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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23日

Yiruma - kiss the rain

很適合冬夜的音樂。

數年前流行以 Movable Type 自架 blog 的時候,我曾經把它當背景音樂,還記得是十二月吧,剛依照 Jedi 的介紹把設定改完,看著剛買的網址(jeffy.idv.tw)、剛架好的網站,以及聽著剛以 Audition 瘦身過的 kiss the rain,那時候孤單一人的感覺,真是難以言述…剛把舊存檔翻出來聽,那些記憶都回來了。

今天參加情報官的婚禮,細節就不多說了,情報官很照顧我,在這裡批評未免不厚道。我只能說:整場喜宴,是為了賓客存在的,所有的程序、儀式、節目,都是為了取悅賓客與滿足習俗對婚禮的要求;但在我的認知裡,賓客如果不是來祝福新人,你乾脆就不要來了,如果說我對結婚有什麼樣的期待,今天這場婚禮大概百分之百呈現了我不喜歡的模樣。另外,雖然說結婚是兩個家族的結合,但畢竟是「那兩個人」要牽手走完一輩子的路,不是賓客不是親友。父母的出席,意義在於把生養多年的孩子託付給對方,for better or worse,完成了最後一件對孩子的責任(帶孩子只是「附加價值」,不是祖父母欠你們的)。所以婚禮的另外一個重心,應該擺在雙方家長如何把孩子從搖籃帶到紅毯的另一端,讓父母講講話,我覺得是婚禮中不可少的。這時候,配上 kiss the rain 當背景音樂,會是我想像中的完美畫面。可惜,我今天一樣都沒見到。

另外值得再提一件事,我生平第一次穿上這麼貴的西裝,不過太保守了,每個人都說我看起來有三十歲。話又說回來,幹,我他媽的也快了。


您的退伍生效日期是:2009年3月13日零時零分
今天是2008年11月23日,是您入伍的第229天

距離退伍還有110天, 也就是9493834秒,經過了67.4904%




Posted by jeffyisme at 2:04回應(0)引用(0)My Back Pages

2008年11月9日

第某次收假,與集會遊行法

雖然我是個坐辦公室的「文書士」,電視跟我的辦公桌也只有一公尺的距離,但受限於環境,我不太常打開電視,每次收假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追上過去這一個星期的新聞進度;例如批踢踢的 NBA 版提到 AI 的交易,我還以為是 RealGM 提的 Al Harrington,沒想到是 AI3,Allen Iverson被交易到活塞隊,而且那是三天前的新聞了。

這次回家的路上,在板橋火車站招了台計程車,那時沒有什麼說話的心情,只想好好休息,所以在我說完「中和XX路」以後,車上陷入一片寂靜。司機大概是為了打破沈默,隨口找了個話題:「現在台北市沒什麼遊行民眾了,只剩下中正紀念堂還有人在靜坐。」我的個性在公開場合是不討論政治的(就像韋伯那篇被引用到爛的文章,「政治作為一種志業」,現實的狀況是「政治作為一種信仰」,而信仰是沒有辦法講道理的,不如不講),只好應付地說:「現在在當兵,每天就是操課吃飯睡覺(屁),不曉得新聞發生了什麼事」,然後很快地轉到役期,以及以前當兵多苦、現在多爽之類的話題。

回家後才知道,為了抗議警察執法過當、以及集會遊行法的諸多違憲之處,有一群學生在自由廣場前靜坐抗議,也很快了在 youtube 上看了幾幕新聞畫面、以及許多 blogger 在自己的網誌上現身說法警察的粗暴。在某個網頁上,看到了一張照片,於是我的身體感到寒冷,情緒開始沸騰。

那張照片並不是任何人的傷口,因為即使不引用毛澤東的那句名言「革命不是請客吃飯」(看這句話看得有點膩),這種規模、這種主題、這種對象的集會遊行,沒有衝突場面是難以想像的(這裡不論是非對錯,只考慮「預見可能性」);那張照片也不是警察的粗暴,因為警察辦案的粗暴蠻橫與傲慢不需要任何照片來證明。那張照片是滿街的遊行民眾,被警察手牽手圍起的人牆擋在騎樓內,整個十字路口一片淨空。

