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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16日

另一種失眠方式

就是睡到三點半,然後在床上滾來滾去睡不著。

Deray,薛德瑞,一個 mac 圈不會不知道的人物,自從買了 Macbook 以後,為了找尋 Win -> Mac 的替代軟體,閒晃到他的網站,從九月初起開始閱讀他的 BTP 遊記(也就是在德法交界的時候),一星期前讀了第二遍,順便把他的環島、環法遊記讀完。

有人說他是「無可救藥的理想份子」,其實我倒不這麼覺得,from scratch 開始策劃旅程的一點一滴,自己跑簽證、找贊助、規劃旅程,然後一腳一腳把一萬五千公里踩完,這種人怎麼會是「理想主義」?再怎麼說都是「腳踏實地主義」(literally)啊。

每次看到這種人,都會油然生出一股敬意,不論他最近的創業計畫是否成功,能確定的是,他一定會給出百分之一百二十的自己;如果說從他身上學到什麼的話,那就是該到了停止打嘴砲的年紀了,寫點有意義的文字、說點有意義的話、做點有意義的事,cheap talk 能免則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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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9日

我也不想這樣

我不真的對王菲的歌感興趣,「我也不想這樣」吸引我的,是林夕的詞,是那種能寫入你心坎的細膩;當然以這首歌的曲風,用王菲的唱腔唱是種加分。

We are all alone in the end. 孤獨地進入這個世界,孤獨地與這個世界互動,孤獨地走進與走出每一段關係,孤獨地歡笑孤獨地哭,孤獨地孤獨;異於身處深山野外,只有蟲鳴鳥叫陪伴的孤獨,林夕恰如其分地傳達了那種「從眾聲喧嘩走出」的孤獨,因為你知道每一段關係都要結束、每一場戲都要落幕、每一次聚會都要離別,越早學會與自己相處,越早能擺脫期望越大失望越大的束縛。


忽然間 毫無緣故
再多的愛 也不滿足
想你的眉目 想的迷糊
不知不覺讓我中毒
忽然間 很需要保護
假如世界一瞬間結束
假如你退出 我只是說假如

#不是不明白 太想看清楚
反而讓你的面目變得模糊
越在乎的人 越小心安撫
反而連一個吻也留不住

+我也不想這麼樣 反反覆覆
反正最後每個人都孤獨
你的甜蜜變成我的痛苦
離開你有沒有幫助

%我也不想這麼樣 起起伏伏
反正每段關係都是孤獨
眼看感情變成一個包袱
都怪我太渴望得到 你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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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4日

No dreams whatsoever

1. 希望、夢想、期待,這些真是很有趣的字眼,但這麼多年下來,我想我已經學習怎麼跟它們和睦相處了;You know the great thing about pessimism? When something good happens, it's a pleasant surprise. When something bad happens, you already saw it coming.

2. 這陣子跟妹妹聊了很多,每個人成長的路上都有種種疑惑不解,很高興我那些負面教材可以成為她避開傷害的指針;唯一自憐的部分是,從沒有人跟我說過那些話,經驗完全是一點一滴撞出來的。

3. 如果說話前需要跟對方強調心態,掏心掏腹的話就不用說太多。

4. 溝通是重要的,但是對方需要時間沈澱,這時候以不說話為宜;「說什麼」需要技巧,「選擇時機閉嘴」是更應該早日掌握的技巧。

5. 看非常多人嚷嚷「音樂是我的生命」,我每每嗤之以鼻。音樂能觸碰到你心中最柔軟的部分,是因為創作者心中同樣的地方被人開槍打過,它知道位置在哪裡,所以寫的出來;這時候,音樂是他的生命,不是你的。就像最近的兩岸饒舌戰,太多 rapper 模仿 gangsta 的風格、太多人整天 ni**a 掛在嘴邊,Please, you're not black. Don't pretend to be one. You're not from the hood. Don't pretend to be one. 2Pac 能唱 open fire,LL Cool J 或 Will Smith 不行,意思大概就是這樣。

