力相助,不可能在短短一小時餘就串到這麼多同業相挺,尤其是Ms.g,放下自己工作冒雨撥空來幫忙,真的只有感謝再感謝。
而對所有參與或關心這項連署的同業,不論我熟不熟識,我也要在此致敬。
對黨中央逕自停掉對時報林晨伯的新聞簡訊、email寄發,Newsman戲稱「扯爛黨部沒這麼有效率過」,是極度諷刺,卻也發人深省。晨伯是我文大的學長,更是新聞界的資深前輩,但在此要聲明,串連發起這份聲明的目的,並不是幫晨伯,也非要幫他所屬的報社。
看到Sam留言,確實必須坦承,當今台灣媒體的狀況是非常糟糕,總號稱「質報」的時報近年來新聞風格,也常讓人搖頭嘆息,我自己在媒體界,會比一般人知道很多不為人知的媒體運作,新聞界的離譜扯爛,我不可能不清楚,這也是這份聲明一開始,要強調當今所有媒體及媒體工作者,也應時時自我惕勵,力求報導精確及立論公允的原因。
只是,同業必須團結對應民進黨中央的道理很簡單,媒體有問題,反制的力道應發自社會,媒體對政治本就是監督關係,媒體代表社會部門監督政治,對媒體的監督力量當然也應來自社會部門,政治部門是要被媒體監督的,怎可反過來,讓政治部門用政治手段來回應媒體。
這是最基本的政媒分界,Sam提到,「只能讓噁心的政治人物來反制」,我只想說,一個理想的民主社會,不就是要在原則跟分寸下運作,理想的民主社會是有機生長的,原則跟分寸是要培養孕育的,我們好不容易才脫離那個戒嚴威權,讓走向一個民主社會的原則跟分寸建立點基礎,能因為這個民主社會還不成熟,就輕易讓政治上的廉價消費企圖,把好不容易建立的的一點基礎被毀滅嗎?
我也清楚,媒體現實狀況的荒謬,但老實講,自己在媒體工作數年的感受,媒體怎樣撲天亂地鬼扯,廣大人民心中自有一把尺,不見得會隨媒體起舞,2004年媒體多數用力挺連宋,新聞操作到令人作嘔,綠營一樣能拿到過半選票,而國務機要費案上,強烈挺綠的本土媒體用力護扁,民進黨的民調卻始終在18%上下徘徊, 多少民進黨支持者,就是對扁及被一心護扁的人把持的民進黨灰心搖頭,完全看不下去……
媒體很糟糕,但也沒那麼偉大,誠如侏羅記公園中的台詞,「生命自會找到出口」,我們的社會似乎也有一個對媒體發洩不滿的方式,確實,當今媒體想要操弄掩蓋,但人民也不是笨蛋……
我的回應,也不代表媒體的惡質生態可以這樣被維持下去,但我必須坦承,這樣的狀況,短時間也看不到什麼改變的可能,要怎辦?我也不知道,至少自己能做的,就是自我惕勵,試著在糟糕惡質的環境中,保持一點原則,當然包括我在內,作為對不對,也需要被檢驗。
正因媒體與政治的分寸必須捍衛,才須發起這個連署,今天可以禁止中國時報記者採訪,明天也能用同樣理由對應其他媒體,這已不是一家的事,而是公家的事,當「媒體不公」定義權放在政治部門手上,這跟我們過去厭惡的那個威權法西斯有何兩樣,是何其可怕。尤其事實上,民進黨中央根本只是刻意找個媒體不公的託詞,想拿對當今黨中央領導批判最凶的時報開刀,意圖殺雞儆猴。
我每天看新聞,時報政治新聞整體上是很偏頗,也有離譜的扭曲,但當今黨領導團隊就任後,時報每一條寫黨中央的新聞或評論,哪點扭曲事實?我真的看不出來,即便是領導喜歡大談的「中國豬」,領導如果真沒講,該告的,應該是首先指控的王麗萍,而非引述的媒體吧!
