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G TAG:來玩「我的五個怪癖」
BLOG TAG,簡言之就是部落客互玩的「陷害遊戲」啦。地瓜:BLOG能產生的互動(引發的火花)真的比新聞台、電子報與bbs等多很多,這真架是BLOG有趣味ㄟ所在啦。(或如BLOG可以聯播,訂閱你喜歡的作者文章,當他一有新作你的BLOG也會出現標題與站台,與好友BLOG連結等等,嘿我們的不及格)
首先由一個(不知死活)的人發起,比如這次養樂多(樂多被yam買走,合一起是"yam樂多",發明養樂多的blogger真有趣)主題是「我的五個怪癖」。
我(志願)先說,說完後,我就列出一份要說「五個怪癖」的五個人,並列上這些人的BLOG,同時到他們留言版貼「挖哈哈,你們被貼了」。他們理論上要照做,同時用「引用」把我這篇原文網址附上(才知道大債主是誰嘛),接力繼續玩下去,名單不能重複。
不過想了一下,有在玩的朋友們多半是新聞台/社群/bbs阿,玩BLOG的根本不到五個!我總不能隨便玩那些我平常看文章的仁人志士們吧,殘念~所以我決定啦,如果你沒有BLOG,就在回應處自己招認五個怪癖(拜託,請陪我玩一下,尤其是(呼呼睡中)心愛的楓糖);如果你有BLOG又還沒被貼,嘿嘿,不強迫、要玩的自己撿去用囉。已被貼的人,就自己把文章網址貼上!
被貼名單(增列中,真沒想到我們可以收集到5個bloggers,感激涕零阿 )—
★deadcat,時間的碎片
★Faith,myFreshAir ★ violet ,暖暖的日子 。肯定本名單中年紀最小的出現囉,暖暖兩歲多,由媽媽(地瓜高中同學)代筆。
★廖小千,廖小千的網路日誌
★witchuang, 閒暇。畫畫。小城
★hideka,hideka碎碎念
地瓜的五個怪癖(=好玩的習慣≠不好):
■走路不喜走在排水孔蓋上。覺得排水孔蓋會沒卡好掉下去,自己也掉下去。
■與書有關:書不能倒立放,會有頭昏的感覺;買書時一定詳細檢查書背書皮內頁,一定要找到乾淨無折痕的。所以無論是到朋友家(特愛逛別人家書架,常因此撿到自己不知道的好看書),或是在書店,我會一一把書排好,照同系列、同一本排排好。是說被當成是店員也不足為奇啦。
■與睡有關:睡時要捲被子(完整形狀就是春捲樣→人裹好好的在中間),最喜歡的是台灣鄉下常用的那種壓死人不償命的被子,冬天捲起來非常爽快;或腳要有被子搓,要搓才會睡著。就算是夏天也要意思捲一下,寧願開冷氣、電風扇捲被子或調整捲度,也不能完全不捲。
■上廁所:篤信肥水不落外人田的道理,所以幾乎沒辦法在外頭方便。當然啦,旅行在外不算。原因是1.自家馬桶給我衛生上的最大安全感,2.我需要念點書,「他們」才想出來,而通常一唸書,想也知道不來個十分鐘怎行;3.因為需要十分鐘(不好意思用這麼久的廁所阿),又加上外頭如果有人聲走動(心想他們是不是在等廁所),我的不好意思就會到達最高點,於是我的「他們」就會拒絕出來與馬桶見面。大家要知道,這種事是絕對需要通體暢快,所以可以的話,我非要在家裡不可。
■與人有關:愉快事不跟一個人以上分享不行。啥米叫愉快的事?比如說好看的書/電影/戲劇、好聽的音樂、好吃的東西、好玩的事等。以前會直接買好書和CD給人,現在蒙特婁過著貧窮的富足生活,只能言傳。大多時候不習慣朋友當面讚美(但暗爽在心裡)或說謝謝(給禮物時),當然也不能當我的面拆我寫的信/卡片,否則馬上臉紅、不好意思給你看(被楓糖訓練很多次,目前只有面對楓糖不會臉紅)。
其實應該楓糖來說我的會比較好玩說~
喔,左手會一直摸左邊髮梢的頭髮啦(楓糖:這是第一怪癖吧),基本上這區通常是翹起來狀態,很爽但嚴重傷害手指關節,所以得改掉了,不撐一輩子的怪癖就不列上啦。
不符怪癖資格(這是個性問題!):遇到好玩事一定花三天三夜好好瞭解,不到一定程度不肯罷休(認真/不服輸指數100%)。對著迷的事情、不願意服輸的事,會拼命三郎式的整個人掉下去嘗試。
Posted by jiadoldol at