6. 凌晨三點,該睡了,希望睡得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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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3日

給摩摩鴨

其實那篇文章沒有特意留給誰(這篇才是),只是很單純地需要用文字當個
宣洩的出口。

我的朋友不算多,能說心事的更少,而我總不能老把他們抓來當情緒的垃圾
桶,所以每當低潮的時候,我就打文章,彷彿透過持續不斷的書寫可以確認
自己存在,可以不讓負面的情緒把自己完全吃掉。

我的大學並不快樂(妳看,都幾歲了還念念不忘大學生活,這是另一個不快
樂的理由),重考是理由之一,家裡的變故是理由之二。我爸以前一直戒不
掉股票,曾經大賺過,也曾大賠,加加減減後大約是個小賠;在陳阿扁宣示
廢核四之後,股市從八千點往下洩,不用一個星期,幾張融資追繳令就寄到
家裡。媽媽本來不太想管,但看到那幾張通知書,整個人完全垮掉,除了家
裡開始無止盡的爭吵,她也終於受不了壓力(玩股票的資金,是拿現在住的
房子貸款來的,如果斷頭後還不夠付,會連住的地方都沒有),因為重度憂
鬱症住進台大醫院。

算算時間就知道,那是我重考那年。

我當時有兩個選擇:一是完全不管,搬去高中同學的宿舍唸書;二是盡全力
幫他們度過難關,至少在吵架的時候,控制雙方不要說出讓彼此後悔的話。
我最後選了二,決定完全放棄唸書,每天陪媽媽聊天、做家事、煮飯(才能
確保她碰不到刀)、讓她不要整天胡思亂想,然後開始動弄錢的腦筋,從祖
產到跟親戚借錢(他們都是要面子的人,這種話說不出口),弄得到錢的我
都試,反正股市壞成這樣就無所謂停損了,只要不斷頭就還有那麼一絲絲希望。

後來忘記怎麼解決的(記憶真是有趣,不想記得的,真會隨著時間淡忘,至
少細節會忘記),似乎是大姑姑義助大筆資金、把家裡能賣的都賣掉、然後
房貸轉貸也辦好,最後現償了大概七成吧,總算暫時度過難關。

沒過多久,聯考就到了。雖然想念台大法律,但自己知道不是那塊料,加上
高中根本都花在學生會上面,說有唸書都是騙人的,只要能摸到台大的邊(
哲學)我就很高興了;放榜日,我還記得當時拿滑鼠的手都是抖的,不用雙
手根本握不動,查出來的結果,低台大哲學一點八分,多對一題就上了,但
就是沒有。

那時的心情開始自暴自棄,反正沒能上台大,乾脆認命回到前一年的學校:
東吳法律。

開學前的聯合家聚,想說總算是個新開始,家裡的事就暫時忘記,重考當然
也完全不想提;但參加家聚成員中,有個高中被我狠狠罵過的附中路人甲學
妹(她幫男朋友把學生會的海報全部撕掉,只因為「好玩」),她倒是主動
打招呼,說「耶,學長,你怎麼在這裡」,同班同學還沒見過面,就以「學
長」稱呼,怎麼樣都說不通,當然同學與「學長姐」會問,我重考的事大家
就都知道了。另外一點很囧的,我第一次聯考上東吳法律,分配到的班級是
法一A,重考上東吳法律,分配到的班級還是法一A,換句話說,那些「學長
姐」根本就是同學,這讓我很尷尬,也讓我的直屬「學姐」很尷尬,自然不
會繼續聯絡,我在東吳也就完全沒有同一家的學長姐這種事情。

大一下,媽媽再度因為憂鬱症住院,這次更嚴重,差點要住進管制病房;告
訴憂鬱症患者「你要想開一點」是絕對沒有用的,想得開就不會得病了,他
們需要的是現實生活壓力源的抒解(以我們家為例,就是早日爬出錢坑)、
以及親人的支持。爸爸要上班,最多就是晚上陪她,早上就得靠我了,所以
我還記得一二節的社會學,第二節就想蹺課去台大舊院,同學問蹺課的理由
我還說不出口,然後花十分鐘走到台大舊院幫媽媽準備早餐(她不喜歡醫院
的食物)。

