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ruary 11,2005

10 Places of My City (written by 李小明)

李小明看了我和凱姊姊的10 Places of My City之後,決定輸人不輸陣的也寫一篇他的10 Places of My City

10pomc_s.png

老實說,他寫的的確很好,真是「低級中帶有情感」,於是我決定錄取刊登在我的網站上

----

在玟萱的網站上,才知道原來最近在流行這個。原本以為是慢郎中的凱姐隨便說說而已,沒想到她也很快生了出來!我其實早在讀完玟萱的文章後,也在構思屬於我自己的城市,於是本來要拿來開工寫澳門散步的時間,變成催生這篇文章,這可是李小明費時數小時、斥資數十元(寫到一半肚子餓還翻東西出來吃)、跨越數十年的大作喔!


01. 羅東我的家

這是我生長的地方。

一直到考上大學之前,不曾離開。什麼鄉愁、故鄉這一類的辭句,對當時的我一點共鳴都沒有。小時候的遺憾,就是沒有隔壁鄰居,因為我家在一片田野當中,兀自矗立著。沒幾年的光陰,這一帶變成高級住宅區,我家還是一樣,兩層樓透天水泥厝,一樣很新(因為我媽會用刷子刷外牆,怕了吧!)。二十多年永不退流行的外觀,是我搞建築的老爸很自豪的一點。什麼建材都會退流行,但這樣一棟似乎是未完待續的建築,跟住在裡面的我的家人一樣:未完待續……。寫到這裡不能不提一下我老爸,我也不知道他是紅怎樣的,反正就是有很多人認識他,所以也會順便認識我,知道我是李石虎的兒子!


02. 羅東高中

我學生生涯最快樂的時光,都在這邊渡過。

導學師住我家附近、數學老師住我家附近、地理老師住我家附近、一堆老師住我家附近,還有我乾媽在學校上班、舊鄰居的阿姨在學校打雜,這種種因素註定了我不能做什麼壞事!我的成績普通,一直都是最好班裡的爛學生,還好有張議文的存在,才讓我的成績不至於全班最後。我永遠記得數學老師說的:這題李明宜也會,那就大家都會了,大家都會,就一定不會考!這就是我數學爛的原因,我會的都不考。

高中最輝煌的事情,我倒不認為是什麼打破所有的游泳記錄,而是跟幾個同學一起賣便當做生意,對抗惡質的福利社文化,全盛時期一天中午可以賣出兩百多個便當,要出動四個人去校門口等外送。福利社難吃的三五跟六九便當(好遜的名字啊!),怎麼可能比的過我們的卡尚園港式燒臘?這生意一直做到高三下學期準備考試,加上被教官制止,才停了下來。幾個當初一起賣便當的同學,到現在都還常連絡,好像高中時期有著共同理想目標、最沒負擔的友情,最能長久。


03. 林場肉羹

我媽都說我是林場肉羹的股東!我可以出了火車站不先回家,但一定要去吃個兩碗。從十五元吃到三十元一碗,味道沒變過,整間店從來都是客滿的情況也沒變過。7-11的全年無休,是最近幾年的事情而已,林場肉羹十多年前,就是這樣在賣吃的了。李立青是跟我一起光顧林場肉羹的股東之一,下午兩點之前去都還能吃到粿仔,之後就只剩米粉跟麵可以選了,我的疑惑之一是為啥不多進一點粿仔,疑惑之二是即使店裡有四、五十個客人,你點的肉羹也總是能在三分鐘之內端到你面前,很厲害。

來宜蘭找我玩的人,要是我沒帶你來吃林場肉羹,表示我跟你不熟,或是根本不想理你。我媽要是沒準備午餐,除了肉羹之外,我不知道我還會吃什麼,它在我心裡,不需評鑑,是終身米其林三顆星以上的料理。


04. 加州豬排

這是另一家免評鑑終身米其林三顆星料理。

肉羹是白天吃的,加州則是晚上吃的。每次補習完,重頭戲就是跟同學一起去吃加州豬排。真材實料的豬排,比鐵盤還大,滿出來是正常的,才不像台北的奸商,把肉打得超薄,裹了粉還會透光。印象中是從五十五元開始吃,現在已經八十元了,老闆的女兒也從幼稚園小妹妹,變成辣妹了喔!(換個角度想,搞不好她也認為我變成怪叔叔了。哎!)

加州豬排除了便宜好吃可以外帶之外,它幾乎是我們同學之間打賭的籌碼,模擬考成績可以賭加州、打籃球輸贏可以賭加州、一直到上了大學,回羅東打網球,也常常號稱是加州盃網球賽。住羅東的人,應該沒有人不知道加州豬排,不信喔?賭一下,加州豬排一客。


05. 淡水

我大學四年的光陰在此渡過。

在這裡跟蘇淑華戀愛、在這裡認識玟萱(我知道這樣寫她一定會很跩,不過她可是系上我認為夠格稱的上美女的人!)、在這裡偷偷欣賞炒飯西施、在這裡真正認真的跟老師學攝影,在無數個夜裡與老師討論影像與文字之間的衝突與和諧(當然,有更多的時候是跟老師一起研究網路下載日本美女圖與A片),我很喜歡那時冷的要死的夜裡,還在辦公室幫老師打他要去大陸演講的稿子,兩人胡亂鬼扯出一堆句子,像是:「文字是人類溝通的圖騰;影像是人類遺留的痕跡。文字與影像的互動,正是人類文明的象徵!」在渾渾噩噩的大學生活裡,終於有一點知識份子的樣子。