黨領導侈言媒體不公,自己對應媒體的的心態能理智氣壯?舉個例,紅衫軍國內鬧得凶之際,這位領導卻堅持要去美國訪問,站在媒體立場,無論時機、當事人,這個訪問完全沒有新聞性,但這個團隊就硬是軟硬兼施,到處打電話拜託媒體務必要跟採訪,據了解,還提出一些引誘性的暗示,擺明就是要為領導營造2008的聲望造勢,部分媒體是很沒骨氣,買了這個帳,這就是當今這個黨中央現在對應媒體的態度。
在此,要附上時報典蓉前輩今天寫這位領導的一篇特稿,我想,以典蓉的資歷跟新聞素養,這篇特稿的立論,沒人可以否定質疑吧。
誠如前述,今天可以這樣對時報,明天也可以對其他媒體,只是,做這件事的過程也有相當感慨,傳統上,主跑民進黨路線記者就是格具批判意識,過去也有許多同仇敵慨前例,但在當今媒體環境下,這樣的傳統也有所動搖,有電子同業的長官,還嗆「你是公司的記者,憑什麼去連署,下令當事人撤簽」…..
這只是託詞,講白了,不准連署,根本就是怕得罪政治部門,所以寧願鄉愿。為了怕傷害公司高層更能掌控的利益,所以記者不能有自主性。只是,記者不能有自主性,生產出來的新聞當然完全都被既得利益者控制,而有這樣的政治考量,也難怪媒體公信會被質疑,因為所有的新聞都是被政治考量過,有這樣自掃門前雪的心態,更讓政治部門看清媒體,因為他們大有分化操弄的空間,用不給妳廣告,只給他獨家的威脅,來對付媒體。
真的很感慨,其實自己的標準,連署已是最低的抗議,黨中央這種態度,大家根本就該聯合抵制採訪了,但也我清楚,台灣現在媒體生態,這樣要求,是太強人所難。
今天中午,相關黨務幹部告知民進黨記者聯誼會會長,對他要求恢復時報記者的採訪權利,至少新聞簡訊通知、email寄發,做出「技術上可以配合」的承諾,這是所有跑這條線記者應有的權利,稱不上是什麼勝利。整個過程,對我也是個經歷教育,對同業的理解態度,我必須再反省自己的修維,對政治媒體的互動運作,我也有更深的體認感觸……..想要扮演好這個工作的角色,還試著保有一點原則,真的需要更冷靜的心思,也要有更強悍的心理承擔。
最後,還是要再感謝Ms g 跟Newsman一次,沒有他們,這件事真的搞不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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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對象可不可以拒絕媒體採訪?基本上,我認為有權拒絕,因為採訪並不是天賦人權的一部份;不過,只拒絕特定媒體或記者通常不智。
拒訪者必須自行評估風險、承擔後果。王建民上次拒訪獲得較多認同,游錫堃的案例,對民進黨而言,負面效應大於正面利益,對游個人則要看他真正的目的何在(如果為了鞏固深綠還是算賺到一部份吧)。
記者對於新聞對象拒訪該不該抗議?我認為應該,除了捍衛工作權,也要努力透過其他管道得到新聞訊息,以彌補被拒訪對讀者或觀眾所造成的損失。
新聞界要不要聲援被拒訪的同業?我絕對贊成。不過,在面對新聞品質惡化的真實案例的時候,也應該拿出同等的道德勇氣,向社會傳達新聞界自律的立場。
個別公眾人物能不能拒絕採訪?曼聯和普茲茅斯隊的教練因為BBC的不平衡報導,就從來不接受賽後訪問。
游錫堃終於可以在卸任之前提出兩項偉大的政績:解散派系政治、黨機器精簡的艱難過程,終於在游錫堃的堅持下完成了。這種屎缺只有台灣牛才願意担。萬歲萬歲萬萬歲!(很怪吧,不過他一定會這樣講的,到時候大家在一起來搥心肝吧)
我覺得要先釐清幾個問題,
1.中國時報還算是一個"媒體"嗎?如果不全然是,那有資格說要捍衛"新聞自由"嗎?那後設的來說,記者的工作權,以及讀者知的權利,不就成為報社用來遂行政治目的的工具嗎?
2.中時與其他媒體(包括我們所有有記者抬頭的人),在每天的新聞產製過程中,是否真的遵照了"什麼才是新聞"的原則呢?在做評論的時候,是否真的依事實進行評論?在做新聞選材的時候,是否真的做到普遍性與非專斷性呢?如果我們沒有,那我們可以真的是,所謂在民主遊戲規則下的"媒體"嗎?
