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午刷牙時,突然明白,
對我來說最快樂與最該在乎的,就是一直與神同在,全心放心的享受與神同在。
當我因想做、要做的事情太多,無論是現在還沒能力做到或實在沒時間處理而心煩意亂時,我承認,有那麼一部份是因為,事情在眼前而無能為力,會讓我難過又不知道能怎麼辦;我也承認,我想做的一小部分動機,是希望獲得更多阿爸父的疼愛,有那麼些時候我心底多少還是會有「好學生」與「好小孩」這種形象存在。
可是我卻忘記一件世上最重要的事:在我們還沒心裡相信與口裡承認祂是神時,祂就已經愛我們了,在我們還不知道要為自己的罪悔改時,祂就已經愛我們了,祂的愛沒有條件,沒有附註,也沒有排外條款,完完全全跟我們體驗過的「人的愛」不一樣。很可能當我們是好學生或好孩子時,老師或爸媽會更愛我們;當我們做錯事或不如爸媽意時,或許他們可能少愛我們一些,更有可能的是我們遇到的人們並不能用我們需要或想要的方式愛我們,但神卻大辣辣也無時無刻這麼說著,「沒有,孩子你什麼都不用作,我就愛你了,然而就算你多做了什麼,也不會讓我更愛你,我的愛,不是能用好行為交換來的,也不因為所謂的壞行為(指沒做或做了聖經所說的好/壞,但審判長只有一位,是神不是人)與這世上的任何事而減少絲毫我對你的愛,沒有事情可以改變我對你們的愛,從以前到現在,一向如此」。
後來,我想到了聖經裡的一個故事,有天耶穌到馬大家作客,馬大開心的忙進忙出準備招待的事,馬大的妹妹馬利亞卻一屁股的坐在耶穌腳前,聽耶穌講話,馬大忙到快瘋到看到妹妹在那邊納涼超不爽,(越想越氣)自己熱情乖巧的忙著而妹妹卻偷懶!於是馬大衝去耶穌面前說「ㄟ,主耶穌,我一個人忙這些根本忙不過來,祢嘛行行好罵一下我妹,叫她來幫我忙阿」,結果耶穌這麼回答:「馬大,妳不用這麼操煩啦,妳妹全心享受我的同在,她挑的才是最好的福氣阿,沒有人可以搶走這個。事實上我也為妳準備了一份,一起坐下吧」。(路加10:38-42,後兩句為地瓜豆自行添上)
覺得自己之前好像馬大,心底著急著想做很多事,雖然這些事我都覺得是為主做的,神要我們(或給了我這樣的特質)對抗這世界的不公不義,結果是我操煩到每天睡很少,因為時間是我目前最能慷慨的部分。
但這一切,最最重要的,是跟馬利亞一樣享受神同在阿,我只要跟神同在,應該就滿足到爆,而不是因為眼前想做的事好多卻做不完或沒資源而做不到,甚至是覺得自己什麼都不是、把任務搞砸了而煩惱著,任何天大的事都不該凌駕「享受神同在」這件事。
或許有朋友會想問,既然如此,為什麼基督徒還要努力傳福音?既然我們什麼都不做,神就已經愛我們了,答案很簡單,舉例來說我愛楓糖,所以我希望她快樂,我會為了她做很多讓她開心的事情,我相信我們都會為了在乎的家人朋友,製造驚喜讓大家愉快,所以既然我們愛上帝,(再次強調祂的愛並不因我們不愛祂或沒做什麼而減少),我們也會喜歡做讓上帝開心的事,對吧~也許又有朋友詫異渺小如我們也能做讓上帝開心的事情阿?有的,讓上帝開心的事情有很多很多(族繁不及備載啦),而,其中一件就是讓更多人認識上帝的愛,擁有祂給的平安。
地瓜在台北,現在是蒙特婁時間0310 0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