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il 30,2009

童話背後

有人說二十五歲之前嫁人,想的是感情,因愛而嫁。二十五歲之後嫁人,想的是生活,因現實而嫁。也曾聽到許多感嘆:如果再長大些,一定會換種選擇。 二十歲遇見夫,二十二歲盤了長發走向他,沒有紅地毯的,因為是一樁不被人祝福的婚姻。中意的是人,想著這世上再也不會有人對我這樣好,想著如果放棄對方會難過而自己是不要看他難過的,就這麼簡單的,走到了世俗的對面。或者可以說,那些壓力與反對形成的大環境給了那個年紀裡尚有幾分叛逆心態的我另一種方式的成全。以純真的愛情為動力與殘留的封建觀念作鬥爭,那時的我宛如一名高舉著矛與盾捍衛愛情的勇士,以至於在很長時間裡,我都以為自己這一生就只做成了這麼一件事,選擇嫁了這個人。 我們的愛情與婚姻像一個童話,在相當長的歲月裡被人流傳。而童話背後有過怎樣的真實呢?外人是不可能知道的。 結婚前夕,無意中看到夫寫給朋友的一封信,提及他未來的太太什麼都好就是脾氣太大,言辭裡有他濃重的失意。僅僅為愛就那麼奮不顧身的守在他身邊,而那個將要交付一生的人竟然有著這樣的抱怨,對我打擊不可謂不大。我已經忘了後來這事是如何擺平的,我的追究他的解釋。但在時隔十幾年後,我幾乎還能背得出那張只看了一眼的文字,可見我對此的芥蒂。有時會想,那時的他已經是不想容忍我的壞脾氣了,那時的好並不完全出於他的本性,多半是因了當時的情形而為。那麼他是正確的,他已經意識到並沒有足夠的耐心來包容我的一生,而我卻是在飛揚跋扈十年後,才發現人家骨子裡並不是好性子的人。當慢慢開始包容的人變成我,而自己又不是天性如此的時候,負累感便欣然而至,覺得總是自己在付出,我知道這樣的感覺在婚姻的第一個十年裡,他也有。 就這問題而言,原本我們可以看得再透徹一些,如果不是在二十二歲的時候選擇了婚姻,而是繼續游離於圍城之外,我想我不用等到十年後才意識到不諧。 我們是白手起家的,稱得上相濡以沫,只是相守了十三年,並沒有奮鬥到怎樣舒適的生活。坦白說,從經濟角度上看,這個婚姻的選擇注定沒有榮華可享。不能嫌棄男人不會賺錢,縱然內心的失落已經堆積如山,這話也是篤定不能脫口的。可是會想,如果當時沒有走向這個選擇,而是聽從那些貌似世俗卻現實之極的建議,是不是比較容易擁有自己的喜好,至少看起來更加享受一些地生活。這想法在十三年裡一直都有,我不想否認骨子裡頭那份相當濃郁的虛榮,而且我也不想排斥用銀子確實能換來精神享受的觀點。 如果年齡大些再結婚,顧及的內容就會完全不一樣,因為看得多了,也經過了情感上的放棄過程,定位的角度會發生變化。為經濟而選擇的婚姻未必注定是不美好的結局,畢竟生活裡僅有愛情是不夠的,麵包它很重要。餐風飲露,偶爾為之是浪漫,若成了習慣,只能稱之為艱辛。 夫說婚姻是一種習慣,在那個時刻遇見了,走到一起,就習慣了。這一點我很贊同。我們習慣的是婚姻的另一半,而絕對不是特定的那個人。我可以說我愛我的先生,而沒有必要非說我愛的是某某。當愛情在婚姻裡變成親情的以後,那個曾經愛得死去活來的人,不過是婚姻裡的另一個主角,兩個人的習慣,靜靜的,平靜如不起皺紋的湖面。朋友用平淡來詮釋她的婚姻,我反對這個用詞,我更樂意用平和。平淡看起來有暗湧存在,似乎帶了些許不滿,不知何時會暴發。而平和,更似一種心態,一種怡然自得的享用,漣漪不再。 女人,嫁了之後這一生也就定格了。際遇好的,縱是相濡以沫,好歹還有一生的時間相守。際遇不佳的,要么被情感拋棄,成了棄婦,要么被生命拋棄,成了遺孀。在故事的結局裡,二十五歲之前做的選擇還是二十五歲以後做的選擇,往往都早已不再重要,有的無非是融入彼此生命中年月裡沉澱下來的習慣。午夜床頭的一杯熱牛奶,冰箱上的一句關懷留言,紀念日里的一枝玫瑰,病榻前一張愁苦不已的臉……這些在某個角度之下仍然可以被冠予愛情二字的行為,就是我們用了一生去企望的美好,它是那麼輕淡的,平常的,普通的,靜默在我們的身邊。 至於童話外衣之下的傷感與無奈,那就叫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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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jadelung at 樂多Roodo! │12:30 │回應(0)引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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