3.民進黨是個政黨,她有她的政治目的與社會責任,游錫昆選擇抵制中時,他必須面對輿論的批判與檢討,但,中時或其他媒體選擇特定的統獨立場與政治態度,這些媒體的對立面就是市場,人民自己會把媒體放到政治光譜上度量,媒體自己無能也無權對這些進行判斷。
4.記者這個工作讓我們光榮,但也讓我們卑微,我們比一般民眾更有發言權,更有影響力,更能捍衛自己心中的公平正義,但我們在媒體高層前卑躬屈膝,我們也在報社老闆前低聲下氣,眼見報社被特定族群、意識型態的所謂菁英們把持,我認為,報社(或媒體)已經不是一個媒體,他們想介入政治鬥爭,那就隨他們去,我認為,記者不該捲入這樣的漩渦。同業意識,應該建立在對新聞的熱愛,以及對社會公平正義的維繫上,可以彼此鼓勵與取暖,而不是成為另一個政治鬥爭工具的工具。
有些氣憤,版主認為不妥,請刪。
K:阿才的店現在恐怕也不適合改革派去吧,還有,只能說現在的黨工多半也不像以前的黨工了....
此外,關於你所言,你的不滿,我是完全能理解,畢竟你現在的環境、職位,我曾效命了五年,我完全能理解你的感受,也清楚那樣的憤慨與鬱悶......
事實上,在做這個串連,我也不想讓人感覺我好像在挺時報,所以一開始劈頭就要聲明,每個媒體媒體工作者,都要自我惕勵,力求報導精確、立論公允,但我當然清楚,我們的作為,確實是可能視為替當前的媒體生態背書.....即便有些媒體,誠如我描述的過程,內部還有怕事觀望的聲音。
誠如我的描述,媒體要怎樣改革,我也不知答案為何?台灣也當今真找不出一家讓我們尊敬嚮往的理想媒體,要在台灣做媒體工作者,我們沒有選擇,這似乎是當前的宿命,但我的想法是,是不是鼓勵每個記者都把自己就當成一個媒體自許,而不要把自己當成台面上媒體的附屬品,用這樣的立場來對應真實的情境,本來要做媒體就是要批判,要戰鬥,這樣來,我們或許能有比較清楚的自我目標設定,當在作這件事時,就不僅只是在為當前的媒體生態背書.....
要在當前環境,堅持一點自己的原則,要對抗的新聞環境,就是政治、資本、媒體官僚體系的複合體,有點像電影的駭客任務劇情,我們只能等待救世主,但媒體真實並不會被救世主毀滅,似乎我們能爭到最好的,就是與這樣的複合體共生....而不只是被這複合體利用。
首先你提到"媒體有問題,反制的力道應發自社會,媒體對政治本就是監督關係,媒體代表社會部門監督政治,對媒體的監督力量當然也應來自社會部門,政治部門是要被媒體監督的,怎可反過來,讓政治部門用政治手段來回應媒體"可是,我認為民進黨(或游)根本沒有監督媒體的意思,他只不過是要抵抗媒體的不實報導,簡單講,就是捍衛自己被正確報導的權利,被報導者連這點權利都沒有,實在令人無法想像!
另外我認為,你似乎將"政治部門"與"政府"混為一談,你提到"今天可以禁止中國時報記者採訪,明天也能用同樣理由對應其他媒體,這已不是一家的事,而是公家的事"你擔心的似乎是國家對媒體的管制或對消息的全面封鎖,可是不要忘了,今天整件事情所涉及的只是政黨,雖然政黨(尤其是執政黨)的角色與純然的私人不同,在公領域他應該受到比較多的期待,但是他畢竟是個社團,也該享有跟一般人一樣的權利(至少部分),在新聞這個領域,如果一般自然人可以拒絕對其進行不實報導的媒體採訪,我實在看不出,一個政黨不接受對其進行不實報導的媒體的記者採訪,有什麼值得非議之處!
況且,看民進黨採取的方式,似乎就是不發通知給某記者或不讓他在記者會上提問,該名記者如果有心要捍衛大眾知的權利,他還是可以打聽開會消息去旁聽或請他人發問,如果消息重要,別的媒體也還是會報,至少到目前為止民進黨的做法並未阻斷公眾獲取資訊的權利,說句良心話,衡量一下他的手段與該手段對於不實報導所生的警惕作用,可能很多人都會贊成他們對媒體進行適當的懲罰吧!
