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要挺野草莓學運
這注定是篇鬆散文,因為想說的很多,(況且已有很多人說過了),就當打字,隨意看看就好。
§ 就在寫人權宣言60週年,同志權益卻倒退的同時,台灣也發生人權大倒退情況。中國來者無論是敵是客,是都要好好保護人家啦,但不用管制成這樣吧!什麼樣的政府會在自己土地上不准人民拿國旗?(我平常是不拿的。但當初在蒙特婁遇到堅信台灣是中國一部份的中國人時,拿出國旗就分出勝負、不用囉唆,所以遇到他們我可以拿阿,但我沒說我承認),喊中華民國萬歲也不行;什麼樣的政府會衝進管制區外的上揚唱片,禁播《台灣之歌》、強行關店;那路過、人不在管制區內,拿出DV也不行,就強強被盤問、帶回警局;好歹給我個理由比如「陳雲林看到中華民國國旗會失明,聽到台灣或中華民國字眼會腦溢血,看到人人都可變身狗仔會嚇到失心瘋」等,否則以上任何行為並未妨害人身安全吧,那警察就是執法過當,不要凹了。
§ 老實說,我真的不知道馬英九在笨什麼。當初就劃塊區域讓大家愉快的抗議阿,不要影響陳雲林的安全但要讓他看得見,「這就是台灣擁有的民主—我們有權力表達異見(原本)」,況且這個人是來談判的,讓他知道台灣有不一樣聲音,讓他知道「阿我這樣賣X是有壓力的,你好歹價碼抬高點」,這抗議拿來當籌碼正好嘛!到底有何必要姿勢擺這麼低?喔,有啦,民調掉到不能看了,原來是這樣。
§ 上週五,離開辦公室上學前去了現場,那時還不知道再過幾小時,學生就被驅離了。大家就是靜坐、喊口號、分享心聲,無暴力的抗議,要走時我卻很心酸,學生得用力澄清「沒有藍綠」,之前樂青更悲壯,藍綠聯手夾攻,(這幾年來的社會抗爭,就屬樂生最長最久,幾位樂青都因此留下案底)。在台灣要說不一樣的話或做事越來越難,因為極其容易被抹上顏色,之後輕易獲得一半人的支持,同時也成為另一半的敵人,這情況是媒體+朝野聯手造成的,當時我是覺得要說有藍有綠,意思是大家原本或有自己的政治立場,但在這件事上是不分藍綠,是藍綠都有的支持集遊法要修改。
然後從豔陽天的避免中暑→被驅離→自由廣場集合→週六下雨,棚子稍晚搭起來,有朋友因此發燒感冒→野草莓學運誕生,物資足夠,多的還想到可以給別的地方ex.關愛之家→媒體不報沒關係,有網路大家都是公民記者,還可針對媒體自由剪接摘錄部分澄清,(網路只能接觸一些人,沒關係,有勝於無)→週一再去,冷風中疲累的臉、K書的認真,唉,期中考人人都嘛有,還遇到熱心民眾送草莓氣球來。我越來越覺得自己的生活分裂,上週五週六上學、聽研討會時跟滿屋子同學一起但想著另一群在自由廣場的學生,上班時倒還能在辦公室不忙時去自由廣場聲援。
§ 陸續的質疑出現了,依然是在抹色,煩。
比如薛香川:「晶華飯店被圍時,你們的正義感在哪裡?」(來源:聯合報,20081107),或各投書、部落文提為什麼這些學生當初沒出來聲援紅衫軍,怎麼陳雲林來過後就出來了,如果任何人問我,我會回答「對,抱歉當初沒趕上,但要出來也是要看節氣與年份XD」。正經的說,針對雙重標準的質疑不需要回答,大家都是這惡法的受害者為什麼要互相扁,也不用說服這些站在不同邊的人,保持溝通、願意接納對方意見的空間就好,繼續做好自己要做的事,我這麼認為。一直都有很多團體要求修這個惡法,但沒有一個執政黨認真過,這次看似朝野都認真起來,但依然可能最後一場空,只要一直開公聽會→學生可以撤了→無疾而終,別忘了至今很多法案都無限期擱置中,也別忘了立委們選擇性的審案龜速。
再個質疑是,知法但違法,學生應該申請集會許可才抗議阿,還有受傷的警察難道就白白被打嗎?那改志願報備後大家高興什麼時候抗議就可以,這樣社會會動盪不安定,還是要申請。
星期二中午我到二二八公園餐廳吃飯開會。那時公園路與凱道已有超多警察,鐵絲牌拒馬也就定位,剩約兩三個車道通車,聽說是因應稍晚阿扁可能被收押隨後可能出現的暴民~一堆警察就在餐廳外頭吃飯,接著累攤的打盹。
我不是不心疼警察,他們也是別人的小孩、父母、情人,正是因為集遊法的爛,才造成抗議者與負責執法者總是對立,支持野草莓學運不等於認同或支持暴力阿,為什麼大家總混為一談(在我看是混淆視聽),好像香蕉芭樂只能二選一。問題是現在的集遊法到底爛在哪裡?