樂多Roodo! │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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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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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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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好好玩
引用URL
http://cgi.blog.roodo.com/trackback/406381
被點名了~ 我決定公開小暖暖的五個怪癖,現在是兩歲四個月,以後每年寫一次,看小暖暖(的怪癖)是怎麼成長的,哈哈哈哈哈~~~\r\n\r\n第一怪--媽媽牽牽ㄣ\\\r\n暖暖ㄣ\\便便的時候一定要有人陪,因為她
小暖暖的五個怪癖..... 【violet's Blog -- 暖暖的日子】
at August 26,2005 01:35
五個怪癖遊戲讓我感慨人是為什麼要交嚴厲的朋友,害我今天早上洗臉刷牙的時候都拼命的在想自己哪裡積習成癖,但是看著洗手台上的洗面乳腦袋瓜裡跳出來的癖
關於我那五個怪癖 【時間的碎片】
at August 26,2005 10:23
被豆豆點名啦 也來寫我的怪癖
可是寫blog的朋友很少 又要沒被貼過的
名單...
我的五個怪癖 【myFreshAir】
at August 26,2005 16:02
以下這些個怪癖是跟Lina還有Ivy討論過後
深深被覺得很怪的
(有幾個實在認真思考要不要列上)
話說被貼了個;我的五個怪癖 【hideka碎碎念】
at September 9,2005 15:23
不會玩不會玩
教我!
哪一種算是癖呀?
不吃綠色的豆子算嗎?
他算是種偏食,可是算是種癖嗎?
我很努力的想
可是我好像沒什麼癖
ps.我可是很久才爬到了你們家的
耶耶!歡迎witchuang來!
玩到現在的感想是:
大家都對「怪癖」這兩字太慎重了啦,
你怎麼知道「自己以為大家都有的習慣」,不是只有你有咧~
吼,什麼都算啦~
witchhuang妳那個算,再補四個來(還是直接去你家貼比較快?),
只要跟這世上的一個人不一樣,就算了啦,哈哈!
再記。
跟deadcat聊到這種遊戲,真是讓人混熟的方式之一。
比如,他因此撿到某人的Blog,沒事可逛逛留言,促進感情。
現實生活裡,
自己的朋友一直在變成自己其他朋友的朋友,這好,我喜歡大家熟在一起(這是我小時候的願望,如今透過網路成真,耶),
但難免會遇到,別人(姑且稱之"中間人")的朋友,不知道為什麼,朋友仍是他一個人的朋友。
中間人會說,某某如果不跟我聯絡,那他也不會跟你們聯絡的。
我當然知道親疏有別阿,要說交情,當然會先跟最熟的聯絡。
可是,這種說法滿無聊的(令我作噁)。
我要交的朋友還怕交不到嗎。
我其實沒有什麼怪癖的。對不對阿,地瓜頭?
若要仔細想一想,大概是:
一 半夜作蛋糕(對呀,我是半夜磨刀的女人,呵呵)
二 睡在地瓜的胳肢窩
三 一次同時看三本以上的書,而且都攤在地上
四 在牆上寫字
五 常常要問「你愛不愛我」
以上,很努力和地瓜豆討論的結果
啊!我這個笨蛋剛剛終於學會用「引用」了!
witch的部落格都沒有新文章!
跟楓糖嘉的討論還真是很久,
十八禁的怪癖無法顯示以外(要念特別咒語才行),
她還真是個沒啥習慣的正常人!
(小的現在起會多加注意注意~)
To deadcat
這樣阿,
她是不是忙著煮魔法湯想不出要寫啥阿,
我來當個好人,指定一下題目吧。
貼!
ps.百合學院的密度太高了!