另外你提到"但當今黨領導團隊就任後,時報每一條寫黨中央的新聞或評論,哪點扭曲事實?我真的看不出來,即便是領導喜歡大談的「中國豬」,領導如果真沒講,該告的,應該是首先指控的王麗萍,而非引述的媒體吧!"你似乎想說"中國豬"事件是個事實,如果是事實,記者更應該蒐集證據勇敢把他寫出來,而不應該只想藉由引述他人說辭來逃避證明其為真實的責任。
我猜,你可能會拿言論自由新聞自由這類的理由來解釋,可是,先提醒你,這種權利通常用來對抗國家機器,也就是說,憲法所規範的種種自由權通常都是用來對抗擁有公權力者,民進黨作為一個政黨,並未享有公權力,所以,這類說法可能不太行的通!就算,私人之間可以間接引用憲法所賦予的自由權來相互對抗,也必須衡量雙方的利益來決定誰的權利較為強勢,然而在這件事情上,媒體不實報導在先(除非媒體證明該報導是事實,如前所述),再觀諸游採取的手段所損害利益甚微,我實在不認為這事情對新聞自由有何戕害可言!
另外我想問的是,身為媒體人,如果你們對於政治人物確有進行不實報導,你們認為政治人物應該如何維護自身權利?今天媒體可能認為,刊個小小的更正啟示就好,政治人物理當要接受,不接受就是不識相,以後就不要報他或甚至對他進行負面報導,但是如果被報導者甘冒不受媒體青睞的風險而拒絕道歉,媒體人敢不敢說,那就上法院去告吧!還是屆時又要口誅筆伐,扛著新聞自由的大旗批判他人正當權利的行使呢?
「看了你的文章,實在無法理解,為何民進黨中央不能拒絕特定媒體的採訪?
……我認為民進黨(或游)根本沒有監督媒體的意思,他只不過是要抵抗媒體的不實報導,簡單講,就是捍衛自己被正確報導的權利,被報導者連這點權利都沒有,實在令人無法想像!」
這位朋友或許不清楚實務的政媒狀況,以輿論界及政界的理解,游大言不慚稱要拒絕時報採訪,事實根本動機是要為個人競逐2008造勢,拿時報做標的,鞏固自己「深綠教主」地位,用深綠基本教義派的力量,作為與其他天王政治鬥爭的張本,尤其時報主跑民進黨中央記者,對黨中央及游確是強力批判(事實上幾家主要報社,大概除了自由外,也都對當今民進黨中央及游個人持相同態度),但他的的報導與評論,事實上根本也沒有捏造杜撰的狀況!
我已強調過,我不否認當今媒體因為政治立場偏頗扭曲新聞的狀態,不過,中時聯合梯台中天等對綠軍是這樣,反之,自由三立民視何嘗不是另個翻版,游一開始就稱是針對時報的不實報導,後來又牽到中國時報買國民黨黨產,已經是國民黨的一部份(我個人也強烈贊同,這確實是時報高層自己要面對的新聞公信包袱,就如同這兩天被曝光,自由時報跟扁政府緊密互動,想買台視一樣),游領導的黨中央,近日發出的民進黨電子報上為文「創造一個沒有中時的美麗島」,強調要發起拒看中時運動,稱要凝聚社運界「促進成立監督媒體的公共機制,淘汰「中國」時報之類的反動媒體。」(請見民進黨網站電子報29期)根據我的強調的政媒分立標準,這難道不是撈過界的政治作為,還是單純只是想捍衛被正確報導的權利?
「另外我認為,你似乎將"政治部門"與"政府"混為一談,你提到"今天可以禁止中國時報記者採訪,明天也能用同樣理由對應其他媒體,這已不是一家的事,而是公家的事"你擔心的似乎是國家對媒體的管制或對消息的全面封鎖,可是不要忘了,今天整件事情所涉及的只是政黨,雖然政黨(尤其是執政黨)的角色與純然的私人不同,在公領域他應該受到比較多的期待,但是他畢竟是個社團,也該享有跟一般人一樣的權利(至少部分),在新聞這個領域,如果一般自然人可以拒絕對其進行不實報導的媒體採訪,我實在看不出,一個政黨不接受對其進行不實報導的媒體的記者採訪,有什麼值得非議之處!」
要重申,誠如前述,根據輿論界及民進黨內的理解,游要擺出這樣的姿態,事實上是對應時報主跑民進黨中央記者對其的批判,問題是我們幾位主跑黨中央的各媒體記者也都很想知道,到底該位主跑綠營超過十年的資深記者,其所撰述有關游個人言行,及黨中央整體作為的評論,及新聞報導,到底是不友善?還是不實?
