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ruary 4,2007

結婚前先被告

ash.jpg
上個月報紙說印度女星Ash要跟小她幾歲的男星小B結婚(附上即將結婚的兩位明星合演的電影照片一張,恭喜恭喜!)
--Abhishek Bachchan,小B的老爸Amitabh Bachchan、老媽Jaya都是電影明星。直到今天,老爸老媽的電影片約仍不斷,不停的在各部電影裡演出各大明星的爸或媽。印度有超多演藝世家,想必,Ash和小B如果有小孩,也不可避免的走上這條路吧!

這個月的報紙說在婚前,Ash被印度的女性團體告了。原因是算命的說Ash會剋夫,所以要在婚前先舉辦一個嫁給樹神的儀式。女性團體認為女星此舉有損女性尊嚴、強化男女不平等的歧見。看到這個消息,我想到小S結婚時,她高高興興說要從夫姓,表示愛她的先生。記者訪問過台灣的婦女團體,大家當然不贊成,但也不能怎麼辦。在我看來,這比藝人吸大麻對社會造成的不良示範更嚴重,但沒人會因此出來道歉。
不過呢,Ash也不是第一次被告,最近的新片DHOOM2因為跟男演員有一個親吻的鏡頭,兩個明星被告,而法院也受理。總之,印度電影、電視裡,衣服穿的少,可以;衣服被雨林濕,可以;男女主角裹著床單滾來滾去,可以;其他更露骨性暗示的演出,可以。但絕對不能嘴唇碰嘴唇。可能印度人多,律師也多,大家很喜歡拿名人當標靶告來告去。

Posted by itspei at 樂多Roodo! │22:43 │回應(1)引用(0)心情與想法
樂多分類:日記/一般 工具:編輯本文
Ads by Roodo! 

引用URL

http://cgi.blog.roodo.com/trackback/2696574
回應文章
這這這...這是什麼標準啊, 為何不能接吻?

ps: 小s後來有說, 她說之前人家問她, 她說要換夫姓是因為她不知道是可以不用換夫姓的, 後來人家跟她解釋, 她才知道可以不用換, 所以她後來也有說那她也不換了

八卦姐
Posted by ling ling at February 25,2007 1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