決定繼續玩下去,即使額度已滿~
狂推「百合學院的密度太高了!」這句(笑翻在辦公室桌前)~~~
在某人的「淫威」下,抱著剛吃飽,神智不太清楚的頭腦來了~
我也覺得自己沒什麼怪癖~
有一個最近越來越嚴重的情況,
我討厭別人對著我皺眉和搖頭。
像是在否定我所有一切的努力,這讓我很抓狂。
偏偏
我有一個愛對我皺眉和搖頭的媽媽,
又嫁了一個愛對我皺眉和搖頭的老公。
或許這是老天給我的試煉,要我在這樣的情況下,
學習不在乎旁人的評價,學習作快樂的自己。
可惜,我沒有慧根,
活了三十年,還是沒辦法學會。
我只是說出「直屬」兩個字,哪來淫威~~
而且明明是要妳講怪癖,順便稀釋高濃度的百合學院,
誰叫妳把「怪癖」寫成家庭婚姻版>.<
我看妳還是去開個blog來玩好了,
順便說說兩人留美生活,
也報一下你們那邊有啥好玩的~
沒辦法啊~~
想半天想不出我有什麼怪癖~~
又剛好跟我老公小吵了一架~~
(還沒開學,日子無聊的很)
只好在這邊發洩一下~~
上禮拜,心情不好在MSN小改一下暱稱~~
嚇得我媽一整晚沒辦法睡~
看來,這裡會是我未來宣洩的管道啦~
豆,幾時還要到美國,來找我吧~
豆不能耍賴,還是要精準一點
癖是指習慣,怪癖是指你跟別人不一樣的習慣
偏食就是偏食,算不得習慣
所以,目前為止我想不出其他的
給嘉:
以前我會作蛋糕的時候
也都是在半夜作的
半夜的烤箱會冒出噴香的熱氣
我想其他的人也會做著甜蜜的夢吧
好好好(雙手一攤)。
不過那跟我說的「只要跟世上的一個人不一樣」沒有差很多嘛。。。。
半夜做蛋糕,後續情況通常是,
睡前被塞好吃的蛋糕,帶著飽足的甜點胃睡去,睡夢中幸福的變成神豬N號,哈。
順便繼續Blog好用功能介紹:
Blog可以引用。
首先在「有限智慧財產權」(條款量身訂做)授權之下,
各位親朋好友陌生人皆可引用你的文章,
而有「引用」功能,你可以對誰在哪篇文章、那個blog引用你的文章一清二楚。
新的blog部落通常會自動加入這個功能,
但google的blogspot目前沒有(可惜google家族第一次比輸阿)。
然而blog好處之二就是你可以任意在模組加入一些功能,
不會寫程式無妨,有很多熱心人不斷在研發blog新功能,
這些程式是免費的,也通常會有熱心人寫篇教學文章,幫助新手好入手。
所以
blogspot增加引用功能之教學在此:
http://jas9.blogspot.com/2005/02/blogspot.html
到了各家部落格看過怪癖之後還看到很多"秘密"聯繫,
豆子果然讓「百合學院」又動起來了
真可謂是登高一呼的百合學院橫跨77-89級召集人啊
你想太多了啦~
哪來那麼多級>.<
颶風來襲,
據說你們城市淹大水啦,
你們家還好嗎?
這邊隨便妳玩,改天弄個留言版讓妳玩個爽~
為什麼有怪癖?
為什麼積習成癖?