政治學理上,政黨本就被視為國家機器的延伸,政黨被視為政治部門是常見的認知,何況根據敝國法令,政黨接受政府預算支應,以選舉得票決定金額多寡的政黨補助,政府預算就是人民的納稅血汗錢,這樣基礎上,民進黨中央能僅因傷害到黨主席個人(並非全黨)的政治利害,恣意拒絕特定媒體採訪?
「…….說句良心話,衡量一下他的手段與該手段對於不實報導所生的警惕作用,可能很多人都會贊成他們對媒體進行適當的懲罰吧!」
跟前面的說明一樣,輿論界及游系除外的多數民進黨人,實在想不出時報對游個人或黨中央的立論及報導有何不實。
「另外你提到但當今黨領導團隊就任後,時報每一條寫黨中央的新聞或評論,哪點扭曲事實?我真的看不出來,即便是領導喜歡大談的「中國豬」,領導如果真沒講,該告的,應該是首先指控的王麗萍,而非引述的媒體吧!你似乎想說中國豬事件是個事實,如果是事實,記者更應該蒐集證據勇敢把他寫出來,而不應該只想藉由引述他人說辭來逃避證明其為真實的責任。」
這位朋友可能會認為,「中國豬」可就是證明時報報導不實的最好事例,在此要說明一些常見的政媒實際的互動情境,基於「政治需要」,政治人物台面上常必須否認一些確實發生過或存在的事實,我們媒體工作者的責任,就是憑累積的經驗與訓練的專業,在這些真真假假中分辨與判斷,讓讀者能得到最真實的訊息,政治人物的否認,不一定是事實,政治人物的承諾,也不一定會兌現,這是政媒互動應有的基本的理解。
紅衫軍王麗萍指控游有講「中國豬」,當時大談「紅衫軍是中國人打台灣人」的游是有否認,但態度並未太激烈顯著,也未有進一步強烈的動作澄清(例如對王提告,甚至至今都還未對王提告),這樣的反應,實務上都易被解讀、認知這樣事實確實存在。
事實上,游在對時報報導「帶到」「中國豬」字眼,表達抗議後,時報隔天馬上就用還算相當顯著的版面,說明時報的解讀,也依游的要求做了道歉,但游仍堅持告時報及撰稿記者,這則官司目前還在審理中,不過據瞭解,第一次開庭,法官就清楚暗示代表代表游的律師,是否可撤回告訴和解,這通常就意味,法官私下並不支持控方,希望控方「識相」,不要動輒興訟,徒然浪費寶貴司法資源。
「我猜,你可能會拿言論自由新聞自由這類的理由來解釋,可是,先提醒你,這種權利通常用來對抗國家機器,也就是說,憲法所規範的種種自由權通常都是用來對抗擁有公權力者,民進黨作為一個政黨,並未享有公權力所以,這類說法可能不太行的通!就算,私人之間可以間接引用憲法所賦予的自由權來相互對抗,也必須衡量雙方的利益來決定誰的權利較為強勢,然而在這件事情上,媒體不實報導在先(除非媒體證明該報導是事實,如前所述),再觀諸游採取的手段所損害利益甚微,我實在不認為這事情對新聞自由有何戕害可言!」
誠如前述,學理上都認為政黨也是國家機器一環,尤其民進黨還是執政黨,游身為黨主席,歷任總統府秘書長及閣揆,還想角逐2008,當然在實務上有重大的政治影響力,這樣情境下,媒體能簡單把民進黨視為一般社團?黨主席視為平民百姓?對民進黨及游的政治操作視而不見?
還有,對游個人及黨中央,所謂「不實報導在先」,事實上還是大問號......
