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3月6日

我所不能瞭解的事

妹妹這次學測沒考好,只有五十七級分。

尤其數學,平常至少也有十二的她,這次考了個八。她們班導兼數學老師
據說非常爽,因為她不是個「配合」的學生,第八節時常(這裡的定義是
一個月一、兩次)請假、不去寒假輔導、哥哥還會二十分鐘內衝到二年級
導師辦公室訐譙被刁難的假單…這種黑五類的學生考不好活該。

但班導不知道的是,因為她娘當初不知道懷孕,她陪著娘吃了四個星期的
感冒藥,加上生產過程不順利,據神經內科醫生的說法,似乎有傷到上肢
神經,讓她身體底子一直很弱,包括容易感冒、容易疲倦、生理期讓她有
每二十八天酷刑一次的感覺;所以我們對她的期望,一直是快樂健康就好
,成績這種大半要靠老天願不願意賞個好腦袋給你的東西,隨緣。

她自己的個性倒很好強,整天抱著書猛讀,到了高三,生活中更只剩下參
考書跟電腦桌面上的 Zoo Keeper (高分三十二萬XD),她對自己的要求
都這麼高了,我們當然不可能再給她什麼壓力。

高三上後半段,她的體力可能已經繃到一個極限,讓她九點開始非常想睡
(以往大概十二點前後睡),感冒的頻率也增為每月一次。娘勸她一回家
先睡,吃飯跟功課可以延後;她拒絕,平常快六點才到家,睡覺、吃飯、
洗澡如果弄到八點,她根本沒多少時間唸書。我建議她乾脆不要留第八節
,提早一個小時回家,盡量在六點半前把雜事(包括睡覺)做完,這樣就
可以有比較充裕的唸書時間。她照作三天後,「提早有睡意」的情況改善
許多,體力夠她連續念四個多小時的書(娘非常堅持要十二點前睡)。

這學期學費單發下來,(與往常相同)另附上一張第八節輔導課的繳費單
;既然她不留第八節反而較有效率、而且體力的負荷較小,我們當然不打
算繳第二張的錢。開學隔天,班導先把她抓去問,然後打電話給家父,問
他知不知道自己女兒不留第八節?然後把他送去學務處。學務處的職員跟
她(以及另一位同學)說:「你們是□□高中創校以來,唯二不留第八節
的學生!」她沒多說什麼,只答應第二天會帶來家長「確認放棄輔導課」
的書面證明。

應該是三月五日下午六點多,我用 google 找她班導的名字,知道牠是某
大數研所畢,再去該系的 BBS查,查到了班導家中的電話地址。我發誓,
當她拿到畢業證書的那刻,我會寄一幅寫著「Bitch 」的匾額給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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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十二年國教沒有成見,或者應該說是「沒有看法」,反正妹妹即將脫
離中學生生涯,這個議題關我屁事;但我認為,與其增加義務教育的年限
,不如把錢用在教育的品質上,而這些品質的改善,甚至可以不花到錢。

例如第八節輔導課,照台北市教育局的函示,是不准強制參加、不應計入
成績、也不應與正課混排;如果我的行政法沒丟光,那封函示就算只是行
政規則,也多少有點外部效力吧?行政機關說過的話,即使對象只是自己
屬下,只要能成為人民信賴的依據,就不能說過不算。

但在台北市,就是不算。

絕大多數的高中,都是強制參加(如果不把拿刀子抵在你脖子上不算「強
制」,那或許沒有強制)、通通計入成績、也與正課混排;要嘛,你就承
認升學壓力大,學校只要不違反教育法令、把學生操死,一切手段通通允
許,不然現成的函示(包括台北市教育局、及教育部中部辦公室,我懶得
查文號)擺在那邊,為什麼可以不遵守?如果可以不遵守,為什麼另一封
允許放寬輔導課鐘點費的函示,每個學校都像寶一樣的供著、印在每一張
輔導課繳費單上?

尊重個體差異,於要求「合群」的同時,不要讓手上的教鞭變成 Another
Brick In The Wall 裡的加工廠,把人當人看,真的有這麼困難嗎?

這是我所不能瞭解的事。


Posted by jeffyisme at 樂多Roodo! │07:31 │回應(1)引用(0)My Back P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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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國華 at 2007年03月8日 0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