楓糖很難養成什麼習慣
完全不理解「癖」的世界
或許癖是人建立控制感的方式
世界如何變化
總不會被癖背叛
而我的癖早就變心了
非癖之癖
邱德亮
交通大學社會與文化研究所
「非癖之癖」?令人費解,困惑!既已是非癖,何能稱「癖」?難道還有不是癖的癖,沒有癖之癖。若以明代張岱的說法,「人無癖不可與交,以其無深情也;人無疵不可與交,以其無真氣也。」那麼,癖到最高點,心中已無癖。吾人有一癖,無癖也。無癖之癖,可真就無深情?可真就無真氣?在此難道什麼都可成癖?什麼人都可以有癖嗎?人人有一癖,事事可成癖!可真是癖的民主化:只要宣稱我有一癖,就是有性格,有個性,生命有了寄託,有了固著的重心,並以癖類聚,以癖會友。在此我們好奇的是癖如何在當代文化裏成為象徵性的政略(symbolic politics)!將癖視之為個人認同的象徵性政略,必須預設著一種癖的「去病化」(depathologilisation)。這裏「去病化」並不意謂不再將癖視之為病,而是相反地以此「非病之病」為傲為榮。這種「無病呻吟」著名的例子也許是白居易:「人各有一癖,我癖在章句,萬緣皆巳消,此病獨未去。」(〈山中獨白〉),文人之癖常正是以此除去社會汙名化以及所有負面的文化意義,並以此病為社會存在的自身確立。
非疒之癖
根據《漢語大字典》,「癖」有二意:1.潛匿在脅間的積塊。在醫分為食癖、飲癖、寒癖、痰癖、血癖等。《玉篇.疒部》:「癖,食不消。」2.嗜好。《字彙.疒部》:「癖,嗜好之病。」由此看來,癖從疒部,從第一個意義衍生出第二個意義,其間都蘊含著病變的字源,而且是量過多而病變(pathogenic excess)。現代西方醫學的普及似乎也使「癖」字在現代漢語中只剩下第二個意義,並慢慢將脫離了過多不散而病變的意義。「癖」字演變的歷史本身就是值得注意的文化現象,歷朝字典裏,向來都只有第一個意義,醫學病變的一種,某一體外之物在體內形成積塊。一直要到明代《字彙》才出現第二個意義,但依舊以病視之,「嗜好之病」。而今「癖」字似乎失去了過多不消而病變之意義。
矛盾的是,接引癖之病變習慣的,卻是西方十九世紀以來性的精神病理學,一種異性戀穿刺性交快感為正常範本規範下,生產出來種種性的變態:戀童癖、戀物癖、戀獸癖、變性癖、窺淫癖等等一長串的列表。原本是指一些不傷大雅的癖好,如今都一一入典成為奠定性變態病因學之坐上賓客。而當代「有癖成理」的性格政略,不也是順著這幾十年來同性戀和酷兒的性/別政略的潮流,在其領軍之下抗拒一切將癖好汙名化為病態的醫學論述?癖之「出櫃」,去(他媽的)精神醫學論述,吾人有癖,為此而活,非如此不可,是病又如何,此我乃社會存在的理由。
在此癖的文化角力戰場裏,傳統中國文人的癖文化當然是成為當代消費社會確立「癖理由」時最好的個性政略。一種「癖好」系譜追溯,一種後現代式的舊物回收,一種歷史的政治使用。張岱名句的援引並非偶然,從魏晉以降各種怪癖不斷的被引述,做為文人自我形象建立的其中一個品味的美學政治,到了明代已經形成某種支配性的文化。以至袁宏道說:「稽康之鍛也,武子之馬也,陸羽之茶也,米顛之石也,倪雲林之潔也,皆以癖而寄其磊塊儶逸之氣者也。餘觀世上語言無味,面目可憎之人,皆無癖之人耳。」(《瓶史》)無癖之人,各個「語言無味,面目可憎」!於是,明清以後文人不斷地發掘,培養,經營各式各樣的雅癖或怪癖,以展示炫耀其文化資本,做為文人階級身份的文化認同。清代的《欽定佩文韻府》甚至已經羅列六十幾種癖,而這些僅止於有經典可循者,更何況還有更多不堪入典的癖好。
癖:變味之品味