「另外我想問的是,身為媒體人,如果你們對於政治人物確有進行不實報導,你們認為政治人物應該如何維護自身權利?今天媒體可能認為,刊個小小的更正啟示就好,政治人物理當要接受,不接受就是不識相,以後就不要報他或甚至對他進行負面報導,但是如果被報導者甘冒不受媒體青睞的風險而拒絕道歉,媒體人敢不敢說,那就上法院去告吧!還是屆時又要口誅筆伐,扛著新聞自由的大旗批判他人正當權利的行使呢?」
我草擬的聲明就強調,如認為有損及權益,可循司法途徑救濟,我個人從未否定游個人及民進黨可循司法途徑救濟的權利。
看完這位朋友的回應,個人感想是,這位朋友對媒體當今生態有很多不滿,事實上這位朋友的不滿,很多也是包括我本人在內,許多媒體工作者也有的不滿,我也不認為,政治人物一定得配合媒體,不能拒絕媒體的採訪,即便政治人物,任何人當然都都有拒絕採訪的自由。但今天的癥結點是,到底什麼才是游要反制中時的動機?輿論界及民進黨內普遍的的理解,根本癥結,其實就是他個人要角逐2008的政治野心,所謂媒體不實報導只是拖詞藉口。
如果要抵制偏頗媒體,大概台灣沒有一家媒體能不被抵制,游要用媒體不公為由抵制中時,那也請抵制聯合、自由,梯台、中天、民視、三立……在我的認知理解中,這些媒體一樣都有因媒體或媒體高層政治立場,刻意操作新聞的情事,就請英明的游主席一視同仁,而不要台面上大談媒體改革,私下又刻意運作、拉攏、結交部分媒體,希望利用特定媒體為個人政治前途助勢!
(二)至於是不是姿態、或是要鞏固深綠,還是要要徹底把中時搞藍,那只能說自有公評,不是哪方說了就算。所以爭論這個的意義不大。
(三)其實這件事情除了JK講的政媒關係外(在各有立場和自我專業要求參差不齊的情況下,其實政治團體最良善的反應是live with that,而不是去搞媒體,謙虛的容忍的把最後的判斷權力交給閱聽者),最有爭議的其實是,這個決定是否代表黨的決策?還是是游錫堃自己拒絕中時採訪,並不適用其他黨官和黨工?
民進黨是合議制,游錫堃就算要約束黨官和黨工不受中時訪問,也得經過體制決策,而不是他自己說的算。這種漠視黨內決策程序的態度,才是黨中央領導階層最該被非議的地方,有影響他人言論自由之虞。這是一個趨勢,而不是單一事件。
http://dispatch2.blogspot.com/2006/11/blog-post.html
如果sh不清楚這一點,那希望你能理解這件事牽涉到的意涵。如果您是黨工或是黨員,我只能說這是一種姑息。
首先謝謝您的指教!不好意思讓您在辛苦工作之餘還要做長篇回應!
就您所述,我大致上的理解是,媒體記者們都認為"游動機可議"或"游根本就有講中國豬",所以他沒有資格抵制媒體。我在其他記者的部落格裡面也看過類似的說法,所以我相信,媒體同業之間對此是有相當共識的。憑著這些資訊,其實我也相信媒體們絕非捕風捉影要抹黑游。可是問題是,對於我們閱聽大眾來說,這些事實並沒有一一呈現在我們眼前,反而是時報對此還登了一個道歉啟事,姑不論究竟是誰主導了這個道歉,但如果記者們認為報導為真,為何不公開捍衛自己的報導?為何不堅持閱聽大眾有知道真相的權利?誠如您所說,政媒關係不是我們外行人可以懂的,可是,我們花錢買報紙看電視,並不是要買政媒關係下受到扭曲的報導(或說考量太多政媒關係的報導),我們要的是,記者們在所服務的媒體上,將事實完整披露,說真的,游這個人我並不喜歡,民進黨到今天還講中國豬,更是一種墮落,可是,我多麼希望,媒體可以將這些東西如實呈現,而不是受限於所謂的政媒關係而遮遮掩掩的報導,或是您們媒體記者朋友,只能在自己的部落格裡做"平衡報導",我知道,這對你們來說是困難的,因為,你們不只受到政媒關係掣肘,還要看老闆臉色辦事,可是,請你們也替我們大眾想想,我們要的是事實真相,是那種就算人家否認,也應該繼續追繼續調查到水落石出的真相?如果今天有十個民進黨線的記者都公開出來說,親耳聽到游某時某地說中國豬,或游如何利用這次事件替自己造勢,你認為大家不會相信嗎?你認為,大家不會唾棄游唾棄民進黨嗎?可是我想這個要求是過分的,因為這樣壞破壞政媒關係,政媒關係大概等同媒體的衣食父母,沒人會故意砸自己飯碗的。
您另外提到國家機器及政黨的問題,我會注意,不可否認,政黨並非一般人,所以我也認為對於游的要求可以更高,但是,如果不能做有效的證明,表面上我們就只能當作游被中傷,我承認,這標準相當形式化,可是,這又回到之前所說記者是否應該盡量將真相呈現在大眾眼前的問題,所以,就討論到此。
另外我想指出,您先說時報已經道歉,游還堅持提告,所以法官暗示要和解等等,言下之意似乎認為游很不識相,但後來您又說,"我個人從未否定游個人及民進黨可循司法途徑救濟的權利",我不知道,這算不算一種矛盾?而就我從事法律實務的相關經驗,我只能說,法官對這種侵權案件都會力勸和解,所以,倒也不用過度解讀法官的態度,或者因為法官勸人和解,就推斷這個案子有所謂浪費司法資源的問題。我更想問的是,台灣的媒體是否有一種心態,認為即使報導未進行查證,也可以在事後以版面相當或不相當的更正或道歉補正?如果人家不接受道歉,也可以解釋為不識相,所以,才會動輒將不實或尚未證實或無法證實之事搬上版面?
