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ust 28,2009

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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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趣」比愛情強烈,且值得追求。

人可以為了「興趣」而忘卻現實中的利害,為了興趣去做一件事,
往往比專業更俱有專業的態度,為了興趣而忘我,樂在其中,而得到最大的快樂。

有興趣去做一件事,才能樂此不疲,才能持續,而累積出驚人的成績。

寫作是我的興趣、跳舞是我的興趣、畫畫是我的興趣,因為這些興趣,
使我感到人生豐富有生趣,使我忘卻老之將至。


09/8/28 隨筆

Posted by janefore at 樂多Roodo! │06:57 │回應(0)引用(0)聽心小札
樂多分類:文字創作 工具:編輯本文
標籤:跳舞,畫畫,興趣,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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