在那種狀態下,心情當然不會好,大一幾乎沒交什麼朋友,每天上學變成一
種酷刑,看著同學之間開始熱絡,我卻不知道、某種程度上也沒有心情跟他
們互動,只好真的「上學」 —— 上課就來,下課就走,這個狀況維持到大二
下。

在那篇文章中,二十一歲生日是我的大二上,我在東吳的好朋友仍然只有高
中的死黨(他在本部),所以那天走出法學院大門的心情,完全比天氣還要
灰暗,站在誠品門口,生平第一次有完。完。全。全孤伶伶的感受,文章裡
寫的,就是那個孤單的二十一歲青年腦海裡所想的。

如果妳有看到這裡的話,謝謝妳。 :-) 那篇的背景真的就是這麼單純,只是
不小心被妳看到了。

Posted by jeffyisme at 樂多Roodo!4:28回應(0)引用(0)

2007年10月7日

after the flood



原本想找妳聊,但妳其實不喜歡太嚴肅的話題或場合,所以我改用寫的。

記不記得媽媽昨天說過,東東阿姨聽到彬彬哥哥交女朋友的時候,很失落,因為養了二十幾年的兒子即將變成別人的老公;當然妳會說「那有這麼快」(才男女朋友而以,又沒有說要娶要嫁)、「哪有這麼誇張」,但她說的話很真實。

如果妳仔細觀察,應該可以發覺我們家三個人對妳(未來)交男朋友的態度。我承認媽媽並沒有真的那麼愛妳(反正她看不到這篇,所以我說實話),所以她的態度一直都是「好啊~好啊~找個愛妳的男人有什麼不好」;至於爸爸跟我就不一樣了,我們兩個可能是世界上少數真正懂妳、而發自內心關心你的人,所以如果妳有男朋友,我們(至少就我而言)會希望知道那個男生是否真心愛妳?會不會欺負妳?有沒有什麼可以幫妳的地方?

更重要的是:對爸爸而言,養了十九年的女兒,對我而言,照顧了十九年的妹妹,她的心、她的時間、她的世界,「大部分」(請注意我說的是「大部分」)都將交給另一個不知道哪裡冒出來的男生,心裡如果有什麼失落的感覺,那是必然的;這道理,或許妳現在還不能理解,甚至無法接受,但請相信我,如果未來某一天,妳有個真正關心的人(不僅僅是好朋友等級,或許是深愛的前男友、或許是自己的子女)即將把他/她自己交給另一個妳完全不認識的人,到那個時候,妳或許就能體會那種,生命的某部分似乎缺了一角的感覺。

這不是勸阻你交男友,剛好相反,我也希望你有一段幸福而穩定的關係;只是如果妳可以理解那種失落感的話,找個適當的時間,試著跟我們說一聲;這是對妳的一點請求(不是要求),如此而已。

我昨晚想了很久,到四點多才睡,想跟你講的是:昨天答應我的約定,就讓他過去吧!妳想講,就講;如果妳不想講,為了尊重妳的感覺,我以後也不會再問,就讓這件事劃個休止符吧。

Posted by jeffyisme at 樂多Roodo!16:34回應(1)引用(0)

2007年09月26日

a day to remember

It's not I'd forgot what people calls "that German guy", but the truth is, once that feeling comes into your mind, you never get it out. The more you think of it, the higher the priority it's going to be. How can you forget if it really is your priority number one?

And it turns out that if I'm going to do it, I'd cross the line - actual or virtual.