最後您提到"到底什麼才是游要反制中時的動機?輿論界及民進黨內普遍的的理解,根本癥結,其實就是他個人要角逐2008的政治野心,所謂媒體不實報導只是拖詞藉口。"首先我想說的是,競逐大位的動機人人都有,每個人利用各自的方法競爭也無可厚非,你說,為了競逐大位對媒體放話鬥爭同志或為了競逐大位而對"不實"報導提告,哪一個卑劣實在非常難說。至於你說這是輿論界及民進黨內普遍的理解,這我相信,可是,我們多麼希望,這事情不應該只是輿論界及民進黨的共識,更應該讓大眾知道,畢竟,台灣不只是輿論界及民進黨的台灣,更是大家的台灣。
相信您看了我以上的長篇大論,會認為我不了解新聞實務的運作邏輯,講白一點,簡直就是沒出過社會或過度理想化,其實,大家都在工作,都了解理想與現實的差距與適時妥協的必要性,可是,媒體既然自我標榜要作為社會公器,就應該有多一點的公益思考,今天,在別的私人行業進行妥協,可能只傷害客戶或自己的利益,可是,記者如果太容易妥協,所犧牲的就是閱聽大眾知的權利,要知道,知的權利絕對不是狗仔隊拿來跟拍明星的藉口,也不是報老闆鬥爭政治異己的工具,而是公眾真實存在的需求,所以,當您們發現,越來越常拿政媒關係或老闆壓力為自己解套時,請想想社會大眾知的權利。
最後,很感謝您看完我的嘮叨,其實還是想跟您們說聲加油,台灣真的需要更多勇敢有理想性且有反省力的記者,您們還有很大的進步的空間,繼續加油!
p.s.您工作繁忙,就不用花時間回應了!
ron:
對於民近黨內的反彈,我所知確實有限,所以謝謝你的指教,我會注意!
不過還是老話一句,有些事情,所謂的"圈內人"都知道,可是卻沒有一個"圈內人"敢公開說出來,怎能要求大眾跟你同仇敵愾?
另外,我並非黨工或黨員,不過就事論事而已!而且我認為,動不動說人家是黨工或黨員並不是什麼好的討論態度,雖然這樣說比較省力,不過還是盡量避免,好嗎?
我也是就事論事而已,不是同仇敵慨。不知你是不是黨工,所以用的是條件句。這和討論態度無關。我是黨工。就這樣。
謝謝你的說明,我並不認為黨工或黨員是負面評價,我只是認為,直覺上把某種特定身分(例如:外省人)跟某種意見相連(例如:支持泛藍!抱歉,舉了這個例子!),只會強化思考上的盲點,反而會限制了自己,如此而已!
我覺得主張「採訪的權利」或是主張「拒絕採訪的權利」的講法比較站不住腳。民進黨可不可以拒絕新華社或人民日報的採訪權利?新華社和人民日報能不能主張採訪權利?我是覺得民進黨如果面對這種問題,其實更可以大方接受新華社、人民日報的採訪。一個信仰以民主方式取得政權處理公共事務的政黨,在這方面最好要有容忍和開放的態度。拒絕媒體採訪的「機會」(不是「權利」),其實是一個不好的示範效果。因為,『拒絕』媒體採訪的『機會』,和獨裁政權『否定』媒體採訪的『權利』,雖然程度不一樣,但是方向(傾向)卻是類似。
亂寫一通,還是期待看JK風花雪月,不要讓他逮到機會碎碎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