淡水在我唸書的那幾年,從火車變成捷運,老街也在我大四那年開始拆除更新。我退伍之後的淡水,多了好多我不認識的景觀,許多我跟蘇淑華牽手走過的地方,也都變樣了……,不過淡水還是淡水,這是我的第二故鄉。


06. 士林夜市

隆重介紹第三家免評鑑終身米其林三顆星料理~士林夜市鴻賓鐵板燒。

第一次去,是考完夜大那天。後來這地方成了我大學時跟蘇淑華約會最常去的地點!騎著我的小白(現在已經是老白了),到松濤館側門載淑華一起去陽明山看夜景,然後再去士林夜市吃鴻賓鐵板燒,成了我們最大的享受,也是最幸福的事情。

我也是念舊的人,一路走來,始終如一,所以每次都點一樣的菜:貴公雞丁、沙茶豬肉、高麗菜苗。後來士林夜市改建,小吃攤都集中到新的地點,舊時的記憶隨著怪手掩去,很可惜當初沒有拍照,留下一點吉光片羽。搬遷到新的地點之後,我跟卡羅妹也常去,上百攤的小吃,會讓我願意掏錢出來的,第一順位還是鴻賓鐵板燒。


07. 馬祖

921地震那晚,是我抽中馬祖防衛司令部,與馬祖結緣的日子。一年八個多月在外島馬祖,從痛恨、討厭到喜歡、懷念,馬祖一直沒變,變的是我自己的心態罷了。這鬼地方冬天冷的半死、夏天熱到哭爸,是讓我初嚐失戀滋味的地方、是讓我想哭不能哭的地方、是讓我無法回家過年的地方、也是讓我從男孩變成男人的地方。馬祖五大特產,我至今記憶猶新:窮山、惡水、狗官、爛兵、刁民。這十個字形容馬祖,再適合不過。將近兩年的時間,我放假不像其他阿兵哥一樣搭著辣妹計程車去打撞球看MTV,而是帶著我的F3走遍每個荒蕪頹圮的聚落,拍了許多照片,要不是一身的戎裝,鏡頭後的我常常有掉進時光隧道的感覺。外島服役期間存了十多萬元,讓我在退伍之後有機會到義大利去自助旅行。跟其他人比起來,在馬祖當兵,我覺得很幸運。


08. 高遠文化

自投羅網跑到高遠上班,都是被凱姐在104人力銀行上的文字所騙。不過高遠真是讓我學習與成長的地方。將近三年的時間,我如果不是在為高遠工作,就是在為高遠工作的路上。下班只是為了回家睡個覺而已,但是在這裡工作的人,誰也不覺得苦。我在高遠認識了很多好朋友,那是有革命感情的好朋友。離開高遠之後,我還是常常回去亂哈拉,看到大家忙碌比稿的樣子,真是慶幸自己逃離這種沒日沒夜的生活。阿吉是栽培我的大恩人,雖然我離職了,不過總覺得高遠是我另一個家。哪天要是他真的開口要我回去幫忙,我真擔心我會心軟答應他,讓我自己再度跌進暗無天日的屎坑。


09. 南方澳內埤海邊

這地方有讓人吐露心聲的魔力!

自從高中畢業到外地求學至今,若是有回家,多半會跟同學到這邊走走,坐在防坡堤上看著潮來潮去,亂哈拉聊一些有的沒的,很像張清芳的歌Man’s talk講的那樣。

高中同窗的好友,每人際遇不同,有在當老師的、有在銀行上班的、也有當上檢察官的,而我則還是跌跌撞撞,朝著我夢想的攝影路偊偊獨行。人生的岔路上大家分道揚鑣、越走越遠,不過南方澳內埤海邊始終是我們暢所欲言的地方,回憶也好、羨慕也罷、感嘆亦可、失落何妨,總是不定期地,在這裡上演。


10. 忠孝東路

住南港那段時間,我常常因為在高遠加班的關係,會在原本不該是屬於我的時段裡,出現在忠孝東路上。

這條路很神奇,不同的族群有不同的風景:上班族看到的永遠是急急忙忙的塞車模樣;屬於逛街年輕人的,是熱鬧流行的百貨與地攤;再晚一點,這裡則是屬於酒店小姐與尋歡客各取所需的天堂;接著上演的,是破曉前派報人員與清潔隊的戲碼,然後則是清早運動與通勤上班的人潮。

你是哪一類的人,你看到的忠孝東路,就是那個樣子。我觀察這條路很久了,在這路上來來去去也好多年,每次都說要拿相機記錄,卻一直遲遲未曾動手,其實,它老早就悄悄地經過顯影與急制的手續,定影在我心裡了。

Posted by shine710 at 樂多Roodo! │16:56 │回應(3)引用(0)‧麻吉萱言
工具:編輯本文
Ads by Roodo! 

引用URL

http://cgi.blog.roodo.com/trackback/4773331
回應文章

是啊!萱妹說的沒錯。

只要是李小明在的地方,
就不用奢望會有什麼氣質可言,
這一點,凱姊我和妳一樣,早就看破囉....
Posted by 小凱 at January 5,2008 01:46

ㄝㄝ 某種程度而言 高中的確很值得回憶的啦
哇哈哈 我連mail都用水怪...哇哈哈 應該知道我是誰吧

從同學間得知你的網站...^.^
Posted by 水怪 at January 5,2008 01:46

李小明:
今天無意中發現一年前有個水怪留言給你耶
而且還以為這是你的網站!
叫他罩子放亮一點!



Posted by Shine at January 5,2008 0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