最主要就是,集遊法並未真正保障民眾的言論自由。1.他得六天前申請,試問難道聽到要蓋蘇花高或拆樂生後我還憋上七天,等拿到許可後再抗議嗎?這跟吃東西被要求七天後再大便一樣,沒理嘛!都便秘到臭酸了!還不提政府會不小心(或故意)延後放消息,讓你超過期限沒得申請,陳雲林來台灣就是例子!(最後是"勉為其難同意",集會遊行是人民的權益,哪來這施捨),2.申請不一定會被批准,大家以為現在隨便申請隨便准嗎?我衷心希望是這樣,什麼都不知道的我,正好知道九月份至少有個遊行被擋下,改開記者會。所以(小聲)過去我參加的大部分抗議(都是非暴力),真要說都嘛是違法~抗議地方多是政府機關,前面都嘛有一大塊空地,沒妨礙交通阿,路權使用或暴力行為等其實在其他法規(刑法、社維法、行政執行法與警察職權行使法等)都有規定了,別把抗議者都想成很不貼心嘛!如果可以,誰願意走上街頭,誰又願意犧牲別人權益換取自己發聲機會。而且警察球員兼裁判,不准就是不准,申訴也沒用。
所以運動團體主張從申請制改成自願報備制,意思是可以報備也可以不報,報了之後,警察來維護安全,我不報就安全自負,看看,這樣警察也輕鬆嘛,是不是。
我只請求大家思考,誰最需要上街頭抗議,誰需要用這方法向社會大眾或政府陳述?名嘴嗎?不,他們每天都在電視上任意放炮;立委或企業主嗎?不,他們有錢有權,有的是方法門路解決;活得好好的大家?不,我們平常沒事不需要抗議嘛。最需要集遊法保障言論自由的不就是那些媒體沒興趣報導、政治人物不愛搭理、動不動權益就被犧牲光、求救無門的弱勢者嗎,無聲的生態、無法出聲的移工以及社會最底層的人們。
為進化速度超快的野草莓學運加油!
沒經驗、生澀有啥關係,認真努力肯學習堅持原本信念最重要!
■野草莓學運官網,有現場直播
■極推:好聽的《野莓之聲》MV,是的我又哭了。
■挺野草莓學運的新黨黨員寫給趙少康公開信,「致趙少康先生」
■野草莓重要連結懶人包BillyPan 2.6版。覺得很像網路大戰傳統媒體(歐巴馬~),網路資源超多超快!從樂生開始使用網路戰至今,會不會這次終於走到真實世界了?期待!
下週期中考,阿都忘光光。。。皮皮抖中的豆@再次爆肝,1113凌晨.
Posted by jiadoldol at
樂多Roodo! │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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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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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說這事你怎麼可能不說話,
現在果然說話了…
等我明天忙完了,也要寫一篇聲援
你這邊再給我接link喔…
文章原定週日要寫的,後來先補另一篇,寫完就沒力去睡了。
現在不只變身部落客時間要用力擠,連寫文章都要排順序(嘆)。
然後邊寫邊想著「阿有需要寫嗎?」現在這麼多部落客發聲了,不少這篇阿,
我要說的也沒什麼不同,而且時間拿去現場靜坐會不會直接些,唉,又是個時間分配的矛盾。
不過我相信一定有親朋好友只看認識朋友的部落格,平常不逛別人的,那我們寫還是有意義的,哈。(催眠自己,爆肝有意義)
所以你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