那個十字路口不是忠孝東路一段一號,不是航站南路九號,更不是凱達格藍大道一號,而是某個(我)不知名的街頭。如果集會遊行法允許的限制區,可以放大到如此之寬、之大(除非照相的時間是在車隊經過前後),我看到的只是國家威權主義正在台北街頭復甦,那種看不見觸不著,卻撲天蓋地把你吞沒的體制,我實在沒有力量與勇氣去面對,剩下只有恐懼,而我曾經天真地以為,這種恐懼早已在台灣民主化運動以後消失,but it's all coming back now. 那片淨空,讓我連骨頭裡都冒著寒意,讓我彷彿透過時光機器,看到二十年前的台灣街頭。

然後我看到了攜帶國旗、標語的機車騎士被警方盤查(probable cause在哪裡?),看到了為了自保而攜帶照相機、DV 的遊行民眾被警察恐嚇(警察的 plain sight 中又看到了什麼?!),誠如廖元豪老師所說,對一個特定人的維安勤務,目標從「維護人身安全」擴張到「維護目標在訪問過程中的順心」,於是國旗不見了,「噪音」聽不到了,功輪法或藏西的標語消失了,貴客目光中能看到的旗幟只剩下五顆星星、以及一隻又一隻的河蟹…這是集會遊行法的立法目的?這是警察職權行使法所授與警察的權限?這是憲法保障人民基本權力的意旨?

更讓我覺得有趣的是,一路(八年?)走來始終如一反對集會遊行法,從「當選無效」到「兩顆子彈」到「紅衫軍」的文字戰無役不與的「某些」學者們,這次展現的一致沈默讓我心驚;反貪腐就是「公民社會進場」,遊行過程出現暴力(當然不是合理化暴力,我跟馬總統一樣支持依法行政,使用暴力的人該怎麼法辦就怎麼法辦)就是「官逼民反」、「衝撞體制的方法之一」;然而在這次這麼明顯的行政濫權當中,卻告訴我們「這不是修正/廢除集會遊行法的政治正確的時機」,我想問的是,有什麼比警棍肆虐的場合更好的時機?如果真能堅持「廢除集會遊行惡法」的精神,任何被國家打壓的群眾運動都是時機,每一次的警棍揮出、每一次的違法盤問、每一次的違法搜索、每一次的違法及時強制、每一次對警察權的擴張解釋,事實上都替修正/廢除集會遊行法增添一份正當性,現在不是時機,什麼時候才是時機?現在的「政治不正確」,什麼時候的政治才會正確?我們讀了那麼久的憲法又是為了什麼?

如同「邪惡資本主義英雄們」所說的,關於自由「你只要有一絲一毫的退讓,你的自由就會快速的流失,最後你的自由一去不返」,我現在似乎只能期盼自由流失的慢一點,當兵已經沒什麼基本權了,至少讓我退伍後還有些許自由的空氣可以呼吸吧。


Posted by jeffyisme at 2:49回應(1)引用(1)ancient history

[備份] 釋憲或不釋憲? —— 變更集會遊行法的方式


「目前」我們沒有憲法訴訟,所以只有三個方法可以把問題推到大法官桌上:
(1) 政府機關主動提出
(2) 立法委員三分之一連署
(3) 人民受到法院不利的判決,上訴到最後仍然敗訴以後,認為法院引用的 條文違反憲法,並且侵犯到他的憲法權力時,可以提出釋憲(請參考: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1B.asp?no=1A00301595)

顯然(1)、(2)兩條路走不太通,如果目標是「廢除核准制」,要大法官宣告核准制違憲,就必須「製造」一個案子,讓法院引用集會遊行法關於核准制的規定做出判決,並打完所有審級以後,才能丟給大法官。

我個人當然是支持聲請釋憲(其實柏儀之前牽涉到的案子,應該可以提釋憲才對),不過在這個運動「內」來說,目前沒有任何訴訟進行中,不可能請大法官給個說法,離釋憲的距離也就有點太遠,

另外一個問題是,「原則上」大法官所做的違憲宣告,只對法院所引用的法條有效(只有那一條法律會違憲失效,並非整部法律都失效),例如最近的釋字 649號解釋認為,限制只有盲人能經營按摩業違憲,就只有「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前段」違憲。而今天這部集會遊行法是從頭到腳都有問題,請大法官東失效一條西失效一條,解決不了問題。