Posted by jeffyisme at 樂多Roodo!23:02回應(0)引用(0)

2007年06月9日

今日記事

1. 收到了二伯父的訃文,他過世於六月三日早上 7:13,7:10 分拿掉氧氣罩,三分鐘後過世;每想到這件事一次,心裡的感覺就 out of mind 一次,不是傷悲(不真的那麼親近),而是驚訝於生死異路來得如此快而絕對。拿起氧氣罩前,他仍然有清醒過來的機會(不論這機會多渺小),家屬也仍然期盼發生上次昏迷前的奇蹟,讓他醒過來再交代一次遺言,拿起來後,生死就像薛丁格的貓一樣確定。

2. 這週末喜歡上 Law & Order - Special Victims Unit,它除了準確地反映了美國刑事司法制度的運作(凶悍的 DA plea bargain、miranda、probable cause…)更重要的是,讓我們能從具體案例中,反思一些抽象原則。例如死刑,從「基本權核心價值不可侵犯」(或者美國死刑釋憲的 dissenting 裡的違反基本社會價值),或許可以導出死刑違憲說,但這種推論只是 mind game,完全無法讓我信服。我現在的想法很簡單:它跟 abortion 一樣,應該更少,但不應該禁止。

3. 續上,L&O第七季第三集是我看過最精彩的刑案影集。它敘述一位被父母從宏都拉斯賣到美國當 kiddy porn 的十歲小女孩,意外拿到手機打 911,911 轉給 NYPD SVU 處理,儘管發話方從 Queens、隧道、到Brooklyn 不斷變動,讓主管認為這可能是另一樁惡作劇,但 Benson 堅持要救這小女孩,最後查清,嫌犯利用電子學專長,讓電話公司主機中毒,以致無法 track 到發話方;SVU 一方面從小女孩口中問出一間漢堡店、另一方面延請 FBI 電信專家來幫主機解毒,正當即將找出小女孩位置的時候,嫌犯拿起手機,中斷了通話;最後 Ice-T 想起來那家被燒毀的漢堡店對面是電子器材行,Benson 衝去現場,透過小女孩對嫌犯的描述,在現場附近找到疑犯,並在漢堡店找到被埋在地下的小女孩。任何刑事訴訟法如果無法將那嫌犯定罪,要修的是法,不是要求更多的程序保障,that's the price we pay for security。

4. 重新翻起林志炫的《現在我這麼想》,五年前第一次聽這首歌時,非常感動,現在一樣感動,只是心境不同。歌詞如下:

現在我這麼想
作詞:姚謙 作曲:吳旭文

當太陽落在 遠遠西邊地平線
我拉長的影子 遊走徘徊寂寞之間
回憶雖然愚昧 我卻無法不去面對
因為我還不習慣 沒有妳的任何一天
多溫馨妳的笑容一遍 對我來說 也是安慰
曾為了妳 這樣的醉 醉在妳一顰一笑之間
從沒有誰 再沒有誰 感染我如此強烈
自妳遠飛 我才發現 自己如此渺小於天地間
從沒有誰 再沒有誰 竟讓我如此的低迴
(沒有誰 沒有誰) (會讓我如此想念)
沒有誰 再也沒有誰


Posted by jeffyisme at 樂多Roodo!23:29回應(0)引用(0)

2007年06月1日

二伯父即將畢業

今天中午,家父帶家母去看中醫,等待的時候接到小姑姑來電,說二伯母一家終於決定,要在這星期天把已經住十幾天加護病房的二伯父接回家,然後拔管;我的姓氏變更過九次,倒數第二次用的方法是給二伯父收養,理論上(法律上)他也「曾」是我的父親,所以聽到他要拔管的消息,感覺很複雜。 ...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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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5月30日

駕照考過了

雖然好像太晚考了(別人都是大二大三?),但還是要說一聲:幹,好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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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3月6日

我所不能瞭解的事

妹妹這次學測沒考好,只有五十七級分。

尤其數學,平常至少也有十二的她,這次考了個八。她們班導兼數學老師
據說非常爽,因為她不是個「配合」的學生,第八節時常(這裡的定義是
一個月一、兩次)請假、不去寒假輔導、哥哥還會二十分鐘內衝到二年級
導師辦公室訐譙被刁難的假單…這種黑五類的學生考不好活該。

