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ruary 4,2008

小女孩與香煙/比諾‧杜特荷特

girlasmoke.JPG

該怎麼形容這本《小女孩與香煙》(The Little Girl And the Cigarette,法文是La petite fille et la cigarette ),輕薄短小的篇幅(只有57頁),卻一口氣讓人看了三、四個故事,而且,儘管內容荒唐可笑,你卻不會想把書丟到一邊(除非你被故事裡某些人氣到)。
 
在作者比諾‧杜特荷特(Benoît Duteurtre)虛構的故事背景下,倒楣的男主角「我」面對一個兩難情境,選擇「小孩」還是「香煙」?「我」固執地選擇「香煙」,像學生一樣躲在廁所裡吞雲吐霧,自認不需要因為小孩而降低成人的人格,因此,不想讓座給小孩、受不了小孩在工作場合裡到處奔跑、不想生一個小孩、認為小孩是個麻煩…等。


但是,倒楣的「我」在自負的時刻遇上了煞星─小女孩,被小女孩看到了「我」正脫著褲子(沒脫內褲啦!)坐在馬桶上吞雲吐霧,「我」凶狠狠地罵而且威脅小女孩,結果,「我」被免職、被控告,理由是「傷害兒童罪」,說難聽一點的就是「戀童癖」。
 
故事發展至此才24頁喔!而且內容也愈來愈荒唐可笑,舉幾段做為例子:
 
其一:死刑犯抽最後一根煙的現場轉播
 
「親愛的觀眾,我們一起來分享特別的情感時刻,喧嚷兩週以上的事件即將告一段落。………各位即將在司法頻道看到的現場連線報導已引發爭論,有些人公然表示類似事件應該禁止旁觀,我們不同意,我們慶幸這次結局的透明化,顯示了三方面的勝利:首先是司法的正義,死刑終於要執行,再來是死刑犯德西黑‧強森的勝利,幾分鐘後他即將點燃最後的一根煙,最後是其贊助者菸草公司的勝利,該公司提供執行最後心願的所有技術資源,過程將以現場轉播…。」
 
心得:死刑犯臨死前可不可以抽一根煙,居然要討論兩個多禮拜?現場轉播還有更勁爆的內容,請自己看書吧!
 
其二:恐怖組織採用星光大道競賽方法來處決人質
 
「未來六個月的時間,在我們攝影機鏡頭的監視下,六名人質將面臨一連串挑戰,他們得唱歌、跳舞,接受各種測驗。這個節目會透過網路轉播,全球觀眾可以投票給各自支持的參賽者。每個月底,票數最少的參賽者會被處決,除非各國政府決定答應我們的要求。」
 
心得:這個恐怖組織還真有創意,用這種方法還可以大賺轉播費!比賽結果誰勝出?也請自己看書吧!
 
其三:召開小孩會議,讓小孩直接審判有罪的成人
 
「『請檢察官強納森‧勒度克入座。』主席宣布。一名約十二歲的金髮男孩出列………他走近我身邊,以律師般毫無起伏的口氣發表談話:『各位,我記得小時候看過一集米老鼠卡通,裡頭有隻冷酷無清的狗叫布魯托,老是宣稱不喜歡小孩……。」
 
心得:以後乾脆不要律師、法官了,都由被害人家屬代表開庭審判就好了。小孩審判像不像小孩開大車,看書就知道啦!
 
總之,這些荒唐可笑的內容直到故事最後一頁,可憐的「我」還在求饒:「不要,我求您…」,至於,以上三個故事和「我」有什麼關係,在這裡再賣個關子,自己看書吧!


Posted by yam_jjzero at 樂多Roodo! │15:56 │回應(0)引用(0)書裡書外.非推理
樂多分類:閱讀 工具:編輯本文
標籤:比諾‧杜特荷特
Ads by Roodo! 

引用URL

http://cgi.blog.roodo.com/trackback/5500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