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6月11日
OK, this is hilarious
John Munch: Miss Webber was told to disrobe, put her feet up in stirrups, and try to picture David Hasselhoff on Baywatch.
Defense Attorney: Objection! Your honor, this witness is not qualified to testify on the treatment for hysteria.
John Munch: Actually, sir, I am. Up until 1952, hysteria was one of the most commonly diagnosed illnesses among women. The medical treatment was hysterical paroxysm.
Court Reporter: Could the witness spell that?
John Munch: O-R-G-A-S-M.
Defense Attorney: Objection! Your honor, this witness is not qualified to testify on the treatment for hysteria.
John Munch: Actually, sir, I am. Up until 1952, hysteria was one of the most commonly diagnosed illnesses among women. The medical treatment was hysterical paroxysm.
Court Reporter: Could the witness spell that?
John Munch: O-R-G-A-S-M.
2007年06月10日
這文章分類再度重出江湖
看批踢踢的星光版,某些人的腦袋實在令我無法理解。
楊宗緯歌唱得很好,在歌唱比賽「單純」謊報年齡也不見得有什麼有大不了,但他的退賽,讓我開始很懷疑一些人的思考能力跑到哪裡去。
1. 楊被譴責的並不是單純謊報年齡,而是年齡被質疑的時候,拿假的身份證出來再說一次謊;爭論身份證的文書性質(公文書或特種文書)沒有意義,因為這不是刑法問題,而是公眾人物的社會責任問題;如果他在被揭發的第一天就道歉,他的年齡就只是個 one day story,弄成現在這樣,楊自己要負起絕大部分的責任,you ask for it, you live with it.
2. 楊宗緯的家屬被騷擾是他退賽的理由嗎?拜託,雖然狗仔隊人人得而誅之,但做為公眾人物的代價之一,就是你與你的家人要付出更多代價,才能保有些許隱私,楊本來就要做好準備;更何況,即使他沒有謊報年齡,也一樣會被記者騷擾,「騷擾」與「退賽」之間哪來的因果關係(刑法讀瘋了…)?這怎麼會是退賽的理由?
3. 星光版鄉民批評林志炫的角度,讓我覺得非。常。非。常。的。好。笑。那種愚蠢的言論,跟 Paris Hilton 保釋鬧劇中,公開嗆洛杉磯檢察官的無腦 fans 有什麼不同?
楊宗緯歌唱得很好,在歌唱比賽「單純」謊報年齡也不見得有什麼有大不了,但他的退賽,讓我開始很懷疑一些人的思考能力跑到哪裡去。
1. 楊被譴責的並不是單純謊報年齡,而是年齡被質疑的時候,拿假的身份證出來再說一次謊;爭論身份證的文書性質(公文書或特種文書)沒有意義,因為這不是刑法問題,而是公眾人物的社會責任問題;如果他在被揭發的第一天就道歉,他的年齡就只是個 one day story,弄成現在這樣,楊自己要負起絕大部分的責任,you ask for it, you live with it.
2. 楊宗緯的家屬被騷擾是他退賽的理由嗎?拜託,雖然狗仔隊人人得而誅之,但做為公眾人物的代價之一,就是你與你的家人要付出更多代價,才能保有些許隱私,楊本來就要做好準備;更何況,即使他沒有謊報年齡,也一樣會被記者騷擾,「騷擾」與「退賽」之間哪來的因果關係(刑法讀瘋了…)?這怎麼會是退賽的理由?
3. 星光版鄉民批評林志炫的角度,讓我覺得非。常。非。常。的。好。笑。那種愚蠢的言論,跟 Paris Hilton 保釋鬧劇中,公開嗆洛杉磯檢察官的無腦 fans 有什麼不同?
