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11,2009

不能沒有你



「如果能夠重來一次,我不會讓任何人把你帶走。」

一個台灣真實事件的改編,敘述一個無照的潛水夫父親,和一個7歲大的女兒「妹仔」相依為命,直到妹仔到了就學年齡,沒有監護權的父親為了幫女兒辦戶口,好讓女兒能和一般小孩一樣到學校讀書,才發現當初的同居人也就是「妹仔」的生母,原來就有婚姻關係,所以在法律上小孩的監護權是屬於生母和她的丈夫,而這位父親是無法幫妹仔報戶口的,生母也早已下落不明,為了幫女兒辦戶口這位父親帶著女兒南北來回奔波,始終無法順利取得戶口,在徬徨無助之下,他選擇了..................

帶著女兒在忠孝西路的天橋上,準備往下跳......,這樣的事件就發生在2003年四月,當時記者蜂擁而至,以斗大的標題「一個陌生人挾持女孩」在各大新聞播放著。

昨晚在永和社大公共參與週看完了這部電影,回想起當時我也守在電視前看著這則社會新聞,當時我們只知道事件的表相,就是一個父親帶著女兒尋死的社會新聞,記得那陣子有很多類似的新聞,幸運點孩子被救起,不幸的孩子和父母共赴黃泉,父母當真有權力剝奪孩子的生存權嗎?所以我們總是痛斥那些狠心的父母,這則社會新聞發生時,我也同樣的斥責這位父親,而之後,我想沒有人會去深入的追蹤這樣的事件,然而我很感謝陳導演將這真實的事件改編成電影,讓事件有還原的真相。



以黑白的方式呈現,沒有色彩的包裝,我們看到了最真實的感情流動,透過那樣的畫面更能觸動人心,靜靜地在內心裡迴盪著。

電影結束後,劇中的男主角也就是飾演那位父親的陳文彬來到社大和大家座談,他反覆的說著這不是一部記錄片,而是描寫一個真實事件的故事,以最真實的心境去拍攝它,這部片子他所要表達的就是「同理心」,他說著他想拍這部片是在妻子在醫院生產時,唸著一則社會小新聞,也就是則社會新聞發生後的第三年的後續報導,當他讀不到100字的新聞時,眼淚不禁的流下,而他記得當時的新聞,所以他決定將這真實的故事寫成劇本,搬上大螢幕。

他說著當一個父親帶著女兒選擇在車水馬籠的台北市天橋上做勢想往下跳,勢必有話要說,而不是我們單純的認為一個活不下的父親想帶著女兒一起尋死的事件,所以這位父親要訴求的就是「社會不公平呀!」一個簡單的要求,只想幫女兒報戶口,好讓女兒可以讀書。

所以很多事情看得到的不見得是真實的,看不到的也不見得是虛假的。

連法律的眼睛,理性的判斷, 專業的評論,學術的論述都未必看到真相。
真實的本性是靜默的,
辯論熱鬧處,很難會有真實。

Posted by isliya at 樂多Roodo! │10:51 │回應(0)引用(0)攝影心。生活
樂多分類:生活 工具:編輯本文
標籤:電影,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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