古今中外,怪癖之多,無奇不有,難道事事可成癖,人人可養癖?也許任何事情都可成癖之對象,成為文化資本投資的對象。但是癖之所成癖,其物件必須是非生產性,無用的,用美學的術語來說,亦即沒有目的性指涉的。袁宏道《瓶史》之好事者:「古之負花癖者,聞人談一異花,雖深谷峻嶺,不憚蹶躄而從之,至於濃寒盛暑,皮膚皴鱗,汗垢如泥,皆所不知。一花將萼,則移枕攜袱,睡臥其下,以觀花之由微至盛,至落至於萎地而後去」。另一方面,一個花農為其花長臥其側,日思夜想,為伊消瘦,甚至「性命死生以之」。我們不會稱他花癖。而花癖與花農之間,不也都是「濃寒盛暑,皮膚皴鱗,汗垢如泥,皆所不知」?其間之差,不過養花不為任何目的,癖為其唯一目的,為花而活,非以花而活。又虞集城<南春曉圖>詩:「天臺先生有山癖,臥起無山朝不食。」而「臥起無山朝不食」的大有人在,山居之民,臺灣原住民,不也都是如此?為何後者無山癖?雅士與野人之間界線不遠,但卻有著不可跨越的鴻溝。山是山居人和原住民有用的生存條件,卻是天臺先生無用的生存條件,同樣是無山不能活,但山之所能癖,必須是在其無用與非生產性休閒生活最根本的部分。即使,癖如「地癖」和「錢癖」者,也都必須將土地和金錢視之為無用之物無止盡地收集,因為即使資本家或土地販子無止盡的投資也都不能「癖」。也許詩僧齊己的〈寄江居耿處士〉最能說明其間的差別:「野癖雖相似,生涯即不同。」
於是,癖之養成必須是在休閒生活,亦即有閑階級的產物,也是這個階級的生產者。做為有閑階級,以養癖展演其不工作的身份特權。這正是癖文化常在特定的人身上發展出來:中國文人、歐洲貴族以及具有休閒時間的布爾喬亞和現代消費大眾。與品味的運作邏輯相同,也都是在有閑階級裏,做為特權身份的社會區判(distinction),在於區分我與你不同,區分我高你低。有癖者不也都挾其癖自視有品味,自視高人一等,與凡夫俗子不同?無癖者都只是為生活汲汲營者,為「錢奴宦賈之事」無暇自顧的生活經營者。與品味不同的是,癖乃是以變味為品味,以「怪」和「異」為美的社會區判,也許以怪或異偏離了主流文化(辟,偏也,避也,辟也),但不意謂脫離了主流文化,而是反叛主流文化的品味,另創一種主導性的品味。不脫主流的支配文化之最好註腳莫過癖的階層特性。因為就算都有癖之人,也不全是性情中人,其間還有雅癖與爛癖之別。宋朝孫奕《示兒編》:「性癖之不同如人面焉,阮籍有酒癖,陸羽有茶癖,和嶠有錢癖,王濟有馬癖,李愷有地癖,杜牧有睡癖,王福畤有譽兒癖,蔡師魯有勇癖,張遼養勇銳成癖,皆無足貴者。惟杜預有左傳癖,簡文帝有詩癖,楊欽有文癖,白樂天雲我癖在章句,杜子美雲為人性癖?佳句,李建中雲我亦生來有書癖,至於今稱之。」由此可見癖之貴者,高尚者依舊是傳統支配文化裏的文字、詩、章句、書;次者琴、棋、畫、硯墨、金石古玉、山林野壑;再次者茶、酒、花、鳥之屬;下等者錢、地、兒、睡、勇、懶;最賤爛者還有煙或鴉片癖(胡適稱《海上花列傳》作者,韓子雲有「芙蓉癖」)、痰涕癖(據說日本穀崎潤一郎愛嘗女人的痰涕)、金蓮癖、淫癖、舔陰癖等等。「非癖之癖」不正是不斷地區判雅與爛,好與壞,高與低,入流與不入流,在文化場域裏所投注的政略鬥爭?
癖之升值與貶值
癖,不只個人偏好的傾向(propensity),更是標示社會階級的習癖(habitus),文化養成的第二天性(second nature),社會存在的遺補(supplement of social being),外加於一個人存在之社會附屬品。將生命寄寓於某物、某事,以期存在有所寄託,不正也是以存在的遺補取代存在本身。亦即以癖為生存的理由,為生命之目的,「性命死生以之」,以第二天性的外物取代性命。無癖不足活,此「真癖」也,而不是披著流行外衣的「假癖」,隨波追流的「非癖之癖」?難道就不能有「名牌癖」,為何LV不能成癖?LV癖者不也是為此傾家蕩產,不也是習癖共賞共憐,至死不渝,卻落得「假癖」一名而已。癖的真假之判,也是文化鬥爭中的社會區判?
再說,凡以一癖聞名,永垂丹青者,都以其癖識其人。杜預何者?若非其左傳癖,後世可能根本也屑一提。杜牧若非其睡癖,還不足顯其灑脫。米芾不正其潔癖,使其人更聞名。於是,嗜癖者透過「怪」或「異」的經營與投資,將其人創造成一件藝術品,詭態(grotesque)美學的藝術品。此怪人也,有癖者聽來,也許是一種欣賞的讚譽,就像對藝術品的驚歎!然而,就像所有藝術品的投注,有其市場與風險。尤其在文明崩解或社會钜變的文化價值裏貶值,原本的雅癖者可能一夕之間成爛癖,金蓮癖和芙容癖都曾於清末民初成為亡國滅種的替罪羊。相對的,也有升值之癖,二十世紀同性戀的雅癖還不斷地漲停板呢!與黃金一樣最具有永恆價值的依舊是書癖。因此,以癖做為生活美學性格政略者,切記選對癖好投資!