2007年06月9日
今日記事
1. 收到了二伯父的訃文,他過世於六月三日早上 7:13,7:10 分拿掉氧氣罩,三分鐘後過世;每想到這件事一次,心裡的感覺就 out of mind 一次,不是傷悲(不真的那麼親近),而是驚訝於生死異路來得如此快而絕對。拿起氧氣罩前,他仍然有清醒過來的機會(不論這機會多渺小),家屬也仍然期盼發生上次昏迷前的奇蹟,讓他醒過來再交代一次遺言,拿起來後,生死就像薛丁格的貓一樣確定。
2. 這週末喜歡上 Law & Order - Special Victims Unit,它除了準確地反映了美國刑事司法制度的運作(凶悍的 DA plea bargain、miranda、probable cause…)更重要的是,讓我們能從具體案例中,反思一些抽象原則。例如死刑,從「基本權核心價值不可侵犯」(或者美國死刑釋憲的 dissenting 裡的違反基本社會價值),或許可以導出死刑違憲說,但這種推論只是 mind game,完全無法讓我信服。我現在的想法很簡單:它跟 abortion 一樣,應該更少,但不應該禁止。
3. 續上,L&O第七季第三集是我看過最精彩的刑案影集。它敘述一位被父母從宏都拉斯賣到美國當 kiddy porn 的十歲小女孩,意外拿到手機打 911,911 轉給 NYPD SVU 處理,儘管發話方從 Queens、隧道、到Brooklyn 不斷變動,讓主管認為這可能是另一樁惡作劇,但 Benson 堅持要救這小女孩,最後查清,嫌犯利用電子學專長,讓電話公司主機中毒,以致無法 track 到發話方;SVU 一方面從小女孩口中問出一間漢堡店、另一方面延請 FBI 電信專家來幫主機解毒,正當即將找出小女孩位置的時候,嫌犯拿起手機,中斷了通話;最後 Ice-T 想起來那家被燒毀的漢堡店對面是電子器材行,Benson 衝去現場,透過小女孩對嫌犯的描述,在現場附近找到疑犯,並在漢堡店找到被埋在地下的小女孩。任何刑事訴訟法如果無法將那嫌犯定罪,要修的是法,不是要求更多的程序保障,that's the price we pay for security。
4. 重新翻起林志炫的《現在我這麼想》,五年前第一次聽這首歌時,非常感動,現在一樣感動,只是心境不同。歌詞如下:
現在我這麼想
作詞:姚謙 作曲:吳旭文
當太陽落在 遠遠西邊地平線
我拉長的影子 遊走徘徊寂寞之間
回憶雖然愚昧 我卻無法不去面對
因為我還不習慣 沒有妳的任何一天
多溫馨妳的笑容一遍 對我來說 也是安慰
曾為了妳 這樣的醉 醉在妳一顰一笑之間
從沒有誰 再沒有誰 感染我如此強烈
自妳遠飛 我才發現 自己如此渺小於天地間
從沒有誰 再沒有誰 竟讓我如此的低迴
(沒有誰 沒有誰) (會讓我如此想念)
沒有誰 再也沒有誰
2. 這週末喜歡上 Law & Order - Special Victims Unit,它除了準確地反映了美國刑事司法制度的運作(凶悍的 DA plea bargain、miranda、probable cause…)更重要的是,讓我們能從具體案例中,反思一些抽象原則。例如死刑,從「基本權核心價值不可侵犯」(或者美國死刑釋憲的 dissenting 裡的違反基本社會價值),或許可以導出死刑違憲說,但這種推論只是 mind game,完全無法讓我信服。我現在的想法很簡單:它跟 abortion 一樣,應該更少,但不應該禁止。
3. 續上,L&O第七季第三集是我看過最精彩的刑案影集。它敘述一位被父母從宏都拉斯賣到美國當 kiddy porn 的十歲小女孩,意外拿到手機打 911,911 轉給 NYPD SVU 處理,儘管發話方從 Queens、隧道、到Brooklyn 不斷變動,讓主管認為這可能是另一樁惡作劇,但 Benson 堅持要救這小女孩,最後查清,嫌犯利用電子學專長,讓電話公司主機中毒,以致無法 track 到發話方;SVU 一方面從小女孩口中問出一間漢堡店、另一方面延請 FBI 電信專家來幫主機解毒,正當即將找出小女孩位置的時候,嫌犯拿起手機,中斷了通話;最後 Ice-T 想起來那家被燒毀的漢堡店對面是電子器材行,Benson 衝去現場,透過小女孩對嫌犯的描述,在現場附近找到疑犯,並在漢堡店找到被埋在地下的小女孩。任何刑事訴訟法如果無法將那嫌犯定罪,要修的是法,不是要求更多的程序保障,that's the price we pay for security。
4. 重新翻起林志炫的《現在我這麼想》,五年前第一次聽這首歌時,非常感動,現在一樣感動,只是心境不同。歌詞如下:
現在我這麼想
作詞:姚謙 作曲:吳旭文
當太陽落在 遠遠西邊地平線
我拉長的影子 遊走徘徊寂寞之間
回憶雖然愚昧 我卻無法不去面對
因為我還不習慣 沒有妳的任何一天
多溫馨妳的笑容一遍 對我來說 也是安慰
曾為了妳 這樣的醉 醉在妳一顰一笑之間
從沒有誰 再沒有誰 感染我如此強烈
自妳遠飛 我才發現 自己如此渺小於天地間
從沒有誰 再沒有誰 竟讓我如此的低迴
(沒有誰 沒有誰) (會讓我如此想念)
沒有誰 再也沒有誰
2007年06月1日
二伯父即將畢業
今天中午,家父帶家母去看中醫,等待的時候接到小姑姑來電,說二伯母一家終於決定,要在這星期天把已經住十幾天加護病房的二伯父接回家,然後拔管;我的姓氏變更過九次,倒數第二次用的方法是給二伯父收養,理論上(法律上)他也「曾」是我的父親,所以聽到他要拔管的消息,感覺很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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