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9月5日

身障者比賽獎金 增至6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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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身心障礙者在體壇表現傑出,打算用北市府預備金,將北市身障者運動比賽獎金從新台幣1千萬元增至6千萬元,保障身障者的基本人權。

奧運選手摘金,回台可獲得新台幣1千萬元,桌球好手陳靜參加奧運獲銀牌時,得到新台幣5百萬元,但台灣視障柔道選手李青忠在亞特蘭大殘障奧運中,首先為中華隊得到第一面金牌,回台後獎金才新台幣1百萬元,李青忠為比賽所付出的奮鬥,努力不比一般人少,但獎金卻很少。
  中華民國憲法第七條「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台北市所發放的身障選手獎金應與一般選手一樣,因此將獎金額度提高至新台幣6千萬元,代表北市參加台灣區比賽的選手,金牌獎金是新台幣18萬元,台北市獲金牌率佔40%,獎金發放跟其他縣市比起來最多,「搞不好明年台北縣的選手會跑到台北市來。」市長希望藉此創造一個平權環境讓身障者獲得平等和保障。

Posted by jackielala at 樂多Roodo! │12:39 │回應(2)引用(0)弱勢者的好康報報-- 資源牛肉網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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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偉君~能否提拱居家就業的資訊上網找了許久都沒有頭緒.麻煩妳了.挖~你工作忙碌還要復建辛苦了^^
Posted by 米米 at 2006年09月6日 02:09
偉君姐,

你練習行走的支架似乎和別人不同, 在good TV的真情部落格中的訪問裡, 我看到其中的一段有你練習行走的影片, 看起來你的練習比其他同是脊椎損傷的朋友輕鬆, 而你使用的輪椅也大大的不同, 妳有無辦法來推廣這些比較先進的設備呢? 我相信這些妳從國外帶回來的設備,應該比較實用. 畢竟國外有許多設備的被設計, 多是使用著本身的需求而設計出來, 不像國內的設計者多不是使用者本人.

我往往在街頭看到妳的族類使用著笨重的矯正器具時, 我都不知道可以如何的幫助他們, 而又擔心她們隨時會跌倒, 尤其台灣的街道並不是設計來給你等族類使用的. 所以永遠的看到她們身邊一定多一位協助者, 這又是一項社會成本. 如果全台將近100萬人口的身障者有1/3協助者產生, 就等於有130萬人次, 成為社會成本. 畢竟能夠自給自足的身障者, 真的已經不多了. 如果你使用的輪椅可以便宜又大量的被使用, 那是否意味著身障者的協助者可以將精力花在其他地方, 而身障者本身更可以行動自如, 正如國外的身障者一般真正的可以享用自己的生命呢? 而這個量產更是可以大大的降低成本不是嗎?

台灣是腳踏車王國, 用這些腳踏車技術是不是可以降低輪椅本身的重量, 並且提高它負重的能力呢? 況且這個量產是可以帶來許多身障者的就業機會, 或者說這會是身障者團體的一項事業, 它還附和了讓身障者本身來加以實驗並隨時改進產品的適用性. 一直以來都是”外行人”生產輪椅給”內行人”使用, 什麼時候”內行人”可以使用真正適合自己的產品呢?

偉君姐, 請以妳的知識不斷的帶給我們進步的機會好嗎? 請你以妳的影響力督促政府作正面的改善好嗎?
我們都是支持妳的人.
Posted by dash at 2006年09月13日 1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