再怎麼說,萬癖之癖或癖中之王,還是以收集他人之癖為癖者(我是其中一個),稱之「癖之癖」,這算不算「非癖之癖」?
後記
這篇短文只不過是一個遺補,一個被遺漏的補充。也只不過一則平凡得再平凡不過的佚事,佚事原本就是一則被遺漏事蹟的補充。
今年四月某在北京和臺北同時發行的高尚雜誌,邀筆者寫一篇命名<非癖之癖>的文章,為其六月號以此為題的專刊操刀,提倡癖文化,以明辨何者是癖,何者非癖?筆者如約,以原題寫了以上文章,癖與非癖的社會區判效用著墨。然該雜誌編輯最後將本文大幅刪改,將最精髓的部分:對癖文化的反省去除,以改題和重組文字,轉變為癖之性格政略背書。筆者當然拒絕以修改文字刊登。經過多次討論與辯論,因為筆者不願修改其文字,最後判定「不予刊登」。
如果我們對該雜誌風格及其潛在讀者群有些認識,不難理解「不予刊登」之理由。然而,該雜誌卻非常「慷慨」地贈送筆者一本。細讀後,果如其然,此文與該雜誌的風格格格不入。就好象一樣慶祝癖的嘉年華會,突然出現一場嘲諷癖文化的瘋人劇。眾聲喧華的嘉年華會裏,一個瘋人叫喧,不在於眾人皆濁我獨清的清議,而是嘉年華會更具社會參與的意義,在扮嘴、爭吵、打鬧、揶揄的嘲笑聲之中達到瘋狂的最高點。
也許這篇短文本來就應該以遺補的方式刊登,作為被遺漏的補充。倒不是這場嘉年華會少了什麼而需要補充(它夠完美了),而是眾聲喧嘩最根本的意義就是異議聲音(heterodox)。正如,許多癖的故事都屬於無傷大雅和微不足道(non-significant)的奇聞佚事,用以補充名人列傳正史裏所「遺漏」的野史。或許,一些有關癖的文章更適合以「野史」方式,做為遺補的遺遺存在。不過,如同德希達所言,小心「那危險的補遺…」。
你們所的特色就是
1.非要引經據典,從古至今、從西到中。
2.誰說得久誰就贏。
(根本是在說話(或作文)比賽。)
有閒暇者也可看看0831中時副刊,尹麗川寫的「有習慣的人是多麼快樂」。
跟楓糖說的有異曲同工之妙,真是妙~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Philology/Philology-Coffee/0,3406,112005083100544+1105130102+20050831+news,00.html
可以原文照轉嗎?(給我們所的人當照妖鏡照照)(不過我們也都是深知此評且以此厚顏吧!)
請便。
不過這就是你們吃飯的傢伙阿。無所謂照妖鏡。
我只是在想,一件事講到讓人明白與講到重點都是重要的,
講得長與引經據典,並不違背以上,
但如果只是偏重長度、非要很多前人古人說的話,
而忽略了說話對象懂不懂、重點有沒有講到(總不要重點100字,非重點900字吧),是不是就只是在寫堆在倉庫的學術文章呢。
ps.萬一我打算去考,
會不會得把所招牌吞下去才有報考資格?
哈哈哈哈哈(小金剛笑著滾輪圖)
丁老師有一次指導我說,寫論文也就是一種說故事的方式。
我想,有的人說一個很淺白的故事,有的人懂得巧妙妝點門面,讓人敬佩他的理論功力,但又不失優詞美句人情事理。這次我讀月報,覺得洪凌是深闇此道之人。這就叫「露一手」,該學該學。
至於那些並不懂得說故事只會堆磚頭的人。還自以為講話寫文章加雜他碼的這些粗話就表示自己很有反叛性格的人。在此不議。
廖小千早寫好囉(似乎還是不會用引用?)~
http://www.wretch.cc/blog/ChieTaroL&article_id=2544063
新增hideka的怪癖,
快手的她已經寫好!
大家效率都好高喔,
5人寫好,
1人討論怪癖,也算寫了。
真好玩~
應該來想新的遊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