但班導不知道的是,因為她娘當初不知道懷孕,她陪著娘吃了四個星期的
感冒藥,加上生產過程不順利,據神經內科醫生的說法,似乎有傷到上肢
神經,讓她身體底子一直很弱,包括容易感冒、容易疲倦、生理期讓她有
每二十八天酷刑一次的感覺;所以我們對她的期望,一直是快樂健康就好
,成績這種大半要靠老天願不願意賞個好腦袋給你的東西,隨緣。

她自己的個性倒很好強,整天抱著書猛讀,到了高三,生活中更只剩下參
考書跟電腦桌面上的 Zoo Keeper (高分三十二萬XD),她對自己的要求
都這麼高了,我們當然不可能再給她什麼壓力。

高三上後半段,她的體力可能已經繃到一個極限,讓她九點開始非常想睡
(以往大概十二點前後睡),感冒的頻率也增為每月一次。娘勸她一回家
先睡,吃飯跟功課可以延後;她拒絕,平常快六點才到家,睡覺、吃飯、
洗澡如果弄到八點,她根本沒多少時間唸書。我建議她乾脆不要留第八節
,提早一個小時回家,盡量在六點半前把雜事(包括睡覺)做完,這樣就
可以有比較充裕的唸書時間。她照作三天後,「提早有睡意」的情況改善
許多,體力夠她連續念四個多小時的書(娘非常堅持要十二點前睡)。

這學期學費單發下來,(與往常相同)另附上一張第八節輔導課的繳費單
;既然她不留第八節反而較有效率、而且體力的負荷較小,我們當然不打
算繳第二張的錢。開學隔天,班導先把她抓去問,然後打電話給家父,問
他知不知道自己女兒不留第八節?然後把他送去學務處。學務處的職員跟
她(以及另一位同學)說:「你們是□□高中創校以來,唯二不留第八節
的學生!」她沒多說什麼,只答應第二天會帶來家長「確認放棄輔導課」
的書面證明。

應該是三月五日下午六點多,我用 google 找她班導的名字,知道牠是某
大數研所畢,再去該系的 BBS查,查到了班導家中的電話地址。我發誓,
當她拿到畢業證書的那刻,我會寄一幅寫著「Bitch 」的匾額給牠。

==

我對十二年國教沒有成見,或者應該說是「沒有看法」,反正妹妹即將脫
離中學生生涯,這個議題關我屁事;但我認為,與其增加義務教育的年限
,不如把錢用在教育的品質上,而這些品質的改善,甚至可以不花到錢。

例如第八節輔導課,照台北市教育局的函示,是不准強制參加、不應計入
成績、也不應與正課混排;如果我的行政法沒丟光,那封函示就算只是行
政規則,也多少有點外部效力吧?行政機關說過的話,即使對象只是自己
屬下,只要能成為人民信賴的依據,就不能說過不算。

但在台北市,就是不算。

絕大多數的高中,都是強制參加(如果不把拿刀子抵在你脖子上不算「強
制」,那或許沒有強制)、通通計入成績、也與正課混排;要嘛,你就承
認升學壓力大,學校只要不違反教育法令、把學生操死,一切手段通通允
許,不然現成的函示(包括台北市教育局、及教育部中部辦公室,我懶得
查文號)擺在那邊,為什麼可以不遵守?如果可以不遵守,為什麼另一封
允許放寬輔導課鐘點費的函示,每個學校都像寶一樣的供著、印在每一張
輔導課繳費單上?

尊重個體差異,於要求「合群」的同時,不要讓手上的教鞭變成 Another
Brick In The Wall 裡的加工廠,把人當人看,真的有這麼困難嗎?

這是我所不能瞭解的事。

Posted by jeffyisme at 樂多Roodo!7:31回應(1)引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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