最後是我自己的看法:個人不反對「集會遊行法」的存在,它需要的是修正(雖然可能是「進場大修」級的修正),不見得需要廢除,甚至我們可以說,它需要的是增訂 —— 增訂對遊行者的基本權的具體保障;那麼,在修正的過程中,究竟怎麼做,才能使人民集會遊行的權力受到最大保障,而又能兼顧對社會秩序的維護,需要公民社會的思辯、民意的累積、以及立法院的修法程序,這些事情是司法作不到、也無法取代的。


Posted by jeffyisme at 2:38回應(0)引用(0)ancient history

2008年11月7日

我要說聲幹

引用某熊在隱版的文章,「我不曉得那些還支持藍軍的學者 以後要怎樣教"家宅權"這種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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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slite12 (tasters) 看板 eslitebear
標題 [版論] 各位親愛的台北市民
時間 Thu Nov 6 02:10:00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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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座島嶼的歷史從來就不是順風而行,但恐怕很少人想得到這個新生的共和國,
在享受民主不過十餘載後,在數十年獨裁統治的陰影尚未從所有人的心中消逝的
今天,就面臨法西斯暴政的反撲。

我們當然應該理性審慎地思考與中國的關係,去評估經濟上中國所帶來的機會與
威脅,而我們也的確可以從中國給馬政權的甜頭中,找到許多包藏的不合理之處
,但是,這尚不是我們應該起身對抗馬政府的主因。

台灣人最應該要憤怒的事情,應該是這個剛結束國家社會主義體制不久的中國國
民黨-或許為了曲意奉承那個不需要重視民意的中國共產黨,或許要借機鎮壓國
內一息尚存的反對力量,也或許兩者皆是-重新將這個國家帶向了戒嚴體制。於
是,大法官釋字五三五號解釋首先被拋棄;緊接著,是集會遊行自由,是言論自
由,是家宅權....在這幾天的事件後,我們還有資格稱得上是個民主政體嗎?

上揚唱片事件或許是近日衝突中,最讓人驚駭莫名的。一家植根於台北老社區多
年,聲譽卓著的文化事業,只因在店內播放似乎不見容於大中國主義者的音樂,
就被馬政府以自外縣市調動的警力砸店,而從現場指揮官的發言,我們似乎看到
當年納粹宣傳部長戈培爾那民主是羔羊,納粹黨人是狼的猙獰嘴臉;從某些媒體
的報導,我們似乎看到<人民觀察家報>稱攻擊猶太商店乃是出於”自衛”;從
公權力機關以領袖之言論意志為法,視成文法為無物的作為,豈非納粹人民法院
院長Fleisler所宣稱的,法律的適用首先應觀察”領袖專斷的意志表明
”(autoritative Willenskundgebung)?

這次對獨裁者的鬥爭,將是十數年來罕見的艱苦。在警方甚有可能阻斷外縣市民
眾進城支援的狀況下,我們台北市的市民與居民們,很有可能必需獨自對抗這個
暴虐無道的政府。寬容是一個自由主義者的偉大城市應該要有的信念,我們的長
輩在國民黨獨裁政權如日中天時,有勇氣站出來支持高玉樹先生擔任台北市長,
對抗法紀崩壞的中央政府;在民主運動的進程中,首都地區也是孕育反對黨茁壯
的沃土,今天我們也許孤軍面對的是強勢的警力,但如果首都市民-特別是知識
份子與中產階級-不敢站出來反對暴政,那一般的台灣民眾面對拔扈的國家公權
力時,將安錯其手足?

寧鳴而死,不默而生,這個國家才會有所進步!正如同賴和的詩所說的:

在一個沒有星亮的晚上,駭人的黑暗籠罩著四方
有一對孤獨相依的夥伴,走在未知的道路上
不知站立的是什麼地方,不知什麼是方向
他們並不驚慌,因為有種直覺在呼喚

就是前進,朝著那未知的前方
不停地前進,為實現我們的願望
路上也許有荊棘,有暴風雨,但是我不怕
只要並肩同行,一起前進,就會有力量
他倆沒有希求光明的意識,或得到自由的奢望
因為黑暗是如此濃烈,所以眼前就是方向
路上佈滿了石塊,泥澤,和水漥
但是比起身後的絕望,往前進就不值得害怕

下午一點,台北市城中濟南路!

Posted by jeffyisme at 19:11回應(0)引用(0)ancient his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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